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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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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学论文范文第1篇

陈梦家随闻一多辞别青岛大学来到北平,进入燕京大学宗教学院当学生的直接原因,是他在青岛大学时就对古文字学发生了兴趣,为了这一兴趣,决定继续求学,力争在这门专业学科上有所造诣。一年之后,又赴安徽芜湖任中学国文教员。这段时间,热河省沦入日寇铁蹄之下,华北形势危急,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关头,处于对家国存亡的关注,他先后完成出版了《陈梦家作诗在前线》与《铁马集》,其中有两首气势磅礴,充满血性与爱国激情的长诗引起社会各界的瞩目并传诵一时。

在《泰山与塞外的浩歌》这首长达八百余行的长诗中,字里行间颇有岑参边塞诗的恢宏气魂,内中的情绪充溢着激越昂扬的民族精神,其时,无论是诗的风格、深度与情调都与新月派那轻歌曼语、风花雪月大相径庭,而变得浩瀚壮阔,恣肆、大气磅礴。研究者普遍认为,这正是陈梦家由一个纯粹的新月派诗人向一个优秀的古文字学家与古史研究专家、学者过渡的象征。

1934年,陈梦家重新回到燕京大学,攻读著名古文字学家容庚教授为导师的古文字学研究生,开始正式由一个诗人向学者蜕变。1936年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后,他留校担任助教。也就在这一时期,陈梦家从历年所创作的诗中精选出23首,结集为《梦家诗存》,算是对此前写诗成就的一个了结,也是对读者的一个交待。自此之后告别诗坛,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古文字与古史研究之中。

对于这一转变,作为老师的闻一多不但没有失望,反而认为这才是一个有才华和志向的青年追求的正途并大加鼓励。梁实秋曾说过:“陈梦家已由诗人一变而为甲骨文研究者,而且颇有发明,在燕京大学执教,一多甚为激赏,曾屡次对我说一个有天分的人而肯用功者陈梦家算是一个成功的例子。我想他们师生二人彼此之间相互影响必定甚大。”

梁实秋所言甚是,闻一多由诗人而学者,眼界逐渐开阔,研究范围不断向历史纵深拓展,他于1943年给臧克家的信中就说过:“我的历史研究课题甚至伸到历史以前,所以我研究了神话,我的文化课题超出了文化圈外,所以我又在研究以原始社会为对象的文化人类学。”

从陈梦家由诗人而学者,以及作为学者三十年的治学路数看,基本上与他的业师闻一多一脉相承,所研究的领域有相当一部分也颇为相同,如二人同时对甲骨、金文的兴趣,对神话研究的兴趣,等等,可谓神交日甚,气味相投。

到清华后,闻一多的政治热情渐渐消失,而专心痴迷于学术研究,取得的成就渐渐为儒林所重。他在文人相轻的学界能跻身赫赫有名的清华中文系,并占居仅有的五位教授席位之一,且能得到学校当局与学生双方的认可,这些本身就是明证。

而陈梦家在燕京大学研究院毕业前后短短两年的时间里,就写出了十几篇堪称俊秀的学术论文。像当年他的诗一问世就照亮了整个诗坛一样,这一连串面貌一新的研究成果,令整个学术界为之一震,陈梦家由此声名鹊起。

文字学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说文解字》中有一类特殊的叠文,它是合体字中的一种由同一部件依照某一顺序构形的文字。在合体字中,这类文字的数量最少,但是它在构形和表义上的独特性,对我们进行文字的研究有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对汉字的构形研究极具价值。

关键词:说文解字;叠文;表义

叠文在汉字中是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它的构字部件是相同的,是由同样的部件依照某一顺序叠加起来组成新字。它的构形与构意都有其特点本文主要以许慎《说文解字》所收叠文为研究对象,对叠文的形与义做一些粗浅的分析。

一、关于叠文

叠文自古已有之,甲骨文时代就已出现,但都比较零散,直到东汉的许慎才在《说文解字》中把这些字归类,并系统地对这些字进行了分析。可是,对这一类文字的标名学界还不统一,不同学者对此未达成共识。

从清代起,已经有学者对叠文进行了探讨。王筠在《说文释例•卷八》中把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独体字叠合而成的合体字,称为叠文。王筠《文字蒙求•卷三》中提出“叠二成文”,“叠三成文”,“叠四成文”的概念。杨树达先生在其《中国文字学概要》和《文字形义学》两书中将其称为“复文”。高亨先生在《文字形义学概论》中将其称为“同文”和“对文”。 他说到:“然有当指出者三事:其一,许慎举武信二字以为会意之例。武信皆合两字而成,亦有合三字而成之会意字,如合入土三字而成重,合三个人字而成众,是也。”他还将会意分为三类:异文会意、同文会意、对文会意。

裘锡圭先生在其《文字学概要》中从汉字六书的角度把叠体字分为三类,分别称之为“图形式会意字”、“利用图形间的位置关系的会意字”和“重复同一偏旁而成的会意字”。石定果先生在《说文会意字研究》一书中将其称为“同体重复会意字”。陈伟武先生在《同符合体字探微》一文中将这类字称为“同符合体字”。可见,学术界对这一类文字并没有用统一的名称来指称它们。

对于这类文字的名称,我们赞同王筠先生的说法,把这一类文字称为叠文。但是王筠先生对于这类文字的定义还不完善。对于这类文字的定义一是要明确叠体字必须是两体及以上相叠的合体字,不能是独体字。二是要从古文字着眼来分析其构形。

我们认为叠文是指两个及以上同一部件依照某一顺序构形而成的合体字。这里说的部件包括成字部件,也包括非成字部件。

二、叠文的结构形制

按照部件的重叠次数来分,可以把叠文分为:二体叠文、三体叠文和四体叠文。

(一)、二体叠文

二体叠文按照组合情况和位置来分,又可以细分为以下四种:

1、同向并列二体叠文

从:《说文》“从,相听也。从二人。凡从之属皆从从。”

比:《说文》“比,密也。二人为从,反从为比。凡比之属皆从比。”

:《说文》“,明视以算之,从二示。”

:《说文》“,二百也,凡之属皆从。读若。”

:《说文》“,到也。从二至。”

:《说文》“,二山也,凡之属皆从。”

:《说文》“,言也。从二言,凡之属皆从,读若。”

:《说文》“,颈饰也,从二。”

:《说文》“,疆也,从二弓,凡之属皆从。”

2、逆向并列二体叠文

北:《说文》“北,乖也。从二人相背。凡北之属皆从北。”

:《说文》“,两士相对兵仗在后象之形。凡之属皆从。”

:《说文》“,乖也,从二臣相违,读若诳。”

:《说文》“,闻也。从二户,象形。凡之属皆从。”

非:《说文》“违也,从飞下翅,取其相背。凡非之属皆从非。”

3、同向垂直重叠二体叠文

哥:《说文》“哥,声也。从二可。古文以为字。”

:《说文》“,羊也,从重枣。”

二:《说文》“二,地之数也。从偶一。凡二之属皆从二。”

多:《说文》:“多,重也。从重夕。夕者,相释也,故为多。凡多之属皆从多。”

炎:《说文》“炎,火光上也。从重火。凡炎之属皆从炎。”

友:《说文》“友,同志为友。从二又相交友也。”

:《说文》“,比田也,从二田。凡之属皆从。”

4、逆向垂直重叠二体叠文

步:《说文》“步,行也。从止止相背。凡步之属皆从步。”

这一类叠文一般用从二某,从两某,从重某,从偶某等术语来说解字形。

(二)、三体叠文

主要是“品”字形重叠三体叠文。如:

:《说文》“,群车声也。从三车。”

品:《说文》“品,众庶也,从三口。凡品之属皆从品。”

:《说文》“,新鱼精也。从三鱼。不变鱼也。”

:《说文》“,羊臭也。从三羊。凡之属皆从。”

:《说文》“,有足谓之,无足谓之豸。从三。凡之属皆从。”

:《说文》“显也,从三白。”

晶:《说文》“精光也,从三日。”

焱:《说文》“火本也,从三火。”

:《说文》“谨也,从三子。”

此外还有同向并列三体叠文。三体叠文一般是用从三某来说解字形。

(三)、四体叠文

:《说文》“,众草也,从四草。”

:《说文》“不滑也,从四止。”

这类叠文一般是用从四某来说解字形。

以上四种构形的叠文,以二体叠文的数量最多,而其中的同向并列叠体叠文又占了绝大多数。

三、叠文的表义功能

重叠形式往往有某种特殊的涵义。会意是叠体字的主要构造方式,叠体字的意义并不是等于个体部件意义的简单相加,它通过重叠产生了新义,重叠具有造意功能。在表义功能上,叠文通常来说,有以下几个特点:

1、强调数量众多。

磊:《说文》“磊,众石也。从三石。”表示石头多。

:《说文》“,群车声也。从三车。表示车子发出的声音大。”

品:《说文》“品,众庶也,从三口。凡品之属皆从品。”表示人口多。

古人认为三表示众多意,故三体叠文大多是起强调数量众多的。

2、表示成对的事物

:《说文》“,二山也。”

:《说文》“,二百也。”

3、表示三个同样的事物

:《说文》“祥遵切,三泉也。”表示三口泉水之意。

4、表示某种意义的强化或减弱。

:《说文》“显也,从三白,读若皎。”表示白的程度加深了。

毳:《说文》“毳,兽细毛也。从三毛。

小张还很年轻,应当给她一次机会嘛!当然今后对她要从严要求,我看就先按照……全国劳模的标准要求她吧!(《我爱我家》)

志新的列举也让老傅看来太过严厉不通人情,所以才不得不终止当前话轮,进而迫不及待的希望阻止志新这种不合理的行为真的实施下去,希望志新能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给年轻的小张一次改过的机会。

四、结语

本文通过对话标记“我看”的先期界上定位话语标记“我看”,借此基础分析它的使用模式,对不同使用模式造成的语义差异结合例子进行语义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我看”的交互认知功能,列举了功能意义的差异性,概括了话题、话论方面的使用功能,全文小范围简单谈论了话语标记“我看”的使用情况。(作者单位:西南大学文学院)

参考文献:

[1] 方梅.自然口语中弱化连词的话语标记功能[J].中国语文,2000(5).

