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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管水平和效率的提升事关政府的形象和农民的生活水平,党的十七大等重要会议均指出三农的重要性。目前,强农惠农资金还存在很多不规范的现象,对资金的使用效率也造成了很多麻烦。因此,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管、提高农技推广资金的使用效率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以此为探讨对象,希望能对相关领域有所帮助。
【关键词】 强农惠农 资金监管 农技推广 使用效率
一、国家关于强农惠农和农技推广的相关政策
自从农村的税费改革后,中央逐渐推进“多予、少取、放活”这一强农惠农方针的执行,一方面农民的负担减少了,另外一方面国家对农业的补贴也加大了。目前对强农惠农补贴的涵盖面较广,涉及到农林牧业、社保、计划生育、农机补贴、农技使用等;对农民的补贴方式也增多了,除了较为常用的“一卡通”支付方式,还有由下至上的部门审核、提货直接抵扣、承保机构兑付、工程验收报账等多种方式,这些补贴和方式的执行将有利于农业的发展和农村建设,并最终促进城乡的协调发展。从政策而言,强农惠农的政策涵盖了中央政策、省委省政府的政策、人保部政策、县市地方政策等多个层级,相关部门在粮食的收购价、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规模化养殖的用水用电优惠、信贷支持、农技用具购置补贴、农村太阳能利用、职业技能培训、养老保险缴纳等多个方面均出台了政策。
在农技推广上,2010年中央1号文件定位于“三农问题”,着重加强对农业技术的利用率提升,提出了要加快培育特色产业、各地要组织实施《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充分发挥地方优势资源,引导特色产业健康发展;同时支持乡镇企业的发展和农产品加工,加强农产品的创新力度,提高农产品加工深度、质量安全水平、产品附加值和产品档次,提升乡镇企业员工素质等,推进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和专业示范村镇建设。可以说,目前国家和各级政府对强农惠农和农技推广的重视程度更高,也将有利于强农惠农政策的执行及农技推广效果的体现。
强农惠农需要发达的科技和高素质的农民,为了提升农业技术水平,提升农民的素质,需要加强农技推广工作。目前,农技推广是强农惠农的重要内容,它主要包括农技推广与体系建设、农技培训、农村实用拔尖人才选拔、科技入户 “阳光工程”、惠农“四补贴”等等。目前强农惠农和农技推广资金的监管网络和资金配套措施并没有产生预期的效果,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强农惠农资金和农技推广监管和使用存在的问题
1、强农惠农政策宣传不够
[提 要] 随着各级政府强农惠农政策的加强,强农惠农资金数额越来越大,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使强农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应完善涉农资金监管的手段、方法,是使有限的财政资金真正发挥实效。
[关键词] 强农惠农;资金;监管
[作者简介]郑雪蓉(1976—),女,南安市财政局中级会计师。(福建南安 362300)
随着政府强农惠农政策的加强,各级政府财政投入强农惠农方面的资金数量越来越大,据统计, 2009年至2011年本级及以上财政共投入南安市强农惠农方面的资金分别达到48151万元、94951万元、120584万元,其中占资金比重较大的项目有农村教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这三方面的投入资金比例分别达41%、60%、57%,其余的强农惠农资金涉及的项目有农资综合直补、石油价格改革补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农机购置补贴、家电下乡补贴、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等62项,进一步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同时由于其金额大、项目多、涉及面广,给资金监管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为确保强农惠农资金真正落到实处,发挥更好的社会效益,首先在兑现拨付各项补助资金的方式方法上有了较多的创新,如对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等涉农直补资金均采用“一折通”发放,确保涉农直补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其次,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补助资金采用市级财政报账制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在项目单位报账时我们对财务报账票据把关、资金使用范围、相关财经法规执行等情况进行严格监管;第三,随着国库直接支付改革进程的加快,对那些能够直接拨到补助单位的资金将由市级财政直接拨付到各用款单位,改变原来由市级财政拨到乡镇,再由乡镇转拨有关单位的做法,国库直接支付在缩短、简化拨款流程的同时,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可有效防止乡镇截留、挪用现象的发生。
每年单独或配合纪委开展多次的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检查的对象主要是乡镇财政,检查的重点内容是乡镇财政是否及时拨付补助资金、专项资金是否做到专款专用。通过检查发现,大部份强农惠农资金能按项目、用途专款专用,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如有的乡镇会计核算存在不规范的地方,按规定乡镇应将各级财政拨付的预算内资金作为“收入”核算,但乡镇会计对那些属转拨的资金几乎都通过“暂存款”或“其他应付款”进行核算,这样的结果是会计报表不能真实反映乡镇的实际收支情况,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乡镇挤占、挪用行为;有的乡镇存在拨付不及时的现象,有的乡镇以镇财紧张为由变相截留补助资金,有的乡镇改变专项资金用途,将涉农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弥补机构经费性开支。
