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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论文范文精选

经济法基础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法的原则;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社会本位

经济法基本原则是经济法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其对经济法的理论建构与实践运作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学者们对此已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但至今仍众说纷纭,故而颇有进一步研究之必要。

一、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既是经济法的基本问题同时也是法理学的研究范畴,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法的原则这一概念的外延之一。对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的认识离不开对法的原则的研究。法的原则是法的要素之一,是可以作为规则的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原理和规则。张文显教授指出原则的特点是不预先设定任何确定的、具体的事实状态,没有规定具体的权利义务,更没有确定的法律后果,它指导和协调全部社会关系或某一领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调整机制[1]。刘作翔教授认为,法律原则是指一定范围的法律规范体系的基本精神、指导思想,是具有综合性、本源性和稳定性的根本准则。根据原则的普遍性和稳定性的角度,法律原则可以划分为公理性原则和政策性原则;根据内容的概括性和普遍性程度可以划分为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其中基本原则体现法律更为一般的精神,是所有法律部门或许多法律部门需要共同遵循的基本准则[2]。法律原则的作用体现在它是国家政策要求和法律的具体规则和制度之间的中介,缓和立法中的价值冲突;在法律适用过程中法律原则指导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填补法律空白,规范和引导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统摄经济法这一法律部门的法律原则,在这一法律部门内部应该具有最高的普遍性、概括性,体现经济法的本质属性,是整个经济法的指导原则。关于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学术界对其有不同的理解。比如,李昌麒定义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规定于或者寓意于经济法律之中的、对经济立法、经济守法、经济司法和经济法学研究具有指导和适用价值的根本指导思想或规则。”史际春认为:“经济法基本原则是经济法宗旨的具体体现,是经济法的规范和法律文件所应贯彻的指导性准则。”漆多俊定义为:“经济法调整原则一般是指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即经济法作为部门法其所有的法律规范及从其制定到实施的全过程都必须贯彻的原则。”法律的基本原则是法律在调整各种社会关系时所体现的最基本的精神价值,反映了它所涵盖的各部门法或子部门法的共同要求。因此,笔者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可以定义为:经济法基本原则是经济法理论研究和经济法治实践有的最基本的精神本质和价值追求,是经济法理论研究和经济法治实践总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准则。

二、现有经济法基本原则理论及评价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不断发展,对经济法学基本原则进行研究的学者日多,观点层出不穷,蔚为大观。有学者进行统计国内关于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较有影响的学说就有三十余种。综合分析国内学者对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揭示,目前有代表性的大致有以下几种观点:

1“.一原则说”,该说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只有一个,即维护社会总体效益,兼顾各方经济利益[3]。2“.二原则说”,该说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二,一是计划原则,二是反垄断原则[4]。3“.三原则说”,依该说,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应当是平衡协调原则,维护公平竞争原则以及责、权、利相统一原则[5]。4“.七原则说”按照该说,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七个原则,即资源优化配置原则、国家适度干预原则、社会本位原则、经济民主原则、经济公平原则、经济效益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6]。

综观上述诸说对经济法基本原则的表述及论证,笔者以为,大都存在程度不一的缺失,这主要反映于:

1.将非法律的原则表述为一种法律原则,如资源优化配置原则。资源优化配置是指资源在生产和再生产各个环节上最有效的流动和利用,其并未反映权利义务运作之要求或特点,严格来说将之作为一项经济学原则更加适合。2.将法律的一般性原则表述为经济法所特有的原则,如责权利相统一原则。依史际春、邓峰先生的观点,“责权利相统一原则主要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各管理主体和公有制主导之经济活动主体所附的权利(力)、利益、义务和职责必须相一致,不应当有脱节、错位、不平衡等现象存在”。但是,责权利相统一原则固然是经济法应当确立的一项准则,但其并未反映或体现经济法之特质,而是各法律部门都有体现,并且该法律原则亦并非法所独有,兼可为行政管理和经济运行的原则。3.将经济法部门法的原则错位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如邱本先生的“计划原则”或“反垄断原则”。虽然经济法基本原则取决于对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认知,但即使就邱本先生所主张的经济法体系包括计划法和反垄断法两部分的观点来看,计划原则与反垄断原则也仅仅是经济法部门法之原则,而无法涵盖经济法之全部和整体。4.将经济法价值作为经济法原则。经济法价值与经济法基本原则是迥然有别的,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经济法价值的集中体现,但并不是经济法价值本身。但经济民主、经济公平、经济效益等原则,笔者以为,更应视将其为经济法价值范畴,作为经济法基本原则,则难以契合作为原则本身的内质和要求。5.将经济法的调整方法为经济法原则,如史际春、邓峰先生所主张的“平衡协调原则”。在他们看来“平衡协调原则是指经济法的立法和执法要从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整体利益出发,来调整具体经济关系,协调经济利益关系,以促进引导或强制实现社会整体目标与个体利益目标的统一”。从其表述中,不难看出平衡协调原则主要强调的是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干预所使用的方法或手段。而法的一般意义上,法律原本就是利益之调节器,正如博登海默所指出的那样,“法律的主要作用之一乃是调整和调和种种相互冲突的利益,无论是个人利益还是社会利益”[7]。耶林也同样指出,“法律的目标是在个人原则与社会原则之间形成一种平衡”[8]。因而,平衡协调各种关系和利益,不仅经济法使然,其他部门法亦同样如此。其二,平衡协调就其本质而言,作为一项调整方法更为允恰。

三、经济法基本原则确立的前提和标准

我国经济法学界对于经济法基本原则内容,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这种情况一方面反映了研究者已经认识到经济法基本原则问题是经济法基础理论的一个基本范畴,应加以研究;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对该问题的研究还仅处于表面化阶段。由于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独立地位、精神实质等问题至今还没有比较准确的认识,学界还没有达成共识,从而导致对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研究不够深入,甚至对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及确定标准都存在模糊的认识。以至许多学者依据各自对于经济法调整对象和经济法本质特征的认识,建立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确定标准,导致学界对于这一问题争论不止。

笔者认为,经济法的基本问题是经济法学研究问题系统中的子系统,与经济法学其他理论的研究息息相关。特别是关于经济法的研究对象、本质特征、价值取向的研究对于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最终确立至关重要。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相对于经济法规则来说具有更高的普遍性、稳定性和抽象性。它体现了经济法的一般规律,统摄整个部门法。因此,要想准确的界定经济法的基本原则需要以下几个前提:1.对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研究取得突破性进展。虽然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研究自经济法学研究兴起即以开始,然而长期以来由于意识形态缩合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所限,对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研究一直没有取得长足进展。直到近期,随着社会进步和相关立法进程的加快,对于调整对象的研究才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仍未达成普遍共识。唯有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研究取得突破,在学界形成通说,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研究才有根基。2.经济法体系相对稳定。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立法任务繁重。经济法作为调整经济运行的重要部门法正处在扩张发展时期,新的立法不断出现,一方面扩展了经济法学的研究视域,另一方面也为确定经济法学研究范围带来了一定困难。对于新兴边缘领域是否作为经济法研究对象存在的争议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对于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界定。基本原则自身稳定性和高度概括性之间的紧张关系要求对于基本原则的概括必须以经济法部门相对成熟稳定为基础。

在此前提上,应当首先确定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界定标准,使学界之论争具有相对固定框架,以利于理论的构建成长。笔者认为,依据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内涵与特性当有以下界定标准:

1.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应当统摄整个经济法律部门,这是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普遍性要求。

2.经济法基本原则应当涵盖经济法的基本内容,体现为经济法调整对象的高度概括和抽象。超级秘书网

3.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应当体现经济法的核心价值。

4.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应当体现我国经济运行的一般规律。

综合以上考虑,笔者认为现阶段可以提出确定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标准,同时确定经济法原则群,此原则群应当符合法律原则的基本要求但较基本原则要就较低,且具备更强的灵活性以指导目前的经济法律运行,待经济法律部门发展成熟并相对稳定时,总结经济法学长期研究的经验,借鉴国外研究的成果进而总结界定我国经济法基本原则。若非如此,非但目前研究难以达至合理结论,且浪费大量时间物力,是我国经济法其他问题研究受到掣肘,影响经济法学的长期发展,甚至影响经济立法和国家经济运行,实乃得不偿失。

[参考文献]

[1]张文显.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理论、方法和前沿[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157.

[2]刘作翔.法理学[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77.

[3]漆多俊.经济法基础理论[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5.

[4]邱本.经济法的基本原则[J].法制与社会发展,1995,(4):22-28.

[5]史际春,邓峰.经济法总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164.

