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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年度报告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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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会计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假期我有幸来到了中国工商银行双流县支行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会计实习,学到了许多书本以外的知识,受益非浅。下面是我对银行储蓄存款实名制进行的一点简单探讨。

一,储蓄存款实名制的含义

储蓄存款实名制是指居民在金融机构开户和办理储蓄业务时,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银行员工有义务给予记录,并要求存款人在存单上留下自己姓名的制度。其根本宗旨在于有效保护个人利益和维护国家利益的前提下,促进金融体系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进行,保证个人金融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

我国建国五十年来,储蓄存款制度一直实行的是记名(虚名)储蓄制度。其记名可以是真名,假名,代码亦可以是亲友的名字。特别是活期储蓄,银行只认存折不认人,只要取款人提供存折出示印鉴或输对密码(由取款人开户时约定)银行即按折付款。储蓄存款实名制是发达国家早已实行的一项金融制度,也是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实行的金融制度。

二,为什么要实储蓄存款实名制

我国现行的储蓄存款记名制可以说从源头上造成了一系列社会经济问题,已经妨碍了改革开放的进程,到了积重难返的地步。

1,储蓄存款加快增长现象下掩盖了触目惊心的社会财富转移。截止1999年6月末,我国商业银行储蓄存款总额(本外币全折人民币)达6。3万亿元。我国居民储蓄存款是呈几何级数增长的,1987年,我国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仅3073亿元,1992年突破1万亿元,1994年突破2万亿元,t995年突破3万亿元,到1998年末更是达5。3万亿元,而仅仅半年,1999年6月末已达6。3万亿元。1992年以来,我国GDP增长率虽然走上了快速增长的通道,最高的年份是1992年的14。1%,最低的年份是1998年的7。8%,从92年到98年,算术平均数也仅10。76%,GDP的增长与储蓄存款增长不同步,这说明两点,一是国民收入的分配过份向个人倾斜。二是有些个人收入已经不来源于国民收入,而是直接来源于国有资产的流失。

2,税收征管困难,偷逃税款严重。纳税是公民的义务,但在现实条件下,能偷逃税赋成了个人的本事,对不少财务管理人员来说,逃税倒成了其义务,我国个人所得税规模占人均GDP的比重大约在0。28%左右,远低于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的2。1%,税源流失过多,根源在于我国的现行储蓄存款制度根本无法支持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监管,而存款制度的不完善,不利于建立公民的信用体系,不能明确个人对国家应尽的义务,无法通过税收杠杆调节居民收入差距和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使国家集中力量办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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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地税征收计会科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我科全体同志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全区财税工作会议精神,遵照市、分局的具体工作要求,围绕分局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计财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组织收入各项工作,以积极的态度全力以赴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取得了一定成效,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的工作情况作以下总结:

一、税收计划。下达年度收入任务,要求更明确、指标更具体。按照局长室要求,在综合考虑市局任务、区财政预算安排以及我区税源实际的情况下,编制下达了分局税收收入任务,同时对收入结构、营业税、规下企业、个体税收等收入指标作了具体要求,更加明确分局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占比、加强规下企业、漏征漏管户征管的组织收入工作总体思路。根据收入数据显示,截止12月19日我局共组织收入234122万元,同比增长18.37%。其中:税收收入139362万元,同比增长14.96%,完成年度收入任务的98.84%。地方税占比45.67%,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收入总量增长和结构优化都出色完成了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年初下达的任务。

二、税收分析。在认真做好月度、季度等定期税收收入动态分析的同时,每月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报送地税收入专报,年中撰写《关于1~8月地税收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报送区政府,为领导研判经济税收形势提供决策参考。逐步摆脱就税收论税收的分析模式,尝试以经济的观点“审视”税收,以税收的视角“解读”经济,提高税收分析材料对组织收入工作的参考价值和指导作用,努力在大局大势中把握好组织收入力度、节奏和方向。

