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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经济快速发展的中国,环境保护却没有跟上经济发展的步伐。环境污染、资源破坏愈演愈烈,这是环境行政执法出现了问题,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制度建设,监督执法已经迫在眉睫。
【关键词】环境行政执法 制度建设 立法 监督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环境污染、资源破坏等问题越来越严重。与此同时,我国在环境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愈发凸显出来。
一、环境行政执法主体――环境行政管理体制不合理、执法队伍建设欠缺
首先,原有的行政执法部门与新生的环境执法部门权力分配不合理。我国环境行政机关晚于原有的行政机关而成立,因为有人类的生产生活活动就会有对环境的破坏、对环境资源的掠夺,所以新兴的环境行政机关在一些权力的重新分配上与原有的行政机关权力出现存在交叉重叠。这容易造成各自为政、分工不明、环境行政部门的相关权力难以实施的局面。其次,中央负责环境行政执法工作的多部门职责设置不合理。大部制改革以来,我国在相关环境执法中通常管理和监管是同一个部门来实施,这样当管理和监督职权同属于一个部门时,容易造成协商执法,而往往利益的选择会使环境问题遭到忽视。最后,地方环境执法管理以政府为中心,环境执法难以进行。容易偏向维护各方面的利益,而忽视环境的治理。并且中央对地方政府的政绩评估主要是依据地方的GDP,而很少考虑环境保护、能源保护的问题。
执法队伍建设欠缺。在我国环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上,不论从环境执法人员还是执法硬件设备上都无法满足我国日益增多的环境执法任务。最突出的是地方基层执法机构设置严重不足,有的县级环保部机构甚至就是摆设。经济落后地区的环境执法人员则通常没有专业的环境技术知识,也不具有相关的环境法律素养,执法工作只能靠环境执法的经验来支持,这样的执法容易缺乏客观公正性、走向主观随意性。此外,环境行政执法的硬件设备也相当落后,对环境违法的检测设备没有全面覆盖到所有的环境污染源,对于环境污染情况的取证设备也没有达到全面取证的摄像标准,对于接受公众举报的通信设备不能做到全天畅通,环境行政执法的交通工具缺乏,环境执法工作人员不能及时赶到环境违法行为发生现场。
二、法律工具――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在今天,生态文明建设如火如荼进行着,而我国环境立法体系存在着不可忽视的缺陷。生态文明没有入宪,公民环境权缺失。虽然生态文明已经写进十报告、写进了,但是并没有写进宪法,生态文明并没有统摄整个环境立法体系。另外并没有将公民的环境权纳入到宪法中规定的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中,这样一来,一方面,难以唤醒公民对自身环境权的主体意识;另一方面,公民行使环境权也有些无根无据的尴尬。另外,新环保法仍然偏重于污染防治,不能打消部分人所持“环境保护即污染防治”的思想偏见。此外,环境专门立法供给不足,整体配合欠缺,调整方式单一。某些比较重要的领域的法律规制等级效率等级较低,相应立法层级升格的需求越来越明显。加上地方环境立法跟进迟缓,地方特色不够明显,地方法律照搬中央,没有做到因地制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摘要】 分析了基层环境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广大执法工作者应加强改革创新,提高执法能力。
【关键词】 环境执法;存在问题;环境保护
环境执法是指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将环境法规中抽象的权利义务变成环境法主体的、具体的权利义务的过程,具体表现为法定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通过适用环境法律规范实施环境监督管理、解决环境纠纷等活动,是整个国家执法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现代环境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基层环境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第一,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二者不统一。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县级地方无论是在经济基础、区位还是发展环境上都比大中型城市有很大差距,招商引资和产业积聚都存在一定困难。县级地方急需发展地方经济,高薪技术引不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不愿意来,有些时候只能引进政策红线边缘的项目。这就给基层环保执法带来难度,既要发展经济又要保护环境,环境执法处于两难境界。
第二,法律刚性不强,执法尺度难把握。我国的环境立法尚未从根本上摆脱计划经济的影响,许多方面还留有空白。环境行政执法经常遭遇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许多生效的环境法律、法规、规章之间,缺乏协调和配合,经常出现规定交叉重叠的现象,有时甚至是矛盾和冲突,往往让环境行政执法者无所适从;环境法律规定过于原则和抽象,既缺乏具体的操作规定,又没有配套实施的措施,难以执行。从执法的法律依据来看,不同法律法规之间也存在冲突。目前我国虽然有二十多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五十多项行政法规,但普遍存在着规定软、权力小、手段弱等问题,导致环境执法或无法可依、或执法不严、或违法难究。
第三,管理机制不健全。现行的环境管理机制,使环保部门难以执法。一方面环保部门仍属地方政府管辖,干部管理、经费保障等受到地方政府的约束,在环境执法问题上必须依靠地方政府,听从地方政府,而且随着公众环保意识的提高,环保投诉案件增高,基层环保部门形成了夹逢中求生存的局面,既要保证群众不能因为环保事件上访,维护社会稳定,又要维护企业特别是维护财税贡献大的企业生存,还要使自己的行政行为符合法律要求,处理不好任何一方都会对环保部门不利;另一方面基层环保能力和队伍建设难以适应环保执法的要求,基层环保装备差、人员素质不高是普遍现象。这为环境执法工作带来很多实际困难。
