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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学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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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学研究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音乐课堂教学系统目标

近几年来,大家关于普通学校(非音乐专业)音乐课堂教学的目的任务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音乐课堂教学的目的到底是以增强学生的素质为主呢,还是以掌握音乐基本知识、技术技能为主?这一争论对音乐课堂教学的各个方面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从音乐课堂教学大纲、教材的编写原则与体系,到音乐课堂教学的实践与评价,都涉及到这两个方面。这些问题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势必对音乐课堂教学、学校音乐教育带来不应有的损失。

根据系统论的观点,我们认为音乐课堂教学的目的,实质上就是音乐课堂教学系统的目标,本文试图运用系统论的观点,对音乐课堂教学系统目标进行初步的探讨。探讨的重点在于寻求音乐课堂教学系统目标的正确指导思想和思维方式,而不在于目标本身。其主要目的是探索解决这一问题的新途径,以便在今后的进一步讨论中逐步统一认识。

音乐课堂教学系统的层次划分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可以称之为系统,都可以作为系统来进行考察。一个系统本身又是它所从属的更大系统的组成部分。我们把音乐课堂教学作为研究对象,无疑可以把它作为一个系统来考察。音乐课堂教学是一个具有多层次结构的系统,整个音乐课堂教学系统又是从属于更高一层次的学校音乐教育系统的,而学校音乐教育系统又从属于更大的学校教育系统。研究音乐课堂教学系统目标,首先必须明确在什么层次上进行。作为一定层次的音乐课堂教学系统,在研究考察它的目标时,必须了解其与所属的更多层次和其下属层次的关系。只有明确了这个问题以后,我们才能从全局出发、从系统出发来研究考察音乐课堂教学系统各层次的目标,才不至于把“学校音乐教育”“音乐课堂教学”“一次音乐课”这三个不同层次的目标相互混淆。

音乐课堂教学系统目标的属性

认识音乐课堂教学系统目标的属性,是确定音乐课堂教学系统目标的基础。对音乐课堂教学系统目标进行哲学分析,具有下列一些重要属性。

(一)音乐课堂教学系统目标的多向性

任何一个系统,当输入尚未确定之前,其输出就具有多样性,此时的系统处于中介状态。系统的输出可以理解为系统的功能,也可以理解为系统的目标。音乐课堂教学系统在尚未引进主观条件时,其目标也具有多样性。所谓多样性就是指处于中介状态的系统,可以向多方向运动变化,或具有多种目标。当然,这种多向性不是无规律的,它是由系统的内外条件所决定的。要使事物(系统)向某一目标运动变化,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个是事物内部具有的可能性,一个是促使事物运动变化的外部因素。处于中介状态的音乐课堂教学系统,在一定条件下具有下述多种功能:

1.全面提高学生的音乐修养。

2.发展多向思维,启迪智慧的增长。

3.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思想和高尚的道德品质。

4.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审美感情、审美情操,完善学生的人格。

5.促成个性自由和谐的发展,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

必须指出,音乐课堂教学系统的上述功能,是在一定条件下产生的正效应。这些条件是否出现,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这一问题我们将在音乐课堂教学系统目标的制约性中作进一步的分析。此外,了解音乐课堂教学系统目标的多向性,其目的在于充分开发音乐课堂教学系统的功能,提高系统的具体效应,而不是用这一功能去排斥和否认另一功能。这是我们音乐课堂教学改革最根本的目的。

(二)音乐课堂教学系统目标的制约性

音乐课堂教学系统目标的多向性是从音乐课堂教学系统的整体功能来分析的,这一目标的实现,是依靠系统所属各个层次的各个组成部分或称之为子系统来实现的。但音乐课堂教学系统下属子系统的功能是由输入的条件来决定的,而输入的条件又受到众多因素的影响,因而使音乐课堂教学系统目标也受到多方面的制约。

首先是受到来自学校音乐教育和学校教育大系统的制约。音乐课堂教学作为学校音乐教育的组成部分,虽然占有重要地位,但必须服从学校音乐教育系统的需要,承受学校音乐系统所赋予的任务。例如学校音乐教育系统需要音乐课堂教学,以便使学生掌握科学的理论与方法,作为学校音乐教育系统组成部分的音乐课堂教学就必须实现这一目标。这是任何系统的整体功能大于各组成部分功能之和的关键所在。

其次,音乐课堂教学系统目标还受音乐师资的数量和质量、教学环境、教学条件以及教学的时数、时间安排等因素的制约。在确定音乐课堂教学系统各层次的目标时,都必须充分分析上述的有关条件。特别是在确定一节音乐课的目标时,在有限的教学时间里,必须从音乐课堂教学系统的众多目标中做出必要的选择,确定课堂的重点目标。

此外,音乐课堂教学必须协同学校的德育、智育系统,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服务。任何不考虑音乐课堂教学在学校教育中所处的层次及与其他众多子系统的关系,试图摆脱学校教育大系统的制约而孤立地确定音乐课堂教学的目标都是片面的。

音乐课堂教学系统目标的制约性告诉我们,在确定目标时,必须全面系统地考虑问题,顾及各有关方面的相互关系,从客观实际出发,这样才能把目标建立在科学可靠的基础之上。

(三)音乐课堂教学系统目标的对立统一性

对立统一性是一切事物、一切系统最本质的属性,众多的目标以对立统一的关系存在于音乐课堂教学系统之中。音乐课堂教学系统目标的对立,是由于不同的目标需要不同条件才能实现而引起的。这种对立在音乐课堂教学实践中,突出地表现在教学内容的选择和教学时间的分配上。例如,把一次音乐课的目标确定为重点使学生掌握一些基本的乐理知识,就要求选择和安排大量的教习,大量的教习必须有相应的时间保证。但一次课的时间是一个常数,基础知识教习占用的时间多了,进行别的教学内容的时间就少了,因而别的教学目标就不可避免地受到削弱,反之亦然。但是,音乐课堂教学系统各项目标之间不仅存在对立的一面,而且也存在统一的一面。例如,思想觉悟的提高,有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有利于其他目标的实现。又如,学生掌握了学习音乐的理论和方法,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识谱能力,增强学生的审美意识和审美能力。而学生审美能力的改善、素质的提高,又有助于加速音乐知识、技能技术的掌握,它们之间又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一般说来,音乐课堂教学系统目标的对立,主要表现在同一时间上;而目标的统一,则主要表现在时间的先后顺序上。音乐课堂教学系统目标的对立统一告诉我们,在研究考察目标时,既要看到目标之间相互对立的一面,又要看到目标之间相互统一的一面。任何只强调一面而否定或忽视另一面的观点,都是片面的。

音乐课堂教学系统目标与学校音乐教育系统目标的确定及相互关系

(一)学校音乐教育系统目标的确定

学校音乐教育系统目标是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社会对学生的音乐要求来确定的。学校音乐系统目标概括起来主要是:丰富学生的情感体验,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促进学生个性的和谐发展;通过音乐的艺术形象,培养学生的革命理想,陶冶高尚的情操,启迪智慧,使他们的身心得到健康的发展。其理由如下:

1.音乐教育是一种富有强烈艺术感染力的审美教育,它可以把高度发展的社会理性转化为生动直观的感性形式。其蕴含的政治思想内容、伦理道德内涵,均使受教育者在提高音乐审美感受、表现能力的同时,心灵得以净化,道德情操得以升华,完善精神人格,达到崇高的精神境界。

2.音乐是一种具有节奏性、平衡性和有机统一性的完美音响运动形式。它积淀着的情感和理想,是一定社会内容的特殊反映。受教育者参与的感知、联想、想象以及理解等心理过程可以得到良好的塑造,促成个性品质向着完善和优化的方向发展。此外,在音乐排练和演出活动中,既可以形成学生的群体意识和协作关系,培养他们的集体主义精神,也可以使他们的个性品质受到锻炼和检验。各种音乐技能的训练还有助于学生的自制力、毅力、耐心等非智力因素的培养,从而促进人的整体素质的提高。

3.由于音乐不是单向思维的载体,因此音乐学习过程中的心智活动存在着多种思维方式的参与。诸如音乐的无语义性有助于学生通过发散性思维向创造性思维的发展;音乐与数学的某些对应、比例关系和内在联系,又可启发学生的逻辑思维和抽象思维。这种多向思维的交替运用,可以调节大脑兴奋和抑制功能的平衡。结合联想、意向、记忆、想象等多种心理过程,有促进智力开发的作用。

4.健康优美的音乐对在校学生生理的成长有着积极的作用。它可以给学生愉快轻松的审美享受,有消除疲劳、调节精神的功效。听觉训练可以训练学生敏锐的视听觉,使二者具有灵敏、准确、协调同步的反应能力,从而达到“耳聪目明”的效应。

