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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银行业务工作计划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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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交易账户划分论文

简介:随着新资本协议实施日期的日益临近,国际先进银行已经开始评估本行交易账户管理与新资本协议相关规定的一致性,我国商业银行需部分借鉴新资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确定本行交易账户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在银行的实际管理和操作中,交易账户的划分必然要建立在特定会计准则和会计科目设置基础之上,但由于交易账户划分标准与会计准则所要达到的目标不同,二者之间不可避免会存在差异,并且可以预见这种差异将长期存在。在2004年监管当局明确要求商业银行进行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划分之前,银行普遍都没有设立交易账户,我国商业银行交易账户的设立和管理状况不容乐观。

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的发展和利率管制、银行业务范围管制的放松,商业银行的债券、外汇、黄金及衍生产品交易规模日趋扩大,交易性质日渐复杂化。在市场风险管理中,交易账户的设立至关重要,是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和资本计提的前提和基础之一。各国监管当局都明确要求商业银行设立交易账户,国际先进银行普遍制订了详细而明确的划分交易账户的操作规程。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目前正根据监管当局的要求进行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的划分,但总体上看,国内银行普遍缺乏交易账户设立和管理的理论认知和实务经验。

一、新资本协议对交易账户的规定

新资本协议对交易账户作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根据新协议规定,交易账户包括为交易目的或规避交易账户其他项目的风险而持有的金融工具和商品的头寸。同时,新协议强调,这些金融工具必须在交易方面不受任何条款限制,或是能够完全规避自身的风险,银行对这些头寸应经常进行准确估值,并应积极管理该项投资组合。对于金融工具的定义,新协议完全沿用了国际会计准则的定义,这无疑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与巴塞尔委员会相协调的结果。新协议对交易账户的有关规定引起了银行业的关注。为研究新协议实施可能给交易账户划分带来的问题,2004年1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和证监会国际组织(IOSCO)组成了联合工作组(JointGroup),工作任务之一就是研究调整原有的交易账户处理方法以适应新协议和交易业务的最新发展。

二、会计准则与银行监管在交易账户划分标准上的差异与协调

在银行的实际管理和操作中,交易账户的划分必然要建立在特定会计准则和会计科目设置基础之上,但由于交易账户划分标准与会计准则所要达到的目标不同,二者之间不可避免会存在差异,并且可以预见这种差异将长期存在。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IAS39)修订稿和实施IAS39的指导原则已于2003年12月正式公布,IAS39对金融资产的分类进行了较大调整。但与此同时,新资本协议和巴塞尔委员会2004年修订后的《利率风险管理和监管原则》,仍然从风险管理和监管的角度对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进行了划分。

修订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IAS39)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fairvaluethroughprofitorloss)、持有待售(availableforsaleassets)、持有到期的投资(heldtomaturityinvestments)、贷款和应收款(loanandreceivables),其中,前两项资产按公允价值计价。仅从计价方式看,这两项资产最接近银行风险管理中的交易账户头寸,但后者主要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中的持有供交易的金融工具和“持有待售”类中的部分金融资产等。会计准则与银行监管在交易账户划分方面很难建立起明确的对应关系。

会计准则与银行监管对交易账户划分标准的差异,主要源于二者所服从的目标不同。国际会计准则(IAS39)的目的是反映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这也是会计信息系统的最终目标,其对交易账户划分的第一标准是以公允价值计价。银行监管当局对交易账户的划分主要有两方面考虑:一是不同账户的风险管理理念和方法不同;二是计算市场风险监管资本的需要。若账户划分不当,会影响市场风险监管资本计算的准确程度;若银行在账户之间随意调节头寸,则会为其调整所计算的资本充足率提供监管套利机会。因此,银行监管当局对交易账户划分的第一标准是特定业务目的,即必须是以交易获利为目的而短期持有的账户,在此基础上,才把以公允价值计价(或市场计价)作为它的特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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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小商业银行交易账户的划分与市场风险管理思考

