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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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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论文范文第1篇

――选自《中国海洋大学校歌》

21世纪是海洋世纪,走向海洋成为国际发展趋势与时代潮流。党的十报告从战略高度对海洋事业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了要“建设海洋强国”。

朱庆林自2005年6月作为中国海洋大学海洋资源与权益综合管理专业的第一个博士毕业留校任教至今,在海洋功能评价、海洋环境、资源评价及海域使用论证领域不懈努力,辛勤耕耘,传承着“传道、授业、解惑”的薪火,成绩斐然。

八年来,他作为学校的骨干教师,先后主讲了《海洋管理概论》、《海域使用管理》、《海洋环境保护》(自编教材)等本科课程及《海洋环境评价》(自编教材)、《海洋综合管理》、《海洋环境管理》(自编教材)等研究生课程,承担了研究生教育中心组织的“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专业培训”授课任务,为中国海监九期上岗培训讲授课程《海洋环境管理》,并被中国海监总队制作成录像作为中国海监远程教育网中国海监行政执法人员上岗资格培训课程。教材《海洋环境保护》获中国海洋大学2011年度教材建设基金资助项目,并于2011年11月由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出版。他多次参加了大型学术会议,获得了《海域使用论证资格证书》和《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先后独自或合作发表了《近海及海岸带功能评价数学模型研究》、《基于海洋产业集聚的海洋科技人才集聚力综合评价研究》等科研论文,以及《中国海监继续教育模式创新与实践》等教学论文。其教学、科研事迹先后被《中国科技成果》和《中国科技产业》报道。

在教书育人的同时,他先后参加或主持了蓬莱电厂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福建罗源火电厂环境影响评价及数值模拟试验及海洋环境评价补充(主持);烟台污水处理厂排污混合区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修编;浙江舟山成品油码头及配套设施工程海域使用论证(主持);山东石岛湾核电厂厂址海洋环境影响评价(主编);福州港江阴港区15#-17#泊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海域使用论证(主持);福州港江阴港区8#、9#泊位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海域使用论证(主持);山东成山头海域建设波浪能、潮流能海上试验与测试场的论证及工程预设计;双岛湾区域规划泥沙冲淤及水动力专题研究(主持);国电潍坊风电项目海域使用论证及电缆路由论证(主持);青岛炼化液体化工品码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主编);国家海洋软科学项目“海洋功能评估数学模型研究”(主持);“海洋功能评价数学模型软件”(主持)等工作。

环境影响评价论文范文第2篇

    论文关键词:区域环境评价;新经济开发;REIA;污染物预防

    一、区域环境评价的概念

    从1979年中国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至今,其相关制度在保护自然环境、防治污染、协调开发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就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经济建设的迅猛发展,带动了众多区域性开发建设项目的发展,例如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旅游度假区及边贸开发区等,使多个建设项目在相同地区,相近时间陆续开展。届时,如果对各建设项目进行逐个环境影响评价(EIA),就不能准确预测最终的环境变化,不能显示区域开发的总体环境影响,进而导致无法采取合理的环境保护对策,使环境质量目标的实现落空。故而,应当将这类开发建设项目看作一个整体,综合考虑全部区域开发的建设行为,开展区域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即区域环境影响评价(REIA)。从理论上说,REIA可归入战略性环境影响评价(SEIA或SEA)的范畴。

    二、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类型

    为了达到即定的目标和要求,依照评价的性质、行政区划、区域类型、环境要素等,可以把REIA划分成多种类型,与开发建设项目息息相关的常见类型有:

    (一)新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

    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以来,我国在沿海省市开辟了一系列新经济开发区。这些经济区一般都有各自的经济发展规划,有的制定了区域环境规划,因此,应该开展相应的区域环境影响评价。

    (二)现有城市发展的环境影响评价

    我国发展经济的特点之一是:依托现有工业基地,以骨干企业为主体,利用它们的经济基础和技术优势进行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以扩大再生产,从而形成了许多以大型企业为主的老工业开发区(如东北老工业基地)。这些开发区的建设普遍都需制定相应的环境规划,做好区域环境影响评价。

    三、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作用

    (一)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是环保部门进行区域发展综合决策的有效途径

    进行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就是在制定区域开发建设决策之前,对区域资源开发利用的合理性、自然环境、生态系统的现状和目标、区域环境承载力、区域废弃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度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进行论证和评估。按区域可持续发展要求,调整区域的总体发展规划,为产业的合理布局和环境功能的科学规划提供有效依据,为区域经济建设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提供保障,真正将环境保护做为区域开发综合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是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效控制的重要保证

    单一建设项目的EIA,使合理确定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成为空谈;因为评价范围小,导致许多单项环评无法对区域大气和地表水环境容量进行估算。而区域环评却能对确定的区域,着眼于整体,根据区域环境规划与保护目标、功能区的划分、区域环境质量和区域污染源状况来研究区域环境容量和环境承载能力,较准确地制定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为实现总量控制奠定基础。

    (三)区域环境影响评价为污染物有效集中控制创造了条件

    对污染物进行集中控制和综合治理是兼经济合理性和技术可行性为一体的污染综合防治措施。单项建设项目环评虽说能把拟建项目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技术经济可行性充分的诠释,但对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和污染集中控制只能提出宏观建议。在这方面,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有其优越性,即可根据区域产业结构、工业布局和总量控制目标,对区域开发建设活动进行有效的整体规划,应用“工业生态原理”,在循环经济理念的指导下,使一个项目排出的废物成为另一个项目的原料,实现区域内资源的充分利用;在上述基础上,再提出统筹治理和基础设施规划方案(包括污染集中控制方案),为区域污水集中处理与资源化、以及推行集中供气供热工程创造条件。

    (四)有利于识别不良的累积效应并在区域范围采取对策

    单个建设项目的EIA难以从整体上分析其与区域过去、现在和将来的开发建设所产生的累积效应。REIA有可能比较确切和全面地分辨区域各时段的开发对资源、生态系统和人类生活可能产生的恶性累积反应,进而提出针对性对策,加以预防和消除。

    四、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和意义

    一般而言,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是在区域开发规划纲要制定之后和区域开发规划方案实施之前。实际上,区域开发规划设计方案的制定和环境影响报告书(EIS)的制定是一个同期,互补的过程,环境影响评价随着区域开发规划的启动就同时介入了,以区域环境特征等因素为基准,综合区域开发性质、布局和规划,进而编制出区域开发规划方案,评价每一个方案,并提出修改意见,分析修改后的方案的环境影响度,最终达到协助形成区域经济发展与区域环境保护协调的区域开发规划和区域环境管理规划的目标,促进整个区域可持续性开发。

    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在区域开发规划与区域环境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区域开发活动的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意义:

    (一)从宏观角度上说,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对区域开发活动的选址、规模、性质的经济技术可行性进行的考虑分析可以避免决策的重大失误,尽可能的减少对区域自然生态资源和环境的损害。

    (二)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是区域开发各功能的合理布局、入区项目的优化选择等决策的有效依据。

环境影响评价论文范文第3篇

论文摘要: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的不确定性主要来自流域综合规划方案的不确定、环境信息和环境影响程度的不确定,具有普遍性、传递性、累积性和可降低性,对决策者存在着较大的干扰;但是可以通过使用基于情景分析的预测方法、广泛开展公众参与以及通过多方协作的方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对策措施来降低。