(二)音乐课堂教学系统目标的确定

根据音乐课堂教学系统的功能及其所处的层次,音乐课堂教学系统的主要目标可以概括为:使学生掌握音乐的基本知识、技术技能;提高音乐表现意识,增强学生的艺术修养,培养正确的音乐审美情趣;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思想和高尚的道德情操,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为提高学校音乐系统的整体功能和实现学校音乐系统的目标服务。

确定音乐课堂教学系统目标的主要根据是看音乐课堂教学系统目标的实现对提高学校音乐系统整体功能所起的作用。在系统中整体的功能大于各组成部分之和,是任何一个系统最基本的特征。学校音乐教育系统既然作为一个系统,那么它就不应该是各有关部分的简单相加或堆砌,而要求音乐课堂教学等各有关部分有分工有合作,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相互加强,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和提高系统的整体功能。

“系统中整体的功能大于各组成部分之和”,这是系统论最基本的观点,如果不是这样,那么系统论也就失去它应有的价值了。所以我们在设计音乐课堂教学系统时,必须服从学校音乐教育系统的要求。因此,是否有利于提高学校音乐系统的整体功能,为实现学校音乐系统的目标服务,是确定和评价音乐课堂教学系统目标的根本依

据。

(三)音乐课堂教学系统目标与学校音乐系统目标存在质的同一性和量的差异性

音乐课堂教学系统和学校音乐系统虽然具有不同层次的隶属关系,但就其所要达到的目标来看,在性质上却具有同一性,这是由于音乐课堂教学系统程度不同地承担着学校音乐系统的各项任务。因此,当我们将学校音乐和音乐课堂教学的任务抽象概括成目标时,就会发现他们在性质上惊人的相似。也许正因为这样,人们才把为时不多的音乐课堂教学看作学校音乐教育的基本形式。

然而,音乐课堂教学和学校音乐教育毕竟是处于不同层次上的系统,两者的范围不同、内容不同,形式也不尽相同,尽管其目标在性质上具有同一性,但两者决不能等同、混淆和相互代替。它们之间是部分和整体的关系,在量上存在着十分明显的差异性。虽然音乐课堂教学系统承担着学校音乐教育的各项任务,但当我们对其所完成任务的程度进行定量分析时(可以用模糊数学中的隶属函数来表示)就会发现,音乐课堂教学系统只能完成学校音乐教育系统各项目标所要达到的部分数据,而且无论从整体上或是从部分上其差异程度都是很大的。

了解音乐课堂教学系统目标和学校音乐教育系统目标质的同一性和量的差异性,对我们进行系统设计(包括系统目标的确定),具有一定的数学意义。

总之,运用系统论方法,为研究和建立音乐课堂教学系统目标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改变了过去以“音乐研究音乐”的思维方式。音乐课堂教学作为学校音乐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研究和确立必须以有利于提高学校音乐教育系统的整体功能为根本依据。

参考文献:

[1]曹理著《普通学校音乐教育学》,上海教育出版社,2000年3月

音乐教学研究论文范文第2篇

全书根据研究的侧重点不同划分为10个章节,每一章节都由一位学者负责统筹并撰写本章导言(Introduction)。通过对目录的研读,我们可以发现诸多有益经验。不同于我国的传统学科范畴界定,《手册》将音乐教育研究领域概述为政策和哲学(Policy and Philosophy),教育语境和课程(Educational Context and the Curriculum),音乐性发展和学习(Musical Development and Learning),音乐认知和发展(Musical Cognition and Development),社会和文化语境(Social and Cultural Contexts),音乐教师教育(Music Teacher Education),音乐教育与学科关联(Music Education Connections),神经科学、医学和音乐(Neuroscience,Medicine and Music),普通教育成果(Outcomes in General Education),研究设计、批评和音乐教育评估(Research Design,Criticism,and Assessment in Music Education)。反观我国的音乐教育导论性质的著作⑥,通常划分为音乐教育的本质特征与社会功能、中小学生音乐心理发展、音乐教育课程、音乐表演学习与教学、音乐创作学习与教学、音乐欣赏学习与教学、音乐基础知识和识谱技能学习与教学、音乐教学设计与教学目标、音乐教学方法、音乐教学模式、音乐教学媒体、国外著名音乐教育体系、音乐教学评价、音乐教育研究、音乐教师。

显而易见,中国音乐教育学者习惯以“专业(方向)”这样的定势思维对本学科展开分门别类的研究,侧重于对单一专业方向的挖掘却似乎忽视了不同方向、不同学科之间的关联。音乐教育作为介于音乐学和教育学之间的一门交叉性学科的性质决定了音乐教育领域的研究者和学习者必须具备宽阔的研究视域和较高的观察视角,必须时刻关注音乐学科和教育学科乃至相关学科的前沿动态和发展趋势。《手册》的合理之处在于其目录中所呈现出的良好的多学科研究倾向和独到的学科关联,下面将以本书为主体,结合我国音乐教育研究现状选取部分章节进行比较研究。

近十年来,学界对于音乐教育哲学这一议题展开了持续而激烈的争论,但是对比《手册》中“政策和哲学”而言却显得眼界不够宽阔。众所周知,我国新一轮音乐教育哲学议题引起争议的主因之一便是音乐“新课程”标准中关于“音乐教育以审美为核心”这一论述。政策和哲学都属于较为宏观的层面,而政策的制定又直接由参与政策制定的学者的哲学观念所决定。反之,国家政策中的文字表述又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学校音乐教师和音乐教师教育课程的哲学导向,将这两个议题纳入同一章节统筹思考可谓是十分的精准。说到“音乐教育政策”,中国音乐教育学者在此方面也作了一定程度的研究,并取得了一批较具深度的学术成果⑦。不过一方面这些成果多为史学方面的汇编和研究,且对于音乐教育政策法规的学理、法理构建和当代音乐教育政策的法律体系构建以及我国音乐教育政策制定的趋势和规划涉及较少,还未能真正对这一领域进行有效研究。对比《手册》,塞缪尔・侯裴(Samuel Hope)《政策框架、研究和K-12学校教育》(Policy Frameworks,Research,and K-12 Schooling)分别从政策(Policy)、框架(Frameworks)、结构和复杂性(Structures and Complexities)、政策力量和技巧(Policy Forces and Techniques)、政策和音乐研究的性质(Policy and the Nature of Music Study)、研究问题(Research Questions)等方面结合K-12学校教育标准对音乐教育政策的法律框架建立、有效性运行、相关组织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等进行了全面且极具深度的剖析,对本章起到了导论性的作用。此外,约翰・J.梅林萌(John J. Mahlmann)的《MENC:一个恰当的案例》(MENC?押A Case in Point)、拉尔夫・A.史密斯(Ralph A. Smith)的《政策制定的近来趋势及问题》(Recent Trends and Issues in Policy Making)、约翰・W.里士满(John W. Richmond)的《音乐教育和法规研究》(Law Research and Music Education)等文也都在各自的侧重方面进行了更为细致的论述。

在此需要提及的是,在以上文章中大量出现的“推广”(Advocacy)一词。西方世界尤其是美国特别关注音乐教育推广(Music Education Advocacy),推广即意味着需要音乐教育者及音乐教育相关组织通过游说、宣传等途径取得政策制定者、富人和公众对音乐教育的认同和支持,从而获得政策和资金上的倾斜,更好地提升音乐教育的学科地位,展开音乐教育课程及相关活动。如何发挥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分会等相关组织的作用,在更广泛的层面取得学科认同和支持是十分值得各位同仁思考的议题。目前我国音乐教育遇到的困境较多来自于公众的不认同,虽然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家长希望孩子能够多学习一些音乐,尤其是器乐技能,然而如何使这样的愿望转变为对于包括学校音乐课程在内的学科认同还十分遥远。同时,虽然经过较长时间的发展,九大音乐学院也相继开设了音乐教育专业,然而其地位依旧十分尴尬,“什么都会但什么都不行”的偏颇认识大有市场,这是需要同仁们进行反思的。“推广”一词不仅需要获得外界的认同,更需要明确学科定位,寻找学科自身价值,提升本学科从业者对于自身职业的认同,这才是至关重要的。余丹红曾言:我国音乐教育学科依旧未能尽如人意的原因之一在于学科定位未能厘清,学科准入门槛较低。单纯的哲学层面的争论似乎并不能解决这一看似简单实则艰深的问题,如何使音乐教育学科合法合理?从音乐教育政策和法规这一角度出发不失为一条可行之路。