三、收入预测。每月中、下旬两次上报月度收入预测,分局按月进行税收预测准确率情况通报,并列入分局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促进了预测准确率的的提高。实际工作中,我们注意利用组织收入工作中的一些规则,来依法合理地为收入预测工作服务,达到全年税收收入预测综合误差率控制在6%以内的工作指标。更重要的是,在确保地税收入稳定增长的同时,及时去掉了收入水分,为组织收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四、重点税源。按照市局、分局部署要求,提出了省级以上重点税源企业收入占比35%以上,分局级重点税源企业收入占比60%以上的工作目标。对去年重点税源企业重新进行梳理,确定了包括37户省级重点税源企业在内的共201户分局重点税源企业,全部纳入tf重点税源管理系统,进一步扩大和提高了监控监控面和数据质量。同时增设了月初重点税源企业收入预测上报环节,加强了重点税源收入预测分析工作。

五、涉税审批。税(费)款退库和税收代保管资金退付工作是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要一环,同时也是我科作为区社会满意度评价重点岗位的一项重要项目。为把工作做好,今年我们在简化审批手续和流程、加快审核速度方面一再努力,切实为纳税人着想,尽可能把纳税服务工作做好。截止12月15日,共办理税(费)退付312户次,其中退还税款763万元,费基金694万元。

六、税收调查。今年我局税收调查户数确定为56户,扩面21%,且对报表审核公式的要求更为严格。为确保税收调查数据质量,我科于5月25日召集企业集中培训,讲解税收调查指标口径、注意事项、以及网上办税服务税收调查模块和调查软件安装、操作等内容,解答有关问题。同时在调查全程通过电话辅导、qq在线咨询及远程操作辅导,指导企业完成调查工作,确保税收调查工作保质保量完成。陈少臻同志被推荐为省局税收调查工作先进个人。

七、税收票证、经费管理。今年票证检查除税收票款外,还要结合以税收资金安全为重点的税收会计检查工作,检查的内容为各级税务机关组织收入过程中各环节的税收资金管理情况,以及在此过程中税收票证的管理情况和税收会计核算情况。相比往年内容更广、要求更高。我们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制定检查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按时完成自查工作。同时还按市局要求,组队对龙湾分局进行了抽查、派员参加省局组织的对台州地区的重点检查工作,圆满完成了自查、交叉及重点检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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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副院长年度述职报告

我个人的述职报告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上任四个月来的主要工作总结;二是年度个人的教学科研情况总结。

一、上任四个月来的主要工作总结

在年10月初,承蒙会计学院的同事们和学校党委信任,被学校组织部任命为会计学院副院长,目前还在一年的试用期内。职责分工是分管科研、人事和自学考试,协管福建路教学。上任四个月来,主要是熟悉各项行政事务,思考以后工作的重点和先后顺序。也就是说,还是在学习阶段,逐渐适应新角色的要求。

在科研方面,由于近几年我院的科研水平取得很大提升,已经结题和正在从事的自然科学基金就有5项,一类期刊取得新突破,这说明已有的科研政策是卓有成效的,所以,我的思路是稳定。但稳定并不意味着不作为。目前正在筹备召开一次国际性会议,题目为“中国会计国际化与CFO角色”,开会日期定为年3月18日。希望通过这次会议进一步提升我院在会计教育界的声誉。我们已经做大了,如何做强,如何在学术界有我们的声音和一席之地是我们以后科研工作的重点。

关于人事,主要做了两项工作。第一项工作,这学期主要是教师岗位定级,在会计学院岗位定级指导小组的安排下,制订了会计学院中级职称岗位定级条件,目前这项工作在和谐的气氛中已经顺利完成。人事的第二项工作是人才引进。这学期先后联系了五位博士研究生,在年元月10日,暨南大学的曹博士已经过来试讲,目前相关工作还在进行中。初步打算是开完3月份的学术性会议之后,配合人事处到各个综合性大学和财经类大学定向定点招聘会计学博士研究生。

关于自学考试工作,由于自学考试是会计学院的经济生命线,所以这项工作是我上任以来的工作重点。基本思路和做法是稳定小自考和社会大自考工作,重点发展全省职业院校“专接本”的社会服务工作。已经组织相关教师编写了“专接本”实验实习教学大纲。在年元月8日负责召开了全省“专接本”三门课程,即《资产评估》、《审计学》和《金融理论与实务》的集体备课会议,聘请了相关专家对承担“专接本”的22所职业院校近60位教师分课程进行了集体辅导。目前“专接本”这项工作开展顺利,将为会计学院的社会服务收入做出更多的贡献。