[2] 刘丽艳.口语交际中的话语标记[D].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5.

文字学论文范文第3篇

许国璋的论断不但促使我们对汉字的特点加以反思,而且使我们重新思考一般语言理论的文字观。这种文字观出于西方现代语言学尤其是结构主义语言学对于“文字威望”的批判。结构主义语言学家索绪尔力图把语言的研究从文字的研究中独立出来。因为在他那个时代,语言学视野中的文字每每凌驾于口语形式之上。人们“一般只通过文字来认识语言,研究母语也常要利用文献。如果那是一种远离我们的语言,还要求助于书写的证据,对于那些已经不存在的语言更是这样。要使任何场合都能利用直接的文献,我们必须像当前在维也纳和巴黎所做的那样,随时收集各种语言的留声机录音的样本。可是这样记录下来的原件要为他人所认识,还须求助于文字”〔6〕。根据索绪尔的分析,文字的这种威望是由于:

1.词的书写形象使人突出地感到它是永恒的和稳固的,比语音更适宜于经久地构成语言的统一性,更易于为人所掌握。

2.在大多数人的脑子里,视觉印象比音响印象更为明晰和持久。

3.文学语言增强了文字的重要性。它有自己的词典,自己的语法。人们在学校里是按照书本和通过书本来进行教学的。语言显然要受法则的支配,而这法则本身就是一种要人严格遵守的成文的法则:正字法。因此文字就成了头等重要的。

4.当语言和正字法发生龃龉的时候,差不多总是书写形式占了上风,因为由它提出的任何办法都比较容易解决。

索绪尔认为,文字的这种威望是一种专横和僭越。人们忘记了一个人学会说话是在学习书写之前。而且语言有一种不依赖于文字的口耳相传的传统,这种传统十分稳固。例如立陶宛语是1540年才有书面形式的,然而这时的立陶宛语依然在语音、词的结构、名词变格和声调方面都忠实保留古印欧语的特点。索绪尔断言:语言和文字是两种不同的符号系统,后者唯一的存在理由是在于表现前者。因此语言学的对象不是书写的词和口说的词的结合,而是由后者单独构成的。如果把声音符号的代表看得和这符号本身一样重要或比它更重要,这就好像要认识一个人,与其看他的面貌,不如看他的照片。

另有一些学者,讨论了从图画到文字的变迁这个问题。布龙菲尔德在他的《语言论》中指出,一个图画到了已经约定俗成时,我们不妨称之为字。一个字是一个或一套固定的标记,人们在一定条件下描绘出来,因而人们也按一定方式起着反应。这种习惯一旦建立以后,字跟任何特殊实物的相似之处就是次要的了。由于语言毕竟是我们画不出来的那些事物的一种互相交流方式,所以图画使用者到了某个时候便按照口语用词来安排他的字符,用某个字符代表口语片段的某一部分。真正的文字少不了这个前提。于是,有些字既代表一个可以描绘的事物,又代表一个语音的或语言的形式;旁的字失掉了它们的图画价值,只代表一个语音的或语言的形式;单纯的图画字同言语形式如果没有联系,用处就越来越不重要。语言的价值越来越占主要地位。因此,“在语言学家看来,除去某些细微的枝节以外,文字仅仅是一种外在的设计,就好像利用录音机一样,借以保存了过去言语的某些特点供我们观察”。〔7〕。

然而,问题并非这样简单。

首先,文字和口语相比,使用了完全不同的表达形式,这种形式本身参与着意义的建构,美国语言学家雅各布森在他的《结束语:语言学和诗学》中认为任何言语都有六个组成因素,它们的相互关系如下图所示:

这表明:任何交流都是由说话者所引起的信息构成的,它的终点是受话者,但交流的过程并不简单。信息需要一些必要的形式:首先是说话人和受话人之间的接触形式(口头的或视觉的,电子的或其他形式的),其次是信息的载体——代码的形式(言语、数字、书写、音响构成物等),最后是使信息“具有意义”的语境的形式(同样的话在不同的语境里会有不同的意义或失去意义)。这样看来,“信息”不提供也不可能提供交流活动的全部“意义”。人们在交流中获得的“意义”有相当一部分来自信息的传递形式——语境、代码、接触手段之中。它们和说话人、受话人、信息一道共同组成整个交流活动的要素结构。而且各要素的作用在交流活动中也时刻处于不平衡之中,这一个或那一个要素会在诸要素中多少居于支配地位。于是,交流活动在一种情境中倾向于语境,在另一种情境中会倾向于代码,如此等等。信息的性质取决于那个占支配地位的要素的功能。这样看来,文字作为一种代码形式,决不仅仅是语言的记录形式或外在设计。它是全部交流活动的“意义”的一种必要的构成。说出来的信息和写出来的信息会在交流活动中具有不同的意义。这种不同的意义事实上赋予代码形式本身(口语的或书写的)以“生命”。当我们面对文字的时候,我们不是简单地面对一种无意义的语言包装,而是面对一个有意义的自主的符号系统。

雅各布森在《语言和其他交流系统的关系》中指出,视觉和听觉是人类社会中最社会化、最丰富、最贴切的符号系统的基础。由此而使语言产生了两种主要的变体——言语和文字。它们各自发展着自己特有的结构性质。它们的历史也充满着时而互相吸引,时而互相排斥,时而握手言欢,时而剑拔弩张的辩证现象。这一点并不难理解:言语作为一种听觉符号系统,它的结构主要是以时间为建构力量的。文字作为一种视觉符号系统,它的结构主要是以空间为建构力量的。当我们把口语的词或句子用文字书写下来的时候,符号系统的转换伴随着功能的转换——文字要对空间作出承诺。

雅克·德里达曾提出要建立一门书面语言学。他在《书面语言学》、《文字和差异》、《声音和现象》等著作中提出:不应把写作看成是言语的外在“服饰”或声音的简化“编成代码”的翻版。世界不是限于和决定于一种以语音为中心的意义模式。通过对书面语言的分析有助于发挥“意义”的潜能,因为书写不是言语的影子,而是关于语言本质的模型。

其次,就文字本身来说,西方拼音文字和汉民族表意文字在书写系统的性质和功能上又有差异。前者因其“拼音”而与概念保持着距离,后者因其“表意”而与概念直接联系。即使是主张文字存在的唯一理由在于表现语言的索绪尔也认为,表意文字有一种强烈的用书写的词代替口说的词的倾向。对于汉人来说,表意字同样是“观念的符号”,“文字就是第二语言”。所以索绪尔称他的研究和结论“只限于表音体系”。帕默尔在《语言学概论》中也指出,汉字是一种程式化、简化的图画系统。它不是通过口语词去表示概念,而是直接表示概念,由汉字书写的书面语言独立于口语的各种变化之外。汉字的这一特质使它在中国社会、文化的统一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中国的统一完全依靠一种共同交际手段的存在,这同任何行政区域的统一是一样的,而这种共同交际手段就是全国普遍通用的汉字。中国各地的方言往往很难被别的方言区人听懂,可是各方言区的人都能看懂用汉字书写的文告。所以,汉字是中国文化的脊梁。一个学习古希腊文献的学生需掌握多种方言才能欣赏荷马、莎芙、希罗多德、狄摩西亚的作品,而一个学会约四千个汉字的学生就能读懂中国四千年的文献。德里达也指出,东方社会一直把语法学视为书面语言的科学。书面语言以视觉和读得懂的方式传达信息,它不是口语的替代品。研究书面语言的术语、条件和前提都与口语不同。

事实说明,正是汉字和西方拼音文字的不同特质,造成了中国语言学传统与西方语言学传统的很大不同。在中国古代学者的眼里,汉字不仅有字形,而且有字音、字义、字能。从字音来说,“一句之中,或多一字,或少一字;一字之中,或用平声,或用仄声;同一平字、仄字,或用阴平、阳平、上声、去声、入声,则音节迥异。故字句为音节之矩。积字成句,积句成章,积章成篇。合而读之,音节见矣;歌而咏之,神气出矣”(刘大魁《论文偶记》)。字音是句子音律的基础。所以,“神气不可见,于音节见之;音节无可准,以字句准之”(刘大魁《论文偶记》)。从字义来说,“文字有意以立句,句有数以连章,章有体以成篇”(王充《论衡·正说》)。字义是句义乃至篇章义的基础。从字能来说,“句司数字,待相接以为用”;“夫人之立言,因字而生句,积句而成章,积章而成篇。……振本而末从,知一而万毕矣”(刘勰《文心雕龙》)。字能是句法的基础。总之,中国古代的书面语言中,字是根本。它与句子的语音、语义、语法的关系是“振本而末从,知一而万毕”。所以,中国古代的语言学以汉字的研究为核心,《说文解字》之学始终处于小学的主导地位。王力在《中国语言学史》中也认为,西方的语言学和文字学可以截然分科,中国古代的语言学离开了文字学就好像无所附丽。在这个意义上,中国的文字学既不是西方的graphemi-cs(研究一种语言所使用的文字符号的字位学),更不是西方的graph-etics(研究一种语言在书写时用来表示言语的视觉符号形状的文字学),而是philology(语文学)。对于中西语言学传统的这种差异,我们不能简单地以西方语言学为标准来作价值判断,就像我们不能以西方文字、语音为标准来评价汉字和汉语一样。这种差异,本质上是一种文化差异,体现出完全不同的运思方向和价值取向。正如许国璋所说:“从语言的书写形式出发,去研究语言,这是汉语语言学一开始就有的特点。”〔8〕又说“汉语的文字学即是研究古汉语演变的历史语言学。”〔9〕还说:“中国的通行文字并不相当于拼音文字的字母,而相当于词素和词。词素和词通过组合规则构成语言,成为信息的载体。中国古代经学家考察文字,实际上是把文字作为文化信息的载体来进行的。”〔10〕