针对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强化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明确监督管理责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切实加强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督管理,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监督管理的意见》(政办〔〕72号)的部署,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建立我市强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平台,实行资金公开和备案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强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平台的重要意义
国家、省、市对“三农”工作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各级财政逐年加大强农惠农资金的投入。我市的强农惠农项目多、金额大、涉及面广,强农惠农政策实施力度逐年加大。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运转使用的监督管理,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基层社会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建立强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平台,实行资金公开和备案制度,是确保强农惠农资金安全运行、规范管理、有效使用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建立强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平台、实行资金公开和备案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使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真正惠及农村和广大农民。
二、纳入监督管理平台的资金类别
凡是国家、省、市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投入,包括各级财政、农业、教育、发展改革、科技、民族、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林业、商务、文化、卫生、人口计生、广电、移民、畜牧、扶贫、农机等有关部门分配下达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资金、农村公益事业发展资金、救灾扶贫资金等强农惠农资金,都要纳入监督管理范围。
(一)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资金。主要是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病险水库治理、农村能源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土地整理与耕地保护等资金。
(二)涉农补贴类资金。主要是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畜牧良种补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与扑杀补助、退耕还林补助、生态公益林补偿、森林植被恢复费、林业生态建设资金、家电下乡补贴、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产粮大县奖励、油料生产大县奖励、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等资金。
一、高度建视,加强对核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这次核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对种粮农民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等惠农补贴政策,核查的重点是对同村重姓名、重身份证号、重补贴账号等农户信息进行筛查、甄别,针对存在的问题分别进行整改。鉴于此项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影响大,县(市、区〉政府作为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的责任主体,要认真落实惠农补贴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组织财政、农业、综改办、监察等部门组成工作专班,认真开展核查整改工作。通过这次核查整改,确保本地农户补贴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杜绝虚报补贴面积、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现象,使党的惠农政策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
二、找准问题,切实进行整改
县的工作专班要对所有被核查的乡(镇)进行分片包干,组织人员对每个村组、每项补贴的重名农户逐项核实、说明原因,由工作组负责人签字、乡(镇)政府审核盖章后报县(市、区)政府,县(市、区)政府要对审核结果负责,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更正,并以政府名义将审核、整改情况于4月10日前上报省财政厅。市(州)直管区参照县(市、区)做法,由区政府组织审核、整改,并将审核、整改情况报市(州)政府,由市(州)政府汇总后按上述时间要求报省财政厅。