自从1980年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Arizona State University)人文系副教授、美籍华裔音乐治疗专家刘邦瑞先生在中央音乐学院系列讲学中首提“音乐治疗学”开始,我国音乐治疗学研究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然而,纵观我国的音乐治疗领域和相关论著,其研究视野都集中于对普通人群心理和生理疾病的音乐治疗方面,偶尔涉及到专业音乐人群也是诸如对舞台焦虑等方面的关注。在《手册》“神经科学、医学和音乐”这一章节中,克里斯・齐斯基(Kris Chesky)、乔治・康德拉克(George Kondraske)、米丽娅穆・亨诺克(Miriam Henoch)、约翰・希普尔(John Hipple)和伯纳德・卢宾(Bernard Rubin)等人通过联合撰写《音乐家健康》(Musicians' Health)一文,从音乐教育的角度对专业音乐人士的健康问题予以关注。他们在国际交响和歌剧音乐家会议(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f Symphony and Opera Musicians)、北德州大学(the University of North Texas )等相关机构组织的研究基础上,通过对单簧管和小号的实例分析展开音乐教育视角下的相关论述。撇开其文章内容,尽管音乐治疗学同音乐教育之间的关联早已为学界所认同,上海音乐学院更是将音乐治疗列于音乐教育系的专业序列,然而音乐治疗和音乐教育之间的交集更多的局限于特殊儿童的音乐教育、矫治以及通过音乐教育对中小学学生进行良好的心理和人格塑造这一领域。通过《手册》的相关文章,我们认识到,在音乐教育和音乐治疗学科的交集里,我们有着更为广泛的研究领域。

诸如此类尚有很多,笔者认为,《手册》的意义除了其实质性的学科知识之外,更具价值的是本书的章节划分和选题所传递出的与众不同的学科研究理念和新的学科走向。本书用一个章节来专题论述神经科学、医学和音乐的重要性,尽管刘沛教授在本世纪初便提出“脑科学将会成为21世纪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的新基石”⑧,慕尼黑音乐和戏剧学院(Hochschule für Musik und Theater München)音乐教育系主任沃尔夫冈・马斯特拉克(Wolfgang Mastnak)教授多年前在上海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也曾提醒要关注音乐教育研究中神经科学理念。然而十多年过去了,我们在此方面取得的成果甚微,究其原因,学者的学术背景单一可能是最主要的。如马斯特拉克教授拥有心理学、数学、音乐教育、音乐治疗四个博士学位,他在应用神经科学的相关理论进行音乐教育学科研究时就显得游刃有余,而我国学者却只能感到力不从心,这需要反思我国现行音乐教师教育的培养体系。受制于我国整体的高校培养体制,如何在大规则束缚之下尽量培养本专业学生对于多学科(尤其是心理学、脑科学、统计学等理学知识)的学习,就需要我们好好加以思考规划了。值得欣喜的是,在近日教育部下发的《艺术学门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拟从2014年起,提高艺术类招生文化课的控制分数线,其中音乐专业学生不能低于同批次普通文理科考生文化成绩的65%⑨。教育部此举就是希望能够提高艺术类人才的综合素质,为培养更高层次的跨学科高水平人才做准备。

在阅读《手册》的过程中笔者发现,作为西方世界音乐教育领域的一本重要著作且汇集了众多知名学者参与撰写,在其目录中却未能发现“Pedagogy”一词,也没有出现国内每一本音乐教育学专著必会提及的奥尔夫、柯达伊、铃木镇一、达尔克罗兹等国际著名教学法。笔者联想到马斯特拉克教授在授课过程中曾言,西方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并不专门学习这些教学法,因为它们太老太落后了。当然,由于历史的原因,我们的音乐教育学科长期远远滞后于西方,需要对奥尔夫等教学法补课学习,但是30年过去了,如果我们还仅只停留于这些半个多世纪前的音乐教学法的话,那就真的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了。我们必须逐步将学科从前科学主义向以心理学、脑科学介入的科学主义阶段过渡,通过相关途径同西方同仁一道展开对当代音乐教学法的研究。当然,不可否认,有一批同仁已经意识到了我国音乐教学法研究的弊端,如谢铭磊对约翰・法尔阿本德(John M.Feierabend)音乐教学法的研究⑩以及上海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于近年展开的同美国天普大学(Temple University){11}的交流合作都是这些努力所取得的成果。

尽管本文只是选取了几点进行较为粗浅的比较研究,但笔者希望通过对于本书的介绍以及相关目录的摘抄和研究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引发音乐教育界同仁对于中西音乐教育差异的思考,在突破传统音乐教育体系思维脉络的同时,以一种更加关注学科之间内在关联的理念展开音乐教育的相关研究,更好地推动我国音乐教育学科实质性的内涵建设。

①Richard Colwell,Carol Richardson .“The New Handbook of Research on Music Teaching and Learnin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2.

②据余丹红所说,本书已于2011年进行了再版工作,不过笔者目前尚未看到有发行售卖信息。

③在进行相关搜索时皆以″ The New Handbook of Research on Music Teaching and Learning ″为关键词,由于不同的中文翻译方式无法进行精确检索,故并不排除有作者引用时只注明其中文译名的情况。

④杨艳迪主编《音乐学新论――音乐学的学科领域与研究规范》,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余丹红执笔第十一章“音乐教育学”延伸阅读;覃江梅《审美与实践之维:当代音乐教育哲学研究》,上海音乐出版社2011年版。

⑤在非正式出版领域,上海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自2004年首次招收音乐教育各方向硕士研究生开始便将此书列为参考书目之一。同时,如谢嘉幸等学者也曾在不同场合对此书有所提及。

⑥在此以曹理所著《音乐学科教育学》(曹理等,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为例加以比较研究。选择此书并不是批评曹理或其著作,而是因为曹理作为我国当代音乐教育学科的奠基人之一,其著作及思想对我国音乐教育学界影响深远并具有较为广泛的代表性。

⑦诸如姚思源《中国当代学校音乐教育文献》(1949―1995),上海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张援、章咸《中国近现代艺术教育法规汇编》(1840―1949),上海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张援《中国当代艺术教育法规文献汇编》(1990―2010),上海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金亚文《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学校音乐教育法规的建设》,《教育探究》2009年第3期;邬美洪《我国近现代学校音乐教育法规的历史演进》,《文教资料》2010年第2月号上旬刊;薛南《建国前音乐教育法规研究》,《北方音乐》2010年第5期;杨和平《清末明初中国学校音乐教育法规建设研究》,《交响》2011年第4期;代苗《20世纪以来中国学校音乐教育法规发展研究》,西北师范大学2008年度硕士学位论文;方骞《清末明初我国学校音乐教育法规建设研究》,浙江师范大学2008年度硕士学位论文;李宁《新时期我国学校音乐教育法规建设研究》,浙江师范大学2012年度硕士学位论文等。

⑧刘沛《脑科学:21世纪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的新基石――围绕“莫扎特效应”的科学研究和展望》,《中国音乐》2000年第3期。

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3年印发《艺术学门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10}谢铭磊《法尔阿本德及其音乐教学法初探》,上海音乐学院2012年度硕士学位论文。

音乐教学研究论文范文第3篇

论文摘要:我国现今在培养声乐教师的模式上存在诸多问题,声乐教学不够完善,尤其在理论建设上较为滞后。本文论证了现今建立声乐教育学的意义、可能性和迫切性。

一、声乐教育学的定义、内容和培养目标

1.定义

“声乐教育学是研究和阐明声乐教育的结构、过程、原则、方式等规律的科学。’‘声乐教育学是声乐学与教育学的交叉学科。声乐学是音乐学的分支。是研究、解释所有与声乐相关的知识的一门学科。根据教育学的基本原理与方法,去研究声乐的教育规律.揭示声乐教育的本质及特征,使之科学化、系统化、理论化。声乐教育学隶属于音乐教育学范畴,具有相对独立的教育体系。

2。学科内容

声乐教育学的内容包括声乐生理教育、声乐心理教育、声乐表演教育、声乐审美教育、声乐文化教育、声乐教育文化和声乐教学法等。“在探讨声乐教育学的理论构建时,我们还应从声乐文化的整体中去认识声乐教育的特殊性。’’⑦

3.“声乐教育”和“声乐教育学”的联系与区别

“声乐教育”是指与演唱教学有关的一切行为的总和。广义的声乐教育包括所有学校的声乐教学,也包括社会上。如社区、文化宫、单位、群众艺术馆、声乐培训班举行的各种声乐教学和培训。狭义的声乐教育仅指学校的声乐教学。“声乐教育学”是指研究如何进行声乐教学的一门专业学科.目的是培养具有声乐教学能力的教师或从事声乐教学的专门人才。

4_“声乐教学”与“声乐教育学”的联系与区别

“声乐教学”是指进行演唱教学的行为,或指代一种职业,如,“刘老师是搞声乐教学的”就是指职业。“声乐教育学”是一门专业或一门学科.研究的对象是声乐教育过程的总和,声乐教学是声乐教育学的一个子项。

二、当前我国在声乐教学人才培养专业方面存在的问题

1.培养声乐教学^才的专业概念不准确

目前我国各高校的声乐教育层次分本科和硕士研究生两种。音乐院校和师范类高校里本科的表演专业都设有“声乐”或“声乐表演”或“声乐演唱”,目的是培养歌唱演员。另外。各高校的音乐教育本科都开设有声乐大课,个别学校开设声乐教学法.目的是培养具有一定声乐教学水平的中小学音乐教师。在硕士研究生层次中有表演专业“声乐”或“声乐表演”等,如中央音乐学院等校.目的是培养歌唱演员;再就是我国目前唯一培养声乐教学专门人才的专业——“声乐教学与研究”或“声乐演唱与教学”等.如武汉音乐学院、上海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校。