1前言

200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开始实施。在这部法律中明确了对规划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从过去只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发展到对规划进行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力求从决策的源头上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HJ/TI30_200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和水利部的SL45-2006《江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范》,提出了开展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要求。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可以在规划阶段识别出流域综合规划存在的不足,预测和评价流域综合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重大环境影响,提出预防、减缓和补救措施与建议,这是一种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早期预防措施。然而,流域综合规划对周围环境的作用不是单一的,而是多种效应共同发生、相互叠加交织在一起,对生态环境所有组分均产生影响,导致流域综合规划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同时由于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我国开展时间不长,评价过程还存在不少技术问题,本文主要就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不确定性分析进行初步探讨。

2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不确定性的来源

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的不确定性主要包括流域综合规划方案的不确定、环境信息的不确定和环境影响程度的不确定。

2.1流域综合规划方案的不确定

流域综合规划方案的不确定首先是指流域综合规划中各专项规划方案的不确定。流域综合规划中的总体布局方案只是初步确定了流域内各专项规划的主要任务,但是在每个单项规划中可能会有数种规划方案,这需要在具体的各专项规划中根据流域所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资源开发的需要,选择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最大的规划方案。因此在流域综合规划这一阶段无法确定各专项规划的具体方案,流域综合规划方案具有不确定性。

其次,流域综合规划方案的不确定还包括工程等级的不确定。流域综合规划方案中的工程等级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及社会需求等因素综合确定的。但是如果在规划期内,项目所在区域的产业结构发生重大调整,或者国家政策发生变化,规划中确定的工程等级就有可能变得过高或者过低,这时就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程的等级。

2.2环境信息的不确定

2.2.1环境信息的动态变化

在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收集到的环境背景资料,大多数都是对目前或过去环境状况的介绍和分析,环境影响评价一般也是以此为依据来进行预测、评估流域综合方案实施对环境所产生的影响,但是作为预测依据的环境背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不断变化着的,势必会增加预测结果的不确定性。

2.2.2潜在的环境敏感区的不确定性

潜在的环境敏感区是指在将来的各专业规划中有可能被确定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的地方。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观点,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不仅要评价流域综合规划方案实施对现存环境敏感区的影响,同时也要考虑对潜在环境敏感区的影响。潜在的环境敏感区涉及到环境、城建、国土、林业、文物等多个部门的规划,不确定性更大,不仅其准确位置、面积大小、功能分区情况尚不清楚,甚至于是否能够被确定为环境敏感区还有待商榷。

2.2.3空间信息的不确定性

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对空问信息的分析一般是利用大尺度空间分析软件AreGIS来完成的。在进行分析之前首先要完成空间、地理、环境信息的采集与录入。使用空间数据描述空问实体,要对复杂的空问实体进行取舍、抽象和离散;在定位、采集、录入、储存、处理、分析和管理表达空间实体的空间数据时,常常不易明确地将空间实体分类,不得不从中抽取重要的特性来表达确定或不确定的现实实体,用确定的模型或规则描述空间实体,但是纯几何意义上的点、线和面在现实世界中并不存在,所以数据采样只是一种近似描述,所获信息不可能穷尽现实世界的全部,其准确性也同时会受到传感器和数学模型等设备技术因素的影响。而且获取的信息在被引入计算机系统并用于空间分析决策的过程中,又被部分舍弃或删除。同时,获取大量空间数据的真值并不容易,甚至有些空间数据的严格或绝对意义上的真假往往并不存在。所以,空间信息系统中实体的位置和属性信息与现实实体存在差异,即空间数据常常具有不确定性。

2.3环境影响程度的不确定

流域综合规划方案的不确定,导致综合规划实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程度的不确定。首先是规划多种方案选择引起的环境影响程度的不确定性。如图1所示,在综合规划方案中确定了对某河段进行水电开发,该河段的水功能区划分分别为保护区、保留区和开发利用区中的工业用水区,其水质保护目标划分为I、Ⅱ、Ⅲ类,同时水电开发三种开发方案正好在不同水功能区范围内,因此河段开发可能存在图中的三种情景,情景1、2、3分别会对河流的三种水功能区水体产生影响。

其次,工程等级的调整、开发方式(如引水式、坝后式等发电)的变更也会改变流域开发对环境影响的程度。不同等级的工程和不同的开发方式因其占地面积的多少和施工方式的不同,对环境产生的影响程度也大相径庭。

3不确定的特点及对决策者的影响

由上可见,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不确定性存在着以下几个特点:普遍性、传递性、累积性和可降低性。任何一个流域综合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都在客观上存在着上述不确定性的因素,因此具有普遍性;规划方案的不确定性会导致影响程度的不确定性,因此不确定性具有传递性;环境影响评价的各个环节均存在不确定性,必然会导致最终的减缓措施、结论的不确定,因此具有累积性;不确定性虽然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可以通过一系列的方法来降低不确定性发生的可能,故其还具有可降低性。环境影响评价的不确定,尤其是评价结论的不确定,给决策者带来了很大的干扰。不确定信息主要来源于低精度信息,低精度信息会给出模糊的结论。低精度环境背景、预测影响能够导致模糊的结论。而模糊的结论则会降低结论的明确性,如方案一和二均被预测为具有轻度不利影响,但是“方案一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是方案二的2倍”的说法对于决策者更明确,更易于选择。

4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降低不确定性的对策

4.1使用基于情景分析的预测方法

情景分析法是将规划方案实施前后、不同时间和条件下的环境状况,按时间序列进行描绘的一种方式。情景分析法通过设定一系列情景,进而对比分析各情景下的人类行为和相应的环境状况,来评价不同情景下的环境影响,分析区域内不同时段、不同组合的人类行为对环境影响的贡献。情景分析法可用于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然而该方法只是建立了一套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框架,分析每一情景下的环境影响还必须依赖于其他一些更为具体的评价方法,需要与其他评价方法结合使用,如环境数学模型法、矩阵法或GIS等。

4.2广泛开展公众参与

参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开展公众参与流域综合规划。通过开展公众参与,可以使流域综合规划涉及地区的相关部门了解流域综合规划实施过程中对周围环境及人群可能产生的有利和不利影响,促进他们关注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减缓措施,结合实际情况对环境保护措施提出建议和补充。在对象上,公众参与不仅要包括专家、学者和民间环保团体,还要特别重视流域内环境保护、林业、水利、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在时问上,公众参与要贯穿整个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在方式上,主要采用召开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还可以通过网站、报纸等媒体形式相关信息。这样才能随时发现问题,保证提出的环境保护减缓措施及建议更加合理。

4.3以多方协作的方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不仅涉及到环境保护问题,还要包括规划、环境、社会、经济、林业、国土资源等多方面的问题,因此仅依靠评价单位单方面的力量很难将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做得十分完美。需要评价单位能够积极挖掘社会力量,特别是项目所在地区有关环保、生态、农业、林业、文物、旅游、国土资源等方面的科研机构以及相关政府部门,以多方协作的方式联合多个部门共同开展评价工作,才能发挥各部门的优势,避免由单方完成评价工作带来的片面性和局限性。

环境影响评价论文范文第4篇

环境影响评价是为预防和减轻拟从事的开发行为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而实施的一项环境法律制度。公众参与是环评机制能够发挥效用的关键。但是我国目前的公众参与机制在法律规定、公众参与人员素质、范围、形式等方面存在不足,使环评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流于形式,进而在探讨如何完善环评中的公众参与机制,真正形成“阳光环评、民主环评”的机制。

