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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工作计划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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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做好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监管,根据根据省局2014年保化监管七项重点、市局《2014年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和我局《2014年工作要点》,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参照市局《2014年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责任目标考核实施意见》,结合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管的总体要求,突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环节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经营环节日常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制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

二、工作分工及安排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负责对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和督导检查。2个稽查队负责对分管辖区内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对保健食品化妆品批发单位(含批发市场)、对保健食品零售单位每年监督检查至少1次,对化妆品零售单位监督检查每2年至少1次。对城区和沂山、老龙湾、石门坊等风景区重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地处置。将每次监督检查的信息录入省保化电子监管信息系统和市局电子监管系统。健全日常监管档案,切实全面推进“一户一档”建设。

三、检查内容

(一)经营合法性。查看保健食品经营单位《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否到期,《营业执照》是否包含保健食品,已到期的是否取得《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审查备案表》;新开办的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是否取得《保健食品经营企业预登记表》。查看化妆品经营单位《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是否到期,《营业执照》是否包含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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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销售工作计划范文

我从事化妆品销售工作多年,一直在工作中观看化妆品的销售走势。随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物质条件高了,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就加高,为此,我做出了2012年化妆品销售工作计划,这仅代表我个人就现在化妆品销售模式的一些先进看法。

首先在做2012年工作计划前,我先做一些统计。目前,在我国近4000家化妆品企业中,走主流卖场销售路线、俗称“做终端”或“日化线”的厂商只占企业总数的15%左右,更多的企业采用流通(包括深度分销)、专柜(包括店中店)、品牌专卖店、专业(美容院)线、专供大型百货或零售集团的oem贴牌等通路和方式进行运作。除了百货店、超市和专营店业态以外,许多化妆品销售的新型业态也都复兴、壮大、繁荣,目前厂家直销、网上购物、电视购物、邮购、自动售货亭、药妆店等多种形式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和成长。虽然,企业选择销售通路有其历史的原因,但在通路危机日益深重的今天,未雨绸缪已经不再是智者的从容,而是企业必须面对的课题,通路维新迫在眉睫。

电视购物一般是指消费者通过电视以及互联网、商品目录等相关媒体了解商品信息,使用电话、网络订货,由专业物流公司配送商品的无店铺商品销售模式。由于没有中间商,

电视购物能为消费者提供价格更为实惠的商品。

以开播电视购物频道为主的现代电视购物(也叫做家庭购物)有别于传统的电视直销,它是一种新兴的商品销售方式,是一种全新的零售销售渠道和平台。按照电视购物的过程,主要可将其分为四大环节,即选择产品、节目制作、呼叫中心、物流配送。现代电视购物以“教买不叫卖”的方式做节目,以消费者的需求为出发,寓购于教,播出方式采用现场直播和录播的两种方式。

以电视台作为运营主体的购物频道,是产品销售的一个平台,是一个无店铺的“空中超市”。 所卖商品也是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品,如数码产品、化妆品、家居用品等等。由于商品品种多、大众化贴近生活、厂家直销价格优惠、信誉好品质有保证,因此,电视购物频道一开播就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喜爱,两年来电视购物频道的发展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购物频道自诞生起,就将化妆品等产品作为主要商品来推广,现代电视购物已经成为了化妆品销售的新途径。

在家购物,渐成时尚随着经济高速发展,现代家庭生活也在发生着变化。琐碎的生活、繁忙的工作、拥挤的交通经常让购物变得不那么乐趣盎然。但是也许大家都已经注意到,家庭购物正在悄然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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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下半年工作计划范文

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化妆品下半年工作计划范文,欢迎大家学习参考。

化妆品下半年工作计划范文

长期以来,化妆品行业因行业壁垒过低、产品同质化严重等问题的影响造成行业竞争无序,区域品牌、游击品牌充斥于市场,形成鱼目混珠、恶意竞争的局面。

据统计,在我国近4000家化妆品企业中,走主流卖场销售路线、俗称做终端或日化线的厂商只占企业总数的15%左右,更多的企业采用流通(包括深度分销)、专柜(包括店中店)、品牌专卖店、专业(美容院)线、专供大型百货或零售集团的OEM贴牌等通路和方式进行运作。除了百货店、超市和专营店业态以外,许多化妆品销售的新型业态也都复兴、壮大、繁荣,目前厂家直销、网上购物、电视购物、邮购、自动售货亭、药妆店等多种形式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和成长。虽然,企业选择销售通路有其历史的原因,但在通路危机日益深重的今天,未雨绸缪已经不再是智者的从容,而是企业必须面对的课题,通路维新迫在眉睫。