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区别情况切实进行整改。对同一农户耕种同村不同组的土地(包括亲戚、他人)而开设多个补贴账户的,要合并成一个账户;对农户承包村组机动田享受补贴的,要与村组签订协议,并与承包人自有耕地面积合并,以承包人姓名申报补贴;村组机动田由农户耕种并以农户个人名义申报面积、领取补贴,但资金入村集体账的,一律由县(市、区)财政局负责收回资金返还给农户,并由乡(镇)政府责成村组规范与耕种农户的合同关系;农户重复申报面积、村组虚报种粮面积而领取的补贴资金,一律由县(市、区)财政局负责收回;对当年既没种粮也没有享受补贴资金的农户资料应予以删除。
三、强化责任,确保核查整改工作不走过场
各市(州)财政局和省财政厅驻各市(州)财政监督办事处要对所辖县(市、区)的核查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和重点抽查,抽查面不得低于每个县(市、区)乡(镇)数的10%。
省财政厅将组织由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对县(市、区)核查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面不低于县(市、区)总数的10%。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强农惠农政策,并投入了大量的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的农业开发、文化、教育、卫生、科技、交通、水利、林业等与民生有关的基础设施建设。为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民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加快农村经济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但也应看到,如何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仍是摆在财政部门、政府部门和执法部门面前的重要问题。
国家出台的每一项强农惠农政策,下拨的每一项专项资金都明确了资金的管理原则和使用范围,在实际操作中大部分都能严格按照国家所规定的管理原则使用各项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但极少数仍然出现滞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白条列支的现象,这些问题的出现,其根本还是由于管理不严、监督不力等因素造成的,如何从根本上解决抑制上述问题的出现,构建有效的专项资金监管长效机制,就必须做到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强农惠农政策落实
在过去经济体制框架下,财政专项资金投入面窄、量小,仅局限于民政救灾救济,其它项目资金很少涉及到村民个人,而现在的市场经济运行中的财政专项资金已向多元化、多方位扩展,既有私有股份制企业、个体的种植业和养殖业,又有政府性的公益事业等众多方面,财政专项资金的投入范围越来越广泛,资金投入量越来越大,监督和管理越来越复杂。我们已不难看到,当前在社会上有这样一种现象,基层的很多单位和部门要求财政解决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特别积极,一旦得到财政的扶助支持后,就不重视资金的管理,真正能把项目资金落实到实处并发挥资金应有的效应的不是很多,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政策观念不强,对国家的扶持政策认识不到位。因此提高落实政策意识是重中之重:一是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和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政策宣传领导,要把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列入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宣传措施,单位的分管领导要重点抓,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二是要切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简报、报刊、杂志、有线电视和新闻媒体以及单位的墙报宣传栏、宣传车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扶贫政策和各种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及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全面提高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意识和法制观念,使之形成上下联动做宣传,人人参与抓监督;三是相关职能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要针对强农惠农政策要求,制定出学习计划,经常组织本部门的干部职工学习强农惠农政策等规章制度,研究资金管理办法,促进管理措施落实,形成一个共识,明确一个道理,强农惠农资金是民生工程、阳光工程,要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落实好每一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二、健全制度,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