[关键词]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众参与机制;阳光环评;民主环评

一、厦门PX事件引发的思考

厦门海沧PX项目,是厦门市引进的一项总投资额108亿元的对二甲苯化工项目,该项目号称厦门“有史以来最大工业项目”,选址于厦门市海沧台商投资区,投产后每年的工业产值可达800亿元人民币,原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改委核准通过PX项目,于2006年11月正式开工。但由于PX项目区域位于人口稠密的海沧区,与厦门岛仅7公里之距。项目开工后其安全问题便遭受广泛质疑。105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一份“关于厦门海沧项目迁址建议的提案’。提案指出,离居民区仅1.5公里的项目存在泄漏或爆炸隐患,必须紧急叫停项目并迁址。但遗憾的是厦门市政府没有采纳他们的建议。6月1日,数千名激愤的厦门市民以“散步”的名义,上街游行,“反对PX,保卫厦门”。6月7日,原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表示,国家环保总局将组织各方专家进行厦门市全区域的规划环评,就厦门市的环境承载能力、城市发展定位、总体空间布局、生态功能分区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综合性建议。若不符合规划环评要求,包括PX项目在内的重化工项目都将予以重新考虑。厦门市政府委托中国环境科学院进行“厦门市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12月5日,环评报告简本向社会公布,以多种形式征求公众意见。其后公众座谈会召开,参会的71%的发言者反对建设PX项目。12月18日,《大公报》报道PX项目将迁址漳州的古雷半岛。

PX事件引发笔者的思考:己通过法定环境影响评价程序批准的PX项目,为何会引发公共事件?这涉及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局限性和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不完善。

二、规划环评中的公众参与

规划环评是指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为了从源头上保护环境,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是十分必要的.规划环评不同于项目环评. 规划的大范围性与高水平性使规划环评能够较好地解决长期的、区域性的环境问题. 规划环评有助于解决不能在项目层次上解决的冲突,并且能够分析大量项目的累积环境影响. 进行规划环评的初衷就是要将环境保护的思想尽早地纳入到决策的过程当中,使环境因素与社会、经济因素一样,在规划形成之时即得到重视,使规划更加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公众参与是一个连续和双向交换意见的过程,以增进公众了解政府机构、群体组织和私人公司所负责调查和拟解决的环境问题的做法与过程,积极地征求全体有关公民对涉及项目决策、资源利用、备选方案及管理对策的酝酿和形成信息的交换和推进公众参与的各种手段与目标。公众参与包含了信息的馈给和反馈,其目标是给公民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听取别人意见的机会,使公民有机会影响决策;行政部门与公民间进行双向交流,最后将公众参与的成果用于EIA和SEA中。不难看出,公众在环评中的参与作用是很重要的。

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是指项目方通过环评工作同公众之间直接的双向交流,通过公众参与,全面了解环境背景情况,掌握重要的、为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必须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通过公众参与,掌握群众关心的公共资源及具有美学、文化、生态、历史价值的享受性资源。公众参与是环境保护领域的一项基本原则,公民通过一定的程序和途径参与一切与环境利益相关的决策活动,使该项决策符合广大公众的切身利益。事实证明公众参与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发挥着特殊的作用。我国2002年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对有关公众参与的内容作了明确的规定。无论从维护公众的环境权益还是提高环评的决策质量等方面,公众参与的作用都是不可替代的。

三、公众参与规划环评的必要性

环评作为一种“防患于未然”的手段远远胜于事后的补救,这种制度的确立促进了环境决策的民主化,公众参与一直被认为是环评的最基本原则,有其不可替代的必要性:

第一,公众参与有助于促进环评的民主公正性和决策科学性。

在各项规划制定过程中,政府部门的权力之声掩盖了公众的声音,公众没办法表达自己的环境诉求,因而环境权益也得不到保障。如引起争议的PX项目中,如果在环评阶段能及时让公众知晓相关环境信息,倾听各方意见后再做决定,也许不会招致如此激烈的反对了。政府虽然可以代表公众视线公共利益,但其容易受短期经济利益目标的诱惑,偏离环境利益的公共性,而公众是环境污染和破坏的直接受害者,他们对环境问题有着切身的认识和感受,因此做出的评价也比较公正,是最有发言权的。建立公众参与的环评机制,能够集思广益,避免浪费,提高效率。

第二,公众参与环评机制有助于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

公众参与环评机制不仅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的环境权益,也起到了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充分发挥各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护生态环境,尽量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和防止环境侵害。

四、公众参与规划环评的局限性

(一)法律规定的不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评法》①没有明确提出公众参与这个概念,只是包含了公众参与的内容,且缺乏可操作性,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对项目环评的范围、公众参与的形式,及各种形式都提出了富有操作性的办法,但是对于规划环评的公众参与,虽然列出专章,却没有可操作的做法,现行规划环评的公众参与都是参照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的规定来进行的,实际上,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有很大的不同,如具有不具体性、前瞻性、指导性、范围一般也比项目环评大得多,其公众参与与项目环评相比,更加复杂,应有一些与项目环评不同的办法,如扩大环评简本的公示时间、必须进行专家咨询,对公众参与人员的层次要求及来源要求,如遇到公众参与结果多数不同意的情况,该如何操作,以上这些方面,必须在法律法规上予以规定,以使公众参与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

(二)参与人员素质要求不明确

现在公众的环境意识已经得到很大提高,但规划环评的公众参与还存在一个参与人员的素质问题,在项目环评的公众参与的实际工作中,常常会遇到这样的极端情况,极少数与项目密切相关的相邻业主或是出于对项目完成后对自己生活质量影响的担心,或是希望项目业主能拿出一部分的补偿金,从而极力反对项目的建设,即使环评经合理认为分析项目的实施不致对环境产生明显环境影响。而其他公众由于该项目对自己生活不致产生什么不利影响,对项目实施与否漠不关心,这两种态度都不利于体现公众参与的意义与价值。

众所周知,现在环评通过率非常高,这其中和委托方与环评机构的利益关系直接相关,委托方希望项目或规划顺利通过,而环评机构为了顺利完成环评最终获取环评撰写经费,肯定会作出项目或规划在环境影响范畴可行的结论。现在的公众参与工作一般均由项目业主或规划承担方委托环评机构连同环评整体工作进行,而环评机构为了保证环评通过,避免出现不利或激烈意见的公众参与,而对环评顺利通过造成麻烦,会采取尽量简化公众参与面及参与办法,选择性的挑选公众及专家,避免尖锐的公众参与意见。这样环境影响评价及其公众参与为项目或规划把关的作用相对弱化。把为环评把关的责任全部推给管理部门显然有失公允。而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相比,牵涉范围更广,环境影响更为复杂、深远,所以规划环评对公众参与的对象、人员组成与素质应有比项目环评更高的要求。

(三)参与的时机过晚

按照环评法的规定,在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及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进行公众参与。这时规划或项目的基本框架已经完成,公众参与时机显得太晚。建议在规划或项目可研阶段就进行一定形式的公众参与,征求专家及普通民众对规划或项目的建议,而且对环境影响重大的规划,公众参与要贯穿在规划编制的全过程中f在项目可研、修改、报批阶段都须采 取一定形式的公众参与,甚至在规划批准后的实施阶段也可进行公众参与,以监督规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环评的要求。