【摘要】交易账户的设立和划分是商业银行市场风险计量和风险资本计提的一项基础工作,中国银监会于2004年的《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提出了对商业银行交易账户的划分要求,但由于并未作出更为具体的操作指引,本身风险管理前沿理论水平和研究能力较弱的中小商业银行缺少直接的参照标准,常常仅根据会计准则对金融资产四分类的结果直接划定交易账户,并以会计意义上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交易账户市场风险的计量基准,在近年来的工作实践中仍然面临着一些理论和实务操作上的困境。

【关键词】交易账户 市场风险管理 银行账户

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货币市场的发展和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商业银行的投资和交易业务规模逐渐扩大,市场风险管理在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工作中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尤其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发生以来,市场风险管理进一步成为我国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的监管重点之一。交易账户的设立和划分是商业银行市场风险计量和风险资本计提的一项基础工作,中国银监会于2004年的《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明确提出了对商业银行交易账户的划分要求。但由于缺少具体的操作指引和自身在市场风险管理方面的诸多局限,数年来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在交易账户设立和管理的工作实践中仍然面临着一些理论和实务操作上的困境。

一、交易账户设立的相关监管规定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规定,交易账户包括为交易目的或规避交易账户其他项目的风险而持有的金融工具和商品的头寸。记入交易账户的头寸必须在交易方面不受任何条款限制,或者能够完全规避自身风险。而且,银行应当对交易账户头寸经常进行准确估值,并积极管理该项投资组合。中国银监会于2004年的《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沿用了这一表述,并在2004年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中进一步规定,交易账户包括商业银行从事自营而短期持有并旨在日后出售或计划从买卖的实际或预期价差、其他价格及利率变动中获利的金融工具头寸;为执行客户买卖委托及做市而持有的头寸;为规避交易账户其他项目风险而持有的头寸。与此相对,银行账户则为商业银行所有未划入交易账户的表内外业务。事实上,这一对交易账户含义的表述与《IAS39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以及基于此的我国2006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表述在字面上是基本一致的。

由于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中暴露出了市场风险计量方法的诸多不足之处,2009年出台的《巴塞尔协议Ⅲ》加强了对交易账户的监管并对若干模型进行了修正,但并未对交易账户的定义做出实质性的修订;而我国监管机构在《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之后,也未再就国内商业银行交易账户的设立和管理提出更加具体的管理要求。

二、银行监管与会计准则对“交易账户”的划分标准:IAS 39与IFRS 9

2003年12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了修订后的《IAS 39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以及相关指导原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到期投资和贷款和应收款四类,亦即我们现今所熟悉的“金融资产四分类”。基于与国际会计准则实质性趋同的原则,我国2006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也使用了这一确认和计量方法。其中,前两类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虽然从定义的表述来看,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市场风险监管规定的交易账户是基本一致的,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特性与交易账户的定义亦有重合之处。因此,虽然表述相似,但银行监管对交易账户划分的要求很难与会计准则建立明确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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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网上银行操作规程及其风险控制

一、个人网上银行业务操作规程

近年来,我国各商业银行纷纷把个人网上银行业务作为重点发展领域,并在自己的网站都将个人网上银行业务作为其主要业务品种进行推广。纵观各家商业银行电子银行业务的开展类型和模式,其电子银行业务的基本原理都大体相似。如在网络安全保障方面,大都分为密码和安全证书两种方式。自助注册客户在网上注册成功后,即拥有自己的帐户名和密码,用来从事网上银行的一些基本服务,诸如查询账户余额和交易、转账、修改密码等。如客户因需要享有更高级别的服务,则需到柜面办理开通签约手续,这时可拥有自己的电子安全证书,用来保护交易安全;在在申请要求和程序方面,主要分为网上注册和柜面注册两种方式。

(一)商业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开办操作规程

1、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十分重视个人网上银行业务,并取得了显著成就。2002年获得英国《银行家》杂志 “全球最佳银行网站”、 2003年“中国最佳个人网上银行”之后。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服务独具特色, 该行中国工商银行2004年推出了新版个人网上银行“金融@家”。 “金融@家” 是一个集银行、投资、理财于一体的新一代个人网上银行。它拥有12项大功能,58项子功能,能够满足不同层次客户的各种金融服务需求,并可为客户提供高度安全、高度个性化的服务。

