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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工食堂经理工作计划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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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农村学生就餐情况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2011】54号)精神,按照《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工作方案》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全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通过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切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健康成长,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二、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部门管理、学校实施”的基本模式,坚持“安全第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和“经济、营养、卫生、方便”的基本要求,稳步实施。

三、实施内容

(一)实施标准、范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实施的对象为农村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日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补助以食品实物形式由学校负责发放,供学生食用。

(二)供餐模式、内容。供餐采取学校食堂供餐和蛋奶供餐两种模式。具备食堂条件的学校按照营养食谱由学校食堂提供营养午(早)餐;不具备食堂条件的学校,暂按蛋奶供餐模式过渡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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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实施方案狠抓落实

编者按: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寄宿生生活补助全覆盖工作是今年省委、省政府的惠民工程和重点工作。学生营养改善计划3月份在全省全面实施以来,各地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很多经验。为总结经验,推介典型,本刊推出“学生营养餐”专题报道,以飨读者。

大理州12个县市均纳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试点范围,其中大理市为省级试点地区,其余11县均列为国家级试点县。全州试点县(市)党委、政府及各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工作,认真按照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工作要求,抓紧部署前期各项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询意见,制定实施方案,确保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的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

大理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把“计划”列为全州2012年重点实施的10项惠民工程之一,各级政府分管领导部署“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突出政府在实施“计划”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及时成立了大理州实施“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计划”的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育的副州长担任,州财政局、教育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妇联等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在州教育局设立了办公室,并由教育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由教育局、财政局的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全州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日常工作。

各县市政府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确定供餐方式,确保了营养改善工程于2012年3月1日前顺利实施。

二、部门协调配合,制定实施方案

在州政府和领导组的统一部署下,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整体联动,根据州情和学校的实际,州县(市)均认真制定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方案》。从实施时间、范围、资金来源、组织领导、责任分工、供餐方式及内容、宣传教育、资金拨付与管理、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制度、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食堂建设与管理、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等九个方面对实施“计划”作了具体的安排和要求,为在全州农村中小学顺利实施“计划”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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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要点

关于印发《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市)学生营养办、义务教育阶段州直属学校:现将《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学生营养办2021年3月2日学生营养办2021年3月2日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要点全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将继续按照国家、省、州有关决策部署,严守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两条红线,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各项长效保障机制,稳步有序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有效改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健康状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一、强化责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以县为实施主体,各县(市)政府是营养改善计划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强化政府统筹作用,严格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按时、足额落实地方试点学校的县级承担资金,切实保障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所需经费、设施和人员等,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健全工作机制,履行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营养改善计划具体管理工作,保障营养改善计划有序实施。

二、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及时下达和拨付资金,加强资金统筹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封闭管理,专账核算”,确保年度内日生均支出资金不低于国家基础标准,学校食堂(伙房)结余款项应滚动用于营养改善计划,不得挪作他用。要加强资金监管力度,坚决禁止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挪用、截留、克扣膳食补助资金或将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用于学校食堂(伙房)运转经费和在食堂经费中列支教职工伙食、奖金福利等行为,对违反资金管理使用的行为将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坚决守住资金安全“底线”,确保营养改善膳食补助“每一分钱都吃到学生嘴里”。

三、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认真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责任,落实日常监管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监督考核、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健全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供货商评议制度。严格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餐费自理),消除流于形式、只“陪”不“餐”等问题。切实加强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普及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增强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食堂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和持证上岗制度。积极联合食品监管部门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和风险监测,守住食品安全“红线”确保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四、稳步推进食堂供餐。目前,我州还有部分学校因为地势狭小、人员不足、运转经费困难等原因未实行食堂供正餐,依然实行的是蛋奶+X模式,各县(市)要统筹新建或改(扩)建食堂等项目,努力向学生提供完整午餐。要根据食堂供餐需要添置必需的设施设备,改善试点学校学生就餐条件,满足餐饮服务许可要求,提升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实行食堂供餐(正餐、热餐)的学校要按照学生人数和食堂从业人员的比例足额配齐食堂从业人员,并将食堂运转相关费用、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待遇等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保障食堂供餐的有序推进。特别强调,营养改善计划学生食堂必须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由学校自办自管,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同时,营养改善计划学校不得委托社会机构代供餐。

五、严格规范采购行为。营养改善计划食品的招标、采购工作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招标、采购程序,实行食品采购公开招标和定点集中采购,严格规范采购行为,继续全面推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配送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制度,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推行供货商评议制度,加强供应商资质考核评价和动态检查,严禁不具备资质供应商参与,及时清退问题供货商并将其列入供餐“黑名单”,把好学校供餐的“入口关”,严把食品采购关。