二、加强改革创新,提高执法能力
会计准则执行的影响因素非常复杂,既有准则制定、解释与执行制度环境因素,又有公司特征、治理方面的因素;由于制度环境是一种影响会计准则执行的主要外部因素,因此在当前的形势下,加强对制度环境对会计准则执行产生的影响问题分析,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会计准则执行与意义
会计准则执行是实施会计准则方案的动态过程,通过对组织机构进行优化整合,来实现既定的会计准则目标。新会计准则执行过程中,有三个主要层次。首先,高层执行、内部执行。准则制定以后,应当对其进行推广和实施,该过程就是新会计准则执行的开端;其次,中层执行。企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通过执行新会计准则,出具相应的财务报告。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新会计准则执行效果如何,关键在于中层执行;最后,底层执行,即会计主管以及会计记账人员,是会计准则的执行基础。如果说管理层可对会计信息披露产生影响,那么会计人员则可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生成。近年来,随着新会计准则的制定、颁布和实施,虽然国内会计准则已达到国际同步目标,但是新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之间的趋同无法说明国内会计信息质量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现阶段国内新会计准则并未在各大上市企业中有效贯彻落实,简单地说就是国内当前的新会计准则执行力相对较差。由于新会计准则执行过程中,通常会受到一些人为因素、客观因素的影响,这会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提高新会计准则执行力,是非常必要的。从实践来看,新会计准则的执行,一方面会影响新会计准则的作用发挥,另一方面也会为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完善提供参考,对于企业可持续发展以及资本市场的完善,意义重大。
二、制度环境对会计准则执行的影响
(一)正式制度环境对会计准则执行产生的影响
1.市场环境对会计准则执行产生的影响。市场环境对会计准则执行产生的影响,也有正、反两个方面。第一,正面论述。实践中可以看到,市场环境越好,则会计信息的真实度就越高。基于委托理论分析,因委托人、人存在利益冲突,所以人会利用个人的优势对委托人利益进行侵害。市场环境越好,则市场竞争也会变得越激烈,这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企业与利益相关者的信息沟通。对于投资者而言,彼此之间的相互沟通越多,则其所获得信息的渠道也就越广,而且可以有效缓解企业、投资者间的信息不对称矛盾。在会计准则一致的情况下,会计信息能够得以充分披露,可被视为企业的会计准则执行效果非常的显著。总之,良好的市场环境,可以有效提高会计准则执行效果。第二,反面论述。如果企业所处的市场环境非常差,则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动力就越匮乏。就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提高的动力而言,又包括内在动力、外在动力。市场环境较差时,内在动力依靠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能力也越差,而且更倾向于依靠行政权利来获取资源。企业无需通过提高财务报告质量的方式降低其与外部资金提供者间的信息不对称,即可获得投资资金。在该种情况下,财务报告的信息传导功能对上述公司而言也就大大降低了,因此也就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产生了直接性的影响,会计准则执行也跟着受累。就外在动力而言,市场环境较差的区域,法律监管效果、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等,都非常的弱,尤其是上市公司可能会利用政企关系来获得证券执法保护,并以此来降低会计信息质量提高的外在压力。由此可见,市场环境可通过对行政干预度以及法律监管影响,对会计准则执行效果产生间接的影响。总之,市场环境并非只是一项简单的规章制度,涉及到社会、经济以及法律和政治体制方面的问题;在条件相同的基础上,市场环境越好,则会计准则执行效果也就越好。
2.政治环境对会计准则执行产生的影响。所谓政治环境,即政府行政干预度,它与政治制度环境成正比。根据公共利益监管理论,政府监管可以有效弥补市场缺陷,对市场非完备性进行矫正。然而,政府失灵理论也对此作出论述,即政府管制本身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如果政府监管不适当,则会对市场改善不利,甚至导致市场失灵加剧。目前,国内很多学者,均对政府行政干预度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进行了论证。比如,以易玄为代表的学者以民营上市公司为例,认为政府行政干预度低时,民营上市公司难以在会计信息质量低下引起的处罚中获取政治庇护。基于此,企业会更加关注会计信息自身质量,以此来确保会计准则执行效果;王建峰、朱茶芬等人,针对政府行政干预进行了分析,主要是对过度降低会计稳健性的原因进行了分析,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基于政府官员视角,政府行政干预度高,有利于部分官员的行政权力扩大化。为实现一定的政治目的,他们会有动机、有目的地压制企业、公司的信息披露,严重影响了会计准则的执行。第二,基于企业视角,因政府行政干预过度,企业逐渐丧失了自负盈亏的能力,以致于内控机制以及激励机制匮乏。无论从哪个视角来看,政府行政干预度与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之间,均为负相关性,而且会计信息质量体现了会计准则执行效果。政府行政干预度越高,则会计准则执行效果就会越差。总之,在其他条件一致的情况下,政治环境越好的地区(政府行政干预度低),则该地区会计准则执行效果就会越好。