培养声乐教学人才的目的是进行声乐教学,但“声乐教学”多指教学的一种行为,声乐教学多指职业,代替专业名称在含义上有点偏颇。培养声乐教学人才达到授以“声乐教学”的能力.课程内容包括演唱技能、伴奏技能、授课技能的训练,理论知识有声乐生理教育、声乐心理教育、声乐表演教育、声乐审美教育、声乐文化教育、声乐教育文化、声乐教学法,以及文化知识、品德修养、教育学知识等等。“声乐教学”这一名词无法表达该专业如此庞大的学科内容。所以,用“声乐教学”来指代培养声乐教学人才的专业名称不妥帖。笔者认为培养声乐教学专门人才的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名称.如用“声乐教育学”就更为贴切。

幺培养声乐教学人才专业的教学内容不够健全,特别是声乐理论教学欠缺

现今.我国的声乐教育达到了快速的发展。声乐教学呈现出繁荣的景象。但是。由于声乐教学是门新的专业,许多声乐教学经验和理论还没有被整理真正应用于培养声乐教学人才的学科理论中,理论课程仍不够健全和完善,在培养声乐教学人才的本科层次上教学内容大都还囿于一对一的声乐演唱课的单一模式,课程设置上重技能轻理论现象较为严重。从国家“声乐教育”最高层次的“声乐教学”方向的硕士生培养情况来看。如。上海师范大学音乐学院O5级“声乐演唱与教学法”硕士研究生课程有:声乐演唱、论文写作、音乐会、歌曲钢琴伴奏、中西方声乐发展简史、声乐教学法、作品分析、美学文艺学、西方歌剧鉴赏、中外作品演唱鉴赏、歌剧重唱训练、西方文学史(根据《上海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南京艺术学院“声乐表演及教学研究”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根据本校O5级使用的《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及课程设t)2oo3年版):艺术美学、学位论文写作、声乐演唱及教学研究、音乐美学、声乐艺术史、专著导读与研究、音乐分析、音乐文献检索及利用、音乐心理学、音乐表演美学、歌剧艺术研究、中国音乐文化、中国传统音乐研究、音乐教育学、自由作曲、数字录音技术。以上两所学校在培养声乐教学人才专业上都有较长的办学历史.在我国其学科发展都较为完善.课程设置也比其它院校正规,具有典型性。从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个专业的教学还没有上升到“声乐教育学”的学科理论高度.教学内容没有含盖声乐生理教育、声乐心理教育、声乐表演教育、声乐审美教育等。

可见.我们目前在培养声乐教学人才的课程内容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本科阶段的教学中单一的声乐技能小课充当着主要角色.研究生阶段的教学还没有形成系统性的和完整性的“声乐教育学”学科理论。这说明我们在培养声乐教学人才的教学模式和教学内容上不符合时代的发展要求。

三、建立声乐教育学的可能性

1.我圈的声乐教育得到了憾毛的发展

20世纪初随着我国学校音乐教育的破土萌芽。具有真正意义上的学校声乐教育也与此诞生。在近1oo年的声乐教育历史中,通过一代代声乐教育者的努力。声乐教学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取得了丰硕的教学成果。特别是从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高等教育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根据教育部体卫艺教司统计,截止2004年止。全国设立音乐专业的高校猛增到388所。‘据不完全统计,现在全国大大小小的音乐院系不下900多个,其中,以声乐学生的人数最多。”‘确§着音乐专业教育的快速发展,声乐教师的需求量也在增加,到2007年全国设置招收音乐学硕士的高等院校达到65所。其中招收“声乐硕士”的高校有62所。在这62所招收“声乐硕士”的院校中涉及到“声乐教学”的有30所”。

2声乐理论建设成果斐然

随着我国声乐艺术和声乐教育事业的大力发展,近些年来大量声乐教学理论著作和论文出版发行。比如,余笃刚编著的《声乐艺术美学》,范晓峰编著的《声乐美学导论》,李维渤的《西洋声乐发展概略》,李晓贰的《民族声乐演唱艺术》,李维渤选译的《训练歌声》,作者[美]维克托·亚力山大-菲尔兹,刘朗主编的《声乐教育手册》,俞子正、田晓宝、张晓钟编著的《声乐教学论》,尚家骧的《欧洲声乐发展史》,《声乐艺术教育丛书·文库》中石惟正的《声乐学基础》、邹长海的《声乐艺术心理学》、还有《西方声乐艺术史》等等,这些对声乐教学理论的完善和课程的建设都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也为声乐教育学的理论建设准备了较为充足的基础。

3.声乐艺术和声乐教学呈现多元化态势

声乐艺术积淀了人类灿烂的文化,当今世界民族声乐演唱艺术精彩纷呈。人们对声乐演唱艺术的审美趋向多元化。这些都为学校的声乐教育提供了更为宽广的领域,也为学校的声乐教育提出了具有时代性的要求。在此基础上我们的声乐教育也呈现出了多样化的形式,近些年来我国在民族声乐教学和西洋美声唱法教学上均取得了显著的教学成果。这些演唱和教学实践上的成果都丰富了声乐教育学的学科体系,为声乐教育学的建立提供了可能。

四、建立声乐教育学的意义

1.培培养声乐教学人才专业一个科学的专业名称

长期以来我们没有搞清声乐教学人才培养这一专业的概念,把声乐教学人才的培养和声乐演唱人才的培养混为一谈.

在培养声乐教学人才专业的授课模式、方式、内容和课程设置上一直效仿音乐院校的“声乐表演”教学.这是我们学校声乐教学人才培养专业上的严重失误,限制和阻碍了该专业的健康发展。孔子说“名不正,言不顺”,在培养声乐教学人才的专业上应该有个专业的学科名称,然后才能摔开当前该专业的教学受音乐院校表演专业教学模式的束缚,走上学科健康发展的正确轨道。“声乐教育学”是培养声乐教学人才这一专业的最佳名称.它是“声乐学”和“教育学”的交叉学科,有别于“声乐表演”又有别于“音乐教育”。这个准确的名称给了该专业一个准确的定位和内涵。将为这一学科的发展奠定基础。

音乐教学研究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高师声乐;科研创新能力培养;模式研究

一、高师声乐学科发展的现状

高师声乐学科是一门有着一定特殊性,技能技巧特色鲜明的学科,回首高师声乐教育曾走过了一条简单模仿、学习音乐艺术院校,向音乐艺术院校看齐、攀比的道路。无论是招生方式、教材选用、教学方法、施教内容、考试评分等都以学生向音乐艺术院校的学生一样能上舞台为标准。然而,高师的培养目标鲜明地指出应培养合格的高、中等学校的音乐师资,需要具备的是站好讲台所要求的能力与素质。突出高师声乐教育的师范性成为学界的共识。

现象一:学生在高师四年声乐阶段的学习过程中,往往对于演唱技能的比赛获奖非常重视,同学乐于奔波于各种声乐赛事,以取得奖项为荣。然而,同学们对于科研创新的意识却普遍比较淡漠。

现象二:本科毕业论文写作质量不高,答辩过程流于形式。本科毕业论文答辩是高师学习计划的一个重要部分,是衡量学生是否符合学士学位标准的依据,是对学生四年来学习成果的检验。

现象三:部分高师声乐教师对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认识不足。有些教师平时对于本学科发展缺乏关注,认为声乐教师只要具备培养学生演唱技能技巧的教学能力就可以了,满足于能够指导学生获得一些演唱比赛的奖项;或认为声乐学科不需要进行科研创新的研究工作,那都是理论学科老师的事情。这些错误的观点导致一些教学经验非常丰富的教师理论研究水平迟迟得不到提高。

二、改变观念,正确理解高师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

1.在大学科背景下理解高师声乐本科人才培养目标

高师本科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定位是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较强的学习研究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具体体现为:为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培养一流的师资;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的基础学术型人才及应用型人才;为硕士研究生教育提供优质的生源。

笔者认为,只有在大的学科背景下理解高师声乐人才培养目标,才会使我们的视野更为开阔。在大学科背景下,每个具体的研究方向都会具有一定的个性,当然学科之间也会有一定的共性。如果陷入本专业的特殊性中,对于认识当前的教育形式与潮流非常不利,也无法发现现有教学培养过程中的问题。

2.声乐学科人才需要进行技巧训练及教学能力与科研能力的综合培养

在高师的声乐人才培养方案中对学生本科四年的学习成果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大学本科毕业前须完成学院认定的毕业音乐会、教育实习与本科论文答辩。毕业学生音乐会是从表演的角度考查学生对技能技巧的运用;教育实习搭建了学生从学到教的桥梁,着重锻炼学生的教学能力;而毕业论文写作,则是从知识创新的角度考查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