经济法基础论文范文第2篇

第一,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到教学中。一方面,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发挥主体性作用,扮演课堂“演员”的角色。另一方面,教师不再是传统课堂教学中灌输知识的人,扮演课堂“导演”的角色。教师在具体教学中要很好地认识到自己的角色和学生的角色,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到教学中。第二,教学应该具有启发性。案例在高校经济法基础教学中的具体应用,应该做到具有启发性,这样才能更好地培养学生的能力。坚持这一原则,需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高校经济法基础教学中使用的案例应该包含不完全信息,这样学生通过不断地补充与完善部分信息,能更好地获取知识。其次,高校经济法基础教学中使用的案例包含模糊信息,通过这些模糊信息,逐步引导学生理解多样的关系。最后,高校经济法基础教学中剖析案例提出的问题应该具有启发性,通过回答启发性问题,不断刺激学生的思维,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实现课堂教学目标。第三,选取的案例具有适应性。一方面,高校经济法基础教学中使用的案例应该适应教学目标,另一方面,高校经济法基础教学中使用的案例应该适应教学内容。

2案例在高校经济法基础教学中的具体应用的环节

第一,案例教学的准备环节。在该环节,教师需要对教学中使用的案例和案例相关材料做好充分的准备,对学生的问题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学生需要搜集相关资料,更好地服务于课堂案例学习。第二,小组讨论环节。在该环节,教师将学生分为若干小组,针对案例中的相关信息和问题,进行进一步思考,进而将小组成员的智慧集于一体,相互激发、相互融合,使小组工作效果最优化。第三,班级讨论环节。在该环节,在教师指导作用下,有效引导课堂讨论,将各小组的思维融为一体,激发新的思想成果的产生。第四,总结评价环节。在该环节,主要是老师进行说与讲,归纳、评估上述各个环节的最终成果和取得的具体效果。

3案例在高校经济法基础教学中的具体应用的策略

案例在高校经济法基础教学中具体应用的策略包括案例编写方法、案例展示方法、案例分析方法、案例结果归纳评价方法。其中,案例编写方法包括以下两点,第一,深入广泛调研,根据现实生活中涉及的实际经济业务编写教学使用的案例。第二,使用现有图书中比较经典的案例作为教学使用的案例。案例使用方法包括以下四点,第一,以文字材料方式呈现案例;第二,以多媒体技术方式再现案例;第三,以教师口头描述方式展示案例;第四,以组织学生表演方式展示案例。案例分析方法包括以下两点:第一,把握好课堂讨论内容和节奏,以有效分析案例。第二,营造轻松、和谐、民主、自由的教学氛围,以有效辅助案例分析。案例结果归纳评价方法包括以下两点点:第一,教师与学生共同归纳评价案例结果。第二,教师在归纳评价案例结果中起到最重要的作用。

4案例在高校经济法基础教学中的具体应用的教师定位

经济法基础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应用型本科;经济学基础;教学改革

[基金项目] 本文为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校级课题“应用型本科《经济学基础》课程教学改革研究”的研究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 张景新,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讲师,广西 桂林,541004;黄涛,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讲师,广西 桂林,541004

[中图分类号] G423.0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23(2012)03-0106-0003

应用型本科教育既注重学生坚实、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又强调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经济学基础》在许多高校的课程设置中也称为《经济学原理》、《西方经济学》等,课程体系并无区别。《经济学基础》课程作为经济与管理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其知识体系、研究方法是后续课程学习中必要的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对于应用型本科的教学而言,《经济学基础》的教学在保证科学性和系统性的基础上,必须突出经济学的应用性,力求让学生掌握经济学的基础原理、基本分析方法和基本分析工具,努力培养学生灵活运用所学的经济学基础知识分析后续课程学习中与现实社会中常见的经济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应用型本科《经济学基础》课程的教学必须遵循应用型本科教育的内在规律与价值取向, 才能凸显其人才培养的优势与特色。

一、明确应用型本科《经济学基础》课程教学目标定位

应用型本科的人才培养目标应定位于培养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精神于一体的专业化人才。对于应用型本科教学而言,《经济学基础》课程主要讲授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知识,课程学习应围绕经济学基本原理、经济学分析方法和经济理论实施等内容展开。

经济学本身具有复杂的理论体系,内容丰富,各环节的理论之间既略显松散又不乏逻辑上的严谨性,涉及到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即使是初级经济学教学也涉及到相当广泛的内容。同时,经济学中的基本经济思想和分析方法,如弹性分析、边际分析、最优化原则等,不但广泛应用在经济领域,还被许多学者应用在其他学科的研究中。再加上经济理论的不断发展,经济分析从理论研究转向实证研究,使得经济理论对现实经济的指导作用不断加强,对《经济学基础》课程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应用型本科的《经济学基础》课程教学应定位于:掌握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分析方法,并结合专业特点灵活运用所学的经济学基本理论和分析方法来分析一般的经济现象和问题,着重培养学生的经济思想和经济素质,为后续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应用型本科《经济学基础》课程教学改革探讨

根据多年的教学实践和总结,并根据学校发展应用型本科的发展定位,笔者尝试提出以下的一些建议。

(一)教学中要加强对学生经济思想和经济素质的培养

笔者在多年的教学实践中发现,很多学生在学完《经济学基础》课程后,只能记住一些经济学的概念和理论,但对其内在联系理解不深,也不能很好地应用到自己的学习生活当中。而很多毕业生更觉得经济学与自己的实际工作联系很少。这说明在《经济学基础》课程教学中没有很好地将经济理论与经济分析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的经济思想和经济素质。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在有限的《经济学基础》教学时间内,教师不应只重视基本经济理论的教学,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经济思想和经济素质,让学生在遇到经济问题时能自觉运用所学的经济学知识去思考和解决问题,这才能让学生终生受益。因此,在教学中,教师要帮助学生构建严密的经济理论体系,使学生理解各章节内容之间的关联和在整个经济理论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

(二)合理分配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比例

经济学本身是一门学以致用的学科,让学生能灵活运用所学的经济学知识和分析方法解决实际问题是最终的教学目标。对于应用型本科来说,《经济学基础》课程教学要从根本上重视实践教学。从目前来看,高校中《经济学基础》的教学普遍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情况。不可否认,作为一门社会科学,《经济学基础》课程教学本身偏重理论;同时由于经济学理论本身存在的矛盾和其他客观条件的限制,很难像自然学科在实验室中验证各种经济理论。但是,教师可以组织形式多样化的教学手段来进行《经济学基础》的实践教学,例如案例分析、课堂讨论、随堂实验、热点追踪等课堂教学手段,还可以布置学生课后查找资料、开展辩论会等方法,引导学生积极思考分析问题,学会寻找解决思路和策略。这样才能让学生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更好地帮助学生培养经济思想。因此,应用型本科在《经济学基础》课程教学时间中,要合理安排一定比例的实践教学时间。

(三)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

《经济学基础》课程教学的理论性、系统性比较强,这就要求教师需要灵活而合理地运用各种教学方法,积极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参与性,将传统的传授式教学转变为参与式教学,在传授知识的基础上培养学生的理解和思考能力、查阅与组织资料的能力和敢于发表自己看法的能力,培养学生的经济思想、创新精神和胆识。

1. 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高校教学中广泛运用的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从实例到理论,即引导学生从案例的分析解读中去寻找知识的形成规律,发现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并运用掌握的规律和概念去解决实际问题;另一种是从理论到实例,即讲解了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通过对案例的解读与分析去启发学生运用所学的知识,发散思维,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合理选取案例是案例教学法的关键,除了教材中的经典案例,还要根据学生实际生活、所学专业、社会热点问题,同时结合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点来选取容易吸引学生、引起学生共鸣的案例。同时,选择的案例既要有正例也要有反例,还要充分考虑学生所学专业的要求,使学生能更好地分析、归纳和总结。

2. 情景模拟实践教学法

情景模拟实践教学法是一种理论学习与实践紧密结合的教学方法。它是在课堂教学由教师构建模拟实践场景,让学生在一个仿真的模拟情景中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结合起来,进而高效率地培养学生的各种能力。《经济学基础》课程教学中,可以通过教师对教学实践内容的设计和模拟情景的构建,使学生高度参与教学整个过程,在引导学生主动运用所学知识和分析方法来分析问题,得出结论,不但可以有效提高学习效果,还可以增强了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互动与交流。

3. 多媒体教学

《经济学基础》课程的教学中有大量图表、图形,使用传统的黑板教学不但浪费时间,使得授课信息量小,而且单一的展示手段也不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引入案例教学法等其他先进的教学手段和方法。采用多媒体教学可以有效扩大课堂教学的信息容量,增强授课的直观性、形象性和生动性,同时可以与其他先进的教学方法很好地结合在一起运用,大大提高了教学效果。采用多媒体教学还方便教师及时更新授课内容,有利于教师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课程教学设计中去。