3.法律环境对会计准则执行效果产生的影响。根据会计契约理论,会计是契约中的子契约,利益关系者愿意缔结契约与否以及与谁缔结,均需依赖现有的会计信息进行决策。同时,如果市场价格不可得,则会计就会代替市场价格对企业起决定作用。基于此,会计对利益关系者缔结契约的行为具有一定的作用,而且会计契约成为整体契约体系的核心。在会计被视为契约时,由于自身也会受到契约不同程度的制约,因此需要有效的履行机制来保障会计契约得以履行。对于会计契约履行机制而言,其可分为强制性和自主性履约形式,其中法律即为会计契约中的强制机制。对此,雷光勇等人通过研究提出,法律主要是通过威慑以及参照作用来兼顾契约公平性的,法律的实施对于会计契约履行效率的提高,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陈胜蓝等人通过研究提出,在法律更强的区域,契约设计、执行效率会更好,而且对高质量财务会计信息需求量也更大。基于以上对会计契约理论的深入分析可知,法律自身作为一种契约履行的强制机制,可以有效提高会计准则执行效果。对于这一问题,很多国外的学者也对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研究的结果是普遍认为法律制度及其实施效果,即法律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该区域的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比如,Bradshaw、Miller曾经更加直接地提出,法律环境可以提高企业披露会计准则的遵循状况。需要指出的是:地区法律环境的好坏,一方面取决于法律体系、法律制度的健全与否,同时与该地区的中介组织能力及其发展水平存在着密切的关联性;另一方面,主要体现在法律对投资者权利的保护。对此,陈胜蓝等人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并提出不同区域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程度、实效,会对企业的会计政策以及相关行为产生较大的影响;同时,宋文娟等人对此还进行了实证研究,认为对投资者的法律保护与企业会计的信息质量之间成正相关性。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法律对投资者的保护可有效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主要原因是:对投资者保护较好的地区,外部投资者对企业管理层施压的动力和能力更强;为有效缓解企业内部人员与投资者间的问题(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企业更有动力提供透明、及时的会计信息。由于会计信息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有效反映会计准则的实际执行效果,因此法律环境的另一个方面就是对投资者进行保护,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对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效果产生影响。总之,法律环境可以有效提高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对于保证会计准则的执行效果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其他条件一致的情况下,法律环境越好,企业会计准则的实际执行效果也就越好。
摘 要:当前我国的环境问题时有发生从一个侧面体现出我国的环境执法还存在诸多的问题,本文通过对包括基层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地方保护主义干扰环保执法、缺乏必要的强制手段等在内的当前环境执法面临的主要问题的介绍和探究,简要分析了其中的原因,并且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如建设高素质、高水平的执法队伍;从立法上赋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强制执行权,提高群众的环境法律意识,加强其参与环境执法的程度,加速管理体制的创新,逐步完善和理顺环境管理体制等。
关键词:环境执法;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X1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2)02-0031-02
随着经济发展的日益繁荣,由之而生的环境问题也逐渐的显现。当前社会生活中诸多环境问题时有发生,包括土地、空气、水、森林和海洋的污染使得有效的治理体制和行动迫在眉睫。笔者通过案头研究和部分的实地调查,从现有的问题入手,探讨和分析内在原因,试图提出一些解决对策。
一、当前环境执法所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工作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由于在选聘工作人员的机制以及后期业务培训方面存在不严谨以及不完善等因素,致使相当一部分的基层工作执法人员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和相关业务知识储备的匮乏,业务水平偏低,执法能力有待提高,很难适应当前形势下的环境执法的要求。往往在基层执法中存在职权不明,更有甚者会存在一定的越权行政的现象;执法程序不严谨,没有完全按照程序正义的精神,并且有执法态度不端正不严谨的现象存在。还有部分的基层工作执法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差,严重影响了环境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环保执法工作相当程度上受到地方因素的影响
论文摘要 环境行政执法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推进依法行政是实现国家环境保护意志的重要方式。本文从分析新疆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工作现状为切入点,对新疆环境执法工作中面临的困境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旨在提出有力对策,以完善自治区环境执法各项工作,提高环境执法效能。