(四)流于形式、缺乏反馈。

现在公众参与工作一般是由业主单位委托环评单位进行,为了保证环评的通过,使公众参与不致成为项目的拦路虎,环评单位会采取缩小公众参与面,多采用问卷方式,少采用听证方式,问卷内容简单,回避敏感环境问题,尽量避免聘请可能提出尖锐反对意见的专家等做法,得到令评价单位满意的公众参与结果,好使环评顺利通过。建议环评法在修订时,应把公众参与通过与否作为规划环评是否通过的必备条件,这样才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及科学发展观的思想。

五、公众参与规划环评的完善机制

(一)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应当重视规划环评在环评程序中的作用,制定并完善规划环评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对于规划环评中的公众参与应当具体规定,如扩大公众参与环评的范围,不应仅限于对编制环评报告书的建设项目,而应涵盖到整个环评范畴,为一般规划和非编制环评报告书的项目提供实施公众参与的法律依据。

(二)在环评的各个阶段应规定公众参与。公众越早介入该环评程序,公众对于该决策程序产生的影响可能就越大。因此,在判断规划和开发建设项目是否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决定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范围时,就应当允许公众参与。公众参与应当介入到整个环评程序中,提高决策的科学民主性。

(三)应当明确规定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尽管专家对环评报告的评审时公众参与的一个重要环节,但环评中更应听取受规划、建设项目影响的普通民众意见,因此,应规定除可以论证会等形式征求专家意见以外,还必须征求受项目影响的公众意见。同时,应当加强公众的环境素养,尽量限制为一己私欲和漠不关心的公众参与介入环评,这样既保障了公众的环境权益,又体现了环境决策的民主性。

(四)应当完善公众参与的方式。公众参与环评不仅限于小范围的问卷调查,为确保公众参与环评的有效性,还应规定公众参与代表资格审查制度,即对公众代表和专家代表进行审查,对发放调查表、座谈会、听证会的最低人数要求、公众推选的人数、达到人数的比例等都要明确规定。此外,还应当赋予公众申请发动听证程序的权利,使听证会的征求意见方式在环评中更多地被采纳。此外,应完善对公众意见的反馈机制。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在提交环评报告审查时,应将回收的公众意见,包括公众来信、调查表、听证会笔录等一并提交环保部门一并审查。

此外,国家还应当鼓励以环境公益为目的的社团的成立和发展,为环保方面的NGO提供宽松的社会活动空间和完善的保障制度,使他们能有效地发挥作用,成为政府和公众之间的桥梁,增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力量。

六、结语

规划环评中的公众参与如同规划环评本身一样,是一个刚起步的新鲜事物,无论法律

规定还是从具体的实际操作中,都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但我们相信,随着社会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公众参与在实践中会逐步走向成熟,成为规划环评中不可或缺的部分,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总之,环评呼吁充分的公众参与和谈判过程,我们期盼厦门PX事件引发的民愤积怨得以消除,取而代之的是事前的制度化的公众参与,形式上的环评也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阳光环评”、“民主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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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 战略环境评价 制度体系

〔中图分类号〕D91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0-7326(2007)09-0105-06

环境影响评价是对环境质量的预测性评估,是在进行某项决议或人为活动之前对实施该行动可能给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估的活动,其目的是为了提出相应的减缓措施和对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法制化、制度化了的环境影响评价活动,是国家通过立法对环境影响评价的对象、范围、内容、程序等进行规定而形成的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活动的一整套规则体系。就当前发达国家环境保护的现状来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已经成为各国环境保护立法的主要内容,在世界环境保护历史上,美国是第一个把环境影响评价作为一项法律制度确定下来的国家。1969年美国国会通过的《国家环境政策法》把环境影响评价作为联邦政府在环境管理中必须遵循的一项制度。同年瑞典在《环境保护法》、1974年澳大利亚在《联邦环境保护法》中,亦分别效法美国,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后来,新西兰、加拿大、德国、菲律宾、印度、泰国、印度尼西亚等国家也相继在20世纪70年代建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到目前为止,世界上已经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开展建设活动中推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一、中国环境影响评价发展过程

在中国,环境影响评价体系的建立有一个历史过程。1973年8月我国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拉开了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序幕。1979年9月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其中规定在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时,必须提出对环境影响的报告书,经环境保护部门和其他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设计,并正式确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法律地位。[1] 1986年3月我国颁布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同年6月颁布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管理办法》(试行),前者对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内容、审批等都进行了详细规范。至此,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逐步规范,确立了审批的一些基本原则,如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产业政策,符合地区总体规划布局和环境区划,符合国家或地方的排放标准,符合政府下达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标准;环境影响评价的实际应用范围稳步扩大,从基本建设项目扩大到技术改造项目和区域开发建设项目,从传统的国有企业建设项目扩大到外资企业和乡镇企业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也在不断发展中完备起来。

随着中国经济改革不断深化,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建设项目的投资渠道和立项管理程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都没有明确提出对建设项目必须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要求,在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致使一些本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并没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产生了一些本不该发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2] 针对现实中存在的问题,1996年国务院在《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中明确规定:“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必须依法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设施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1998年国务院颁布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53号令),该条例对环境影响评价的分类、适用范围、程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等都明确的规定。2002年10月我国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该法在总结近30年环境保护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环境影响评价的定义、评价范围、评价层次、分类、评价原则和内容、评价程序及各部门的相关法律责任做出了全面规范,初步形成了较完善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经过30多年实践,有关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法规逐步配套,建立了由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法律规章所组成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法律体系。

二、中国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体系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已经认识到,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需要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环境管理。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管理都必须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我国现行的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主要有《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3]

《环境保护法》是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在该法的第13条中规定“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预审并依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计划部门方可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这一条款中,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执行对象和任务、工作原则和审批程序、执行时段与基本建设程序之间的关系作了原则规定。这也是各单项法和行政法规中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法律依据和基础。

《环境影响评价法》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责任等作了更明确、更详尽的规定。该法对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对象等作了明确的界定,并对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内容、审批的法律程序、跟踪评价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明确了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服务机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规划审批机关的法律责任,并首次提出由上级机关和监察机关对违法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弥补了过去环境保护法规中行政处分不明确的缺陷。

《海洋环境保护法》第43条规定:“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单位,必须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对海洋环境进行科学调查,根据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合理选址,编报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第47条规定:“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符合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标准,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编报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条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大气污染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做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部门审查批准。”

《水污染防治法》第13条规定:“新建、扩建、改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水污染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的措施,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经有关环境保护部门审查批准。在运河、渠道、水库等水利工程内设置排污口,应当经过有关水利工程管理部门同意。”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12条规定:“建设产生固体废物的项目以及建设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第13条规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13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此外,在其它一些自然资源保护法律、规划建设相关法律中,也有要求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规定。如《野生动物保护法》第12条规定:“建设项目对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保护部门在审批时,应当征求同级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乡镇企业法》第36条规定:“乡镇企业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等等。

三、战略环境评价

战略环境评价(Strategic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SEA)是环境影响评价在政策、计划和规划层次上的应用。[4] 1970年美国联邦国家环境政策法的颁布,标志着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已经在美国以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但当时学术界还没有正式提出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概念,对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称之为计划环境影响评价(Programmatic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PEIA)、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累积影响评价、总体环境影响评价,或干脆就叫环境影响评价。[5] 直到20世纪90年代,SEA这一概念才由英国的N. Lee,C.Wood和F.Walsh等人提出。Therivel等在其合著的《战略环境评价》一书中正式给出SEA的定义,即SEA可以看成是环境影响评价在政策、计划和规划层次上的应用。具体来说,SEA是对一项政策计划或规划及其替代方案的环境影响进行的正式的、系统的和综合的评价过程,还包括就评价的结论准备一份书面报告并将评价结论用于由政府负责的决策中。[6]

