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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上海自贸区的建立,消费者能更加快捷地买到价格实惠的进口食品,使得消费者对进口食品的消费量与日俱增。据了解,2014年进口至上海的食品有12.27万批次,重347万吨,价值96.8亿美元。其中,进口量排前三位的是食用植物油(74.58万吨)、乳与乳制品(67.9万吨)、动物源性食品(肉类)(52.7万吨)。
进口食品
必须符合我国国家标准
据顾振华介绍,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口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进口食品最基本的一点是,必须要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新《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检验合格。上海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从上海口岸进口的食品实施严格的检查,凡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一律不准进口;上海市食药监部门也会对市售的进口食品及其包装标签实施监督。
强化进口商的主体责任
新《食品安全法》除了明确监管部门的责任外,也强化了进口商的主体责任,要求食品进口商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新《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进口商应当建立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审核制度,重点审核前款规定的内容;审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口。若发现进口食品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进口商应当立即停止进口,并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召回。第九十八条规定:进口商应当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境外出口商和购货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交货日期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新《食品安全法》还规定,进口商不履行法律义务,如若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将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进口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的进口商;进口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未提交所执行的标准并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或者进口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但未通过安全性评估的进口商;在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依照本法规定召回进口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的进口商,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进口预包装食品应有中文标签
时下,进口“洋”食品因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而在迅速走红。然而,如何鉴别进口食品的真伪,却是中国消费者急需补上的一课。
目前国内市场上在售的进口食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是产地在国外,由国内经销商粘贴中文标识并在国内销售,外包装没有国内的卫生许可证号;
二是原料由国外厂家生产,国内厂商进行包装和经销,包装上对产品的成分、配料等有较详细的标注,有国内的卫生许可证号;
三是包装上以外文为主,由国内的厂家进行分装,没有国内的卫生许可证号。
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应仔细观察,如果外包装上没有标明食品出产地、原料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经销商等信息的中文标识,那就一定不是真的进口食品。
据业内人士介绍,只有产地在国外,由国内经销商粘贴中文标识并在国内销售,外包装没有国内的卫生许可证号的食品才算真正的进口食品。也就是说,这三类当中,只有第一类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进口食品。
那么,在实际的购买过程中,消费者应如何辨别进口食品的真伪呢?专家建议:
生产成本居高不下,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这不仅仅是养牛户和三文鱼养殖企业的困境。
当前,越来越多的进口食品开始进入国人的餐桌。在进口食品高歌猛进地收割中产阶层消费需求时,国内食品厂商却困顿于萎靡不振的销售业绩。
如何搭上国民消费升级的“高铁”、应对进口食品冲击,是当下国内食品行业共同面对的问题。
电商主推进口食品入华
6月30日,美国牛肉重返中国仪式在北京举行。2017年4月,中美双方就经济合作“百日计划”达成共识。6月20日,中国国家质检总局了《关于进口美国牛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允许进口美国牛肉,标志着美国牛肉时隔14年重返中国市场。
从2003年底美国疯牛病爆发、禁入中国,14年间中国牛肉市场迅猛增长。
据农业部统计,2016年我国牛肉消费量超过800万吨,市场规模达到3600亿元。然而2016年全国牛肉产量为717万吨。这个“缺口”正是全球牛肉生产商眼里的一块大蛋糕。目前,中国是全球牛肉第二大进口国,2016年进口量达到82.5万吨。
