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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脱贫攻坚工作总结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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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工作存在问题的表态发言

各位领导:

我代表XX县委就扶贫开发问题做深刻检讨:

一、正视问题,全面整改

在2016年省扶贫开发成效考核中,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指出了XX县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存在三个突出问题。一是关于违规违纪案件高发频发问题。2016年,我县纪委查处惠农补贴、泥草房改造、扶贫救济领域积案件,其中2012年之前件、2014年件、2015年件(2016、2017年没有新发生案件),虽然违纪违规案件明显减少,但这也说明了我县在扶贫领域惠农惠民资金监管使用方面仍然存在监督检查不严、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二是关于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成效差问题。在资金管理使用上,由于产业项目实施主体相关手续进展较慢,危房改造审计验收较晚等原因,资金拨付及项目完工率没有达到国家要求。2016年的个扶贫开发项目资金已于今年月末全部拨付到位,并将于月末全部完工。三是关于滞留套取扶贫资金问题。我县2014-2015年滞留和套取两项资金万元,其中,滞留资金万元已于2016年月被省里收回,套取资金万元已于2016年月被纪检监察部门没收,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严肃处理。

二、端正态度,深刻反思

我县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出现以上问题,影响了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整体推进,损害了市委、市政府形象,造成了严重的影响。这些问题的发生不在外因在内因,不在客观在主观,我作为XX县委主要负责人,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此,我再次向市委、市政府深刻检讨。认真分析,深刻反省,感到问题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重视不够。没有把脱贫攻坚当成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放在与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这个主要原因在于我重视程度不够,把主要精力放在谋划产业发展和推动经济建设上,而没有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脱贫攻坚工作当中。二是工作不细。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包括我在内,对相关扶贫政策和标准研究的不透,掌握的不细、把握的不准,在抓扶贫产业项目上力度比较大,忽视了监督管理,导致在工作中出现了问题。三是问责不力。压力传导有层层衰减现象,而且在某些方面这种现象还比较严重。虽然我县2016年末下发了《XX县扶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加大宣传和曝光力度,但是,在相关问题督查和追责问责上力度还不够大,没有形成有效的震慑。

三、强化保障,堵住漏洞

下一步,县委、县政府将持续加大整改力度,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监督检查,从根本上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召开会议部署,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必议议题,从精力上、调度上,协调上、工作摆布上放在第一位,做到专题研究、专题部署。二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党政同责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压实部门责任,逐级传导压力,通过抓正反典型剖析原因,发现个性和共性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以点带面推动工作。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成立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工作小组,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纪检、审计、财政、发改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进一步细化现有制度及监督考核办法,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四是严肃追责问责,我们将持续加大对扶贫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管力度,通过专项巡察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严厉查处相关案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和零容忍态度,坚决杜绝扶贫领域各类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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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交通扶贫上半年工作总结

半年来,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及上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清零行动”要求,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发挥交通扶贫在脱贫攻坚中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现将2020年交通扶贫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0年目标任务推进情况

半年以来,坚持以项目为引领,全力以赴争项目、争资金、抓建设、抓管理,加强与省、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衔接,提前启动规划、设计、招标等工作,确保全部项目如期顺利推进。(一)目标任务。聚焦年度脱贫目标,突出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目标以及全域旅游建设,强化措施和要素保障,继续加快通村硬化路、县乡道改善提升工程、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等项目实施,计划完成联网公路20公里8000万元,农村公路通畅工程6.721公里510.7446万元,桥梁工程204.1延米710.1640万元。(二)交通扶贫目标任务推进情况。截止目前联网公路已进场开工建设,完成投资167.82万元;完成农村公路通畅工程投资429.4757万元;完成桥梁工程626.5295万元。

