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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伦理论文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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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经济伦理研究论文

【摘要】生态经济伦理是近年来学术界较为关注的内容之一,是人类对自身行为的反思,尊重自然,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处,追求可持续发展是人类未来生存的最佳抉择。文章试从藏族传统文化的视角探讨生态经济伦理及其藏族传统文化对此的贡献所在。

【关键词】生态经济伦理;藏族;传统文化

近年来,关于人类的另一种伦理——生态经济伦理受到广泛关注。这种伦理既是对传统伦理的继承和发扬,也是一种被时代赋予新内涵的伦理观。这种伦理有其产生的行为根源,是人类对自身行为进行深刻反思的结果,同时也体现了人类对人口、环境、资源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渴望。藏族传统文化中所包含的生态经济伦理,对保护青藏高原藏民族的繁衍、生存具有一定导向意义,从藏族传统文化的视野剖析生态经济伦理,对于更深刻理解生态经济伦理及其内涵有一定的意义。

一、生态经济伦理及内涵

自美国生物学家莱切尔·卡逊(RachelCarson)《寂静的春天》一经问世,便在世界范围内引发了人类关于发展观念上的争论。而其后的《增长的极限》、《只有一个地球》等著作,对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提出和形成提供了一定的依据。可持续发展理论是人类在追求经济增长过程中对经济发展的反思,是对“理性经济人”、“帕雷托最优”、传统发展观的挑战和革命。

针对全球性生态危机的频频发生,人类为满足自身的需求,始终处于对自然的“主宰”地位,而无视自然的生存权利,直到人类受到大自然的报复,人类的环境意识才被唤醒,生态运动由此兴起,并不断发展壮大。生态经济伦理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的一种新的生态经济伦理。

早在1923年A.施韦兹曾提出尊重生物的伦理学(《文明的哲学:文化与伦理学》),在他的伦理学中,道德的基本原则:“善就是保护生命和发展生命,恶就是毁灭生命和妨碍生命”;人对其周围的所有生物负有个人责任。后来,A.莱奥波尔德从生物伦理学发展并提出《大地伦理学》(1993),提出了两个决定性概念:第一,伦理学正当行为概念,应扩大到对自然界本身的关心。第二,道德权利概念,应扩大到生命和整个自然界,赋予它永续存在的权利。

生态经济伦理是适应当代人类发展的生态经济的新时代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新经济伦理。这种新经济伦理熔铸了生态伦理学、经济伦理学、生态经济学、环境学、生态学、环境文学、环境社会学等诸多人文社会—社会科学学科的丰硕成果,代表了当代人类从道德视角审视和关注人—社会—环境关系所达到的一种新的道德视角境界:它立足于追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这三重价值的有机统一、协调和平衡,把全面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作为它的终极道德关怀,体现了人类在生态危机咄咄逼人的形势下不断追求道德文明的执著和智慧。生态经济伦理基本特征是:生态经济伦理意识的特殊性,生态经济伦理关系的独特性,生态经济伦理实践的特别性。生态经济伦理具有导向、调节、效率、教育、激励的功能。生态经济伦理的深刻内涵是:第一,生态经济伦理强调环境忧患意识的重要性。第二,生态经济伦理追求平衡、和谐的道德境界。生态经济伦理的平衡是指事物之间或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处于协调、统一的状态。具体来说,首先,生态经济伦理要求人类在经济活动中尊重和维护地球生态平衡;其次,生态经济伦理呼吁人类在经济活动中自觉维护人类经济系统的内部和外部平衡;最后,生态经济伦理要求人类在经济活动中有效地平衡各种经济协调手段。第三,生态经济伦理的根本价值观是可持续发展。从这种意义上说,生态经济伦理对传统农业经济伦理思想和工业经济伦理思想的继承和超越可以归结到一点上,这就是它崇尚一种全面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道德理想。其实,生态经济伦理所关注的本质是可持续发展。由此可见,作为一种经济伦理,生态经济伦理既具有一切社会道德现象共有的一般本质、特征和功能,也具有不同于其他社会道德现象的特殊本质、特征和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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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伦理学研究论文

研究思考经济伦理学,必须有一个切入的视角,或者说一个研究纬度。近几年来,不少学者作出了富有成效的探索,如从经济与道德的关系角度,包括从两者之间的互动关系方面来研究;还有从经济与伦理相整合的社会生态文化学方面来探索。这些成果推动了我国经济伦理学这一新兴边缘学科的建立与生长。本文拟从阿马蒂亚·森(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关于伦理学与经济学之间关系的思想出发,就经济伦理学的研究纬度作些探索性的思考。

长期以来,西方经济学理论一直受到“休谟命题”的影响。西方哲学家,也是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的大卫·休谟,在《论人的本质》一书中,提出了一个著名的哲学命题,即“一个人不能从是中推论出应该是”,这就是所谓的“休谟命题”。休谟依据“是——应该是”的二分法的区分,对本来存在密切关联的事实领域和价值领域之间,来了个一刀切的区分,因此,被人们喻为“休谟的铡刀”。因此,西方经济学围绕经济学的研究要不要或说应该不应该涉及伦理道德和价值判断的问题,展开了长期而又激烈的争论。实证经济学是西方经济学的主流学派,他们强调经济学不是伦理学的“奴婢”或附属品,认为经济学主要是研究经济发展过程的客观规律,而不是制定或实践道德规范,同时,作为市场经济行为主体的人,也是一种“纯经济动物”,因此,经济学家无需重视“道德关怀”。