对此,中国畜牧业协会牛业分会会长许尚忠预测,美国牛肉在中国的终端售价可能不会太低,但应该比国内牛肉价格便宜。
面对玲琅满目的进口食品,我们该如何辨别真伪呢?对于挑选进口食品,我们又该注意哪些问题呢?如果是没有通过规范程序及合法渠道进口的食品,在原材料使用、加工过程、储存、运输等方面都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一些食品可能存在微生物、重金属超标,色素、防腐剂不合格等问题。有些甚至是质量不合格的“三无产品”。所以,大家在挑选进口食品时,一定要擦亮眼睛,聪明购买。
一、谨防“山寨”和水货
市场需求增加,是造成进口食品“山寨货”和水货产品增加的原因之一。其中一种为走私入境产品,这类产品大多无中文标识或无中文贴条,还有部分为假贴条。另外一种是国内代加工产品,国内商拿着国外产品的样品,找国内加工厂模仿生产,其质量、品质和口味与原装进口品有不小的差距。标识印制模糊全是外文的进口食品极有可能是走私进来的,甚至是假冒产品。此外,有些食品虽有中文标签,但其内容藏头缩尾、含糊其辞,这类产品很可能就是假冒伪劣食品,消费者在购买时要认真识别。有不少食品外包装上难觅汉字,消费者无法辨认包装盒里的食品,食品安全很难保证,也给假冒伪劣食品和走私食品以可乘之机。
二、读懂标签辩“身份”
购买进口食品时,要注意查看外包装:
1.查看中文标签。标签的中文内容要与外文内容完全相同。还必须包括以下几项:食品名称、配料成分、净含量和固体物含量;原产国家或地区;商品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指南;制造、包装、分装或经销单位的名称和地址;在中国国内的总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等信息,这些信息必须是中文黑色字体。
2.查看防伪标志、条形码和“进口食品卫生证书”。注意查看所选购的进口商品上是否贴有激光防伪的“CIQ”标志。“CIQ”是“中国检验检疫”的缩写,该防伪标志是对检验检疫合格的进口食品统一加贴的。国产的食品条形码开头是数字6,但进口食品往往不是以6开头的。有条形码也并不代表其一定合法,还必须要有“进口食品卫生证书”。证书上注明进口食品包括生产批号在内的详细信息。可以说,这份证书有如进口食品的“身份证”,只要货证相符,就能证明该食品是真正的“洋货”。
三、挑选注意保质期
为确保进出口食品的安全卫生,保护国内外消费者身体健康,前不久,国家质检总局颁布了新的《进出口食品包装容器、材料检验监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已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介绍,新规定制定的主要目的是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确保进出口食品安全卫生。其正式实施后,我国将对出口食品包装生产企业和食品包装进口商实施备案管理,由检验检疫机构对备案企业生产的食品包装容器实施周期检测并进行备案登记;同时对出口食品包装生产企业实行企业代码制,企业代码应根据标准要求标注在包装容器上。
其中,出口食品包装检验检疫监管的范围包括对出口食品包装的生产、加工、贮存、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检验检疫和监管。
而所谓进出口食品包装容器、包装材料,是指已经与食品接触或预期会与食品接触的进出口食品内包装、销售包装、运输包装及包装材料。其中,对出口食品包装主要依据输入国涉及安全、卫生的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检验。输入国法规无特殊要求的,依据我国的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检验。而对进口食品包装则依据我国的技术规范强制要求检验。
根据新《规定》,出口食品包装的生产原料(包括助剂)及产品都必须符合相应的安全卫生技术法规强制性要求,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卫生要求或有毒有害材料加工生产与食品直接接触包装。首次用于加工出口包装的原辅材料,包括印油、助剂等应经检测合格并在检验检疫机构备案。食品包装及材料的生产企业在提供出口食品包装及材料给出口食品包装生产企业前,应到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对该出口食品包装的检验检疫。生产企业在申报时应注明出口国别,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由施检的检验检疫机构出具《出入境食品包装及材料检验检疫结果单》,证单有效期为一年。
未备案的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包装容器不得用于包装、盛放出口食品,进口食品包装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销售和使用。
此外,在生产出口食品时应使用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的食品包装及材料,以免出口食品因包装不符合有关规定或相关材料不足导致产品无法出口,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在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时需提交《出入境食品包装及材料备案登记申请表》、《出入境食品包装及材料检验检疫结果单》、进出口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的成分、助剂说明材料、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的生产工艺说明材料以及备案登记申请单位就其产品中有害有毒物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自律声明等相关材料。
一边看着牛津腔的英剧,一边喝着德国的进口牛奶,嚼着美国的车厘子,旁边堆着韩国的海苔、印尼小饼干等各种进口零食……
这不是广告,而是时下常见的居家休闲场景。只要动动鼠标,这些被誉为“高端大气上档次”的进口食品就轻轻松松飞入寻常百姓家,中国老百姓足不出户就可以当一个吃遍世界的幸福吃货。
进口食品真的安全靠谱吗?
