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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xx市审计局、我局二六年审计工作计划及xx市委组织部委托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情况,我局决定组织对2005年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为明确审计范围,突出重点,确保审计工作质量,现制定如下审计方案:
一、审计目标
通过审计,全面摸清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其所在部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揭示存在的问题,分清领导者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对其作出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正确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勤政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为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考核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二、审计对象和范围
根据市委组织部委托书,审计对象和审计范围如下:
1、xx同志任xx镇镇长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时间范围:2003年1月至2005年12月。
2、xx同志任xx镇镇长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时间范围:2003年1月至2005年12月。
3、xx同志任xx镇镇长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时间范围:2003年1月至2005年12月。,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为确保我镇村级“两委”换届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提前做好村“两委”换届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中关于开展村“两委”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有关规定,依据《省农村审计条例》,《省农村审计条例》和市农业农村局磐农字〔2020〕142号文件精神推进村干部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定本镇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审计对象、审计范围和审计重点
(一)审计对象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对象是行使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三资”等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委会成员。
(二)审计范围
对即将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的村及涉农社区“两委”进行离任审计,审计任期内(2016年3月--2020年11月)村集体“三资”管理、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同步开展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追溯和延伸。
(三)审计重点
1.本村财务收支情况;2.本村债权债务情况;3.政府拨付、社会捐赠和扶贫的款项、物资和管理的使用情况;4.本村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情况;5.本村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本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租赁、担保、出让、入股情况,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
随着经济责任审计法定性的确立,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要求,已是摆在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工作者面前不容回避的问题。虽然近年来各级审计机关在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摸索出一些经验做法,但由于缺乏统一性和权威性,实际工作中不同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基本上处于各行其是的状态。下面笔者结合近年来的工作实践,仅就财务收支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衔接问题作一初探。
众所周知,所谓财务审计是指审计机关对行政机关、企事业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而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运用审计手段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本单位财务收支、财政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及个人遵守财经法规的情况所进行的鉴证、监督与评价。从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审计的概念来看,经济责任审计必然要涉及到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但不完全限于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所涉及的范围明显大于财务审计的范围,除财务收支审计外一般还包括重大经济决策的科学性、效益性;经济领域的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有关经济责任指标完成情况;个人及单位遵守财经法规的情况;有关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等等。很明显,财务审计只是经济责任审计所涉及的一个重要的方面。
在经济责任审计中,一些被审计单位在某些年份接受过财务审计的现象非常普遍,而且将财务审计成果运用于经济责任审计,以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审计,提高审计机关工作效率也是审计机关应该提倡的。于是一些审计机关对曾接受过财务审计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安排审计时,将曾经接受过财务审计的时间段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剔出,只对未接受过审计的时间段进行审计,在起草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时,有的将财务收支审计报告的“审计发现的问题、定性及处理处罚依据和决定”部分机械的搬到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其它方面则不再涉及;有的则将已经审计过的时间段只在审计报告中注明“审计机关曾对某某年度的财务收支进行过审计,本次审计指对未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未接受过审计的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原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则不再提及。前者将处理处罚依据及决定在罗列于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实际已没有意义,后者则通过一带而过的方式将任职期间发生过的违规违纪问题予以隐瞒,而且这两种处理方法均未对已审计过的时间段的其它涉及经济责任的问题展开审计,其审计结论必然出现以偏概全的问题,直接影响审计的质量。
特别是经济责任审计中出现利用原财务审计成果的审计项目在组建审计档案时更是五花八门,有的对已审计过的时间段将原审计证据进行复印装入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档案;有的则将原财务审计报告作为审计证据装入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档案;当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与财务收支等审计项目同时进行时,则是同时下达两个审计通知书,出具两个内容基本相同的审计报告,同时向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需要处理处罚的问题下达一个审计决定,归档时有的是将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与财务收支审计项目归入一个审计档案;有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则不再组档案。总之,实际工作中没有标准和章法可循。