尽管中国自1979年就确立环境影响评价(EIA)制度,但是在上个世纪90年代以后,才意识到战略环境评价的重要性,并着手从概念引入、国外理论成果与实践经验的介绍、符合国内实际的理论研究与尝试性案例,到立法与制度体系的建立等展开了一系列工作。十多年来,中国的SEA完成了“从起步到立法实践”的过程。

(一)起步阶段

上个世纪80年代初,王华东教授等开始介绍国外的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并提出在国内开展对新老城市发展的环境影响评价。[7] 此后直到1995年,我国SEA研究主要集中在SEA概念与国外研究成果、实践经验的介绍,开展SEA的意义及有关立法与实践建议,实施SEA的可行性及基本内容,SEA 与项目 EIA 的关系,SEA的技术框架、程序与方法以及SEA对于实施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作用和意义等等。

这个时期,国家政府层面也意识到开展SEA的重要性,并在相关文件中得到体现。如1994的《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提到:“在有关立法中规定建立可持续发展影响评价制度,要求政策部门在制订政策、规划过程中和企业立项时,对可持续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估”;1995年的《中国环境保护21世纪议程》提到:“环境保护部门要积极主动参与重大产业和经济技术政策的制定,参与区域开发、生产力布局和资源优化配置等涉及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全局性工作的综合决策,参与对重大的发展计划和建设项目的评估和审批”;1996年的《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规定:“在制订区域和资源开发,城市发展和行业发展规划,调整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等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大决策时,必须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进行环境影响论证。”

(二)系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阶段

20世纪90年代以来,区域开发活动日益升温,尤其是出现了全国性的“开发区热”。与开发区的环评实践相结合,我国的SEA步入了快速发展时期。特别从20世纪90年代末起,有关探讨SEA理论的文章逐年增多,并且已成为当前环境科学研究的热点之一。图1和图2清楚地表示了这种趋势。[8] 图中RSEA(Regional Strategic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表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PSEA(Plan Strategic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表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同时,一些有代表性的专著也陆续出版,主要有彭应登等编著的《区域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尚金城、包存宽等编著的《战略环境评价导论》等。

具体而言,在SEA理论研究方面,彭应登等阐述了SEA与项目EIA的关系,提出要借鉴国外SEA的方法来研究区域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并指出区域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应该成为决策手段和规划手段,而累积影响评价应成为核心内容。[9] 还有多位学者认为区域开发环境影响评价是SEA中规划、计划层次的一种类型,我国习惯于将区域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单独列出。李巍等重点研究了政策评价问题,阐述了政策评价的意义、特点、程序、原则及方法,提出借鉴多观点系统分析方法来生成政策替代方案,构建综合集成SEA方法学框架,并用于汽车工业政策探讨。[10] 尚金城等提出了战略环境评价系统及工作程序,[11] 但他所关注的是技术系统而不是管理系统。包存宽等从基本政策意义的战略角度发表了一系列关于SEA评价程序要素的研究成果,并以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为例进行实证研究。[12] 徐鹤等总结了微观层次上的SEA方法学。[13] 这些理论研究为我国开展SEA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反映了这一时期的研究成果。

这个阶段开展了一些相关课题研究。如,由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承担的“中国政府战略环境评价能力建设项目”;北京师范大学承担的“流域开发政策的SEA研究项目”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环境评价”项目;南开大学承担的“污水资源化政策SEA”项目;同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共同完成了“上海市实施战略环境评价的基本框架、技术方法与案例研究”和“《上海市城市交通白皮书》环境影响评价”;复旦大学承担的“战略环境评价(SEA)的框架体系及计算机集成信息支持系统”;东北师范大学、山东大学等承担的吉林、山东省生态省建设SEA研究课题[14] 等。

国家也在不同层面启动了立法程序。如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规定的主要职责中的第1条:“受国务院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1998年出台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流域开发、开发区建设、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等区域性开发,编制建设规划时,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2000年国家启动了《环境影响评价法》立法程序,极大地促进了SEA方面的理论研究。

(三)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实施

经过30多年的实践,我国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法规已逐步配套,并建立了一个由法律、专门法规和部门规章所组成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法规体系。2002年10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立法的形式将政府的规划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的范畴,使环境影响评价从决策的源头发挥作用,从全局上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标志着我国环境影响评价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环境影响评价法把评价的对象从单纯的建设项目扩展到各类与环境资源相关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从法律上确立了在规划层次,包括土地利用及区域、流域、海域综合性规划和“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十类专门性规划及其指导性规划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即规划层次的SEA。为贯彻落实该法,指导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实施,促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组织编制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HJ/T130-2003》及附件、《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办法》等环评法实施的技术文件或行业标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正式实施前,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完成了4项该法的配套规章,分别是:(1) 《关于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规定》;(2)《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4)《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办法》。

此外还着手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工作。

战略环境评价在我国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国外也处在理论研究和探讨阶段。我国在对战略环境评价立法以及配套法规的制定过程中,充分吸收了欧盟、美国、加拿大、南非等国家在战略环境评价理论研究和实践中的经验,并与我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战略环境评价之路。当然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入和实践经验的积累,战略环境评价制度体系还将不断充实和完善。

四、战略环境评价的重点研究领域

(一)有关经济政策的战略环境评价

根据当前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应进行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集中在规划层次,主要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编制的土地利用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法》没有将所有政府部门编制的可能产生环境影响的经济政策等列为评价对象,而政府部门编制的这些政策或计划可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之部门规划或专项规划更为深远。在我国各级政府部门在每届政府任内,均会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一般为五年规划期)”,这一类规划性文件在综合规划中地位最高、作用最大,其对环境的影响十分巨大,从理论上讲对该类规划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但由于开展这一层次战略环境评价的理论不成熟,也没有进行有效的实践探索,因此,在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并没有把这一层次的战略环评做硬性的要求。[15] 今后应加强这一领域的方法论研究,相信随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这类规划不久也应成为《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评价对象。

(二)规划环评的深化

《环境影响评价法》将规划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的范畴,这是十年来我国环境立法最为重大的进展。这部法律力求从决策的源头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从项目评价进入到战略评价,标志着我国环境与资源立法步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在SEA 中,指标用于衡量、表征、描述环境现状,预测环境影响,比较不同可选方案的环境效应,跟踪监测战略行为实施后的环境质量的变化及其与环境目标之间的差值。

评价指标是SEA 内容的定性与定量化表现形式,而评价方法是对指标进行分析、预测、得出评价结论的工具和手段,二者共同影响着SEA 的质量。而这两方面正是目前SEA 的薄弱之处,指标体系的建立更需要在实践中逐步完善。我国幅员辽阔,地域差异显著,只能建立笼统而概括的通用指标,落实到具体地区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因此,一方面,应通过组织优秀的SEA 专家和工作人员开展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行业的SEA 实践研究,进一步开发适合国情及具有地方特色的方法学和指标体系。另一方面,通过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不断充实和完善我国的SEA评价指标体系。

