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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论文选题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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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直接投资选择理论下跨国公司论文

一、有关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的传统理论

(一)发达国家的成本论

内部化理论:1976年Buckley,Casson在借鉴Coase交易成本理论的基础上提出市场内部化理论,在存在着不完全竞争市场的前提下,跨国公司内部化可以规避市场不完全而造成的交易成本偏高的问题,其内部化理论也涉及到跨国公司的区位选择问题:跨国公司倾向于选择在内部化成本低于市场成本的地区开展直接投资。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本质是企业管理、控制权的扩张,通过跨国公司的内部机制代替不完善的外部市场机制,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克鲁格曼、赫尔普曼认为,到东道国开展直接投资的一个目的是为了减少直接贸易带来的运输成本,绕开当地的贸易保护。Friedman等也认为母国与东道国之间的地理距离大小直接影响到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绩效,跨国公司倾向于就近投资,以降低运输成本、搜寻成本。

(二)发达国家的优势论

1.垄断优势理论

1960年美国学者Stepsen Hymer首先提出“垄断优势”理论,70年代后由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Kinderburger做了补充和发展。在东道国市场“不完全”的情况下,跨国公司可以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利用自身的垄断优势排斥自由竞争,获得超额利润。他们认为市场的“不完全”性是跨国公司利用垄断优势开展对外直接投资的前提。指出“不完全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产品市场不完全,主要是商品性能、商标、市场技能存在差异;生产要素市场不完全性,各种生产要素的性能存在差异;由于规模经济引起的市场不完全;还有由政府关税等政策造成的市场不完全。他们认为跨国公司的垄断优势主要体现在:市场垄断优势,如产品性能差别、特殊销售技巧、控制市场价格的能力等;生产垄断优势,如经营管理技能、融通资金的能力优势、掌握的技术专利与专有技术;规模经济优势,通过一体化生产,扩大生产规模,降低成本;信息网络技术优势。垄断优势论解释了跨国公司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根本原因在于自身所具有的垄断优势,也从另一个角度解释跨国公司进行海外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的决定因素所在。跨国公司要根据自身的垄断优势决定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应选择在能发挥自身的生产、市场、规模经济等垄断优势的区位。

2.相对优势论:产品生命周期理论

产品生命周期理论是由美国学者Vernon提出来的。其理论的主要内容是:每一个产品都要经历创新阶段、成长阶段、标准化阶段和衰退阶段,在产品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产品的市场需求、要素密集度、生产区位都是不断变化的。在产品的创新阶段,产品市场需求较小,需要大量的资本、研发投入,产品生产区位位于创新国,有少量的产品出口;当产品走向成长阶段时,产品的需求、生产量开始上升,生产企业可以选择到一些对该产品需求旺盛、技术资金较好的发达国家进行生产投资;当该产品进入标准化阶段,产品的创始国放弃在本国生产该产品,因为该产品的国内市场需求接近饱和,将产品转移到其他国家包括一些发展中国家进行投资生产;当产品步入衰退阶段,产品已经老化,不能适应市场需求,该产品就会完全退出世界市场。产品生命周期理论指出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应主要基于产品的生命发展周期,在产品生命周期的不同发展阶段,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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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R&D投资的区位选择文献综述

【摘 要】本文从四个方面归纳和总结了跨国公司R&D投资的区位选择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通过实证分析从东道国的条件来分析影响跨国R&D投资的区位因素;从跨国公司进行R&D投资的市场战略定位方面来分析影响其对R&D投资区位选择的因素;对跨国公司在中国的R&D投资区位进行的分析研究;跨国公司海外R&D投资区位布局的模仿行为观。

【关键词】跨国公司 R&D投资 区位选择

跨国R&D投资是指政府或企业R&D主体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进行的R&D投资活动,是国际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和科技全球化的发展,R&D投资在国际资本流动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位置,成为国际投资中越来越重要的组成部分。跨国R&D投资的区位选择与国际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有着很大的不同,因此,对跨国公司R&D投资的区位选择的研究也越来越重要。

对跨国R&D投资的研究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从企业自身角度研究跨国公司海外R&D的动机,主要有Pearce的R&D分散与集中理论、Kuemmerle的技术开发与技术增长理论,以及Serapio的R&D的辅助资产理论等;二是从东道国投资环境角度研究跨国R&D投资的区位选择问题,即研究跨国R&D投资的引力问题,主要有Dunning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经济发展水平论,以及跨国投资区位的OL或FL模型等。

