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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论文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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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性财务会计论文

一、课程内容体系庞杂,教学难度大

一般的财务会计教材中,基本要首先介绍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六大会计要素,并围绕这六大要素对会计的实务操作展开论述,最终归结到会计报表的编报。随着会计理论的不断发展,指导实践并从实务中总结经验,使财务会计课程体系越来越完善,目前的教材编写基本上是面面俱到,健全完善,但条条框框的规定比较多,难于突出实际操作中的难点和重点。

二、教学观念和教学方式难于突破

(一)突出财务会计课程教学的实务性

无论是职业中专设立的财务会计课程,还是社会机构的财务会计课程,都是为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结合这个培养目标,财务会计课程内容的组织和安排上应考虑实用性特点,结合2008年颁布的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充实和调整财务会计课程的内容。新会计准则参照国际会计准则增加了多项新准则,其中多数中小企业一般不会或较少涉及,因此在财务会计课程的内容安排中应考虑大多数企业对会计人员的要求,增加或完善相关内容。对具体准则中常规性的、与多数企业的业务相关的准则与应及时补充到教学内容中,而对于多数企业较少涉及的特殊的、非经常性的准则,财务会计的教学安排中可以较少涉及,以突出教学的重点,加强教学的效果。

(二)重新组织财务会计教学内容

财务会计课程的内容设置,一般以理论为前,实务操作按相对独立的会计要素分别设置章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也一般会按照教程的顺序组织安排,这样就不能体现理论与实务的结合,及各类业务处理的关联性。为了体现连贯性和实现学生对各项会计业务处理之间的融会贯通,需要教师将各类知识点,如不同的会计要素之的关系按照一定的关联性重新梳理和组织,不按照财务会计的课程内容设置进行教学,而是在教学过程中体现业务流程,使学生能够理清业务处理的思路,通过生动形象的实际业务操作理解各会计要素的内涵和处理方法。组织财务会计教学内容的条线可以是企业业务条线、流程条线等,应体现出业务发生的特点和不规则性,对学生的思维有所突破。围绕着课程总体教学目标,会有一系列具体的教学目标,每一具体教学目标的实现,除了课堂教学之外,还需要有相应的教学案例配合。案例的内容必须适应具体教学环节的需要,与会计理论相关。寻找和案例相关的文献资料,拟定分析要点和需探讨的问题。必须把基本案情编写描述清楚。可针对不同的案例分别采用叙述、表格等不同的展现方式。其次,设计教学案例应考虑实务性。会计课程教学活动的基本特点是其应用性、可操作性强。因此,在相应的案例教学中,应参照会计实务需要选取案例的基本内容,将实务资料进行必要的概括和整理,以提起学生兴趣,提高其认知能力。会计案例的选择要反映会计职业某一特定情景中真实发生的事件或情况,涉及某一特定单位或组织的经济利益。

三、加强财务会计教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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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税务会计实践论文

一、《税务会计》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1对实践教学不够重视

受传统思想的影响,我国大多数高职院校的会计教学模式仍以课堂讲授为主,教师只注重理论知识的讲解,对实践教学重视不足,只是将实践教学作为理论教学的补充,认为会计就是记账、算账、报账,能考上会计证就可以了,忽视了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使实践教学的育人功能得不到充分的发挥,培养出来的学生得不到企业的认可,影响学生的职业发展。

1.2实践教学安排不能满足专业能力培养的要求

纳税业务是企业财务工作的一部分,要求会计人员不仅要有税务会计核算能力,更要有熟练的计算、填表、报税等一系列纳税实务操作能力。一般高职院校税务会计课程总课时是72课时,在有限的时间内,对于需要完成理论教学的同时,进行实践教学的《税务会计》课程来讲远远不够,用于实训的时间不够,实训的质量就无法保证,存在着理论知识和实践内容的融合性不够,与实际工作联系不大,或者在教学内容上存在明显的割裂和遗漏,必然会使学生缺乏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能满足职业岗位和专业能力培养的要求。