二、脱贫工作推进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抓落实。一是制定责任清单,强化工作分工。按照市委市政府年初制定的脱贫攻坚任务清单,再量化、再细化、再分工,做到项目内容、工期进度、关键节点、配套措施、责任分工、责任追究“六落实”,确保任务清楚、指向精准、职责明确。各领导、干部“对号入座”,对标对表,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逐一兑现,确保按时交出一份合格答卷。尤其是对交通先行、重点项目,主动作为、统筹推进,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困难问题,加快推进项目实施。二是明确时间节点,强化工作进度。制定了2020年农村公路项目责任分工表,挂图指挥作战、全力全速推进,确保重点项目每月“定时、定向、定项”精准调度。强化要素保障,坚持把扶贫工作作为第一要务,大力弘扬实干精神,坚持“实”字当头、“干”字为先,坚持主要领导重点抓、分管领导亲自抓,细化任务分工,对人对表落实。派驻帮扶村的第一书记能够严格落实规定,坚持住村入户,掌握底数清楚,扎实开展帮扶。面对繁重的通村沥青水泥路建设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能够顾大局、能吃苦,敢担当、求作为,加快通路、通客车“两通”建设。(二)加大政策宣传,弘扬脱贫攻坚正能量。一是加大对外宣传,集聚力量推动脱贫攻坚。结合学习贯彻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做到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将学习讲话精神的成效转化为处境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思路和举措,转化为提高工作效能的具体政策、实际行动和重点工作。利用各种平台加强脱贫攻坚政策及识别、退出程序等宣传。严格落实帮扶责任,强化政策宣传,强化惠民惠农资金公示制度,提高群众知晓度。(三)精准实施项目,提高脱贫攻坚质量。一是围绕通路,精准实施项目。按照“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的要求,实施以实施脱贫销村“回头看”和非贫困村“补短板”三大工程,结合市实施方案分步实施、梯次推进,重点推进脱贫销号村和深度贫困村自然村(组)通硬化路项目,提高路网通达深度和服务水平。(四)紧盯短板问题,全力抓好整改落实。一是正视存在问题,高度重视整改。紧盯脱贫攻坚以来中、省反馈的脱贫攻坚问题,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高度重视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把自己摆进去,对照检查,从反馈问题中突出发现个性问题、找准要害问题、深挖根源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一体推进中央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和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督查巡查、纪检监察、审计、、社会监督等各个层面指出的问题,确保反馈问题得到全面整改。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制定问题整改方案。为了围绕问题短板抓落实,根据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逐一学习、分析、讨论,梳理出交通脱贫攻坚中存在的个性问题及薄弱环节,相应制定了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了问题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确保问题查的深、找的准,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时限。三是对照通报方案,梳理问题清单。对照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制定的整改方案,经过深入查摆梳理,整理出2016年脱贫攻坚以来中、省反馈问题共计9个,均已反馈、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对整改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原因,从思想认识、规章制度和工作落实等多个方面入手找差距、补短板,确保了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项目管理

(一)强化项目管理。按照《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市农村公路三年攻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对工程项目进行建设管理。各项目设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项目业主对项目进行全面管理。不定期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的督导检查,督导工程建设,确保项目安全、快速、保质、保量的完成。(二)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执行。实行监理制进行专业监理。农村公路建设实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项目业主对工程建设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合同管理负责,设计单位对项目设计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合同负责,监理单位对施工全过程、全方位监督负责,由监理公司指派专业监理人员驻扎项目现场,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艺流程、施工规范、建材质量等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监督。中心实验室定期不定期对全市新建道路桥梁按照抽检比例全面进行了抽检检测,全力保障农村公路及桥梁的质量。(三)抓好施工安全管理。项目建设业主、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工程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在安全监督组的领导下,项目业主单位、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参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监督长效机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范交通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无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四)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市农村公路三年攻坚建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对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进行管理。严格按照财政报账制拨付工程资金。(五)加强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农村公路廉政建设规定》执行。工程建设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计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委行为;按照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的要求,交通局、乡(镇)、村按照各自职能进行七公开。

四、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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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脱贫攻坚“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省脱贫攻坚“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全镇脱贫攻坚工作,如期实现今年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时间紧、工作重,镇党委、政府决定,第四季度在全镇集中开展脱贫攻坚“百日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深入贯彻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和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国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紧紧围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出的新部署,按照“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确保可持续”的工作方针,聚焦深度贫困、聚焦均衡发展、聚焦精准施策、聚焦脱贫标准,着力实施脱贫攻坚重点工程,完善支持脱贫攻坚投入政策,夯实打牢脱贫攻坚工作基础,强化推进脱贫攻坚实施保障,确保今年全镇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达标、水平提升,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为全县建设“四个”奠定坚实基础。

二、行动步骤

脱贫攻坚“百日行动”分三步扎实开展,即:

第一步:查找问题。10月15日前,各村各相关行业部门对照今年目标任务找差距,理出问题清单,逐项研究完善政策举措,明确行动进度,落实工作责任。

第二步:展开行动。10月16日至12月底前,集中力量补短板、抓重点、强弱项,冲刺完成今年脱贫攻坚各项任务。

第三步:总结评估。12月底,结合考核各村各相关行业部门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全面检验评估“百日行动”开展情况,严格兑现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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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问题清零工作总结

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深入贯彻在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省决战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相关要求,积极开展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清零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整改工作认识

通过历年脱贫攻坚巡视巡查、成效考核、审计、短板摸排等工作的开展,对照反馈问题清单梳理出了各类共性和个性问题,及时的查找出了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中的自身短板,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开展整改工作,一方面进一步巩固提升了脱贫攻坚成果,另一方面也逐步完善了部门规章制度的建设,规避了行业风险点,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研究部署情况

清零行动开展以来,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的开展。一是及时成立问题整改清零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反馈问题情况,具体划分负责人,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改工作的推进;二是多次组织班子成员研究讨论整改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掌握工作推进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三是加强督查指导,整改工作推进以来,组织技术人员,分管领导定期实地督查指导整改工作推进,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整改落实具体情况及成效

(一)问题底数情况。县交通运输局历年脱贫攻坚排查共性问题51条,个性问题17条,其中:1、2016年排查共性问题2条,均为2016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反馈问题。2、2017年排查个性问题1条,2017年扶贫项目审计反馈1条。3、2018年排查共性问题21条,其中“县摘帽”州级初验反馈问题5条,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第三方评估反馈意见1条,州委第四巡查组巡察县反馈脱贫攻坚方面问题2条,县2018年第二次领导小组会议对照自查1条,县2018年第六次领导小组会议对照自查5条,对照州扶贫领域作风方面存在共性问题自查1条,对照国务院扶贫办2018督查反馈问题自查1条,对照第一轮巡视发现脱贫攻坚问题自查5条;2018年排查个性问题6条,其中2018年第二次领导小组会议对照自查4条,县2018年第六次领导小组会议对照自查2条。4、2019年排查共性问题13条,其中对照2018年省级脱贫攻坚成效考核问题自查10条,对照十一届省委第三轮巡视反馈脱贫攻坚政策规定落实方面问题自查1条,对照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指出问题(共性问题)自查2条;2019年排查个性问题3条,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州级督导反馈问题1条,县“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州级抽查反馈问题2条。5、2020年排查共性问题15条,其中2019年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3条,2019年成效考核反馈问题3条,“三落实”排查问题2条,2019年省委巡视州反馈脱贫攻坚方面问题自查7条;2020年排查个性问题7条,2019年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2条,2020年短板摸排(第六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问题汇总)5条。(二)问题整改完成情况。针对历年脱贫攻坚排查出的各类问题,县交通运输局积极开展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对照问题清单已逐一完成销号清零任务,完成整改共性问题51条,对历次反馈和自查出的共性问题都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并加强其长效机制的建设,确保整改成效长期坚持;完成整改个性问题17条,对历次反馈和自查出的个性问题,都组织专人负责开展整改,并详细梳理问题原因,细化整改措施,确保了整改到位。(三)执纪问责情况。一是深化警示教育,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认识。通过历年查摆反馈出的个性问题,例如2016年实施通村通畅公路波形护栏工程1459.8万元,通过自行选择6家劳务公司建设,没有经过招投标,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充分发挥典型问题的警示教育作用,通过整改工作的开展,加强对各项目建设的监管,落实工作责任,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二是强化督查检查,严查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紧盯历年巡查反馈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对已完成项目进行细致清理,查漏补缺积极开展整改工作,对正在实施的项目加强督查监管,确保项目有序推进。同时进一步完善扶贫项目、资金监管长效机制的建设,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三是积极开展“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在整改工作推进的同时,结合2020年“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工作分工方案相关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提升工作积极性,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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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农村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市纪委《全市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1+N”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市民政局《2020年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2020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2020年,全县民政系统将结合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回头看”,进一步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深化治理措施,完善制度机制,狠抓落实落地,着力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切实为决战脱贫攻坚和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坚强保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重点