规范经济学,作为西方经济学的异端学派,他们批评主流经济学派对道德的“遗忘”,强调经济学不可能摆脱道德的“纠缠”,不可能离开伦理道德原则和回避价值判断。如新剑桥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英国著名经济学家琼·罗宾逊夫人和当代新制度经济学派的冈·缪尔达尔等,认为实证经济学与规范经济学之间并不存在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经济学决不可能是一门“纯粹”的科学。

那么,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可以沟通的桥梁又是什么?或者说两者之间的交汇点在哪里?这也正是我们探讨经济伦理学的切入点。

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马蒂亚·森在《伦理学与经济学》一书中对这一问题作了有益的探索。乔治·恩德利教授在《面向行为的经济伦理学》一书中指出:“他(指阿马蒂亚·森,作者注)在伦理学和经济学两方面的学术成就都是杰出的。而且,他非常精细地探索了两者之间的交汇处,建立了一些桥梁,这些桥梁使得不同的观点彼此之间更有意义。”约翰·勒蒂奇在《伦理学与经济学》一书的前言中这样讲:“对于那些关心当代经济学与道德哲学之间的经济学家、哲学和政治学家们来说,这本书可谓是一个思想‘宝库’。”“在全新的意义上,他阐述了一般均衡经济学能够对道德哲学分析所做出的贡献,道德哲学和福利经济学能够对主流经济学所做出的贡献。”

1.阿马蒂亚·森首先论证了经济学与伦理学这一严重分离,以及这一分离如何铸就了当代经济学的一大缺陷。阿马蒂亚·森认为,随着现代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隔阂的不断加深,现代经济学已经出现了严重的贫困化现象。揭示这一隔阂的本质,就显得特别重要。他认为必须澄清两点:一是正确认识和评价“工程学”方法在经济学中的应用问题。“工程学”的探索主要专注于逻辑的问题:在一些非常简单的行为假定中,为了最大效率地达到从别处给定的目标,一个人应当选择什么手段。正是由于“工程学”方法的广泛应用,使经济学可以对很多现实问题提供较好的理解和解释,因为经济学中确实存在大量需要关注的逻辑问题,即使在狭隘解释的非伦理人类动机观和行为观的有限形式中,这些逻辑问题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有效的解释。如一般均衡理论所研究的是市场关系中的生产和交易活动,虽然这些理论非常抽象、简单,而且对人类行为的看法也非常狭隘,但是,它们毕竟使我们对社会相互依赖性本质的理解更加容易了,这一点是毫无疑义的。同时,他还认为,即使那些回避了伦理考虑的、极为狭隘的行为动机描述,也有助于我们对经济学中许多重要的、社会关系本质问题的理解。也就是说,他并不认为,“没有伦理考虑的方法就必定使经济学失效”。但是,他所强调的是,“经济学,正如它已经表现出的那样,可以通过更多、更明确地关注影响人类行为的伦理学思考而变得更有说服力,我的目的并不是要列举经济学已经取得的成就和正在进行的研究,而是要提出更高的要求”。

需要澄清的第二点是,由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不断加深的隔阂所造成的损失具有两面性。因忽视“伦理相关的动机观”和“伦理相关的社会成就观”而给经济学所带来的损失;经济学中的“工程学”方法,也是可以用于现代伦理研究的,因此,两个学科的分离,对于伦理学来说也是一件非常不幸的事情。

2.经济行为和动机。阿马蒂亚·森指出,“理”假设在现代经济学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他认为,即使标准经济学关于理的描述被认为是正确的,从而被人们普遍接受,也不一定意味着人们一定会实际地按照其行为。因为现实世界是丰富多彩的,人的行为动机也是多样的。他说,一种理性观会承认其他行为模式,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最终目标和约束条件被充分认定,理假设自身也不足以把握某些‘必需的’的实际行为;必须把理等同于实际行为(无论理如何定义)的问题与理的内容问题加以区别,这两个问题虽有联系,但它们之间的差别还是相当大的。这两个特征在标准经济学中,实际上是作为一种补充的方式被使用的。通过一个共生的过程,这二者都被用于描述人类实际行为的特性:(1)把理等同于实际行为;(2)以一种相当狭隘的方式限定理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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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与伦理学论文

随着现代经济学的发展,经济学家越来越关注复杂的经济指数计算和完美的经济模型构建,这使得经济学背离了它的原初动机——面向人类的生活和现实。阿马蒂亚·森认为,现代经济学的伦理不涉现象已经成为主流,它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经济学与伦理学的疏远;经济人与道德人的分裂;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隔离。

其实,经济学有两个根源——一个是与纷繁复杂的计算和模型相关联的“工程学”方面的内容,另一个则是与人类现实生活和幸福相关联的“伦理学”方面的内容,而当今,无论是微观经济学还是宏观经济学都表现出了倾向于第一个方面内容的研究,而忽略了经济学诞生之初就肩负的“经世济民”使命。“现代经济学的不自然的‘无伦理’特征与现代经济学是作为伦理学的一个分支而发展起来的事实之间存在着矛盾”。从传统的伦理学家和经济学家那儿,我们看到了经济学与伦理学自古以来就存在的姻联,而如今,随着实证主义主导地位的确立和巩固,现代经济学与伦理学走的越来越远,森叹息到:“随着现代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的隔阂不断加深,现代经济学已经出现了严重的贫困化现象。”这的确是经济学的困顿,也是伦理学的悲哀。