1.3实践项目的单一性

现有实施的实训项目只要是针对各章节主要知识点的单项实训。如增值税的申报与缴纳、营业税的申报与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申报与缴纳等。虽然这些实训项目有助于学生掌握《税务会计》教材的理论知识,但由于这类实训对税务会计理论与方法的运用过于单一,条块分割,与现实企业的税务会计的要求相去甚远;对学生的职业意识培养和职业技能锻炼起不到真正的作用。

1.4实训资源的匮乏制约了实践教学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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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财务会计论文

一现状分析

1教学内容多且难度大

目前,“财务会计”课程知识点相对孤立,内容详尽琐碎,注重介绍理论方面的条款,内容设计也相对枯燥。这就要求授课对象具有较强的理解能力。而高职学生多喜欢形象、具体思维,在学习财务会计课程之前缺少会计行业实践认知,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不熟悉,很难掌握好财务会计知识。尤其是难度较大的知识点,如金融资产和减值准备等,对学生来说就是天方夜谭。

2知识更新快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正处于与国际会计准则全面趋同的阶段,是变革时期,修改很频繁。2014年上半年刚讲过利润变和长期股权投资,结果2014年7月份这两项准则就变动了,这些实际的变革都要求“财务会计”课程内容要与时俱进,体现了知识更新的特点。

3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脱节

目前我国理论教学是文字性的,看着课本和文字来练习业务的处理,而实践教学也好,实际工作也好,每笔业务都没有文字,都是看着原始凭证对业务进行会计处理,而如何看懂原始凭证,学生在课堂上并没有学会。

4教学方法、手段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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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会计准则规范指导会计实务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目前研究与开发费用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关于我国无形资产研究与开发费用会计处理的设想及建议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企业自创无形资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自创无形资产是否成功存在不研究因素较多、这种计价方法确认的自创无形资产价值违背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原则、费用化作法容易助长企业的短期行为、我国企业目前处于一个迫切发展的阶段、产品或工艺的技术可行性能够论证、拥有为完成该项目并销售或使用该产品工艺所需的足够的资源、研究开发工作对企业长远发展的重要性、避免出现因将研究开发支出费用化而导致收益减少的现象等,具体请详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深化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初步确立,企业已逐渐成为市场活动的主体,企业间的竞争日趋激烈,迫使企业由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型经营转变,企业的管理者也将战略重点定位在科技开发,降低生产成本上。争相研究新技术、新工艺,并尽力将其转化为生产力。同时国家为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也将鼓励企业从事研究和开发工作,并从税收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在企业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制与开发过程中无疑会涉及到大量的研究与开发费用,然而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未对研究与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做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研究与开发费用会计问题的探讨,对建立与完善我国的会计准则,规范和指导会计实务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目前研究与开发费用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

关于研究与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其实根本问题是将研究与开发费用的支出确认为资产还是期间费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自创无形资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但不具有实物形式的资产,企业自创无形资产包括不可辨认的无形资产——商誉,企业自创无形资产与企业购置、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同类无形资产没有本质区别,只不过计价方法不同而已,本准则第十三条明确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当期确认为当期费用,自创无形资产的这种计价方法优点在于考虑到企业自创无形资产的研究与开发费用是一种高风险的投入,自创无形资产是否成功存在不研究因素较多。自创无形资产未来形成的收益是否流入企业很难估计将自创无形资产的研究与开发费用直接计入费用发生当期的损益符合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同时这种计价方法较为简单明了,便于会计核算的确认和计量,但是仔细研究这种自创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就会发现这种计价方法存在很大的缺陷和不足。

(一)这种计价方法确认的自创无形资产价值违背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原则。所谓资产性支出是指该支出的发生不仅与本期收入取得有关,而且与其他会计期内收入相关;所谓收益性支出是指该项支出的发生是为了本期收益即仅与本期收益的取得相关。我们知道,企业所从事的研究与开发活动多少总是与企业的未来收益相关的,甚至还十分密切,并且自创无形资产在研究和开发期内并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只有自创无形资产在获得成功后才能带来收益。由此可见自创无形资产研究与开发费用与以后各会计期间内取得的收益有关,与当期收益无关。因此,从理论上讲,自创无形资产的研究和开发费用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无形资产的价值之中要比武断地将其全部作为费用而一点也不确认其资本化要好一些。