以上是我上任四个月来工作的简要总结。多学习,多沟通,多服务,定好位,这是我对自己工作的要求。

二、年度个人的教学科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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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总会计师年度工作报告

成立以来,受总经理和总会计师的认可和信任,我被指定为计划财务部门的负责人。从那一刻起,我就深感责任重大,终日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深恐有负领导的重托,有负员工的信任。所以我不敢有丝毫懈怠,时刻谨记肩负的责任和荣誉,虚心请教,低姿态做人。不断强化学习,以学习的速度来弥补认识的深度;不断开拓进取,以持续的激情弥补经验的缺乏。通过半年的努力,我个人认为无论是在思想认识还是管理技能都得到大幅提升,并逐步适应了自己的角色,肩负起领导的重托,为公司的正常运营贡献了自己的力量。现就我个人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年基本情况

(一)思想情况

通过总经理和总会计师的指导,以及自己的自身感悟,各方面的认识水平均得到很大的提高。逐步将自己从财务工作主力的定位中脱离出来,开始主动思考企业规划、部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开始主动学习、接纳、宣贯企业文化,基本实现了与公司领导层在思想认识上的高度统一,在工作中逐步担当起承上启下的中层角色,工作的局面正迅速打开。

(二)年的主要工作业绩

积极推进团队建设。按照公司的要求,为了实现“少数人影响多数人”的目的,公司成立伊始,我本人就响应公司的要求,大力推进文化建设,在领会公司文化精神内涵的基础上,提出了以“忠诚、荣誉、责任、创新”为核心的部门文化理念,制定了财务人员行为准则,基本建立了以“职业规划、月度计划、周计划、日安排”为一体的员工日常管理体系,并通过制定工作日历,强化员工的时间管理,同时通过认真贯彻人力资源部下发的绩效管理制度,提升内部绩效管理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建立、健全制度管理体系。为了确保公司在整个运营过程中,始终做到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在企业成立之初,总会计师就安排我,组织计划财务部及时起草了交通费、差旅费等费用管理办法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为公司尽早具备基本办公条件提供了保障。为了进一步支持公司正常运转,我又组织计划财务部先后下发了合同管理办法、发票管理办法等12项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流程,基本搭建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框架,为公司开展各项财务工作提供了制度约束和制度保障。

建立、健全核算体系。公司成立以来,我本人与计划财务部全体同仁通过不懈的努力,及时完成了帐套建立、科目预制、报表设置、单据印刷,印章刻制等工作,并在随后的工作中,及时指导各部门建立了低值易耗品出库台帐,理顺低值易耗品出入库管理程序,及时督促供应部完成工程物资计划价核算管理程序,并顺利完成资产盘点、报表报送等财务结帐工作。同时按照总会计师的安排,及早安排年财务决算工作,为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完成年财务决算工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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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会计年度工作报告

时光飞逝,转眼毕业已经五年多了,我顺利地完成了一名学生到一名企业职工的转变,思想上、学习上、业务技能上都有很大提高。进步的同时,我的心里装满浓浓的感念,是领导的亲切关怀、同事们的无私帮助激励了我的成长,这种在人生转轨的关键时期所受的鼓舞,将使我受用终生。

第一次迈入公司的大门,我的内心是茫然的,呈现在眼前的陌生的一切,不知能够带给我怎样的人生。前辈们的目光鼓励了我,领导的叮咛安抚了我,我感到我并不是一个初来乍到的孤单的孩子,如同亲人一样接纳我的公司群体,令我感到火一样的温暖。

能够在公司担任会计,我尤感荣幸,感谢公司领导的栽培和同事们的热心帮助,才能使我在短短的时间内,适应现在的岗位,取得现在的成绩,与领导和同事们的无私帮助是分不开的。

回首过去,内心不禁感慨万千,现将我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做好日常工作

以计算器为伍,以账页为伴,以数字为友,授业解惑的会计行业,对我来说是既充满挑战,又孕育着无数的机遇。每天我按时完成的账务处理,并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进行手工记账。

只要是工作需要我随叫随到,从没有半句怨言,个人利益时刻服从公司利益;只要自己不在工作岗位上,从不在桌上留和现金、票据有关的东西,并且上锁,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每天所有工作做完以后方可下班,不得投机取巧,离开之前重新检查一遍保险柜密码是否打乱、电脑是否关闭、抽屉是否上锁。

