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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法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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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法规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人防工程,研究探索,健康快速发展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编制与实施,人防工程实现了量的扩张和质的提高,但是,由于人防工程产权归属的不明确,阻碍了人防工程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及平战结合利用,既无法有效实现企业(开发商)的融资发展也制约了国家的(人防主管部门等)融资建设。因此,研究和探索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的改革,对于推动人防事业全面、健康、快速发展,具有十分现实和深远的意义。

人防工程是一种有防护要求的特殊地下建筑,其常用的方式有以下几种:按抗力等级划分,工程可直接称为某级人防工程;按战时用途划分,可分为指挥通讯、人员掩蔽、医疗救护、配套工程、专业队工程;从工程构筑方式,又分为掘开式工程和坑地道式工程两大类。

掘开式人防工程根据工程上部地面是否有地面建筑,又分为单建式人防工程和附建式人防工程。坑地道人防工程从施工方法上讲是采用暗挖(掘进爆破)施工的人防工程。

人防工程的所有权应当根据单建式人防工程和附建式人防工程而分别认定。

单建式人防工程是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医疗救护、人防指挥等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它的投资者比较明确,而且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其投资主体是国家或地方政府。所以,它的所有权主体是国家或地方政府。在此,我们着重探讨一下附建式人防工程产权的归属问题。免费论文。免费论文。

附建式人防工程的所有权比较难以认定。我国人防法要求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必须修建人防工程,同时,减免人防工程的易地建设费 WriteZhu('6');。在<<人民防空法>>第五条中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依据这条简单的定义,可以归纳为“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但是,现行人防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附建式人防工程的所有权,以致于理论和实际上对其认识分歧较大。论文参考。概括而言,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一是国家所有说。此种观点认为,附建式人防工程属于国家所有。论文参考。因为附建式人防工程是免交土地出让费及大部分相关税费建成的。开发商不能将人防工程出售给业主。并且根据国家政策,减让了开发商在人防工程面积上的土地出让金和有关税费,可以看成是国家间接投资。

二是开发商所有说。此种观点认为,在房屋买卖合同中,附建式人防工程属于“附属公共配套设施”,没有进行公共面积分摊。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九条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工程建造者的开发商就应当享有所有权。在我省,也有不少小区的开发商将附建式人防工程出租,作为其拥有所有权的抗辩理由。

需要重视的是,由于人防工程目前的所有权还不甚明晰、使用权责关系和程序不清、派生权利界定模糊,使得人防工程在进一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最大效用上面临障碍,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投资多元化的进行,难以满足人防工程长期建设和重点建设的需要,降低了人防工程的防空效能,负面影响不容忽视。

因此,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构建适应市场经济的人防工程产权管理制度体系,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甚至我省人防发展的工作重点。

1、完善法规、依法管理。在人防建设和城市建设相结合的今天,制定完善的人防工程管理法规,明确人防工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当务之急,在政策上要紧密衔接,以法律的力量支持人防主管部门的管理,以规范诸方面的行为。免费论文。

2、建立产权登记制度。产权登记是落实人防工程产权管理的根本措施。根据《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人防主管部门应当充分运用国家所赋予的权力,认真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克服“产权登记可有可无”的模糊观念,提高对产权登记工作的领导,把产权登记工作作为人防国有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二是确立机构和精干人员负责落实产权登记工作。对人防工程逐项登记,完善手续,建立档案。同时,产权登记要与明确产权相结合,与产权变更、转让、审批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产权登记的基础数据、资料的作用。

3、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推动人防工程资产的合理优化配置,充分发挥其战备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正确处理国家所有权和企业经营权的关系,既要适当分离,又要紧密结合,实现“人防国有资产在适当范围内有进有退”。

4、进一步明确人防工程的产权归属。论文参考。按照国家及军队“明确人防工程产权、保障国防资产,鼓励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促进社会投资建设和开发利用”的指示精神,应明确规定保障防空效能的人防工程属于国家所有,平时使用为主、兼具防空效能的地下建筑归投资人所有,以防止产权上的不明和纠纷。

总之,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是势在必行,我们应当统一思想,顺应潮流,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顺利实现人防工程新旧管理模式的转换。我们相信,只要人防工程产权明晰,在不久的将来,地下空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人防各项事业的发展,必将实现新的突破。

工程法规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高职;建设法规;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2)03-0031-02

《建设法规》是高职院校建设类专业学生的专业基础课。该课程对提升学生的建设法律意识、实现学生专业能力培养目标具有重要作用。高职教育主要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其教学出发点和根本目的与传统普通高等教育不同。作为基础课程的《建设法规》,如何在教学中既保留课程的特色和体系,又与其他学科相互衔接,增强实用性,突出高职办学特色,是需要在教学实践和教学改革中不断思考与探讨的问题。

