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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信局履职调查报告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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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工商所综合监管困难报告制度

实施工商所综合监管,可以有效地推进基层转型,将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执法、监管与维权有机地统一起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监管中许多问题在基层工商所难以解决。近年来,连云港工商局海州分局从实际出发,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工商所综合监管困难报告制度,有效提升监管效能,推进监管职能到位。

一、实施综合监管给基层工商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一)实行综合监管的现实意义与要求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工商所通过实施综合监管。实现了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由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由履行单一职能向履行综合职能的转变。通过整合监管力量和资源,最大限度减少了管理与执法的疏漏或重叠,优化管理职能,拓宽监管领域和权限,有效解决了上下分离、登管脱节、各自为政的问题,实现工商监管职能全面有效到位。工商综合监管职能和管理权限重心逐渐下移,也对工商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树立科学的监管理念。只有这样,才能按照工商行政管理的客观需要,建立有效的制度管理体系,合理划分工作职责和权限,明确工作程序和标准。整合系统执法资源,在履行职能的过程中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

2、实现职能的准确定位。只有准确定位管理职能,明确工作任务,才能建立合理的监管机制,有效配置各项资源,才能保证忠于职守,勇于负责,围绕自身职能不断研究新的工作思路和方法,探索科学监管的途径和模式。

3、采取先进的监管手段,提高工商所的综合监管效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工商部门监管的对象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市场监管的手段也必须不断更新,实现现代化、信息化和科技化,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真正按照市场运行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实现科学监管。

4、提高人员综合监管素质。增强工商所的综合监管效能,关键在于人员素质的提高。工商部门尤其是处在一线的工商所干部,必须加强学习,切实掌握工商法规,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提高管理能力。适应科学监管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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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主任依法履职工作汇报

县人大常委会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按照胡总书记提出的“三保一弘扬”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树立“为发展大局服务、为人民群众履职”思想观念,坚持创新服务方式、工作理念、履职载体、自身建设,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坚持创新服务方式,强化大局意识。坚持县委中心就是人大工作的重点,政务大事就是人大监督的要点,群众利益就是人大关注的焦点的工作理念,按照“谋事贴近中心、选题关注民生、监督体现和谐、履职依靠代表”的工作要求,找准人大工作和服务大局的结合点,依法履行职能。通过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专题视察、专项调研等方式,加强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财政预算执行、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及“三农”工作等方面的监督;积极参与并服务经济建设,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别参与一个或多个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组建招商引资小分队,常年开展招商、服务客商企业;为应对金融危机,组织代表深入企业调研,收集应对金融危机的措施16条,支持并督促县政府协促金融部门增加信贷资金,推动科学发展。针对城镇居民日常生活关注的水、电、气等物价问题,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带领有关人员进行视察调研,督促将罐装液化气价格每瓶103元降到市场价73元,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实惠。据不完全统计,省、市、县及乡镇人大代表领办或创办产业200多项,项目投资近亿元,营造了代表主动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创新工作理念,增强监督实效。按照“谋事贴近中心、选题关注民生、监督体现和谐、履职依靠代表”的工作思路,推动县委、县政府关于“工业强县、生态立县、和谐兴县”三大战略的贯彻落实。继续组织开展环保行活动,组织《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加大人居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力度,加快生态建设;听取社会保险工作情况报告,跟踪督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行政许可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执法检查整改落实工作,就完善我县低保工作进行调研,督促有关部门解决实际问题;开展对县公安局为保持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工作情况调研并视察全县公安技防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组织省、市人大代表开展县“三城”创建工作、县生态工业园建设工作调研,提出要进一步对照考核指标做好省级文明县城各项迎检工作,研究制定生态园区科学目标规划,并严格落实执行的建议意见;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调研视察,对人大常委会关于县政府应对金融危机开展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整改落实进行跟踪问效;进一步改进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工作和执法检查、专题视察、专项调研的方式,探索实行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评议(满意度测评)制度和定期督办审议意见办理落实制度,建立审议意见的督办台帐,督促“一府两院”建立健全研究处理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工作制度,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坚持创新履职载体,改进代表工作。不断完善代表活动机制,规范和创新代表活动形式,密切县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进一步促进代表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以纵深推进代表“履职绩效”主题活动为抓手,认真开展“代表进社区、进企业、进农家”活动,不断拓宽代表知政、议政渠道。不断创新代表履职载体,健全履职服务网络,拓宽代表履职渠道,丰富小组活动内容,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健全代表意见、建议工作台帐,完善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督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实机制,为代表履行职责和发挥作用创造有利条件。筹建县人大信息网,开通反映民意的“直通快车”,推行代表与选民之间“结对子”。先后有铜鼓县、上高县、修水县、江苏省阜宁县代表团等人大到我县学习考察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和服务代表网络建设。据统计,2009年共收集应对金融危机建议16条,支持政府协促金融部门增加信贷资金1.4亿元,反映社情民意56条,为民办实事34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2件,接待来访群众45人(次),化解各种矛盾纠纷120起,有效消除了社会不和谐因素。