但是,从教学实践中看,单一的多媒体教学对教学效果的提升有限,这主要涉及到几个方面:(1)教师的多媒体课件的制作水平。文字表述与各种图形、图表的展示比例要合理,不能都是文字表述,把多媒体课件变成另外一种形式的黑板。(2)教师对课程内容的理解深度,对授课内容设计的合理性,多种教学方法的综合运用情况。这将直接影响到授课的逻辑性与学生学习的逻辑性。(3)必要的公式推导仍需要黑板板书的配合。因此,使用多媒体教学要合理设计授课内容,演示与讲授的比例要根据教学内容、学生的接受情况、课堂气氛等因素来进行动态调整。

(四)适当强化经济理论的数学推导论证

现代经济学的研究中经常需要通过建立数学模型来研究分析各种经济问题,《经济学基础》中的教学内容也有许多建立数学模型的内容。通过严谨的数学推导证明不仅可以提高经济理论的可信度,更重要的是可以有效培养学生科学严谨的思维和观念。只有掌握了有效的数学方法去分析问题,才能让学生更准确地理解经济理论。由于不同专业的学生的数学基础不一样,因此要依据学生的数学基础适度在教学过程中使用数学工具,同时也不可过分使用数学推导论证,从而影响教学效果。

(五)教学中要突出专业特色

《经济学基础》课程是许多经济与管理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因此在授课内容的设计与安排中必须要考虑到不同专业学习和发展的需要,针对不同专业的需要灵活调整其授课内容。同时,在案例的选择、情景模拟设计等方面也应尽可能选用相应专业领域特点的案例和情景设计。考虑到不同的学校中专业归属于不同的教学院系,应由学校建立良好的沟通平台和机制来实现相关专业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保证教学内容的前后连贯性与适用性。另外,针对不同层次和专业的学生,也应选择难易程度不同的教材。

[参考文献]

[1]金丽,张守风.参与式教学与创新能力培养探析——以“西方经济学”课程为例[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1,(1).

[2]关海玲,金波.对西方经济学教学改革的建议[J].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6,(18).

[3]王洪涛.西方经济学教学改革探讨[J].广西财经学院学报,2006,(19).

经济法基础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经济与金融专业;课程体系

中图分类号:G64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09-0160-03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市场改革的深入,经济与金融行业对高学历人才的需求增加。金融的发展离不开经济的增长,金融是经济学研究领域应用性强的分支,融合经济学与金融学的学科理论有助于培养高素质的金融人才。在行业人才需求和学科融合发展的背景下,经济与金融本科专业的增设显得尤为重要。2007年,教育部在清华大学试点开办经济与金融专业。至2015年,我国已有18所高等院校正式开设了经济与金融专业。经济与金融专业的建设还处在初步发展阶段,相关研究还很少。课程体系的建设是专业建设的基础,也是专业人才培养的核心。经济与金融专业课程体系的构建是经济与金融专业发展中首要解决的问题。

一、我国经济与金融专业发展历程

2006年,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获批试点招收经济与金融专业本科生,2007年正式_始招收第一批经济与金融专业学生,这标志着我国经济与金融专业建立并进入试点招生阶段。在建立之初,经济与金融专业的代码为020120S(S表示少数高校试点目录外专业),归属于经济学科(02)经济学类(0201)[1]。2011年,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与金融专业第一届学生毕业。据统计,2011年,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本科生就业率达到了100%[2]。清华大学经济与金融专业试点的成功,加之国内其他高校也在积极探索创新经济学与金融学本科教学,教育部开始在各高校逐步推开设置经济与金融本科专业。与此同时,教育部对经济与金融学专业在本科专业目录中的位置也进行了调整。在2012年的新目录中,经济与金融专业进行了细微的调整,虽然还是属于经济学科门类,所授予学位还是经济学学士,但是从经济学类调整到了金融学类。这一调整,表明经济与金融专业的学生培养应偏重于应用型更强的金融学。

目前,我国虽然已有高校12所高校开设经济与金融专业,各高校正处于经济与金融专业建设的起步阶段,尚未在课程体系设置、培养方案等方面形成共识。因此,有必要参考清华大学试点办学的经验和国外经济与金融专业在课程设置上的成果,结合我国高校的实际情况来构建经济与金融专业的课程体系。

二、清华大学经济与金融专业课程体系的设置

清华大学是我国第一所设置经济与金融专业的高校,2007―2011年间,教育部未批设经济与金融专业。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在我国经济与金融专业的设置与发展上处于先试先行的地位。因此,清华大学经济与金融专业的培养方案对探索我国经济与金融专业课程体系的建设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经济与金融专业招生是文理科兼招,学制四年,授予经济学学士。在培养目标上,清华大学经济与金融专业培养“系统掌握经济与金融学理论和方法,具有国际视野,了解中国国情,能够解决现代经济,特别是金融领域实际问题,有较高的中英文沟通能力,未来能够从事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教学与研究工作,金融机构、企业与政府部门的经济分析与管理工作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本科生培养方案中,采用“通识教育与个性发展”相结合的方式,学生在通识教育学习后,可以根据个人兴趣选择专业。在课程体系上,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本科培养方案课程分为三大课程模块人文社会科学基础课程、自然科学基础课程和专业相关课程。人文社会科学基础课程、自然科学基础课程为通识教育课程,大学第一、二学年,不分专业均需修读。第三学年,学生根据个人兴趣选择专业,进入专业课程学习阶段。经济与金融专业的专业课由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构成。专业基础课包括经济学原理(1)、经济学原理(2)、会计学原理、管理学原理、应用数理统计、金融学原理、信息管理导论;专业必修课一共8门,为中级微观经济学、政治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1)、公司财务、公共财政学、投资学和货币银行学。专业选修课需修够27学分,学生可以在经济统计学、国际经济学、经济思想史、博弈论、金融数据库、计量经济学(2)、发展经济学、经济控制论、中国宏观经济分析、经济学专题研究、经济学理论与实践、金融学专题研究等课程,或在经济学院其他专业、甚至其他学院的课程中选修。

2007级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与金融专业的本科培养总学分不低于170学分,其中春、秋季学期课程总学分不低于140学分,夏季学期实践环节15学分,综合论文训练15学分。在学分的分配上,人文社会科学基础课程40学分,自然科学基础课程31学分,专业相关课程6分,其中专业相关课程又可以分为专业基础课(1分),专业必修课(23学分),专业选修课(27学分)。从学分的配比上,可以看出清华大学的课程设置强调通识课程和专业课程的均衡,专业基础课、必须课和选修课的学分占比也相差不大,这体现了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对经济与金融专业学生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并重的培养原则。

总体而言,清华大学2007级经济与金融专业在课程体系设置上,体现出在宽广的知识面基础上鼓励学生个性发展的培养理念。在专业课程设置上,也充分体现了这一点,专业基础课和必修课中包括了经济学、金融学、管理学、会计学的核心课程,在选修课中,不仅开设了众多的经济管理类课程,学生还可以跨专业和跨学院选课。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在我国经济与金融专业的建设和课程体系开发上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也为其他高校进一步结合学校特色建设经济与金融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提供了借鉴样本。

三、国外高校经济与金融专业课程体系设置

(一)曼彻斯特大学(The University of Manchester)

曼彻斯特大学是英国会计与金融学研究和教学最好的大学之一。该校的社会科学学院和商学院联合开设经济与金融专业,学制为三年。课程教学采用讲座、教程和研讨会相结合的形式。课程的考核方式多样,包括考试、完成课题项目以及论文报告。第一年的课程是关于社会科学的通识性教育,同时开设会计和金融学的基础课程,为学生开展第二、三年的学习和研究做准备。通过第一年的学习,学生可以根据个人兴趣选择专业方向,金融经济或会计金融。第二年的课程主要是金融学与经济学的专业课程,难度和深度都有所增加。主要课程包括金融学基础、中级管理会计、金融市场与机构、管理信息系统概论等。第三年开设公共部门会计、审计、公司财务、信息系统案例研究等。从曼彻斯特大学经济与金融学的专业课程设置来看,在突出培养学生国际化的商业思维和视角下,该专业更偏向于金融学理论知识,尤其注重会计学相关理论与实务能力的培养。

(二)布里斯托大学(University of Bristol)

布里斯托大学的经济与金融学专业培养期为三年。该校经济与金融学专业的培养注重数理统计分析在经济和金融学中的运用。该专业要求学生在第一、二学年修读至少一门经济学课程,第三学年至少修两门经济学的课程。从该校经济与金融专业的课程设置来看,该校在以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等核心课程的基础上,特别注重培养学生运用数理统计分析方法来解决经济和金融实务中的问}。