《建设法规》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课程受重视程度不高 《建设法规》作为高职土建、建筑类专业学生的专业基础课程,在许多院校是作为一门选修课程开设的。由于是选修课,学生往往不重视这门课程,上课纪律松懈,对待作业不认真,交差了事。期末考试大多是考卷形式,学生基本都能顺利过关,获得学分。

条文数量多、内容繁杂 《建设法规》课程的内容涵盖了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涉及的法律法规包括建筑企业的资质、工程的发承包、工程合同、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管理及安全生产等领域。

教学方法比较陈旧 说教式、灌输式仍旧是目前主要的教学方法,严重阻碍了学生自主思考能力及创新意识的培养,不利于师生互动。学生对法律法规条文的理解比较晦涩,不能与工程实际案例有效地结合起来,有悖于高职院校的办学初衷。

教学过程的实践性未能充分体现 《建设法规》课程存在实践性教学环节不足的问题,主要还是采取以课堂讲授为主、适当穿插案例教学的方法,实践性环节缺乏,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不一致。

考核方式单一 单一的试卷考核方式无法激发学生创新的潜能,只能把课程学习演变成简单的应试教育过程,无法合理考查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知识扩展宽度,更无法全面反映学生综合运用法律法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改革措施

针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现状,应该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改革。

改革教学内容 要根据行业规范及企业发展实际情况,以工学结合为切入点,结合学生特点,明确课程目标,开发课程标准,根据高职教育“必需,够用”的原则,弱化法律法规的基本原理,强化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应用,教学内容应突出基础理论知识的应用与实践能力的培养。

改革教学方法 要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的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1)案例教学法。结合课堂教学内容,选用发生在学生身边的真实、典型案例进行具体分析,增强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课时允许的情况下,可让学生课下自己搜集相关案例,鼓励学生做成PPT到讲台上进行讲解,这样,一方面,可以帮助学生主动接受知识并内化到自己的知识体系中,另一方面,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在案例教学中,还要恰当运用视频资料,将平面的、单一的声音信息转化为图、文、音、画等立体化多层次的互动传播。(2)模拟法庭教学法。采取模拟法庭教学法可为学生提供一个集中的模拟法律实践的机会,让学生走出原已熟悉的传统教学方法和理论知识圈,在模拟过程中,学生可以熟悉、掌握具体的审判过程,较为直接地面对法律实践问题的考验,将理论化、体系化的书本知识转化为具有可感性、实用性、操作性的知识,让书本中的理论在实践工作中得到检验。比如,在讲到建设工程纠纷处理的章节时,可以采用模拟法庭的教学方法,让学生在模拟的诉讼环境中熟悉、掌握具体的审判过程。这样可真正做到将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学生,将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学生能以一种更为生动活泼的形式学法、知法、用法,还可以加强学生团队精神的培养。(3)课堂讨论法。在学习《建设法规》课程内容的过程中,法律条文内容相似的地方比较多,学生往往不知道如何学以致用。这时,可以让学生分组讨论。通过讨论,找出不同法律条文之间的相似点和不同点,以方便记忆和应用。教师也可以精选出具有争议性、法律规定不很明确、能发挥诉讼各方想象力的实例,由学生分成不同小组进行讨论和辨析,提高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应用能力。(4)观摩教学法。可以组织学生走出课堂,观摩法院的与建筑法相关的案件审理,让学生切实体会到庭审气氛和建设法规的司法应用,缩短理论知识与现实应用之间的距离。

注重“双师型”教师的培养 高职院校应与相关企业合作,积极为教师提供进修、顶岗锻炼、带薪培训的机会,培养真正的“双师型”教师,而不是仅仅停留在让教师考一本证书的层面上,以真正实现教学中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另外,可以聘请一些有工程实践经验的校外人员,如企业管理人员、律师、项目合同管理专家等来校讲学。

增加实践性教学环节 高职教育应以就业为导向,注重培养学生的岗位能力和操作本领,强调人才的应用性和技能性。因此,教学模式决定了其教学内容应突出实践教学环节。《建设法规》作为高职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一门课程,应当在教学过程中增加相应比例的实践教学环节。例如,组织学生进入施工现场,对某些现象和行为进行观察,并从法律法规的角度进行思考和分析,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将抽象的理论具体运用到工程实践中。

建立以专业技术标准和职业素质为基础的考核体系 在考试内容选择方面,既要体现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目标要求,又要有利于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真正做到既考知识,又考能力和素质。《建设法规》作为一门专业基础课,应着重考查学生的理解能力、逻辑分析能力、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所以,应采取多样化的考核方法,除闭卷考试外,可采取论文、答辩、撰写调研报告等多种形式。如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掌握情况可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考查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和知识转化能力可采取论文和调查报告的方式。

高职院校《建设法规》课程的教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师资队伍建设与改革、教材建设与创新、教学方法设计与教学理念更新等多个方面。只有不断地对课程进行思考和改革,才能使课程成为有特色,重实践,应用性强的优秀课程,才能更好地为专业人才培养服务。

参考文献:

[1]石心刚.建设法规课程教学内容与方法探讨[J].高等建筑教育,2002,(3).