(二)从会计的行为学角度看,费用化作法容易助长企业的短期行为。因为就我国目前的经济体制看,在企业中管理当局的报酬在很大程度上与企业的经营业绩有较大联系。所以,如果要将无形资产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全部作为期间费用无疑将使企业的利润下降,而这些会促使企业管理者为寻求业绩不恰当地削减企业无形资产的研究与开发费用,以使企业的账面收益好看一些,然而这样做不仅对企业的长远发展不利,而且会阻碍企业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制开发进程。在目前十分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企业如不在技术、产品、工艺上创新,则很可能被市场无情的淘汰掉。

二、关于我国无形资产研究与开发费用会计处理的设想及建议

我国企业目前处于一个迫切发展的阶段,企业的技术水平较国外相比还比较落后。我国的企业要想在国际市场上有竞争力必须扎根于创新。对于我国企业无形资产研究与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区别研究与开发活动各自不同特点来决定其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如果开发费用满足特定的标准则表明这些费用可能产生未来经济效益。则这些费用就应确认为资产,这些特定的标准是:(1)能清楚地确定产品或工艺,并且应计入产品或工艺的费用能单独地辨认,可靠地计量。(2)产品或工艺的技术可行性能够论证。(3)企业计划生产并销售该产品或工艺。(4)拥有为完成该项目并销售或使用该产品工艺所需的足够的资源,并且能论证其可用性。如果我国企业采用这样的标准来确认无形资产的研究与开发费用该资本化还是费用化,一方面可避免盲目地将研究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另一方面这种处理方法符合会计的配比原则与权责发生制原则,并且可以克服企业的短期行为,有利于企业技术改进。如果企业的无形资产研究与开发费用不符合资产确认标准,则应将这部分研究开发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期间费用。在以后的会计期间内,即使又达到特定的标准也不再确认为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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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怎么实现从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转变论文

一、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关系

近年来,如何实现从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的转变是人们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更深入、全面地探讨这一问题,我们首先要对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关系有充分而系统的认识。

(一)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联系

诚如我们所知,无论是财务会计,还是管理会计,它们的服务对象都是企业的经济活动,它们的发展目标都是通过记录和核算企业的经济活动(资金链条活动),收集和整理足够的经济信息供决策者使用,以更好地推动企业经济的发展。更确切地说,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都在企业管理当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财务会计是基础,通过对企业经营活动的记录、核算与报告来反映和评价企业的经济活动及其结果,为企业的经营者提供足够的决策信息和评价资料。而管理会计则是财务会计的进一步发展和延伸,它通过利用财务会计整理和提供的各项经济信息,结合特定的评价方法和手段,来预测和规划企业的经济发展目标和发展方向。总的说来,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都是为企业的经营发展服务的,都是企业经营管理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二)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主要区别

从整体上看,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服务对象和发展目标是相似的,但是,它们还存在许多不同之处,而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信息的使用范围和会计的工作主体。

一方面,从工作主体这个角度来说,财务会计是服务于整个企业的,它所收集、整理、加工的信息都立足于整个企业,它所提供的经济信息也是为了更好地推动企业整体的发展。而管理会计的主体,相对而言则更为多样化。它的服务主体既可以是整个企业,也可以是一个部门、车间或者是个人。

另一方面,从信息使用者这个角度看来,管理会计提供的经济信息的使用人主要是企业内部的管理者,而财务会计提供的经济信息的所有者范围则相对广泛,既有企业的管理者和所有者,还有与企业联系密切的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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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实务脱节变革会计理念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新会计准则对会计目标的变革;新会计准则对会计要素的变革;新会计准则对会计确认基础的变革;新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变革;新会计准则对会计计量模式的变革;新会计准则对收益计量观念的变革;新会计准则对财务报告的变革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对于新会计准则所带来的整体会计理论、会计观念的变革却没有重新解释、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会计要素是会计对象的具体化、争论主要集中在财务会计确认基础上的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与现金流量制、新会计准则利用收付实现制和现金流动制对权责发生制进行了修正、会计计量是指为了在报表中计列有关要素而解决已确认项目的货币金额问题、我国财务报告实现从基于传统会计收益编报向基于经济收益编报等,具体请详见。