论文关键词 环境保护 依法行政 执法效能
环境保护作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政府的普遍重视,我国也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早在2006年,第一次全国环境政策法制工作会议上就明确提出:要以推进历史性转变为主要任务,完善环境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监督,切实把环境保护纳入法治化轨道。
一、新疆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工作现状分析
“六五”普法规划启动3年多来,新疆环保部门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推进,各项环保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在环境监管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一)新形势下新疆环境保护立法工作进展顺利近些年,结合新疆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环境保护工作特点,自治区先后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保护区条例》等地方性法规,颁布了《阿尔金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府规章,为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支持。为适应形势的变化,目前正在抓紧制定《危险废物防治管理办法》、《电磁辐射保护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也已纳入立法规划中。
(二)我区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开展成效卓着1.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案件。进一步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有力地推动污染减排工作,解决了一批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以2012年为例,全年环境监察行政处罚案件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498起,已执行1498起,强制执行案件12起,听证案件6起,罚款金额1782.34万元。
2.依法行政,完善行政处罚各项程序。制定了《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行政处罚案件工作程序》,设立行政处罚评审小组,设置环境监察法规岗,安排环境执法专业人员对各支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全过程跟踪审查,尤其对违法事实认定、法律条款适用、自由裁量权范围、合法收集证据等环节进行了严格审查,做到依法行政,最大程度避免了自由裁量权运用不当的行为,提高了执法效能。
摘要:以西北X市为例,对该市《治污减霾工作实施方案》中核心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深度访谈,运用扎根理论构建中国情境下的大气治理政策执行模型,探索其政策执行中的关键影响因素及作用机制。研究显示:目标设置、内部管理和外部支持对大气治理政策执行存在显著影响。目标设置的清晰度、难度、分解与偏差程度直接影响政策执行者的执行意愿,产生正常执行和偏差执行等不同执行行为。其中,机构内部管理的纵、横向协调及其价值取向,外部环境的公众监督、制度压力与财政支持会交替产生作用,形成对执行策略与执行动力的双螺旋推进作用。
关键词:大气治理;目标设置;执行动力;执行策略;政策执行
DOI:10.13956/j.ss.1001-8409.2017.06.08
中图分类号:D630;X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409(2017)06-0034-04
Influence Factors of Atmospheric Governance Policies Based on Grounded Theory Research
MENG Fanrong, WANG Huan, CHEN Zitao
(School of Public Policy and Administration, Xian Jiao Tong University, Xian 710049)
Abstract: Taking “The Haze Pollution Reduction Work Implementation Scheme” in X city in Northwest China as example, this paper conductes deep interviews to the Scheme implementers who are from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bureaus of the city. Based on the grounded theory, researchers analyze the content of the Scheme implementing processand summarized the key influencing factors as well as its mechanism. The result indicates that the goal setting, organizational internal management and the external support have significant impact on the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of the air control policy. Specifically, the clarity, difficulty, the decomposition and misunderstanding of the goal set by the air control policy are the