(1)业务注册

客户在享受“金融@家”为客户提供的各种金融服务之前,需要申请开通“金融@家”个人网上银行。如果拥有工行的活期存折,则不需要任何注册我们就已经为客户开通了“金融@家”存折版,客户通过存折版可以进行简单的账务查询和缴费。如果客户希望获得“金融@家”网上购物、证券投资、外汇买卖等更加丰富的服务,则必须办理网上银行的注册。注册前客户应拥有工行的牡丹信用卡、贷记卡、商务卡、灵通卡或理财金账户卡中的任何一张,具体注册方式有以下两种:柜面注册和网上自助注册。

柜面注册:银行经办员审核客户身份证件等资料无误后,将与客户签署《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个人客户服务协议》,办理注册资料录入、客户预留网上银行密码等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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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银行交易账户的划分与监管

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的发展和利率管制、银行业务范围管制的放松,商业银行的债券、外汇、黄金及衍生产品交易规模日趋扩大,交易性质日渐复杂化。截至目前,境内已有40多家中外资银行获准开办衍生产品业务。金融产品价格变动给商业银行带来的市场风险随之不断显现和增长。银行监管部门为此加强了市场风险监管,2005年初下发了《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督促商业银行建立和完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程序。此前于2004年3月1日实施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明确对市场风险提出了监管资本要求。

在市场风险管理中,交易账户的设立至关重要,是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和资本计提的前提和基础之一。各国监管当局都明确要求商业银行设立交易账户,国际高水平银行普遍制订了详细而明确的划分交易账户的操作规程。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目前正根据监管当局的要求进行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的划分,但总体上看,国内银行普遍缺乏交易账户设立和管理的理论认知和实务经验。

交易账户的定义及意义

巴塞尔委员会1996年的《市场风险资本监管补充规定》将交易账户定义为:“交易账户指银行为在短期、内转售而持有的,和(或)为在短期内从实际和(或)预期买卖差价中获益,或从其他价格或利率波动中获益而持有的自营金融工具头寸;为匹配经纪交易和造市交易,或为交易账户中的其他项目套期保值而建立的头寸。”美国、加拿大、欧盟等国家和中国香港地区监管当局在有关市场风险资本要求规定中都采用了与上述表述基本一致的交易账户定义。交易账户的定义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理解:

交易账户中的头寸是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工具。为交易目的而持有,是指银行为在短期内转售而持有的,和(或)为在短期内从实际和(或)预期买卖差价中获益,或从其他价格或利率波动中获益而持有的头寸,包括:自营金融工具头寸、为匹配经纪交易(matchedprincipal broking)和造市交易而持有的头寸等。交易账户中的头寸除衍生产品外一般不会持有到期。

交易账户中的项目通常按市场价格(MTM)计价。在许多国家,交易账户与按市场价格计价是同义的,银行账户中的项目则通常按历史成本进行计价。但是,包括我国在内的一些国家的会计准则规定,即使是交易业务也可(或必须)按账面价值或按成本与市价孰低原则计价。巴塞尔委员会特别指出,这样的会计制度并不影响交易账户的金融工具按市场价格计价。

列入交易账户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可转让证券、集体投资项目中的单位。存款证及其他类似的资本市场工具、金融期货,远期合约。掉期合约、期权等。纳入银行账户的典型业务是存贷款。银行的所有表内外业务都记录在交易账户或银行账户中。

事实上,交易账户的上述核心特征也是监管当局检查的重点内容。各国监管当局在检查商业银行交易账户划分正确与否时,主要考虑商业银行持有某种金融工具是否以交易为目的、在日常的风险管理中该项目是否按市值计价、该头寸是否持有到期、头寸是否符合商业银行确定的交易账户划分原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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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银行业的养老金业务

财富管理在金融危机后成为美国银行业最具前景和增值潜力的业务之一。而基金管理是财富管理的重要部分,其中最大的两类基金是共同基金和养老金。养老金事关雇员退休后的生活保障,它在基金家族中是一个特殊群体,在法律监管、客户、产品、业务处理等方面具有特殊性。美国的养老金体系经过几十年发展已相对成熟,而银行业是该体系的重要运作者,在实践中形成了相对完善的业务及管理经验,可以给发展中的中国养老金体系及银行服务一定的启迪。