(三)战略环境评价中的公众参与问题

在环境影响评价各个阶段会有不同的公众参与,这是环境影响评价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在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对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作了专门的规定之外,2006年3月环保总局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效的公众参与可使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和制定的环保措施更具合理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公众参与过程也体现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和有关部门对公众利益和权利的尊重,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的环境意识。

“公众”是指那些对于拟议活动的环境后果特别关心或有利害关系的个人或团体。通常将公众分为四类:(1) 直接受拟议活动影响和生活在邻近地区的个人或团体;(2) 环境方面专家和管理人员或团体;(3)能够从拟议行动或项目中获得利益的个人和团体;(4) 一般公众中的部分人,主要指非政府组织或其成员。在开展公众参与时,要充分利用各种协会和团体来吸收个人作为参与者、当事人或评议人。

我国目前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对公众参与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方面,对于战略环境评价中公众参与的方式、内容和程序等还处于探索阶段,使得公众参与在实践中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目前,我国公众参与战略环境评价中存在参与深度、宽度不够、参与意识淡薄和参与效果欠佳等问题,[16] 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战略环境评价程序的完善和实施效果。因此,开展规划层次公众参与的理论和方法研究,对于提高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的有效性显得十分必要。

《物权法》的通过为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在法律上确立了地位,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使得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有法可依。今后应在公众参与时机、参与范围、参与程度及参与方式等方面,在积极学习国外先进的公众参与方法的基础上,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战略环境评价公众参与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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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Therivel Riki, Rosrio Maria.The Practice of Strategic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M]. London: Earthscan Publication Ltd.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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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尚金城,包存宽. 战略环境评价系统及工作程序[A]. 中国内地与香港区域性环境影响评估(EIA)研讨会论文集[C]. 香港:香港出版社,1999.

[12]包存宽,陆雍森. 在西部开发中应实施战略环境评价[J]. 环境导报,2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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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包存宽,陆雍森,尚金城.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及实例[M]. 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

环境影响评价论文范文第6篇

关键词 高压电网;规划;问题

中图分类号TM7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1)48-0010-02

随着国家电网的大范围普及与应用,高压电网成为我国居民广泛关注的工程项目。所以城市高压电网规划显得尤为重要。针对城市高压电网规划广泛关注的问题,对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使其真正成为城市发展规划的决策因素之一,成为专项规划环境评价的一个新方向。

1 调整城市高压电网规划,适应社会形势发展

1)分析规划区内的现状,明确规划区内电网布局,电量,负荷,负荷分布和负荷曲线预测的情况;2)确定规划区内规划各期的目标及电网结构原则和供电设备的标准化,包括中,低压配电网的改造原则;3)实行创新、技术升级;电网建设中应积极采用新进适用技术,如静补、同塔双回线路等,以提高电网的运行水平,降低电网的运营成本,实现电力工业的可持续发展;4)确定城市电网变电所的地理位置,线路路径,确定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5)坚持统一规划、协调发展;电网规划强调系统性、整体性,必须坚持统筹兼顾、远近结合、统一规划、协调发展的原则,城市高压电网的建设要和负荷发展、电源建设相协调,送端电网与受端电网相协调;6)确定调度,通信,自动化等的规模和要求;7)编写说明书及绘出规划期末的城网规划地理位置结构图,包括现状接线图。

2 城市高压电网运行智能决策支持系统的建立

利用已有无人值班变电所集控中心SCADA系统的数据资源,借助发展起来的数据优化理论,研究不同运行方式下网络优化组合,为电网提供科学的最佳安全经济运行在线指导,运用科学的方法为集控中心值班人员开发和提供该电网事故发生后的事故诊断、电网重构及恢复控制决策对提高城市电网的可靠性与经济性有重要意义。可以在城市无人值班变电站的控制中心以及地区或县电力调度自动化推广使用。 本系统利用已有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的数据资源,开发高级分析应用软件,包括:电网安全经济运行模块(电网潮流、状态估计、负荷预测、无功优化、电网网架优化),电网故障诊断和故障后的电网恢复控制模块,短路计算和保护灵敏度在线校验模块等。这些高级软件为城市电网的安全、可靠、经济运行提供具有专家水平的科学决策。由于系统的高级分析软件的计算与决策分析都是建立在在线实时采集数据资源的基础上,速度快而且准确,彻底改变了靠运行人员的经验以及手工或者利用离线软件进行计算的状态。该项目的开发与实现都体现了“数字电力系统”、“数字世界”的现代精神。由于不需要重新设置数据采集系统,使得系统的投资降低,不仅进一步解放了人的劳动力,而且实现了电网运行的科学化、智能化运行与管理。该项目是国内外电力工作者关注的课题,目前国内还没有开发的先例。该系统在开发中考虑了其应用的通用性,除了可以应用于大部分城市高压电网以外,还可以应用于地区调度自动化系统、县级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同样可以利用这些调度自动化系统的数据资源,实现高级分析应用软件,使调度自动化的水平能上一个更高的台阶。

3 城市高压电网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关注要点及方法

3.1 整体性原则和环保型指标

城市电网是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关键所在,因此,规划环评必须将城市电网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协调性,与相关公用设施规划的协调性进行整体考虑,以减缓城市高压电网布局所产生的环境问题。

我们在进行城市高压电网规划的同时考虑环保要素后,线路如果向着环保的方向发展,走更为环保的通道,适当加长了线路,但是避开了人口密集区,使得规划方案更加环保,由于考虑从了环保因素的影响,因此投资费用要多于仅考虑经济性所得到的规划方案的投资,相对环保的费用更高些,但是我们更应该在电网环保规划模型能够在增加较低投资的基础上,得到更加环保的方案。我们可以考虑以后将环保因素量化后直接参与规划,同时在电网环保规划中考虑人口因素,使得城市电网的规划在人口密集区显得更为人性化,具备较强的可执行性。我们争取在考虑环保因素后,整体规划基本相同的情况下,考虑环保因素的线路通过人口更加稀疏的区域,使得环保指标更低,能够在宏观上对电网规划产生影响,使得电网更加环保。

3.2 评价体系、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

我们要紧扣电网规划的环境影响特点进行分析研究,在环境资源现状调查的基础上,仔细研究规划环评导则,查阅大量资料,主要从全面性和代表性相结合、持续性和阶段性相结合、控制性和引导性相结合4个方面确定与电网规划特点相适应的环境目标、评价体系、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

3.3 评价方法

城市高压电网的环境影响评价是高压电网规划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随着遥感以及GIS技术的发展为城市高压电网的环境影响评价带来了新的数据获取、分析手段,能够为环境影响评价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遥感技术将卫星遥感影像数据进行土地利用分类以及植被信息提取,同时利用GIS技术对已有的各种调查资料及数据进行管理,为电网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提供直观的基础数据及图形,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叠图分析。

4 结论

我们要积极推动电网技术的创新与发展,积极规范化城市高压电网架构。在我国能源资源格局、负荷分布等特点的基础上,结合世界电网发展新趋势以及我国电网发展的实际状况,立足于服务社会的发展理念,规划建设高压为骨干网架、各级电网协调发展的坚强电网为基础。采用先进的通信、信息和控制技术,构建以信息化、自动化为特征的国际领先、自主创新、中国特色的统一城市高压电网圈,保证我国城市电网圈正常安全运行,大大提高城市的电力系统供应效率,使经济体从城市向乡镇的转移更加迅速发展,为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设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环境影响评价论文范文第7篇