【摘要】会计是反应性的,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会计理论也在不断发生着变革。本文从会计的目标、要素、确认基础、信息质量特征、计量模式、收益计量和财务报告等方面揭示新准则所蕴涵的会计理论的变革,以使会计理论更好地指导会计实务。

【关键字】新会计准则;会计理论;变革

2006年2月15日,国家财政部了《企业会计准则》。新《企业会计准则》包括一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38项具体会计准则中包括22项新会计准则以及对原有16项准则的修订。这39项企业会计准则构成了我国当前的新会计准则体系。在准则的背后,蕴涵的是我国整个会计理论的“历史性变革”。正如财政部部长金人庆所言,它是“我国会计史上新的里程碑”,标志着从理论到实务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全面接轨。

按照财政部的要求,从2007年1月1日起,我国1400家上市公司将执行新会计准则。但是对于新会计准则所带来的整体会计理论、会计观念的变革却没有重新解释,基本沿用传统会计理论的提法,使得理论与实务相脱节,重新解释会计理论,已经迫在眉睫。新准则与原准则相比,其蕴涵的会计理念的变革如下:

一、新会计准则对会计目标的变革

关于会计目标,美国会计学界在20世纪70至80年代形成了两个代表性的流派——受托责任学派和决策有用学派。在传统的历史成本会计下,受托责任学派因强调提供历史成本数据以解除受托者受托责任而受到重视,但随着证券市场日益发展、委托关系的日趋复杂,历史成本数据提供的财务报表数据与会计个体的实际情况相去甚远。投资者一般远离会计个体,对会计个体非财务报表信息了解非常有限,如果还采用历史成本会计模式,则投资者对会计个体的经济价值会非常陌生;此时,提供公允价值为主要目标的决策有用学派由于能够将原历史成本会计模式下属于非财务报表信息的决策信息大量地转化到公允价值会计模式的会计报表中去,其提供的报表有用性自然大占优势,因而,决策有用学派必然取代受托责任学派。

新准则完全抹去了原准则中提出的“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的计划经济时代的痕迹,鉴于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和资本市场的发育状况,修改后的准则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体现了决策有用观和受托责任观的结合,并与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与可靠性保持一致,着眼提高社会经济资源的配置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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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发展所得税会计披露分析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新准则中关于企业所得税的突出变化;新准则对企业所得税一些会计处理方法上的影响;新会计准则下的所得税的确认和计量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新会计准则进一步调整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新会计准则中对企业所得税账户设置、核算方法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新会计准则只允许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核算、对弥补亏损会计处理的影响、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该项资产在未来使用或最终处置时,允许作为成本或费用于税前列支的金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确认、新准则中关于企业所得税费用计量、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及披露必然会增进财务报告的相关性等,具体请详见。

摘要:本文以新准则中关于企业所得税的突出变化为切入点,探讨了对企业会计原则上的影响,研究了新会计准则下的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暂时性差异以及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确认。最后,详细论述了新会计准则下的新会计准则下的所得税的确认和计量。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企业所得税确认计量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率先执行,随之,在其他企业全面施行。新会计准则进一步调整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缩小所得税处理原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差异。因此,对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处理,特别是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进一步研究,有助于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新准则,处理好新准则体系下的重点涉税问题,有效规避新准则带来的纳税风险。

一、新准则中关于企业所得税的突出变化

新会计准则中对企业所得税账户设置、核算方法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具体来讲。首先,新《准则》首次引入了“计税基础”概念。明确了资产的计税基础、负债的计税基础等。其次,新准则设置“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核算企业应交未交所得税设置“所得税”科目,核算企业计人当期损益的所得税费用设置“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核算企业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发生及转回设置“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核算企业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发生及转回。再次,新准则采用了暂时性差异的概念。暂时性差异强调差异的内容,反映的是某个时间点上的差异。最后,新会计准则只允许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核算。其核心是以资产和负债的变动来计量收益,当资产的价值增加或是负债的价值减少时会产生收益。