六、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各县(市)学生营养办要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特别是食品安全和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确保实施工作公开透明、廉洁运作、实施有效。要做好信息公开公示,宣传营养改善计划政策法规,公布原材料采购、营养食谱、资金使用、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同时,要畅通营养改善计划的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加强营养健康教育。充分发挥学生电子营养师系统、农村学生营养膳食指导手册作用,加大对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力度,提高营养配餐能力,推广科学配餐、膳食营养等理念,引导学生科学营养就餐。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健康教育时间,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营养健康教育活动,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引导学生养成健康饮食习惯。八、做好营养健康监测。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推动监测评估工作有序开展,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学校做好相关监测指标的调查、收集、填报等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生营养健康监测与评估工作,推进学生营养监测数据管理系统建设,全面监测学生营养状况变化,科学指导营养改善计划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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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思考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改善农村中小学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和身体素质,加快教育均衡发展,有效促进教育公平,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但怎样让学生每天都能吃上营养、安全、放心的营养餐,如何便捷地把营养、安全的食品配送到孩子们的餐桌上却并非易事。笔者根据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

一、现状

根据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要求,补助资金不得发给学生或家长个人,由学校按标准统一提供营养早餐、课间加餐或午餐。西部地区学校供餐方式有三种:一是有学生食堂的学校,为享受营养膳食补助的学生提供价值4元的营养早餐或午餐;二是无学生食堂,但有教师食堂的学校,由教师食堂负责为享受营养膳食补助的学生提供营养早餐或午餐;三是无学生食堂和教师食堂的学校,由供餐企业为学生配送价值4元的早餐或课间餐。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惑

一是投入不足,农村小学及教学点学校食堂硬件设施和条件简陋。近年来,由于国家加大了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力度,加快了合办并校的工作进程,寄宿制学生不断增加,而在校就餐学生的增加又导致了学校食堂与现实需求差距越来越明显,绝大部分学校食堂远远达不到标准化学校建设要求,不是食堂供量不足,就是就餐学生没有餐厅,特别是雨雪天或刮风天气,给学生就餐带来了很大的不便。目前,又增加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工作,学校在学生食品加工、卫生、安全管理等方面难度将进一步加大。有的学校食堂修建年代早,餐饮设施陈旧不达标;有的学校食堂是近年来布局结构调整后闲置校产中的C级危房改造而成的,存在极大的卫生和安全隐患。大部分农村小学或教学点食堂基础设施薄弱,消毒、保洁等相关配套设备欠缺。这给学校食堂卫生、食品卫生管理等方面带来很大困难。

二是食堂从业人员数量不足,工资拨付不到位。目前,农村中小学或教学点寄宿制学校生活教师人员编制不足,大部分学校食堂管理人员都由任课教师监管,这无疑给管理不到位留下了隐患。县级人民政府给各学校营养餐从业人员拨付的工资较低,达不到现在用工合同的要求,从业人员的责任心大打折扣。如果按从业人员与就餐学生1:100的比例配备,应配的从业人员缺额数量还很大。学生营养餐4元/天/生的补助标准,不含配送、加工、煤电等其它费用,学校公用经费又不能支付从业人员工资,为此,部分学校的营养餐供餐方式从食堂供餐又改为了企业供餐,这些困难和问题都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三是营养餐供应缺乏统一规范的模式。由于西部地区学校点多面广,贫困和非贫困县区都实施了学生营养餐,农村学校有寄宿制和非寄宿制,各学校又有食堂和无食堂等情况,所以在营养餐的供应上还有许多困难和困惑。从目前近一年多的实施情况来看,就企业供餐学校的营养餐来说,面对每天的牛奶和鸡蛋部分,学生已有了逆反心理。配送些面包、水果,城郊学校可行,而边缘地区的小学或教学点基本无法就地取材,需要到县城采购,集中配送,食品经过长途运输,产品质量受温度、气候、运输条件的限制,很难确保新鲜、安全卫生,这加大了农村孩子的食品安全风险。

四是学校食堂对外承包影响了营养餐的质和量。部分农村中小学和教学点由于学生人数少、规模小、划拨的公用经费有限,学校无法列支营养餐食堂所需餐饮设施、消毒设施、水、煤、电及从业人员工资,只能将学校仅有的食堂对外承包,来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而承包商从食堂赚取的经营费用直接影响了学生营养餐的质和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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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总结