健全制度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规范管理的关键,作为县一级财政部门在强化专项资金管理措施上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1)明确专项资金的管理原则,实行专项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及按管理级次实行报账制。(2)明确专项资金管理范围。(3)明确资金的拨付渠道、拨付程序、拨付时限。(4)明确专项资金管理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是在构建管理机制上要加快改革力度。(1)对支农项目建设资金要全面实行报账制和招投标制,从制度上和源头上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2)对社会保障资金、涉农补贴资金,凡是发至个人的资金要全面实行“一卡通”直补制,实行专户直达直付制度,并由银行受益人专用存折;(3)为有利于财政专项资金统一核算管理,要全面推行乡财县代管的管理体制,并健全核算管理制度;(4)要建立专项资金质效评估制度,明确财政部门与项目主管部门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行评估验收的责任,并对工程质量和使用效果进行张榜公布,做到公正、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5)要建立专项资金动态管理制度,明确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项目主管单位,时刻关注人员变动情况和资金是否落实到位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为下年度资金的落实掌握第一手资料,进一步促进落实党和政府强农惠农政策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应付过关,真正把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实处。
摘要:农机具购置补贴,又称农机购置补贴,是指国家对农民个人、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购置和更新农业生产所需的农机具给予的补贴,目的是促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和农业生产效率。是国家出台的强农惠农资金,农机购置补贴的管理使用监督是纠风工作的一个十分重要的任务,文章介绍了农机补贴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今后农机补贴资金监管工作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农机补贴资金;监管;存在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10-0169-1
1 当前农机补贴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国家对三农工作的重视,惠农强农政策的不断出台,农机补贴资金的总量不断增大。资金的大量投放,对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农村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发挥了前所未有的作用,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1.1 农机补贴资金不能足额发送到购机农户
资金的惠民效益大打折扣。现有补贴发放方式是将补贴资金补给农机具的生产厂家而不是直接补给购机农户。国家将每年的补贴资金拨付到省级财政,各基层农机经销商将农户购机补贴数报县财政局和县农机局审核,县农机局再将审核后的补贴数上报市局和省局,最后由省财政将补贴资金补给农机具的生产厂家。由于购机农户对补贴政策不是很了解,买者没有商者精,我们在农村调查时,碰到不少的购机户反映,不知道自己是否享受了农机补贴,享受了多少补贴。
1.2 套取国家农机补贴资金现有时有发生
【摘要】惠农资金的有效使用和落实到位对我国“三农”问题的解决、保障农民切身利益和维护国家和谐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笔者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辖区实际情况,对向应街道惠农资金的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惠农资金 资金管理 向应街道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然而经济发展带来的“副作用”――“三农”问题却层出不穷:城乡差距增大、农村人才流失、农村配套设施跟不上现代化进程、农民福利、留守儿童等一系列社会问题随之而来。形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在牺牲农业发展的基础上发展工业及第三产业。随着我国惠农资金的逐年增加,我们需要合理的管理和使用惠农专项资金,所以强化惠农资金的管理也成为了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更是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要条件。向应街道作为一个涉农街道,是惠农政策的执行者更是受益者,研究向应街道的惠农资金管理和使用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和参考价值。本文是以向应街道为研究对象,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对策和建议。
二、向应街道惠农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惠农资金管理方式不科学
首先惠农资金的审查和验收的程序要经过很长时间。由于街道惠农资金的使用涉及的部门比较多,一套程序下来,怎么也得需要两个月以上。惠农工程项目在实施完工之后,再经过一套程序,至少又要两个月,综上所述,从项目的申请到完工、验收再到收到款项,在其他环节都顺利实施的情况下就得花费将近四个月的时间来完成相关程序,影响了惠农项目使用的高效性和及时性,并容易造成干群关系的紧张。其次惠农资金存在不能及时拨付的问题。资金审批下来后,辖区内的拨付还要根据正规批文,有时批文下达不及时,造成资金滞留在账户中不能及时拨付下去。有的惠农资金的发放工作涉及到相关的群众,有时信息不对等,比如有的群众更改了个人信息和存折但没有及时告知相关部门,导致资金发放不能及时到位。
(二)惠农资金监管难度大
为深化贯彻落实国度、省、市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实在增强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视治理,依据《河南省人民当局办公厅关于增强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状况监视治理的定见》(豫政办〔2010〕72号)的摆设,经市当局赞同,现就树立我市强农惠农资金监视治理平台,执行资金公开和立案准则,提出如下定见:
一、充沛看法树立强农惠农资金监视治理平台的主要意义
国度、省、市对“三农”任务高度注重,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各级财务逐年加大强农惠农资金的投入。我市的强农惠农项目多、金额大、触及面广,强农惠农政策施行力度逐年加大。增强对强农惠农资金运转运用的监视治理,关系到广阔农人群众的亲身好处,关系到乡村底层社会不变,关系到党和当局的形象。树立强农惠农资金监视治理平台,执行资金公开和立案准则,是确保强农惠农资金平安运转、标准治理、有用运用的主要行动。各级各部分要充沛看法到树立强农惠农资金监视治理平台、执行资金公开和立案准则的主要意义,实在增强组织指导,树立健全各项准则,使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真正惠及乡村和广阔农人。
二、归入监视治理平台的资金类别
但凡国度、省、市布置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投入,包罗各级财务、农业、教育、开展变革、科技、民族、民政、人力资本社会保证、疆土资本、交通运输、水利、林业、商务、文明、卫生、生齿计生、广电、移民、畜牧、扶贫、农机等有关部分分派下达的乡村根底设备建立资金、农业出产开展资金、对农业和农人的直接补助资金、乡村公益事业开展资金、救灾扶贫资金等强农惠农资金,都要归入监视治理局限。
(一)支撑乡村根底设备建立类资金。首要是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立、病险水库管理、乡村动力建立、乡村饮水平安工程建立、乡村公路建立、地盘整顿与耕地维护等资金。
(二)涉农补助类资金。首要是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农作物良种补助、农机具置办补助、畜牧良种补助、严重动物疫病强迫免疫与扑杀津贴、退耕还林津贴、生态公益林赔偿、丛林植被恢复费、林业生态建立资金、家电下乡补助、汽车摩托车下乡补助、产粮大县奖励、油料出产大县奖励、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等资金。
(三)支撑农业财产化开展和社会化效劳系统建立类资金。首要是支撑农业财产化运营、现代农业出产开展、乡村科技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立、新乡村现代物流收集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等资金。
市直各办、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保证惠民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为切实做好惠民补贴资金的管理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一管理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上下联动、横向协调”原则,为真正形成“分工科学、责任明确、层层负责、齐抓共管”工作制度。市人民政府成立市惠民补贴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各项惠民补贴的具体协调和组织落实,办公室主任由市财政局副局长刘刚同志兼任,成员从各有关单位抽调组成。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政策宣传、资金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解决资金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市惠民补贴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代表市人民政府履行全市惠民补贴资金管理的协调机构。组织开展政策落实情况的综合检查等。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围绕促进农民增收,近年来各级政府投入的涉农惠农资金不断增多。然而,在资金发放过程中,也出现了截留、“冒领”或“少种多报”等反常现象,使惠农政策效果大打折扣。确保涉农资金足额、公平发放,必须严格资金运行程序,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政策执行的透明度。
从当前各地的探索实践看,上海市、河南省内黄县以及重庆市奉节县的做法和模式具有可行性。上海模式最大亮点在于设立涉农补贴资金监管平台,通过“农民一点通”,做到了资金使用发放的公开透明;河南内黄建立起一整套涉农资金阳光运行体系;而重庆奉节则是创立惠农直补资金“五个一”监管体系,从而开通了一条惠民直补绿色安全通道。
■上海:全面推进“涉农资金监管平台”建设
从2009年起,上海市农委按照上海市纪委“制度加科技”预防腐败的要求,逐步试点涉农补贴资金监管平台建设。目前,监管平台在上海市各涉农区县获得了大面积推广,崇明、金山、奉贤、嘉定等区县基本做到了全覆盖。
监管平台能在较短时间内推广运行,归功于“农民一点通”的普及。通过“农民一点通”,村民可以看到该村获得的每一项惠农补贴的详细情况,村民输入身份证号码,可以看到自己以及邻里乡亲的补贴金额,大家相互监督,虚报、冒领的现象得以遏制。同时,有关部门可以将村、镇申报的数量与村民实际公示的发放金额进行核对,从而避免资金截留,预防腐败发生。截至目前,上海已为1144个行政村配备了“农民一点通”。根据计划进度,到今年6月底,上海将确保“农民一点通”在所有涉农行政村配套开通,实现监管平台全覆盖。
截至目前,上海市共有13项普惠制涉农补贴政策在监管平台上进行公开,其中主要包括水稻种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有些补贴政策实行“两次公示”制度,例如,在稳粮资金方面,先公示补贴面积,再公示补贴份额。此外,上海有关部门还组织镇村信息员参加培训,重点介绍监管平台使用过程中可能碰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目前,监管平台已公开140万余条信息,涉及现金补贴超过14亿元。
■河南内黄县:积极探索涉农资金阳光运行体系
为破解涉农资金监管难题,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积极探索涉农资金阳光运行体系,堵住了资金漏洞,河南省纪委要求在全省范围总结推广内黄县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