四、坚持创新自身建设,提升机关效能。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原则,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需求,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先后制订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各工委(办)联系乡镇(场)人大工作制度》、《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提高审议与办理质量的暂行办法》、《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暂行办法》、《关于规范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及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工作程序的规定》等制度,做到以规制行,照章办事,依法履职。以开展机关效能年建设活动为契机,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崇尚“简单工作”、“简单生活”、“简单做人”,机关各项工作力求做到“精、实、新”。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和谐型、廉洁型”的“五型”机关活动,全面提升人大工作的执行力、创造力和操作力,自觉克服“船到码头车到站”、“得过且过”、“无所作为”的消极思想,不断更新观念,推动人大工作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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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行政问责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县司法局股(处)室、所负责人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行政责任,提高公信力和执行力,保证政令畅通,防止和减少行政过错,建立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司法行政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办法》,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问责对象,是指县司法局对除局长以外的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处)室、所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在其分管和职责范围内,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或者履行行政职责不到位,影响行政秩序和效率,影响法律法规政策决策不能正确有效执行,造成公共利益或者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产生不良社

会影响的行为,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追究其责任。不履行行政职责,包括拒绝、放弃、推诿、不完全履行职责等情形;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包括无合法依据或者不依照规定程序、规定的权限和规定时间履行的情形。

第三条行政问责坚持权责对应、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和责任承担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股(处)室、所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股室负责人有不履行、不正确履行和履行行政职责不到位的行为,有权向局行政问责领导小组检举或控告。

第五条行政问责对象必须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各项职责,自觉服务、服从全局利益,积极主动和优质高效完成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旦发生问责情形,应主动纠正错误,采取补救措施。

第六条股(处)室、所负责人及直属单位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对其进行问责:

(一)对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或局支部的决策和工作部署执行不力,效能低下,致使政令不畅或影响市局整体工作部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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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应按照行政程序依法处理

摘 要: 对国土资源违法举报正确处理,涉及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履行行政职责问题,本文通过分析一起行政诉讼案例来阐明容易混淆的错误处理方式和依法处理的正确方式。

关键词: 国土资源违法举报; 行政程序; 依法处理

2016年xxx等3人以某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不作为为由,对该厅提起了行政诉讼,称其于2015年向被告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提交查处申请,请求国土资源部门对某市某区某煤矿非法占地、非法采矿及涉及的村委会非法转让倒卖土地行为进行查处。国土资源厅收到申请后,于2015年9月将案件以书面形式转送xxx市国土资源局,要求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市国土资源局将此件转送xxx区国土资源分局。2015年10月,区国土资源局作出《关于对xxx等人反映xxx非法占地、采矿、毁林行为的答复》,认定xxx不存在非法占地采矿行为,并将答复送达申请人。申请人对国土资源厅对该申请的处理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请求:(1)依法确认申请人要求国土资源厅对xxx市xxx煤矿非法占地、采矿、毁林行为进行检查的申请不予履行监察、查处法定职责行政不作为行为违法;(2)依法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对xxx市xxx区xxx煤矿非法占地、采矿、毁林行为进行检查、查处的法定职责。

一审法院认为,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应当行使的职权,法律、行政法规未授权的职权,行政机关无权实施。依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第五条规定“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由土地、矿产资源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管辖,”土地违法监察适用属地管辖。被告依据《条例》的相关规定,将原告的申请转送xxx国土资源局查办,履行了对下级监督职责。因此,原告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应予以驳回。申请人不服提出上诉称,原审认定事实不清,被上诉人负有法定的土地监察职责。上诉人收到土地违法查处申请后,错误地适用《条例》定性为事项,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上诉人根据《土地监察暂行规定》,要求被上诉人直接履行土地监察职责,一审法院对此未予查明和认定,请求二审法院公正判决。国土资源厅辩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被上诉人收到申请后经审查,应由属地管辖机关管辖,且属地机关做出了书面的答复,被上诉人不存在不作为情形,已经履行了法定职责。

