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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意见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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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方式初探

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方式初探

政法委对部门行使法律权利的行为有察看和管理的职责,而这种察看和管理的方法和形式又多种多样。笔者从涉及法律和政策的问题入手,经过调查研究,略举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三种方式。一、适时组织执法抽查和检查。

政法机关是国家的专门执法机关,负有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统一正确实施的专门职责,政法委对政法机关的执法监督职权具有明显的法律和政治属性。政法委依据法律和事实,通过法定程序,采取法律手段,适时组织执法抽查和检查,来监察、督促政法各部门的司法活动,以防止司法活动出现法律上的偏差,这是传统的、有效的执法监督方式,旨在督导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此来督促政法各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并依法独立行使其职权,以防止政法工作背离党的法治轨道。抽查和检查要着力突出重点,解决难点。为使执法规范,政法委组织的执法监督抽查、检查,必须坚持适时的原则,以确保效果,可根据每年或某个时期确定的执法工作重点和执法中存在的多发性问题,定期组织全面检查,纠正违法违纪问题,查处违法违纪干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或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普遍性问题,也可组织专门的调查小组进行专项调查,实施重点突破、难点攻关,推动执法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对上级党委、领导的批示和群众来信来访,对其办理情况可采取有针对性的抽查,督导执法部门依法有效、及时地办理。

二、组织执法协调和督办。

政法委督办、协调的案件主要是有重大社会影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包括涉法上访和久拖不决的案件,党政领导和上级党委政法委批转的案件,政法部门之间、地区之间有争议,确需党委政法委协调的重大疑难案件等。在不直接介入个案诉讼活动的原则下,通过个案监督发现带有普遍性、全局性的问题并加以解决。对于督办案件,要进一步完善督办程序,建立登记、审批、交办、督查、协助调查、报告、立卷等制度。对于挂牌督办的案件,要责任到人,一督到底,对于报请协调的案件,执法监督部门也要认真审核立项,制定协调方案,做好协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坚持充分协商的原则,组织有关部门认真讨论研究,依照法律和政策进行协调,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对协调达成一致意见的,要制作正式意见,经党委政法委主要领导签批,印发各有关政法部门党委(党组)贯彻执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政法各部门分别报上一级政法部门决定。需要继续协调的,由上级政法部门报同级党委政法委协调。要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意见的落实责任制和查究程序。对于协调一致的执法监督意见,有关执法部门应坚决执行。

三、事前防范、事中监控和事后追究相结合,经常性监督、定期监督和不定期监督相结合,形成全过程、多功能、广覆盖的监督网络,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对象、不同内容监督活动的需要。要结合政法队伍建设,将执法监督情况纳入政法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的配套措施,对因监督管理不力,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1)预防警告。若发现被监督者有轻微的错误行为,应发出预防警告,提醒其不要再犯类似错误。

(2)指导意见书。若发现被监督者司法工作出现偏差或存在不足,应发出指导意见书,要求其限期修正或弥补,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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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基层检察院如何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

【摘要】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官是监督者,那么检察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就是法律监督者的监督者。加强内部监督对于保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保证检察机关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规范执法,廉洁从检,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内部监督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5)04-033-02

一、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意义

检察长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上强调,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队伍是以党员为主体的队伍,必须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按照立党为公、执法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要求,努力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真正把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同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紧密结合起来,同建设和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党的建设各项部署落到基层、落到实处,以党的建设带动和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带动和推进各项检察工作。

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一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必然要求。二是推进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工作中要做到“自身硬”,否则检察机关就没有公信力,强化法律监督也就成了一句空话。三是推进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是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重要力量,这一工作性质决定了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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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内部监督调查报告

近三年,市人民检察院把内部监督摆到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用比监督别人更严格的要求监督自己,突出重点抓内部监督,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突出抓好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

一是明确监督责任。2010年开始,每年召开的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都通知基层检察院的检察长参加,并在会上由市院检察长与各基层院检察长、市院机关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市县两级院党组每年都要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将内部监督的责任落实到两级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身上。近两年,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和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等院领导先后在全院干警大会上,主讲了“坚持三个至上”、“关于机关作风建设”、“关于党的领导”、“改造主观世界”等党课。据不完全统计,全市两级检察院2012年度有38名院领导在干警大会上主讲了党课或党风廉政教育课。二是抓好廉政考核。每年底,两级院都要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副处级以上干部进行述职述廉考核。去年,市院结合基层院班子建设考核,对基层院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巡视考核,共发放民主测评表526份、收回526份、找291人谈话(其中班子成员85人,中层干部122人,一般干警74人),收集意见、建议150余条。对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有反映的7名基层院班子成员给予了提醒谈话。今年市院纪检组又开展了跟踪回访。三是落实责任追究。为加强和规范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市院建立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定了《市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办法(试行)》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细则。近三年,有4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向市院党组写出书面说明。