美国银行业养老金业务介绍

养老金是美国银行业一项不断创新的传统业务。其特征之一是具有较高的综合性。广义养老金业务包含从在职雇员到退休者的一系列退休相关需要:退休计划的设计和建立、账户管理、投资管理、参与者投资教育和交流、退休后基金发放管理等。其中投资管理是核心部分和关键盈利驱动因素。银行养老金投资管理有别于投资银行业务,它以收费为主要收入来源。这类业务种类繁多,但可划分为两大类:信托和非信托业务。美国对养老金的监管法规主要针对其中的信托业务。监管法规主要有“雇员退休收入安全法(ERISA)”和其他信托法、银行法和证券法。相应地,银行被允许以两种身份从事养老金业务:以信托人身份从事信托业务;以有限信托人身份从事托管、等非信托的管理类业务。

美国养老金的信托人主要包括:计划资助者——雇主;银行、独立信托机构、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雇主作为完全信托人可承担全部信托功能——投资和管理。但通常作法是:雇主承担部分信托功能,而雇佣一家或多家金融机构持有资产账户,作为信托人,承担投资顾问、资产管理和交易等信托投资功能。

除完全信托人外,从事养老金业务更大的群体是有限信托人——只是按照计划资助者或参与者的指令从事资产管理、交易和托管。根据美国劳工部解释:有限信托人也受制于“审慎人规则”,承担投资决策审慎性的基本职责,包括确定投资指令不在受禁交易之列、基于审慎决策和合乎程序、不违背ERISA和计划要求以及对不恰当的指令提出质疑而不得盲从等。

美国银行业养老金业务战略

美国银行业可广泛从事投资相关业务,但实际上真正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并不多。银行在涉入资本市场业务中采取的发展战略主要是从事投资银行业以外的其他服务——证券或投资者服务。而养老金管理正是这些业务中的主要部分。和投资银行业务相比,这类业务具有以下特征:收费为主要收入来源,而收费主要基于管理资产金额的比例;业务量和收入敏感于交易规模而非市场变动方向,受经济周期影响较小;业务收入不受养老金资产负债状况影响,例如目前美国许多大公司养老金计划出现巨大赤字,使公司养老金成本大幅上升,但这对银行则意味着业务和收入机会,因为公司为了弥补赤字必须对养老金资产组合重新调整,更加需要投资咨询和管理服务;由于该业务以收费收入为主,相应地,信用和市场风险较低,而经风险调整的利润率(RAROC)更高,银行股票价值通常也会得到市场高估。例如,次贷危机中主要投资服务银行的安全性和赢利性高于其他银行,股票价值下降也滞后于其他银行。

美国银行业在从事投资服务中采取不同的业务开发模式。一是从传统商业银行向投资者服务金融公司转化,最典型的有道富、纽约梅隆、布朗兄弟哈里曼、北方信托等;二是在原有商业银行业务基础上增加投资者服务产品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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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对公网络银行业务发展现状及遇到的问题

摘要:本文首先辨析了网络银行、对公网络银行的概念,从业务种类、安全系数、交易额三个角度阐述了中国银行对公网络业务发展现状,列举了该业务在日常监管、法律法规和战略规划方面存在的问题,希望能够为弥补相关研究的空白。

关键词:中国银行;对公网络银行业务

随着中小企业的不断发展,它们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也逐渐成为银行业的重要客户。对公网络银行是银行为方便与企业或者机构之间的交易,借助电子商务网络而形成的业务。作为银行业的龙头,中国银行对公网络银行业务也处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成为中国银行扩大市场份额,提高竞争力的又一重要砝码。因此,对中国银行对公网络业务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对公网络银行业务概念辨析