(一)农村低保政策精准落实到位。将《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治理重点,结合全县民政领域脱贫攻坚行动,4-6月份开展一次社会救助全面排查。检查各地落实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低保情况,以及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和建档立卡边缘人口纳入低保情况。检查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中是否存在“脱保”“漏保”“多头重复保”“关系保”、突击提高贫困户低保收入脱贫等问题,是否严格落实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制度,低保档案管理是否规范。

(二)低保专项整治工作作风严实。持续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突出“四联四增”,聚焦社保兜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做表面文章类”“违规决策类”“弄虚作假类”和其他扶贫领域形式主义问题,严肃查处专项整治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纸上整改问题,经办服务中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以及农村低保等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兜底保障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问题。

(三)加大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力度。认真落实《省民政厅财政厅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排查低保户和特困供养人员识别不精准、动态调整不及时,违规领取、重复领取、死亡后亲属继续领取社会救助金等问题。深入排查社会救助资金筹集、拨付、发放、使用等环节侵占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盘剥克扣社会救助资金等问题。

(四)加大低保公示长效机制力度。一是审核公示。乡镇对新增低保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情况进行审核,将审核情况在申请人所在村民委员会的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7天。二是拟审批公示。县民政局拟批准的对象,通过乡镇人民政府在申请人所在村民委员会的公示栏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民政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受益人、保障人数、保障类别、拟保障金额。三是长期末端公示。各乡镇民政员负责每月在各村村务公开栏内对辖区内当月低保对象政策享受情况进行长期末端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低保家庭户主姓名、保障对象、保障人数、户月保障金额、县民政局和乡镇人民政府监督举报咨询电话,同时在县民政局和乡镇门户网站公布乡镇和县级社会救助热线电话,接受群众咨询。

(五)规范低保行政文书和档案管理。各乡镇根据《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规定,全面使用新的行政文书,规范填写低保审核审批表、诚信声明及低保申请及授权书、入户调查表、审核审批公示单、不予批准决定书等行政文书。低保档案要做到一县一室、一乡(镇)一柜,一村一盒,一户一档,材料齐全,形成县、乡(镇)、村委员会三级档案管理体系。审批类档案(个人档案):包括申请书、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房产证、相关困难证明材料等原件或复印件,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授权书,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入户调查表,民主评议记录,公示照片,低保审核审批表,动态管理审核审批表等。日常管理类档案(综合档案):包括低保政策文件,会议记录、工作请示、报告、总结、批文、信函、低保资金发放汇总表、低保对象花名册、调增(减)人员花名册、低保金调增(减)人员花名册等。

二、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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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脱贫攻坚推进会精神,强化问题导向,深入查摆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脱贫攻坚工作向纵深发展,切实提高脱贫攻坚质量和水平,确保年内3.56万贫困人口脱贫,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脱贫攻坚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安排,深入开展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排查,严格按照“坚持攻坚目标,确保责任落实;坚持精准方略,确保脱贫质量;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到位”的原则,一户一户“拿尺子量”,一人一人“拿条件卡”,摸清贫困人口数量、贫困原因、贫困程度等,全面查摆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扎实整改到位,确保打赢脱贫攻坚大会战。

二、督导内容

1、扶贫对象识别不准。没有严格按照贫困对象识别标准和程序识别,操作不规范,名单未公示,优亲厚友搞照顾;“四类人员”(财政供养人员、有小汽车户、有商品房或商铺户、个体工商户或经商办企业户)清理不彻底;优亲厚友致使不符合条件对象成为贫困户,少数真正贫困的对象未纳入;数据信息录入不准确、不完善,动态调整不及时,不到位。

2、扶贫对象退出不规范。没有严格按照“一公示一公告”要求,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贫困户住危房被脱贫;贫困户符合退出条件(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现行省定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有保障)而没有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脱贫”。

3、帮扶措施不实。驻村帮扶后方单位帮扶力度不够,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队帮扶措施不精准,方法单一,力度不大,成效不显著。

4、资金项目监管不严。有的扶贫项目不实、扶贫资金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资金拨付不及时,存在滞留闲置等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机制不完善,公告公示制度执行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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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及工作打算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定不移围绕中心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抓中、省、市环保督察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这条主线,全面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全市基本形成了“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工作导向,环境保护工作呈现新局面。