【关键词】 森林公园;旅游规划;环境影响识别

森林公园旅游开发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同时,对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也会产生一定不利影响。[1]旅游规划环境影响识别是指在分析旅游规划的目标、规模、布局等规划方案的基础上,全面识别规划要素对资源和环境造成影响的途径与方式,以及影响的性质、范围和程度。[2-3]旅游规划环境影响识别是一种定性和宏观的环境影响分析与认识过程,是从决策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4-5]本文通过陕西某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为例,从规划环评的角度,结合规划方案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识别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引发的环境问题。

一、规划概况及特点

陕西某国家级森林公园总规划面积4358.5hm2。规划定位是以“自然风景为依托,以森林生态游及养生体验为核心”的综合性山岳型森林公园。森林公园总体布局为核心景观区、一般游憩区、管理服务区、生态保育区以及三大核心景区。远期景区旺季日游客量约为10400人,住宿游客3900人。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内容包括旅游基础设施规划、景区项目规划、旅游线路规划和生态建设规划等。

森林公园规划特点一是以原有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为依托,对规划区内道路交通、给排水等基础设施进行完善,同时新增若干人造景观和人工设施等;二是不同于一般的工业园区开发规划,对环境的影响以生态景观影响最为明显,表现在规划建设期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生态破坏,以及运行期景观生态影响等;三是规划方案中同时包含有生态景观规划、森林景观营造和风景资源保护内容,在进行森林公园自然景观资源开发的同时进行生态保护。

二、研究区环境概况

研究区地处陕北黄土高原南部,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海拔1030~1547m。地貌属于子午岭石质低山丘陵区和黄土粱峁状丘陵区的过渡区。研究区生态系统类型主要为森林生态系统、草地生态系统和农田生态系统。区域植被茂密,植被覆盖度较高。评价区林地全为人工林,其中防护林占96.6%,用材林占3.4%。乔木主要有油松、侧柏、辽东栎、槲栎、麻栎及锐齿栎;灌木主要有虎榛子、黄刺玫、杠柳、小叶悬钩子、柔毛绣线菊等;草本植物主要有披针叶苔草、艾蒿、臭草、沙参、长芒草、北柴胡、黄背草、紫菀等。

三、规划环境影响识别

森林公园旅游规划按照其规划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采用矩阵法对旅游规划的环境影响进行识别,识别结果见表1。

表1 某森林公园旅游规划环境影响识别矩阵

相关活动

影响受体 供排水

设施 景区道路建设 游客服务中心 人工景点景观 旅游线路 生态保育

自然生态环境 土地资源 -①L -③L -②L -③L -②L /

水资源 -①L / / / / +③L

植物资源 -②L -②L -②L -③L -②L +③L

动物资源 -①S -①S -①S -①S -①S +③L

自然景观 -①L -②L -②L -③L -②L +③L

人文景观 / / / -②L / +①L

环境质量 大气 -①S -②S -①L -①S / +③L

水环境 -②S / -②L / / +③L

续表

声环境 -①S -①S -②L -①S -②L +③L

社会环境 社会经济 +①L +②S +②L +②L +②L /

居民生活 +②L +②L +②L +①L +①L +②L

农业生产 -①S -①L -①L -①L / +③L

注:+/-:正/负效应;L/S:长期/短期影响;/:可逆/不可逆影响;①/②/③:影响程度轻微/中等/严重。

根据识别矩阵,规划实施将促进当地旅游及经济发展,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同时生态建设规划实施可以促进生态环保保护,为正面影响;但规划的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和人工景观景点等会对自然资源和环境质量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其中以自然生态环境影响最为明显。

1、对区域环境环境质量影响

规划景区道路和人工设施、景观等建设过程中地表开挖、土石方堆放产生的施工扬尘;施工生产废水对水环境影响,施工机械及车辆运行产生的噪声对野生动物影响;施工过程产生的弃土、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森林公园在运营中停车场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游客中心燃料和油烟废气和生活污水的排放;排风机等设备噪声,进出停车场车辆噪声以及游人喧哗产生的社会噪声对野生动物影响;游客游览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包括果皮、饮料罐、纸屑等。

2、对区域自然生态环境影响

规划实施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主要表现在对土地利用、植被、水土流失、动物资源、生态系统和景观等方面影响。

(1)土地利用。规划方案中景点、管理服务设施、道路、人工湖以及小镇等建设将永久占用土地,彻底改变原土地利用的性质,使区域内土地利用结构发生变化。同时规划实施过程中临时占地会对土地利用造成短期不利影响。

(2)植被。规划实施对地表植被改变主要是由规划占用土地引起的,占地类型主要为林地,其次为耕地、草地、水域。规划的实施将减少规划区内现有林地、草地等植被的数量。

(3)水土流失。规划实施对水土流失影响主要表现为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过程中基础开挖、土石方堆放等导致水土流失。

(4)动物资源。规划实施过程中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主要是施工噪声和规划完成后游客游览活动对周边动物的干扰,在一定程度上隔离了野生动物的正常觅食、求偶、迁徙等活动,导致其活动范围减少或迁徙。

规划公园内营造人工水面约48.37hm2,在此过程中将进行河床开挖、河道截流、河坝修建等工作,将对原有水生生物造成侵扰。

(5)生态系统。规划中景区建筑、道路以及小镇等的建设会对森林生态系统、草地生态系统和河流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6)景观生态。森林公园规划的基础设施、服务设施、环保设施以及景区各景点建设会对原有自然景观中形态、线性、色彩和质感等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3、对区域社会环境影响

该规划方案中对社会环境影响主要是对文物和周边村民生活影响。规划方案中存在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石窟一处,规划拟对其进行修葺扩建形成景区,有利于文物保护。规划的实施对于当地居民生活质量、经济发展、文化发展、旅游资源发展以及生态效益方面都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同时,规划实施占用耕地64.81hm2,会对当地农业生产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四、结论与建议

环境影响识别作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旅游规划的环境影响分析评价以及最终的评价结论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通过对某国家级森林公园环境影响识别,确定其显著环境影响为自然生态环境影响,表现在规划建设期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生态破坏,以及运行期景观生态影响等。因此,森林公园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应注意植被保护、减少水土流失,人工设施和景观建设中应与森林公园景观相协调,避免和减轻旅游规划的实施对原有自然资源和景观的破坏和影响。

【参考文献】

[1] 王建春,任丽军.旅游景区开发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研究―以锦屏山旅游规划为例[J].山东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23(1)87-90.

[2] 钟林生、徐建文.旅游规划的环境影响识别探讨[J].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2008.17(5)814-818.

[3] 国家环保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130-2014)[Z].2014.

[4] 郝明家、袁笛,何长顺.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理论与方法的初步探讨[J].环境保护科学,2002.28(3)50-52.

[5] 张铁亮、张杰、孙秀敏等.旅游开发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研究―以大连森林公园东区发展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为例[C].第二届全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与管理优秀论文集,2007.271-277.