一、通过实证分析从东道国的条件来分析影响跨国R&D投资的区位因素

喻世友、万欣荣、史卫在2004年发表的《论跨国公司投资的国别选择》里,通过实证研究,认为东道国的FDI规模是吸引跨国公司的R&D投资的决定因素。同时东道国的国内生产总值,以及知识产权保护水平都也是影响跨国R&D投资的重要因素。

杜德斌在《跨国R&D投资的宏观区位选择》中所持的观点与上文观点基本一致,而与上文不同的地方是该文还分析了东道国的科技人才对跨国R&D投资的影响,认为科技人才的多寡是影响跨国公司海外R&D投资区位选择的重要因素;并且他还认为通讯设施是影响跨国公司海外R&D区位选择的基本条件。

李安方在2002年《跨国公司在发展中东道国的R&D投资模式选择》里通过构建一组数理模型分析跨国公司在发展中东道国的R&D投资模式选择得出结论: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R&D投资与东道国的市场规模、科技发展水平和知识产权保护强度正相关;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R&D投资规模较小时,一般只进行应用型R&D投资和保护型R&D投资,当在东道国的R&D达到一定规模后,才会进行基础型R&D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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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OFDI的区位选择述评

【摘 要】 区位因素在国际直接投资研究中越来越重要,只有将区位因素纳入到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中,才能对更多的问题和现象进行解释。本文将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和区位分布方面的文献进行总结归纳。主要是从国内文献和国外文献进行了分类。

一、国外文献

(一)针对某几个区位因素进行的研究

蓬塞(Poncet,2007)指出,那些与中国政府签订了双边投资协议(BITs)的东道国能够吸引更多的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东道国、投资国的友善关系可以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成为企业区位选择时的重要考虑因素。

(二)针对影响中国OFDI区位选择的影响因素研究

制度在市场和交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如保护知识产权、执行合同、为提供物质和组织基础设施建设的集体活动提供便利(Dixit,2009).制度决定了从事经济活动的可行性和收益性(North,1991)。完善的制度能够为一个国家融入世界经济带来积极的促进作用(Rodrik,2008)。Wasseem(2012)通过研究发现:国内制度功效的质量对资金流动具有正向作用;更好的制度功效质量使得国家的资本结构更加公平和远离负债;一个国家的组合投资对国家制度功能质量比FDI更加敏感。Daniele,Vittorio和UgoMarani(2008)认为东道国制度质量好坏会直接影响其吸引对外直接投资的多少,并在其研究中验证了制度质量与对外直接投资之间的正相关关系。Jos印h和Randall(2008)针对中国做了研究,他们将中国和世界其他国家的FDI进行了对比,研究发现,投资母国相对国内投资而言,在中国的FDI受到的制度限制相对较少,制度上的影响对他们的投资影响相对薄弱。他认为制度质量相对较低的中国之所以能够吸引大量国外投资,跟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快速的增长是分不开的。

二、国内文献

(一)整体上讨论影响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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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绿色发展和外商直接投资政策选择

摘要 随着全球各国对环境问题认识的不断加深,我国政府对绿色发展日益重视,并将其设定为实现未来经济发展终极目标的必然过程。然而对我国经济发展一直起到重要作用的外商直接投资(FDI)在拉动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较为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从上世纪90年代初至今,随着我国经济和FDI的快速增长,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包括工业废水、工业废气以及工业SO2等却基本上呈逐年增加的态势。这一关联的背后是否隐藏着发达国家对我国的污染转移问题,引发人们对于“污染天堂”假说在中国是否存在的担忧。尽管公认跨国公司的环境业绩一般会比本土企业做得更好,但是我国外商直接投资长期和总量的增长是否会对我国环境产生影响,是否会带来更多的污染避难所现象?就这个问题,目前研究都以实证或案例分析为主,尚缺乏贸易理论角度的分析。本文创新的将FDI理论与贸易污染转移理论模型相结合,推导出FDI污染转移模型,得到结论认为以降低成本为目的的垂直型FDI的确会集中于污染密集型行业。为了验证该理论模型,本文使用我国第三次工业普查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实证研究结果与理论分析相一致。相比内资企业,外资企业的确集中于污染密集型行业,尤其是制革与毛皮鞣制业、造纸业等重度污染行业,这与我国的绿色发展路径是相悖的。因此,我们建议我国需要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调整外商直接投资的行业政策,在行业层次设定环境准入门槛,从源头上有效控制污染企业的进入。