二、突出抓好对执法办案的内部监督

执法办案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基本手段,是检察权行使的集中体现。强化检察机关的内部监督必须强化对检察机关自身执法办案的监督。一、实行自侦案件“一案三卡”制度。检察机关的反贪、反渎等自侦部门对职务犯罪案件立案后,必须在十天内填写告知卡并与立案决定书一并送院纪检监察组织接受事前监督。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填写廉洁卡报送院纪检监察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可随时随地对侦查活动进行事中监督。案件侦查结束后,纪检监察组织还要对被侦查对象的单位或亲属进行回访,并填写回访卡,对侦查人员进行事后监督。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所有自侦案件都实行了“一案三卡”制度,通过“一案三卡”制度发现和纠正不规范执法办案情形27件(处)。二是组织对自侦案件中的不诉、撤案案件进行专项监督。今年第二季度,全市检察院机关通过基层院自查、市院重点抽查、个案会审、党组集体审议四个层次的把关,对全市检察机关2012年度决定不的自侦案件25件27人、决定撤销的自侦案件5件5人进行了专项监督。口头纠正各类不规范情形17件(处),发出督察意见书3份,并将监督情况进行了全市内部通报。三是组织对检委会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委会对执法办案作出的决定是检察机关行使检察权的最高体现,检委会对执法办案决定的执行是否及时、到位,直接关系到检察机关的权威。为此,2012年组织对市院检委会执法办案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监督。此次监督共涉及案件52件,其中市院检委会2006年11月至2010年12月31日研究决定的案件19件。52件案件中,有43件在督察前已经执行和回复,占84.6%;有9件在监督过程中得到了执行和回复。其中有2件为1年以上原来未执行或回复的案件,通过此次监督得到了执行和回复,责令1个基层院向市院作出说明。四是对办案安全进行专项监督。办案是执法的重要手段,办案安全又是执法的生命。2010年5月市院纪检监察组织组织两个监督组对全市检察机关办案安全进行了一次专项监督。通过听汇报、看案卷、查资料和现场察看等方式,共查阅职务犯罪案卷20件、法律文书34份、实地察看办案工作区10个,当场指正和纠正各类不安全潜在因素8个,发出检务督察通报1个、督察建议4份。近三年,全市检察机关没有发生办案安全事故。五是开展对2009年至2012年检察机关自侦案件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情况专项监督。2012年5月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对2009年至2012年检察机关自侦案件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情况专项监督。整个专项监督活动分宣传发动、摸底调查、自查自纠、规范提高四个阶段进行。全市共涉及自侦案件491件,其中市院30件;涉案款物4560万元,已上缴财政3823万元、返还涉案单位和个人634万元。对待处理的99万余元涉案款物,都已要求依法作出妥善处理。六是个案监督,调查处理涉案举报。受理和调查处理群众对检察机关、检察人员的举报是纪检监察组织对执法办案实施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手段之一。三年来,市检察院纪检组监察室收到涉检人员举报26件(次),其中百分之八十与执法办案有关。对这些举报件,市院纪检组监察室逐件了解、函询和调查,做到了件件有结论。通过对举报件的调查处理,督促2件纳入了国家赔偿程序,返还当事人涉案款物13万余元。七是规范执法办案内部监督程序。为了规范纪检组监察室开展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工作,市院制定了《市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监督办法(试行)》,明确了监督内容、权限、手段等。市院还重点关注和指导丰城市院成立了检务规范督察中心,按照“五室合一、四岗联动”的模式运作,基本整合了检察机关内部监督资源,实现了对执法办案的全过程监督。