电视购物一般是指消费者通过电视以及互联网、商品目录等相关媒体了解商品信息,使用电话、网络订货,由专业物流公司配送商品的无店铺商品销售模式。由于没有中间商,电视购物能为消费者提供价格更为实惠的商品。

以开播电视购物频道为主的现代电视购物(也叫做家庭购物)有别于传统的电视直销,它是一种新兴的商品销售方式,是一种全新的零售销售渠道和平台。按照电视购物的过程,主要可将其分为四大环节,即选择产品、节目制作、呼叫中心、物流配送。现代电视购物以教买不叫卖的方式做节目,以消费者的需求为出发,寓购于教,播出方式采用现场直播和录播的两种方式。

以电视台作为运营主体的购物频道,是产品销售的一个平台,是一个无店铺的空中超市。 所卖商品也是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品,如数码产品、化妆品、家居用品等等。由于商品品种多、大众化贴近生活、厂家直销价格优惠、信誉好品质有保证,因此,电视购物频道一开播就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喜爱,两年来电视购物频道的发展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购物频道自诞生起,就将化妆品等产品作为主要商品来推广,现代电视购物已经成为了化妆品销售的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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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销售工作计划范文通用

首先在做2010年工作计划前,我先做一些统计。目前,在我国近4000家化妆品企业中,走主流卖场销售路线、俗称“做终端”或“日化线”的厂商只占企业总数的15%左右,更多的企业采用流通(包括深度分销)、专柜(包括店中店)、品牌专卖店、专业(美容院)线、专供大型百货或零售集团的OEM贴牌等通路和方式进行运作。除了百货店、超市和专营店业态以外,许多化妆品销售的新型业态也都复兴、壮大、繁荣,目前厂家直销、网上购物、电视购物、邮购、自动售货亭、药妆店等多种形式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和成长。虽然,企业选择销售通路有其历史的原因,但在通路危机日益深重的今天,未雨绸缪已经不再是智者的从容,而是企业必须面对的课题,通路维新迫在眉睫。

电视购物一般是指消费者通过电视以及互联网、商品目录等相关媒体了解商品信息,使用电话、网络订货,由专业物流公司配送商品的无店铺商品销售模式。由于没有中间商,电视购物能为消费者提供价格更为实惠的商品。

以开播电视购物频道为主的现代电视购物(也叫做家庭购物)有别于传统的电视直销,它是一种新兴的商品销售方式,是一种全新的零售销售渠道和平台。按照电视购物的过程,主要可将其分为四大环节,即选择产品、节目制作、呼叫中心、物流配送。现代电视购物以“教买不叫卖”的方式做节目,以消费者的需求为出发,寓购于教,播出方式采用现场直播和录播的两种方式。

以电视台作为运营主体的购物频道,是产品销售的一个平台,是一个无店铺的“空中超市”。所卖商品也是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品,如数码产品、化妆品、家居用品等等。由于商品品种多、大众化贴近生活、厂家直销价格优惠、信誉好品质有保证,因此,电视购物频道一开播就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喜爱,两年来电视购物频道的发展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购物频道自诞生起,就将化妆品等产品作为主要商品来推广,现代电视购物已经成为了化妆品销售的新途径。

在家购物,渐成时尚随着经济高速发展,现代家庭生活也在发生着变化。琐碎的生活、繁忙的工作、拥挤的交通经常让购物变得不那么乐趣盎然。但是也许大家都已经注意到,家庭购物正在悄然改变着这样的无奈。

世界一流的市场研究公司TNS公司开展的一项针对电视家庭购物的消费者调研显示,在电视家庭购物的所有品牌中,上海消费者对东方CJ家庭电视购物的品牌认知度是最高的,特别是25~34岁的年轻女性消费者。在电视购物频道开播较早的台湾地区,消费者可能不会花三、四十元台币在超市购买便宜的洗发水,他们宁愿花200元台币通过电视来购物。尽管产品的价格要高出几倍,但产品的质量安全打消了客户的疑虑,在质量可靠、市场制度完善的前提下,台湾消费者更喜欢电视购物。

