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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履职承诺报告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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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效能建设规章制度汇编

机关效能建设规章制度

岗位责任制

一、各股(室)、二级机构要根据所承担的职能,制定部门和每一位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包括每个岗位的工作范围、工作目标、履行岗位职责的具体要求以及对不履行职责所产生的后果应承担的责任等内容,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二、制订岗位责任制要科学、合理、严密,体现效率原则和权利、义务相对应原则。要在保证工作质量和充分履行职能的前提下,尽量简化工作程序,方便群众办事。

三、加强对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岗位职责中能量化的要尽量量化,并制定科学、合理的量化考核标准;不能量化的要提出明确的、具体的要求,作为考评依据。

四、定期组织考评,并把考评结果同评优、评先、职务晋升和奖惩挂钩。

工作人员首问首接责任制度

为规范办事程序,明确工作人员责任,杜绝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现象,保证来计生委办事人员能得到及时、高效、优质的服务,根据我委实际,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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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效能发展制度改革

岗位责任制

一、各股(室)、二级机构要根据所承担的职能,制定部门和每一位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包括每个岗位的工作范围、工作目标、履行岗位职责的具体要求以及对不履行职责所产生的后果应承担的责任等内容,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二、制订岗位责任制要科学、合理、严密,体现效率原则和权利、义务相对应原则。要在保证工作质量和充分履行职能的前提下,尽量简化工作程序,方便群众办事。

三、加强对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岗位职责中能量化的要尽量量化,并制定科学、合理的量化考核标准;不能量化的要提出明确的、具体的要求,作为考评依据。

四、定期组织考评,并把考评结果同评优、评先、职务晋升和奖惩挂钩。

工作人员首问首接责任制度

为规范办事程序,明确工作人员责任,杜绝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现象,保证来计生委办事人员能得到及时、高效、优质的服务,根据我委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首问(接)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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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履行契约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按照市软环境办要求在全系统开展为期一年的履行契约方面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的专项整治,制定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以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指示和视察时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发挥国有机关和公职人员在社会诚信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重点整治兑现承诺打折扣,随领导更换或管理事项变化,任意改变做出的承诺问题;整治变相履行承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承诺问题;整治不履行承诺,多次承诺,给企业造成损失问题。

二、方法步骤

(一)全面排查,列出清单。要对履行契约方面的档案、合同协议、会议纪要、意见反映等情况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通过全面调研走访查找问题,利用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查摆问题,汇总各渠道举报信息,列出问题清单,不得出现隐瞒和遗漏。

(二)畅通渠道,接受举报。要畅通民意诉求渠道,正确引导企业和群众积极参与,接受相关企业和群众对履行契约方面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进行投诉举报。市林业局软环境办公室将投诉举报电话65223751。随时接收及受理投诉举报,更新问题清单和工作台帐,并督导按时完成。

(三)分类施策,集中攻坚。要强化责任担当,针对问题清单逐项研究,拿出整改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人,细化工作台帐,做到一条一条整改,一项一项落实。不得用安抚替代整改、不得用研究拖延整改、不得用许愿蒙混整改、不得简单随意将分歧推给司法(仲裁)救济,不能敷行了事、留下隐患。

(四)及时总结,按照上报。要对整治工作要进行全面总结,系统梳理工作成效,认真提炼经验做法,梳理问题症结,提出建立长效机制的意见建议,并据此起草形成阶段性进展报告,(各单位上报日期分别为2021年2月19日,4月15日,6月15日,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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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机关效能建设有关制度

机关效能建设

被效能告诫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服效能告诫,可在接到效能告诫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效能告诫决定的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申请复核,复核决定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

什么是诫勉教育

诫勉教育是指对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情节轻微,不够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由其所在单位或机关效能投诉中心给予的一种通报教育手段,被教育者应写一份书面检查,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项。

什么是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即一切行政机关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职责,一切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接受法律监督,既不失职,也不越权,对违法失职行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它包含两个方面内容:一是办事权限合法;二是办事程序合法。

什么是失职追究制

机关工作人员由于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国家、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遭受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必须追究其民事、行政及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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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履行契约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按照市软环境办要求在全系统开展为期一年的履行契约方面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的专项整治,制定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以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指示和视察时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发挥国有机关和公职人员在社会诚信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重点整治兑现承诺打折扣,随领导更换或管理事项变化,任意改变做出的承诺问题;整治变相履行承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承诺问题;整治不履行承诺,多次承诺,给企业造成损失问题。

