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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管理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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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管线工程建设的规划管理,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根据《**市城市规划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管线工程,是指建设于地下或者地上的给水、雨水、污水、燃气、电力、信息等市政公用管线工程,以及热力、油料、化工物料等特种管线工程。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管线工程的新建、改建和扩建,但建筑物、构筑物用地范围内配套管线工程的建设除外。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局)是本市管线工程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区、县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管线工程的规划管理,业务上受市规划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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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城市规划管理

摘要:文章根据笔者多年工作经验,对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主要内容进行分析,并提出如何加强政府指导,完善城市规划提出相关策略,以作交流。

关键词:城市规划管理问题政府指导

一前言

城市规划管理是管理活动。城市规划管理是通过一系列的管理活动来实现的,包括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总图审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建设项目的申请、方案审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放线验线、竣工验收,还有违章占地和违章建设的查处等,要经过多层次的把关,办理一系列手续,因此说它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社会实践的管理活动。

二城市规划管理主要内容

《城市规划法》第四章“城市规划的实施”具体阐明了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主要内容。在这里,扼要地把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主要内容归纳为如下三个方面:

1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城市的土地利用是城市规划的核心内容。城市土地利用的规划管理。是实现城市规划的基础。城市土地利用得当与否,直接影响城市合理布局、环境质量和城市形态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是城市规划能否顺利实施的致命点。如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对城市土地的利用进行严格控制,城市规划就难以落实,当然就更谈不上按照城市规划实行统一的建设了。因此,城市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是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首要任务和极其重要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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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提升规划管理计划

*年我局将开展“实施年”建设,工作将主要围绕“实现一个突破、突出两个重点、抓好三个课题、着力四个保障”的思路来开展。

(一)提高城市规划公共政策管理水平,实现规划实施新突破

充分认识和掌握城市规划公共政策工具,加强公共政策制订和管理的综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全面总结、完善规划体系,保持宏观战略层面总体规划的成绩和优势,重点对规划实施、开发控制层面的法定图则进行深化创新。加强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的统筹力度,增强计划性和可操作性。突出规划对建设用地的调控引导作用。完善规划管理的内部协调机制。

(二)突出两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规划的法定地位和统筹作用

1.做好总规落实工作,创新规划主动实施机制。加快推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审批,制定总体规划实施行动方案。以宣传贯彻实施新总体规划为主题,筹备召开全市规划工作会议。

2.做好城乡规划法宣贯工作,增强全社会实施规划的合力。制定城乡规划法宣传贯彻工作方案,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讲解、咨询活动。对照《城乡规划法》建立健全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理顺和完善规划管理体制和机制,坚持依法行政、有法必依。

(三)抓好三个课题,做好前瞻性规划研究工作

1.抓好深港共建国际大都市课题,推进国际化城市和先锋城市建设。落实深港加强城市规划合作协议,积极开展共建深港大都市的规划合作,加快跨境基础设施互通衔接,加紧深港机场轨道连接线(*侧)、广深港客运专线等规划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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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管理规划

摘要本文论述了图书馆管理中规划的地位和作用,从国际经验归纳了图书馆管理的基本结构和要素,总结了我国图书馆应当借鉴其法制化、重视过程、借助外部力量和重视评价与更新等特点。

关键词图书馆管理规划

随着我国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图书馆界面临一个向国际惯例靠拢,按规则办事的问题。中国图书馆行业在新世纪的发展同样要注意在管理上的国际“接轨”,不仅我们目前的管理离国际先进水平还有很大差距,而且“入世”以后,中国的社会组织结构会有调整,图书馆行业面临更大的管理挑战。就以数字化为例,图书馆实施数字化的过程,必然伴随着一个重大的管理创新,实践经验表明,图书馆数字化顺利实施的主要障碍不是技术落后而是管理的落后。要成功地施行重大管理改革创新,需要我们更深刻、更系统地理解一些更加基础的管理知识和国际经验。

1规划及其在管理中的地位

管理是个普遍适用于包括企业和非盈利机构在内各种组织的概念。实际上“管理”一词可能在不同的场合运用。在最高层可能指向治理层面,即组织的基本利益构架:如合伙制、公司制,非营利(部门或组织),机构内从属性质或是慈善机构等;在日常生活中“管理”更多的是指具体执行层面上的规章、项目管理和薪酬制度等。但是这还不够,在国外,“管理”概念还要指向组织的宏观层面,有时被称为经营管理,这里的经营主要是指规划、营销、机构设置、流程设计等。而我们现在最缺乏的是对经营层面上的知识和认识。