然而,从学习知识到学术研究需要通过严格科学的训练才能掌握,但高师声乐教学中对声乐学科科研方法与论文写作等方面并没有相应专门的课程安排。一些学校也只安排课时很少的讲座或教师指导。由于对这一工作重视不够,训练不足,声乐本科毕业生的科研能力水平无法达到社会的要求。构建高师声乐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模式势在必行。

三、构建高师声乐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模式

教学模式,是在遵循人才培养目标的前提下,为了实现其教学的目的和任务而实施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教育式样。教学模式作为当前教学论的重要内容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成为世界各国教育改革的一个迫切课题。各国课程学者针对传统课程及其教学模式的种种弊端,致力于探索和构筑新的教学模式,主要目的在于改善和提高教育效率,培养富有个性、创造性、合作性的身心和谐发展的,适应现代和未来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高质量人才。

1.课程设置方面加设声乐科研方法选修课

声乐课程设置直接关系到声乐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笔者认为应在现有声乐技能课与声乐理论课程的基础之上,在声乐本科学习第三学年开设声乐科研方法选修课,为期一年,从课程上保证给予学生系统科学的训练。除了理论方法的传授外,要更为注重学生实际写作水平的锻炼与培养。在一定的理论方法学习与训练的基础上引导学生进入学术研究的轨道,培养学生坚持科学的精神及重事实、重资料、重调查研究的品格与习惯。

尽管我们的课程建设还十分薄弱,但我们要坚信论文写作并不是不可教、不可传授的;另一方面,论文写作的重要特点之一是强调其实践性,即无论理论上如何进行学习,还必须动手写才行。

2.开设课外学术论坛,积极参加学术会议

改革一贯的课堂灌输模式,变“课堂教”为主为“课外学”为主,变“课内紧课外松”为“课内轻松,课外紧”。鼓励学生自主定期组织本科声乐学术论坛,学生通过主动学习,广读博览,带着问题与思考来到论坛进行学习心得体会交流、学习方法讨论、新书阅读评论、声乐比赛观摩评价、教学优质课观摩心得交流等。

学术会议中往往汇集着一些学术热点,其中既有引起学界普遍关注的热点,也有专属某一领域的热点。参加学术会议的人员中不乏一些学界的大家名师,在热烈的学术讨论中,学术问题得以提出或者解决,对于同学们而言,这是非常难得的培养学术兴趣与学习的机会,所以,在各方面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学生应该多参加学术会议,开阔视野。

3.开展教师评学工作

教师评学是指教师对学生学习质量的评估。具体来讲指教师根据一定的指标体系及评估标准,对学生个体学习状态、效果、进展、变化进行系统分析与价值判断,以期达到一定人才培养目标的过程。它不同于课程考试、评优评先等传统的评学方法,而是一种更加系统、全面,并且侧重学生学习过程和学习质量的评价方式。目前,很多高校都建立了教师评学制度。教师评学,对于学生声乐技巧的学习和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均具有重要作用。

4.严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关口

按照高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共安排了6~8周的时间,本科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与研究方向选择指导教师。由于本环节是本科生四年来学术训练的总检阅,指导教师一定要在与学生充分沟通的基础之上,指导学生结合自己已有的知识、兴趣选择有利于学习、有利于学术训练,难度恰当适宜,具有操作性的题目,坚决杜绝把别人的论文简单生硬地拼凑,毫无个人观点的毕业论文出现。对有创见、有价值,获优秀学士学位毕业论文的学生和指导教师学校均应给予认可与奖励,充分调动学生和指导教师的积极性,师生共同努力打造精品毕业论文。

综上所述,声乐学科的确是一门有着一定特殊性,技能技巧特色鲜明的学科,但我们声乐学科的教师与同学应在保有专业特色与优势的基础上,积极地汇入大学科发展的潮流,而不应该拿出种种特殊性的理由回避这一能力的培养。我们要克服畏难情绪,扎扎实实做好基础工作,应当相信,通过科学严格的学术训练,我们一定可以把声乐学科的学术工作做得更好。

基金项目:由中南民族大学教学研究项目“构建可持续发展的高校评教评学制度研究”(项目编号:JYX10010)资助。

参考文献:

[1]李晓贰.高师声乐教学改革与发展的几点思考[J].人民音乐,1999.

[2]杨咏.高师音乐教育与声乐人才培养模式的思考[J].中国音乐,2007.

音乐教学研究论文范文第5篇

摘 要: 翻转课堂作为一种新型教学形式,已在全球盛行。翻转课堂也称颠倒课堂,通过对知识传授和知识内化的颠倒安排,改变传

>> 高校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探索研究 高校设计类课程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探索 高校声乐课程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探索与实践 对高校声乐课程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探索与实践分析 高校《Photoshop图像处理》公选课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探索 高校科技论文撰写课程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探索与实践 在高校中应用SPOC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探索 高校教学中翻转课堂的实践探索 运用翻转教学模式推动高校课堂教学革新 高校翻转课堂模式有效教学研究 浅谈高校音乐技能课程翻转课堂教学模式 翻转课堂模式在高校课程教学中的应用 高校音乐课堂中的“翻转教学”模式研究 高校教学中翻转课堂模式的应用研究 高校体育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研究 民办高校大学英语翻转课堂教学模式 借助翻转课堂实现高校教学模式改革 翻转课堂带给高校课堂教学的启迪 浅析高校翻转课堂中师生合作新模式 基于SNS的高校远程翻转课堂模式研究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

[4]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EB/OL].[2012-05-06].http:///zong_he_870/20120330/t20120330_760603_3.shtml.

[5]钟晓流,宋述强,焦丽珍.信息化环境中基于翻转课堂理念的教学设计研究[J].开放教育研究,2013(1):58-64.

本文为2015年宿迁学院院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新媒体时代翻转课堂互动教学模式研究―基于学生视角”的研究成果。

音乐教学研究论文范文第6篇

关键词:旋律方法;英语习得;问题;发展趋势

Abstract: With recent researches on SL acquisition theory and English teaching techniques, singing is being more and more widely used in the English classroom. This paper probes into its development and certain problems that exit in contemporary researches and predicts its tendency of development.

Key words: melody singing, English acquisition, problem, tendency of development

1.引言

“旋律方法”习得英语是借助暗示教学法(Suggestopeadia)的基本原理,在英语教学过程中使用音乐歌曲,从而促进人脑左右半球的共同协作,提高英语学习质量,激发学生学习动机,使学习成为一种愉悦的体验。本文拟通过回顾该教学法研究的发展及现状思考其研究存在的问题并预测该研究未来发展的趋势。

2.“旋律方法”习得英语的历史和现状

Fonseca Mora曾指出:语言的音乐性会影响学生的英语发音甚至整个英语习得过程,因而推广在英语教学过程中使用“旋律方法”。这种方法对英语教学研究一直产生着影响。

2.1“旋律方法”的研究阶段(1983以前)

音乐与语言是两个密切相关的系统,这一思想由来已久,最早可追溯到古希腊时代,到18世纪启蒙运动时期,该思想有了更深入的发展。从语言学的观点来看,音乐适用语言研究是音乐理论的一个重要成果,音乐是另一个可以用于Chromsky(1975)生成语法研究的学科。音乐有助于我们从另一领域探索语言的普遍规律。

Jackendoff的《生成调性音乐理论》(A Generative Theory of Tonal Music, GTTM)继而探讨了语言与歌唱内在联系。他认为:人对音乐的感知是与生俱有的,人们对音乐的感知并行于人们对语言的感知。鉴于人们对音乐和感知的相似性,音乐感知会对语言的处理起到有力的支持作用。

2.2“旋律方法”的成果应用与修正阶段(1984-1995)

在国外,Murphey(1992)选出Music & Media流行歌曲的前五十首进行分析,指出流行歌曲具备简单、极富情感、指向模糊和对话般的特征,使听者容易记忆。

不久,Cranmer(1993)和Nunes(1993)推出了以音乐片段为材料的教学模式,介绍了课堂的实际运用过程。

国内较早将音乐歌曲运用在英语课堂的是华东师大外语系张民伦等,他们编写的英语专业听力教材《英语听力入门》的练习形式主要为跟着歌词唱、选压韵词等。这一阶段,歌曲进行课堂教学的运用只局限于听力课或口语课,而且形式单一,缺乏深度和广度。音乐更是无所作为,仅在一些外语听力录音带上作背景音乐而已。

2.3“旋律方法”的成熟和推广阶段(1996年-现在)

在英语课堂上作为教学计划的一部分、用音乐歌曲进行严肃的语言教学是在这一阶段才出现的。

美国ESL专家Millie Grenough在1996年编写了六册系列教材(配磁带),书名为《Sing it! Learning English Through Song》。该套有声系列教材有每首歌曲的歌词、词作者及演唱者的生平简介,影视歌曲的原唱画面以及该歌曲所流行的时代背景。它的问世立即受到英语教学界的关注,成为可供任何类型英语课的选用的教材之一,也为英语课主干教材提供了必要调剂和补充。