当代西方哲学从人类文明的多元性批判了以索绪尔为代表的现代语言学在拼音文字基础上建立的“语音中心论”(Phonocentrism),批判了现代语言学从西方传统文化承继下来的漠视和排斥书写文字的强大传统。“语音中心论”认为说出的话或语音与思想之间具有直接的内在联系,语音能够透明地呈现思想和内心经验,因而较之文字更接近自然和真实。而事实上对各种非拼音文字的研究表明,文字并不是语言的表达,不是为了表现语言而产生,它自身具有独立的起源。它的起源与政治、经济、宗教、艺术等有着密切的联系。因而“语音中心论”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种族中心论、西方文化中心论。当然索绪尔也认为表意文字一个词只用一个符号表示,而这个符号却与词赖以构成的声音无关,而与整个词发生关系,因此也就间接地和它所表达的观念发生关系。这种不必经过语音的媒介而直接与概念沟通的文字代表就是汉字。索绪尔认为,像汉字这样典型的表意文字,具有一种远甚于表音文字的强烈倾向——用书写的词代替口说的词。因为对汉族人来说,表意字和口说的词都是观念的符号,文字不是口语的记录者,而是第二语言。因此汉族人在谈话中如果有两个口说的词发音相同,谈话人就会求助于书写的词来说明他们的思想,但索绪尔还是将表意文字排除在他的语音优先论之外,显示出他的种族中心偏见。事实上,正如德里达所指出的:在汉字文化中“可以找到逻各斯中心论以外发展着的强大文明的证据。这是对西方中心论的有力驳斥”〔11〕。许国璋对汉语书面形式的性质、功能、价值、意义的论述,对长期以来以其主流追随西方“语音中心论”的中国现代语言学,是一种深刻的警省。

注释

〔1〕〔2〕〔3〕〔4〕〔5〕〔8〕〔9〕〔10〕许国璋:《许国璋论语言》,75、72、1、75、75、74、75、13页,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1。

〔6〕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文字学论文范文第4篇

    [论文摘要]在先秦儒家的观念中,礼与身的关系不简单是“礼自外作”,文章通过梳理礼与儒(巫)的渊源关系,指出儒士身体姿态是对礼的展现。春秋时代,礼成就“威仪棣棣”的君子。孔子将对礼的践履作为成仁的工夫,发展到荀子,礼内化为生命体的内在结构构成,而其成为中国宗法礼制文化结构坚实的生命基础。

    周文“郁郁”,先秦时期非常地重视礼,尤其是西周春秋之际,应是礼的时代、礼制的社会。所谓“礼仪三百,威仪三千”(《中庸》)、“经礼三百,曲礼三千”(《礼记》),礼在整个社会中所发挥的作用可谓巨大,“礼:经国家,定社稷,序人民,利后嗣也。”(《左传·隐公二十一年》)然而礼并不仅是“政之舆”,它还是“身之守”。礼成为生命存在的价值尺度,“礼者,体也”,礼塑造着社会文化生成中的生命结构,它并不能算全然外在于生命之物,它渐行渐人于身体,礼由内而外被“身体力行”着。礼体现于生命体之中,成就作为文化主体(或者说社会主体)的生命体,同时礼也在被身体力行的生命行为诠释和表征着,由礼与生命体的密切关系来理解,作为社会文化符号的礼更是一种内化人生命体的展现行为,在不断地践履着礼的过程中,是有限生命体的完成,最终成就儒家的理想生命主体。

    一、礼与儒的渊源关系

    礼与儒的文化渊源需要向历史上端继续回溯,我们将发现饶有兴味的文化现象,在儒与巫、礼与巫术仪式之间存在着内在的传承嬗变关系,而这对于理解先秦儒家身体理论无疑是一条非常重要的线索。

    不妨先从文字学的角度来看一下“儒”字的来源,《说文解字》曰:“儒,柔也,术士之称,从人需声。”由文字学上来看,“儒”当是说以其法术站着祈求上天降雨的人。做法求雨的行为本身实在具有非常突出的巫术色彩。而甲骨文专家也曾撰文考证,甲骨文之“儒”写作“需”或“濡”,而“濡”字原意为“斋戒沐浴”,由此可以推断出儒在商代是一种与巫祝相似的人员。显然从文字学的角度可以求证出原始儒与巫的亲缘关系。

    既然原始儒与巫术有着密切的关系,必定在三代社会文化生活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那么问题接踵而来,原始儒有着怎样的禀赋,或者说原始儒凭借什么又将实现怎样的功用?《尚书》中有一段很有代表性的记载:“若古有训,蚩尤惟始作乱,延及于平民,……皇帝哀矜庶戮之不辜,报虐以威,遏绝苗民,无世在下。乃命重、黎,绝地天通,罔有降格。群后之逮在下,明明棐常,鳏寡无盖。”(《尚书·吕刑》

    可见重、黎在整个事件中,担当着的是非常关键性的角色,二人特异之处在“绝地天通”,以感通天意而断绝其他人与天地相通的能力,可以说这段文字包含着两个讯息,第一个讯息是此前人人都有可能具备与天地相感通的能力,第二点在于,此后上天开始加以限定,潜在的话也就是说,此后并非人人都有资格与天地感通。由这段文字,我们可以看出这一巫术般的神秘功能无疑已转移到只属于少数人的身上,而且其之所以能行使功用是王命赋予的,故而自此出现了理性化的转折。但是我们更加关注的是感通天地的能力凭什么认定,又以什么样的身体姿态呈现出来?后来的《国语》中有段详细的说明:

    昭王问于观射父曰:“《周书》所谓‘重、黎定使天地不通’者,何也?若无然,民将能登天乎?”对曰:“非此之谓也。古者民神不杂。民之精爽不携贰者,而又能齐肃衷正,其智能上下比义,其圣能光远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聪能听彻之,如是则明神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国语·楚语下》

    观射父的回答应该可以代表春秋时期的观念,且看具备感通天地能力的人呈现为怎样的生命情态,首先是全神贯注清明澄澈的,此时仪容仪态是齐肃中正,才智德性之高超可谓“上下与天地同流”,而耳目之聪明,可与神明相通,无疑这是比拟性的描述,但是至少让人们有一个较为形象化的认识,同时可以肯定的是身体被作为形神不二的整一体看待也是与后来诸子时代的观念相一致的。那么这些人如何实现其神秘的巫术功用呢?又将呈现为怎样的身体形态?再看史料中的相关记载。

    “昔者姒氏治水土,而巫步多禹。”(杨雄《法言·重黎篇》

    “姒氏,禹也。治水土,涉山川,病足,故行跛也……而俗巫多效禹步。”(李轨注《法言》

    “禹步者,盖是夏禹所为术,召神灵之行步。”(《道藏·洞神八帝原变经》

    “大乐之野,夏后启於此舞九代马,乘两龙。云盖三层。左手操翳,右手操环,佩玉璜。”(《山海经?海外西经》

    禹之身体形态“跛足”某种意义上成为一种巫的标志性的身体姿态,竞相仿效可以见出感通天地的神秘功能需要凭借一定的身体外显形态,故而“禹步”逐渐被演化为“召神灵之行步”,而身体仪式在巫祝行使自身的神秘功能的过程中担当起重要作用,启之九代舞便是很明显的代表,九代舞的身体仪式再后来逐渐演化为周之礼仪,孔子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论语·为政》)纵观整个三代而后春秋时代人文观念的演变,三代之损益沿革,差异是必然的,但是却可以推知,诸子时代以前基本上是“礼”的人文世界。由此可见“礼”无疑是由巫祝的祭祀等神秘功能的身体仪式而来,是一个身体仪式逐渐被规范化、体制化的过程。

    来看一下礼的文字学缘起,《说文解字》示部云:“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从示丰。”徐灏注解:“礼之名起于事神,引申为凡礼仪之礼……丰本古礼字。”由文字学的梳理至少可以看出两点:第一,礼与祭祀中的礼仪密切相关,礼与祭祀不可分,同时礼表现为祭祀活动中祭祀者的身体姿态。第二,礼是动态的,是“履”,是行为实践的工夫,这点非常重要,诸子时代乃至而后儒家思想的发展中,践履的工夫是儒家理想生命修习的基本方式。三代之间,礼的观念有所变迁,但是在先秦的整体文化视阈中,以上两点却是一致的,也即礼与祭祀仪式(后来延伸到社会生活中的各个层面,尤其文王制礼作乐的周代以来,《周礼》《礼记》的基本内容都是对此的佐证)中人这一生命体的容动举止的身体姿态密切相关。由原始巫祝到原始儒再到春秋的君子人格,儒家对理想生命体的溯求越来越成熟,而原始巫祝如禹之步、启之舞也进一步规范化,君子的威仪愈发呈现为礼的身体力行。

    二、君子“威仪棣棣”原儒的理想生命气象便是对礼的身体力行,礼体现在生命体之中,成就“威仪棣棣”的君子:

    “有威而可畏谓之威,有仪而可象谓之仪。……《卫诗》曰:‘威仪棣棣,不可选也。’言君臣、上下、父子、兄弟、内外、大小皆有威仪也。……故君子在位可畏,施舍可爱,进退可度,周旋可则,容止可观,作事可法,德行可象,声气可乐,动作有文,言语有章,以临其下,谓之有威仪也。”(《左传·襄公三十三年》