根据组织行为学和管理的实践,规划是管理者的首要任务。它包括确定目标、建立战略、制订计划以协调各项活动。尽管存在多达几十种管理工具,贝恩咨询公司对全球企业组织的调查发现,在1999年用得最多的还是战略规划(76%),使命和愿景描述(70%)和目标(69%)这三种。通过制订规划,管理层在变化的环境中更好地认识自己在社会上的地位和使命,聚焦于具体的奋斗目标,确定通过计划、项目来实现这些目标。这是任何组织进行规划的目的,图书馆也不例外。近年来战略规划的一个趋势就是从企业、私营部门向公共部门和非营利部门发展。规划研究专家认为:营利或非营利组织在规划的目标重点上当然有区别,但是就规划的结构而言,没有很大差别,倒是组织的规模大小影响更大,因此管理学的一般规划方法也应适用于图书馆。

在这里主要探讨图书馆经营管理中规划的应用。什么是图书馆规划?图书馆作为一个组织,其规划与一般组织并没有什么大的区别。它说明了组织的位置在哪里,想要做什么,以及如何去做到这样一些非常基本的问题。美国《罗德岛公共图书馆管理委员会手册》为图书馆规划作了如下说明:规划是为图书馆服务的未来所作的精心的、优先的准备方式。基于对社区的了解、社区的期望和资源,以及对社区未来需求的合理预期所做出的长期规划将能够使图书馆理事会和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提供有效和积极的图书馆服务的责任。因此可以说规划是图书馆为了面向未来,应付挑战的最重要的管理工具。

2图书馆规划的结构和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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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城市规划管理

摘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是为实现城市规划目标而对城市建设活动的组织和控制,以避免原有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传统城市规划受到了空前的挑战,更好地完善城市规划管理,成为了我们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关键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

引言:城市规划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保证城市按照发展规划,在时间和空间上有计划地协调发展,创造最佳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为城市居民的生活、工作和休憩提供一个宜人的环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是规划实施阶段的项目管理,是对城市活动进行引导、控制和协调的过程,是使城市建设走上健康、有序、合理发展轨道的重要环节。

1.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规划建设存在盲目、无序状况

城市规划时间大大缩短,部分城市20年的规划指标在5年内即已完成,城市规划对城市发展失去了应有的调控作用;城乡规划体制分割脱节,城郊结合部建设管理混乱;部分城市规划建设不善,城市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导致城市环境严重污染,生态遭到破坏;部分城市规划管理监督约束机构不健全,违法建筑现象严重;部分城市建设时序混乱,建设绿地被大量占用,建筑垃圾大量遗弃,城市生活环境质量严重下降;多数城市建筑风格雷同,出现大马路、大广场、人工湖、豪华办公楼等千城一面的现象。

1.2规划管理的实施手段相对缺乏

一是城市规划依法审批管理不到位。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应由政府审批。规划实施管理依据的不充分,容易造成决策失误。所以,出现了个别房地产企业随意改变规划等违法超建现象。二是城市规划执法主体管理职能健全不到位。当前,许多城市的规划执法主体管理职能被肢解,城乡一体化规划管理模式尚未形成,致使统一的城市规划难以得到落实。三是城市规划和管理的经费投入不到位。目前,城市规划执法主体履行城市规划职能所必需的经费,尚未纳入财政预算,没有稳定的来源。四是城市规划人员素质不到位。部分城市存在规划管理执法力量不足,处罚标准偏轻,规划执法水平与繁重的城市规划工作不相适应的问题,城市规划人员素质亟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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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障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布局与城市规划密切结合,科学合理,提高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编制、审批项目建议书和设计任务书,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的规划管理工作。

第四条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了解建设项目建议书阶段的选址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项目建议书时,对拟安排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要征求同级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五条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加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阶段的选址工作,对确定安排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从城市规划方面提出选址意见书。设计任务书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

第六条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主要是建设项目名称、性质,用地与建设规模,供水与能源的需求量,采取的运输方式与运输量,以及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方式和排放量。

(二)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主要依据1.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2.建设项目与城市规划布局的协调;3.建设项目与城市交通、通讯、能源、市政、防灾规划的衔接与协调;4.建设项目配套的生活设施与城市生活居住及公共设施规划的衔接与协调;5.建设项目对于城市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影响,以及与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和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保护规划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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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规划管理