二、按时办理银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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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众依法获取医疗卫生计生信息,提高医疗卫生计生工作的透明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和卫生部《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市卫生计生委制定了《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和要求,深入推进信息公开。落实专人负责卫生计生信息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做到年初有计划,中期有督导,年底有总结。

二、基本情况

(一)信息的情况。

市卫生计生委信息508条。其中,计划总结14条,法规公文186条,工作动态258条,人事信息19条,财政信息8条,其他信息23条。部门网站(卫生公众信息网、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信息226条,开设信息公开专栏1个。通过日报、电视台等媒体公开信息141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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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时滞问题探析

国内外学者均研究发现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存在时滞现象(Givoly and Palmon,1982;Chambers&Penman,1984;Kross,1981;Dyer and McHugh,1975;Davis and Whittred,1980;Whittred,1980;Haw et al,2000;陈汉文等,2004;程小可等,2004;巫升柱等,2006;朱晓婷等,2006;高宏霞等,2008)。

笔者对沪深主板上市公司和深圳中小板上市公司2009年年报预约披露时间进行了统计,结果发现2009年我国上市公司年报预约披露时间的分布与以前各年上市公司的年报实际披露时间分布相似,沪深主板上市公司和深圳中小板上市公司预约在1、2月份披露较少,预约披露时间集中在3、4月的公司很多,分别占88.13%和84.72%,预约在2010年4月的最后10天披露的分别占25.69%和15.10%,预示着仍有大量的公司在最后时间段才披露。可见2009年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时滞仍然明显。

如果公司的利益相关者把公司的年报作为其主要信息来源,那么理想地看最好年报披露时滞为零,因为时滞越短则披露越及时、越相关。可是年报披露时滞必然存在,因为第一,针对于公司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完成时点,会计核算具有滞后性。年底发生完成的经济事项以及帐项调整不得不到下年初进行会计处理,而且最后年度报告的编制也要花时间。第二,我国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在对外披露之前必须接受审计。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编制的年度报告进行审计所花时间也是年报披露时滞的根源之一。第三,出于种种动机,公司管理层尽量延迟年报的披露,也会造成年报披露时滞。因此不可能彻底消除年度报告披露时滞。

但是结合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实际,从另一角度考虑,年度报告披露时滞又具有合理性。目前,上司公司信息披露主要有招股说明书披露、上市公告书披露、定期报告披露和临时报告披露等形式。公司上市之后各年度的信息披露以定期报告披露和临时报告披露为主,其中定期报告主要包括年度报告、期中报告(半年报)和季度报告。从报告披露时序看,临时报告发生在各季度报告之前,季度报告发生在年度报告之前,第二季度报告和第四季度报告不单独编制,而是被分别并入半年报(期中报告)和年报中。临时报告、季度报告和半年报不要求审计,而年度报告必须接受审计。因此临时报告、季度报告、半年报披露的可信度比不上年度报告披露的可信度。由于临时报告、季度报告、半年报发生在年报之前,它们反映的信息会体现在随后公布的年报中,那么年报披露的信息绝大部分是“已知的历史信息”,对上市公司的价值、股价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年报披露的主要目的应该不是向投资者提供信息,而是对以前披露的临时报告、季度报告、半年报起“证明作用”。 LUNDHOLM, R. J. (2003)认为财务报告“历史性”能起到对过去及时的自愿披露进行事后核对的作用,这种核对足以确保大部分时间内自愿披露是令人可信的。GIGLER, F. ,AND T. HEMMER (1998)分析认为审计过的财务报告能被用来评价管理层过去的自愿性披露的真实性,财务报告的披露起着一个证明作用时,增加要求报告的频率对投资者获得信息的质量有害。在允许财务报告准备实质性滞后时,财务报告披露对投资者非常有用。如果年报的披露证明以前的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以及信息披露不满足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性要求,那么由此给公司利益相关者造成的损失,必将引起利益相关者公司、公司管理者。公司及公司管理者将面临巨额的诉讼成本、声誉成本,该惩罚机制对公司及其管理者将起到“威慑”作用,可确保临时报告、季度报告、半年报符合法定要求。由此可见,当审计过的年度报告起着“证明作用”时,年度报告披露时滞存在合理性。