    “容貌有崇,威仪有则,五味实气,五色精心,五声昭德。”(《国语·周语二》

    威仪观的本质在礼,周公制礼作乐,礼乐文化作为身体的规范,君子以礼行事,是礼的体现者,在对礼的践履过程中被塑造,所以才可以“有威而可畏”、“有仪而可象”,“在位”、“施舍”、“进退”、“周旋”、“容止”、“作事”、“德行”、“声气”、“动作”、“言语”,对生命体的貌象声色、行为举止处处展现出礼,《左传》此段文字足可以见出礼对生命体的渗透,对身体生成为怎样的礼仪化的身体已有初步的描述,但是这段文字还是仅着眼于礼在身体的形色主体向度上的展现,而《国语》此段则试图将威仪观进一步内化,“实气”、“精心”、“昭德”,以实现对生命由外向内渗透的整体塑造。藉由生命体体现出的“可畏”、“可爱”、“可度”、“可则”、“可观”、“可法”、“可象”的可传达性与感染力,礼可以切实的深入每一个个体生命,这给出了整个社会和谐沟通的最为扎实的基础,至少在理论上可以说礼制作为社会规范体制具有非常高的可行性,但是礼不是与身体行为割裂的外在规矩,它融入在身体的践履工夫中,身体力行的动作过程中,礼是由人的貌象声色、在举手投足之间展现出来的,而籍由此可以推证到礼对生命德性的塑造,故而礼与身体融生。根本上“威仪观”是以礼为本、关涉到生命体的身体理论。

    到孔子,礼与身体的关系有了某种转变,孔子的着眼点更行向内转,以“君子成仁”成就生命存在的意义与价值。“春秋时代代表人文世界的是礼,而孔子则将礼安放于内心的仁;所以他说‘人而不仁,如礼何?’此即将客观的人文世界向内在的人格世界转化的大标志。”但是成就德性生命的完满需要的是“克己复礼”的工夫。

    子曰:“君子博学於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论语·雍也》)子曰:“兴於诗,立於礼,成於乐。”(《论语·泰伯》

    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

    “不学礼,无以立!”(《论语·季氏》

文字学论文范文第5篇

Retrospection and Projection

殷墟甲骨的发现,迄今已达一百年了。甲骨确切地说是在哪一年发现的,学术界颇有争议〔1〕,今后还可能讨论下去, 但考虑到“村农收落花生,偶于土中检之”, 于是为古董商人所得之说, 其始出或在1898年冬,而由王懿荣鉴定则是1899年。不管怎样,现在开始纪念这件学术史上的大事,是应该的,也是必要的。

甲骨的出现导致一门学科的产生,就是现在大家知道的甲骨学。“甲骨学”这个词系何人何时首创,有待考证,然据胡厚宣先生的《五十年甲骨学论著目》,率先以“甲骨学”揭橥于论著标题的,是朱芳圃先生。朱氏是王国维先生在清华的弟子,他在1933年出版专著《甲骨学文字编》,1935年又印行《甲骨学商史编》。同时,1934年《中法大学月刊》有李星可《甲骨学目录并序》,1935年复旦大学《文学期刊》有郑师许《我国甲骨学发现史》〔2〕, 此后“甲骨学”作为学科名称便广泛流行〔3〕。

甲骨学的内涵可有狭义与广义。狭义的甲骨学特指甲骨及其文字本身的研究,广义的则举凡以甲骨文为材料论述历史文化者皆得纳入。过去如董作宾先生《甲骨学五十年》(后修改为《甲骨学六十年》),胡厚宣《甲骨学商史论丛》、《五十年甲骨学论著目》,严一萍《甲骨学》等,取义均较专门。本文所述也想以狭义的甲骨学为限,略陈拙见,请方家指教。

让我们先由甲骨的搜集著录谈起。殷墟甲骨到如今一共出土了多少片,因为“片”的定义不很明确,加之收藏分散,不断流动转手,要精密统计是很不容易的。50年代初,陈梦家先生曾估计为10万片〔4〕。近年,胡厚宣先生计算有16万多片〔5〕。最近有学者表示不同意, 仍认为“近10万片”为妥〔6〕。甲骨绝大多数是碎片, 陈梦家文以小屯YH127坑情形为准,推断相当“完整的甲和胛骨数千”,不过YH127龟甲基本完好,从历年发掘经验看,实在是罕见的,多数情况下甲骨在埋藏时业已残碎,所以碎片所代表的完整甲骨数量会更多。

甲骨的著录,始于1903年刘鹗的《铁云藏龟》,到1983年郭沫若先生主编、胡厚宣先生总编辑的《甲骨文合集》图版13册出齐,为一大结穴。《合集》汇总诸家,共收录甲骨41956片, 当时已出材料的主要内容皆已搜罗在内。作为《合集》组成部分的释文及来源表,也将于近期出版。

《合集》以后,又有若干著录问世。其间比较大宗的,发掘品有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小屯南地甲骨》,收藏品有许进雄《怀特氏等收藏甲骨文集》、松丸道雄《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藏甲骨文字》、李学勤、齐文心、艾兰《英国所藏甲骨集》、雷焕章《法国所藏甲骨录》与《德瑞荷比所藏一些甲骨录》,伊藤道治《天理大学附属天理参考馆藏品甲骨文字》、胡厚宣《苏德美日所见甲骨集》和《甲骨续存补编》等等。目前,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的学者正在做《甲骨文合集补遗》的编纂工作。

《合集》及其后种种著录,为全面整理殷墟甲骨准备了条件。例如吉林大学于省吾先生等学者安排计划,编著“《殷墟甲骨刻辞摹释总集》、《殷墟甲骨刻辞类纂》、《甲骨文考释类编》(出版时名《甲骨文字诂林》)、《甲骨文选》等四部著作”,构为“一个完整的系列”〔7〕。这些书籍, 已经取代了多年来人们习用的李孝定《甲骨文字集释》、岛邦男《殷墟卜辞综类》等书。其中《甲骨文选》未出,但已有王宇信等主编的《甲骨文精萃选读》、徐谷甫、濮茅左的《商甲骨文选》等,体例略似。

整理工作, 还需要提到香港饶宗颐先生主编的《甲骨文通检》〔8〕。《通检》已出四册,第一册先公、先王、先妣、贞人,第二册地名,第三册天文气象,第四册职官人物,极便学者。据闻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有“甲骨文电脑资料库研究计划”,规模宏大,刻正逐步实施中。

甲骨的缀合复原,也是整理的一个重要方面。缀合专书,始于曾毅公先生1939年的《甲骨叕存》,该书于1950年扩大出版为《甲骨缀合编》。专就抗战前发掘所获甲骨缀合的,有郭若愚先生等《殷虚文字缀合》〔9〕、张秉权先生《殷虚文字丙编》〔10〕。70年代,又有严一萍《甲骨缀合新编》及《甲骨缀合新编补》〔11〕。

据以上叙述可见,甲骨的著录和整理,于几代学者的努力下,业已有了显著的成绩,为深入研究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当然这样说并不意味今后没有更多工作好做。以材料的搜集而论,国内外还有若干公私收藏,数量尽管不多,仍有精品,令人兴遗珠之叹。著录的方式也可以改进。早期仅用拓本,甚或限于条件,以摹绘代之,不少原物至今已不可见,非常可惜。实则甲骨除文字以外,其本身尚须从许多角度考察研究,不是拓片摹本所能代替。对较重要的标本,采用彩色摄影等等方法著录,将有裨于研究的进展。缀合拼复也有好多工作可以进行。比如《殷虚文字乙编》新版和补遗已出,《甲、乙编》的坑层记录也发表了,使这些发掘材料的进一步拚缀更有条件。

甲骨文字的考释,是古文字学最明显的一项成果。自1904年孙诒让著《契文举例》发端,不知有多少学人于此付出心力。释读文字的作品,在每年出现的甲骨学论作中,总是数居首位。

已出土甲骨到底包含多少不同的字,长期以来学者间有各种估计。多数人根据孙海波《甲骨文编》、金祥恒《续甲骨文编》,推定为5000字以上,然而近日有学者做了仔细研究,指出只有4000字左右,其说当更可据。于省吾先生考释甲骨文字,收获甚巨,其《甲骨文字释林》自序云,甲骨文字“已被确认的字还不到三分之一,不认识的字中虽有不少属于冷僻不常用者,但在常用字中之不认识者,所占的比重还是相当大的。……所以说目前在甲骨文字的考释方面,较诸罗(振玉)、王(国维)时代虽然有所发展,但进度有限。”20年前他这番话今天仍旧适用,可见甲骨文的读释是十分困难的。有人宣称在短期内释出多少字,断不可信。

甲骨文的字编,起着汇集文字考释成果的作用。这种字编虽以罗振玉1916年的《殷虚书契待问编》为滥觞,惟其内容限于待考,真正成系统的当以1920年王襄先生《簠室殷契类纂》、1923年商承祚先生《殷虚文字类编》为最早,而最流行的是孙海波《甲骨文编》。《甲骨文编》初版于1934年,1965年出了修订版〔12〕。近年新出的熘惺嫦壬鞅唷都坠俏淖值洹贰?3〕,更为广博精审。结集诸家训释的专书,过去较完备的是李孝定先生《甲骨文字集释》〔14〕,近期则有上面谈到的《甲骨文字诂林》,着手考释甲骨文字者都可由之得到帮助。

董作宾先生1935年的名文《甲骨文断代研究例》〔15〕,是殷墟甲骨分期的开山之作。“断代研究”本为一词,由于大家习引《甲骨文断代研究例》,在古文字学界竟把“断代”当成“分期”的同义语了。甲骨大多是非发掘品,缺少坑位和地层关系的记录,给分期带来障碍。董氏以发掘材料为基础,创立了五期的分期学说,为学者普遍遵循。此后随着殷墟发掘中甲骨新材料的发现,他对自己的分期作了几次补充修改,如在《殷虚文字乙编自序》中提出“文武丁卜辞”之说,在《甲骨学五十年》中认为第一期应包括祖庚。“文武丁卜辞”说引起了一系列讨论,陈梦家先生1951年起在《燕京学报》上发表《甲骨断代学》(后收入《殷虚卜辞综述》)〔16〕,指出“文武丁卜辞”其实属于武丁时代。1953年,日本贝塚茂树、伊藤道治两先生的《甲骨文断代研究法之再检讨》〔17〕,也有类似意见。陈梦家等先生的见解,近年已得到考古发掘证据的支持。