笔者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充分利用原有财务审计成果是一个非常值得提倡的好做法。但是,利用不能理解为代替和机械的生搬硬套,更不能由此省略必要的审计程序,而必须在审计方案总揽审计方向的前提下,通过利用原有审计成果,减少不必要的工作环节,提高审计的针对性和工作效率。具体工作中,原审计报告只能作为审计参考的依据,而不能作为审计证据,并且,原审计项目的目标和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必然与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要求存在差异,这就决定了其它审计不能代替经济责任审计,原审计发现的问题也不能照抄照搬到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来,该取证的仍然要取证。
对利用原有审计资料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将原审计报告或原审计证据进行复印作为新的审计证据都是不恰当的,原审计报告可以作为一般材料归入经济责任审计档案,但对审计认定的所有问题,必须实行一事一证,并重新取证。对经济责任审计与有关专业审计项目一并进行的审计项目,笔者倾向同时下达两个审计通知书,并依据各个审计项目的审计目标、内容、范围、重点分别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和有关专业审计报告,审计取证工作则应一次完成,归档时依据两个审计项目内容的多少,采取随多原则,将两个审计项目的共同审计证据归入审计内容较多的审计项目档案,审计决定亦随审计内容较多的审计项目下达,另一审计项目在组建档案时列明共同审计证据的存放处即可。应禁止多个审计项目同組一个审计档案或有审计项目无审计档案的问题。
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已在全国普遍推开,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各级党委、政府给予高度重视,广大群众积极拥护,面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良好的发展势头和社会各方面的关注,不断探索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利用的实现形式,对于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这项工作开展至今,已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但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如何强化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利用,就是这些薄弱环节中较弱的环节之一。因此如何搞好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应把握以下几点:
一、应该以合理确定审计时机为前提,使成果利用与干部监督管理相结合。
为使经济责任审计真正成为干部任免的参考依据,充分发挥其在干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应合理确定经济责任审计的时机,防止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监督管理相脱节。合理确定经济责任审计时机有以下几种方式:
(1)、实行“先审计后离任”方式。这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定程序,是充分利用审计成果的有效原则和手段,它能非常准确地评价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程度,为组织人事部门任免干部提供准确的依据。目前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不明显,主要是一些审计结果对被审计单位、对被审计者本人触动不大。究其原因如下:一是实际工作中,大部分领导干部先离任后审计,除非[!]是触犯了法律,否则审计结果对被审计者本人并没有什么影响。被审计者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已经不负有整改的责任了,而接任者是否整改,则要看接任者自身的责任心。先离任后审计使审计的结果严重滞后,影响了对成果的有效运用。
(2)实行“先离任,后审计、再任命”方式。这种方式能够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的影响力和威慑力,提高其权威性,对于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能达到较好的效果。如:对调任新岗位任职的领导干部,应当按规定办理工作和经营财物交换,并写出任期经济履行情况报告,新岗位作为职务,审计后,再作正式任职,对免职、辞职、退休的领导干部,实行“先离任,后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3)、实行“先审计,后任免”方式。如:对群众意见大,举报多、疑点多、问题不清的干部,严格执行“先审计,后任免”,即“离任者”先离岗待命,待审计后依然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做出安排。
(4)、建立健全经常性审计机制,将监督关口前移,实行任中审计、年度审计和离任审计相结合。对纳入经济责任范围的领导干部实行任期内定期审计,两年至少审一次,重点单位实现年度定期审计,并建立健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资料库。审计部门、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应相应建立自身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档案。审计部门按照审计规范建立自身的结果档案,有利于及时了解、全面掌握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动态;组织部门应在收到审计机关报送的审计结果报告后,及时登记,提出处理意见,报送有关领导;并将审计结果与干部的使用、考察结合起来,表彰尽职者、查处违纪者;纪检监察部门也应将其归档,作为领导干部追究责任和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立案的依据,并及时将案件的处理结果反馈给审计部门,以便于审计部门进行归档。离任时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对未审计的时段集中审计,形成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定期审计与集中审计相结合的经济责任审计机制。这种审计方式不仅能达到审计目的,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率,而且可以扬长避短,防患于未然。
(5)、实行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相结合。首先,要与日常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同级预算执行审计各专项审计相结合。实施审计时,将审计结果存入数据库,为经济责任审计做好准备,做到一次进点,满足多项要求。其次,经济责任审计要与审计署、省审计厅安排的审计项目相结合,有些可同时结合对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一并进行。
摘要:经济责任审计对于建筑施工项目的顺利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进行创新与强化。在这一背景下,本文首先简述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进而从创新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工作与创新经济责任审计的执行工作两个方面着手进行了相关探讨。
关键词:建筑;施工项目;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创新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5-0-01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承包人在任期内或承包期内应负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分清经济责任人任职期间在本部门、本单位经济活动中应当负有的责任,为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考核使用干部或者兑现承包合同等提供参考依据。经济责任审计一经产生就显示了其他审计无法替代的作用,无论是在保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方面,还是在健全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廉政建设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创新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工作
第一,修订经济责任审计相关作业规定,以提高控制效率。为使经济责任审计相关规定更符实情,建筑施工企业审计部门应制定“经济责任审计处理准则”、“款项支付时限及处理应行注意事项”及“支出凭证处理要点”等规章。主要修正重点应在于厘清审计人员的责任范围,确保权责划分更加明确。