[2]杜军.突出实践教学是高等职业教育必要的教学环节――浅谈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的实践教学[J].天津市教科院学报,2008,(4).

[3]陈耀敏.高职高专教育考核方法的改革[J].职业技术教育,2007,(2).

工程法规论文范文第3篇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测绘专业各分支专业,即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含矿山测量、水利测量等)、地形测量、海洋测绘、地籍测绘、房产测绘、地质测绘、地图制图与地图制印、地理信息工程专业中从事科学研究、技术设计、技术生产及测绘仪器设备维修、质量检查监督、技术管理、技术开发、科技信息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省(部)级测绘科技项目、工程项目的主要参加者。

(二)主持完成市(厅)级测绘科技项目、工程项目两项以上。

(三)主持技术推广项目,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或开发新产品两项以上或主要参加三项以上。

(四)编制和审核大中型测绘项目综合技术设计两项以上或单项设计书四项以上,并组织或主持完成大型测绘工程项目或生产项目一项以上。

(五)主持完成三项以上大中型测绘工程项目的质量检查,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

(六)编辑设计或编审大型普通地图集或专题图集,并已出版。

(七)承担完成三种类型10台以上测绘仪器维修或检测鉴定任务,并能独立解决其重大技术难题。

(八)承担完成重大测绘仪器的研制、改装或精密仪器安装调试工作。

(九)主要参加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及技术推广,完成数字化制图或编辑入库等项目工作。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省(部)级测绘科技成果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测绘科技进步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主持或组织完成的项目成果获得市(厅)级优秀成果奖、优秀图书奖一等奖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

(三)主持完成大型测绘项目,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审定,其项目设计水平先进、质量优良,产生显著的效益。

(四)主持开发、推广的科技成果两项以上,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译者),撰写有较高价值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期刊2篇以上。

(三)在国际或全国学术会议宣读或交流论文2篇以上。

(四)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撰写有较高水平的技术报告2篇以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2篇以上。

八、破格条件

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突出贡献者,并取得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可破格申报:

1、获国家级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项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一项或三等奖二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2、在推广新新技、新工艺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经济社会效益,处于本行业领先水平,并被省(部)级授予优秀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

3、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中的技术负责人,完成大型工程一项或中型工程二项以上,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并通过省级权威部门鉴定,填补了省内外技术领域空白。

4、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3篇、省级5篇以上,或正式出版专著1部(独著10万字以上,合著20万字以上)。

九、附则

1、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工程法规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工程监理;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

1 引言

自1988年我国推行工程建设监理制以来,至今已近巧年。建设监理事业经历了试点(探索起步)、稳步推行、全面发展等三个阶段。我国监理行业从无到有,蓬勃发展,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监理队伍也逐步发展扩大,现己具备一定的规模,全国已近有700家监理单位,其中不乏优秀的监理单位。由于在改革初期采取了“先开放,再规范”的方针,导致目前社会监理中出现了许多急待解决的问题。其中尤其是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素质问题,包括己经具备资格和注册了的监理工程师,技能和素质仍然不高,问题突出而且刻不容缓,它已直接制约监理队伍的生存与发展。

本论文主要结合监理工程师这个职业的特点,对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及其职业素质素养进行分析讨论,以期从中能够找到合理有效的关于促进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的建议与措施,并以此和广大同行分享。

2 我国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现状分析

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现状并不很令人乐观。相对来说,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是经过资格认证并注册的高层次管理人才,普遍能够严格遵守执业道德,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执业准则来开展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但是,由于我国建筑领域还存在许多弊端,建设各参与主体都还存在法律意识淡薄的状况,监理的公正、独立执法也常常很难实现。由于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管理中所处的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总监理工程师一旦在职业操守上出现问题,造成的影响很大,也很坏。然而这种情况时常出现。监理工程师在职业道德方面突出存在的问题有:为所监理项目介绍施工队伍;推销建筑构配件、设备和材料等;收受被监理单位的礼品,甚至主动吃、拿、卡、要;不能坚持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受单位领导或业主的意见左右,等等。

3 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培训与提高措施分析

3.1 加强监理行业的职业道德教育

3.1.1 监理法规教育。所谓监理法规教育教育,是指对监理人员进行关于建设监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规范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法律观念、依照法律规范行使监理职能的活动。进行监理法规教育的原因在于:法规和道德是现代社会调整体系中两种最重要的调控手段,法律和道德既有根本目标和价值基础上的一致性,又有调整方面和调整方式上的互补性,因此要进行监理职业道德教育,首先要进行监理法规教育。