12月3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10月份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出质量安全项目显示:不合格的进口食品194批、化妆品8批。其中,不合格食品涉及18类产品,主要产品是酒类、粮谷及制品类和糕点饼干类,来自29个国家和地区。品质、食品添加剂和微生物污染等项目成为这些进口食品抽检不合格的致命原因。
“八国联军”盯上中国大市场
“目前,中国是澳大利亚的第一大贸易合作伙伴,食品和饮料领域更是澳大利亚在亚洲的第二大市场。中国家庭能够买到澳大利亚人想吃就能吃到的任何食品饮料。”澳大利亚驻上海总领事馆副总领事、澳贸委中国区总经理柯迈高(Michael Clifton)向媒体如是表示。
此前,美、澳、韩、英、意、西等六国的驻华领事馆,已经与电商1号店签订协议展开合作,推出“舌尖上的联合国”营销活动,推广各自产品;丹麦驻华大使馆则联合天猫旗下的团购频道“聚划算”,发售丹麦有机奶、推广丹麦旅游等;智利政府也希望能把智利车厘子[这种近年流行的进口水果其实就是樱桃(cherry),港台地区音译为“车厘子”]推广到中国各地。
“国内食品安全事件频发是进口食品热潮出现的重要原因,因为国外素以严格的生产控制水平、严厉的惩罚著称,国外食品的质量水平较国内有很大保障,所以消费者基于安全考虑购买进口食品。”中投顾问产业与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简爱华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摘 要]随着我国进口食品的数量和品种逐年增加,不断发生的进口食品安全问题凸显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漏洞。为确保我国进口食品安全和保护我国消费者食品安全消费需求,完善我国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构建科学合理的进口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是当务之急。本文主要探讨科学的进口食品监管模式,同时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监管模式,对我国的进口食品监管提出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进口食品 安全监管
一、我国进口食品安全监管的必要性
我国是一个食品生产和消费大国,食品的进口在我国食品贸易和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面对形形的进口食品,消费者往往无法辨识别其存在的安全隐患。而当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损害其人身和财产权利时,又往往不能有效的寻求法律的援助。因此,加强进口食品安全的监管,可以从源头上杜绝不安全食品进入国内,有效地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我国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1.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不健全,卫生标准体系不完善
我国关于进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很少,其根本大法就是《食品安全法》。但是《食品安全法》仅在其第六章中有寥寥四款对进口食品方面作出原则性和笼统的规定。进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和不完善,致使对进口食品不能有效的管理,监管工作缺乏有效的法律体系做支撑。
另外,我国食品安全标准采用国际先进标准的比例为23%,远远低于其他国家标准采标率44.2% 的总体水平。食品安全标准的更新速度也相对较慢。发达国家的食品技术标准修改周期一般是3年~5年,而我国的很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严重落后于技术的发展。例如,截止到2009年4月我国现行的名称中含有“食品添加剂”字样的国家标准总共154项,但其中有61项实施满10年甚至是10年以上。
[近日,许多进口产品被曝存有安全隐患问题。从成人使用的化妆品、到婴儿食用的奶粉,从平时食用的食物、到穿着的衣服,似乎“问题”无所不在。只要看到媒体关于这方面的报道,消费者就会口口相传,唯恐避之不及。随着环境污染在不断加深,食品安全隐患确实存在,一方面,作为消费者尽量防范,另一方面政府相关部门要尽职尽责。]
食品安全大如天。进口食品在中国市场上的表现如何,人们更青睐哪个地区的进口食品,会由于什么原因对其产生隔阂?据搜狐网调查结果显示,超过7成网友表示信任进口产品,但这种信任可能会因为负面新闻而荡然无存。
欧盟食品最受信任
在调查中,选择对进口食品“一般信任”和“非常信任”的网友分别有50.5%和22.52%,而选择“不太信任”和“完全不信任”的网友加起来没有超过1/4。华南理工大学轻工与食品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郑建仙表示,整体来说,反映在消费者的口碑上,会使进口食品的可信度相对较高,特别是消费者更青睐在外国本土生产的食品。
进口食品在中国的市场不容小觑。调查显示,会“有选择地购买进口食品”的消费者达到64.26%,而“从来不买进口食品”的消费者为2成左右。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院长籍保平认为这个现象比较正常,也反映了消费者的心态。