关键词绿色发展;外商直接投资(FDI);产业结构;污染密集行业

中图分类号X19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2104

20世纪70年代以来,环境问题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2012年,在我国十报告首次单篇论述“生态文明”,全国党代会报告第一次提出“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将经济绿色发展――即发展仍是首要,不过是要求在发展的过程中尽量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朝着环境友好和资源节约的方向前进[1]――设定成实现我国未来经济发展终极目标的过程。然而,随着在华外商直接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我国环境也有恶化的趋势。针对外商直接投资是否是造成东道国污染主要原因这一问题,目前已有研究尚无定论。现有的研究多以实证或案例分析为主,尚缺乏贸易理论角度的分析。为探究“污染天堂”是否存在于我国,本文创新的将FDI理论与传统贸易理论相结合,理论分析“污染天堂”存在的可能,进而使用我国第三次工业普查数据进行实证检验。结果表明,外商直接投资在我国确实以污染密集型行业为主,但其影响的还不严重,即便如此,为实现绿色发展,我国应从宏观战略层面上引导外商在华直接投资。

在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外商直接投资引进国的同时,我国环境污染问题呈现恶化趋势。在过去的三十年我国实际利用外资(以货币度量)年均增长率约为16.3%,至2011其总量达到1 160.1亿美元;从合同利用外资项目数分析,1979年至2011年累计达65.98万项,其中,2011年为2.75万项[2]。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和FDI 流入的大背景下,不容忽视的一个现实是我国的环境状况也呈现逐渐恶化的趋势,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工业废水、工业废气以及工业SO2)从1992年至今各项指标基本上呈逐年增加的态势(图1)。其中,工业废气持续增长,在1992-2010年间增长高达479%;工业SO2排放在1992-2006年间快速提高,增幅达到69%,随后出现缓慢下降,相对于1992年依然增长41%;工业废水在有效控制之后,排放基本保

持不变,这凸显了政策选择对污染排放的有效性和重要性。

国内外不乏就FDI的流入与环境污染之间的直接或间接作用机理的研究,但是相关研究竟得出了截然相反的结论。“污染天堂”假说认为FDI的流入会对东道国的环境产生负面影响,其假说检验表明,由于发展中国家具有较低的减排成本以及松弛的环境规制,发达国家往往会选择这些国家进行污染密集型产业的直接投资。当环境政策规定的环境边际成本很低时,会由于某些策略性原因出现环境倾销现象[3-4]。另外,经济一体化会带来更多的污染避难所,出现所谓“向(环境标准)底线赛跑”,经济一体化会带来更多污染避难所的出现[5-6]。然而,基于跨国公司和本土企业的环境业绩比较研究,现有部分文献认为“污染天堂”假说在统计上并不显著。这些研究认为东道国环境恶化并不是跨国公司造成的,因为跨国公司的环境业绩一般比本土企业做得更好。通过对马来群岛的研究,Jenkins表明外资或是外资控股的企业会更多的使用环保技术,环境业绩比本土企业要好[7]。利用国有企业、私有企业和跨国公司的环境治理水平数据,Wang和Jin实证研究表明在中国环境业绩最好的是国外的跨国公司,其环境治理水平优于我国国有或私人企业并在统计上显著[8]。上述研究都仅是从实证角度出发,尚缺乏从贸易理论角度进行分析。为填补这一空白,本文首先构造贸易理论模型,进而将FDI区位选择模型引入其中,建立FDI污染转移模型,分析“污染天堂”存在的可能性;其次,运用我国的工业行业分布数据,我们将实证检验FDI是否以及多大程度上集中于我国污染密集程度较高的工业行业。

杨博琼等:中国绿色发展和外商直接投资政策选择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3年第10期1在华外商直接投资产业分布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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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外商投资仲裁中的几个法律适用问题

[摘 要] 本文以国际条约、国内立法、仲裁实践为基础,就外商投资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当事人未选择时的法律适用以及仲裁程序的法律适用等四个方面论述了外商投资仲裁法律适用的有关规则,以为我国的外商投资仲裁工作提供参考意见。