二审法院认为,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收到申请人查处申请后,将案件转市国土资源局要求其进行处理,市国土资源局将此件转交国土分局,国土分局作出了答复,国土资源厅将案件转交下级土地管理部门查处,并且监督下级土地管理部门作出了答复决定,符合法律规定,不构成行政不作为,驳回了上诉。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国土资源厅认为其将申请人的查处申请转送下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求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处理符合《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履行了行政职责。而申请人认为其申请系根据《土地监察暂行规定》要求国土资源厅直接履行土地监察的法定职责,而国土资源厅却错误地将其申请适用《条例》定性为事项,严重违反了法定程序,构成了行政不作为。虽然法院判决支持了国土资源厅的理由,但案件中反映出来的程序问题,也就是行政程序和程序问题,值得深入解析。

1. 国土资源部门应积极行使,履行行政职责

按照一般的理解,行政职权是指行政主体依法所享有的对某个领域或某方面行政事务按照一定方式进行组织与管理的行政权力。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活动中所必须遵守和履行的法定义务。行政职责的内容主要表现为两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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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基层行履职难点与对策

2003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以下简称《中国人民银行法》)对人民银行职能进行了较大调整。基层人民银行作为人民银行总行的重要支撑,在履行央行职责方面具有承上启下、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近8年的实践证明,由于新的职能具有一定的宏观性、动态性和前瞻性,基层人民银行实际操作起来还存在一定的难度,因此必须认真分析并加以解决,从而不断提高基层人民银行履职能力。

当前基层人民银行履职中的难点与问题

金融监管职责弱化。2003年银监会分设后,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基层人民银行在履职方面存在模糊认识,认为银行监管职责划转到银监部门后,人民银行不再承担金融监管职责,特别是一段时期以来,人民银行自上而下对金融管理职责没有进行安排部署,导致基层人民银行不论在思想认识上还是在履职实践中都存在强调金融服务、弱化金融管理的倾向。金融管理职责“空心化”导致人民银行在金融机构心目中的地位降低,金融机构不重视、不配合人民银行工作的问题时有发生,降低了基层人民银行履职效能。

金融管理职责的弱化本质上反映了基层人民银行依法履职不到位。《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了9项直接监督检查权、1项建议监督检查权和1项全面监督检查权。国务院制定的人民银行新“三定”方案,进一步扩展和明确了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的监督检查权。同时,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相比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等专项监管部门,人民银行天然负有对整体金融业的行政管理职责。因此,强化金融管理职责是当前形势下人民银行特别是基层人民银行依法履职的重要内容。

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不畅。当前,货币政策实施效果与政策预期有较大差别,主要原因在于传导机制不畅,使货币政策信号的传导随着传导路径的加长而层层削弱,时滞较长,极大地影响了货币政策的传导效果。

从人民银行自身的角度分析。一是货币政策全国“一盘棋”与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矛盾弱化了对区域经济结构调整的作用。目前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很不均衡,货币信贷政策在全国范围内的高度统一不能实现与区域经济发展的有机结合,没有考虑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同因素,人民银行基层行难以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和经济结构特点进行必要和及时的调整,弱化了货币信贷政策对经济结构调整的作用。二是货币政策工具种类和运用权限在基层人民银行层层削减,使货币政策工具的作用越来越弱。从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权限来看,人民银行总行具有再贷款、再贴现、法定存款准备金、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利率制定和窗口指导等所有政策工具的操作权限;中心支行虽然名义上也具有再贷款、再贴现和窗口指导的权限,但是再贷款仅限于支农再贷款,窗口指导的效果也大打折扣,真正可以运用的再贴现工具却受规模约束;而县支行则基本限于“软约束”的窗口指导形式,大大影响了货币政策的传导效果。

从商业银行层面分析。货币政策传导至商业银行后,在商业银行内部还要经历一个再次传输的过程。在从商业银行总行向分支机构传导的过程中,由于商业银行的集权管理、营销策略、发展目标更加侧重于自身,基层商业银行受各种考核指标的利益驱使,也往往更专注于其上级行对货币政策的解读与反应,而“忽视”当地人民银行的窗口指导,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货币政策信号被扭曲和削弱。