国内应惠兰1994年主编的《New College English》(《新编大学英语》)也融入了音乐歌曲,其练习形式是以歌词填空和跟着唱为主。近年,研究者把音乐歌曲用来操练某一语言项目,如:语音、语法和词学等,以进一步掌握和巩固语言知识,还有运用音乐歌曲对听、说、读、写等语言技能进行综合训练,以提高语言的综合运用能力。例如,音乐歌曲在英语教学中的运用技巧就有:课前欣赏——课前播放音乐片段,使学生减轻学习疲劳,减少学习压力;课文教学——根据课文内容,选择适合课文内容的音乐片段,增加教学的艺术效果,使音乐暗示的意境与语言材料提供的意境达成统一,促进学生理解和消化语言材料。课间运用——在学生进行笔头练习和小组活动时,增设背景音乐;挖掘内容——通过音乐提升教学主题;拓展教学——适时设置音乐,以形成教学。

另外,有一些研究者使音乐歌曲的运用研究有了更广的教育学意义。例如,李群艳(2002)把学唱英文歌曲的目的定格在培养学生语言美和心灵美

转贴于 等美的情操,让他们了解更多的英美文化知识,提高他们的文化素养,培养新世纪素质型英语人才。王琴琴(2006)根据理工农医类大学生严重缺乏文史艺术类知识以及英语学习中存在的只会应试的特点,研究将《英文歌曲欣赏》作为一门独立的文化素质选修课来陶冶学生的情操,丰富他们关于英美国家历史、文化、语言的知识以及口语交谈的语料。

在研究音乐歌曲的运用时,研究者还探索了其运用的原则:(1)音乐的选择以英文歌曲为主;(2)基本做到教师和学生一起选择音乐歌曲;(3)音乐歌曲的思想内容体现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4)音乐歌曲的内容是语言教学材料内容的扩展和延伸;(5)音乐可能暗示的情景与语言教学材料的背景基本一致;(6)音乐歌曲的设置应恰到好处,形成教学;(7)教师围绕音乐歌曲展开的各项活动把构思合理的设计与具体的教学目的有机地结合,并 与课程大纲和教学总目标融为一体。 3.“旋律方法”习得英语研究存在的问题

“旋律方法”习得英语研究虽然已广泛运用于英语课堂,并且有些研究成果具有相当的实效性,但是,其研究仍存在一些不足。

3.1 实证性研究比例偏低

从国内近年发表的有关音乐歌曲英语教学论文来看,大多是个人经验总结或一般性看法交流,实证性研究寥寥无几。仅邵玲(2005)通过一学期英语教学中穿插英文歌曲教学的准实验研究,分析了英语歌曲教学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裴正薇(2003)研究了音乐智力与英语听说成绩呈现正相关关系。

但是,从国内外应用语言学的研究趋势来看,在过去二十年中,实证性研究的比重一直在不断上升,近年来,国内学者也一直呼吁采用实证性研究方法,尤其是在验证某种教学法的效果时,该研究方法显得更加重要。

3.2 对学习主体影响的研究相对薄弱

已有相关论文以教师如何教、如何运用为主,其对象是教学的主体(教师),而与学习主体(学生)的相关研究(如从学生的角度了解某方法的可行性)所占的比例则相当低。然而,当代外语教学理论研究的重要趋势之一是把重点放到研究学习者个人差异和学习过程的研究。这一问题值得我们反思。

3.3 存在重复研究现象

“旋律方法”习得英语研究重复研究现象严重。例如,介绍“英文歌曲在英语教学中的辅助作用”的文章已在1997年和1998年出现三次,但是在2000年仍然有相同主题的文章,且内容和研究方法大同小异。又如,关于“英文歌曲在大学英语听力教学中的运用”在2003年已经出现,但是2004年又有相同主题的文章,内容基本相同,只是表述上稍有不同。

该现象反映出研究者对国内“旋律方法”习得英语的研究进展情况了解不够,在论文选题上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当然,缺少对前人研究文献的了解也是导致重复研究的主要原因。

3.4 缺乏开发学生音乐智力的研究

国外有关音乐智力及音乐教育对英语教学影响的研究并不缺乏,在英语教学领域内的研究也证实了音乐对英语技能发展的有效性。但是,国内这方 面的研究凤毛麟角,仅段瑞玲(1997)提及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对其外语的语音语调有积极影响。裴正薇(2003)的研究指出音乐智力与英语听说成绩呈现正相关关系,学生的音乐智力能预测其英语听说成绩。

由此看来,教师或家长是否应该考虑通过各种音乐活动发展学生的音乐智力,培养音乐节奏感,并进而促进他们英语听说技能包括读写等技能的提高。

4.对未来研究的展望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用音乐歌曲习得英语的研究正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如何加强该研究的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切实提高英语教学质量,将仍是未来英语教学研究的热点之一。基于上述分析,尤其是对目前研究中存在问题的分析,可以预料,这方面的研究将呈现以下趋势:

(1)在研究方法上,研究将更多地使用实证研究。材料和数据的系统收集与分析将逐步取代个人经验介绍和思辨性讨论,研究方法将出现多种方法结合并用的局面。

(2)在研究对象上,研究重点将从教学的主体(教师)如何教、如何运用为主转向对学习者个人差异和学习过程影响的研究。

(3)在研究内容上,涉及的范围将越来越广。研究将不局限针对音乐智力对英语听说技能包括读写技能的影响,对操练某一语言项目的运用,研究将用于听、说、读、写等语言技能的综合训练以及更广的范围。加之,随着跨学科和多学科综合知识的研究趋势日趋明显,研究者将会更多地利用心理语言学、语言习得、认知语言学等学科的新发展来指导研究。

运用音乐歌曲不是一种随意的行为,而是一种有准备、有计划、有目的的辅助教学手段。通过音乐歌曲习得英语,需要教师根据不同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并与课程大纲和教学总目标有机地结合。借鉴已有研究、不断丰富和发展其研究成果才会使英语教学更有成效。

参考文献

Fonseca Mora,C. Foreign Language Acquisition and Melody Singing[J]. ELTJournal,2000(54/2).

Grenough, Millie. Sing it! Learning English Through Song[M]. Random House. New York, 1996.

Lerdahl & Jackendoff.. A Generative Theory of Tonal Music [M]. Cambridge, Mass, MIT Press 1983a.

李群艳、蒋苏琴. 论英文歌曲在培养素质型英语人才中的作用[J].零陵学院学报,2002(6).

裴正薇. 音乐智力对英语听说的影响[J]. 西安外国语学院学报,2003(9).

邵玲. 英语教学中实施教唱英文歌曲的实验研究[J]. 湖北教育学院学报,2005(4).

王琴琴. 文化素质课《英文歌曲欣赏》与英语教学[J]. 大学时代(B版),2006(6).

音乐教学研究论文范文第7篇

关键词:声乐教育;教;写;文化;师范

无论是高等院校还是中小学,音乐教师的能力表现为课堂上的教授能力、课程教案编写以及论文的撰写能力,尤其是在中小学,学生的理解能力或多或少会比成人受到限制,更需要中小学老师能够将自己的知识根据中小学课程标准使学生能够轻松的接受,那就需要声乐教育专业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对于“教”“写”能力的培养。

一、声乐教育专业学生“教”“写”能力的重要性

近年来,许多声乐教育专业,过于追求声乐技能的培养,借鉴声乐表演的声乐教学模式,忽视了师范类声乐教学所特有的“师范性”特色,未加强学生对音乐课程讲演的实际操纵能力的培养。在学生走向教师岗位后,常常因为理解力或者表达能力的限制不知所云,在解释或者讲解课程内容时不能一语道破,影响了教学进度和质量,从而不能更好的的担当起中小学音乐教师的角色。也往往只重视学生声乐技巧技能的训练和歌唱能力的培养,而忽视声乐教育专业学生应有的特色――师范性及多元化的特点,特别是“教”“写”能力的不足方面,导致学生很难达到师范教育的教学目标,以至不能扮演好中小学音乐教师的角色。因此, 声乐教育的责任重大。

二、声乐教育专业学生“教”“写”能力的薄弱的原因

长期以来,在师范类的声乐教学中往往存在只重视学生技能技巧的训练和歌唱能力的培养,常被称之为“表演二系”,导致学生难以达到师范教育目标所规定的全面性的要求,这种能力的缺乏体现在声乐教育学生“教”“写”能力的不足方面。

1.“教”