[关键词] 外商投资仲裁 法律适用

随着国际间经贸交往的日益频繁,跨国纠纷成为各仲裁机构所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近年来,发生在中外投资者之间的投资争议,尤其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争议逐渐增多,其中大多数通过仲裁加以解决。这类外商投资领域的仲裁亦称外商投资仲裁,是解决中外投资争议的法定形式之一。外商投资仲裁的法律适用,是指在外商投资仲裁中,适用何种法律来判定外商投资仲裁协议的有效性、外商投资仲裁的程序规则和仲裁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外商投资仲裁中,法律适用不仅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而且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它直接关系到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程序所遵守的规则、仲裁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以及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及其承认和执行。就此,本文对外商投资仲裁中几个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分析。

一、外商投资仲裁协议必须适用中国法问题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六的规定和有关外商投资企业专项法律的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争议的解决必须适用中国法,因此,国内学者大都认为这类问题争议的解决自然必须适用中国法律,并不产生外国法适用问题。然而,笔者认为,在国际商事仲裁中不适用《合同法》第126条第2款并不必然损害我国社会公共利益。强行法规则与公共政策密切相关,甚至被视为是公共政策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在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冲击下,各国外资立法的趋同化倾向日益明显。为适应加入WTO的需要,我国外资立法经过一系列的“废”、“改”、“留”、“立”的改造,与以WTO规则为基轴的多边贸易法律体制已融为一体,因此,在通常情况下无论适用中国法或非中国法,结果大致相同。换言之,不适用中国法并不必然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体制,促进三类利用外资的形式在中国进一步的发展,我国应该考虑三类合同适用中国法这条规定的存废问题。

二、对当事人选择适用法律的理解

在国际商事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上适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已经得到世界各国的公认。目前这一原则也被广泛地适用于解决各种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法律冲突问题。无论外商投资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还是争议发生后当事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书,就其本质上说,仲裁协议都是一项独立的契约或合同。根据各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一般都允许国际合同的当事人选择该合同应适用的法律。当然,此项选择也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如不得违反有关国家的强制性法律规定。但不管怎样,允许当事人选择仲裁协议应适用的法律,应该作为一条基本原则适用。

需要强调的是,仲裁条款适用的法律不一定就是主合同适用的法律。因为仲裁条款不同于合同中的其他条款,它是独立于主合同的一个单独合同,并且许多国家的法律和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也是这样认定的,主合同的无效并不自然导致仲裁条款的无效。因此,我们这里讲的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指的是外商投资仲裁协议当事人就该协议的内容、形式等选择适用的法律。1958年纽约公约第5条1款规定的由于仲裁协议无效而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理由中的法律标准之一,即为仲裁协议当事双方共同选择的该协议应适用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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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率冲击\异质企业与跨国公司生产决策

摘 要:本文借鉴Antràs和Helpman模型,构建一个南―北两阶段框架,讨论汇率冲击对跨国公司生产决策的影响效应。研究表明:随着汇率冲击方向的不同,跨国企业调整其生产决策具有一定规律;当汇率趋向贬值,汇率冲击国的外包业务量将不断萎缩,而承接的外商直接投资量则相应扩张;当汇率趋向升值,国际合作将可能陆续转移到工资成本相对较高、但汇率相对稳定的竞争性国家,具体路径为“先外包转移,后外商直接投资转移”。从汇率冲击国看,汇率波动(考虑方向和幅度)对跨国企业生产决策可能产生两种不同性质的影响。a.汇率冲击会引发跨国企业的边界和生产的区位决策排序发生根本性转变。升值幅度越大,则原有决策改变的程度越大;b.在相对微幅的升值和整个贬值区域,汇率冲击只是起到调整决策转换阀值的作用(如超前或滞后),而原决策转换排序保持不变。

关键词:汇率冲击;异质企业;投资区位;跨国公司

中图分类号:F830.7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0)12011306

一、引 言

21世纪初,以Melitz的“贸易对行业内资源配置与生产率的影响”一文为标志,在国际贸易理论研究中开始呈现出基于异质企业的研究新动向。Baldwin把基于异质企业的一系列贸易研究成果统称为“新新贸易理论”[1]。这一领域被称为是继新贸易理论、贸易与经济增长理论和利益集团与贸易政策之后国际贸易领域新的研究焦点。