(三)南安普顿大学(University of Southampton)

南安普顿大学经济与金融学专业注重培养学生综合掌握经济学的原理与分析方法,强调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在金融领域的运用。南安普顿大学的经济与金融学专业学制为三年。在第一、二学年开设课程,每学期四个课程模块,一年共八个模块。第一学年的课程均为必修专业课,包括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经济数学、经济统计分析、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第二学年的课程由必修课和选修课程构成。必修课程为微观应用经济学、投资组合理论与金融市场,选修课包括计量经济学概论、统计学理论等。第三年,学生自选课题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相当于两个课程模块。从该校的专业课程开设情况来看,在第一学年注重教授学生经济学基本原理和经济学分析手段的训练,第二学年则促使学生通过计量经济学的深入学习,掌握经济学和金融学的数学分析工具。在此基础上再开设投资组合与金融市场,从而培养学生运用经济学原理和分析工具来认识和解决金融学问题的能力。

(四)兰卡斯特大学(Lancaster University)

兰卡斯特大学开设有金融与经济专业(Finance and Economics),学制为三年。兰卡斯特大学该专业的学生可以从第二学年开始,转入会计与金融专业学习。课程教授采用讲座、团队合作、个别指导、讨论等多种方式。该校在专业课程开设上,第一年必修课包括会计和金融学概论、经济学原理、经济定量方法,注重为学生打下会计学、金融学、经济学的学科基础。第二年的课程以金融学和会计学的课程为核心,必修课包括金融学原理、高级金融学原理、财务报表分析与企业估值、管理经济学、商业和国际宏观经济学、经济数学、经济学概论,学生还需在会计审计信息系统、金融会计原理、商业决策管理会计三门选修课中选修一门。

第三年的必修专业课程包括企业融资、投资学、国际金融管理、计量金融学,这些课程是是对金融学理论和知识的进一步深化。学生还需在高级宏观经济学、高级微观经济学、宏观货币经济学、人力资源经济学、广告经济学、数理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工业组织学、发展经济学、国际经济学、国际商业学中选修4门。从课程设置可以看出,兰卡斯特大学对经济与金融专业人才的培养以金融学的课程为核心,经济学的课程作为铺垫或拓展,始终贯穿了经济数学和定量分析方法的训练。

国外开设经济与金融专业的曼彻斯特大学、布里斯托大学、南安普顿大学、兰卡斯特大学在专业课程设置上各有特色,但总体而言,又有共同之处。在这些学校的经济与金融专业的课程体系中,都是以金融类和会计类的课程作为核心,辅之以经济学的课程,用经济数学或计量经济学的课程将这些课程加以贯通。在培养学生掌握基本经济学原理的基础上,注重教授金融学理论,强调提高学生运用计量经济学的方法分析和解决金融问题的能力。

四、我国经济与金融专业课程体系的构建

当前我国高校的经济与金融专业还处于初步建设阶段,亟需建立经济与金融专业的课程体系。我国高等学校经济与金融专业培养的是具备广泛经济学知识和金融学理论,并能够熟练运用经济学和金融学方法来分析和解决现实经济和金融问题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从这一人才培养目标出发,参考清华大学和国外高校经济与金融专业课程体系设置经验,在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下,建议采用“经济为基,金融为核,计量为法”的基本思路来构建经济与金融专业的课程体系。

“经济为基”是指以经济学的核心课程作为专业基础,培养学生理解和掌握经济学的基本理论。经济与金融专业属于经济学科,是在经济学与金融学不断融合发展的背景下产生的。金融学是从经济学中分化出来的应用性学科,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也是金融学发展的源泉。因此,培养经济与金融专业的人才,首先应该使其具备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在课程体系构建中设立经济类课程作为专业基础课,具体设置课程上,可以在不同学期开设经济学的核心课程,如经济学原理、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等。

“金融为核”是指在专业课程的体系中以金融类的课程作为核心课程,旨在培养学生深入理解和掌握金融学的理论和方法,具备分析和解决现实金融问题的能力。经济与金融专业从开设之初归属于“经济学科(02)经济学类(0201)”到2012年调整到“经济学科(02)金融学类(0203)”的这一变化,也表明经济与金融专业应以金融学的课程为核心。因此,在课程体系构建中,根据教育部规定的金融学专业核心课程设置金融类课程作为专业核心课。

“计量为法”是通过开设计量经济类的课程,使学生能熟练运用数学工具来解决经济与金融问题。现代经济学和金融学的发展,越来越注重数学工具的运用。掌握了计量经济学的分析技能,才能更为科学的认识和分析经济与金融问题,在投资实践中发现规律,进行决策。同时,计量经济学也是将经济学与金融学理论融会贯通的重要途径。而计量经济学相关课程的学习,需要以高等数学为基础。因此,在课程设置时,要根据学生的数学水平开设相应的计量经济学课程,如经济数学、初级计量经济学、中级计量经济学等。

在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下,依据“经济为基,金融为核,计量为法”的基本思路,可以构建由公共基础课程模块、专业课程模块和专业方向课程模块三大课程模块组成的经济与金融专业的课程体系。公共基础课程模块是为通识教育服务,注重培养学生基本的人文社会和自然科学素质,包括政治理论课、数学、英语、体育等课程。专业课程模块是培养学生专业理论知识和能力的课程,由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专业技能课组成。专业基础课包括经济学类的基础课程,如经济学原理、微观经济学、宏^经济学、会计学等。专业核心课以金融类课程为主,如货币银行学、金融市场、国际金融、保险学等。专业技能课以经济计量类课程和金融实务训练为主,如计量经济学、经济数学、金融数学、商业银行实务、投资理财实务等。商业,专业方向课程是根据学生兴趣和结合社会需求,来细分的专业方向,如会计金融、金融经济、证券投资等,根据不同专业方向开设理论和实践课程,提升学生的职业竞争力,为学生就业做好准备。

参考文献:

[1]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

[2]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1届毕业生就业报告[D],2011.

[3]教育部.教高[2013]4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附件:2012年度经教育部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名单.2013.

[4]清华大学.清华大学2007级本科生培养方案.2007.

Study on Curriculum System of Economics and Finance Specialty in Chinese Universities

TAN Guang-wan,ZHUANG Ping,YU Tao

(College of Economics & Management,Dalian Ocean University,Dalian,Liaoning 116023,China)

经济法基础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 经济学基础 应用性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5)10-0022-02

经济学基础是职业院校财经类专业的基础课程,也是职业院校学生继续深造的必考科目。经济学基础课程理论抽象,研究内容丰富、研究方法及图表公式相对复杂,对于刚踏入大学校门的新生来说,有不小的难度。案例教学法将生动的经济现象与抽象的经济理论相结合,激发他们学习的兴趣,培养其独立思考、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锻炼经济学的思维方式,从而提高实际运用能力。

一、案例教学法在职业院校经济学基础的适用性

1.案例教学的特点

案例教学是利用典型事例进行教学,使学生通过对特殊的、典型的事例进行分析,进一步理解和掌握理论教学中的理念和原理,并在此基础上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教学方法(张元鹏、刘文忻,2005)。案例教学于1870 年由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克利斯托夫・郎戴尔在对教学方法进行大胆的根本性改革的基础上创立的,随后被哈佛大学商学院广泛采纳,并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吴靖,2009),案例教学法广泛应用于法学、医学、工商管理等领域,在经济学基础领域的应用有待于继续拓展。案例教学将学生置身于典型环境,运用理论知识进行分析,探寻解决方案,同时也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使得课程生动有趣。

2.经济学基础课程的特点

经济学基础是职业院校财经类专业基础课程,理论性较强,是经济发展规律的抽象概括,并且有大量的图形和数理分析以及经济学特有的专业术语,与在校学生的现实生活有一定距离,学生接受起来确实有不小的难度。将生动的经济学案例和枯燥的理论相结合,有助于帮助学生对经济学的理解和运用。

3.职业院校新生的特点

职业院校的新生刚跨进大学校门,经济活动参与度较低,对经济学相关理论理解存在困难,但职业院校的学生思维活跃,个性突出,接触新鲜事物的能力很强。案例教学法以生动案例为载体,可以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王鹏飞,2010),引导他们主动思考,积极参与讨论,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案例教学法在职业院校经济学基础教学中的应用

1.职业院校经济学基础案例教学的引入

在经济学基础的授课过程中,可以将经济学的概念与案例如历史故事结合,提高学生的理解能力。在经济学入门知识的教学中,选择战国时代吕不韦政治投资的故事,将其与经济学入门的知识巧妙结合,采取传统教学方法与现代信息化手段相结合的方式,不仅包括板书、互动提问、理论讲解,还包括视频、图片、微信等方法,激发学生的积极性。