3.1.2 道德情感教育。所谓道德情感教育,就是要把建设监理的职业道德内化为监理从业人员的情感需求,并体现在具体监理行为中的过程。加强监理职业道德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

3.1.3 建设监理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所谓道德规范教育,以建设监理职业道德规范为内容,有计划,有目的地对监理人员实施影响,帮助监理人员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自觉遵守监理道德规范,用监理职业道德规范来规范自己的一种教育活动。规范教育的具体内容就是对监理人员进行服务监理、诚信监理、公平监理、公开监理、文明监理、科学监理、独立监理和率先垂范等道德规范教育,通过教育,促使监理人员明确为什么这些是建设监理的职业道德规范,把握它的基本要求,自觉地用它来规范自己的监理行为。

3.1.4 建设监理职业道德状况教育。所谓建设监理职业道德状况教育,就是通过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建设监理人员道德状况,结合道德教育的目标,找出监理人员道德现状与道德目标的差距,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理职业道德建设的活动,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建设监理职业道德的先进事迹教育;一个是建设监理人员职业道德问题的教育。

3.2 加强和提高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的几点建议

3.2.1 充分发挥建设监理的功能

良好的建设监理职业道德能促进其职能的更好发挥。因此,发挥建设监理功能是建设监理道德建设的目标之一。首先,有助于提高建设工程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或可以协助业主选择适当的工程咨询机构,或对咨询结果进行评估,提出修改意见,因而有助于提高工程投资的决策化水平。其次,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建设监理根据监理委托合同对工程进行监理,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提高监理水平,从而更好地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

3.2.2 不断提高建设监理人员和企业的素质

监理人员和企业素质的提高,有助于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和监理业的健康发展,因而提高监理人员和企业素质是监理道德建设的又一目标。建设监理工作是一个知识密集型工作,监理人员的素质首先包括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施工管理设计经验;其次要通晓法律法规和懂得经济;第三要具备严格的质量标准意识和合同观念;第四既要坚持原则,又要有灵活的工作方法。

3.2.3 协调建设监理关系

协调关系是监理职业的重要工作,协调建设监理关系是建设监理道德建设目标。首先,在监理组织内部有各种关系需要协调,如监理各层次、各专业的协调,工程项目的目标控制及对策的协调,调动监理组织内全体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及群策群力地做好监理工作等,所有这些关系的协调都需要监理人员具备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质。

其次,协调监理与委托方的关系。监理是在业主的委托下从事服务性的工作,搞好和委托方的组织协调极为重要。要协调好与委托方的关系,具体来讲,就是要协调好同委托方对建设工程质量控制、对工程进度的控制、对投资进度的控制等三方面的关系,监理人员既要尽职尽责,让委托方满意,同时又要向委托方宣传监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对委托方的不规则行为加以引导,力争建立起相互支持、相互信任的和谐关系。

第三,促进监理人员与施工单位的联系,做好工程协调工作。建设监理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目前主要是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进行目标控制,而施工单位的目标控制,往往由于处于自身的利益而产生偏差。监理单位应站在第三方公正的立场上,从保证总体目标的实现来维护工程各系统的正常运行。因此,监理人员只有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素质,才能做好协调与施工单位联系的工作,做好对进度、质量、设计、资金使用方向等的协调。

4 结语

本论文客观分析了当前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的实际状况,提出了加强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教育的建议,并给出了进一步提高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的几点措施和建议,对于进一步提高我国监理工程师的业务水平具有较好的借鉴意义。当然,本论文限于篇幅,对于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培训方面的论述还有一定局限性,只有广大监理工程师自发的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才能够推动我国监理事业朝着健康的方向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 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教材编写委员会.工程建设监理概论[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2.

工程法规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 天津滨海新区 服务外包 国际服务贸易 技术性贸易壁垒

天津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在环渤海区域及我国的发展战略布局中占据重要地位。当下,“全球性的服务外包,已成世界大潮”①,而技术性贸易壁垒作为服务领域贸易壁垒的一种新形式,正逐渐地对天津滨海新区的离岸服务外包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如何应对服务外包中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己成为天津滨海新区对外发展中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1. 天津滨海新区服务外包中遭遇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天津滨海新区在开发开放过程中,其离岸服务外包业务遭遇到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限制。

1.1服务外包是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新的增长点

服务外包被称为第二次经济全球化,通常是指跨国公司将原来在内部从事的非核心服务活动,发包转移给外部专业服务提供者去执行,以降低成本和提升竞争力的一种业务安排。②

2006年, 我国商务部启动了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千百十工程”, 将滨海新区所属的天津市认定为“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天津滨海新区抓住国际服务外包迅猛发展的历史机遇,积极承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已有包括渣打、摩托罗拉在内的服务外包企业近70家。服务外包已成为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新的增长点,成为推动新区服务出口的重要引擎。