经济学与伦理学的疏远使这两门学科在各自的研究领域中对“人”的界定也出现了分裂,由此,“经济人”和“道德人”成为了毫不相容甚至对立的两种人性。在经济学的假设前提中,人被定义为永远只做理性选择的“经济人”,他的最重要特征就是自利,经济学理论在这个“经济人”的假设前提下进行各种经济模型的构建和研究。在森看来,对“经济人”的理性假设有它的合理之处,因为“其他任何非理性的特殊类型的假设可能会导致更多的错误”但问题在于,这种遵循“选择的内在一致性”、“自利最大化”和“一般最大化”的理性人,并不是经济学本来意义上所要表达的经济人,森说,经济学上对人的理性的狭隘规定其实是对斯密理论的曲解所造成的。许多经济学家都喜欢引用斯密关于肉商、酿酒商和面包商的论述来说明人类行为的“自利”本质。其实,当我们重新审视斯密关于理性人的思想时就会发现,斯密要说的恰恰是不能满足于把经济拯救建立在某一种单一的动机上。渗透在他文字里更多的是作为一个人,他的同情心和慷慨心的融合,主体情感与旁观者情感的统一。“斯密的理性人概念把一个人牢固地放在周边人群之中——放在他所属的社会之中。一个人的价值判断和行动都顾及别人的存在,个人并不是与‘公众’隔离的”。一个真正的理性人是既能考虑自身利益,又能站在“上帝”位置考虑整个社会正义的道德人。在这样的意义上,“经济人”与“道德人”本质上应该是统一的,然而,现代经济学则完全撇开了“道德人”这一方面,对“经济人”给予了狭隘的理性定义,这使得人类从此患上了滑稽可笑的“精神分裂症”并过着在经济领域和道德领域分裂式的生活。现代经济学对单纯的工具性价值的追求,而忘记了追求财富与利益的最终目的,使得经济学的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严重分离。经济学只做着研究怎样获取理论上的最大利益的工作,只做着指数计算精确的技术性工作,只做着让模型的变量越来越多而其本身越来越完满的工作。数字和模型摆在人们面前,但却很难改善人们现实的生活。其实,人的生活不仅仅是追求物质财富和自身利益,从某种意义上说,人们似乎更关心“一个人应该怎样生活”这个广泛的价值问题。森把它称为“伦理相关的动机观”。森认为,现代经济学直接假设了人类的目标,“人类的行为动机总是被看作是简单的和易于描述的”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分离让经济学的研究变成了单向的坐标,也使许多经济理论失去了应有的效力。其实,经济学“可以通过更多、更明确地关注影响人类行为的伦理学思考而变的更有说服力”

经济学与伦理学的分离不仅对经济学,也对伦理学来说,是一件非常不幸的事情。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现代经济学会出现伦理不涉,远离原点的“贫困”现象?为什么社会生活中形形的经济现象只引起了经济学家们从收入、财富和单纯的数字方面去研究它们?为什么哲学家、伦理学家进入不了主流经济学领域,获得一席之地,拥有发言权?种种疑问揭示出一个重要的问题——视角。正是由于经济学分析视角的单一,才使得经济学与伦理学的分离,得出结论的偏狭。面对这个问题,阿马蒂亚·森提出了一个宽泛的评价标准视角。

2自由视角下的发展

2.1自由、可行能力、发展

在森的经济学理论框架内,自由是个很重要的概念,森所界定的自由概念,和亚里士多德对生活质量的论述以及亚当·斯密关于生活必需品的论述有异曲同工之处。而森在论述他的自由观时,又强调了“可行能力”这一概念。在森看来,自由是一种实质意义上的自由,即享受人们有理由珍视的那种生活的可行能力。这里,一个人的可行能力指的是“此人有可能实现的、各种可能的功能性活动组合。”而所谓“功能性活动”则来源于亚里士多德,它“反映了一个人认为值得去做或达到的多种多样的事情或状态。”更具体地说,实质自由包括免受困苦——诸如饥饿、营养不良、可避免的疾病、过早死亡之类——基本的可行能力,以及能够识字算术、享受政治参与等等的自由。这样看来,可行能力是一种自由,过有价值的生活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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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伦理经济价值分析论文

[摘要]管理伦理不仅具有社会价值、生态价值、道德价值,而且具有经济价值。我国很多企业不重视管理伦理,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认识到管理伦理的经济价值。管理伦理的经济价值主要表现为提高效率、开拓市场、增强凝聚力、构建和谐发展环境等方面。管理伦理经济作用的发挥,需要企业在管理活动中充分考虑各种利益相关者的要求,正确处理与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关系。

[关键词]管理伦理;经济价值;企业管理

管理伦理是管理学和伦理学相互融合的产物。管理伦理要求企业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必须考虑社会效益,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该承担社会责任,尊重消费者权益,关注和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等。当前,我国很多企业不重视管理伦理,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意识到管理伦理的经济价值,不少经营管理人员只看到管理伦理代表的社会责任这一面,错误地认为重视管理伦理是在“务虚”,只会增加企业的成本和束缚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行为。针对这种情况,本文主要阐述管理伦理的经济价值,并探索企业管理与伦理结合的具体方法。

一、管理伦理的经济价值

管理伦理不仅具有社会价值、生态价值、道德价值,而且具有经济价值,主要表现为:

1.管理伦理可以提高管理效率

“经济人”假设认为,人的行为都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自己的利益,企业在经营管理中既要充分利用这一点以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又要采取很多措施来防止个人利益与企业整体利益不相符可能引发的各种问题。根据委托——理论,企业可看作由一系列的委托关系构成的组织。所有者是委托人,经营者是人,同时,上级领导是委托人,下级员工是人。由于委托人与人之间激励不相容?穴利益不一致?雪、信息不对称、契约不完备,委托关系会产生问题并引起由此而增加的成本。成本就是委托人采取很多管理措施来监控和限制人的活动而产生的管理成本。企业通过加强管理伦理建设工作,建立共同的价值观,提高道德修养水平,增强相互信任,可大大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的运作效率。