目前,在新新贸易理论框架下,基本形成两大体系:一类是以Melitz为代表,着重将企业生产率差异纳入新贸易理论,并以此分析企业商业模式选择。其中,Melitz以克鲁格曼的差异化产品、规模经济和垄断竞争模型为基础,通过引入企业的异质性来解释国际贸易中企业的差异和出口行为,为企业生产率差异纳入国际贸易和投资的理论框架奠定了基石[2]。Helpman等拓展了Melitz模型,进一步考虑跨国企业建立海外分公司的决策,即企业以出口还是FDI的形式进行国际化。其研究表明企业究竟是选择出口还是FDI行为,是由企业的生产效率预先决定的。只有生产率最高的企业才会选择FDI,生产率处于中等水平的企业选择出口,而生产率较低的企业只在国内市场销售[3]。Bernard等将异质企业与新贸易理论以及产业间贸易有机结合起来,关注贸易自由化下,企业、国家和产业如何相互作用,资源如何通过企业在产业内和产业间重新配置,全面考察了产业内贸易、产业间贸易、同行业内异质企业(出口与不出口企业)的效率差异、贸易自由化与收入分配的关系等诸多问题[4]。

新新贸易理论框架下的另一条脉络是研究企业内生边界的决策。主要是以Antràs为代表,将新制度经济学的不完全契约思想纳入一体化和外包的商业模式选择中。这是国际贸易理论借鉴其他领域的思想并相互交融的产物。其中,Antràs将GrossmanHartMoore产权分析方法的企业观点和HelpmanKrugman的贸易观点结合在一个理论框架下,提出了一个基于企业边界的不完全契约模型分析跨国公司的定位和控制决策,强调了资本密集度和剩余索取权的配置在企业国际化过程决策中的作用[5]。Antràs和Helpman则将 Melitz的异质企业贸易模型和Antràs的企业内生边界模型进行结合,进一步考虑“不完全契约的摩擦亦存在一体化企业内部”、“生产中存在两种投入品”的情形,探讨契约的不完全性对异质企业边界、外包(outsourcing)以及内包(insourcing)战略选择的影响,为研究企业全球化和异质企业的组织决策提供了全新的视角[6]。他们提出:低研发密集度行业中,高生产率企业倾向做外包,较低生产率企业倾向做内包;而高研发密集度行业中,生产率最高的企业倾向对外一体化。次之,倾向做外包。再次之,则倾向国内垂直整合。最低生产率企业,倾向做内包,甚至退出市场。该模型很好地解释了现有的多种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模式并存的局面。Acemoglu等则更进一步拓展到“存在多种中间投入品、多边不完全契约”情形下的企业生产模式决策[7]。Antràs和Helpman将他们前期的研究模型一般化,允许存在不同程度的契约摩擦,并允许其程度因不同投入品和国家而异,提出契约制度的变化会对企业组织形式产生不同程度影响的观点[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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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指数:理论创新与现实应用

摘 要 经济全球化加剧了资本在世界范围内的广泛流动,资本的逐利性和稀缺性进一步使得国际投资活动日益频繁,因此构建一个综合衡量国际投资影响因素,简化投资决策程序的国际投资指数指标体系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以国际投资指数的创新性和重要性为出发点,简要说明了该指数的编制原则、编制思路和分析方法,最后针对指数的实际用途进行了举例分析。与已有的研究成果相比,本文构建的国际投资指数能够弥补国际投资决策领域的一处空白,从而为国际投资者、政府决策部门和学术界等不同群体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关键词 国际投资指数;指标体系;投资决策

中图分类号F832.4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4)125-0200-03

0引言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之间的经济交往日益频繁,一国的经济状况不再仅仅依赖于国内形势的风云变幻,而同时与其他经济体的宏观环境变动息息相关,经济全球化逐渐演化成一种普遍现象。这种现象导致的一种直接结果是巨额资本在全球范围内的扩散与游离,鉴于资本本质上的逐利性和稀缺性,这使得投资者在选择具体的投资对象时需要充分考虑潜在的影响因素,以最大限度地获取投资收益。当前,国际资本流动的规模越来越大,以外商直接投资和对外直接投资(以下分别简称FDI和OFDI)为例,2013年中国FDI和OFDI流量分别为1239亿美元和1010亿美元,增幅为2.34%、15.03%;同期美国为1875亿美元和3383亿美元,增幅为16.79%、-7.80%,与中国情形的显著区别在于,美国OFDI流量显著大于FDI流量,但近年有下降的趋势①。与此相关的现实问题是,本国或外国投资者在选择对外投资对象时,主要考虑哪些因素?宏观形势的变动在多大程度上影响投资者的决策?能否设计出一套体系来简化决策程序?由于国际投资涉及的领域和因素极为广泛,这就导致一般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时,无法兼顾大量显示投资环境正在发生变化的参考指标,从而可能影响决策质量和投资收益。为了促成这些现实问题的解决,旨在为投资者或决策部门提供参考依据的国际投资指数便应运而生。