1.2天津滨海新区服务外包中遭遇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天津滨海新区以承接国外的离岸外包为主要业务,限制滨海新区服务外包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表现形式十分广泛,例如,在建筑、教育服务中对外国专业服务人员的资格认证、教育学历证书等设置不合理要求,在通信、运输服务中对运输工具及相关设备设置较高的技术标准,在旅游服务中设置严苛的环保要求等。以WTO为依据,可将涉及服务外包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统分为:

1.2.1服务技术法规标准壁垒

服务技术法规标准壁垒,多以包含或引用有关标准或技术规范的文件为载体,涉及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卫生与健康、服务规则、计量、知识产权等方面,具有强制性。由于各国服务业发展水平、技术实力和风俗文化均存在较大差异,致使各国服务技术法规标准的覆盖范围因国而异,制定手段和制定水平也有所不同。服务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差异,成为技术性贸易壁垒在服务外包领域最主要的表现形式。

1.2.2合格评定程序壁垒

合格评定程序是指以服务技术法规和标准为依据,对进出口服务进行检验、认证,以确定其是否符合要求的程序。由于合格评定程序以技术法规和标准为依据,若标准和法规有差异,则合格评定程序必定有所不同;即使标准及法规相同,各国的合格评定程序在表现形式和运行体制上也有差异,如泰国合格评定程序分三种类型,而欧盟则表现为八种基本模块和八种变形模块的组合 ,合格评定程序壁垒当然不可避免。③

1.2.3信息技术壁垒

信息技术壁垒是指与贸易有关的信息表述不衔接、不接轨、不符合进口国的要求所造成的贸易壁垒。④各国由于市场准入程度、信息技术水平等差异,极易在服务外包领域形成信息壁垒,如:合格认定程序等信息不透明、技术标准更改等信息传递不及时、信息传递受阻等。

2. 技术性贸易壁垒给天津滨海新区服务外包造成的损害

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存在阻碍了天津滨海新区服务外包的发展,给新区的服务外包造成了不同层面的损害。

2.1国际层面

2.1.1增加了新区服务外包项目在国际市场的准入难度

服务领域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涉及面广、形式多样,会增加滨海新区服务外包项目进入国际市场的难度。大量服务外包项目会由于未达到国外相应的技术标准或技术法规,而无法进入甚至被迫退出目标市场。尤其是在商务、建筑工程、教育、金融、健康等服务项目中,普遍对服务人员的资格设置壁垒,要求必须具有服务对象国家的执业执照,不承认我国的学历和资格认证,而有些人员资格的获取,需要多年时间,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剧了滨海新区服务外包项目进入国外市场的难度。

2.1.2危害滨海新区服务外包交易安全

世界各服务贸易国由于服务产业和技术水平发展不平衡,对服务质量的要求也不一致,特别是发达国家,技术性贸易壁垒名目繁多、变化频繁,且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出口企业对其技术法规和标准理解不一且往往应付不及,不得不被动地陷入发达国家以保护公共健康安全为名的贸易制裁中。因此,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存在,因频繁引发与别国的贸易争端,而危害滨海新区服务外包的交易安全。

2.2国内层面

2.2.1降低了滨海新区服务外包的竞争力

首先,滨海新区的服务外包企业为达到国外日渐苛刻的市场准入门槛,不得不逐步增加承接离岸服务外包项目的交易费用,其中主要是高昂的取得和维持国外服务质量检验和认证的费用,以及创新技术、更新设备和培训服务提供者所需的适应性费用。交易费用的增加,势必使新区服务外包的成本升高、竞争力下降。其次,一国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滨海新区服务外包项目的限制,往往产生连锁效应,极易导致多个服务贸易伙伴国对滨海新区服务质量的不信任,造成信用危机,损及滨海新区服务外包的竞争力。

2.2.2增加了滨海新区内部的市场压力

滨海新区所承接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多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现因国外设置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受阻而向国内非正常回流,这既构成了对国内服务外包业的竞争压力,也因劳动力的激增而加重新区内的就业压力。加之,我国服务贸易准入门槛较低,国外高标准服务外包企业、项目、人员的大量涌入,更使滨海新区内部的市场压力雪上加霜。

3. 天津滨海新区应对服务外包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法律对策

如前所述,天津滨海新区在服务外包过程中遭遇到技术性贸易壁垒,并产生了极大的损害。为此,应以新制度经济学为理论依据,构建天津滨海新区服务外包技术性贸易壁垒联合应对的法律平台。