2.管理伦理可以增强产品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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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伦理与经济哲学论文

一、传统研究对政府供给公共物品的批判

(一)功利主义者反对政府供给公共物品集中在三个方面:第一,政府的强制供给无法实现帕累托最优。功利主义者认为公共物品虽然是公众所需要的,也不能在市场当中获得,但是如果国家介入,那么这种“家长式”的公共物品供给,就会满足社会中一部分群体的需要,而伤害到另一部分群体的幸福,不是帕累托最优解。第二,政府供给容易出现依附文化,鼓励懒惰,大量劳动者“依附”国家福利而生存,降低社会幸福。第三,政府供给存在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居民可能利用信息不完全而违背道德享受福利,政府也可能利用公权力获取私利,所以功利主义者反对政府供给公共物品,提倡“小政府,大市场”。

(二)工具理性主义的批判工具理性源于马克思•韦伯的“合理性”(ra-tionality),只注重功利,借助理性达到目标,重视效率而忽视人的情感和精神。“物质和金钱成为了人们追求的直接目的,于是工具理性走向了极端化,手段成为了目的,成了套在人们身上的铁的牢笼。”瑏瑠工具理性主义将“经济人”假设运用到政治分析中瑏瑡,把政治行为视作政治市场,将公务人员假设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分析政治活动中的激励问题、寻租问题和外部性问题,运用计量经济学证明政府供给效率较低,而市场供给效率较高,否定政府供给,强调市场供给。认为政府只是传递个人偏好的管道,而不应该承担收入再分配的作用。无论是自由主义者、功利主义者还是工具理性主义者在分析时都忽视了公共物品的社会效应。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不同,作为社会福利的代表,公共物品具有缩小社会收入分配差距,减少社会不平等,提升社会正义,维护公民基本人权的作用。对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我国,其意义更为重大。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公共物品供给不足,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公共物品极度匮乏,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较差,经济发展受到极大拖累。所以盲目套用发达国家经验对经济发展不利。同时,传统批判忽视了公务人员的利他性,忽视了人性的复杂性和道德伦理对人行为的规制,忽视公民、政府和社会的责任心和道德感,忽视公共伦理的感召,只强调人行为中的不合作和自利,与社会现实不符。所以,我国仍然要强调政府在公共物品供给中的作用,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的公共物品供给模式。

二、政府供给公共物品的正效应

政府天生就是公共物品的最优供给者。霍布斯在《利维坦》中从社会契约论的角度,提出政府就是为公众提供公共物品的组织。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认为:政府的作用在于提供最低限度的公共服务,包括国家安全、社会安全以及私人因为缺乏激励而不愿意提供的公共事业和公共服务。斯图亚特•穆勒在《政治经济学原理及其在社会哲学上的运用》中提出政府在于建造私人不愿建造的对公众有利的物品。马克思也提出“……因此亚洲的一切政府都不得不执行一种经济职能,即举办公共工程的职能。”瑏瑢。

(一)人权与公共物品权利一词最早出现在古罗马的私法中,也是最难定义的概念。哲学家范伯格干脆直接定义权利为“简单的、不可定义的、不可分析的原始概念”瑏瑣。按照资格说的看法,权利意味着是否拥有某种资格,或者对某个事物是否拥有某种资格才对其享有某种权利。形成权利有两个要素:第一,别人不能否认你能够享有某物的资格;第二,你享有某物时别人不能让你处于不利的状态或者让你受到打扰。公共物品满足这两大特征是权利对象。人权是一权利束,包含了发展权、知情权、受教育权、平等权、参政权、安全权、社会保障权等一系列权利,而这一系列权利的实现基本上都依靠公共物品,所以公共物品的消费权利构成了人权的基本内容。鉴于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每个人都不可能占有公共物品,所以公共物品的消费权实质上是享用权。社会公共物品的享用权是人的基本权利,但它和私权不同,这项权利不能排除其他人对公共物品的享用,所以首先针对的是社会而不是个人,针对的是政府而非他人,“在现代国家中,这种责任直接赋予了政府,并为它设定了一项严格的和特定的义务即政府本身不得破坏或忽视它有责任保障的权利。”瑏瑤对于政府来说,保障人权是其基本责任,恩格斯在《反杜林论》当中对政府的这一职责也有所论述。提供公共物品是政府的基本职责之一,享用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是公民的基本福利权利,作为政府,提供充足的、多样的公共物品是保障人权的基本手段。

(二)平等与公共物品平等和自由一样,是人类历史中的强势概念。其理论基础来自于“天赋人权说”,认为人生而平等。斯多葛哲学学派反对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的人类不平等学说,认为每个人都具有理性,都在自然法的统治之下生活,都拥有平等的权利。英国17世纪哲学家洛克认为“就作为一个人的地位与权限而言,人人都应该是平等的,这是毫无疑问的自明之理”瑏瑥。不平等作为平等的反面,体现了个体在权利上的差异。卢梭认为“不平等使人类失去自由,……,要让人类获得自由,必须先追求平等”瑏瑦。公共物品的享用权如果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就极易在社会中造成不平等感,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决定了不能排除其他人的使用,就很容易让那些无法享受到公共物品的人感觉到不平等,抚慰和劝说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这种不平等感,但是只有最终得到了享用权之后,不平等感才能消除。对于政府来说,消除社会不平等就是大量供给公共物品,让最大多数人得到公共物品享用权。而市场供给公共物品时,收费、隔离等方法限制了未缴费主体对公共物品的享用权,扩大了社会不平等感,造成不和谐。