在“你更信任哪个国家的食品安全”问卷调查中,消费者并没有将票集中在美国和日本这样的发达国家,反倒是欧盟国家获得了更多的信任,有44.74%的网友把票投给了欧盟,大大高于投给美国的29.3%和日本的18.23%。
郑建仙解释说:“相对而言,欧洲和澳大利亚的食品安全控制得比较好,而美国作为超级大国,其食品监督政策良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监管,因此人们对其信任不足为奇。”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陈君石则认为,消费者对特定国家食品的认同更多地是出于一种情感而不是科学判 断,美国和日本的食品未必就比欧盟的食品安全性要差。同时,产品原产地和出口地不一定是一样的,即便是同样的原产地,也有可能会出问题。“消费者应更加客观地看待来自不同国家和产地的进口食品。”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是人类赖以生产和发展的物质基础。食品工业是人类的生命工程,是一个最古老而又永恒不衰的产业。食品质量和食品工业的现代化水平已成为反映人民生活质量水平及国家经济发展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食品安全已成为全球重大的战略性问题。做好我国的进出口食品安全工作,是国家质检总局的一项重要职责。国家质检总局成立以后,一直把进出口食品安全作为工作的重点之一,在严把国门的同时,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促进我国食品贸易的发展。
一、国际食品贸易和食品安全形势
食品贸易做为国际货物贸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世界范围内日益活跃,在各国对外贸易中都占有十分重要的比重。随着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和食品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越发凸显,由食品添加剂、微生物、重金属、农兽药、疫病疫情等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多。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往往会致使上亿人面临健康威胁,甚至造成大量人员死I‘:,其影响常常超越国界,遍及全球,不仅引起消费者极大恐慌,甚至引发经济和政治危机。英国因疯牛病问题造成八十多亿美元的贸易损丸比利时的二恶英污染事件导致执政长达四十年之久的社会党政府;20(”年,德国的疯牛病事件,致使卫生部长和农业部长引咎辞职。面对日益严峻的食品安全问题,世界各国空前重视,纷纷颁布法规和技术标准加强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1997年美国推出了《总统食品安全计划》,组成了由多个政府部门参加的总统食品安全委员会;2003年12月又颁布了《美国食品安全反恐法》,并实行了食品注册通报制度。2000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拟定了《wHO全球食品安全战略草案》,呼吁实施从农场到餐桌的全过程食品安全管理战略。2001年l月28日,第53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了《食品安全决议》,将食品安全列为公共卫生的优先领域,要求成员国制定相应的行动计划,最大程度地减少食源性疾病对公众健康的威胁。2004年6月,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2004/41/EC法规,对以往的食品卫生法规进行修订和进一步完善,增加了许多新的内容,特别强化r食品市场准人要求,对动植物健康、农兽药残留、环境污染物、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食,、占接触材料的安全、食品的辐照处理和放射性、动物福利、食品生产链条全过程的控制、食品标识、追溯与召回、政府监管等都提出了明确、详尽的要求。2005年11月16日,日本宣布自2006年5月29日正式实施“肯定列表制度”。该制度对食品中有农业化学品残留物都作了明确规定。其中16种农药、兽药禁止使用.793种农药、兽药及饲料添加剂规定了54,785个限量标准(包括“现行标准”和“暂定标准”);对没有设定限量标准的,执行“一律标准”,即含量不得超过00一毫克l千克(0.olppm)。只有65种天然和化学合成物质(主要是营养剂)做为豁免物质不设限量。此前,日本只对255种农、兽药和饲料添加剂在186种食品中设立了9,321个(2004年统计数据)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对于没有制定限量标准的农、兽药,即使检出,也不能禁止该食品在日本销售。“肯定列表制度”的实施,检测项目平均增5倍以上。不合格总量的13.7%。三是我国食品标准体系不健全、标准水平低、标准不科学的问题仍很严重,与进口国特别是发达国家的标准存在很大差距。四是食品生产企业还存在管理薄弱、基础条件差、加工设备落后、从业人员素质低等问题,制约了食品生产质量的提高。五是我国现有食品出口市场相对单一,抵御风险能力差;缺乏品牌产品,竞争能力差;出口企业规模小,市场拓展能力差;质量意识不够,诚信度差等问题,经常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上述问题造成我国肉类、蔬菜、茶叶等劳动密集型且具有一定比较优势出口潜力的产品,难以将比较优势转变成竞争优势并转化为出口现实。三、切实加强进口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我国消费者权益