3.1完善应对服务外包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法律体系

第一,加快服务贸易专项立法。具体步骤是:首先,根据GATS的相关规定和ISO、IEC制定的国际标准完善现有法律制度;其次,针对新区服务外包只能以《对外贸易法》(24-28条)共五条笼统规定为法律依据的现状,制定具体细致的专门的服务贸易基本法;再次,着手制定服务外包热门行业的专项单行立法,对基本法的不同方面进行更明确的规定;最后,为适应不同门类服务外包执法、司法领域的多种需要,在不与基本法和单行法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服务外包技术性贸易壁垒较为具体和灵活的配套措施实施细则。

第二,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并争取与主要发包国达成国际或区域互认,以减少服务外包中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3.2建立支持服务外包技术性贸易壁垒法律体系的标准化信息机制

时至今日,技术性贸易壁垒涵盖范围涉及安全、环保、信息技术、社会、职业安全、反恐等诸方面,可谓复杂多变。为此,必须建立服务领域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联动预警体系”,以做到“以不变应万变”。联动预警体系包括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收集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快速反映机制和咨询服务机制四部分,这四个部分环环相扣,产生联动效应,达到防患于未然的效果。具体而言:

第一,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收集机制。该机制通过WTO出版物、官方公报、贸易措施谈判等信息窗口,发挥驻外商贸研究及科技参赞处等机构优势,利用国内外同行业协会的交流,专门负责及时收集、整理、跟踪国内外最直接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建立技术性贸易壁垒数据库,为风险预警提供信息支持。

第二,技术性贸易壁垒风险预警机制。该机制包括情报快报和进出口预警两个子功能,通过分析从信息机制获取的国外贸易措施信息,主要针对可能发生的危及我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发挥监控防范作用。

第三,技术性贸易壁垒快速反应机制。该机制负责针对预警机制的警报,联合相关企业、行业协会、政府部门和有关法学专家进行群体决策,及时向服务企业提供法律应对措施。

第四,技术性贸易壁垒咨询服务机制。通过该机制可以查询国内外技术法规和标准,进行网上答疑和项目指导,针对服务外包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具体情形对症下药。

3.3建立服务外包技术性贸易壁垒法律体系的性能评价机制

服务业技术性贸易壁垒法律体系建立的同时,需要设置一套相匹配的客观的性能评价机制,运用新制度经济学成本与绩效的工具,制定一系列的经济、社会和环境等技术指标,运用这些指标对服务外包技术性贸易壁垒法律体系的立法、执法和司法过程进行测评,掌握不同环节的质量状况,以有的放矢地完善服务外包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法律体系。

注释:

①金鹏,《试论滨海新区服务》,载于《当代经济》2008年第2期(下):第96页.

②同上.

③王星,《技术性贸易壁垒对中国服务贸易的影响研究》,北京邮电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3月:第19页.

④孙娟,《论国际服务贸易中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年5月:第8页.

参考文献:

[1] 金鹏,《试论滨海新区服务》,载于《当代经济》2008年第2期(下).

[2] 李健,《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新贸易壁垒》,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

[3] 李玫、赵益民,《技术性贸易壁垒与我国技术法规体系的建设》,中国标准出版社,2007年版.

[4] 刘冰,《推动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法律对策》,载于《重庆科技学院学报》,2008年第3期.

[5] 宋明顺、杨烨,《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理论与实践》,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6] 宋晓倩,《服务领域技术性贸易壁垒分析》,载于《第八届WTO与中国国际学术年会论文集》,2009年版.

[7] 孙娟,《论国际服务贸易中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年5月.

[8] 唐炎钊、朱小聘,《我国服务领域的标准化问题探析》,载于《区域经济与产业经济》.

[9] 唐炎钊、朱小聘、陈泰颖,《服务领域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形成机制研究》,载于《厦门科技》2007年5月.

[10] 王星,《技术性贸易壁垒对中国服务贸易的影响研究》,北京邮电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3月.

[11] 肖乐群,《中国与哈萨克斯坦服务贸易壁垒法律问题研究》,新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年5月.

[12] 杨昌举、宋国军、胡品洁,《技术性贸易壁垒欧盟的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13] 杨树明,《非关税贸易壁垒法律规制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年版.