而在电视购物较为成熟的韩国,消费者通过购物频道来购买化妆品已成为消费习惯和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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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导购年度工作计划

转眼间又要进入新的一年-2011年了,新的一年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充满挑战、机遇、希望与压力开始的一年,也是我非常重要的一年。家庭、生活和工作压力驱使我要努力工作和认真学习。在此,我订立了本年度工作计划,以便使自己在新的一年里有更大的进步和成绩。

一、熟悉公司新的规章制度和业务开展工作。公司在不断改革,订立了新的规定,作为化妆品的美导,必须以身作责,在遵守公司规定的同时全力开展业务工作。

1、在第一季度,针对现有的老客户资源做业务开发,把可能有需求的客户全部开发一遍,有意向合作的客户安排见面洽谈。

2、在第二季度的时候,通过到专业市场、参加专业展销会、上网、电话、陌生人拜访等多种业务开发方式开发客户,加紧联络老客户感情,组成一个循环有业务作的客户群体。在大力开拓市场的同时,不能丢掉该等客户交办的各类业务,与该等客户保持经常性联系,及时报告该等客户交办业务的进展情况。

3、第三季度的“十一”“中秋”双节,带来的无限商机,给后半年带来一个良好的开端。并且,随着我对高端业务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的相对提高。

4、第四季度就是年底了,这个时候要全力维护老客户交办的业务情况。首先,要逐步了解老客户中有潜力开发的客户资源。

二、制订学习计划。学习,对于业务人员来说至关重要,因为它直接关系到一个业务人员与时俱进的步伐和业务方面的生命力。我会适时的根据需要调整我的学习方向来补充新的能量。化妆品的美导专业知识、综合能力、都是我要掌握的内容。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在这方面还希望业务经理给与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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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销售工作计划

做这个市场的感觉 长期以来,化妆品行业因行业壁垒过低、产品同质化严重等问题的影响造成行业竞争无序,区域品牌、游击品牌充斥于市场,形成鱼目混珠、恶意竞争的局面。

据统计,在我国近4000家化妆品企业中,走主流卖场销售路线、俗称“做终端”或“日化线”的厂商只占企业总数的15%左右,更多的企业采用流通、专柜、品牌专卖店、专业线、专供大型百货或零售集团的OEM贴牌等通路和方式进行运作。除了百货店、超市和专营店业态以外,许多化妆品销售的新型业态也都复兴、壮大、繁荣,目前厂家直销、网上购物、电视购物、邮购、自动售货亭、药妆店等多种形式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和成长。虽然,企业选择销售通路有其历史的原因,但在通路危机日益深重的今天,未雨绸缪已经不再是智者的从容,而是企业必须面对的课题,通路维新迫在眉睫。

电视购物一般是指消费者通过电视以及互联网、商品目录等相关媒体了解商品信息,使用电话、网络订货,由专业物流公司配送商品的无店铺商品销售模式。由于没有中间商,电视购物能为消费者提供价格更为实惠的商品。

以开播电视购物频道为主的现代电视购物有别于传统的电视直销,它是一种新兴的商品销售方式,是一种全新的零售销售渠道和平台。按照电视购物的过程,主要可将其分为四大环节,即选择产品、节目制作、呼叫中心、物流配送。现代电视购物以“教买不叫卖”的方式做节目,以消费者的需求为出发,寓购于教,播出方式采用现场直播和录播的两种方式。

以电视台作为运营主体的购物频道,是产品销售的一个平台,是一个无店铺的“空中超市”。所卖商品也是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品,如数码产品、化妆品、家居用品等等。由于商品品种多、大众化贴近生活、厂家直销价格优惠、信誉好品质有保证,因此,电视购物频道一开播就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喜爱,两年来电视购物频道的发展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购物频道自诞生起,就将化妆品等产品作为主要商品来推广,现代电视购物已经成为了化妆品销售的新途径。

在家购物,渐成时尚随着经济高速发展,现代家庭生活也在发生着变化。琐碎的生活、繁忙的工作、拥挤的交通经常让购物变得不那么乐趣盎然。但是也许大家都已经注意到,家庭购物正在悄然改变着这样的无奈。