二、新准则对企业所得税一些会计处理方法上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只允许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核算,对企业所得税一些会计处理方法产生了较大的影响:首先,新《准则》要求企业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作为非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负债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由于我国大部分企业执行原规定时通常采用应付税款法,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在执行新《准则》后,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因而会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其次,对弥补亏损会计处理的影响,《准则》规定,企业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当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而不是原准则的逐年延续弥补,最长不得超过5年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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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性教学中职财务会计论文

1.当前中职财务会计专业实践教学所存在的现状分析

1.1实践性课程教学没有体现出职业教育的特点

由于受到传统教学观念的影响以及教学管理体制的影响,我国会计课程在教学计划的实施过程中还是以理论性教学为主,实践性教学课程是比较少的,另外。在课程时间的科学规划上还是不合理,中职学校实习主要分为两个阶段,其一,校内培训,其二,校外生产实习,但是,校外实习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学生的实习机会并不多,即便是一些对口的校外实习,又会由于会计工作的严肃性,使得很多的企业单位并不能给学生提供良好的实习操作机会,这样对于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也是有很大的欠缺的,如果是真正地参与到企业的实习过程中去,就会给当前的实习单位带来很多的麻烦,为此,校外实习只是停留在观摩的阶段,并没有真正地付诸实践。

1.2实践教学环境的分析

从当前的实践教学来说,会计的实践教学是能够通过会计模拟实验,或者是可以到单位进行实习的一种必要手段,与此同时,我们还应该将会计理论与实际情况进行巧妙结合,才能更好地提高其动手的实践操作能力。当前的会计校外实习很多采用“流放式”,很多的会计模拟实验都通过校内的实践方式来进行完成的,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教学模式呆板僵硬,使得很多的实践性教学只是流于形式,却没有真正地落到实处,没有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1.3“双重”教师的缺乏

在当前,中职财务会计专业实践性教学不仅仅要求专业教师要拥有较高的理论性水平,更需要拥有熟练的专业技能操作水平。所以,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中职学校的财务会计专业教师队伍实践性教学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并且中职教育作为我国教育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某种程度上承担着为社会直接输送大量实用性人才的重任,这就决定了我国对教师队伍的建设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而现在由于很多的会计教师教学任务重,往往很难抽出时间来进行相应的社会实践。

2.关于改进中职财务会计专业实践性教学的策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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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中的增值税论文

一、存货“非正常损失”情况下的进项税额转出

(一)保险理赔下的存货损毁进项税额转出企业存货的损毁原因中,其中一种是由于意外导致其损毁。此时,若企业向保险公司投过保,那么其获得赔偿就成为必然。此时企业的进项税额转出并不受到保险理赔的影响,依然按照上述第二种规则将所有损毁存货进行全部的进项税额转出,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企业所获得的保险金额不能作为进项税额进行转出。也就是说,虽然将保险所得资金作为企业的营业额进行抵扣存货对企业有利,但并不能得到真正的实施。根据我国税法规定,所有已损毁货品均不能参加再次流通,因此存货“非正常损失”情况下的进项税额转出的基本原则为必须将所有损毁存货作为残余货品进行处理。

(二)货物非正常价格被收购或没收下的进项税额转出低价收购和直接没收是相关部门处理企业违规流通货品的主要方式。由于产品的更新换代、结构调整,以及市场变化,纳税人往往会以低价,甚至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产品,对于这种情况,国税函〖2002〗1103号文作了明确规定,即“如果流动资产未丢失或损坏,只是由于市场发生变化,价格降低,价值量减少”,则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的“非正常损失”,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商品被没收,并不属于税法所列举的“非正常损失”范畴;同时,商品被没收,也并不意味着其退出了正常的流转环节,在有关部门以拍卖等形式处理后,该商品还会继续进行正常的流转,因此对于被没收的货物,企业应按销售处理,计提销项税额。因此对于这两种情况,企业不能将其产品作为非正常损失,不能进行进项税额的转出。实际上,按照法律规定,违规货物不具备流通和被销售的权利,因此应直接进行销毁或上交,因此不能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而对于经由政府转销或者拍卖的企业非法存货实际上依然具有流通功能,因此需要核定销售额调整其销项税额。