一、以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增强班子队伍凝聚力

2017年6月6日至7月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环保局开展了集中巡察,2017年8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在市环保局召开了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反馈了存在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制定下发了《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环境保护局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四大类问题细化为29项具体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期间局党组先后召开专题研究整改工作4次,集中学习贯彻党的报告精神,再次深入学习强调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田林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等重要要求和论断,进一步健全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财经管理、人事管理、党内政治生活等一揽子制度机制20余项,开展交心谈心3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把全局各项工作凝聚到局党组这个领导核心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建设绿色经济强市的决定上来,在环境保护政策上决不搞变通、决不打折扣的落实环保责任和措施。

二、以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得到深化巩固。大力构建大气污染防治联动体系,实行环保牵头,气象、农业、城管执法、住建等部门多方联动,共同推进燃煤小锅炉淘汰、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机动车环保检测、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治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餐饮油烟治理、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等工作。中、省、市环保督察期间,全市共处理大气环境问题82个。截至9月底,全市已淘汰燃煤锅炉74台共176.29蒸吨,分别占全年目标任务的72.5%、68.7%;已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94户,完成率44.7%,其余企业将于11月底前全部停产整治;全市120个加油站已完成油气回收治理104个,完成率86.6%;全市已淘汰黄标车(含老旧车)1800余辆,定期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51601辆,检测合格率99.04%;强化禁烧督查与考核,全年扣减有关辖区合计目标分值9.5分,工作经费16.5万元;完成100余家餐饮企业油烟治理工程;投入4110万元,加快实施志超科技、盛马化工、中腾能源等10余家企业涉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程。通过努力,今年1-9月,我市PM10(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同比2016年下降7.5%;PM2.5(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优良天数为率为81.3%,同比增加0.4个百分点。据省“三大战役”办1-9月通报,我市已获省财政激励资金694.86万元。

二是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全年,向上争取2017年涪江流域污染治理资金和水污染防治激励约束资金共计3046万元。强力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问题整改,与取水设施无关的项目(设施)93个,整改环保部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65个。全市设立河长2875名,启动了“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饮用水源、城镇污水、工业企业污水、塘库堰肥水养殖、河道采砂及侵占河道等6大专项整治行动。已建污水处理厂60座,31座正常运转,日处理能力27.68万吨,在建18座,日处理能力7.78万吨。截止10月25日,禁养区内已关闭或搬迁724家,完成94.2%,适养区已完成治理730家,完成58.78%。会同船山区、经开区、河东新区启动了明月河、联盟河、米家河、开善河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抓紧抓实攻坚水生态环境改善。

三是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核实全市详查点位376个,工业企业43家,农用地土壤采样工作正在进行中,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已呈雏形。摸排工业企业遗留场地88处,完成8个国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土壤采样工作。梳理出全市130余个土壤污染风险源,确定了土壤环境监管重点名单。在全省率先完成土壤重点污染源遥感数据核实工作。编制并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市工作方案》《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市工作方案2017年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部门和具体举措。向上争取土壤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和土壤污染防治先行示范区建设资金共计4200万元。主动对接环保厅调剂全市重金属总量指标,为微(光)电子产业、PCB电路板制造业发展争取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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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在脱贫攻坚动员会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今天,县委、县政府对全县“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暨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对我们双甸镇来说,启发大,促动大,鼓舞大,我们深感任务就是责任,责任就是使命,使命催人奋进。根据大会安排,我代表双甸镇就如何迎难而上,奋力冲刺,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作表态发言。

2012年以来,我镇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工作部署,把脱贫攻坚工作始终摆在突出工作位置,不断地抓组织,抓发动,抓推进。通过两年来深入细致的工作,我镇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到目前为止,经过省核准确认,我镇脱贫攻坚工作实现脱贫率达73.7%。虽然跟上了序时进度,但对照今天会议的要求,我们深知差距还很大,任务还很艰巨。下一步,我镇将切实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措施,来进一步把脱贫攻坚向纵深推进。

一抓组织领导。我们将把脱贫攻坚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进一步强化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组织力度,全面负责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挥。同时成立帮扶工作指导小组,由镇班子成员带队,进村入户,靠前指导。镇机关及各单位、各村(居)所有参与帮扶挂钩人员都将制定出脱贫攻坚推进计划,由镇纪检监察室负责逐人督查推进,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不留死角。