第二,适时更新经济责任审计作业手册内容,以强化审计机制。为方便建筑施工企业审计人员明确执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规范,并协助业务人员认识经费报支的执行标准,建筑施工企业审计部门应汇编制定“支出标准及审核作业手册”,并将各项业务的审核程序以系统化图表形式呈现,汇集成“经济责任审计作业流程手册”,以方便促成经济责任审计经验的累积,帮助审计人员轻易上手,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设立管理机制,以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鉴于建筑施工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偶有失控的状况,导致财务弊端时有所闻,为防杜弊端的发生,并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管理机制观念,审计部门应制定“健全财务秩序与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以说明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并要求建筑施工企业进行财务查核,加强出纳、财产等管理人员定期工作轮换,收支尽量通过金融机构办理等。建筑施工企业应将方案精神纳入内部各项管理规范,应进行决算查账等再查核工作,确保方案能落实执行。
【摘 要】随着审计工作在全行业的逐项开展,烟草行业经济责任审计也日渐在全面审计中彰显出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下面笔者就近来经济责任中探索出来的经济责任审计框架浅谈如下几点,供同行们借阅。
【关键词】烟草行业;经济责任;审计框架
经济责任是指行业所属企业或部门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所在企业或部门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行业所属企业或部门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行业所属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县级局、物流配送中心等非法人独立核算主体的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分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期间,以人事部门任、免文件为依据。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期间的起止点一般以人事部门任、免文件发文之日的前月末来确定。
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程序
审计工作程序主要包括:制定工作计划、下达审计通知、编制实施方案、召开进点会议、开展现场审计、编制审计底稿、出具审计报告、下发审计意见、上报整改报告、建立项目档案。
1.制定工作计划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本着“凡提必审,凡离必审,任期内轮审”的原则制订年度工作计划。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由审计部门负责制订,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人事部门拟订审计对象名单以及审计要求,交审计部门制订工作计划。如因年中临时人事调整导致审计计划调整的,由人事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提交联席会议审议后进行调整。
2.下达审计通知
[摘 要] 随着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应进一步研究和关注如何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本文作者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从工作基础和工作实效两个方面,探讨促进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和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
[关键词] 高校 经济责任 审计
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项独具中国特色的审计监督形式建立、发展起来。近几年,高校内部审计也在逐步探索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但由于此项工作开展时间短,经验不足,工作中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如何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积极探索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在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是摆在我们审计工作者面前的课题。现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开展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着力点。
一、工作基础――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1.要建立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相关规章制度
在长期的审计工作实践中,我们充分认识到制度建设是提高审计工作质量、规范审计行为、防范审计风险的重要保证和客观要求,所以,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中,也要做到制度先行,并在工作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进行修订和完善。特别要在制度中明确被审计对象、审计原则、审计内容、审计程序、联席会议制度、审计结果利用以及审计工作责任等内容,并要明确学校组织部、人事处和纪委、监察处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该负有的职责和义务,以及审计结果要作为考察、考核、任用、奖惩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这样,才能使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从源头上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并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2.要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
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严肃性的工作,涉及面广,内容复杂,要求高,为建立起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有效机制,要建立起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一般来说,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应由组织部门牵头召开,成员由纪委、监察处、组织部、人事处、工会、财务处和审计处领导组成,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商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交流、通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审议审计报告,监督检查审计结果利用和整改落实等情况,特别是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把握不准、责任不清、审计小组难以解决的问题,通过联席会议集体审定。通过建立起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学校组织、人事、纪委、监督处等相关部门相互支持、配合、协调、沟通的作用,形成经济责任审计的合力,同时也规避了审计风险。
摘要:着眼新形势、面对新挑战,事业单位必须学会采取新对策、解决新问题,不断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质量,并充分发挥责任审计成果,促进事业单位的蓬勃发展。事业单位因其职能方面的特殊性以及社会影响的特殊性而更应该强化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以及成果应用质量。本文重点谈谈如何通过规范完善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实现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充分应用。
关键词: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应用
一、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应用现状
当前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应用效果不佳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审计对象思想意识方面的偏差,对审计工作配合不足,整改意见不愿积极落实。其次,先离后审的传统思路也大大阻碍了审计成果有效应用。再次,审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也存在着法律意识不足、工作能力跟不上以及职业道德教育缺失等问题,进而影响整个审计工作和整改意见执行及监督。最后,在具体应用方面也存在着诸如各监督部门权责划分不明、工作内容不清,审计成果档案管理力度不足,缺乏公众有效监督等影响整改意见有效贯彻的问题。
(一)审计人员意识不足、专业素质不高