在“文武丁卜辞”问题讨论之后,又有“历组卜辞”的问题。历组卜辞基本上即董氏五期中第四期那类卜辞。1928年,加拿大学者明义士作《殷虚卜辞后编序》(未完成),曾认为这类卜辞属武丁后半至祖庚时。1960年以后,我达到类似的看法,1977年以殷墟妇好墓的发现为契机,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此说后来幸得裘锡圭、林沄等先生的支持发展,同时也有不少学者反对。1973年小屯南地的发掘,进一步刺激了有关的讨论。由历组卜辞的研究,引申到甲骨分期理论的检讨,形成了被称为“两系说”的分期新说。关于新说的详情,可看1996年末出版的《殷墟甲骨分期研究》一书〔18〕。

甲骨分期讨论持不同见解的各方,对有关研究的深入都有其贡献,这是我多次强调过的。综观讨论的过程,田野发掘的进展实有其决定的影响。最近小屯南地发掘报告的发表〔19〕,使我们对不同意“两系说”的看法有了更多的认识〔20〕。相信殷墟的继续发掘,会促进分期问题的解决,到那个时候,运用甲骨材料去探讨历史文化就将更加便利。

殷墟甲骨的发现,引导到殷墟遗址的确认及其一系列发掘,从而展现出商代丰富光辉的文化面貌,已经载入世界考古学的史册〔21〕。也许更重要的是,这一重大发现以不容辩驳的证据填补了古史的空白。对于我国绵延久远的历史,曾有种种怀疑否定的论点,例如19世纪晚年,有名考古学者德摩根在其《史前人类》中,便断言中国文明只能上溯到公元前7、8世纪〔22〕,与其后国内提出的“东周以上无史”论相合。甲骨的发现和殷墟发掘,一下子恢复了一大段古史。王国维研究甲骨,论证了商朝先公先王的谱系,他说:“由此观之,则《史记》所述商一代世系,以卜辞证之,虽不免小有舛驳,而大致不误,可知《史记》所据之《世本》全是实录。而由殷周世系之确实,因之推想夏后氏世系之确实,此又当然之事也。又虽谬悠缘饰之书,……其所言古事亦有一部分之确实性,然则经典所记上古之事,今日虽有未得二重证明者,固未可以完全抹杀也。”〔23〕这在方法论上为古史的重建带来了光明,无怪乎郭沫若先生在1929年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自序中对王氏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甲骨学一百年间,名家辈出,论作如林,特别是50年代以来,发展更为迅速。《五十年甲骨学论著目》出版于1952年,所收876条, 当时已叹为大观,而1991年印行的《甲骨学与商史论著目录》〔24〕,竟有16开本631页。繁多丰富的成果,自然不是小文所能缕述的。 好在这些年有了一些概述性的专著,如王宇信《甲骨学通论》,吴浩坤、潘悠《中国甲骨学史》等。我们期待最近能出现规模更大,像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那样的著作,对20世纪甲骨学作全面的总结。

甲骨学的研究尽管已有相当长的历史,非常多的成果,但仍然有好多工作要做,许多疑难没有解决。实际上,甲骨的奥蕴大部分还不曾抉发,用以探究古代历史文化也大有可为。以为甲骨研究得差不多了的止步自画的观点,是不可取的。十几年前,我曾试提过古文字学的15个课题〔25〕,其中5个是甲骨方面的,即卜法和文例的研究、 分期的研究、缀合与排谱、历法的研究及地理的研究,今天看来都仍有待探讨。这里想特别说的,是甲骨学今后的发展一定要进一步以考古学为基础。甲骨本身是一种考古遗物,考古学的理论和方法同样适用于甲骨的研究,随着考古学与现代科技的结合,甲骨的鉴定研究也会引进新的手段〔26〕。相信21世纪的甲骨学将更为发扬光大。

One hundred years have passed since oracle bones and shells were first unearthed at the Yin Ruins. The discovery has lead to the birth of a new branch of knowledge: study of oracle bones and shells.

The compilation of oracle bones and shells started withthe publication of Liu E's Tieyun Canggui. The Jiagu Heji, abook published in 1983,with Mr.Guo Moruo as its editor- in-chief,includes a total of 41,956 pieces of oracle bones andshells,which compose the major body of information obtainedso far.The sorting and compiling of oracle bones have turnedout to be fruitful with efforts of several generations ofscholars,providing a solid basis for the further research.Thedecipherment of oracle bone and shell inscription is a majorpart of paleography.

The periodization of the oracle bones and shells from theYin Ruins began at 1935,when Mr. Dong Zuobin worked out awidely accepted 5-stage sequence based on the excavated data.The periodization of oracle bones and shells has beenconsistently discussed ever since.The discovery of the YinRuins oracle bones and shells has been a major event in theworld archaeology since it unveils the magnificent culture ofthe Shang dynasty.

The past century of oracle bone and shell study hasproduced many scholars and works,and the second half of theperiod has witnessed a really rapid development in the area.It is from this crescendo that a  brighter  prospect  can be predicted for the coming century.

注释:

〔1〕王宇信《甲骨学通论》第24~32页,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

〔2〕胡厚宣《五十年甲骨学论著目》第161~164页、30页, 中华书局1983年。同书141页1933 年《通报》苏联布那托夫《甲骨学之新研究》,标题乃后来译文。

〔3〕濮茅左《甲骨学与商史论著目录》载,1930 年周予同先生在《学生杂志》有《关于甲骨学》一文,翌年《开明活页文选》又有周蘧同题文章,两文未见,记此备考。

〔4〕陈梦家《解放后甲骨的新资料和整理研究》, 《文物参考资料》1954年第5期。

〔5〕胡厚宣《八十五年来甲骨文材料之再统计》,《史学月刊》1984年第5期、《古籍整理出版情况简报》第10号。

〔6 〕孟世凯《中华民族文化的凝聚力——汉字》,《中华文化论坛》1997年第1期。

〔7〕姚孝遂《〈殷墟甲骨刻辞摹释总集〉序》, 《古文字研究》第19辑,中华书局1992年。参见赵诚《关于〈甲骨文字诂林〉》,《书品》1997年第3期。

〔8〕饶宗颐主编,沈建华编辑《甲骨文通检》第一~四册, 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89~1995年。

〔9〕郭若愚、曾毅公、李学勤《殷虚文字缀合》, 科学出版社1955年。

〔10〕张秉权《殷虚文字丙编》,已出6册, 台湾历史语言研究所1959~1972年。

〔11〕严一萍《甲骨缀合新编》,台湾艺文印书馆1975年;《甲骨缀合新编补》,同上1976年。

〔12〕孙海波《甲骨文编》,中华书局1965年。

〔13〕徐中舒主编《甲骨文字典》,四川辞书出版社1988年。另有刘兴隆《新编甲骨文字典》,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3年。

〔14〕李孝定《甲骨文字集释》,台湾历史语言研究所1965年。

〔15〕董作宾《甲骨文断代研究例》,《庆祝先生六十五岁论文集》上册,1935年。

〔16〕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科学出版社1956年。

〔17〕贝塚茂树、伊藤道治《甲骨文断代研究法之再检讨》(日文),《东方学报(京都)》第23册,1953年。

〔18〕李学勤、彭裕商《殷墟甲骨分期研究》, 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 以上叙述参见黄天树《殷墟王卜辞的分类与断代》李学勤序,台湾文津出版社1991年。

〔19〕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1973年小屯南地发掘报告》,《考古学集刊》第9集,1995年。 参看郭振禄《小屯南地甲骨综论》,《考古学报》1997年第1期。

〔20〕李学勤《读〈1973年小屯南地发掘报告〉》,待刊。

〔21〕参看丹尼尔《考古学简史》(Glyn Daniel,A Short History of Archaelogy,Thames and Hudson,1981)第174页。

〔22〕Jacques de Morgan,Prehistoric Man, 转引自〔21 〕第173页。

〔23〕王国维《古史新证》第52~53页,清华大学出版社1994年。

〔24〕濮茅左《甲骨学与商史论著目录》,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

文字学论文范文第6篇

论文摘要:酒,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最具代表性的符号之一,它不仅是人们日常生活中重要的饮料,也与各种仪式、礼节紧密相连。而作为我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文字学著作之一的《说文解字》对酒和酒文化有着内容丰富的反映。这篇论文就是对《说文》“酉”部字中所反映的与酒有关的文化现象作一简要分析,以粗略地勾勒东汉时期酒文化的轮廓。

众所周知,酒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战国策魏策二》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①这表明,酒在中国产生的时间非常早,并且自其诞生之时就与国家的政治产生了关联。的确,几千年来的中国文化无处没有酒的历史,它不仅与各种仪式、礼节紧紧相连,而且也是古人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点缀,上至王公贵胄,下至黎民大众,没有人不和酒产生联系,它是将军手中的利剑,也是墨客笔下的佳句。可以说,酒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最具代表性的符号之一。

《说文解字》是我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文字学著作之一,它所包含的内容十分丰富,反映了东汉及其以前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情况,所以也可以说《说文解字》是一部百科全书性质的著作。在《说文解字》中,对酒以及与酒有关的文化现象作了很详尽的介绍。而在《说文》中对酒文化最集中的反映在“酉”部字中。我在这篇文章中对《说文解字》“酉”部字中所反映的与酒有关的文化现象作了一点简要的分析,以求对中国古代的酒文化作一管窥蠡测。

《说文解字》中“酉”部一共包含七十五个字,分别可以按照酒之本身,造酒材料与造酒方法、酒的种类、酒的味道、酒的颜色、饮酒礼节、有关酒的仪式、饮酒的神态以及酒的作用来分类。

一、酒之本身:

酉:《说文》:“酉,就也。八月黍成,可谓酎酒。象古文酉之形。丣,古文酉,从卯。卯为春门,万物已出。酉为秋门,万物已入。一,闭门象也。”郭沫若《甲骨文字研究》:“此字篆形与古文尚无大别,乃壶尊之象也。”“其从‘卯’作‘丣’之古文则迄今未有见、古金及卜辞每多假以为‘酒’字。许之释就,盖用转注以牵就其八月之义。酉纵为就,自当后起。”