世界一流的市场研究公司TNS公司开展的一项针对电视家庭购物的消费者调研显示,在电视家庭购物的所有品牌中,上海消费者对东方CJ家庭电视购物的品牌认知度是最高的,特别是25~34岁的年轻女性消费者。在电视购物频道开播较早的台湾地区,消费者可能不会花三、四十元台币在超市购买便宜的洗发水,他们宁愿花200元台币通过电视来购物。尽管产品的价格要高出几倍,但产品的质量安全打消了客户的疑虑,在质量可靠、市场制度完善的前提下,台湾消费者更喜欢电视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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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销售计划”个人工作计划

长期以来,化妆品行业因行业壁垒过低、产品同质化严重等问题的影响造成行业竞争无序,区域品牌、游击品牌充斥于市场,形成鱼目混珠、恶意竞争的局面。

据统计,在我国近4000家化妆品企业中,走主流卖场销售路线、俗称“做终端”或“日化线”的厂商只占企业总数的15%左右,更多的企业采用流通(包括深度分销)、专柜(包括店中店)、品牌专卖店、专业(美容院)线、专供大型百货或零售集团的OEM贴牌等通路和方式进行运作。除了百货店、超市和专营店业态以外,许多化妆品销售的新型业态也都复兴、壮大、繁荣,目前厂家直销、网上购物、电视购物、邮购、自动售货亭、药妆店等多种形式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和成长。虽然,企业选择销售通路有其历史的原因,但在通路危机日益深重的今天,未雨绸缪已经不再是智者的从容,而是企业必须面对的课题,通路维新迫在眉睫。

电视购物一般是指消费者通过电视以及互联网、商品目录等相关媒体了解商品信息,使用电话、网络订货,由专业物流公司配送商品的无店铺商品销售模式。由于没有中间商,电视购物能为消费者提供价格更为实惠的商品。

以开播电视购物频道为主的现代电视购物(也叫做家庭购物)有别于传统的电视直销,它是一种新兴的商品销售方式,是一种全新的零售销售渠道和平台。按照电视购物的过程,主要可将其分为四大环节,即选择产品、节目制作、呼叫中心、物流配送。现代电视购物以“教买不叫卖”的方式做节目,以消费者的需求为出发,寓购于教,播出方式采用现场直播和录播的两种方式。

以电视台作为运营主体的购物频道,是产品销售的一个平台,是一个无店铺的“空中超市”。所卖商品也是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品,如数码产品、化妆品、家居用品等等。由于商品品种多、大众化贴近生活、厂家直销价格优惠、信誉好品质有保证,因此,电视购物频道一开播就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喜爱,两年来电视购物频道的发展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购物频道自诞生起,就将化妆品等产品作为主要商品来推广,现代电视购物已经成为了化妆品销售的新途径。

在家购物,渐成时尚随着经济高速发展,现代家庭生活也在发生着变化。琐碎的生活、繁忙的工作、拥挤的交通经常让购物变得不那么乐趣盎然。但是也许大家都已经注意到,家庭购物正在悄然改变着这样的无奈。世界一流的市场研究公司TNS公司开展的一项针对电视家庭购物的消费者调研显示,在电视家庭购物的所有品牌中,上海消费者对东方CJ家庭电视购物的品牌认知度是最高的,特别是25~34岁的年轻女性消费者。在电视购物频道开播较早的台湾地区,消费者可能不会花

三、四十元台币在超市购买便宜的洗发水,他们宁愿花200元台币通过电视来购物。尽管产品的价格要高出几倍,但产品的质量安全打消了客户的疑虑,在质量可靠、市场制度完善的前提下,台湾消费者更喜欢电视购物。

而在电视购物较为成熟的韩国,消费者通过购物频道来购买化妆品已成为消费习惯和时尚。据悉,韩国中年演员金英爱运行的黄土化妆品企业真土园所推出的黄土美容香皂在TV购物电视中,不到2个小时就赚了17亿韩元。品种繁多,价格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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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测工作计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经局党组会研究,结合帮扶村域实际情况,制定2020年度帮扶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局上下要以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聚焦“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聚焦大排查问题整改,全力以赴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确保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

二、落实责任

根据工作安排,成立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组,同志为组长,同志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稽查大队负责人为成员,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结对帮扶,帮扶责任人原则上不变,部分进行微调,对良安镇祖师庙村31户脱贫户和中和场镇印盒村14户脱贫户作相应调整。各帮扶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帮扶责任,确保2020年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做好脱贫攻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

1.完善基础信息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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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推广策划书范本

品牌推广,是指企业塑造自身及产品品牌形象,使广大消费者广泛认同的系列活动过程。主要目的是提升品牌知名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策划书范文,欢迎阅读!