1 文献回顾

总体上讲,国际投资指数的编制既要考虑衡量一国或地区投资环境的主要指标,又要对影响其整体竞争力和稳定性的相关因素进行必要的度量。关于国际投资环境指标体系的构建问题,王元京和叶剑锋(2003)提出了行政环境、经济环境、基础设施、法制环境、社会环境、自然环境等六方面的评价指标,他们认为,经济环境、基础设施和行政环境是对于一项投资来说最重要、最基本和人们考虑最多的影响因素,且在指标选取时要尽可能排除人为因素的影响。潘霞和鞠晓峰(2009)通过对已有文献的分析发现,经济环境、基础设施、社会文化、政策法规、政治因素和自然地理等六种因素是比较常用的分类。宏观经济也是影响国际投资决策的重要因素,刘志强(1998)在评价宏观经济时,从宏观经济业绩、财政金融状况、宏观经济结构和宏观经济效益等四个方面进行测度,其优点是评价体系较为全面且操作性强,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基于此,在构建国际投资指数指标体系的过程中,我们将借鉴上述分类方法,并根据整个体系框架改进有关的细化指标构成。

国外相关文献主要关注单方面因素,如税收政策、融资难易程度、国际评级、基础设施等对国际投资决策的影响,在国际投资指数的编制过程中,这一点尤其值得我们关注。Simmons(2003)构建了一个税收吸引力指数来研究企业税对FDI的影响,结果表明该指数与FDI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Lee和Makhija(2009)研究了国内不稳定性对国际投资中实物期权价值的影响,这种不稳定性包括国内经济不稳定和外汇不稳定两个方面,研究发现后者作用相对来说并不显著。Gochoco-Bautista等人(2014)论证了融资难易程度与企业投资和资本积累之间的相关性,一般来说,良好的金融发展水平和融资条件对吸引外商投资具有正向影响。S?voiu和?aicu(2014)研究认为,国家风险对外商直接投资具有显著的影响,为此我们选取标普、惠誉、穆迪和大公国际等四家评级机构对各国信用的评级数据来衡量国家风险。Kiel等人(2014)指出,一国的交融运输投资对提升自身竞争力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有理由相信,外国投资者在进行实地投资时,会考虑当地基础设施的完善程度。Roque和Cortez(2014)从投资者的行为角度,通过将投资者分为机构和非机构投资者研究了国际证券投资的影响因素,结果表明国家地理位置、市场透明度以及投资者对该国的熟悉程度对两类投资者有不同程度的影响。由此可见,国际投资需要考虑的因素极其庞杂,这为构建一个综合完善的国际投资指数指标体系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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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OFDI区位选择决定因素研究

摘要:在国别差异视角下选取2003―2014年28个主要国家和地区的面板数据,并将所有样本国家分为发达经济体和发展中经济体两类,借助于投资引力模型重点考察了东道国市场因素、资源禀赋因素和技术因素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的影响,研究发现,我国OFDI区位选择呈现出明显的国别差异,对发达经济体的投资同时受到市场规模因素和技术禀赋因素的影响,对发展中经济体的投资同时受到市场规模因素和资源禀赋因素的影响,另外还发现随着技术水平的提升和运输工具的革新,距离不再是我国OFDI区位选择的决定因素。

关键词:对外直接投资; 区位选择; 引力模型

文章编号:2095-5960(2017)02-0092-08;中图分类号:F125;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对外直接投资(Outward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OFDI)是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分工和济全球化的两种重要途径之一,随着国家“走出去”战略的实施,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数量和规模均取得了快速发展。据商务部相关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55个国家和地区的6532家境外企业进行了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实现对外投资11802亿美元,同比增长147%,而同期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为12627亿美元,同比增长55%,说明我国已经到了“引进来”和“走出去”发展并重的新阶段。关于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相关问题也引起了学者们的关注,Buckley(2007)研究了中国对外投资的驱动力和决定因素[1],Salidjanova(2011)则从资源和技术两个层面分析了中国OFDI快速增长的原因[2]。然而,从国别差异的角度探究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影响因素和动机等问题则缺乏系统深入的研究。