然而,我国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时滞存在“过度时滞”的问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7年1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0号)第二十条规定: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按照逻辑本年的年度报告应在下一个年度的前4个月内披露,下一个年度的第1季度报告应在当年的第4个月内披露,且上一年度的年报披露时间不得晚于本年第1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朱晓婷等(2006)统计分析发现在第4月披露年报的样本公司比例高达45.54%。高宏霞等(2008)实证发现,如果将年报最后五天披露看作最后一刻披露,那么2005年年报有10.79%的公司最后一刻披露(2004年年报为12.88%)。这意味着有大量公司的年报披露与该公司下一年度第1季度季度报告披露重叠在第4月进行,且有超过10%的公司年报披露和该公司第一季度季报披露同时发生在第4月的最后5天。表明这种年报披露和第一季度季报披露的时间分布不合理。因为第一,年报披露的过于延迟披露直接造成第一季度季报披露滞后,影响了第一季度季报披露的及时性。第二,虽然年报披露的“证明作用”表明年报披露适度时滞的合理性,但由于年报是公司对本年度生产经营活动的总结,且公司第四季度报告不单独编制而被并入年报编制中,故而年报中含有“新增信息”需要及时披露,年报披露的过度延后丧失了新增信息的时效性,不利于公司利益相关者决策。笔者认为有必要进一步提高年度报告披露的及时性,有效缩短年报披露时滞,使所有公司的年度报告披露在下一会计年度前3个月内完成,避免影响第一季度季报的披露及时性。

那么怎样提高年报披露的及时性,有效缩短年报披露时滞,维持适度的年报披露时滞呢?笔者认为首先,应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提高其增加公司价值的有效性和高效性。其次,应该将先进的IT系统和优化的会计核算流程及审计流程结合起来,有效缩短年报披露准备时间。再次,确保审计对年报的审计质量,强化年报的“证明”作用。再次,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安排,力争临时报告对公司发生的重大事件的实时信息披露,减少决策者对“过时” 的定期报告的依赖。最后,形成对公司高级管理者的信息披露的激励机制,对其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实行“严刑峻律”,让其承受高昂的惩罚成本,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和公平。

(邱龙广,1967年生,重庆人,宜宾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宜宾学院会计研究所所长、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会计理论与方法。刘斌,1962年生,重庆人,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会计系主任、会计学博士后、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会计理论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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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中期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的若干问题

[摘要]2001年11月,财政部了《企业会计准则──中期财务报告》。该项准则的,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保护投资者利益。本文介绍了该项准则的制定背景、理论基础,以及在编制中期财务报告时遇到的一些特殊会计问题的处理。

[关键词]中期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独立观

一、我国中期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的制定背景

会计信息的得要质量特征之一是其及时性,尤其是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市场环境变化日趋剧烈的今天,企业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信息的有用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的及时性。许多信息即使非常可靠,但是如果在提供时间上相对滞后,其价值就会受损,所以,以年度为基础对外披露财务报告往往无法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需要,而中期财务报告正好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弥补年度财务报告时间间隔过长的缺陷,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为此,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要求上市公司按照季度或者半年度为基础对外披露中期财务报告。比如,美国早在60年前就要求其上市公司编报季度财务报告①,澳大利亚、加拿大、墨西哥、挪威、泰国等国家或者地区也要求上市公司提供季度财务报告。而法国、德国、英国、比利时、巴西等国家或者地区则要求上市公司提供半年度的中期财务报告。

我国要求上市公司提供中期财务报告的时间最早可追溯到1991年,当时,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股票在该所上市交易的8家公司(又称“老八股”)首次对外披露半年度的中期报告。1993年5月6月,国务院分别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公开发行股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正式要求上市公司必须披露半年度的中期报告,并应当遵守国家会计制度和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随后,中国证监会了《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三号<中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1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出《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的通知》,开始要求部分上市公司编制季度报告。而自2002年第一季度起,所有上市公司都必须编制并披露季度报告。对上市公司披露财务信息的及时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①即便如此,美国证监会主席哈维。比特(Harvey L. Pitt)在“安然(Enron)事件”发生后,批评美国以季度为基础的定期报告制度仍然无法向投资者提供及时的信息,主张建立一套“现时披露制度”(a system of current disclosure),以实时地向投资者提供更新的、可靠的重要信息(Harvey L. Pitt,2001)。