根据《省学生营养办关于报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十周年工作总结材料的通知》要求,认真梳理我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的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是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国家试点县,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61所,学生32277名,其中,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61所,食堂供餐全覆盖,受益学生31258名。

我区逐步探索从企业供餐到食堂供餐,从食材自行采购到政府统一招标采购,从2018年开始,学校食堂供餐全覆盖,执行“4+3”模式(中央财政补助4元,学生自筹3元),每人每天两荤一素一汤一米饭,财政补助4元全部用于大宗食材米、油、肉招标采购。2019年秋学期,公办学校“4+3”全部用于食材招标采购。2020年秋学期开始,公民办学校“4+3”全部用于食材招标采购。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强化领导机制。高规格成立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财政局、区市监局、卫健委、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部门协调会商机制;明确了相关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形成了教育部门全力以赴,领导组成员单位、乡镇街、学校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构建了“教育主管、部门联动、学校主体、校长负责”的管理体系。

(二)加强源头把控。针对学校点多面广,食品采购渠道多、乱、杂,食品质量、安全、运输等环节管控困难,从安全保障、便于管理的实际出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有食材全部统一招标采购,实行“统招、统购、统配、统送”的四统一模式,切实降低采购成本,实现溯源管理。建立教师轮流参与食材验收制度。建立食材定期不定期抽检机制,食材抽检纳入市场局抽检计划,其检测经费由中标企业承担。确保全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师生健康。

(三)强化资金管理。建立国库集中支付。所有学校(含民办)学生、教职工自缴餐费全部缴存财政专户,实行国库统一管理、统一支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杜绝学校坐收坐支,严守资金红线。建立食堂用工劳务派遣制。全区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食堂用工全部实行劳务派遣制,合理规避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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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乡村学生营养改良实施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省驻定有关单位: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以来,全国、全省部分地区发生了多起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在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月份,在省政府督查组对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时,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整改的问题。为确保我市营养改善计划安全、有效实施,现就加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政府责任,加大投入力度

(一)加快学校食堂建设步伐。各县区要充分利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学生食堂建设资金和“校安工程”、“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专项资金,把学生食堂作为学校建设的主要内容,科学规划,落实资金投入,逐步使食堂供餐成为营养餐实施的主渠道。同时,要为学校营养餐的实施配备留样柜等必要设施,切实改善学生就餐条件。

(二)落实相关配套资金。各县区要尽快制定和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相关配套政策,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工资、水电煤及运输费等成本全部纳入县区财政预算,由县区财政承担,确保每生每天3元营养餐补助足额用于改善学生营养。

(三)合理配备营养餐工作人员。各县区要成立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公室,配备责任心强的干部担任专干。各学区、初级中学、九年制学校和乡镇中心小学要配备一名营养餐专干,村学、教学点由学区安排专人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

二、严格落实政策,依法规范管理

(一)执行国家制度办法。各县区要严格执行国家制定和出台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管理暂行办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应急事件处理暂行办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等一系列制度办法,确保营养改善计划规范、安全、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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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九成农村义务教育营养餐试点学校有食堂

“学校食堂经过改扩建后,卫生条件好多了。”广西河池市东兰县隘洞中学校长韦礼江近日高兴地对记者说。原来,隘洞中学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建设专项资金120万元,将食堂从700平方米扩建到1700平方米,从原来没有加工间、配菜间到各种功能室齐全,从而解决了全校1000多名学生的就餐难问题。

农村学校食堂得到合理规划,得益于广西教育厅按照“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食堂建设标准,科学编制全区106个县区13555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建设规划,还得益于广西出台的有关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建设标准。

记者在广西教育厅项目办看到,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食堂建设需求规划表里,不仅对每一所学校现有学生人数、寄宿生人数等情况进行了统计,还对每所学校现有食堂的面积、布局、结构、完好程度以及“十二五”规划学生数、撤留等情况一一登记在册,为每一所学校建立了详细的数据库。

在食堂选址上,广西教育厅明确要求要远离厕所、暴露垃圾场等25米以上的距离,同时按照“生进熟出”,不走回头路的标准规划食堂建设。

广西教育厅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建设指导意见,首次对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建设提出详细要求,设置了建设“门槛”。随后,还举办了3期试点县学校食堂建设培训班。