“教”即声乐教学能力。教学能力是学生综合能力的重要体现,是学生学习后的成果体现。而现有的学生往往只会唱不会教,不懂得教学方法更不会运用各种教学模式。主要原因为声乐教学曲目缺乏积累、教学语言过于匮乏、理论知识掌握太少、教学手法较为单一等问题。往往造成学生在走向工作岗位后的教学中无从下手,“胡子眉毛一把抓”的现象,以及对于一些常见的声乐演唱问题不能一语道破,更缺乏针对性的解决等问题。

2.“写”

“写”即教案的撰写能力和论文写作能力。音乐教育类学生写作能力的好坏,将直接影响毕业以后的科研、教研水平,更会影响到教学能力的提高,而这一点在音乐教育类学生的教学中并没有受到足够重视。

究其原因:首先,音乐类学生文化课要求不高,进校门槛较低;第二,教学中过于注重“技巧”而不偏重“理论”;第三,论文指导课程的设置问题,论文写作只是放在了最后一学期完成,对于文化素养相对较差的声乐学生来说,这只能导致论文完成质量差的结果;第四,参与教学研究活动能力较低,积极性也不高。

三、高师声乐教育专业学生“教“”写”能力培养的建议

如何提高声乐教育专业学生能力的全面性,为中小学输送优秀人才提供更好的资源,这是从事师范教育的领导及声乐教师都必须引起重视并认真思考的问题。针对声乐教育学生“教” “写”能力不足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提高文化修养

文化是一切学习之本,声乐亦固然如此。一首声乐作品并不是简单的曲与词的表达,声乐歌曲中歌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那就需要学生有足够的文化修养去理解他深层次的含义,或者需要学习者对歌曲的背景或相关历史做一定的了解,才能更好的理解演绎作品。因此文化课程应视为与音乐专业课程同等重要的地位。

2.重视艺术实践

声乐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二度创作,最终要把自己对作品的理解以录音或者演出的形式呈现出来,但是二度创作与平时积累离不开,也是实践的积累过程。无论任何领域,都离不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声乐教育应专业学生应特别注意的自己的参与过程,在过程中感受自己亲身参与后获得的音乐美感体验、形成对音乐的审美能力。因此在实践中检验学习的成果不可或缺。

3.发挥声乐技能课教学的灵活性

(1)注意发挥小组课的优势

在小组课的教学中教师应摒弃一块唱或逐个唱的老传统,让学生在互相讨论、聆听中学习,相互提意见,不但可以强大歌唱心理还可以通过对其他同学的优点及不足的了解、明确自己出现的同类问题和困惑,进而完善自己。

(2)个别课教学中应突出理解力

个别课应该因材施教、提高专业素质、突出艺术个性。注重解决学生歌唱生理、歌唱心理、歌唱协调性以及歌唱曲目处理手段等具体问题。从一首作品中尽可能的学到更多知识。

4.积极发挥声乐教学法课的作用

声乐教学法是声乐教育专业的必修课程,他的目的在于讲解关于声乐的一些理论知识,例如声乐发声的原理、发声器官的构造、呼吸的支持等等专业知识。

(1)课程中应该注重讲课内容的知识扩展

如结合教育学、心理学、生理学等相关知识注重声乐教学理论的深入讲解,例如从“教”的角度考虑,让学生了解声乐教学的方法、手段、模式和目标等等,了解歌唱心理以及如何应对调整,从生理学的角度,可以加入相嗓音医学的知识让学生更可能多层次地考虑问题,逐步让学生掌握每个阶段的基本特点、常见的问题,以及解决的办法,达到学有所悟,学有所获,真正理解声乐学习与教学的真谛。

(2)注重实践课与理论课的有机结合

在以往的声乐教学法课程中,理论课占的比例较大,而学生的教学实践课较少,应将实践内容穿插于教学内容的各个环节中,适时让学生进行讲解与锻炼。在方式方法上,注意针对每位同学的上课情况利用同学之间提意见、讨论、教师点评、作示范等方法,让同学更好地掌握教学内容与知识点。

(3)在声乐教学法课中对学生写作能力进行培养

针对培养学生写教案与说课的能力,可以在课后布置针对性的任务,对每节课的设置安排以写教案的形式完成,在课堂上针对学生写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点评或讲解写作技巧。这样不仅能锻炼学生的书面语言表达能力,还能锻炼独立思考能力,也有助于思维逻辑能力的提高,能够全方位地培养学生“教”与“写”的能力。

5.增设相关课程

(1)设置交叉学科

高师声乐学生应以培养知识型人才为目的,可以增设部分如声乐与文学、声乐与美学等具有交叉性选修课程来提高“教”与“写”的能力,如声乐与哲学等。

(2)增设论文指导课

艺术高校的论文指导课程一般开设在毕业前夕,仅仅是由主专业教师代替指导,而没有专门的论文指导老师,可以设置专门针对音乐专业的论文写作课,同时结合专业老师的指导,将会对学生写作水平和毕业论文的写作起到直接的引导作用。

声乐教育教学改革已势在必行,相信通过多方面的改革与反思,在今后的教学中,一定能培养出更为合格的毕业生,为中小学音乐教师队伍输送更为合格的人才。

参考文献:

[1]杨立岗.声乐教学法[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

2007.

[2]杨咏.高师音乐教育与声乐人才培养模式的思考[J]

中国音乐,2007,

[3]姚思源主编《中国当代学校音乐教育文献》〔M〕上

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9年

[4][美]本耐特―雷默《21世纪音乐教育使命的扩展》,

全国第七届音乐教育会议文件

音乐教学研究论文范文第8篇

音乐教育学是一门研究音乐教育现象及其规律的学科。音乐教育学是一种交叉学科,它是音乐学与教育学互渗交融的产物。

音乐教育学又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的理论体系来自于音乐教育实践活动,是在总结音乐教育实践过程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理论,反过来又指导音乐教育实践。它是音乐教育实践的理论形态,音乐教育实践的发展,使它不断地丰富和充实。另一方面,它又是音乐教育理论在音乐教育实践中的应用,对音乐教育实践起着规范和指导的作用。

音乐教育学作为一门科学非常年轻,但在人类文明史上却具有漫长的历史。伴随着音乐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音乐文化的传承活动,就有了音乐教育活动的出现。现代音乐教育学,它的母系统音乐学和教育学成为独立的一门科学均创始于19世纪。1863年德国音乐学家F.克吕桑德(Friedrich Chrysander,1826―1901)所编《音乐学年鉴》被视作西方近代音乐学的发端。而德国教育家赫尔巴特(Johann Friedrich Herbart,1776―1841)在卢梭的教育思想体系和裴斯泰洛齐教育经验的基础上,对教育学的科学基础进行探索,初步建立了教育学体系,1806年出版的《普通教育学》被公认是近代第一部教育学著作。音乐学和教育学的形成与发展,为其边缘学科音乐教育学的产生和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并创造了条件。音乐教育学与近代教育学发生的自然历史过程是极为相似的,大致经历了“教”之法――“教”之学――“教育”之学――“教育学”等阶段,才形成“教育学”的初步格局。现代音乐教育学形成年代其说不一,一般认为是20世纪逐渐发展形成的。

在我国,伴随新学制而产生的音乐学科教育研究发端于19世纪末。1897年清政府创办了南洋公学师范院,首开“教授法”课程。1904年清政府明令规定师范生要学习“教育学”和“各科教授法”。1907年中、小学正式设置了音乐课程,定名为“乐歌”、“唱歌”课。前后,我国各科教学法课程建设得到了发展。先生的“五育并重”、“美育救国”等主张,推动和促进了艺术教育的发展。1922年的“壬戌学制”,采纳了陶行知先生以“教学法”代替“教授法”的主张,一字之变,说明学科教育研究注意到了“教”与“学”的双边关系,是学科教育研究的一大进步。当时,我国一些师范院校设置了艺术教育课程,其中包括“歌唱教学法”课程。仅从当时政府机构教育部先后颁布的《初级中学音乐课程纲要》(1923年6月4日)、《小学音乐课程标准》(1932年10月)、《修正高级中学音乐课程标准》(1940年9月),就可以看出当时音乐教学法研究的水平。例如《小学音乐课程标准》中,第四款规定的“教学要点”就有25条之多,从中可以看到当时对音乐教学方法的研究是相当重视的。

1939年,当时政府机构教育部颁发了《师范学院分系必修及选修科目施行要点》,正式将课程定名为“分科教材及教法研究”,目的在于纠正师范教育中只重视教法研究而忽视教材研究的问题。1946年当时政府机构教育部颁发的《修正师范学院规程》,进一步明确规定分科教材教法是专业训练科目,并对具体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在此期间,我国一些音乐教育家结合介绍国外音乐教学理论和方法,相继写出一批音乐教学法研究的著作,对我国音乐教育学科建设做出了贡献。如:《怎样唱?怎样教?》(刘良模)、《新课程小学校音乐科教学法》(胡敬熙)、《音乐教育通论》(贾新风)、《音乐教学法》(陈仲子)、《小学教师应用音乐》(朱稣典)、《儿童唱歌表演法》(高梓)、《小学教材及教学法》(赵廷为)、《小学音乐教材及教学法》(缪天瑞)等。