二、我国食品资易和安全形势
我国进出口食品贸易面临严峻的形势。一方面,我国成为WTO的正式成员已约五年,各项“过渡期”优惠措施已经或即将结束,各项政策、规定和措施将完全同国际接轨。国际社会普遍看好我国巨大的食品市场及其潜力,纷纷要求将其产品销售到我国,进口食品将给我国食品生产和出口贸易带来更大的冲击;国际贸易活动越来越频繁,世界动物卫生状况越来越复杂,外来动植物疫病随进口食品传人的风险加大,国际上的食品安全事件将给我国的食品安全带来更加严峻的挑战;国外食品贸易的壁垒措施将更加隐蔽,出口食品贸易的障碍将更加难以逾越。另一方面,我国食品生产和出口还存在许多问题。一是近年来国内禽流感、口蹄疫疫情不断发生,导致大部分国家和地区至今仍维持对我国生鲜乃至熟制畜禽肉的限制措施。二是违规生产、使用或误用药物、添加剂的现象时有发生。2005年检验检疫机构检出的1093批出口不合格食品中,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有226批,占不合格总量的20.7%,存在添加剂问题的150批,占
(一)实行科学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根据国际通行做法,结合我国的实际,国家质检总局制订了科学而严格的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准人制度。一是首次向我国出口食品,出口国政府须正式提出申请。接受申请后,组织专家对出口国的公共卫生和兽医卫生法律法规和管理体系、兽医服务体系、残留监控体系、动物疫情等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估。只有产品的安全卫生有保障的,才有可能向我国出口。二是对于肉类产品等相对风险较高的产品,还要与出口国主管部门商签双边检验检疫要求和卫生条件议定书,明确我国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要求;三是对出口国的食品生产企业实行注册登记制度。目前,我国已批准美国、加拿大等具有良好兽医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控制体系的11个国家约169家企业对中国出口肉类。四是对于预包装食品实行进口食品标签审核制度。所有进口预包装食品必须加施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的中文标签,这样可方便我国消费者全面了解其所选择的商品信息;五是对风险较高的肉类、鲜奶类产品实行进口检疫审批制度。六是实行严格的进口食品口岸检验检疫制度。进口食品到达我国口岸后,必须保证原证书、原包装、原封识,经出人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合格,方能进人我国市场。2005年,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不合格的食品2,474批,依法进行退货、销毁或改作它用处理。
(二)时高风险食品实行重点监控制度对风险较高的食品和在口岸检验中发现问题较多的食品实行重点项目重点监控。2005年就对肉类、水产品和奶制品共76个项目实施了重点监控。仅2005年10月到今年1月,仅四个多月的时间,就从美、韩、泰进口产品中检出大肠杆菌0一157、吠喃类药物残留、锅超标等严重问题近!oo批次。今年,国家质检总局将对29大类进口食品和化妆品进行20多项的质量安全监控。
(三)实施风险预登和快速反应制度建立全国性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网,对国内外食品安全信息实施即时分析处理,对可能影响我国食品安全的,迅速做出反应。如2005年2月英国苏丹红污染警告后,国家质检总局立即采取行动,要求各地加强对进出口食品中苏丹红项目检验监管,有效防止厂可能污染苏丹红食品的进口。针对国外禽流感疫情情况及时禁令,禁止有疫情传播风险的动物和产品进境。2005年共对13个国家了禁令。
食品行业首先要解决的是比金融危机更为严重的危机―信任危机。
在众多行业思忖着如何应对 “金融海啸”所带来的危机之时,食品行业却忙着救“后院之火”:国内消费者对国产食品安全不甚放心,国内市场份额为进口食品所侵占,甚至还影响了中国产品的国际形象,导致我国食品出口受阻。
数据表情:先阴后阳
据海关统计,2009年我国食品进出口561.1亿美元,同比下降4.5%。其中出口337.5亿美元,同比下降1.6%;进口223.6亿美元,同比下降8.7%。
2009年我国食品进出口低调开局,进、出口额分别在1月份和2月份探底。随后,在食品消费刚性需求、政府和企业积极应对以及国际经济有所复苏等因素的作用下,食品对外贸易逐步回暖,进、出口在波动调整中不断上行。12月当月进出口额攀升到63.6亿美元,创历史之最,同比增速也高达23.3%。其中,进、出口额分别为25.1亿美元和38.5亿美元,均创新高,同比分别增长34.1%和17.1%。
主要市场全面下降
2009年,我国对日本出口食品65.3亿美元,同比下降2.3%;对欧盟出口50亿美元,同比下降7.7%;对东盟出口46.5亿美元,同比增长16.7%;对美国出口42.2亿美元,同比下降7.8%。对上述4大市场出口合计占当年我国食品出口总额的60.2%。同期,我国自东盟进口食品80.2亿美元,同比下降6.5%;自美国进口25.4亿美元,同比下降15.4%;自欧盟进口22.7亿美元,同比下降14.7%。自上述3个市场进口合计占当年我国食品进口总值的57.4%。
出口遭遇信任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