三、突出抓好群众反映较多问题的监督

市院在2010年底成立了检务督察委员会和检务督察办公室。先后组织督察组,采取明察暗访、街面巡察、座谈、现场察看等方式,就警车管理、临时工管理、对外接待窗口、评比达标表彰、中午禁酒、机关效能和机关作风等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开展督察。今年上半年,市院纪检组监察室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领导机关、工作联系单位发出征求意见函(表)87份、收到反映各类问题31个。通过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对6件控告申诉案件实行了首问责任制,责令两个内设机构加快落实首问责任制案件的办理,清理撤并评比达标表彰项目8个,向公安交警部门发出协助查扣冒牌检用警车4辆,已查处1辆,发出督察通报4个、督察建议3份。今年3月20日和4月24、25日市院检务督察办公室就机关效能、作风建设进行了两次不打招呼的督察,并将搬入新办公楼后机关考勤、车辆管理、大楼管理、食堂运营、水电节约等方面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全院通报。市效能办对通报加编者按给予了全文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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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组长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20__年,__同志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监察室、党总支办公室、信息中心,基层联系四分局。该同志认真学习党的“十”以来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县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和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履行纪检组长工作职责,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完善内控预警机制体系建设。加强自身修养,高标准、严要求,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该同志积极参加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局务会学习,认真学习党纪、党规,特别是党的十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文件精神以及新《准则》、新《条例》和《》的学习,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提升自己的党性觉悟、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做到德清志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工作和生活中,不争名夺利,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对同志努力做到关心,理解,尊重,能俯身倾听意见和呼声;对生活能保持健康的情趣、良好的道德情操和高尚的精神追求;对工作雷厉风行,对党组决策坚决贯彻执行;对联系点分局负责人做到常提醒,每季参加一次分局会议,听取分局意见建议,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醒他们牢记廉洁自律,经得起诱惑,守得住清平,管得住权欲,并以共勉。

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向党组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分两次主动向党组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请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审议工作任务。签订了“一岗双责”责任状和“监督责任”状,明确了党组其他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双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以及纪检监察的监督、执纪、问责责任。在干部职工面前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执行各项制度,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带头执行考勤、外出登记等制度。坚持每季度参加分管部门(单位)会议,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和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基层督导等。

认真履行纪检监督职责。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积极当好党组参谋助手。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出谋划策,协助党组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方案,向县局党组建议实行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督查工作等。狠抓作风纪律工作,坚持季度作风纪律的明查暗访工作,对发现问题的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的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和责令限期整改,有效促进全局作风纪律建设工作。持续做好风险提醒工作,每月对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存在倾向性或苗头性问题及工作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在局务会作重点提醒;抓住节点发送警示教育手机短信提醒,起到了常提醒、常教育、常警示,真正做到了警钟长鸣。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促进全局干部规范执法、廉洁从政,在全市率先着手建立“内控预警机制体系建设”。有力推动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和提升工作执行力。

“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他最大的特点就是实干。在廉洁自律方面,他也从不含糊。通过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检查发现少数手续不完备、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下达了整改意见书,责令限期改正,进一步提升了全局内部管理部门的规范意识和严肃执纪意识。该局税收执法部门在执行税收政策规定上做得较好,干部职工能依法依规办事,服务态度纳税人满意,无任何违纪违规问题发生和通报;各职能管理部门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把好审核关口,在经费和财务管理方面不违规发放津补贴、不公款请送、不违规招待、不公车私用,没有发现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坚持季度作风纪律的明查暗访工作,对发现问题的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的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和责令限期整改,有效促进全局作风纪律建设工作,工作作风明显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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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三转”要求 提高监督执纪能力

摘 要:在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中,“转职能”是核心,“转方式”是关键,“转作风”是保障。“三转”是纪检监察工作回归本位的必然要求,通过落实“三转”要求,使纪检工作回归,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监督问责能力,为企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保障作用。

关键字: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认真落实“三转”要求

如何落实“三转”要求?首先要厘清监督职责。通过分清职责,实现纪检部门“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执法的再执法”的职能定位。深刻理解“三转”精神,分清哪些是纪检部门的监督职责,哪些是职能部门的职责。以前,只要一说到监督,就必不可少地要求纪检部门参与,将监督的职责全部推到纪检部门,而主责部门却放松了自己的监督职责。所谓厘清职责就是要清晰界定各部门的监督职责,按岗位职责将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监督职责整理出来,在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中,各部门要按职责要求履行好各自的监督职能,与纪检部门共同把好廉洁从业的关口,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其次要理清工作重点。监督执纪问责是纪检部门的主责,要把不该管的交给主责部门,不能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家的地。目前,纪检部门承担有项目验收(包括工程、科研项目)、合同谈判、项目招标、废旧物资处理等监督工作,今后,随着职能的转变,纪检部门不应再承担这些具体的日常监督工作,由相关部门结合自己的管辖范围,各负监督之责,做到责任明确,主业突出,纪委将主要精力、工作重点放在监督执纪问责方面。