2.案例教学的组织和实施――以经济学入门课堂为例

(1)案例教学基本情况分析

教学对象及分组:职业院校金融专业大一新生,将授课班级进行分组,每6人一组,共6组。

教学主要内容:经济学基本前提、基本假设、机会成本、资源配置等。

教学目标分析:了解教学内容,能够区分经济物品与自由取用物品,运用机会成本分析生活中选择的经济含义,运用资源配置解释现实中经济行为。

重点、难点:资源配置、理性人假设和机会成本。

(2)案例教学设计及教学过程

教学安排侧重于分组讨论、案例提炼、理论的提炼、巩固和提高,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案例教学引入:通过让学生辨认世界各国的货币符号,激发学生的兴趣;通过提问“如何才能赚钱,历史上谁经商成功,在政治方面也很有影响力”,自然引出吕不韦的案例。播放关于讲述吕不韦传奇一生的视频,介绍其人物生平、思想主张、历史评价等。教师对案例故事结合经济学入门知识进行详细描述:吕不韦在韩国经商赚钱后来到赵国,面对投资有三种选择,每种选择带来的回报和风险都不相同,在同其父亲的一段经典对话后,最终选择了第三种投资,后期进行了具体实施。

教师引导案例讨论:(1)案例的主人公?(2)案例的主题?(3)案例中谁贪婪?(4)案例中吕不韦的资金有多少?(5)案例中吕不韦对自己累资有几种选择?每种选择带来的利润是多少?风险大小如何?(6)案例中做出的何种选择?选择后如何利用手中的资金?问题涵盖了经济学入门的基础知识:欲望的无限性与资源的有限性;理性人,完全信息;资源配置,机会成本;风险收益。班级小组进行案例讨论,每组请代表回答,小组互评,然后教师点评,对案例中涉及的经济学入门基础知识进行提炼总结,达到教学的基本目标。

(3)案例教学内容巩固与提高。对案例及其涉及的理论进行回顾,对难点引入新的案例,如机会成本的概念引用了姚明选择体育的事例以及结合学生自身的内容,探讨其上大学的机会成本。从教学实践来看,案例教学达到了预期效果,学生能够较好地理解相关的经济学理论,并且能将理论与案例相结合。

三、案例教学法在职业院校经济学基础教学中思考

案例教学可以很好地将知识点揉进教学之中,使得抽象的理论形象化,有助于学生理解接受。经济学基础的理论比较晦涩难懂,通过具体、形象、生动案例的教学,能够取得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同时,案例教学能够很好地适合职业院校新生的特点,激发他们的兴趣和学习积极性,吸引他们参与课堂,提高其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未来的经济生活中能够学以致用,实现经济学是应用学科的教学目的。

案例教学对职业院校的经济学基础课程具有很好的教学效果,但同时案例教学对教师具有比较高的要求:需要对经济学及相关学科有透彻地把握,不仅要有深厚的理论功底,还需要了解国内外的前沿动态;能够在课程教学中驾驭案例及案例讨论;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在案例讨论的过程中,学生之间相互启发,教师更多地培养学生经济学的思维能力。案例教学在职业院校经济学基础中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培养了学生的经济学思维方式,提高了他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在职业院校经济学基础课程中可以得到更为广泛地应用。

参考文献:

[1] 张元鹏、刘文忻.我国理论经济学教学中的案例教学问题研究[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5(S1).

经济法基础论文范文第6篇

关键词 经济法理论基础 整体经济效益 制度创建

1对学界探索经济法理论基础的评判

学界对经济法理论基础的摸索是伴随经济法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而开展的。早些时候,我国经济法学界在调研经济法构成的本源时,多在经济法构成的经济基础上做文章,并提出“市场失灵说”,以为:在传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合约机制、竞争机制、价钱机制等市场机制成为社会经济运行的基石,资源配置借市场机制这只“无形的手”来完成。但是,它会呈现“失灵”状态,首要表此刻:自由竞争发展到必然水平就会构成把持,而把持则会抹杀竞争;宏观经济一旦呈现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明显不平衡,就可能致使经济危机。如许,就需要借“国家之手”加以管控。而是以呈现的法律空缺又必要一种新的法律形式来弥补,这类新的法律形式便是经济法。这一“市场失灵说”,曾被经济法学界有意无意地看成经济法理论基础。后来,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市场失灵”仅仅是经济法的经济基础,经济法还应当有社会基础、政治基础等。近期,有的学者更直接表述:“无论作为法律部门,抑或法学学科,经济法的形成和发展,其基础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察:一为现实基础,即客观基础;二为理论基础,即主观基础。作为直接反应经济生活的一种上层建筑形态,经济法具备普遍而坚固的实际基础――经济基础、政治基础和社会基础,对此已越发构成共鸣”。这里已明显将经济基础、政治基础和社会基础作为客观基础而与理论基础区别开来。

诚然,这类将客观基础与理论基础区分开来是准确的,可是,还不可以作为经济法的理论基础。首先,经济基础、政治基础和社会基础等客观基础是不适合作为法的理论基础的。因为,任何部门法的理论基础都应当是法律意义上的理论,即对应其自身特有的法权,只有这样,部门法所规定的主体及其职权和权利义务才能够得以最终归属,部门法以主体及其职权和权利义务为内容的体系受到这种“归属”的支撑才能够形成,由此部门法的理论基础才能够成立;其次,客观基础尤其是经济基础,可以并且可以作为全部社会科学学科的基础(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足以证实这一点),因而无法尤其针对部门法来做基础;另外,顾名思义,经济基础、政治基础和社会基础也只能是部门法的客观基础,它反映的是部门法形成和发展时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客观背景,还不是理论,因而与理论基础的涵义大相径庭。由此我们可以推论,作为经济法的客观基础――经济基础、政治基础和社会基础,不是理论基础。作为理论基础,一是要构成理论;二是这一理论应当是法律意义上的理论,即以经济法主体的职权和权利义务为内在要素,使经济法所规定的主体及其职权和权利义务能够得以最终归属,其内容的体系受到这种“归属”的支撑得以形成;三是可以尤其针对经济法来做基础,即可以将经济法与民商法、行政法和社会法等区分开来。

2构建区域经济法制度框架的设想

法的系统是与法造成的基础和法的主要任务相适应的。打造地区经济法的规定框架,必需与地区经济法的客观基础、理论依据、政策目的和主耍使命相一致,必需反应经济法和地区经济关系的特征,必需以地区经济法的调控工具为规模来肯定。地区经济法是调控地区调控经济关系和地区市场规制经济关系的法律规章体系,本质上属于经济法的范围。经济法系统一样平常由“一体两翼”三大块组成,即由经济法主体、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三部门组成。

经济法主体的市场行动和市场监管行动都必须遵照国家市场规制法的束缚。与此同时,作为市场规制法的尤其法律规定,地区市场规制法规定的主要内容还应包含:(1)市场培育法律制度借市场培养法律制度规划来建立地区一体化市场,这是实现地区协调发展的基础性前提。(2)为缓解区域内各政府间存在的为实行市场规制法而呈现的立法、法律与司法上的相互牵制,理应成立区域内的市场规制法调和规定。(3)域内政府经济协作条约规定。这是经济法中经济合同规定在地区经济法中的详细落实。(4)域内技术交流与互助规定。(5)域内地皮、资本、能源互助开发利用规定。(6) 一流设备、运输通道基础设施等互助开发利用规定。区域生态环境共建与保护制度。要实现地区协调发展,走可持续的生态经济发展之路是必然选择。这就起首必要按照地区发展特征、资本状态借立异立法的规定平台建立,打造出一个适合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优良法律情况。现在,良多经济地区连续颁布实施了一系列律例、规定,在地区法律规定安本领迈出了坚固的一步,这些立法收获为地区经济协调发展打下了优良的规定平台。

3结论

本文得出的开端结论是:中国地区经济法造成、存在和发展具备客观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它对保障和增进各经济地区的均衡、协调发展,安妥加速西部大开发,更好更快增加我国综合国力,具备重要意义。打造地区经济法必须坚持中国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和党和国家的政策导向,应从地区经济法的主体规定、地区市场规制法规定、地区调控法规定、地区经济法的责任规定等多方面打造地区经济法的规定框架。调研打造地区经济法的框架系统,增进地区协调发展的法制建设是一个综合性的庞大系统工程,现在这类调研起步没多久。地区经济法作为经济法调研的新领域、新课题,理应像昔时调研涉外经济法和特区经济法同样,加强调研,使之成为中国经济法学调研的又一特性。

参考文献

[1] 孙国华,朱景文主编:《法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64 页.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第15条第2款.