任何国际直接投资理论都不可避免的面临着回答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的动因、条件和流向等问题,因此,面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诸多新现象和新特征,如何解释我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我国企业对不同东道国投资的区位决策影响因素是否一致?显然从理论和实证两个方面仍存在进一步推进研究的空间和可能性。本文在以往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为指导,借助投资引力模型,选取2003―2014年28个主要国家和地区的面板数据,并将样本国家分为发达经济体和发展中经济体两类,在国别差异视角下重点考察东道国市场因素、资源禀赋因素和技术因素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的影响,以此说明我国对不同类型东道国OFDI驱动力和影响因素的差异,预期将为“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企业持续“走出去”提供理论依据和现实指导。

二、文献述评

关于OFDI区位选择问题目前尚未出现系统并得到一致认可的理论,通过对现有文献的认真梳理,我们可以发现理论界在探讨国际直接投资区位选择问题时大体上沿着三条思路展开,一是从区位经济学入手,从企业生产成本的最小化和靠近市场来进行生产地点的决策;二是从国际贸易理论入手,重点考虑资源禀赋、技术、偏好和运输成本对生产地点决策的影响;三是国际直接投资理论,在综合考虑前两条思路的基础上,主要考虑影响区位选择的因素包括资源和原材料的可获得性、劳动力的成本、市场及其相关因素、政府政策措施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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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饭店市场进入方式选择:风险与收益的权衡

[摘要]跨国饭店市场进入方式的选择是在众多影响因素的约束下,跨国饭店集团和东道国通过对各自面临的风险与收益的权衡,以及最终双方讨价还价的博弈结果。这一结果会随着投资的区域环境和跨国饭店自身情况而表现出空间上的差异,并随双方力量的对比变化而做动态调整。双方在决策时应兼顾对方利益所在,力争取得双赢。

[关键词]跨国饭店;市场进入方式;权衡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006(2007)02―0079―05

旅游活动的国际化是国际投资全球化的结果之一,它鼓励饭店企业寻求新的目的地,以尽力使其服务多元化和更具灵活性。跨国饭店的竞争优势在于它能够建立全球营销和购买网络,并拥有良好的专业技能来满足现有顾客及潜在顾客的需求,特别是就产品质量、价格和一贯的服务方式而言(Chuck YGee,2002)。饭店集团走向国际化的决策一经做出,就必须决定是采用管理合同、特许经营、租赁经营还是技术服务协议的运营方式来拓展业务,还要决定公司是否参与饭店的股权投资。

1 跨国饭店市场进入方式

联合国(UNCTC,1982)在《国际旅游业中的跨国公司》报告中对跨国公司的界定为:跨国公司不仅包括在某一东道国直接拥有的外国公司,还包括那些在东道国拥有各类主要合同契约和企业的外国公司。报告把跨国饭店的研究对象限定在与国外两家或更多饭店有联系的公司。奥尔逊等(Michael DOlsen.etc,1998)把跨国饭店界定为“把总部设在一个国家,而在两个以上国家有业务和联营往来的公司”。根据饭店之间的联系方式可把跨国饭店分为3类:公司型饭店联号――有自己的品牌或品牌谱的饭店组织,其饭店可以由联号或一家集团企业管理,如雅高(Accor);自愿联合体――独立所有及运营的饭店,出于营销原因形成的饭店组织,如最佳西方(Best Western);集团企业――管理着品牌饭店或独立的、无品牌饭店的公司,如胜腾(Cen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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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跨国公司的理论范畴探讨

作者:张阳 阿提坎木 丁源

摘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的理论应该解释或分析哪些问题,其研究焦点是什么?这些问题已多次被学术界争论过。有必要从跨国公司的性质、形成动因、演变和发展、内部环境条件及其与外部环境关系等角度,通过归类和分析关于跨国公司的相关理论,有必要总结该理论应该解释或分析的一系列问题,归纳真正属于跨国公司理论范畴的一些重要理论,并对该理论的研究焦点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跨国公司;跨国公司的理论范畴;研究焦点