提高执纪监督能力

目前,部分企业纪检干部在执纪监督能力上尚有不足。在某种情况下,没有监督检查出问题,不是说没有问题,而是没有找到问题,在实际工作中难于找准切入点,难于创新方法。所以,提高执纪监督能力,首先,必须要加强纪检干部的业务学习。要懂法、守法,要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特别是要熟悉与纪检监察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不断推进工作,解决问题,提高执纪监督能力。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向相关部门人员了解业务流程、关键环节、执行程序,提高监督效果;通过参与集中办案、人员交流办案等形式,提高办案能力。其次,充分发挥“大监督”作用。纪检部门要利用监督部门联席会议的方式,大力发挥“大监督”作用,沟通情况,交流意见,发现问题,使监督更有针对性和明确性。尤其是对决策的落实情况、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深入的监督。再次,要创新监督工作方式。纪检干部这些年来在工作上形成了惯性思维和路径依赖,然而,传统的监督方式已不适应于新的形势,不能满足于老一套,不能只停留于表面流程式的监督,要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化优势,加快“制度+科技”的防腐建设,实现部分信息共享,推进信息手段有效管控各业务领域廉洁风险工作。

纪检工作的中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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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纪检监察工作融入业务监管的实践与思考

将纪检监察工作融入业务监管的实践与思考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纪委在省局党委、省纪委驻省局纪检组和**市委、市纪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坚持“五个监管”、奋力打造“三区”的要求,结合队伍建设及工作特点,对纪检监察工作主动融入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进行初步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开展纪检监察主动融入业务监管的动因

“两个安全一起抓,两个安全一起保”是我们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工作底线。作为专业性强、与老百姓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的业务部门,纪检监察工作有其特殊性:在保证队伍安全的同时,更要关注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个根本目标。在以往的纪检监察工作中,我们在队伍建设方面考虑多一些,而对药品监管业务知识的学习和保证业务监管工作成效的要求相对少一些,出现纪检监察工作两头忙、中间淡的情况,即年初忙学习订制度,年底忙总结和考核,年中的活动不多,与日常工作的结合不紧密,有点“有劲使不上”的感觉,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改变这种状况,20xx年我局在组织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制定惩防体系,完善制度机制的同时,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到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个大局中谋划、部署和实施,主动融入食品药品监管业务,通过发挥它的功能作用,推动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健康全面发展,体现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力和活力。

二、开展纪检监察主动融入业务监管的主要做法

(一)主动融入业务知识的学习,促进科学有效监管。作为业务部门的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学习政治理论、纪检监察业务有及法律法规,还要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对各项审批许可事项要了解,否则就很难抓住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关键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制订出来的制度也很难保证切实管用。为此,我们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主动融入业务知识的学习。去年重点组织学习了gmp、gsp认证程序、主要内容,参加了行政执法案例的分析讨论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使纪检干部对药监部门行政执法、认证、审批的一些基本情况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为融入监管业务,开展监督检查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主动融入业务监管制度的制定,促进科学有效监管。良好的制度和机制是保证食品药品日常监管高效有序开展的重要保障。缺乏良好的制度就谈不上科学有效的监管,也谈不上有为有力的监督。建立健全纪检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纪检监察定期督查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行政行为、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工作纪律的监督检查;建立廉政建设信息定期反馈或公开制度,及时将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本人或科室,切实加以整改;建立纪检监察部门参与财务审查制度,加大对机关财务工作的监督,促进财务公开;建立纪检监察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对纪检监察员赋予责任,体现奖惩,提高责任心。主动参与业务监管工作制度的建设。纪检监察部门及时梳理、排查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日常监管、gsp认证等方面存在的制度缺陷或者漏洞,负责制订了一系列较为完备的日常监管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健全机关效能“三个规范化”制度。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ab角制度、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度等,积极推进“服务规范化、监管规范化、监督规范化”,切实提升机关效能。二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行为暂行规定》,对局行政执法人员的着装礼仪、言语举止、举报受理、行政审批、现场检查、廉洁自律、日常学习等十个方面做出详细的要求和指导;制定《行政执法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对违反《暂行规定》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情节、类别提出相应的处理办法;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工作规则》,对自由裁量从重从轻处罚的具体情节分四个等级予以细化,规范自由裁量权的使用和监督,杜绝执法腐败。三是建立健全办案制度。制定《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制度》,由案件承办处(科)室负责人建议,并经分管局长批准,指定两名执法人员负责具体办理案件并承担案件质量责任。同时,制定《日常监督检查记录单制度》,记录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点、发现问题及处罚措施,由相对人和稽查处各执一份,避免执法工作人情化、随意化和滥用执法权限。