摘要:文章分析了当前新农村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新农村规划实施的两阶段,指出了推进新农村实施管理的措施,如适宜迁村并点,加快中心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行村镇规划师制度,建设和保护村庄生态环境等。

关键词:新农村;实施管理;规划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和城镇化水平快速提高对农村发展产生巨大影响,新农村不是单纯意义上最低层居住聚落形态,它具有广泛社会、经济涵义,其规划会呈现出功能逐渐完善、空间布局多样性、实施复杂性逐渐加强的特点。农村本应为居民提供较城镇更安静、舒适、优雅、方便生活环境,但目前其基础设施简陋陈旧、公共活动空间缺乏、收入低、社会保障条件差。事实证明,加强村庄规划实施管理非常必要,也十分紧迫。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村庄规划实施的首要和根本目的就是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与经济发展形成互动良性循环,为农民安居乐业服务;适应和满足其需要和利益,使村庄空间发展与交通设施建设相结合、建筑变化与基础设施服务容量相匹配、居民生活水平提高与环境质量改善相

呼应、物质财富积累与人文氛围优化相同步。

一、当前新农村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

(一)村庄建设缺乏规划指导或管理混乱

作为“龙头”的农村规划,对指导、规范农村建设发展,起着举足轻重作用。然而据调查,在以村民住宅为主的广大农村至今没有可供实施规划的乡镇规划管理机关,对村民建设实行的规划许可,其依据不是规划,而是宅基地权属。这种无规划的许可,成了规划管理一个盲点。另一方面,农村人口迁移和建设缺规划、建设管理滞后等影响造成“空心村”或“半空心村”现象。旧村改造与“空心村”整理,需要出台新的宅基地置换政策,建立新集中居住点往往需要建立耕地先占后补再平衡制度,集中居住后农民耕作半径发生变化,需要对承包田进行调整,这又形成了与农田承包制度的矛盾等等。

(二)传统规划技术方法难以适应村庄规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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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规划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村庄的规划管理,促进村庄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村庄规划,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建设,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村庄,是指设有村民委员会的农村村民居住和从事各种生产的聚居点。

本规定所称村庄规划,包括村庄总体规划、村庄建设用地规划和村庄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四条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村庄规划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本规定。

区、县级市、特定管理区城市规划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村庄规划的实施与监督工作。

镇(街)城市规划管理所,作为区、县级市、特定管理区城市规划部门的下设机构,依照本规定协助实施村庄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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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城市规划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市城市规划管理,协调城市空间布局,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

(一)严格控制在城市旧城区(东起湟中路,西至海湖路,南起规划湟源路,北起天津路)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和其他零星插建项目,涉及危旧房、棚户区、城市景观改造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建设项目,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改造范围报是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已批准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规划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指标,严禁突破。对已批准的规划确需进行修订和调整的,必须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三)按规定配件的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筑亮化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同时交付使用。未按规定建设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验收。

(四)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加强对建设工程审批前、审批后的规划监督管理,实行放验制度。建设工程在规划红线放线定位、基槽开挖后基础施工前、基础+0完毕第一层施工前,各类管线等市政工程在现场放线后和工程覆土前均应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验、复核,确保规划实施与审批相一致,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应当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工程竣工档案。

(五)旧城区内建筑密度较大,确需改造的特殊地段,如无法满足规划条件确定的控制指标时,应结合地块区位、周边现状情况。环境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进行异地环境建设补偿后,可适当提高容积率。

二、完善公共设施配建提升城市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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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城市规划科研项目管理,提高城市规划科研工作水平,依据国家、本市有关科研工作的法规,结合城市规划科研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局)制定科研项目计划和管理科研项目适用本规定。市规划局所属各单位进行科研项目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原则)城市规划科学研究应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研究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的原则;研究工作与技术人才培养相结合的原则;研究工作与城市规划观念、方法、手段更新相结合的原则;鼓励创新的原则。

第四条(成果转化)科研管理应当加强对成果的管理,积极促进成果转化,产生社会和经济效益。

第五条(竞争机制)科研管理应当加大引入竞争机制的力度,充分利用各方面的城市规划科研力量,吸收局内外的科技优势,逐步推行科研项目招投标工作,提高整体科研水平。

第六条(管理机构)市规划局是城市规划科研项目的主管部门。

市规划局综合业务处(以下简称局综合处)是全局年度科研计划的编制、组织科研项目的开展、成果审定、科研经费管理及协调督促检查的具体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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