由于事业单位内各领导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不重视,单位内部的财务部门以及纪检部门形同虚设,财务报表不受重视,长年累月,致使审计人员工作缺乏积极性和约束性,态度随便,“形式主义”泛滥。而这种现象也直接导致了经济责任审计内容错漏频出,事业单位无法利用审计成果进行规划和反思,不能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作用。且现阶段,我国事业单位内部的工作人员素质并不高,大多为财务基础员工,对于审计工作的诸多方面仍存在盲点误区,这也间接导致了事业单位无法充分合理地利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给企业发展带来了阻碍。
(二)监督部门分工不明、工作内容不清
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发展不平衡,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不完善,监督部门之间分工存在交叉、缺漏等情况,进而导致工作不知谁来做、大家都不做的情况,严重降低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效率。目前许多事业单位内部的监督部门,尚不能明确自己的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在实际工作中仍旧凭感觉做事,罔顾公司的章程制度,监督部门不发挥作用或是作用微小,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无效或是部分无效。事业单位无法从经济责任审计成果中获得有效信息,进而忽视经济责任审计成果,造成恶性循环,这严重影响了事业单位的干部选拔。
【摘要】笔者认为,加强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十分必要,应引起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高度重视。本文对一些问题进行研究,借以指导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实践。
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是国务院赋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是通过对出资人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所负责的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借以评价其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履行经济职责和廉洁勤政状况,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任用企业负责人提供重要依据,是一种较高层次的经济监督手段。为适应出资人国有资产监管的工作需要,加强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监督,客观评价其任职期间的经营业绩和经济责任,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国务院国资委先后出台了《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7号)和《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国资发评价[2006]6号)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一、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概述
(一)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
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是由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直接安排或委托专门机构(或组织)和专业人员,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根据一定的标准和依据,遵循既定的程序,运用相应的方法进行审查分析,依法进行的经济评价活动。笔者认为其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独立的经济评价活动;2.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企业负责人所从事、参与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反映这些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种财务和非财务资料;3.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依法评价有关经济责任人在其任职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可见,经济责任评价意见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审计评价既是具体审计项目质量的集中体现,又是对审计工作质量的检阅。
(二)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本质
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本质涉及两个责任主体,即第一责任主体和第二责任主体。第一责任主体将一部分财产权利委托、或分割给第二责任主体,第二责任主体在拥有这部分财产权利之后,对第一责任主体承担一种责任,并且要报告这种责任的履行情况。由于第一责任主体和第二责任主体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和“内部人控制”,因此,第一责任主体就存在着信息风险和控制风险。为了减少这种风险,第一责任主体必须借助于一种可靠的机制来鉴证信息,这种机制就是审计。因此,笔者认为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本质是经济责任鉴证。
(三)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类型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一项有效措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提出并逐步发展起来的,是审计领域的一个新的课题。2008年上半年,我们石化街道财务审计科对部分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对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干部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一定促进作用。结合实际,我就此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审计实效性不强。
“先审计、后离任”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一般来讲,对于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将其作为领导干部考察任用、教育管理和年度考评的依据,同时将审计结果列入干部考核档案。由于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所处环境的特殊性,目前大部分经济责任审计都是在领导干部换届换岗的时候进行的,往往都是“先离任后审计”,即组织部门在考核任用干部时,没有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结果作为干部任用的依据,用人与审计脱节。这种“马后炮”式的审计,给审计人员核实问题、搜集证据、征求意见、处理问题、落实结论等带来诸多不便,审计报告作为干部任用的依据作用也无从发挥。特别是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给追究责任带来了困难。
2、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结合不足。
⑴、财务收支是桥梁,责任到人是结果。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审计法人、评价自然人”的活动,它的着眼点是人,由事及人,单位或部门的财务收支,只是作为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桥梁和中介。因此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除按照财务收支的有关内容及规定程序操作外,还必须将财务收支的结果进行提炼和升华,要把审计中发现的有关内容和问题落实到领导干部个人头上,也就是李金华审计长所说的:经济责任审计是财务收支结果的人格化。
⑵经济责任和资金活动的关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围绕“经济责任”这条主线开展的,财务收支审计是以“资金活动”为着眼点的,经济责任涵盖财务收支,因而二者不能等同。目前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各项经济指标还处于摸索阶段,只陷于对单位的收支审计,而对领导干部的宏观经济目标、决策、管理等内容涉及较少。有限的审计资源难以应付工作量日渐增大的经济责任审计,“全面审计、突出重点”政策难以落实,审计工作思路和具体的审计技术方法面临新挑战。
3、审计力量不充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