工程法规论文范文第6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建管并举,突出管理,服务农业

 

自建国以来,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修建各类水利工程项目,极大的改善了农业灌溉条件,规模之大,成效显著,贵德县在二十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中叶,修建农业灌溉工程项目达200多项,使8.2万亩农田得到了有效灌溉,提高了增产增收的效益,惠及三河四沟乡镇川水、浅山60多个村,4万多人, 亩均单产普遍提高,过上了温饱生活,尤其是党的后,国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拨乱反正,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了健康有序发展的路子,制定发展了一系列专业法律法规,水利工程作为基础产业项目建设摆上了重要位置,出台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为主的重要法律,依法治水开始实施,同时我县也迎来了水利建设最佳时机,相继建成包括城镇供水,东西河灌区配套设施、河北灌区大型水利工程、农村人畜饮水、大型提灌站、农业综合开发配套等项目,同时维修、更新改造了一批老化失修项目,水利在全县基础产业地位日趋显现和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了贡献。

一、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和水利管理经营初见成效

为切实管理好已建工程安全运行发挥效益,相继建立了东西河、河北灌区水利管理所及乡镇水利水保管理站,基本形成了建管并举的良性循环格局,地方也制定了水法规,使水利工程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道路。

二、水利工程抵御洪水标准低,有待综合治理

我县山大沟深,季节性易发洪水沟道多,汛期洪水及泥石流经常冲毁水利工程设施,遭受重大损失,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抵御洪水设防标准低,一经冲毁,很难修复,耽误适时灌溉,迫使耕地撂荒弃耕,尽管每年上级拨付一定数量的水毁工程修复资金,但杯水车薪,只能修复个别重点水毁工程,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加之群众普遍持等、靠、要态度,根本不愿组织劳力修复。论文格式。自2008年起,县水务局按区域拨付一定数量的修复物资,将现场斟查,技术指导的任务落实到了灌区水管所实施,确也起到了全面铺开作用,及时修复了部分水毁工程,相比之下,国营万亩灌区水利管理单位近几年实行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办法,设岗定责,创新管理机制,建立防洪抢险队伍,制定抢险预案,主要靠的是水管职工的责任和义务,促使提高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的责任感,反应快,及时组织劳力抢险抢修,提高了防洪调度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三、水利管理形势仍很严竣,存在很多问题

以上所述,近几年来在省、州、县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水利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绩,但时,水利管理落后的面貌还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存在很多问题,主要是:

1、水利工程安全情况不容乐观

由于地方财政困难,根本拨不出维修加固方面的资金,很多工程险情段不断出现,水管职工只有依靠组织受益村社和各用水户,主管局给予少量水泥等物资,以劳动积累工形式组织维修处理,但遗留问题很多,积重难返,旧的还未处理,新的险情不断出现,水管职工疲于奔命,尤其以农村小型工程最为突出,建成一批交给村社,因缺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三、五年后就不能正常运行,自然损毁及人为破坏严重,制约了农业发展的步伐。

2、管理基础设施陈旧,技术手段落后

根本从事水管工作二十多年的实践,认为工程管理的基础薄弱,设施陈旧,技术管理手段落后,跟不上当前农村发展设施农业的需求,安全运行缺乏可靠的保证,主要是:

(1)测报设施严重缺乏,对节水灌溉和防汛调度造成失误。

(2)水管工作的基本保证是依托水法律法规支撑,依法治水和处理水事纠纷就要靠专业法,但水管单位没有专兼职的水政监察员,近几年招商引资及其它社会活动频繁,人为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现象频繁出现,水管职工无法履行职责,工作显得非常被动。

四,水管单位实现良性循环的必由之路

水利要发挥国民经济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的作用,为国民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提供用水,并保障防洪安全,水管单位责任重大,所以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首先要千方百计保障水管单位包括办公、生活条件、维修经费、建立行政执法队伍,建立水管职工长效机制,水管单位要转变观念,深挖潜力,深化内部改革,完善一系列创新目标管理责任制,充分调动职工爱岗敬业的积极性和职业道德责任感,单位要充分利用水土资源和人力、技术、设备的优势,发挥工程的综合效益,实现工程良性循环,还要做好以下工作:

1、争取维修资金,就河北灌区而言,工程已安全运行21年,主干大渠险情险段逐年出现,每年确需数万元维修资金,逐年维修主要输水枢纽,过水桥涵,渠基沉陷问题,防洪工程及分洪设施,消除工程隐患,否则影响目前农村大面积调整种植经济作物,需水量逐年增加,轮水周期短的实际情况,一旦重要输水枢纽出事故,停水抢修将影响各种农作物适时灌溉,影响收成,并造成群众不理解发生矛盾纠纷,既然地方财政解决不了维修经费,省、州主管部门适当拨付一些,否则则造成建管环节失衡,影响水利支农的大方向。

2、充分利用渠系保护范围的水土资源,种植速生丰产林木,河北灌区经勘察和落实有近数百亩可适宜栽种林木的保护范围,12年后间伐,可改善外勤职工生活费和劳保,还可添置一些基本用品。

3、省、州、县主管部门加大培训水管职工队伍力度,争取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努力造就培养一支专业化,知识化、综合素质高,懂管理、吃苦耐劳、爱岗敬业的水管职工队伍是搞好水管工作,实现良性循环的关键条件之一。论文格式。另外培训一批专兼职水政监察队伍,充分运用专业法律法规,依法行政,让水利工程充分发挥效率,维护水管秩序和水环境。论文格式。