leading factors to result in normal and deviation implementing behaviors. Among this relationship, the internal management factors including the horizontal and vertical managing structures, value orientation would affect the implementing strategy. While the external support such as the public supervision, institution restriction and resources input would affect the implementing impetus. Both the implementing strategy and impetus perform a double helix promoting role on the goalbehavior relationship.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社会各领域取得了进一步发展,而这其中不乏新会计准则为其助力,且我国新会计准则的执行受到了国内外广泛认可,然而,优质会计准则并不能够决定会计信息的质量,在受到外界制度环境的影响,很大程度上阻碍其发挥积极作用。因此,加强对制度环境下会计准则执行影响的研究具有现实意义。
一、制度环境在会计准则执行中的影响
(一)政治环境方面
政治环境作为宏观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国内和国外两部分,其中国内环境稳定与否直接影响会计准则的执行,是会计准则执行的基础,只有稳定的政治环境,才能够确保会计准则执行,反之,政治环境不稳定,社会生活难以有序进行,更谈不上会计准则的执行,对于企业而言,政治环境的影响具有直接性,一旦政治环境出现变动,企业的变化也更为明显,一般情况下,政治环境主要通过政治制度、政党制度、方针、政策等多个方面影响会计准则的执行。我国的市场化进程在整体进步的同时,由于国内各地区历史、资源、交通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化发展很不平衡。一些专家学者如樊纲指出,市场化水平并非简单决定于某一项规章制度或者单一的经济指标,而是一系列经济、社会、法律乃至政治体制的综合量度,他们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产品市场的发育程度、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市场中介组织的发育和法律制度环境等五个方面对中国各省区市场化进程进行比较分析,得出了各地区市场化总水平存在显著差异的结论,总体表现为:沿海优于内陆,东部优于中西部。
(二)经济环境方面
经济环境主要是国际经济政策,是经济发展情况的具体体现,是制度环境的一部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企业未来发展。经济作为企业发展的关键,没有经济基础,无法实现发展目标。因此,经济环境是会计准则执行的重中之重,涉及经济体制、模式等多个方面内容,经济良好发展能够为会计事业的发展注入新动力,且能够不断调整和优化会计准则的执行,特别是面对社会发展新形势,全球经济逐渐朝着融合方向发展,经济环境的变化,使得会计准则也逐渐趋同。经济环境的不同,会计准则执行效果也会随之发生变化,简而言之,经济发展水平越高,那么相对应的准则执行力也会越高,相反,执行力也会越低,我国尚处于社会转型期,市场经济发育呈现多样化趋势,一些经济较发达地区,例如:上海、北京等地,企业会计准则执行力效果十分显著,且企业也取得了不错的发展,然而,相对应的一些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地区,例如:青海等地,企业会计准则执行力较差。另外,企业经济结构的构成、资金来源等之间的差异,也会使得准则执行透明度出现不同。
(三)法律环境方面
法律环境主要是指国家或者地方制定的法律制度,是确保我国经济、文化等方面稳定、有序发展的基础,当然,也是会计准则执行的重要影响因素。通过对我国会计准则相关现行法律制度具体内容研究发现,缺少会计准则执行的专门的法律制度,即便是《会计法》等宏观法律制度也只是泛泛而谈,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准则的执行。因此,针对这一情况,应加强对会计准则执行法律制度的制定,为准则执行奠定基础,做到有法可依,特别要加强对关键会计业务的规范,以此来提升会计准则执行程度。
内容摘要:本文测度了2006-2010年我国各省域的环境法律规制效率,并对环境法律规制效率的空间异质特征、关联效应及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得出相关结论,认为:一是我国环境立法效率优于环境执法效率;二是我国环境立法效率与执法效率呈现区域分布的异质特征和关联效应;三是经济增长水平对环境立法效率、执法效率产生负向影响,而居民受教育程度、政府治理投资表现为正向促进作用。经济开放程度分别对环境立法效率和环境执法效率呈现负向、正向影响。
关键词:环境法律规制效率 空间异质特征 空间关联效应 影响因素
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经济水平获得了迅速提升,但长期以GDP为导向的经济发展政策使得环境保护现状堪忧,经济增长以自然资源消耗与环境污染为代价,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在国家宏观经济体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给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极大危害(Fang et al.,2007)。因此,转变经济增长模式,突破资源环境约束是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需要克服的首要难题。环境保护不足还给民众的生活带来了极大危害:我国是当前世界上的第一大二氧化碳排放国,各地频发雾霾事件、沙尘暴现象,癌症村的成群出现都说明我国的环境法律规制亟需得到改善。事实上,过去三十年政府在环境规制方面进行了不小的投入,环境法律规制作为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型、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推手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以2008年为例,全国新增环境法律法规244个,环境规制投资额达3902.1亿元,但效果仍然不够显著,说明当前我国环境法律的规制效率低下。因此,研究我国各区域环境法律的规制效率具有较强的实践价值。