(三)公共治理中“公共性”和公共物品“公共性”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是主体的公共性,主体必须是国家、政府和社会公共组织,其在行为上具有公益性、平等性和法定性;第二是价值观的公共性。私人管理关注私利性,而政府公共治理目标体现公共性,以维护社会公正、社会公平、社会民主和社会责任为目标;第三是手段的公共性。恩格斯认为国家是同群众相分离的公权力,政府公共治理依靠的就是公权力;第四是对象及目标的公共性。公共治理的对象一定是国家事务、政府事务和社会事务;并且在本质上是以民主为基石,追求人民、社会平等、社会公正、社会公平和社会福利等多元目标,所以政府公共治理的终极目标是社会福利和公众利益。公共物品与公众福利和公众利益紧密相关,第一,公共物品具有提高社会福利的效应。无论收入高低,公共物品的非可分性和非排他性使享用者能够得到完全一致的服务,提升了社会福利;第二,公共物品具有再分配效应。政府通过税收提供公共物品使低收入家庭免费地、完全均等地享受福利,有利于再次分配,可以缩小分配差距;最后,公共物品有利于提升社会公平和正义。公共物品能提供完全一致的消费,保证每个人都享有同等的机会和权利,特别在公共教育和公共医疗等一些关乎最大多数人利益的问题上,由政府供给更能体现社会正义与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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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活动互利原则伦理论文

[摘要]关于经济活动中互利原则问题,在国内学术界一直是一个存在着各种不同看法的重要问题。近几年来,随着经济不断发展,我国伦理学界对此问题展开了深入的研究和讨论。

[关键词]经济活动互利原则伦理学

一、经济活动中互利原则的提出及意义

互利是一个伦理含义及其丰富的概念,是构建市场经济伦理的伦理基石,它规定和制约着经济活动的伦理范畴,决定和影响着经济活动的价值评价标准和具体道德规范,对中国市场经济具有重要的意义。互利是经济活动的本质要求,互利原则是集体主义在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的表现形式,体现着社会主义的本质,对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有着巨大的作用。大力倡导互利原则是我国市场经济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国外学者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研究互利原则伦理理论,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有一定的局限性。我国学者从20世纪末才开始关注互利原则这一问题,而且研究的层面也比较浅。

在经济活动中,经济互利原则是指在经营主体之间的交易过程中,经营主体从交易中获得好处。伦理互利原则是指各经营主体在平等的基础上,以正当手段去追求自己合理的同时,兼顾对方的利益,使之均能受惠获益达到公正和谐,互促共进的目的。既如此,互利原则作为一种经济伦理原则是符合时展要求的,是解决经济活动中利益关系的理论,无疑,研究它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理论意义:研究互利原则有助于提高经济管理理论水平;从互利原则这一视角把握经济活动的本质特征,揭示经济的发展趋势,将丰富、发展、完善经济理论;在继承、超越传统经济理论的基础上,构建科学的经济理论,实现经济理论的创新,从而指导中国市场经济的实践与发展。

现实意义:经济的巨大发展是互利原则产生的决定因素;互利原则的发展是与当代经济活动的发展同步发展的,经济活动主体对互利原则认识的趋同过程,也是互利原则潜在的内涵不断丰富的过程;随着市场经济的运行,互利原则在经济活动中的理性杠杆作用将越来越大,地位将越来越高;互利原则将最终成为经济活动主体自觉遵循的伦理原则。

二、经济活动中互利原则国内外研究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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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经济伦理教育分析论文

一、高校德育工作的价值取向与时代诉求

高校德育工作的价值取向问题是高校德育的核心问题,它的回答将直接影响德育工作的成效与价值。科学的价值取向应与时展相契合,应与日益发展的时代背景保持一致,在市场经济迅猛发展发展、多元价值观念并存的时代背景下,赋予了高校德育工作以新的内涵与课题,明晰时代赋予高校德育工作的新课题将有利于德育工作朝着健康向上的方向发展,服务学生的成长成才。

(一)高校德育工作的价值取向

高校德育工作的价值取向指的是人们对高校德育之价值的期待、设定以及据此而展开的价值追求的总和。它表现为人们希翼什么、撷取什么、弘扬什么和规避什么、拒斥什么、限制什么等。它既是德育的预存立场、指导思想,又是具有明确价值指归的德育实践,是高校德育的核心问题。结合社会的现实需要与大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规律和发展完善的要求为依据,从德育价值主体角度谈高校德育工作的价值取向。德育价值主体即德育的服务对象,从德育价值主体角度出发,我国高校德育工作以社会与个人相统一为价值主体取向,即追求社会发展价值的同时,满足大学生个体个性发展的人格完善、心理健康等方面的需要。然而目前我国还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成员个人发展需要与社会发展需要之间的矛盾冲突是不可避免的,这反映在高校德价值追求方面即学生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价值之间的矛盾冲突。这就要求我们处理好这种矛盾冲突,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只有以社会发展进步为基础,才能实现个人自由的全面发展。因此,认为应坚持社会发展价值至上的价值取向原则,兼顾个人利益个人的价值实现,这也是社会发展进步和全体社会成员个人自由发展之目标逐步实现的必然要求。

(二)高校德育工作的时代诉求

经济全球化、科技国际化、文化多样化、信息多元化,对高校德育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更全面的要求,赋予高校德育工作新的内涵与课题。高校德育工作只有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出发,结合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开展工作才能拓宽思路、拓宽视野,取得实效。需要开展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人生观教育。同志曾指出“一个社会是否和谐,一个国家能否实现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没有共同的理想信念,没有良好的道德规范是无法实现和谐的。”高校德育工作能否培养符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人才将直接影响和谐社会进程。新形势下高校德育工作应加强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增强大学生社会责任感与民族自豪感。