党的十七大给我们描绘了灿烂的蓝图,水利要站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要切实转变观念,要紧跟形势,树立民生水利,生态水利,资源水利的理念,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改善民生,保护生态,把维护和谐稳定放在突出位置,提升水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保障饮水安全,防洪安全,经济发展用水安全,促进水利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工程法规论文范文第7篇

英文名称:Journal of Water Resources and Water Engineering

主管单位:教育部

主办单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出版周期:双月刊

出版地址:陕西省杨陵市

种:中文

本:大16开

国际刊号:1672-643X

国内刊号:61-1413/TV

邮发代号:

发行范围:国内外统一发行

创刊时间:1990

期刊收录: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2008)

核心期刊:

期刊荣誉:

Caj-cd规范获奖期刊

联系方式

期刊简介

《水资源与水工程学报》(双月刊)创刊于1990年,由教育部主管、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主办。本刊的办刊宗旨是:以学术质量为核心,不断提高期刊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编辑出版政策、法规,贯彻国家“科技兴国”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期刊的政治导向和科技导向,不断提高刊物的学术质量和知名度。

服务经济建设,促进学术繁荣,推动科技进步,力求反映国内外水利科技的最新成就、重要进展、当代水平与发展趋势,加速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工程法规论文范文第8篇

前言

当前,建筑企业面临着建筑施工爪、l深化改革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大调整等问题,企业的安全管理如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如何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新课题。笔者结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针对目前我国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探讨,提出了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和如何做好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对策。

1施工前期的安全管理

建设单位要与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监督单位签定合同。建设单位在申请施工许可证之前,应当向当地建筑_J:程安全监督机构提交工地安全方案,其中包括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各自的安全责任、该项目的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措施。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中要加大力度抓好材料管理。这项工作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性能,保质,安全上起重要作用。要做到材料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检测,评测,验收管理。在建设工程项目的现场勘察、设计到竣工验收等一系列安全工作上有意识科学地进行策划、组织、指挥、协调、监督控制和改进来发展安全管理工作。公司和项目部组织施工技术人员编制施工安全方案。审批后的施工安全方案即是作为建设工程全程项目安全施工的依据。

2建筑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是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内容。安全工作不是单一的部门和个人的工作,它是一项社会化工程、是一项系统化的工程。只有企业领导和全体员工高度重视起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安全意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事求是地按照客观规律、扎实的工作才能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管理首先要认真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组织措施。通过与各级各类人员层层落实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按责任和要求追究责任。建筑工程项目监理单位要将建筑工程施工方案的安全审查相关内容纳入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范围,具体要做到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安全、质量、丁期和投资四项同步控制。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当针对下列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工程:垂直运输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拆除、爆破工程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单位应加强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人员素质。提高人员素质不仅仅是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也是单位整体发展的需要。安全管理应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全员管理,即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部合理、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有利于企业领导的正确决策,有利于规范企、lk和企业职工行为,有利于指导企业生产一线安全生产的实施,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最终实现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生存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3实现建筑施工的全过程安全控制

在建筑施工现场施工之前进行安全评价,可避免选用不安全的工艺流程和危险的原材料以及不合适的设备、设施。当必须采用这些设备、设施时,提出降低或消除危险的有效方法。开工之后进行的评价,可查出施工中的缺陷和不足,及早采取改进和预防措施。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评价系统建成以后,在现场施工阶段进行的安全评价,可了解现场的现实危险性,为进一步采取降低危险性的措施提供依据超级秘书网

31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重要性

建筑工程施T是一项复杂的生产过程,产品是固定的,而且在同一个施工现场需要组织多工种,甚至多单位(如,桩基、土建、吊装、安装、装饰等)协同作战。为理顺、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使其紧密配合,保证正常施工,就需要严密地计划组织。因此,必须编制指令性的施工技术文件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而安全技术措施是旌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安全手相术措施是针对该项工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先分析,从而进行控制和消除工种施工过程中的隐患,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人身事故。安全技术措施不是一般的措旌,而是国家规定的安全法规,具有法律的性质,带有强制性,必须编制,必须执行。

3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是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目标管理控制、制约、激励的总纲,是企业领导、管理者为实现安全生产所采取的保障措施,是贯彻实施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具体化。它具有法律效力,规章制度一经确定,贵在严肃认真地组织实施。“安全第,本论文由整理提供预防为主”是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第一”是说明安全在生产活动中的地位是第一位的,“预防为主”指的是所采取的积极可靠的组织、技术措施,这个措施是根据设计、施工地点、条件、时间、方法、使用机械设备、工程特点、施工工艺等实际情况预测容易出现那些事故隐患,所采取的组织技术对策和措施,消除隐患,具体地说就是不让事故的萌芽出现。

4安全管理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