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协调不紧密,相关配套措施跟不上也是影响货币政策实施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2009年,我国出台了4万亿元投资计划,取得了明显效果,但也给普通百姓带来了迅速窜升的高房价和相对缩水的购买力,“马太效应”更加明显。当前,中国宏观经济面临两重约束,一是资产泡沫和通胀压力;二是2009年“4万亿元投资+近10万亿元信贷”刺激政策的“后遗症”开始显现,从2009年上半年的流动性释放信号已转变为2011年的稳健货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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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年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行、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推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社区矫正执法体制,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开展,根据社区矫正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立党为公、执法为民高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充分认识推行社区矫正执法规范活动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建立和健全社区矫正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社区矫正执法过错追究制度,认真落实推行社区矫正执法规范活动的各项工作。

(二)基本目标。进一步明确执法职权和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基本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社区矫正执法监督体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诚信,努力实现“一强化两提高”目标。一强化,即:强化对社区矫正人员的严格监管,使得社区矫正人员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制裁。两提高,即:执法监督机制基本完善,执法监督效能大幅提高;执法人员依法执法观念得到增强,执法能力明显提高。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职责

(一)组织领导。建立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规范活动年工作领导小组,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社区矫正和法制工作的局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社区矫正办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区矫正办。

(二)工作机构职责。领导小组负责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年活动方案的实施,研究处理社区矫正执法中的重要问题,监督指导推行社区矫正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实施社区矫正执法的日常工作。

三、实施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年活动的范围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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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秩序评价及风险预警系统的构建与应用

近年来,北京市工商局昌平分局积极探索,大胆尝试,通过反复的调查论证和调整完善,研发了以现代化技术为支撑、以网格化监管为基础,以信息资源为载体,以监管数据分析为核心的辖区市场秩序评价及风险预警系统。该系统的开发应用,对于深化风险管理,落实层级督查,推动科学监管,实现履职效能的全面提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系统建立的总体思路

根据市工商局提出的以市场秩序为主轴,以信用分类和风险分级为两线,以计算机支撑、经济户口管理和行政执法为基础的网格化监管模式。昌平分局反复研讨,大胆论证,初步形成了“固化一种模式,整合多项数据资源,建立双重评价指标体系”的总体思路。“固化一种模式”即层级网格督导模式,7个一级网格、11个二级网格对78个三级网格层级督查。适时指导,以此提升网格责任人发现问题和解决一般性问题的能力。“整合多项数据资源”即对层级督查、12315投诉举报、行政执法、市场主体网格监管等数据信息进行整合、分析。查摆出影响辖区市场秩序的突出行业、区域和具体网格,以此提升日常监管的针对性。“建立双重评价指标体系”即确定工商监管职责范围在内的辖区秩序问题存量指数和辖区秩序控制力指数两项指标。问题存量指数由12315投诉举报、层级督查、无照经营存量比、风险点存量比、等数据构成,客观反映某个区域内的市场秩序问题状况。秩序控制力指数主要由行政执法案件、市场主体网格监管(含问题发现率、处理率、巡查问题立案率)、层级督查整改情况等数据按照不同权重组成,作为对二级网格履职效能及秩序控制力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系统的功能作用及运行模式

(一)数据管理科学,真实性强

系统所有信息源除层级督查数据由一级网格责任单位手工录入外,其他数据全部由金网系统下载导入,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为因素,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保证了数据的真实可靠。同时,层级督查数据由系统自动分配给各二级网格,二级网格即可通过各自权限掌握辖区市场监管情况,督促三级网格落实层级责任,整改反馈信息也将通过系统流转到12315指挥调度中心。

(二)统计分析直观,针对性强

系统具有强大的统计、查询和汇总功能,根据设定好的项目指标可自动生成周预警、月情分析和季度评价报告。统计分析功能可以对投诉举报、层级督查发现问题种类、行业分布、区域分布、趋势状况等进行图表分析,比较直观地显现影响辖区秩序各类问题的情况,可以作为分局领导决策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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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化基础监管模式初探

一、网格化基础监管的现状

1.制度任务的执行要求与网格结构屡有冲突

根据行政执法和《经济户口管理办法》的要求,监管检查和行政执法必须由两名以上具有执法资格的公务人员进行。但由于基层分局监管力量薄弱,在网格的分配上基本是一人一格,有的网格员甚至是没有执法资格的附属编制和事业编制人员。网格内涵的职责明确、界线清晰。但在市场主体的实际监管中往往变得职责闪烁不明,界线模糊不清。