二、存货盘亏的进项税额转出

任何企业都要进行定期盘点工作,此时对于盘亏货品的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具有两种可能。其一:货品满足“非正常损失”范围内的,可按照上文提到的方式进行处理;若产品属正常使用耗损,那么该企业无需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很多企业存在货品损毁原因无法查明的问题,此时损毁存货的进项税额处理方式较多,由于我国会计法尚未对此提出明确的规定,因此企业通常采取保证企业经济利益的前提下的自行处理。但这种盘亏进项税额常会出现以下问题。(1)企业对其损毁存货直接进行挂账处理,拒绝进项税额的转出问题。(2)企业核算人员混淆非正常损失与正常损失,增大了企业进项税额转出的压力,增值税额增加,且与法律相悖很难获得相关部门的承认。(3)就是相反,将“非正常损失”作为正常的损失处理,这种情况实际上与上文我们提到的将部分货品扣除进项税额转出相似,实际上是钻了法律一个漏洞。针对此类问题,可以设立专门账户,并将企业盘亏存货转入这一账户。如何对其进行分类则需根据其损毁原因而定。

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用途改变的进项税额转出

目前,多数的企业存在将购进货物挪为他用的现象。根据我国会计法规定:未附加任何劳动的货物用途改变后,其增值税流转已经停止,无法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必须进行进项税额的转出。依据我国会计法增值税处理方案,在认定购进货物用途已经改变的情况下,其具体的处理方案如下:若企业对其账目进行了具体合理的划分,区分可抵扣与抵扣的进项税,且具有法律效应,可按该货物购进时的进项税额抵扣标准进行转出,但当企业应转出进项税额无法确定时,进项税额的转出应以盘亏货品的价值进行计算。通常情况下,上述计算方式对企业具有积极作用,降低了企业成本支出,其原始成本即其买入价。且此种方式的税率相对较低,其在运输环节降低了税率。因此有利于企业经济压力的降低,能够促进企业的发展。也就是说,在企业存货改变用途或者应税劳务用途后,企业人员应做出正确的判断,区分可抵扣进项税和不可抵扣进项税,并且做好记录,上报正确的增值税转出额,以免增加企业税费缴纳。四、正确区分进项税额转出与视同销售销项税额无法正确区分进项税额转出与视同销售销项税额也是会计实务中常见问题之一。此时,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否转出,取决于其是否具有销售功能,其直接影响企业的增值税缴纳额,对企业发展具有巨大的影响。增值税额的合理性能够确保企业的顺利发展,而其划分原则为:(1)将企业所有自产以及委托加工的货品无论对内对外一律视同销售(2)将企业货物分为内部用和外部用两种,内部用则需进行进项税额转出;而外部用则无需转出,直接视为销售。其中根据货物用途,其用于内部的情况多为:免税货品、企业个人或集体福利以及非应税等。而用于外部的情况,如商业投资、个体单位供给、以及股东所得等。实际上,无论是用于内部还是外部,只要物品能够起到作用,就可以视同销售,实现增值,增值部分必须缴纳增值税,其进项税额便可抵扣。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将外购货物用于内部,企业自身则成为了货物的直接和最后消费者,也就是无法实现增值,此时其进项税额就不可以进行抵扣,而必须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相反,将外购货物直接外用,则可视为销售,因为其产生了附加价值,可对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其实仔细分析《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对于改变用途的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无论是用于内部还是外部,都应作视同销售处理;而对于改变用途的外购货物或应税劳务,若是用于外部的,即用于投资、分配或无偿赠送,应作视同销售处理,若是用于内部的,即用于免税项目、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则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四、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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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下的公允价值论文

一、公允价值在我国会计实务中的应用及其分析

1.公允价值在金融工具项目中的应用分析金融工具具有两面性,它既可以为企业带来丰厚的利润,也有可能会让企业瞬间产生巨额亏损。所以如何正确的计量金融工具就显得尤为重要。通过我国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准则,我们可以得知在对金融工具进行初始确认时,应当使用公允价值来计量。公允价值是金融工具计量的最佳选择,因为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工具可以发挥其相关性特点,同时也能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的财务信息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企业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是,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且相关的交易手续费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日,将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公允价值在投资性房地产中的应用分析投资性房地产可以选择公允价值计量,也可以选择成本模式计量,具体视企业自身情况而定,但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不得转为成本模式。按照我国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投资性房地产如果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第一,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存在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第二,在房地产市场上,企业可以获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的估计。也就是说公允价值完全是由市场变化情况来决定,避免了人为主观因素的干扰。在这种计量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将无需进行摊销以及计提折旧,其价值随着活跃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市价而变化,同时将市价的变化记入当期损益。