经济法基础论文范文第7篇

论文摘要:科学的审计理论对审计实践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审计理论的发展也应该建立在一定的基础之上,应该与其他学科一起蓬勃发展,该文分析了审计理论基础的界定和应该具备的条件,提出了审计理论的建立和发展所依据的理论基础。

理论知识是一种社会战略资源,科学研究在世界各国已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审计学大约产生于1930年前后,经过多年来的发展,审计理论日益完善,科学的审计理论对审计实践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然而科学的审计理论不是空中楼阁,它应该建立在一定的基础之上,审计理论基础是审计学科理论大厦的根基,只有建立在科学基础之上的理论才能蓬勃发展。本文对审计的理论基础问题做一初步探讨。

1.审计理论基础的界定

研究审计理论基础,必须弄清楚审计与其理论基础存在什么样的关系,以及审计理论基础和审计基础理论的区别。所谓基础是指事物发展的根本和起点,形象讲就是事物从哪里开始产生与成长,“基础”中蕴涵着事物最初萌芽与发展所需的相关因素,是事物发展的“源头”。那么审计理论基础运用基础的语言学定义,可以理解为:审计的理论基础应该是其产生与成长的源头,审计学只是科学这个体系中的一个分支,那么它的理论基础是位于科学母体中的生长点,即与其他科学共同的关节点处。

2.审计理论基础所应该具备的条件

并不是所有与审计学有联系的学科都可以成为审计学的理论基础,它应该具备一定的条件:1)作为审计学理论基础的理论必须能够体现审计的本质和特征。基础是理论产生与成长的源头,作为审计学的理论基础必须能够体现审计的本质和特征。2)从审计学包括其理论基础的意义上看,理论基础应当构成整个审计体系的自然的逻辑起点,是审计学与其他学科相互渗透的交叉点,只有这样,才能把审计和其他学科紧密联系,构成整个的科学体系,孤立的理论是不能成为审计的理论基础的。3)作为审计理论基础的理论必须要早于审计理论体系产生的时间。审计学大约产生于1930年左右,所以,作为基础的理论必须早于1930年,这样才能符合时间序列顺序,这样才能对审计的发展具有极大的指导作用,促成审计理论的形成和发展。

3.审计理论基础的内容

3.1哲学基础

哲学是科学的科学,是对从实验科学、合理学问、普遍经验或其他事物中获得的所有知识的批判吸收、系统化和组织化,它构成某一学问的基础原则体系和实务规范体系,因而哲学可作为所有学科理论的基础,将哲学的方法、观念运用于审计理论,就是审计理论的哲学基础。

审计本质是决定审计区别于其他客观事物的根本属性,审计作为应社会需求出现的一种经济管理活动,它最基本的职能就是监督。因此,从审计职能抽象出来的审计本质蕴涵了深刻的监督思想,监督思想最深的根源来自于哲学中关于人性的认识。“性本恶”论认为由于人的内在动力不足以使其自觉地履行义务、遵守规则,因此主张通过法制等外力来约束人的行为,而监督恰是一种有效的对人进行约束和管制的手段。西方的监控制度正是基于对人性恶的认识,才得到了今天的发展。此外,哲学作为反映事物普遍发展规律的科学,其对各学科都具有普遍的理论指导意义,也为审计理论提供了辨证的、唯物的思维方法。

3.2法学基础

法是阶级社会中维护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工具,法国著名法学家孟德斯鸠在他的代表作《论法的精神》中,提出法是由事物性质所产生的必然关系,因而一切事物都和法有一定的关系。法对审计理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审计范围和审计责任等基础理论的构建上,审计过程本身就是执法过程,在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中,审计表现为间接控制,以对经济活动的监视为宏观经济协调输送信息;以对经济活动的监督实现宏观控制。审计的范围和审计人员的责任通过法庭对一系列划时代事件的判决而得到了明确。法学作为审计理论基础的内涵,为建立协调审计主体、委托人与被审计单位三者关系的审计理论提供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3.3经济学基础

西方经济学中的精髓也可以为我所用,以丰富和完善我们的审计理论,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尤其是劳动价值学说,是我们认识经济活动的过程和本质、定量和定性分析有关概念和范畴、总结有关经济规律的重要依据,它应该是审计理论基础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经济学中的“理性人”假设,委托人和人都是最大效用的追求者,而各自利益目标的不一致,导致了行为上的偏差。委托人为了使人朝着自身利益的方向努力需付出成本,监督则是能够降低成本、维系关系的有效手段。此外,监督也体现了审计最根本的思想,成为审计最基本的职能。另外,产权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等,都极大丰富了审计理论基础的内容,为审计理论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3.4管理科学理论基础

管理科学理论成为审计理论基础的组成部分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制度基础审计是以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而内部控制制度是控制论在经济管理中的具体运用,是企业管理现代化的产物;其次,管理审计近几十年来的悄然兴起,说明了企业管理活动的日益重要,管理审计迫切需要现代管理理论的指导以客观地评价企业的经营管理,为企业改进经营管理提出富于建设性的意见;管理科学理论中分权管理的思想为国家审计实行分级管理、审计机关独立设置、建立机构内部的责任制、进行部门间和上下级之间的沟通协调以及职能约束提供了可靠的理论依据。

3.5数学理论基础

数学中的概率论和数理统计都是先于审计理论而单独存在的两种理论,具体而言,概率论为抽样审计的建立提供了理论依据,数理统计为它提供科学化和具体化的方法论基础。审计中的统计抽样是依据数理统计原理从被审单位资料中抽出一部分进行审查,以推断全部被审资料的审计结论的方法。概率论中的大数定律也为审计工作提供了一种方法,审计工作所面对的是繁杂的会计记录和其他资料,从表面上看是杂乱无章的,所以我们可以视其为大量的相互独立的随机因素,利用大数定律,我们可以抽取样本资料进行审计,对其特征进行归纳和总结,归纳总结得出的结果会使这些个别资料的影响相互抵消,能够显现出被审对象的总体特征。所以概率论也是审计理论发展的基础之一。

3.6伦理学基础

经济法基础论文范文第8篇

关键词经济法;宪法;协调发展

经济法学与其他诸如宪法以及民商法学间存在着密切的关联性,尤其是在经济法与宪法间,二者能否实现协调发展,直接关系到了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因此,针对经济法与宪法间的关系进行研究,现实意义凸显。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对于任何一个国家而言,要想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国力,就需要确保实现经济的稳健繁荣发展,在此过程中,对于我国而言,需要以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范发展为基础,而经济法则就成为了规范经济发展行为的准绳,并要求经济法不违背宪法,实现二者的协调发展。

一、实现经济法与宪法协调发展的意义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因经济法与宪法立法难以追随上经济发展速度,致使一系列缺陷随之凸显,加上二者间存在着一些矛盾点,进而使得经济发展行为在法律上有漏洞可钻,很多企业以此来寻找提升自身利润点的“捷径”,而却因法律的缺陷而无法对此作出有效的惩处,进而使得市场经济发展秩序问题随之凸显。因此,这就意味着在实际立法的过程中,需要在跟随上时代步伐的基础上,促使经济法与宪法实现协调发展,进而才能够通过法律的有效配合来实现对经济发展行为的有效规范。基于社会主义体制下,我国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宪法作为我国的立法之本,具有着最大的法律效应与地位,但是,为了促使国家经济的发展,满足经济发展之需,在经济法上逐渐呈现出了与宪法相矛盾的地方,而这一矛盾的存在则在经济发展速度放缓下逐渐呈现。为了实现对这一问题的有效解决,就需要明确经济发展的特点与立法之缘由,并为实现经济法与宪法的协调发探索新出路,以此来确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规范且可持续发展。

二、经济发展与宪法的发展关系分析

(一)二者都呈现出了经济性特点

在传统研究领域中,针对宪法与经济发展关系进行研究时,主要是以法的效力位阶位出发点,并展现出了一定的合理性,而随之该领域研究的发展,经济性关系的提出为相关研究开辟了新方向。从目前现有研究成果看,在实际针对经济性关系进行研究时,集中于对宪法的经济性研究与对经济性的宪法规范研究,进而促使经济法与宪法具备了融合发展的基础。但从本质上看,现有研究并没有针对经济法与宪法关系的实质进行全面且深入揭示,从二者所具备的经济性这一共性关系出发,经济法立法的根本在于实现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效规范,因此,呈现出了明显的经济性特点,而针对宪法是否存在经济性,当前学术研究领域中存在着争议声。在实际研究中,美国学者从经济学角度出发,针对宪法给经济所带来的影响进行研究;而德国相关研究领域中的学者,则是从法学角度出发,针对国家对经济的干预进行研究;我国相关研究领域中的学者,则更加关注宪法的政治性,同时也强调了宪法的规范性。而从法律本身角度出发,其所反映的是一种社会需求,社会的经济性使得法律自然而然具备了经济性特点,进而也就促使宪法与经济法具备了经济性这一共性特征。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在:第一,从立法目的角度出发,都是为了实现对社会中所存在的分歧矛盾等问题进行解决,以法律的强制性为制裁手段,进而实现对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矛盾与问题进行解决,促使经济实现稳健且高效发展;第二,不论是宪法,还是经济法,都需要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为基础,同时,基于宏观调控的影响,从宪法角度下,以分权的方式来明确各自的权力,在此过程中,宪法则是经济法形成的基础;第三,不论是实施宏观调控手段,还是实施经济规制,都需要以具备国家意志的法律进行强制实施,进而也就促使经济手段上升为法律手段,而相应法律手段的实施,则是以提升经济效益、确保经济实现稳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