食堂建设标准出台后,广西教育厅还委托建筑设计单位根据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实际,编制了10多个不同规模、不同规格、不同样式的学校食堂初步设计方案,同时为各试点县提供了多种食堂建设案例,供各地在食堂建设规划时参考选择。在建设过程中,广西教育厅项目办再次进行调研,发现不合理的地方及时修正,同时还加大了专项督查。

“学校食堂建设必须先规划,后勘察设计,再建设。”广西教育厅项目办一位工作人员说,建设过程中坚持法人责任制、合同制、招投标制和监理制,施工图纸除要通过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外,还须通过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

针对食堂缺口大的问题,广西教育厅按照“优先补缺,逐步提高”的原则,优先安排无食堂的学校。广西教育厅项目办统计显示,实施前,41个试点县只有19%的学校有食堂;实施后,90%的学校都有了食堂。实施前,生均食堂面积0.4平方米;实施后,生均将达到1.25平方米,食堂的供餐率也达到了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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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学生营养改革企划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科学有效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纳入民生重点工程,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长效机制,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通过计划的实施,不断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二、实施时间、范围、标准及经费来源

(一)实施时间和范围。从2012年春季开始,在继续实施好“蛋奶工程”的基础上,在全县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全面启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从2012年秋季开始,“蛋奶工程”和营养改善计划并轨实施。

(二)实施标准及经费来源。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按每生每天3元标准承担,其它资金由地方财政配套,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

三、供餐方式、操作流程及工作重点

(一)供餐方式。在学校后勤条件还不均衡的情况下,主要采取以下供餐方式:一是对后勤条件较好的农村寄宿制学校采取餐劵制,学校食堂分别按3元和4元的标准准备荤素搭配的营养午餐,以班为单位统一向学生配发,学生可自选标准凭餐劵领取;二是对目前尚无厨房的村小,选择在学校周边符合条件的农户家进行托餐,学校协助农户做好每日学生用餐登记;三是对目前尚无厨房且无家庭托餐条件的村小,则按3元标准每天以蛋奶形式或中心小学统一送餐配发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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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调研报告

根据县政协常委会2015年工作安排,近期,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就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45所,其中单设初级中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8所,小学36所(含教学点),在校学生15563名,其中初中生4619名,小学生8944名。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为重点,科学制定营养食谱,合理选择供餐模式,努力改善学生食堂设施,不断提高学校后勤保障水平,使这一民心工程得到了较好的实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职责任务落实到位。成立了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的职责任务,加强了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各学校也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实行了校长负责制。县政府与各成员单位、县教育局与各学校、学校与相关责任人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了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制度,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制定印发了《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资金管理、食品安全、企业准入、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工作制度,为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大力宣传,确保惠民政策深入人心。采取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召开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营养改善计划这一惠民政策的宣传,在全县初步营造了全民参与、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四是认真调研,科学制定供餐方式。针对我县目前农村非寄宿制学校数量多、分布广和教学点学生人数少、大多数学校暂时无学生食堂、炊事员编制短时间内难以解决、食品卫生监管难度大等实际,在供餐方式上实行了两种方式,即县第三中学、县职业技术学校特教班实行了学校食堂供餐模式,其他学校实行了企业配餐模式。五是公开招标,严格配送企业准入制度。将全县44所学校营养餐配送任务分为两个标段,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供货商,并以中心学校为甲方、供货商为乙方、县营改办为监督方,签订了《营养食品供货协议书》,县营改办与供货商签订了《营养食品质量安全保证协议书》,保证了供货质量和食品安全。六是专人负责,严把营养食品验收关。各学校均设立了配餐室,安排专人负责营养食品的验收、保管、加工和发放工作。同时,建立和实行了索证索票、食品留样、台账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持证上岗制度,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七是统一核算,规范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将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的办法,做到了不克扣、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专款专用,有效保证了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八是跟踪监测,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各实施学校在对每名学生身高、体重等健康状况进行监测的基础上,建立了学生身体健康档案,为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估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教育、工商、卫生、监察等部门加强了对各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存在的问题

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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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县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方案

为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不断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推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2011〕5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3-4年的努力,使全县38个乡镇、344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村小、完小、民办学校),具备标准的学校食堂及适用的学校伙房,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供餐环境,全面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

二、实施内容

(一)全面落实中央财政对试点区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3元/天/人的营养膳食补助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小学生4元/天/人、初中生5元/天/人的生活补助。

(二)统筹资金,改造学校食堂或学校伙房,改善学生就餐条件。

(三)规范供餐方式,制定营养菜谱,加强营养指导。

(四)强化学校食堂监管,严格食品供应准入,确保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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