需要开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价值观教育。在社会转型阶段,高校德育应当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如何发挥作用,以及如何通过自身的改革去适应和引导目前的转轨,这是摆在高校德育工作者面前的首要课题。一方面,市场经济对人才的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这必然高校德育工作加强对学生进行市场意识、竞争意识、法制观念、效益观念、风险意识和质量意识等方面的教育,以使学生形成市场经济所需的各种意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道德行为不同于市场行为的特征在于它具有利他性,着重精神道德的高尚而不是经济利益,这要求德育工作注重培养学生的奉献、服务意识。如何开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价值观教育,培养学生的市场意识与奉献意识相结合的价值观,在高校开展经济伦理教育显得非常重要。

二、经济伦理教育的价值功能与高校德育的趋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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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族生态经济伦理研究论文

【摘要】生态经济伦理是近年来学术界较为关注的内容之一,是人类对自身行为的反思,尊重自然,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处,追求可持续发展是人类未来生存的最佳抉择。文章试从藏族传统文化的视角探讨生态经济伦理及其藏族传统文化对此的贡献所在。

【关键词】生态经济伦理;藏族;传统文化

近年来,关于人类的另一种伦理——生态经济伦理受到广泛关注。这种伦理既是对传统伦理的继承和发扬,也是一种被时代赋予新内涵的伦理观。这种伦理有其产生的行为根源,是人类对自身行为进行深刻反思的结果,同时也体现了人类对人口、环境、资源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渴望。藏族传统文化中所包含的生态经济伦理,对保护青藏高原藏民族的繁衍、生存具有一定导向意义,从藏族传统文化的视野剖析生态经济伦理,对于更深刻理解生态经济伦理及其内涵有一定的意义。

一、生态经济伦理及内涵

自美国生物学家莱切尔·卡逊(RachelCarson)《寂静的春天》一经问世,便在世界范围内引发了人类关于发展观念上的争论。而其后的《增长的极限》、《只有一个地球》等著作,对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提出和形成提供了一定的依据。可持续发展理论是人类在追求经济增长过程中对经济发展的反思,是对“理性经济人”、“帕雷托最优”、传统发展观的挑战和革命。

针对全球性生态危机的频频发生,人类为满足自身的需求,始终处于对自然的“主宰”地位,而无视自然的生存权利,直到人类受到大自然的报复,人类的环境意识才被唤醒,生态运动由此兴起,并不断发展壮大。生态经济伦理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的一种新的生态经济伦理。

早在1923年A.施韦兹曾提出尊重生物的伦理学(《文明的哲学:文化与伦理学》),在他的伦理学中,道德的基本原则:“善就是保护生命和发展生命,恶就是毁灭生命和妨碍生命”;人对其周围的所有生物负有个人责任。后来,A.莱奥波尔德从生物伦理学发展并提出《大地伦理学》(1993),提出了两个决定性概念:第一,伦理学正当行为概念,应扩大到对自然界本身的关心。第二,道德权利概念,应扩大到生命和整个自然界,赋予它永续存在的权利。

生态经济伦理是适应当代人类发展的生态经济的新时代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新经济伦理。这种新经济伦理熔铸了生态伦理学、经济伦理学、生态经济学、环境学、生态学、环境文学、环境社会学等诸多人文社会—社会科学学科的丰硕成果,代表了当代人类从道德视角审视和关注人—社会—环境关系所达到的一种新的道德视角境界:它立足于追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这三重价值的有机统一、协调和平衡,把全面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作为它的终极道德关怀,体现了人类在生态危机咄咄逼人的形势下不断追求道德文明的执著和智慧。生态经济伦理基本特征是:生态经济伦理意识的特殊性,生态经济伦理关系的独特性,生态经济伦理实践的特别性。生态经济伦理具有导向、调节、效率、教育、激励的功能。生态经济伦理的深刻内涵是:第一,生态经济伦理强调环境忧患意识的重要性。第二,生态经济伦理追求平衡、和谐的道德境界。生态经济伦理的平衡是指事物之间或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处于协调、统一的状态。具体来说,首先,生态经济伦理要求人类在经济活动中尊重和维护地球生态平衡;其次,生态经济伦理呼吁人类在经济活动中自觉维护人类经济系统的内部和外部平衡;最后,生态经济伦理要求人类在经济活动中有效地平衡各种经济协调手段。第三,生态经济伦理的根本价值观是可持续发展。从这种意义上说,生态经济伦理对传统农业经济伦理思想和工业经济伦理思想的继承和超越可以归结到一点上,这就是它崇尚一种全面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道德理想。其实,生态经济伦理所关注的本质是可持续发展。由此可见,作为一种经济伦理,生态经济伦理既具有一切社会道德现象共有的一般本质、特征和功能,也具有不同于其他社会道德现象的特殊本质、特征和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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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经济伦理思想矛盾冲突论文

可以说,在关于经济人的理论中,功利主义思想包括了,自由、平等、效率和自由放任的思想,这是近代西方经济伦理思想的主要遗产。而当代西方的经济伦理思想又主要是在上述思想的社会实际运用过程的矛盾冲突中发展和衍变的。具体地说,在当代西方经济伦理思想中,表现出以下突出的矛盾。

(一)经济人假设的立论基础——“利己”与“利他”、“个人主义”和“整体主义”的矛盾

经济人假设的历史背景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文明的出现。这一假设首先肯定了两个伦理前提:一是资本主义制度的合理性、正义性,因而肯定人们遵守这一制度是所谓理性的表现。二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合理性、正义性,因而肯定人们在道义上追求自身满足的天性。