(二)经济法的宪法基础

其实质是指在宪法是经济法得以立足之根本,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也是我国其他法律立法之基础,具备着最高的法律地位,对于包括经济法在内的其他立法而言,都需要以宪法为基础,将宪法作为立法的准绳,并且相应的法律规范不得与宪法规范相违背。在我国宪法中,存在着很多针对经济法立法进行规定的条款,这就成为了经济法立法的原则与指导,而在经济法中在,则是以具体化的法律条款来以线宪法的精神,并为贯彻落实提供基础。国家经济的发展一直都是国家发展的重点与核心,而对于经济法的重视,除了是因经济法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存在着重要影响外,还因其也是国家权威性的具体体现。在经济的运行中,当经济法难以得到真正的运用,则就意味着我国宪法的权威性受到了挑战,且自身的作用难以得到体现,因此,宪法是经济法的立法基础,经济法立法要以宪法精神为准绳,进行在充分发挥出经济法作用的同时,为确保我国法律体系具备完善性并充分发挥出法律的价值奠定基础。

(三)经济法推动宪法发展

经济法的制定主要适用于市场经济运行,在此过程中,体现出了经济法的实践性,并且在实践中进行运用,是对宪法内涵的深化与对宪法精神的充分体现。基于此,这就意味着经济法在实践中不断实现了自身的发展,而这就促使宪法也随之实现了发展。比如:在经济法中,涉及到了诸多关于体制的问题,而其与宪法中所涉及到的体制问题则呈现出了密切的关联性,在实际针对这些问题进行解决的过程中,难以避免的会给宪法带来一定的影响。我国经济法从立法到不断完善的过程,是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并发展的过程逐渐形成的体系,在此过程中,政府微观管理经济的行为,使得经济发展受阻,一系列弊端随之凸显,而政府放权后转变为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经济手段的运用实现了对市场的有效调解,而这就为促进经济法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在此过程中,基于经济法下,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以及政府宏观调控手段的实施,都促使宪法中关于经济发展的法律条文,需要作出与之相应的修改,进而为促进宪法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呈现出了对宪法发展的推动作用。

三、促进经济发展与宪法实现协调发展的对策

(一)经济法与宪法的协调

针对经济法与宪法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后,能够得出二者具有着经济性这一共性特征,这就促使经济法与宪法在内容上达成了一致,为实现二者的协调发展提供了基础性前提。基于宪法下,关于经济性的相关法律条文实现了不断的扩展,以使用市场经济的实际发展,进而促使宪法的经济性特点越加明显,而要想促使相应的法律条文能够得到贯彻落实,则就需要进一步促进经济法的发展步伐,这就基于经济法是体现宪法经济性条文的具体实践者。而二者间还呈现出了法律所应具备的规范性这一共性特征,进而也为二者实现协调发展奠定了基础,宪法本文的地位使得其成为了制定经济法的准绳,经济法的制定必须充分体现宪法的精神,不能够与宪法相违背,并且要以宪法为立法基础,促使经济法与宪法间呈现出了一致性,进而才能修促使法律效应得到充分发挥。也正是基于二者所具备的经济性与规范性特征下,使得在经济法发展的过程中,不论是在法律的制定上还是修改上,都需要以宪法为基础,在经济法的修改上,也需要结合时代背景下经济的实际发展之需,落实适当的修改与调整,以此来促使二者能够实现协调发展。

(二)司法与非司法判断

基于实现经济法与宪法协调发展的作用下,为了实现这一协调发展之目标,就要求针对二者所存在的不协调之处,进行明确的判断,进而才能够为落实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奠定基础。而在实际践行中,进行判断的方法为司法与非司法判断两种方式。从司法判断角度出发,执行者是法院,在实际开展这一审查工作的过程中,只有法院给出的审查判断结果,才具备法律效力。但是,不可忽略的问题是,这一法律效力具有单项性特点,在某一经济发展时期下,相应经济性立法中,存在着会因与宪法相违背,而被宣告无效,尤其是在一些具有着完善违宪审查制度的国家中,因审查后发现与宪法相违背而被宣告无效的案例很多。以美国为例,在1895年,美国宣布《所得税法》与宪法相违背,进而被宣告无效,而时间一直推迟到了1913年,美国才再次恢复所得税征收。而随着法院职能的不断优化与完善,在认识上发生了深刻的改变,进而促使但现行宪法解释随之发生变化,依旧以美国这一事件为例,在认定该经济法与宪法相违背后,《所得税》法在经济中失去了法律效力,但是随着时间的发展,目前则不认为该经济法与宪法相违背,甚至存在着一些国家,在宪法中直接对所得税制度进行了具体规定。如上的判断,都充分体现出了司法判断对经济法与宪法的协调作用,为促使二者实现协调发展提供了出路。而基于非司法判断下,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不断发展,法律意识的增强促使对法律的合法性与合宪性的重视程度提升,在此背景下,为促使二者实现协调发展奠定了基础。经济法与宪法的一致性,则是基于经济宪法之要求下,实现对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保护,而要想实现这一目标,就需要依法实现对国家权力的限制,针对阻碍经济发展的行为,要逐一攻破,为实现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奠定基础,并以市场这一非司法判断主体作用的发挥,为促使宪法与经济法实现协调发展奠定基础。

四、总结

综上,实现经济法与宪法的协调发展是促使社会主义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与重要保障,在明确经济法与宪法间关系的基础上,为促使二者实现协调发展,则需要从经济法与宪法协调性、司法与非司法判断这两个方面着手,落实有针对性的协调发展措施。

参考文献:

[1]张守文.宪法与经济法关系的“经济性”分析.法学论坛.2013(3).

[2]吴越.经济法思维的宪法指向——兼论经济法学的历史命运.法学论坛.2013(3).

[3]张守文.论经济法与宪法的协调发展.现代法学.2013(4).

[4]王菁.研究促进经济法与宪法相协调发展的策略.经贸实践.2015(10).

[5]于杨.试析经济法与其他法律的协调发展.行政与法.2014(12).

[6]何萌.论经济法与宪法的协调发展.民营科技.2014(12).

[7]徐建智.浅论经济法和宪法的协调发展.现代交际.2014(4).

经济法基础论文范文第9篇

关键词:复杂适应性系统;基于智能体建模;经济仿真;Swarm

中图分类号:TP39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0-0-03

一、引言

自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博弈论学科基础和理论体系建立伊始,博弈论就被广泛应用于社会、经济领域,并逐渐成为研究社会、经济主体行为与利益关系的有力工具。在博弈理论发展的同时,另一项加速人类历史发展进程的技术诞生了,那就是计算机科学。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快速发展,计算机的体积越来越小,运算速度越来越快,功能越来越强,在计算机环境模拟经济系统运行的可能性大大增加。约翰·霍兰于1994年提出了著名的复杂适应性系统理论(Complex Adaptive System,简称CAS),为人们研究经济系统提供了一种重要的思路与方法,该理论同时成为目前经济系统仿真研究的理论基础。在具备了理论基础与技术基础之后,计算机环境下的虚拟经济系统仿真方法成为一种全新的研究手段。以霍兰提出的CAS理论为基础的,基于智能体建模的系统仿真方法成为博弈论研究的有力扩展,用以验证博弈理论的正确性,研究经济系统的演化过程,并推演新的结论。现在,经济仿真方法作为实验经济学的一种研究手段,广泛应用于经济、金融各领域的研究,对于经济系统演化、经济主体特征和政策模拟等领域的研究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国外经济仿真研究综述

基于智能体建模的经济仿真方法是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较为前沿的经济理论研究手段。由于国外计算机技术、系统科学等基础理论发展较为成熟,因此对于经济仿真的应用研究成果非常丰富。