1.网络银行

网络银行是信息技术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时展的产物。最初起源于国外,全球第一家网络银行是1995年建立的美国安全第一网路银行(SECURITY FIRST NETWORK BANK,简称SFNB),我国第一家网络银行是1999年招商银行开办网络银行业务,同年中国银行开通国内银行信息查询服务。网络银行是建立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商业运行模式基础之上,以计算机为媒介,利用因特网向个人或者企业提供各种投资理财和金融服务的银行,可以分为能够提供网络银行业务的银行和专业网络银行两类。目前,我国银行多数是传统的实体银行开办网络银行业务。网络银行改变了传统的银行交易模式,能够突破时间和地域的限制,能够及时准确的提供个性化服务,有效地降低银行的经营和交易成本,提高了办公效率。

2.对公网络银行业务

对公网络银行业务是网络银行业务精细化和市场化的结果,将主要客户群体定位为企业或者大集团,是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以贷款、债券等形式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向客户提供各种融资、投资和客观关系管理等业务。按照业务内容的不同,可分为对公网络银行存款业务、对公网络信贷业务、对公网络理财业务、对公网络资产清算业务、对公网络基金管理业务等。与对私网络银行业务相比,这种业务主要是面向企业单位,资金流动量加大,交易次数较对私网络银行业务数量来得更多,对企业的信用等级要求更高,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合作关系更稳固和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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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中小银行市场风险管控难点及监管建议

一、地方中小银行市场风险的集中表现

目前,地方中小银行绝大多数均未开办金融衍生产品和理财业务,涉及市场风险的主要是债券和外汇两类业务,市场风险主要表现为三种形式:

(一)外汇类净资产在人民币升值时所面临的汇率风险

2005年7月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后,人民币持续单边升值,由于中小银行均未取得衍生产品交易资格,多数机构也未获准开办自营外汇买卖业务,缺乏对冲汇率风险的工具和手段,除了运用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尽量保持零头寸等有限手段控制即期的汇兑风险外,难以有效规避人民币升值所带来的营运资金汇率风险,法人机构的外汇净资产普遍出现缩水。另外,由于外汇市场主体对于美元贬值的预期,直接导致了商业银行外汇负债的减少以及企业和居民大量结汇造成的银行外汇头寸急剧增加,在外汇市场预期趋同及缺少衍生工具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很难在市场上及时平掉这些巨额头寸,从而面临损失的可能。

(二)利率波动可能引发的债券投资价格风险

2007年央行已经连续加息。2008年以来,随着CPI指数上涨并高位徘徊,央行加息的可能性依然存在。根据经验测算,假定升息0.25个百分点,银行所持有中长期固息券平均期限为7年,如果事先不能准确预期,则理论上会有大约1.5%的跌幅。一些被调查中小银行的交易人员反映,他们所持有的部分债券将成为“垃圾债券”。

(三)流动性约束带来的收益风险

绝大多数中小银行参与同业市场交易的动机,是兼顾流动性和盈利性。从调查情况看,地方中小银行中长期债券占比较大,个别机构持债规模过大、债券结构不合理情况突出,一旦债市变盘或资金紧张时,这些机构不得不通过低价抛售债券来获得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将会变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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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管理计划和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发展及意义

摘要:2013年,理财业务改革进一步深化,银行理财管理计划和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推出具有深远的意义。本文对该新业务的发展背景、核心要素比较、创新意义及其影响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

关键词:银行理财 直接融资工具 债务风险 金融创新

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全球经济出现超级货币宽松,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国家都经历了一次主动加杠杆的盛宴,杠杆周期向上带来了债务活动的活跃和经济体债务率的迅速提升。在杠杆上升的过程之中,中国的金融格局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孕育出新的金融产品。

推出背景及基本情况

利率市场化压制银行净息差,而表内资产扩张又受资本充足率限制,银行资产扩张增速出现明显回落,到2013年6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同比增速骤降至13.5%,较2012年年末17.7%的增速下滑超过4个百分点。在此背景之下,国内“影子银行”体系迅速扩张。以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及其资管部门、基金公司、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为代表的机构所从事的类银行贷款和债券业务,以委托贷款、商业承兑票据等金融工具为代表的银行表外业务,再加上小额贷款、民间融资工具等形式构成了外延广泛的中国影子银行体系。