【范本一】

策划背景:

借助于平安夜这个特别的时刻以及具有较高人流量的游乐场,集天时、地利、人和这三方面的有利因素,开展针对某知名高级蛋糕品牌的产品与品牌推广活动.

产品定位:低调的奢华

推广目的:

加强品牌与客户之间的沟通;提高品牌知名度;收集市场信息;提高产品销量;

4.推广方式:现场参与活动,品牌与产品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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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企业消费税的纳税筹划

【摘要】 消费税是化妆品生产企业缴纳的主要税种,通过纳税筹划减少消费税支出,可以节约经营成本,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化妆品企业消费税筹划的重点环节是企业生产和经营业务流程,企业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采用的生产方式和销售方式不同,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也不同,这就为企业进行消费税的筹划提供了可能。

【关键词】 化妆品企业; 消费税; 纳税筹划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中国成为仅次于美国和日本的全球第三大化妆品消费市场,众多国际知名化妆品品牌纷纷进入中国,国内化妆品企业也迅速崛起,出现了洋品牌、合资品牌、国产品牌三分天下的局面。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化妆品企业在制定公司战略,营造竞争优势时,税金是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消费税作为价内税,直接构成化妆品的成本,通过纳税筹划减少消费税支出,可以节约经营成本,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一、选择合理的生产方式进行筹划

化妆品生产有自产自销、委托加工、外购已税化妆品连续生产等方式。税法对不同的生产方式规定的消费税计税依据不同,这就为企业选择有利的生产方式,降低税负提供了可能。税法规定纳税人自产自销化妆品的,应纳消费税以销售额为计税依据;委托加工收回的化妆品直接销售的,由于受托方已代收代缴消费税,不需缴纳消费税。通常情况下,企业收回委托加工的化妆品直接销售,要以高于成本的价格售出才能获利,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的计税价格要低于化妆品的实际销售价格,并且受托方计税价格低于化妆品实际售价的差额部分,不需要缴纳消费税,因此企业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化妆品直接销售,可以减轻消费税税负。对于委托加工或外购已税化妆品为原料生产化妆品的,税法准予按照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扣除委托加工或外购环节已纳消费税税款。这个规定类似于增值税的抵扣原理。由于按照销售额计税,企业增加了生产环节,消费税税负并未减轻,并且当外购化妆品成本大于委托加工或自行加工成本时,还会降低公司的税后利润。

案例1:某化妆品公司接到一笔生产化妆品的业务,合同约定销售价格为200万元,公司可以选择以下四种生产方式:方案一:自产自销,投入原材料成本60万元,人工费及其他费用20万元;方案二:委托加工收回后直接销售,向受托方提供价值60万元的原材料,支付加工费20万元,受托方无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方案三:委托加工收回后连续生产化妆品,向受托方提供价值60万元的原材料,支付加工费10万元,受托方无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公司收回委托加工的化妆品继续生产,需要发生人工费等费用10万元;方案四:外购已税化妆品连续生产,外购化妆品价值100万元(含消费税),公司将外购化妆品继续生产,需要发生人工费等费用10万元。

方案一:应纳消费税=200×30%=60万元,税后利润=(200-60-20-60)×(1-25%)=45万元;方案二:代扣代缴消费税=(60+20)÷(1-30%)×30%=34.29万元,税后利润=(200-60-20-34.29)×(1-25%)=64.28万元;方案三:代扣代缴消费税=(60+10)÷(1-30%)×30%=30万元,应纳消费税=200×30%-30=30万元,税后利润=(200-60-10-10-30-30)×(1-25%)=45万元;方案四:外购化妆品已纳消费税=100×30%=30万元,应纳消费税=200×30%-30=30万元,税后利润=(200-100-10-30)×(1-25%)=45万元

比较发现,方案二最佳。案例中假定四种生产方式成本相等,采用委托加工收回后直接销售的方式,企业消费税税负最轻,税后利润最大。企业对自产自销和委托加工后直接销售两种方式进行选择时,若加工费大于自行加工成本,企业可以测算委托加工节约的消费税是否能够弥补加工费大于自行加工成本的差额,选择税后利润最大的加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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