一、研究背景

跨国公司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经济组织。unctad对跨国公司的定义是:跨国公司是由母公司和其海外子公司组成,而且母公司最少拥有其海外子公司10%的资产。美国经济学家雷蒙特·弗农在研究过程中,划分跨国公司的标准是在六个不同的国家经营的公司。[1]跨国公司在很多方面不同于在一个国家经营的一般公司或大型企业,它所经营的外部经营环境包含了本国和东道国的一般宏观环境(经济特征、政府关系、相关政策、技术进步、社会文化以及自然资源禀赋等)和行业环境(竞争对手、行业竞争强度、替代威胁、供应商以及买方等),而内部环境条件却包含了母公司和其所有海外子公司的内部环境条件。因此,单独的一个理论或模型对一般公司或大型企业的相关理论都不能够全面解释或分析关于跨国公司的各种现象或问题。

真正的跨国公司出现于19世纪中后期,而关于跨国公司的相关理论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出现的。[2]从跨国公司出现以来,它的社会和经济地位在不断提高,其支配能力和对全球经济的影响也在不断增强。跨国公司不仅是全球经济活动的重要角色而且是全球政治外交方面的重要组织。这就使得我们不得不从总体上来关注跨国公司的活动产生的后果。因此,来自不同学科的众多专家和学者已从不同的角度、采用各种方法以及运用各种理论和模型,对关于跨国公司的各种问题进行了一定的解释和分析。笔者通过归类和分析关于跨国公司的相关理论,从跨国公司的性质、形成动因、演变和发展、内部环境条以及其与外部环境关系等方面,对跨国公司的理论范畴进行了探讨。

二、跨国公司的理论应该解释或分析的一系列问题及其研究焦点

由于跨国公司的折衷性质和所处外部经营环境的庞大而复杂性,关于它的相关理论所涉及到的问题也多而复杂。垄断优势理论解释了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以下简称fdi)的动因,突出了知识资产和技术优势在跨国公司fdi形成中的重要作用;产品生命周期理论解释了国际直接投资的动机、时机与区位选择;货币优势理论认为跨国公司的fdi是一种货币现象;交易费用理论被用于解释跨国公司的海外投资与组织结构和行为及其股权构成与交易成本之间的关系;市场内部化理论认为跨国公司的本质是公司内部化市场跨越国界的结果,它的产生和发展是为了克服政府干预、控制所引起的外部性;国际生产析衷理论将所有权优势、区位优势和内部化优势分别看作企业进行fdi的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对fdi和跨国公司行为进行了综合解释;小规模技术理论分析了发展中国家fdi竞争优势的来源,并对发展中国家fdi的动因和前景进行了深人分析;动态比较优势理论把跨国公司的fdi活动与东道国经济发展目标相协调,比较了日本fdi与欧美国家的重大差别;技术地方化理论对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的竞争优势和fdi动机进行了解释;讨价还价理论认为母公司、东道国合作者和东道国政府的相互之间讨价还价的实力会影响跨国公司海外投资分支机构的股权结构选择;对外直接投资发展阶段理论认为跨国公司的fdi与东道国经济发展阶段之间存在相互作用与制约的互动关系;子公司理论以跨国公司子公司为研究对象,分析了母子公司关系、子公司角色、子公司发展机制等;战略管理学派理论从跨国公司的战略管理角度对跨国公司的fdi行为给予了全新的解释;动态比较优势投资理论研究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的fdi;实物期权理论的战略投资管理特征使它能够为跨国公司投资行为的发生和变化进行对应的解释,认为不断获取期权是跨国公司进行跨国投资的主要动机;商业生态系统理论从现代生态学的角度透视当代跨国公司的演变及其特性;跨国公司全球持续竞争优势(gsca)理论主要从资源而不是从产品的角度来分析跨国公司的资源定位、资源与业绩、战略选择及竞争优势;投资诱发要素组合理论认为跨国公司的fdi行为是外部的直接和间接因素影响的结果;资源决定理论认为跨国公司进行海外投资时,对当地战略资产和经营性资源依赖程度的高低,决定了其股权结构战略的选择;制度因素影响论强调制度因素对跨国公司股权战略选择行为发挥着重大影响,认为国家风险、东道国政府股权比例限制乃至文化差异都是重要的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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