(三)主动融入业务监管全过程,促进科学有效监管。纪检监察要融入业务监管工作,必须通过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发挥作用。跟踪监督,主动融入重点工作。开展督促检查主动融入监管重点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对业务处室工作人员遵守各项制度和禁令情况、行政执法行为、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开展明察暗访,及早发现问题,及时提醒,迅速改进。去年来,重点对兴奋剂专项整治、农村规范化药房建设和零售药店进行了督促检查。检查中发现个别药房脏乱,部分药店存在药品分类摆放不到位、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以及部分含蛋白同化制剂的品种未标注“运动员慎用”等问题。督查结束后,建议相关处室在监管中对存在问题予以重视并认真处理,从而促进工作人员以更务实的作风将重点工作抓实抓好。反向监督,全程融入业务工作。整合监督力 量(相对人)全程融入业务监管。一是实行办事办案意见反馈制度,及时听取群众以及相对人对于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日常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实行行政处罚对象罚后回访制度,纪检组走访受处罚的相对人,及时与受处罚对象沟通了解,化解执法矛盾,促进执法公平、公正。三是发放便民联系卡,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将各处室的职能、干部作风监督电话予以公布,方便群众和相对人咨询办事,以公开促进公平,以公开加强监督。借力监督,检验融入工作成效。通过向社会发放征求意见信、聘请行风监督员、主动邀请人大、政协视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等途径,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去年8月我们还组织行风监督员对全市的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开展了明察暗访,暗访内容不仅有行风建设情况,还包括08年的一些重点业务监管工作。整个明查暗访活动共走访企业近30家,相对人对我市系统在行风建设和监管业务方面的工作均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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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警风警纪监督员工作规定

公安局警风警纪监督员工作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监督,促进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模范遵纪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警风警纪监督员是市局从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直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和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及新闻工作者中聘请的,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执法执勤和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的人员。

第三条警风警纪监督员的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热心和关注公安工作,关心公安队伍建设;

(三)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

(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0岁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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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督员管理意见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社会监督。促进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根据《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定(试行)有关规定,保障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州政府从各级人大、政协及社会团体、行业协会、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中聘请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以下简称“社会监督员”依法对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第三条社会监督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代表性。

二)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参政议政能力。

三)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敢于依法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

第四条聘请社会监督员的程序:由州政府法制办公室发出通知。根据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荐的人选情况进行初步筛选。颁发社会监督员聘请证书和省行政执法监督证。建议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荐。上报州政府确定后。

第五条社会监督员对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检查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体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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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强化审判工作执法监督

做好新形势下的法院工作,确保审判权利的正确实施,必须将执法队伍置于严格的监督制约之下,以保障严肃执法、秉公办案,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良好形象。

一、健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在审判工作中,应注重在容易出现问题的关键部位和环节上建立健全监督制度,以制度和纪律规范执法行为,形成与执法活动并行的全程制度制约。

(一)案前防范。主要应采取三项制度:一是开庭日期立案确定制。当事人后,一经审查立案,即告知其开庭时间,送达应诉通知书并公告公布,至期即开庭审理,即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办案效率,又防止了当事人托人、求人催办而形成人情案、关系案问题的发生。二是实行案件排期和庭长调配制。即立案转审判庭后,案件安排和庭长的调配决定由谁承办,从审判活动的起点上防止办案人员与当事人勾通,堵塞办人情案、关系案的漏洞。三是双向约法制,在当事人应诉的同时,办案人员与双方当事人共同签订抵制不正之风规定书,把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政法干警八个不准和当事人不准说情、请吃送礼等纪律要求说在前面,亮到明处,共同遵守,共同监督,并签名入卷。

(二)案中规范。应主要采取五项制度:一是直接开庭制度。案件排期后到开庭前,审判人员一般不与当事人接触,开庭时间一到就直接开庭,庭审推行辩论式,由当事人双方在法庭上提出主张,提供证据,互相质证、辩论,法官当庭确认证据效力。这样,大大增强执法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公正性,当事人怀疑法官受贿不公、不服判决的案件将大大减少。二是主审法官责任制。审判人员对自己承办案件的事实,适用法律和裁判全面负责,把执法责任落实到执法干警,权力与责任相一致,同时,审判委员会、院长、庭长依法实施必要的监督,如发现存在问题以及违法违纪行为的有权提出指令性意见或变更主审法官,以保证干警正确行使权力。三是庭审考核制。根据诉讼法与上级法院的要求,建立《庭审规程》以及《几类主要案件的庭审调查要点、法律依据和处理原则》,让干警遵循。院长、审判委员会不定期进行考核,旁听审判人员庭审,按庭审规范记分,促进审判人员克服随意性,严格按规范办案。四是在诉讼费统收、统管、统结的同时,实行当事人过付款,统一过付,能直接划拨的直接划拨,不允许办案人员插手,防止问题的发生。五是送礼说情公开制。根据最高法院《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各级法院都应制定具体的细则。对当事人请吃喝的一律在开庭时公布,对当事人送的钱物一律在开庭时公开没收归公,即防止办案人员吃请受礼,也约束了当事人说情送礼。