但是,应当看到,中国证监会的信息披露准则或者规则仅仅涉及到中期报告的披露内容问题,没有涉及相应的确认与计量。而在实务中,上市公司披露的中期财务报告良莠不齐,信息质量不容乐观。例如,有些上市公司在编制中期会计报表进行会计确认和计量时,随意性较大,存在着不计或者少计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以及其他资产减值准备,不计或者少计所得税费用、利息费用等情况;有些上市公司中期报告披露的上半年经营业绩较好,而在其他条件没有较大变化的情况下,年度报告披露的经营业绩却出现了大幅度滑坡乃至巨亏损;有些上市公司中期报告所披露的信息过于简单,掩盖或者忽略了一些重要信息,使投资者很难据以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等。因此,要求上市公司提供中期财务报告信息固然重要,但是对上市公司在中期财务报告的编制过程中应当遵循的会计原则进行规范则显得更为重要。为此,财政部于1998年正式立项,着手研究和制定中期财务报告会计准则,1999年11月形成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2001年11月2日中期财务报告会计准则,并自2002年1月1日起在所有上市公司中施行。

二、关于我国中期财务报告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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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告会计

摘要:中期财务报告,是指以中期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有可能是月度财务报告,也有可能是季度财务报告或者半年度财务报告,当然还包括年初至本中期末的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作为财务报告的一种,和年度财务报告一样应当能够反映企业中期末的财务状况和中期经营成果及其现金流量。但是中期财务报告毕竟以中期作为编制基础,同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不同,在编制中期财务报告时,尤应关注几个会计问题

关键词:中期财务报告基础编制运用基础

一、关于重要性原则的运用基础

企业在确认、计量和披露各中期会计报表项目时,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重要性原则是企业编制中期财务报告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原则。诚然,企业在编制年度财务报告时也要遵循重要性原则,只是比较而言在编制中期财务报告时重要性原则显得尤为重要。企业在判断重要性程度时,应当以中期财务数据为基础,不应以预计的年度财务数据为基础。因为有些对于预计年度的财务数据显得不重要的信息对于中期财务报表来说可能是重要的。换言之,该信息对于理解年度会计报表而言并不十分相关,但是对于理解中期会计报表而言是相关的,企业应当在中期财务报告中披露这些信息。例如,企业中期中发生的有关会计政策变更、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变动、投资损失、罚款支出、关联交易、承诺事项等,有的在全年看来,与预计的全年有关数据相比较,还达不到重要性水平,但在中期看来,与中期的有关数据相比,已经达到重要性水平,那么此时就应当如实予以披露。也就是说,在中期财务报告中,重要性水平的对比基础,应当以中期期末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总额、中期的营业收入总额、中期的净利润总额等直接相关项目的数据作为比较基础。

二、关于会计估计

基于中期财务报告的编报时间一般比年度财务报告短,有关编报要求相对于年度财务报告也有所放宽,对外披露的时限比年度财务报告短(以上市公司为例,季度报告披露的时间是一个月,半年度财务报告的披露时间是两个月,年度财务报告的披露时间是四个月),再加之企业和社会公众存在年度财务结算的行为习惯,所以,在编制中期财务报告时,中期财务报告的会计计量相对于年度财务报告而言,可在更大程度上依赖于会计估计。例如,在编制中期财务报告时,中期期末的存货盘点、往来款项的对账、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中期所得税的计列、合并会计报表内部交易的抵消等,一般都不可能像年度会计决算那样全面详细、严格规范、计算准确,而是在更多的程度上依赖企业会计人员的估计,以便按照及时性的原则披露中期会计信息。

三、关于季节性、周期性或者偶然性取得的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一般情况下,企业的各项收入往往是在一个会计年度的各个中期内均匀发生的,各中期之间实现的收入差异不会很大。但是,并非所有的企业都是如此。有的企业存在季节性、周期性或者偶然性收入,而季节性、周期性或者偶然性取得的收入,则往往集中在会计年度的个别中期内。对于这些收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期财务报告》的有关规定,企业应当在发生时予以确认和计量,不应当在中期会计报表中予以预计或者递延,即企业应当在这些收入取得并实现时及时予以确认和计量,不应当为了平衡各中期的收益而将这些收入在会计年度的各个中期之间进行分摊。其理论依据是中期财务报告的“独立观”而非“一体观”。但是如果季节性、周期性或者偶然性取得的收入在会计年度末允许预计或者递延的,则在中期会计报表中也允许预计或者递延。与此同时,这些收入的确认标准和计量基础应当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收入》、《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等的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季节性收入的企业有供暖企业、冷饮企业、农业企业、旅游企业、某些零售企业等;周期性收入企业有滚动开发型的房地产企业、软件开发企业;偶然性收入如退税收入、财政补贴收入、政府奖励收入、税收返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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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中期财务报告几个会计问题探讨