后,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1950年8月颁布的《北京师范大学暂行规程》,明确规定《中学教材教法》为该校的公共必修课程。此外,还规定中等师范必须开设小学教材教法课程。1952年7月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印发的《师范学院教学计划(草案)》中对开设此课做了明确规定。1957年教育部在修订教学计划时,将“教学法”课程恢复定名为“教材教法”课。教学内容被规定为:“了解中小学教材内容和编辑原则,熟悉基本的教学方法;对使用教材过程中的经验与问题进行研究。”20世纪50年代中期,学习苏联中小学和幼儿园的音乐教学法,翻译出版了一批音乐教学法著作。对我国音乐教育研究产生过一定影响的是《中小学唱歌教学法》(鲁美尔主编,陈登颐译,1955年)。当时音乐学科教育研究对象主要是唱歌教学的方法,强调教师的主导作用,以传授知识技能为主要教学任务,以及程式化的五段教学模式等。从理论研究的角度看,这一段的音乐学科教育研究偏重于具体教学经验的介绍或信息的传播,其研究领域偏于狭窄。

党的以后,学校音乐教育得到健康的发展,音乐学科教育研究蓬勃地开展起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在教育学门类下将“教材教法”研究定为二级学科,确定了学科教育研究的地位。1979年6月,教育部颁发了全日制中小学音乐教学大纲,同年12月在高师艺术专业教学座谈会上确定高师开设《中学音乐教材教法》课程。1986年底,国家教委副主任柳斌指出:“我们不但要建立自己的教育学,还要建立自己的学科教育学。”翌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教材教法研究”更名为“学科教学论”。1986年,国家教委艺术教育处和艺术教育委员会成立,随后制定了《全国学校艺术教育总体规划(1986―2000年)》,这就为我国音乐学科教育研究迈上新台阶打下了基础。1980年后,陆续出版了一些研究中小学音乐教育的著作。其中《小学音乐教学法》(张芳瑞、李泯、杜光编著,1981年)、《中等学校音乐教学法》(王克、杜光,1984年)两部书分别被中师、高师选用为音乐教材教法课程用书。与此同时,国外一些著名的音乐教育体系、教学法在我国得到传播。一些有影响的国外音乐教育书籍被翻译或出版,如美国音乐教育家默赛尔(James L.Mursell)与格林(Mabelle Glenn)合著的《学校音乐教学心理学》(章枚译,1983年)、美国学者洛伊斯・乔克西的《20世纪音乐教学法》(陈平译,1988年)、迈克尔・L.马克的《当代音乐教育》(管建华、乔晓冬译,1991年)。此外,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教育委员会连续举办了七届“全国国民音乐教育改革研讨会”,对推动音乐教育的深化改革,促进音乐学科教育研究,有巨大作用。《中国音乐教育》、《中小学音乐教育》等国家和地方性音乐教育专刊的创办,以及全国性音乐学术刊物音乐教育专栏的设置,为进一步开展音乐学科教育研究创建了良好的环境。

总之,20世纪80年代末以前的几十年,是我国音乐教育学的萌芽、积累、酝酿、准备时期。

1. 近十几年来教育学、心理学、音乐学、音乐美学等学科的新发展,为音乐教育学的构建奠定了理论基础。

2. 改革开放以来引进了国外的各种音乐教育理论和音乐教学法体系,开拓了我们的视野,启迪了我们的思想,转变了音乐教育观念,为音乐教育学的构建准备了思想基础。

3. 蓬蓬勃勃的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锻炼培养并形成了一支音乐学科教育研究的队伍,其中有一批长期从事音乐教材教法研究并具有较高的音乐教育理论与修养水平的学者,成为音乐教育学构建的组织基础。

这一时期,我国出版有关音乐教育各种问题研究的文献为数不少,尤其与音乐教育教学实践相关内容的文献更是不胜枚举。但是突破以往音乐教材教法的局限,拓宽和深化音乐学科教育研究的范畴,着力探索音乐教育活动对人的全面发展的影响及规律,从宏观上研究音乐教育理论,向音乐学科教育学发展,仍然亟待加强。音乐学科教育实践呼唤着音乐学科教育研究向更高层次发展和升华。1986年前后,我国的一些学者陆续发表了国外音乐教育学研究现状的介绍和对音乐教育学体系和结构的设想方面的文章。如《国外音乐教育学研究简介》(万庆华)、《音乐学学科介绍》(何乾三、罗传开、张前等)《音乐教育学构想》(曹理)《加强音乐教育学的学科建设》(廖家骅等)。1988年国家教委艺术教育主管部门组织酝酿艺术教育科研课题时,再一次提出进行有关音乐教育学研究问题。同年年底,由曹理负责组织成立了“普通学校音乐教育学研究”课题组。1989年8月此课题被列入国家教委教育科学“七五”规划重点项目――中国学校艺术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第三阶段研究课题。课题组以横跨全国七省市的高师担任音乐教材教法课程的教师为主要成员,先后组织了五次课题研讨会,撰写了近40万字的《普通学校音乐教育学》(曹理主编,缪裴言、廖家骅副主编,1993年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获1995年国家教委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为了组织起来,更有效地、更系统地进行音乐学科教育研究,1990年12月,以高师教师为主成立了中国音协音乐教育学学会。

中国音乐教育学学会的成立,实现了我国学科教育研究的一次飞跃。从1990年至2004年,14年来,音乐教育学学会与中国音乐教育学会等学术团体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充分发挥了协调效应的作用,成为推动我国音乐教育改革与发展不可或缺的一支力量。

1. 组织了音乐学科教育研究的多种学术活动。基本上坚持了年会制度,进行专题研讨,组织学术交流活动。这些活动紧紧围绕本学会发展的目标展开,主题更加集中,研究的问题更加专门化,研究的方法更加灵活,注重实效。如音乐学科教育学研究、中外音乐教育比较研究、音乐课程建设研究、民族音乐教育研究等。

2. 集合了学术研究的队伍。这个学会的成员以高师或其他院校音乐教育专业担任本课程的教师为主,开展学术研究的“共同语言”较多,在音乐学科教育研究上比较有特色。学会成员,从开展课题研究时只有两名副教授,发展至今在238名会员中,已有教授32名,副教授85名,两项之和占会员总数49.2%。其中有的还是博士研究生导师或硕士研究生导师。他们其中大多数人具有独立完成音乐学科教育科研课题的能力,承担了省市级的科研项目,并能与其他人合作完成国家级的科研项目。如国家教育科学“八五”重点课题项目“普通学校美育理论与实践”,其中学校音乐教育分为三个子课题:“中国当代普通学校音乐教育理论实践”,课题负责人姚思源;“中国近现代普通学校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课题负责人伍雍谊;“外国学校音乐教育研究”,课题负责人曹理。音乐教育学学会的一些成员分别参加了以上的三个课题研究,课题成果以丛书形式体现。现已出版的外国音乐教育研究成果分别有《德国音乐教育概况》(谢嘉幸、杨燕宜、孙海,1999年)、《美国音乐教育概况》(刘沛,1998年)、《日本音乐教育概况》(缪裴言、缪力、林能杰,1999年)、《苏联音乐教育――卡巴列夫斯基音乐教育体系・儿童音乐学校》(魏煌、侯锦虹,1999年)、《外国儿童音乐教育》(尹爱青、曹理、缪力,1999年)、《达尔克罗兹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蔡觉民、杨立梅,1999年)、《柯达伊音乐教育思想与匈牙利音乐教育》(杨立梅,2000年)和《奥尔夫音乐教育思想与实践》(李妲娜、修海林、尹爱青,2002年)。外国学校音乐教育研究丛书主编为曹理。

3. 加强了学科课程建设的研究。在第10届年会上围绕“21世纪全国音乐学科教育学的建设与发展”主题进行了专题研讨,总结过去,展望并规划未来。出版了提供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学习本课程的教材――音乐教学法、音乐教学论、音乐学科教育学。如《中学音乐教学论》(郁正民主编,尹爱青、王昌逵副主编,1992年)、《中学音乐教学法》(邵祖亮主编,徐绪标、张荫尧副主编,1993年)、《音乐审美教育》(廖家骅,1993年)、《中学音乐教学论新编》(曹理、缪裴言主编,1995年)、《音乐教育学》(刘云翔、魏煌,1990年)、《音乐学科教育学》(曹理等,2000年)等。

4. 扩大了对外学术交流。举办了达尔克罗兹教学法、奥尔夫教学法、柯达伊教学法等培训班,以及1997年举办“中外音乐教学法信息交流研讨班”,邀请美国学者约翰・M.费尔拉班德博士来华讲学,介绍美国幼儿音乐教育发展的现状等。有些会员参加了“国际音乐教育学会(ISME)”,建立了长期联系,并促成高秋保治先生于1993年8月来华访问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