环境影响评价论文范文第8篇

论文关键词:高职教育 环境专业 市场需求 专业结构调整 课程体系结构 实验实训

论文摘要:通过对西安航专2006与2007年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的对比分析,认为目前环境类专业的就业形势发生良性转变,需求范围增加,同时就业单位对毕业生的专业技术能力、技术管理能力等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据此,我们从专业发展方向、课程体系结构以及实验实训三个方面进行建设与调整来满足就业单位的需求。

在过去10年内,我国的高等专业环境教育有了高速的发展,全国的普通高校中开设环境专业的高校有300所以上,在一些学校中还设有2—3个专业。西安航专于1998年开始筹备建设环境专业,并于2001年正式招生,2003年被确定为陕西省教改试点专业。目前已有200余名毕业生。

毕业生的就业状况是高等学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反映。因此,要在认识人才培养对社会经济发展战略性基础作用的同时,重视人才就业市场对人才培养的调节作用,认真研究21世纪职业岗位和人才就业市场发生的新变化及对高校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为此,我们通过对西安航专毕业生的就业情况进行对比分析,从用人单位的需求出发,探索实现人才培养规格和模式多样化的途径,以满足当前我国对环境专业人才的需求,增强我校人才培养的社会适应能力和专业活力。

1专业结构调整的依据

根据西安航专2006与2007年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对比,从用人单位性质、所处地域以及毕业生进入公司后所处的岗位分布来分析近年来环境专业的毕业生就业质量与特点,并借鉴兄弟院校相关专业的课程体系内容,作为我校环境监测与治理专业结构调整的依据。

1.1用人单位性质结构的变化

通过对毕业生就业单位性质对比,如图1所示。从图1可以看出:环境专业就业单位的主体发生了一定的改变,从集中于私有制企业向股份制企业转移,同时作为前几年的就业主体之一的国有企业的需求也有了一定程度的增加。从各类型企业的分布不难看出各类企业呈良性分布,这反映出环境专业的市场需求在经过前几年的萎缩后开始出现明显的返弹。

1.2近几年环境专业毕业生去向统计及对比

通过对毕业生就业单位地域统计,结果如图2所示。从图2可以看出:就业单位的重心向以浙江、上海、深圳等地为代表的东南沿海地区转移,就业单位也以各类环境工程公司为主体,这反映出经济发达地区对毕业生需求的特点: 注重于毕业生的动手能力、专业技能以及良好的沟通能力。

1.3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能力需求的变化

通过对2007级已签约毕业生在企业中所从事岗位的分析,可以看出从事环境工程技术类工作的占一半以上,其次为市场销售类,还有技术管理类(包括储备干部),具体见图3。从图3中的结果并比较往年毕业生就业情况来看,专业对口率明显提高,这也与1.4.1相符合。毕业生所从事的岗位以技术类为主体,其次为市场销售类,同时今年出现明显的特点在于对技术管理类(包括储备干部)的需求开始增加这就对毕业生的技术管理技能提出了新的要求。

1.4兄弟院校相关专业发展的经验

针对目前环境专业的就业形势,一些兄弟院校对环境类专业的课程进行了一些调整,如广州职业学院对环境专业开设了《环保设备设计与计算》课程增强学生对污染物治理工程设计的能力;又如安徽工业大学增开了一门《IS014001与I909000》课程用以提高学生在进入企业后对于日常管理的适应能力。

根据以上的信息可以看出环境类专业的就业市场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了使我校毕业生能够更好的为用人单位所接受,我们必须作出相应的调整。

2专业现状与市场需求的差距及改革思路

在前文中我们通过对于过去两届毕业生就业情况的分析,得到了一些有价值的信息,按照以就业市场为导向调整专业及教学发展的思路,我们认为应从专业发展方向、课程体系结构以及实验实训三个方面进行改革,以满足就业市场的需求。

2.1专业发展方向方面

目前我们开设的专业为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没有形成二级专业发展方向,这与就业市场专业化日渐提高是不相适应的,从目前环境类专业的就业来看,我们认为可以逐步发展形成3个专业发展方向。

2.1.1室内环境检测方向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房地产业得到了蓬勃发展,由此而引发的对于建筑装饰装修行业服务质量的争论也日趋激烈,特别是与广大人民身体健康息息相关的室内环境污染问题则成为争论的焦点,由此一大批室内环境检测与治理公司应运而生,而具备室内环境检测与治理技术的专业人才相对稀缺。这为我们发展室内环境检测方向提供了极好的历史机遇。

今年,该专业有三名同学与一家室内环境检测与治理公司签约,由于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目前已经进入该公司进行实习。

2.1.2水污染治理工程方向

目前的污染治理行业中,水污染物的治理占了很大的比重,相当多的环境工程公司都以水污染治理工程为主业,从技术的角度来看,对于污染物治理的关键在于工艺设备设计,与相关专业如化工、建筑、给排水相比,环境类专业的优势在于对于污染物治理过程的理解程度要更为透彻。这就为我们的毕业生提供了一条就业途径。今年我专业有两名同学进入中兴西仪环保公司,从事污水处理的技术工作。

2.1.3环境质量评价与环境管理方向

近年来由于国家先后修订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特别是2002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出台,使社会上对于环境影响评价的关注度显著提高,从圆明园环境评价事件到怒江水利发电厂环评事件,整个社会都在关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而国家在2005年开始实施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制度,使环境影响评价迅速成为一个热门行业,我们的设想是通过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发展方向,培养学生在环境影响评价方面的特长,为就业后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乃至考取环境影响评价师打好基础。

2.2理论课程体系结构

作为陕西省级试点专业,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专业近年来在课程体系结构调整以及课程设置方面进行着有益的探索与尝试,获得了一定的经验。通过课程体系调整使环境专业的课程设置日趋合理,日趋科学。结合目前的信息,我们觉得有必要继续对课程体系进行结构调整。主要集中于以下两个方面:

在《环境学导论》、《环境管理》、《环境法规》、《环境评价》、《清洁生产》等课程中都不同程度的提到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内容,有的还作为单独章节进行讲述;同时由于大多数企业都已经通过或者准备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以及IS09000质量体系认证,在毕业生进入单位后都会或多或少的接触到此类工作;为了增强毕业生的适应能力我们考虑将目前开设课程中将涉及ISO14001以及ISO9000的内容单列出来,形成一门《环境、质量、职业健康管理体系》,作为选修课程供学生选修。

针对用人单位对于环境工程工艺及设备设计计算方面的要求,综合学生反映出在废水处理工艺及设备设计计算方面的欠缺,除加强实验实训环节的考核外,考虑对《环保设备与应用》、《废水处理工程》的课程教学大纲进行修改,增强相关内容的要求,同时增开《环境工程定额与预算》作为选修课,以优化学生在此方面的知识结构。

2.3实验实训方面

作为高职高专教育的特色之一,实验实训环节一直受到重视,目前环境专业共开设《废水处理工程课程设计》、《环境监测实验》、《环境认识实习》、《环境生产实习》、《环境毕业实习设计》等9门课程实训,这些实训课程的开设,有力的保证了学生动手能力的提高,增强了我校毕业生的竞争力。但是经过这几年的实践也存在以下一些问题需要改进:

从实验实训性质上来看,我们目前开设的实训项目仍然停留在验证实验层面,与就业需求单位所需要的设计实验能力有很大的距离;

从实验实训的内容上来看,一些实训课程题目与理论教学内容不相匹配,造成理论与实践的脱节,达不到教学效果;从实验实训的监控上来看,对实验实训效果的评价体系仍不健全,我们认为对于实训环节不仅要从结果上进行监控,对于实验实训的中间过程检查也同等重要,换言之,只有经过良好的过程环节控制才能保证实验实训良好的结果从而达到实验实训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