3.公允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的应用分析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它的实质是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如果采用公允价值来确认和计量,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必须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作为支付补价方,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即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换入资产成本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支付的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而作为收到补价方,应当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换入资产成本加收到的补价之和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公允价值在债务重组中的应用分析企业会计准则中对债务重组的定义是: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在账务处理中,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以现金偿还,另一种是以非现金资产偿还。两种情况下对于减免的债务债权人确认为损失,债务人确认为收益。

二、公允价值在我国会计实务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可靠性的问题及建议公允价值计量和历史成本计量一直被人们进行比较,虽然前者反映的信息对投资者来说更加的有效,更能体现它的决策有用性。但是,公允价值的可靠性一直备受争议,主要是因为:第一,它的取得高度依赖当前市场经济环境,对公允价值的计量需要从公平活跃的成熟市场环境中获取,但是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统一有效的经济市场,市场信息提供的公允价值并不能体现公平和公正。第二,企业用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需要运用估值技术,且该技术离不开充足的且适用于当前市场的数据和信息的支持。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运用的估值方法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对于市场法,因为在第一点中谈到,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落后,所以即使是参考相同或类似资产,得到的价值也并非可靠。而收益法主要运用现值技术,但我国在这方面的理论研究不足,只停留在借鉴国外的水平上。第三,公允价值是一个主观的概念,本文在第二部分提到过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来操控利润的问题,所以公允价值并不是十分的客观有效,它缺乏约束性。尽管新出台的39号会计准则——公允价值计量明确规定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定义和性质,但是我国在这方面的研究还远不能跟国外发达国家相提并论。我们没有组织专业的团队对公允价值理论进行集中而深入的研究,所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没有一个成熟而完整的理论体系。值得注意的是,我们的研究方向应该围绕我国的市场环境情形展开,而不能完全依赖西方国家的模式,否则,即使有了研究成果但不能在我国市场上运行,就失去了研究的意义。我国市场经济不发达,所以公允价值很难确认和计量,正因为如此,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应用不像西方国家那么普遍,它的推广存在诸多阻碍。但是,当不存在活跃市场时,可以采用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估价技术,来估计公允价值。因此,现值技术的研究尤为重要,我们可以现值技术为突破口,学习和借鉴国际上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单独为现值技术编制应用指南和切实可行的会计准则,详细的介绍其定义、性质、方法和公式,完善其理论研究,从而使得即使在我国这种不发达的资本市场上,也能获得可靠地公允价值成为可能。

2.市场环境的问题及建议虽然我国已经基本确立了市场经济体制,但是非市场化的因素并没有完全消除,在建立活跃市场的过程中依然受到许多场外因素的干扰。在我国,市场的发展不完善,造成了一些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公允的问题。此外,公允价值的使用依赖于高标准的市场环境,市场参与者在整个交易的过程中必须保证双方信息的对称,才能使交易价格更加公平和公正。但在现实中,我国资本市场完全不能同发达国家相提并论,因为我国在现阶段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资本市场运行不活跃,市场信息流通不广泛,公允价值不公允,这都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在当前情况下,如果不注意我国资本市场运行环境问题和谨慎性原则运用公允价值,一定会导致公允价值被滥用以及会计信息失真的后果。对以上问题,建立一个充分发展而又活跃的交易市场对于推广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应用是不可或缺的条件。虽然公允价值和市场价格并不是完全相同的概念,但是市场价格能够避免人的主观意识,不易被人为操控,它的可靠程度最高,获取渠道也相对简单方便。公允价值计量能否推广跟市场是否发达,竞争是否充分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但我们也知道,我国经济市场的运行存在着部分行业的垄断,在这些政府垄断行业,进入的壁垒很高,私营和民资根本无法渗透,完全不利于充分竞争市场的形成,所以,必须打破现有的垄断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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