现有研究环境规制的多数文献均把研究视角放在了环境规制工具的选择与效果评价上(Atkinson and Lewis,1974;Hahn,1984)。事实上,环境规制工具主要包括两种,分别是命令-控制型规制工具和基于市场的环境规制工具,前者以环境标准、管理标准为代表,而后者主要是环境税收,押金-退款制度等(彭海珍、任荣明,2003)。国外不同的学者对环境规制工具的选择持不同的态度,部分学者认为基于市场的环境规制工具比命令-控制型的环境规制更加有效,如Milliman and Prince(1989)研究发现环境政策工具在成本节约方面具有差异,耗费最小成本的是拍卖许可证,其次则是环境税和减排补贴。Malueg(1989)认为相比于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工具,市场化环境规制工具能够以较小的规制成本提供更加强烈的刺激,使得排污者选择更为经济的污染控制技术。也有部分学者认为命令-控制型的环境规制工具能够获得更大的技术创新激励,典型的如Montero(2002)的研究,他通过构建模型比较了不完全竞争条件下的技术创新激励,得出排放标准比许可证更加有效。此外,国外学者还从对技术创新影响、对产业绩效影响等角度研究了环境规制的效果(Porter,1991;Porter and Van,1995;Sancho,2000)。国内学者基本沿袭了国外学者的研究思路,对我国的环境规制工具选择以及环境规制效果进行了中国经验数据的实证(吴玉鸣,2006;刘健民、陈果,2008)。其中,研究的方法大多使用层次分析法、模型综合评价方法以及DEA等(黄凯等,2008;解垩,2008;白雪洁、宋莹,2009)。
其实,无论是命令-控制型的环境规制工具,还是基于市场型的环境规制工具,都属于环境法律规制的范畴,却鲜有文献将研究视角放在环境法律上,关于环境法律的实证研究则更加缺乏。事实上,无论是何种方式的环境法律规制,其效果均不仅仅取决于法律政策本身,还取决于环境法律规制的执行过程,尤其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尚缺乏完备执法以及执法监督机制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执法的效果可能比环境立法本身更为重要,对此,却很少有文献进行深入研究。此外,我国幅员辽阔,区域之间的经济结构与资源禀赋差异较大,空间关联效应影响明显,但以往的环境规制研究很少考虑空间因素的存在,在Jaffe(1993)、Anselin(1997)等人进一步验证了区域属性空间关联效应的客观存在之后,以往基于传统计量的方法都不可避免会产生偏误。
因此,本文从立法和执法两个维度来研究我国环境法律的规制效率问题,并且验证其空间异质特征和关联效应,最后通过实证模型探讨影响我国各省域环境法律规制效率的因素及其作用方向,为提高我国环境法律的规制效率提供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以最终实现我国经济发展的可持续以及民众生活的绿色化。
本文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构建DEA模型对我国环境法律的规制效率进行测度;第三部分利用探索性空间数据分析方法对我国环境法律规制效率的空间异质特征和关联效应进行研究,并且利用近几年发展的空间计量模型研究影响我国环境法律规制效率的因素和作用方向;第四部分给出结论和政策建议。
作者简介:1.倪咸林(1980-),男,安徽阜阳人,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
院博士生;
2.杨志云(1983-),男,湖北荆门人,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讲师,博士。
(1中国人民大学,北京100872;2北京科技大学,北京100083)摘要:
山西是中国生态环境破坏的缩影,也是环境治理的典型个案。环境属性、行
动者以及制度与技术提供了理解山西环境治理的逻辑框架。面对地方保护主
义、信息不对称、环境执法权力分散、执法手段单一的传统困境,山西通过
在环境监管领域实施绩效考核与问责、区域(流域)限批以及公民参与监督
【摘要】当代,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随之而来的环境问题也日益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已到了影响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地步,为此,应该引起必要的重视,为了遏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趋势的加剧,我们有必要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环境执法;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6)01-162-01
一、环境行政执法相关概念
环境执法即环境行政执法,是国家环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其职权按照环境法对有关环境方面的社会关系的调整,是适用环境法进行环境监督和管理。
环境执法主体是指在环境执法的过程中依法行使环境执法权的机构。在我国,环境行政执法主体主要包括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授权主体和其他环境执法主体如市容环境、文物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这些职能部门在其特定的领域内也负有环境行政执法的职责。
环境行政相对人是指在具体的环境行政法律关系当中处于被监督管理位置的并与环境行政执法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
二、我国环境执法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