(三)案后约束。一是当事人评议制度。案件立案后即发给双方当事人《征求意见函》,当事人对审判人员的执法态度、审判作风、遵守办案纪律等方面有意见、看法、建议等,填在函中的评议卡上,直接寄院纪检组。二是错案追究制。明确错案的标准、界限、范围以及追究的方法和处罚措施,按照最高法院的《纪律处分条例》及法院自己的具体操作规程,每月一次对办结的案件进行考核,对办案不公、枉法裁判而造成的冤错案、追究承办人的责任。三是政治经济利益制约制度。出差补助费与办案数量、质量、效果挂钩,按干警德能勤绩分解出勤、纪律作风和岗位任务三部分一百分,按得分多少进行奖励。如纪律作风方面扣分、不仅拿不到出差补助和奖励,而且评先、记功、晋职晋级一分否决。

二、强化措施,保障制度运作

(一)坚持经常性的思想教育、把落实制度建立在干警高度自觉的基础上。学习中,不仅注重合理安排制度规定的内容,而且注重利用专题报告、演讲会、放录像、知识竞赛等形式,增强学习效果,使人人熟知制度规定,理解制度规定,遵守制度规定,从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的防线。

(二)实行多方位监督,动员社会力量,促进制度落实。一是主动争取上级监督,院领导要定期不定期走访党委、人大、政府,接受监督和指导,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来院检查工作,向他们通报情况、征求意见并每年一次向驻本地各级人大代表发放征求意见函。二是广泛争取社会监督。通过政务公开栏 、张贴公告及报纸、广播、电视等广泛宣传,让群众了解法院的工作程序、纪律、办案制度,掌握监督的内容、标准、方法,以方便群众监督。可实行有奖举报制度。此外,应从人大代表中聘请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情况通报会、座谈会,宣传法院的制度规定,了解干警遵纪守法情况。三是强化内部监督。注重发挥纪检组职能作用,并结合法院工作特点,适当扩大纪检组、监察室、审判监督庭等职能监督部门的权限,使业务监督与纪律监督并行,对审判工作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同步监督。四是依靠当事人直接监督。每年组织一次当事人评议法官活动,把已结案件的当事人特别是败诉的当事人请到法院,由院长、纪检组、政工人员当面听取当事人对法官的执法情况、审判作风以及遵纪守法情况等评头论足。除集中组织评议外,纪检组要不定期的邀请当事人或上门、发调查问卷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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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卫生监督单位作风建设工作方案

加强卫生监督单位作风建设实施方案

加强卫生监督机构效能建设是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行业新风”和“真情对待群众、激情推进工作”,是打造学习型、效率型、服务型、法制型、信用型单位的有效措施,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和优化发展环境的客观需要。为了进一步强化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市政府《关于在市政府机关开展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评议工作的通知》(合政〔20__〕97号)的要求和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实施方案的部署,结合我所监督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我所关于加强单位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工作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按照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和规范执法的要求,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推进诚信建设,围绕“勤政廉洁、提高效率、优化环境、促进发展”这一主题,全面加强我所行政效能建设,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卫生监督执法形象,切实做到对人民群众有感情,对工作有激情,为构建和谐社会,实施工业立市战略和实现__“两个率先”目标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对象及内容

(一)工作对象:所内各科室、各卫生监督站

(二)工作内容:

根据市政府《关于在市政府机关开展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评议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实施方案》的要求,评议工作要紧紧围绕加强单位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规范执法行为的主题展开。其主要内容为:行政作为情况;行政效率情况;政务公开情况;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岗位责任制、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卫生行政许可审批制度、卫生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政风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工作制度、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八条禁令”、所务公开制度、涉企检查报批制);依法行政情况;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执行情况;电子政务建设和社会应用服务能力情况;投诉办理情况;廉洁从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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