在古典经济学那里,“经济人”假设下的“利己”准则与“利他”,个体效用最大化与社会整体效用最大化是统一的。到了二十世纪,人们开始对经济人出于自私的利益最大化追求问题提出质疑。反对者认为,追求最大利润这一假定既不符合实际,也不可能实现。1947年,西蒙在《管理行为》中对经济人的假设提出更强烈的批评,他认为,与其说经济人的自私出发点和理性规定是人们真实行为的写照,还不如说它只是“具有很大的智慧和美学魅力”(注:[美]赫伯特·西蒙:《管理行为》,杨砾等译,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8年版,第18页。)的形而上玄想。

自从七十年代琼·罗宾逊宣布“第二次经济学危机”以来,在重建经济学基础的争论中,经济人的立论问题又引起人们的关注。保罗·斯诺维克(PaulSlovic)和萨拉·利切坦斯泰因(SarahLichtenstenion),通过“偏好颠倒”(perferencereversals)企图证明即使在最简单的人类行为中,也不存在任何最优原则。尼尔森和温特提出了有限理性的概念,阿马蒂亚·森则在八十年代指出,如果重新考察亚当·斯密讲述的屠夫和面包师的故事,就发现古典经济学从未单独把自利作为经济人的立论假设,他说:“亚当·斯密恰恰明确地站到了另外一边,他并没有满足于把经济拯救建立在某种单一的动机之上。”(注:[印度]阿马蒂亚·森:《伦理学与经济学》,王宇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28页。)

由经济人的争论还衍生了制度经济学关于人们接受经济伦理规范的个人主义或整体主义的方法论基础的争论。所谓方法论个人主义,是指人类个体行为是社会行为的前提和出发点,所有社会或集体现象,诸如制度,都有待内生制度和制度变迁。与此相对照,整体主义关注对个人行为发生的社会影响。个人被看成社会化的人,已经将自己身处其中的社会规范和价值内生化。整体主义者集中考察社会“力量”(制度、社会惯例)如何制约个人行为。方法论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将个人行为摆在第一位,而后者认为社会或制度整体高于一切。

尽管波普尔通常被看作是个人主义者,尽管他对整体主义的其他方面也有批评,但他仍指出,“社会群体大于其成员的单纯加总,也大于其任何成员任何时刻存在的诸多个人关系的简单总和……成员的个性可能对群体的历史和结构产生很大的影响,但这并不妨碍群体有它自己的历史和结构。也不妨碍该群体对其成员的个性产生强烈影响。”(注:[美]马尔科姆·卢瑟福:《经济学中的制度》,陈建波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4-35页。)这种方法论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的争论是十分激烈的,塔尔科特·帕森斯声称:“个人主义者”“要么根本不承认,要么从未公正对待过”下列事实,即经济行为发生“在一整套规则框架之内,不依赖于签约各方直接的个人动机。”(注:[美]马尔科姆·卢瑟福:《经济学中的制度》,陈建波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5页。)而海萨尼则反驳道,帕森斯的立场意味着“放弃根据个人目标和社会个体成员的利益来解释这些社会规范自身存在的任何可能。”(注:[美]马尔科姆·卢瑟福:《经济学中的制度》,陈建波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5页。)当然,这种方法论的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的区别也不是绝对的,布坎南曾说:“在作为一种推导出社会组织原则的方法的个体主义与作为这种组织的一个描述性特征的集体主义之间,不存在任何逻辑上的不一致。……给定一些有关人类行为模式的基础性假设,以及一种特定的道德伦理立场,即可以根据个人选择的计算而将集体主义的政治经济秩序理性化。”(注:[美]詹姆斯·M·布坎南、戈登·塔洛克《同意的计算——立宪民主的逻辑基础》,陈光金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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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与伦理学分析论文

斯密一生的主要著作就是两部:一部是《道德情操论》(一七五九年初版);另一部就是奠定了近代经济学学科基础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一七七六年初版,下简称《国富论》)。斯密被视作是经济学的创始人,他同时又是一个重要的伦理学家。一些经济学家引斯密为典范,认为经济学家也应关心道德问题,也有些经济学家则认为斯密只是个例外。

斯密的著作读来亲切有味。斯密首先是一个很好的观察者,伯克在对《道德情操论》发表的一篇评论中说,书中的例证丰富而且确切,表述平易而生动,表明作者是一个具有非凡观察力的人,能使事物完美地呈现在我们面前。这一评论不仅适合于《道德情操论》,也适用于《国富论》,只是前者主要观察人们内在的情感活动,而后者则主要是观察人们的外在经济行为。斯密与康德一样终身未婚,一生也大半在学院里和书斋中度过,但从其书中却可看出其知人甚深——知一般的人性和人心甚深,这种知识构成了他展开理论阐述的一个制约性基础。

斯密早年在爱丁堡大学讲授过英国文学的课程,还爱好过诗,不过,他具有无须等待社会上作出判断就领悟自己失败的辨别能力(其生平可参见约翰·雷《亚当·斯密传》,商务印书馆一九八三年版)。他很快就发现他的天职是在学术,在一七五——一七五一年,他讲授过一个冬天的经济学,这份经济学讲义中已经有了自由贸易的思想。不久他又获选担任格拉斯哥大学的逻辑学教授,随后转任道德哲学教授。按照苏格兰大学当时的学科分类,逻辑学包括修辞学和文学,道德哲学则包括四个部分:(一)神学、(二)伦理学、(三)法学、(四)政治学。由此我们可以想见当时“道德哲学”学科的广博性,以及对教授所要求的知识的广博性。可惜这全部“道德哲学”的讲义原稿都在斯密的坚持下,让他的朋友在他逝世前烧毁了。后来出版的《有关法律、警察、岁人及军备的演讲》只是一个学生听他讲第三、四部分的课堂笔记。当然,《道德情操论》实际上就是从他第二部分的讲义中发展出来的,而在第四部分讲义中,也包含了后来《国富论》的基本胚胎。