酒:《说文》:“酒,就也,所以就人性之善恶。从水,从酉,酉亦声,一曰造也,吉凶所造也。古者儀狄作酒醪,禹嘗之而美,逐疏儀狄。杜康作秫酒。”罗振玉《殷墟文字类编》:“酒,象酒由樽中挹出之状、《说文解字》酉与酒训略同,本为一字,故古金文酒字皆作酉。”刘心源《奇觚室吉金文述》:“酉,古文酒字,象酒器形。自假为丣戼字,乃加水以别之。”②酒是用粮食或水果等发酵制成的含乙醇的饮料。

二、造酒材料与造酒方法:

 : 生衣也。③从酉冡声。 酴:酒母也。从酉余声。读若庐。

造酒除了粮食之外还有一种重要的材料就是酒曲。酒曲是用发霉的谷物制成的,其中富含微生物和微生物所分泌出来的酶。中国的酒绝大多数是用酒曲酿造的,酒曲酿酒是中国酿酒的精华所在。

酿:醖也。作酒曰酿。从酉襄声。醖:酿也。从酉 声。釃:下酒也。从酉麗声。一曰醇也。 : 酒也。从酉肙声。 :也。从酉鬲声。

三、酒的种类:

 :酒疾孰也。从酉弁声。醴:酒一宿孰也。从酉豊声。醪:汁滓酒也。从酉翏声。醹:厚酒也。从酉需声。《诗》曰:“酒醴维醹。” 酎:三重醇酒也。从酉,肘省声。《明堂月令》曰:“孟秋,天子饮酎。” 醠:浊酒也。从酉盎声。醲:厚酒也。从酉农声。 :酒也。从酉茸声。酤:一宿酒也。一曰买酒也。从酉古声。 :酒也。从酉, 省声。 :泛齐,行酒也。从酉监声。醨:薄酒也。从酉离声。读若离。酏:黍酒也。从酉也声。

我国古代的酒文化丰富多彩,而酒本身的种类也是丰富多彩的,从酒的味道看有酒味醇厚的烈酒,也有清淡的薄酒,有酿造快速,立等可得的酒,也有需要精工细作,慢慢成熟的酒。并且不同的酒在国家的仪礼上的用处也不同。

四、酒的味道:

 :酒味也。从酉,竷省声。读若《春秋传》曰“美而艳”。酷:酒厚味也。从酉告声。酓:酒味苦也。从酉今声。醰:酒味长也。从酉覃声。

五、酒的颜色:

 :酒色也。从酉巿声。配:酒色也。从酉己声。 :酒色也。从酉弋声。

酒为什么具有让人痴迷的能力呢,我想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其多彩的颜色和醇美的味道。不同的酒色显示了不同的酒类,而酒类不同,其味道也是各有千秋的。 转贴于  六、饮酒的礼节:

酌:盛酒行觞也。从酉勺声。 :歃酒也。从酉朁声。 :少少 也。从酉匀声。醻:獻醻主人进客也。从酉 声。醋:客酌主人也。从酉昔声。 : 酒俱尽也。从酉 声。釂: 酒尽也。从酉,爵声。

我国古代的主流文化是儒家文化。儒家重礼,所以在古人在饮酒时同样是很讲究礼节的。饮酒时主人应先敬客人,客人亦应回敬主人。这其中有时该一饮而尽,有时又只能浅酌一口。

七、有关酒的仪式:

醮:冠娶礼祭也。从酉焦声。酺:王德布,大 酒也。从酉甫声。莤:礼祭,束茅加于祼圭,而灌鬯酒,是为莤。象神饮之也。从酉艸。《春秋传》曰:“尔贡包茅不入,王祭不供,无以莤酒。” 一曰莤,榼上塞也。醧:私宴 也。从酉区声。醵:会?酒也。从酉豦声。酹:餟祭也。从酉寽声。

酒是粮食的精华,是上天所赐的礼物,是珍贵之物,故在各种重要的场合都必须用酒来感谢上苍。

八、饮酒的神态:

酣:酒乐也。从酉,甘声。酖:乐酒也。从酉冘声。醅:醉饱也。从酉咅声。醉:卒也。卒其度量,不至于乱也。从酉卒。一曰酒溃也。醺:醉也。从酉熏声。《诗》曰:“公尸来燕醺醺。” 醟: 酒也。从酉,熒省声。 :醉醟也。从酉句声。酲:病酒也。一曰醉而觉也。从酉呈声。

古人对酒的喜爱与沉迷,从这一组字中可见一斑。酒能麻醉神经,所以饮酒之后,日常生活中的那些烦恼啊,苦闷啊似乎都消失了,人们飘飘欲仙,对杯中物乐此不疲。我认为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反映出古时人们生活中的艰难是很多,所以他们要在更多时候借酒精来麻醉自己。然而,《说文》中列出一些有关醉酒后的丑态的字也是在告诫世人,酗酒毕竟不是好事,对人对己都没有益处。而这一点对现代社会的人们仍然是有启发作用的。

严格地说,这一组字与酒本身并无关系,但是无论是醋还是酱,它们的制造方法都是来源于造酒的方法——酿造法。从这些字中可以看出聪颖的古人早就把酿酒的方法推广到制作别的饮食上去了,这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时社会物质生活还是比较丰富的。

九、结语:

通过对《说文解字》酉部字的简单分析我们对古代的酒和酒文化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我们知道了我国古代酒的酿造技术已经很发达,而酒的种类也非常繁多,我们也知道了酒在我国古代社会生活的很多方面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而这种酒文化历经数千年不但没有衰微消失,而且历久弥新,得到了很好的传承和发展。

注释

① 转引自《汉语大字典》

② 转引自《汉语大字典》

③即酒曲, 生衣即酒曲上滋生的霉菌。

参考文献:

[1] 《汉语大字典》缩印本 汉语大字典编辑委员会 湖北辞书出版社、四川辞书出版社 1997年10月

文字学论文范文第7篇

何谓“原史时代”

根据The American Heritage®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中对“原史(Protohistory)”的定义,原史的时间段指的是一文化最早的“记录历史”出现的前夕(The study of a culture just before the time of its earliest recorded history)。The Hutchinson Dictionary of World History定义原史时代是“紧接着史前,但是又早于能以书写文件证明的历史(protohistory Period following prehistory but prior to the appearance of history as documented in written records)”[1]。所以,西方将“原史时代”的时间段界定于史前与历史两大阶段的过度阶段。

作为一个主要使用于考古学上的词语,Christopher Hawkes对“原史时代”加以解释认为,原史的概念是相对于文献丰富的历史,这一时期已经有一些文书记录,但是这些记录只是一些片断,涉及社会非常少的方面,这些记录可能表现于一些刻铭、硬币等等,或是其他地区散乱的文本资料。[2] Glyn Daniel则认为“原史时期”一词,以称呼古代文献很少,考古材料的重要性超过或等于文献材料的时期。[3]在法国《史前大辞典》一书中,认为所谓“原史”或“原始史”的涵义是,“首先具有一种方法论之意义,应用于一些为历史文献所不能确定的文化群体。为了研究它们,人们因而使用了此概念,它可以是指那些自身尚未拥有文字、然而却为同时代的其他人群所记述和提及的人群(例如征服前之高卢人,他们为希腊与拉丁作家所记述);也可以指那些通过後世的口头传说、记忆或者记载而保存下来其历史的人群。在此两种状况下,其研究可以包括考古学资料及间接的文字记载资料两方面。此时期在年代学体系中只具有一个很短暂的时间范围,而且也不精确。”[4]也曾有人这么总结原史时代的特点:在最初书写文献还很稀少,并且很难读懂,多数最初的记录还没有完全的破译。这历史的最初阶段通常被称之为原史时代。後世的学者也会对这个时代的历史不断的进行文书上的补充。这些文献,在结合考古资料之後,也会成为值得重视的材料。好比说一个传说中的国王的名字被发现在刻铭上,关于这个国王的记载的可靠性也就大大的提高了。[5]

由字面上来看,“proto-”指的是一件事物的较原始的状态,是一种“祖”、“祖型”的概念。例如英语里的“Proto Austronesian”(原南岛语)指的是南岛语的一种祖型,Proto Austronesian表示了其与Austronesian 的差别,也表示了Austronesian存在的最初始状态。同样的,我们将先商称为“Proto Shang”、将先周称为“Proto Zhou”,所表示的都是商、周王朝的先族,周人或是商人在建立王朝之前已经存在,所以我们不会将先商称为“pre-Shang”,也不会将先周称为“pre-Zhou”。因此,在“protohistory”这个阶段里,史学开始萌芽,一些记录开始以各种形式出现,虽有文书记录,但是仍不足以让我们据之复原历史,这一阶段有别于史前,也有别于历史时期,是史前向历史时期发展的一个过度阶段。在对这一阶段进行研究时,也需要不同于史前及历史时期的研究方法,也就是将考古学、人类学、历史学、文字学、器物学等等学科综合起来的一种研究。

虽然,作为方法论的“原史”的概念还没有被更深入的定义、讨论,对于其意涵还有不太相同的认识,但是“原史时代”在西方已经是受到普遍承认的了。综上,我们可以根据西方学者对“原史时代”的定义总结出几条基本原则:1.原史时代是介于史前时代与历史时代的;2.原史时代研究的对象应是一些为历史文献所不能确定或认识不够充分的文化群体;3. 由于原史时代当代的文献稀少,考古材料的重要性超过或等于文献材料;4.原史时代的研究工作需要将考古学、人类学、历史学、文字学、器物学等多种学科综合起来。