2.网格监管的效能需求与人员构成不相匹配

基层监管人员能力强弱不均、年龄大小不等、文化层次和经验积累不同等等。使得网格在制度的执行和检查任务的落实能力上参差不齐。造成了网格监管巨大的个体差异。年轻同志在软件操控和业务技能的提升上有着较强的优势,老同志在沟通协调和巡查走访上更胜一筹。监管力量的无序铺陈和人员的紊乱配置成为网格化监管向纵深推进的一大瓶颈。

3.机关业务条线管理与属地综合管理矛盾重重

目前,涉及经济户口管理的除了企业、个私、外资、还有商标广告、消保、市场等业务部门。相关的业务部门每年都会有至少1次的检查任务要布置落实。由于缺乏部门之间的联动协调,机关业务条线下达的任务就会各行其政,缺乏统筹联动。按照制度规定,一个重点行业的市场主体每年至少要接受一次以上的重点检查,但是对应管理它的业务科室,可能还会有完成上级某项数据调查或检查任务的需要而对它布置一次检查,也可能会有某种突发事件的出现而布置的专项检查。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这既造成了网格监管成本的提高,也带来了行政效率的低下,监管人员的重复劳动,给有序监管带来了负面情绪。

二、网格化基础监管的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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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门履职尽责自查报告

现就学校和各部门学期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日常安排的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以及勤政廉政等,履职尽责自查报告根据教育局关于开展履行岗位职责规范从政行为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我校在第一阶段学习动员的基础上,对照岗位职责,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将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履职尽责自查报告

根据教育局关于开展履行岗位职责 规范从政行为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我校在第一阶段学习动员的基础上,对照岗位职责,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将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二、加强领导,确保组织工作和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

为了认真抓好第二阶段的工作,我校成立了由姚校长为组长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对照五个方面的自查要求,带头自查,带头征求意见,落实责任,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先从领导班子成员查起,然后到每一位教职工,分层分级组织进行。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逐项逐条展开自查,找出差距广泛听取意见,真诚采纳意见和建议。

1、行政班子说职责

学校行政班子成员重点自查做的不足的方面并提出整改措施。随后,讨论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并对职责范围进行了局部调整。会上,大家还一致认为,作为组织者、管理者,必须从传统办学观念中解放出来,增强创新意识,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和科研能力。

2、班主任说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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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区人大代表述职报告

按照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我作为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请选民审议,并请提出意见

我自从当选为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以来,我自觉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职责,尽心尽力竭力去实现自己“人大代表为人民”的心愿,现我把自当选以来的工作、学习和履职情况在这里汇报一下。

一、积极参加学习,努力提高素质

为了使自己能更好地履职,我积极参加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代表培训学习,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人大依法履职的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了解人大基本制度理论,掌握人大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通过学习,增强了我的政治敏锐能力和政治鉴别能力,提高了思想理论水平,对如何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如何审议计划、预算报告,如何提出代表议案和建议,如何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等代表履职所需要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有了系统的了解,提高了自身的综合素质,依法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增强了,群众意识、权力意识、法制意识、服务意识、代表意识、监督意识增强了,为履行好代表职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积极参加活动,依法行使权利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既要积极参加人代会,认真审议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投好每一张“神圣的一票”,更要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当人大代表以来,每次街道组织的代表活动我都几乎参加。视察了板桥新城区域内“金地公司”、“古雄新居”的建设情况:板桥路西经济适用房、春江新城151亩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情况,以及郁金香12号大院小区出新情况等等,并分别到区检察院、区国税局、区房产局等听取工作汇报等等。合理调节工作时间,积极参加人大组织的各项活动,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三、积极提出建议,反映群众呼声

在履行代表职务中,我坚持做到勤写建议。为了收集各种写建议的素材,为了掌握民情,广泛集中民智,准确反映民意,提交的建议具有前瞻性、代表性、针对性、准确性、可操作性,我坚持做到“四个勤”:勤于动脑、勤于动腿、勤于动耳、勤于动手。总之,只要有“用心、留心、细心”这3个“心”,就会掌握写建议的第一手资料,就会有可说、可写、可议之处。每次参加人代会前,为了提出一个切实可行的建议,我都要花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把平时调研、视察,深入社区征询群众意见所收集每一份建议,体现了我对民生、民情的重视,是人大代表为民履职的真实记录。每次在提建议时,我总是既指出问题,这些问题必须有根有据,并解剖分析问题,做到言之有理,使人信服,对于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即使是人代会闭会期间,我也是不厌其烦认真写好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群众的呼声,为他们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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