美国的ASPEN模型可以说是经济仿真方法应用最早、成就最大的经济系统仿真模型。ASPEN模型是美国Sandia国家实验室开发的基于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仿真模型,主体自学习与自适应特性的引入使得该模型对经济系统的模拟更加接近于真实情况。ASPEN模型作为一个政策模拟平台,对美国的财政、金融领域政策的制定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Strader、Lin和Shaw(1998)①对分散式装配供应链的订单执行情况进行了仿真研究,对经济仿真方法在供应链管理领域的应用进行了尝试。Bruun和Luna(1999)②利用开放性的Swarm仿真平台建立了一个用以模拟宏观经济系统运行的仿真模型,并通过该模型对经济的内生增长理论进行了仿真研究。Sapienza(2000)③建立了人工劳动力市场,模拟了不同类型的劳动力在市场中的流动,将经济仿真方法引入到了人力资源研究领域。Corazza(2000)④利用随机非线性动力学系统研究了垄断市场中供给方造假问题,对特定市场结构中的经济主体行为特征进行了研究。Tout和Stender(2001)⑤建立了一个具有适应性的经济仿真模型,研究指出了霍兰提出的遗传算法仿真模型的某些限制,及该模型与博弈论、控制论和进化论之间关系的缺陷,探讨了仿真模型在不同研究领域的适用性问题。Luna和Perrone(2001)⑥在综合了一系列学者在Swarm仿真平台的研究成果基础上,系统地阐述了基于智能体的经济金融仿真模型在Swarm仿真平台上的应用,为Swarm仿真平台的推广和发展奠定了基础。Francesco Luna 和Benedikt Stefannson(2001)⑦编著了一部系统全面的在Swarm仿真平台上进行经济仿真研究的专著,该著作系统论述了基于智能体建模和面向对象设计在经济仿真中的运用,同时也较为详尽地在技术层面上探讨了Swarm仿真平台的应用,并综合了各个领域的Swarm仿真研究成果,成为日后经济仿真研究的重要参考。LeBaron(2002)⑧建立了人工股票市场,将基于智能体的建模运用到了股票市场投资者行为的研究领域,使经济仿真方法的应用逐渐从宏观系统演化层面深入到微观经济主体行为研究层面。Foster(2005)⑨对经济系统的复杂性进行了深层次的探讨,研究指出,对于经济现象的研究不能过于简单,要从系统的整体性和复杂性深入分析经济现象的实质和内在联系。Jeffrey(2006)⑩指出目前的经济仿真研究中的经济变量大都具有排外性,如果要引入某些非经济类变量,通常要以效用函数的方式,基于此种情形,Jeffrey建立了一个用以引入非经济类变量的模型框架,扩展了经济仿真模型中对于非经济类要素变量的应用范围。

三、国内经济仿真研究综述

经济法基础论文范文第10篇

关键词:图示法 经济学 教学应用

《经济学基础》是高职院校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一门公共基础理论课。他是在西方经济学基础上改编专门为高职高专经济管理类学生所用,西方经济学理论抽象、深奥、逻辑性强、难以理解,学生反映比较难以掌握的一门课程。现有教材对西方经济学理论描述与讲解多以代数方法、经济学逻辑推导方法等为主,辅助以图形予以说明,这加大了高职学生的理解难度。通过图示法教学,将深奥难懂的经济理论直观、准确、生动地解释,再现抽象理论知识的直接表白,有助于学生理解和记忆,便于熟悉和掌握。

1 图示教学法的定义、特点、优点及运作机理

1.1 图示教学法的定义。图示教学法,也叫“图文示意”教学法。即通过简要的符号,浓缩的文字,线条(箭头)等构成特有的图文式样,形成板书、电脑课件等有效施教的教学方法。

1.2 图示教学法的特点:图示法是书面语表达思想的辅助方式和手段。当用书面语表达思想时,用传统文字书写,再配以浓缩的文字、符号、线条、表格等组成的“图示”,在教学中应用图示法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图示法更注重与人脑的交融,与人脑的思维“挂钩”,易于引起学生的注意,便于知识点间的比较,有的图示体现了思维的过程。图示教学法“越过”直线型“文字”语言思维的“障碍”,直接与人脑深层思维“挂钩”,免去语言、文字在头脑中的“翻译”、转化程序,便于学生理解、记忆,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3 图示教学法的优点。图示教学法的优点很多,有利于知识系统化,有利于形象记忆,有利于强化知识的信息,有利于知识的联想,有利于信息的传递等优点。在教育教学中,通过图示教学法,渗透辩证唯物主义思想及美育,是内在美与外在美的统一,有利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1.4 运作机理。图示教学法是直观性原则的创新,是在国外(前苏联)“纲要信号”图表数学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代教学理论与实践,以及将数学学科特点,学生思维发展规律等有机结合,逐步形成的一种教学大胆实践,图示教学法是更注重逻辑思维能力培养的教学方法。

2 《经济学基础》教学采用图示教学法的必要性

2.1 经济学基础自身学科特征所致。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其具有自身的完整理论体系,是用来说明社会经济现象的几个主要经济变量之间因果关系的逻辑体系,包括:①微观部分以价格理论为核心,包括均衡价格理论、消费者行为理论、微观经济政策等;②宏观部分则以凯恩斯宏观经济理论为核心,包括国民收入决定理论、失业与通货膨胀理论\宏观经济政策等。

2.2 社会对应用技术型人才的需要。为突出高职高专以就业为导向,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对经济管理类课程体系进行了调整与整合,《西方经济学》整合为《经济学基础》,由于高职高专经济管理类开设《西方经济学》课程之前,没有任何经济类先行课程(不同于本科学生在学习西方经济学之前已开设了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等前期辅助课程),学生学习这些复杂难懂的理论有一定困难。

2.3 当前高职学生特点。一是学生学习基础薄弱。高职学生的数学基础相对薄弱,这一明显的知识特点,导致学生普遍对定性分析感兴趣,对定量分析不愿深入。而对理论化的,特别是需要进行计算的内容不习惯。二是学生水平参差不齐。同一专业中既有普通高中毕业的学生,又有成人教育的学生,文科理科在同一班,学生入学分数差距较大,导致学生学习基础不一样,导致授课效果不好。三是学生自学能力差,学习积极性不高。由于经济理论知识较多,学生在课前和课后不能自学,对经济学缺乏兴趣。

3 完全竞争厂商的短期均衡图示教学法的演示过程

3.1 单个完全竞争厂商的短期均衡图。在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的短期生产中,不仅产品市场的价格是既定的,而且生产中的不变要素投入量是无法改变的,即厂商只能用既定的生产规模进行生产,所以,厂商只有通过对产量的调整来实现MR=MC(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利润最大化原则。厂商短期均衡时的盈亏状况可以用图1.1来说明。我们用三条成本曲线SMC,SAC,和SAVC共同代表厂商的既定的短期生产规模;厂商所面临的五条需求曲线d1、d2、d3、d4和d5,分别代表在五个不同市场价格水平下的厂商的收益状况。对于一个厂商的一个既定的生产规模来说,不同的市场价格水平将直接影响厂商的短期均衡的盈亏状况。

3.2 完全竞争厂商的短期均衡盈亏状况的五种情况图示比较分析(见下图)。第一种情况:图(a)表示平均收益大于短期平均成本,即AR>SAC,图中阴影部分代表厂商获取超额利润。第二种情况:图(b)表示平均收益等于短期平均成本,即AR=SAC,厂商获得正常利润。第三种情况:图(c)平均收益大于平均变动成本且小于短期平均成本,即AVC

3.3 图示教学法的思想方法。图示教学法在经济学理论讲授中的应用是把经济学理论知识和图形、图像、表格等有机融合为一体。它是通过更直观的图形演示过程对经济学理论形成规律的理性认识,是更高层次上对经济学理论知识的解释和概括。利用转化思想把复杂、抽象、已知和未知通过数量和图形转化为平面问题,从而使问题简单化、直观化,便于学生掌握理解,有助于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

3.4 图示教学法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的问题。在教学过程中,如果学生只是单纯记住图示,而把具体的、丰富的经济学知识抛掷在一旁,就会大大降低教学质量;如果教师把时间过多的用在描绘图例上,缩短实际讲授新知识的时间,教学则显得空洞干瘪、枯燥无味。所以不是堂堂课都可以使用图示法教学,要根据教材特点、学生特点,灵活运用各种教学手段,以便能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4 展望

图示教学法是一种全新的教学尝试,它的发展空间很大,可以说是直观性教学的创新,在倡导素质教育以及实施新课程标准的今天,图示教学法将在不断探索、实践中,更进一步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图示教学法及图示八法.百度文库[引用日期2014-4-4].

[2]图示教学法初探.知网空间[引用日期2014-4-4].

[3]陈苡.从高职学生特点谈《西方经济学》的教学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