以下,我们可以根据西方学者对原史时代的定义来检验中国原史时代是否存在。

对“中国原史时代”的界定

过去我们一般将古史分为史前、历史两大阶段或是史前、传说、信史三大阶段。这两种分类都是由目前所能见到的文献材料出发的。在考古学引入中国之後,史料的范围已经由文字材料扩大到包括文献(当时的、追述的)、文物、考古材料、古文字(而古文字的主要获取方法是考古学)。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对中国先秦史的研究(这里指的是文献记载中的夏商周阶段,下限是秦始皇帝统一中国(221B.C.))。张光直先生即曾说过,“自从二十世纪初期以来,考古学的发现越积越多,越多便出现好些以前从来没有看过、听过、想过的新文化,新民族,和新问题。用考古学建立的历史因此更得随时改变。考古学还发掘出新的文字材料来,加强了古文字学这一门学问。研究商周三代历史又可以使用古文字学;近百年来使用古文字学的结果,是知道了传统的三代古史有许多处被古文字学证实了,但还有更多处被古文字全部改观了。”[6]

战国以前同时期的传世文献材料非常少,即使是当时流传下来的,如尚书、周易、诗经等等的文献材料里,也有许多後人补作或是经传抄而改变的内容。後世对这一时代追述的著作多作于东周及汉代,这其中除了保留部分夏至西周的真实情况外,大多是为了时代需要加以改编、附会而成。所以,我们在面对传世文献以及通过这些文献而认识的古史时,总是要持一些保留的态度。即使是现在基本被考古材料印证的《史记.周本记》,其所能为我们提供的,也只是当时历史发展的一个框架,还须要我们透过其他手段进行复原。

另一方面,中国的人文史学传统肇始于西周王室覆灭「王官之学降于民,知识分子才脱离王室的束缚,逐渐由过去的“巫”史中走出来。晋《乘》、楚《檮杌》、鲁史《春秋》,都成于这个时期。今日我们读到的《左氏春秋》,开创编年记事的体例,是中国历史学发展成熟的标志。至此,可供後世学者研究的确实的文献史料开始丰富,文献材料为学者提供了全方位更为丰富的论证材料,考古学成果成为历史文献的一种参照或是补充,而非具有决定性影响的因素,如此才算是进入真正的「历史阶段。

王树民先生指出,现在有些人对于古代史学和史料不加分别,以为根据古代的直接史料,便可以说明当时的史学了,正与把传说当作史实同样是不正确的。如甲骨文是殷代遗物,史料价值很高,在巫史不分的情况下,也可能为史官所作,但原为占卜之用,不是历史记载。钟鼎文多为周代之物,记载了许多重要的史实,但原为纪念性质,也不是历史记载。[7]所以,不论是由史料或是史学史的角度来看,三代时期的研究是有其独特性的,不同于史前及历史时期的研究。

由现存的文献材料来检视中国(中原地区)先秦史,春秋以前(甚至是战国以前)的传世文献里没有比较全面的史学著作,所见可靠的文献材料也多经後人修改。考古发现了大量的文字资料,但是这些文字表现的是历法、卜筮、纪念,或是简单记事文字,只表现了商周王朝片段的历史,虽然已经极具历史性,但仍不足以充分表现当时历史的方方面面。虽然已经有了史官,但是当时的史官是为上层及祭祀占卜服务,其性质仍不同于後世的史职。“史”的概念还在萌芽的阶段,真正为记录历史的历史记录还没出现。这些都与西方对原史时代的定义相符,所以,我们可以将中国的商、西周时期(甚至是春秋时期)作为中国的原史时代。李学勤先生即根据Glyn Daniel对原史时代的定义认为,东周和更早的商和西周不同,已经脱离了这种“原史时期”而跨入真正意义的“历史时期”了[8]。此外,作为历史文献所不能确定或认识不够充分的(但是仍有相当的文献材料及考古线索)夏、先商、先周也应属於中国的原史时代重要的一部分。这牵涉的不仅是时间的概念,更是一种族及考古学文化发展的概念。因而在寻找夏的根源上,我们更应该将着眼点放在晚期龙山文化。至於繁複庞大的传说记载,由於其涉及的时间范围太长,似乎不宜将所有的传说都归入原史时代范围;此外,多数传说内容也很难与考古材料相结合,即使是距离夏代较近的“三皇五帝”传说也很难落实在考古材料上,所以这里不把过去所谓的“传说时代”等同于原史时代,其所涉及的是另一种概念及材料。

中国的原史时代,及其与传统中国上古史的区别在于,传统史学由文献出发,以政治时间作为历史分期的标准,所以一般将秦以前划为上古史的范围。在过去所认为无文字的史前时代以及文字发明之後的历史时代之间加入一个“原史时代”所表现的是历史学的一种初兴状态,以及我们对这一阶段的历史进行研究时所面对的史料的多样性(与史前及文献发达时期相较)。这里所指称的“中国原史时代”是,一时代的历史由传说或是不充分的文献记述,必须通过考古材料对这些传说或文献加以检验确定其正确性,并需要由大量的考古资料建立、补充文献所缺乏的各种对当时的研究材料(即使考古材料所表现的也只是当时社会的极小的一个部分)。这一阶段的研究需要由考古学、古文字学、历史学等等一起建构出当时的历史、社会、文化等方方面面的情况。而这种对“原史时代”的研究,也只有在今日考古学有相当程度的发展之下才有可能展开。

所以,原史时代概念的提出不论是对历史学研究或是考古学研究都是有所帮助的。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中国原史时代的研究对象并不应该被限定在整个现代中国领土的范围,而是着眼于族群之上,被介定为以中原华夏民族的原史时代为中心,其范围是在中原的古文字材料、传世文献、考古学文化的基础上,向外辐射至与之相关的各个地区、族群、文化(当然,如果该文化也有文字材料,也需被视为认定其族属、文化以及认定其与中原及其他族群、文化的重要材料),希望能将中国原史时代表现为一个各种活动、族群联系在一起的有机体。而对于现代中国境内曾经有的各个族群、文化的原史时代的研究,则应该将其分别命名(如:匈奴原史时代、女真原史时代等等),成为以其为主体的原史时代,以求与以中原为中心的中国原史时代区隔开来。

所以,中国的原史时代是:1.时间段在文献所记载的夏至西周晚期(甚至春秋中期);2.涉及的对象是以中原为中心,兼及在各种方面与原史时代的中原有联繫的各种族群(如羌、鬼方、蜀、淮夷等)、文化;3.主要的研究材料为当代及後世文献,以及原史时代的古文字、考古遗迹遗物、传世文物等等;4.中国原史时代的研究工作需要将考古学、人类学、历史学、文字学、器物学等多种学科综合起来。

中国原史考古

中国原史时代的定义已如上述,而作为中国原史研究最重要的一环的中国原史考古,又有其不同於史前或历史考古的特殊性。

首先是文献材料对考古产生的不同影响。史前考古没有当代的文献材料,後世文献材料对史前的描述主要是神话与传说。神话为非客观的记述,本来无法作为有效的根据。传说的核心部分固然为古代实有,与後人因想象而虚构的不同,但是传说有较大的不稳定性,不仅时间、地点、人物易发生错乱,更容易混入神话成分[9]。因此史前考古与文献的相关性很低。而历史时期拥有大量且多方面的文献材料,考古虽然仍能对文献有所增补,但考古研究主要是在文献材料的基础上进行,以文献材料为主要依归。原史考古与文献之间则是一种互补的关系,文献为考古提供线索,而考古则检验文献的正确性,并在文献所提供的框架之上进行更深一层的复原。原史考古与历史时期考古的不同在于,考古学材料在许多模糊的历史问题的研究上具有的决定性的影响力。

原史考古所涉及的对象是以中原原史为中心,辐及与之有关的各个族群文化。中原以外的族群没有文字,虽然其族属的确认主要是依据古文字、文献材料,但是在其考古学文化被认识的基础之上,进行文化因素分析,我们不但可以加强认识中原文化与相关族群之间的关系,更可以建构出以某一族群为中心的原史,理清族群之间的复杂关系。

而中原地区的原史考古在考古学以及古文字、文献记载三种材料并重的情下,除了研究与考古学相关的各种课题外,还可以在文字资料的帮助下,建立中国原史的年表,并结合古文字、文献记载的时间、人物、事件、地点,复原出一种将考古学文化与史实相结合的中国原史时代。

参考文献

[1] The Hutchinson Dictionary of World History,1998。

[2] Hawkes, Christopher"Archaeological Theory and Method: Some Suggestions from the Old World", American Anthropologist 56:155-168,1954.

[3] Daniel, Glyn, A short history of archaeology. London: Thames and Hudson. 1981.(此处转引自李学勤:《东周与秦代文明》,文物出版社,1984年6月)。

[4] Dictionnaire de la Prehistoire,1988,Directeur de la publication Andre Leroi-Gourham, Press Universitaire de France,Paris.(此处转引自刘文锁:《论史前、原史及历史时期的概念》,《华夏考古》1998年3期,93页)。

[5] 见home.swipnet.se/~w-63448/mespro.htm。

[6] 张光直:《对中国先秦史新结构的一个建议》,《中国考古学论文集》,三联书店,1999年9月。

[7] 王树民:《中国史学史纲要》,中华书局,1997年9月。

文字学论文范文第8篇

汉字性质问题是汉字学以及普通文字学的核心课题。现代汉字学诞生伊始,有关研究即被提上议事日程。1908年,章太炎发表《驳中国用万国新语说》,以“象形”与“合音”区分中西文字论析彼此短长[1],实际上已涉及对于汉字性质的考量。上世纪20年代,沈兼士在北京大学讲授《文字形义学》,认为汉字中“象形、指事、会意各字”皆属“意字”即意符文字,汉字中“形声字”皆为“音字”即音符文字[2],则直接表达了对于汉字性质的研判。以下事例说明,该课题百年来一直备受关注:其一,自从现代汉字学诞生,我国文字学和语言学著作大多都要论及汉字性质;其二,在中国知网上,1959年以来含有“汉字性质”字眼的期刊文章多达954篇,1989年迄今含有同样字眼的硕博论文多达482篇。汉字性质问题之所以始终保持“相当炽热的状态”[3],全因为它不仅涉及汉字的历史描述和教学设计,涉及汉字的功能评价和政策制定,而且涉及文字类型学理论建设和文字演进规律探讨,涉及文字与语言、文字与文化关系的诠释。经过学界百年来的不懈努力,尽管歧见依然存在,但有关研究不断深化则是应予肯定且令人欣慰的事实。在以往的有关研究中,学人大多将精力集中于知识性讨论,对于方法论(methodology)则关注不够。唯物辩证法认为方法重于知识:方法错了,即便侥幸获得正确知识,这知识亦缺乏足够的学术含量和应有的社会影响;方法对头,即便暂时与正确知识失之交臂,但终会走向成功,并将充分发挥所获知识的积极作用。笔者认为从事学术研究应当重视方法论。本文有关汉字性质的讨论将以此为指导。汉字性质研究涉及的方法论问题甚多,限于篇幅,本文只谈两点:(1)汉字性质研究的立论基础单位;(2)立论基础单位内部关系的两种观察角度。本文所谓方法论主要指对于汉字性质研究方法的审视、阐释和评析。