二抓宣传发动。我们将继续树好“宇迪”扶贫济困、支持社会公益事业这个典型,不断挖掘新的典型,用身边的典型来引导身边的人,让身边的人去带动周边的人。同时,我们将开动一切宣传工具,广泛宣传造势,发出政府的最强音,不断营造强烈的社会氛围,让帮扶济困,助人为乐成为人们的一种自觉行动。

三抓项目开发。不断加大高效农业,规模农业和项目农业的开发深度,加快土地流转速度,加强农民合作社组建的力度,把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政府牵手,有组织地融入到各个项目、各个服务组织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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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兜底保障专项攻坚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脱贫攻坚和民政工作“三聚焦三基本”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部署要求,根据省《兜底保障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及市《兜底保障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履行民政部门兜底保障政治责任,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坚守脱贫攻坚最后防线。在抓好未脱贫村和未脱贫人口兜底保障工作的同时,全面推进全县兜底保障任务落实,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坚决兜住脱贫攻坚之底。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对象定期比对排查。加强与扶贫、统计等相关部门及兜底保障专责组成员单位的信息联动,重点突出未脱贫人口、低收入群体、收入不稳定、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和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以及因病、因残、因学刚性支出较大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加大入户排查和信息比对力度,准确掌握基本情况。县民政局每两个月开展一次数据比对,对重点对象家庭逐一摸排核查,进行个案分析、梳理汇总,形成兜底保障重点对象台账,并实施对账销号制度,救助一户销号一户,做到“不落一户”、“不落一人”。

(二)强化农村低保兜底保障。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中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办法,科学评估家庭经济状况,按规定程序及时把符合条件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返贫人口、新增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按照“单人户”施保规定,重点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在脱贫攻坚期内原则上对其不再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后,按低保规定实行动态管理。对享受低保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众,综合运用临时救助、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多种措施,提高救助水平,保障基本生活。

(三)强化特困供养政策落实。完善特困人员认定条件,精准认定供养人员。一是进一步落实乡镇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乡镇每月至少一次的走访探视制度,及时准确掌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状况和存在的实际困难,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不发生问题。二是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为分散特困人员提供照护服务,按照“三个一”(每周搞一次卫生、每半月洗一次衣服、每月理一次发)的要求,着力改善特困供养人员的生活状况,切实解决视觉贫困问题。三是着力提高集中供养率。采取上门入户动员的方式,全面摸排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意愿,建立数据台账,优先为生活不能自理且符合集中供养条件的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四是增强特困供养机构兜底功能。加快推进敬老院护理型床位的设置和改造,提高敬老院收住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的服务能力。鼓励供养服务机构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基础上,为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成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老年人、残疾人提供无偿或低偿的集中托养服务。

(四)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对返贫人口以及因子女就学、疾病治疗、解决住房问题等造成家庭支出大,基本生活困难的建档立卡户、低保对象和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众,先按照1—2个月的标准给予临时救助,及时缓解其生活困难,再按照程序审核审批,将符合条件的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对于急难型救助对象,开展“先行救助、后置审批”;实施支出型临时救助,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提高临时救助的时效性和实效性。加强临时救助和低保政策衔接,给予临时救助一段时间后生活仍然困难的,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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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体局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根据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及《市教育局教育脱贫攻坚自查评估工作方案》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鲁教财〔2019〕30号要求,结合我县教育扶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高质量、高水平完成各项教育脱贫攻坚任务。

一、目标任务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通过强化贫困家庭学生入园、上学、升学保障体系,实施教育人才支撑和对口帮扶计划,落实扶贫政策,实现“人人有学上、个个有技能、家家有希望、校校有帮扶”;确保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工作精准落实到位,完成2016年以来覆盖贫困村学校项目建设,督促未完成的覆盖贫困村项目按期完成;确保控辍保学、学校结对帮扶和留守儿童关爱工作落实到位;完成教师交流、培训、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档案材料整理;完成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大投入,提升省扶贫重点村运动场地、辐射区域幼儿园配套设施建设水平,进一步巩固我县教育和体育事业总体发展取得的成果,顺利通过各级脱贫攻坚验收评估。

二、工作重点

(一)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情况

责任主体:办公室

1.2016—2020年局党委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情况。

2.2018年下半年局党委学习贯彻落实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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