二、方法步骤

(一)全面排查,列出清单。要对履行契约方面的档案、合同协议、会议纪要、意见反映等情况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通过全面调研走访查找问题,利用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查摆问题,汇总各渠道举报信息,列出问题清单,不得出现隐瞒和遗漏。

(二)畅通渠道,接受举报。要畅通民意诉求渠道,正确引导企业和群众积极参与,接受相关企业和群众对履行契约方面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进行投诉举报。市林业局软环境办公室将投诉举报电话。随时接收及受理投诉举报,更新问题清单和工作台帐,并督导按时完成。

(三)分类施策,集中攻坚。要强化责任担当,针对问题清单逐项研究,拿出整改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人,细化工作台帐,做到一条一条整改,一项一项落实。不得用安抚替代整改、不得用研究拖延整改、不得用许愿蒙混整改、不得简单随意将分歧推给司法(仲裁)救济,不能敷行了事、留下隐患。

(四)及时总结,按照上报。要对整治工作要进行全面总结,系统梳理工作成效,认真提炼经验做法,梳理问题症结,提出建立长效机制的意见建议,并据此起草形成阶段性进展报告,(各单位上报日期分别为2021年2月19日,4月15日,6月15日,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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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建设工程标后管理暂行条例

第一条为了维护建设市场秩序,确保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承诺和工程合同约定组织实施,有效制止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施工等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永嘉县行政区域内应当招标投标的建设工程(含房屋建筑、水利、交通、市政园林等建设工程)。

第三条本暂行办法所称的标后管理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水利等专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建设主管部门)对建设、施工等单位履行投标承诺、工程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的活动。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施工许可前,应向建设工程所在地招标投标综合监管机构报送施工合同备案。备案时应审查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是否一致,发现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并同时填报《建设工程招标中标情况登记表》。

第五条建设单位在工程管理过程中要承担控制投资、保证质量和控制进度的责任,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督促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其他技术人员以及大型的施工机械设备按投标承诺的条件到位。

第六条加强对施工分包的管理。专业工程分包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方可分包,并填写《施工分包情况登记表》,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建设单位如发现中标人将工程非法转包、分包,有权中止合同,并向建设主管部门和招投标管委会办公室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发现招标人或中标人将工程非法转包、分包的,要立案查处。

第七条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造成分项工程造价变更大于5%或10万元以上的,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应当在变更发生后15天内,填写《建设工程量和工程造价重大变更主要原因分析报告备案表》,报送县财政、发改及招标投标综合监管部门备案,并接受建设主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因特殊情况需在招投标后进行重大设计变更的,应依法履行审批手续。

第八条投标文件确定的项目经理除下列情形之一外,不宜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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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安全承诺书

个人安全承诺书范文

我郑重承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做到以下几点:

1、履行岗位安全责任,为企业安全负责、为部门安全负责、为员工安全负责、为自己安全负责。

2、自觉遵守国家、行业和公司(单位)的各种安全管理法律、规章、制度、规定,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敌人作斗争,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3、遵守安全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将车辆借予无驾驶证人员驾驶,开车时不打手机、看信息。

4、遵守消防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习灭火与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

5、日常工作中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盲目作业。

6、自觉接受公司(单位)、部门、班组的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自觉执行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要求的各种安全措施,不抱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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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建设实施制度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首问负责制度》、《**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度》和《**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简称“三项制度”),结合建设厅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立**壮族自治区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厅机关的服务窗口,负责办理建设厅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以及登记确认等公共服务行政事项(以下统称行政审批事项),机关相关处室不再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第三条政务服务中心定编13人,其工作人员从厅机关各处室抽调。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实行岗前培训、轮换制度,要求政治素质好,业务熟悉,身体健康,能够履行首问责任人的职责。

第四条政务服务中心除履行首问负责制规定的职能外,还履行厅长授权的以下职能:

(一)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决定权。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申请事项,由政务服务中心决定是否受理;

(二)即办件的审批权。属于即办件的行政审批事项,由政务服务中心直接审批;

(三)承诺件的组织协调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需要组织评审、专家论证、现场勘察的,政务服务中心可以组织召集相关处室和有关专家进行;

(四)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应诉权。因行政审批事项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由政务服务中心派员应诉,厅法规处给予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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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机密保密协议

商业机密保密协议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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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商业机密保密合同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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