一、汉字性质研究的立论基础单位

对于汉字性质研究来说,以何种文字单位作为立论基础乃是需要首先明确的问题。索绪尔认为汉字属于“表意文字”[4],布龙菲尔德认为汉字属于“表词文字”[5],赵元任认为汉字属于“词素文字”(亦即后文所谓“语素文字”)[6]142,三位学界泰斗虽然看法有别,但都是通过对“记录一定的语言单位时不能再分析的……独立符号”[7]的考察而立论。王伯熙明确表示,不同“独立符号”记录不同语言单位,由此显示出不同“符号系统的性质”,汉字性质研究应当以此为基础。苏培成亦曾就汉字性质研究的立论基础单位多次发表意见。他说:“确定一种文字的性质,要根据这种文字的基本单位记录的是什么样的语言单位。”[8]“文字的基本单位指的是文字体系中能和语言成分相对应的最小的单位”,“根据文字基本单位的理论,汉字里的基本单位是一个个的单字,而用来和它对比的拼音文字的基本单位应该是一个个的字母,而不是一个个单词。”[9]王伯熙和苏培成的说法不尽一致,基本观点则如出一辙。

王伯熙所谓“独立符号”、苏培成所谓“文字基本单位”,其实早已有了相应术语,即“字符”。维基百科指出:“字符(Character)是一个信息单位。……简单来讲就是一个汉字、日文字、韩文字……或是一个英文、其他西方语言的字母。”[10]笔者以为,既然已经有了相应术语,就不应让它闲置。何况与“独立符号”、“文字基本单位”等表述相比,“字符”说法更便于理解和使用,在汉字性质研究中,学界应充分利用“字符”术语的优长。

有比较才有鉴别,文字性质的研究离不开比较法的运用。一直以来不仅在中国而且在整个世界,有关比较都是以字符为基础。但近年来不断有人质疑,认为将字符作为比较基础有问题,因为中文汉字与西文字母缺乏可比性。他们主张比较应坚持对等原则,鉴于形音义俱全乃一切文字共同特征,他们认为比较应以形音义结合体为基础。据此他们提出:汉字属于语素文字,英文属于表词文字。[11]对于以上新说,笔者颇为怀疑。这不仅因为“从来不会错”(Chao can never be wrong)的赵元任明确指出,在目前通行的成熟文字中,就所标记的语言单位尺寸看,语素文字乃为上限[6];以及因为以拉丁字母为构字元素的英文已有上千年历史,其间从无英文使用者认为自己使用的是表词文字;更因为根据“对等原则”,被比较文字除了必须所指层次相同,亦即或者都是以语音为所指,或者都是以音义结合体为所指,同时必须所指等级相同,亦即或者都是以音素为所指,或者都是以音节为所指,或者都是以语素为所指,或者都是以单词为所指;而上述新说是基于标记语素的中文形式与标记单词的英文形式的对照,亦即基于不对等比较而提出;更因为接受新说则须认为中文能够标记语素不能标记单词,英文能够标记单词不能标记语素,这样的新说实在难以让人心悦诚服。为什么有的学者将“对等原则”视为圭臬而实践中却不能坚持?这一方面因为在汉语中语素是最重要且最显眼的语法结构单位,在英语中单词是最关键且最醒目的语法结构单位;另一方面,因为前述现象不仅为新说提出者所注意而且强烈左右着他们的知和行,于是为考察文字性质而进行不同文字比较时,鬼使神差地将记录汉语语素的中文形式与记录英语单词的英文形式等量齐观,以致偏离了自定的“对等原则”。

前面谈到不少学者认为植根字符的文字比较不合逻辑;而在笔者看来,以上批评缺乏根据。比较确实是有条件的,《墨子》所谓“异类不比”便是就此而言。同类与否如何鉴别?《墨子》云:“有以同,类同也。不有同,不类也。”意思是鉴别是否同类主要看有无共同点。这可谓中肯之论。惠施曰:“万物毕同毕异。”仲尼曰:“自其异者视之,肝胆楚越也;自其同者视之,万物皆一也。”(《庄子》)以上说法亦为学界普遍认同。缘上以观,同类与否并非由客观现实――包括客观上的对等不对等――所决定,而是由主观认知所决定;因为基于特定观察方式可以在任意两个事物之间找到共同点并可据此将其视为同类,从逻辑上讲在语言文字范畴中可以任取两方并将它们作为同类成员看待。我们已经知道,赵元任等学术大师关于汉字性质的观点是通过对中文汉字、日文假名、英文字母等不同字符的比较而形成,上述字符均属“记录一定的语言单位时不能再分析的……独立符号”,既然具有共同点自然可以视为同类,也就自然可以拿来相互比较。所谓前述比较“不对等”(郑振峰语),“存在着严重的层面错位问题”(胡华语)等等,有关质疑失之偏颇。

为什么对于“表意文字”说法具有较大影响的解释并无硬伤而批评者仍不肯放过?主要原因在于他们认为“表意文字”说法容易造成误导。我们以为因此将其根本否定似乎过于较真。通过前面的回顾大家已经知道,“表意文字”是个国际通行且使用有年的学术用语。吕叔湘曾就术语问题作过专门论析,指出新旧术语各有利弊,取舍上并无非此不可的道理。[30]萨丕尔亦曾告诫说,语言并不是“一部完善的表达概念的机器”,要求它没有“漏洞”那是不现实的。[31]众所周知,语言运用离不开语境,任何语义必须借助语境帮助才能实现。语境乃制约语义传释的各种因素的集合。接受者对于语义的理解需遵守“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注意表达者所处语境,领会其意指所在。综上所述,尽管尹斌庸等先生的有关批评未尝无助“表意文字”理论的完善化,但因为担心误导而欲将其打入冷宫实属矫枉过正。(2)

在审视对于字符内部关系的两种观察角度时,我们将不赞成“语素文字”和“表意文字”说法的观点拿来讨论,其实是“言在此意在彼”,因为它主要不是为了维护前述术语的称谓方式,而是旨在说明“对应地看”和“联系地看”这两种观察角度都不可或缺。根据语言类型学理论,某些文字类型之间存在着双向“蕴含共性”(Implicational universals):基于对应关系建立的“语素文字”、“音节文字”、“音素文字”、“语素-音节文字”等文字类型,其中的“语素文字”必定同时属于“表意文字”,其中的“音节文字”、“音素文字”必定同时属于“表音文字”,其中的“语素-音节文字”必定同时属于“意音文字”;而基于联系方式建立的“表意文字”、“表音文字”、“意音文字”等文字类型,其中的“表意文字”必定同时属于“语素文字”,其中的“表音文字”必定同时属于“音节文字”或“音素文字”,其中的“意音文字”必定同时属于“语素-音节文字”。这是否意味从两种角度说明文字性质并无必要?不是!道理首先在于:我们是通过两种观察角度的研究,方才发现基于对应关系和基于联系方式建立的两种文字类型之间的蕴含共性;而不是根据蕴含共性,由基于对应关系建立的文字类型推导出基于联系方式建立的文字类型,或者相反。道理其次在于:前述蕴含关系并非一对一,以致我们有时并不能根据蕴含共性而由此知彼,例如由于“音节文字”和“音素文字”均属“表音文字”,在已知某种文字属于“表音文字”的情况下,我们并不能推知它究竟属于“音节文字”还是“音素文字”。道理还在于:前述蕴含共性高度抽象,管粗不管细。例如它只能告诉你,如果某种文字属于“语素文字”那么必定同时属于“表意文字”。但它并不能进而告诉你,这种“表意文字”的字符是出于何种动因和通过何种方式完成自身构形。弄清字符构造理据乃是认识文字性质的重要途径(详见另文),而蕴含共性并不能在这方面提供具体帮助。总之,对于汉字以及其他文字的性质研究来说,“对应地看”和“联系地看”这两种角度无法彼此替代,必须同时加以利用。

三、结束语

虽然对于科学研究来说方法与知识为互动性因果关系,但多数场合是方法决定知识。正确的方法决定正确的知识,错误的方法决定错误的知识。在正确方法与错误方法同在的情况下,所获知识也就自然是鱼龙混杂。对其加以清理不可就知识说知识,而应当从清理方法入手。汉字性质是一种客观存在,尽管因为汉字性质研究可以多角度切入因而可以允许多种判断并存,但在角度相同的情况下出现两种甚至三种、四种结论,则不能认为是正常现象。根据抓纲带目的原则,本文从方法论入手进行方法上的清理。在前面的讨论中,对于主张在“对等”基础上进行不同文字比较的做法,对于否定汉字性质研究可以从不同角度切入的做法,对于追求汉字性质表述天衣无缝的做法,给予了证伪,从而支持了曾为不当方法贬损的正确结论,动摇了建立在不当方法之上的似是而非意见。在以上讨论过程中,笔者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对于认为汉字属于语素文字和表意文字的判断给予了肯定。但仅仅根据以上论析,要让前述判断稳稳站住,显然不够。在有关汉字性质研究方法论的新稿中,我们拟通过更为全面深入的讨论证明前述判断的合理性。但愿有关尝试对于化解汉字性质研判异说纷呈局面,对于推动汉字学乃至文字学理论建设,多多少少有所贡献。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