银行理财的发展尤为迅速,新发产品规模从2004年的0.04万亿元,到2012年的30.36万亿元,十年间银行理财市场以年均近100%的规模增速迅速崛起。截至2013年二季度末,银行理财市场的存续规模达到9.85万亿元,成为仅次于信托业的第二大资产管理行业。理财业务的发展缓解了利率市场化对银行的冲击,提升了居民投资收益,有效支持了实体经济的发展,但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在近两年也引发了广泛的争论,包括刚性兑付问题、自营和客户资金未有效隔离、资金池业务的庞氏特征、逃避监管等问题不容忽视,更为关键的是银行理财定位和法律地位目前仍较模糊。

为规范银行理财业务发展,明确银行理财法律地位,银监会在继3月份出台《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即“8号文”)之后,开始进行银行理财业务方面的创新探索,并推出银行理财管理计划和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10月15日,备受关注的首款银行理财管理计划试点产品由工行正式发行,募集资金75亿元,募集日期是10月15日—20日,认购起点虽然是10万元,对象必须是金融净资产达到6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个人超高净值客户,属于非保本浮动收益(净值型)产品;资金投向中,债权类资产部分只投资于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比例范围为0%—70%;在此之后,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的银行理财管理计划纷纷启动募集,上限金额合计约为200亿元。

银行理财管理计划对应的具体投资品之一为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其定义为由商业银行作为发起管理人设立,直接以单一企业的债权融资为资金投向,在指定的登记托管结算机构统一托管,由合格的投资者进行投资和转让,在指定渠道进行公开信息披露的标准化投资工具。2013年10月23日,包括工商银行在内的11家银行试点发行的103亿元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结算公司)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综合业务平台正式报价转让,首批直接融资工具的期限在一年至三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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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风险及内部控制研究

摘要:本文分析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存在的各类主要风险,并提出了相应的内部控制措施。

关键词:理财;风险;内部控制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1

一、主要风险环节

(一)研发设计

研发设计阶段,主要存在合规风险:新产品是否经过本行创新委员会或相似机构的审批;是否向监管机构报备;产品的拟定投资范围、交易结构、目标客户、产品销售文本是否符合监管规定。

(二)销售阶段

1.法律风险。理财产品品种多,创新发展比较快,与客户之间签订的文本有产品说明书、协议书、风险提示书和权益告知书等,条款表达用语专业,涉及投资运作约定、风险承担、收益计算等内容,较为复杂。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一是理财计划法律文书相关条款约定不清晰、不全面,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文书签署没有获得合法授权等原因形成的法律文书瑕疵;二是在产品到期时出现没有实现预期收益、延期兑付等情况;三是业务人员、法律文书审核人员因专业素养、尽职尽责不到位而没有维护客户或本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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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浦发资管拔头筹 两者费率相差1倍

“宇宙行开卖理财直投产品了,存续2~3年,每月开放,10万起售。”微博名为证券小兵10月16日透露说,所谓的宇宙行即工商银行。

《投资者报》记者向工行资产管理部的一位副总经理求证,他说:“公司一直在积极为银行资产管理计划试点做准备,10月16日刚刚发行第一款银行理财管理计划产品。”

同一天,浦发银行也传出消息,推出了同类理财计划产品。这可以说是银行资产管理试点后第一批推出的两只产品。

9月末,银监会批准包括工行、建行、交行、平安、民生、光大、中信、浦发、招商、兴业,以及渤海银行在内的11家银行同时试点债权直接融资工具、银行资产管理计划两项试点工作,试点发行时间为10月18日,22日完成缴款。

如今,工行和浦发已经走在了前面。

工行费率是浦发的1倍

工行推出的理财管理计划为“多享优势”系列产品—理财管理计划A款,募集资金上限在75亿元,预计成立日在10月21日,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的产品。

认购起点为10万元,追加金额以1万整数倍增加,和其他理财计划门槛基本相同。理财管理计划的投资以固定投资为主,在权益市场具备确定投资机会时,才会配置少部分权益类资产,仅有最高10%的比例。固定收益投资方面,主要投资于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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