这四部分的具体内容怎样,它们之间是如何联系的,它们是否构成一个体系?据斯密最喜爱的一个学生米勒说,斯密在第一部分中考察了上帝存在的证据和特性,以及作为宗教基础的人类大脑活动所必须遵行的各项原则。其时社会还没有那种“上帝死了”的震撼和挑战,神学的地位和内容主要还是沿袭,这方面看来并不是斯密注意的重心所在。第二部分我们从《道德情操论》可以看出,这部分内容是一种较严格、狭义的伦理学,而尤其是一种涉及个人的道德心理学或心态学,但它仍然主要是围绕着行为的适当与合宜性,围绕着正义与德性展开的,而并非全面地论述人的精神世界或心灵最高境界。第三部分即法学部分,据米勒说,斯密在这部分详尽地论述了与正义有关的那部分道德学,亦可说是一种涉及政治制度的伦理学,而其中也包含了法律社会学和法律史的内容,斯密遵循了孟德斯鸠的方法,在公法与私法两方面,追溯了从野蛮时期一直到文明时代的法学演进,以及如何相应地引起法律和政府的改善的演变。而在第四部分即政治学部分,斯密考察了那些不是建立在正义的原则上,而是以权宜原则为基础的行政法令。并考察了那些以促进国家的富强和繁荣为目的的行政法令,探讨了与商业、财政、宗教和军事建制有关的各种政治制度。

我们也许可以这样说:第三、四部分的内容构成了伦理学的主体,这一伦理学包括个人道德(突出地表现于情感)与社会伦理(突出地表现为法律)两个方面,只是前者尚偏重于个人伦理学的一个方面,而后者有些内容如法律社会学的内容是在伦理学的范围之外。这也基本上符合康德《道德形而上学》的两个方面:即一方面是法的形而上学原理;另一方面是德性的形而上学原理。康德的体系形而上学色彩远为浓厚,从内容到方法都更重视理性,重视逻辑的推演,这与重视情感、经验和观察的斯密相当不同。相同的是,他们的学术都有努力脱离神学而独立的倾向,不过康德主要是为理性争地位(可参见其书《系科之争》及《仅仅在理性范围内的宗教》),斯密是为经验和情感争地位。重视哲学思辨的康德伦理学是从一种形而上学的基础推出,而重视经验观察的斯密伦理学则向经济学延伸或者说“扩张”,前者较缺少经济学的内容,后者则没有明确的形上学的基础。

斯密也确曾想过要系统地阐述法律和政治的一般原理,以及它们在历史上的变革,其中不仅涉及正义,也涉及其他任何成为法律对象的东西。他说他的《国富论》已部分地履行了这一诺言,至少在警察、国家、岁收和军备问题上是这样。他在一些著作和书信中,也曾把他的《国富论》和《道德情操论》合称之为“我的体系”。

在某种意义上,这种古典的、包含四个方面的“道德哲学”体系是令人神往的一种体系,它既有向上和纵深的维度,又有向法律政治、经济等社会制度的横的延伸。经济学在当时还没有独立的学科地位,它是包含在第四部分“政治学”的范畴之内的,而“政治学”又放在“道德哲学”的名下。所以,今天我们在《关于法律、警察、岁入及军备的演讲》中读到后来发展为《国富论》的一些思想是放在“论警察”的一篇中是会感到有些奇怪的,但当时的学科分类情况就是如此。斯密自己比起重视《国富论》来似乎也更重视自己的《道德情操论》。《道德情操论》不仅是他出版的第一本主要著作,也是他在逝世前的最后几年里竭尽全力进行修订的一本书,他在身患重病、知道自己已经时日无多的情况下,对这本书进行了最重要的一次修订,这说明了伦理学在斯密心目中的地位。对于道德真理的探讨在斯密那里是贯穿始终的,正如《亚当·斯密的生平与著作》的作者斯图尔特所说:“这些崇高的真理在他年轻时离开学院之际,第一次激起了他的天才的热情,他最后的精神努力也是寄托在这方面的。”(见《道德情操论》“译者序言”,商务印书?菀痪啪?nbsp;七年版)

但在迄今为止的后人看来,显然一般都认为《国富论》要比《道德情操论》更为重要,在斯密的墓碑上写的也是“《国富论》的作者亚当·斯密安眠于此”,斯密被视作是现代经济学或政治经济学的奠基者和开创人,而他对现代伦理学的影响却不如康德。康德使伦理学立足理性,并摆脱目的、效果方面的争议,建立了一种以规范为中心的普遍主义的伦理学,这显然更切合近代向价值多元社会发展的趋势。康德的伦理学可以在原则规范方面沟通社会领域与个人领域,斯密的伦理学则较集中于个人的道德实践和自我控制,尤其是对人们道德情感的分析,其分析独到、深刻。但这方面内容固然重要,在今天的社会里却毕竟落入了第二义,对何为正当,何为合宜的问题在纷争的现代社会无疑需要更优先地予以阐明和论证。不过,未来时代是否会变化得使斯密的道德理论更为重要亦未可知,如若其然,那一定是一个比现在更为幸福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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