摘要:中期财务报告,是指以中期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有可能是月度财务报告,也有可能是季度财务报告或者半年度财务报告,当然还包括年初至本中期末的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作为财务报告的一种,和年度财务报告一样应当能够反映企业中期末的财务状况和中期经营成果及其现金流量。但是中期财务报告毕竟以中期作为编制基础,同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不同,在编制中期财务报告时,尤应关注几个会计问题

关键词:中期财务报告 基础编制 运用基础

一、关于重要性原则的运用基础

企业在确认、计量和披露各中期会计报表项目时,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重要性原则是企业编制中期财务报告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原则。诚然,企业在编制年度财务报告时也要遵循重要性原则,只是比较而言在编制中期财务报告时重要性原则显得尤为重要。企业在判断重要性程度时,应当以中期财务数据为基础,不应以预计的年度财务数据为基础。因为有些对于预计年度的财务数据显得不重要的信息对于中期财务报表来说可能是重要的。换言之,该信息对于理解年度会计报表而言并不十分相关,但是对于理解中期会计报表而言是相关的,企业应当在中期财务报告中披露这些信息。例如,企业中期中发生的有关会计政策变更、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变动、投资损失、罚款支出、关联交易、承诺事项等,有的在全年看来,与预计的全年有关数据相比较,还达不到重要性水平,但在中期看来,与中期的有关数据相比,已经达到重要性水平,那么此时就应当如实予以披露。也就是说,在中期财务报告中,重要性水平的对比基础,应当以中期期末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总额、中期的营业收入总额、中期的净利润总额等直接相关项目的数据作为比较基础。

二、关于会计估计

基于中期财务报告的编报时间一般比年度财务报告短,有关编报要求相对于年度财务报告也有所放宽,对外披露的时限比年度财务报告短(以上市公司为例,季度报告披露的时间是一个月,半年度财务报告的披露时间是两个月,年度财务报告的披露时间是四个月),再加之企业和社会公众存在年度财务结算的行为习惯,所以,在编制中期财务报告时,中期财务报告的会计计量相对于年度财务报告而言,可在更大程度上依赖于会计估计。例如,在编制中期财务报告时,中期期末的存货盘点、往来款项的对账、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中期所得税的计列、合并会计报表内部交易的抵消等,一般都不可能像年度会计决算那样全面详细、严格规范、计算准确,而是在更多的程度上依赖企业会计人员的估计,以便按照及时性的原则披露中期会计信息。

三、关于季节性、周期性或者偶然性取得的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一般情况下,企业的各项收入往往是在一个会计年度的各个中期内均匀发生的,各中期之间实现的收入差异不会很大。但是,并非所有的企业都是如此。有的企业存在季节性、周期性或者偶然性收入,而季节性、周期性或者偶然性取得的收入,则往往集中在会计年度的个别中期内。对于这些收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期财务报告》的有关规定,企业应当在发生时予以确认和计量,不应当在中期会计报表中予以预计或者递延,即企业应当在这些收入取得并实现时及时予以确认和计量,不应当为了平衡各中期的收益而将这些收入在会计年度的各个中期之间进行分摊。其理论依据是中期财务报告的“独立观”而非“一体观”。但是如果季节性、周期性或者偶然性取得的收入在会计年度末允许预计或者递延的,则在中期会计报表中也允许预计或者递延。与此同时,这些收入的确认标准和计量基础应当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收入》、《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等的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季节性收入的企业有供暖企业、冷饮企业、农业企业、旅游企业、某些零售企业等;周期性收入企业有滚动开发型的房地产企业、软件开发企业;偶然性收入如退税收入、财政补贴收入、政府奖励收入、税收返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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