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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文化论文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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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适应性公司治理文化建设论文

公司治理改革与发展的良好绩效必须基于与之相适应的公司治理文化建设,但公司治理的理论与实践在中国并未有传统的根基,中国国有企业的既有治理改革并未或不够重视其适应性公司治理文化建设,基于既有陈旧文化的各种非正式制度安排以及基于人为利益与权力本位的思想观念依然尚在阻碍着中国国有企业治理改革的深化。而且,中国国有企业的既有治理在很大程度上带有移植的特征,整体上亦仅具形似而不得精髓,其尚缺乏与之相适应的公司治理文化土壤。有鉴于此,加强适应性公司治理文化建设应成为中国国有企业治理改革进一步深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基于中国国有企业治理改革的进程与现状及各个企业自身状况的差异,我们可以分别从以下几个重要层面着手。

一、加强产权结构优化中的适应性公司治理文化建设

产权制度变革与产权结构优化是中国国有企业治理改革进程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基于产权制度变革与产权结构优化而进行公司治理文化的适应性重塑则是中国国有企业治理改革深化中的一个重要层面。因为产权结构与公司治理文化密切相关,特定的产权结构往往导致特定的公司治理文化,同时,产权结构的变迁亦影响着公司治理文化的变迁。例如,在国有企业中常因政企不分而导致其公司治理文化的形成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而民营企业特别是在家族式公司中,公司内部治理则也许不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正式制度,而是依赖于家族内部的—整套不成文的非正式或正式规则。这些均系单一产权结构而致的特殊公司治理文化现象,其公司治理绩效整体不高亦均业已得到了证明。随着产权多元化变革的发展,无论是中国国有企业还是中国家族式公司,均须对其公司治理文化进行适应性重塑,以期良好的公司治理绩效,而废除企业官本位文化或行政官僚文化与淡化家族资本和亲缓关系对公司的控制则应分别成为中国国有企业与中国家族式公司在产权结构优化中的适应性公司治理文化建设的重点。此外,鉴于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方向与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真实图景,中国国有企业治理的改革与深化尚须重视在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产权融合中的公司治理文化的适应性重塑。对于这点,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家族式公司抑或其它企业,均应予以重视并切实进行。

二、加强公司治理法律体系完善中的适应性公司治理文化建设

公司是现代经济生活中最为普遍与最基本的组织形式,各国或地区均通过立法对其公司治理作出了相应的强制性规定,但不同国家或地区法律形成的历史渊源与文化差异却往往导致了其各自公司治理模式与制度文化的不同。如美国崇尚股东,强调保护股东利益,而德国公司法则重视员工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并明确规定公司监事必须有员工代表等等。因此,公司治理的法律规定不仅限制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选择,而且尚亦因此决定了其公司治理制度文化的形成与发展。转型时期,中国国有企业既有公司治理的法律理论与实践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借鉴西方公司治理的法律体系,其并未有充分适应中国的实际情形,以致中国国有企业的既有治理尤其是治理结构层面整体上仅具形似,甚至只是呈一种“装饰状态”,由此而致的公司治理制度文化与其实际的公司治理实践其实并不充分适应。因此,在未来中国国有企业以及其它所有中国企业的公司治理法律体系的理论与实践中,公司治理的法律理念、哲学与原则以及相应的制度安排在借鉴西方理论与经验的同时,更应着眼与联系中国的实际发展状况,并不断地作出适宜的边际修正与补充,而各个公司或企业包括中国国有企业则应依此自觉地对其公司治理文化进行相应的重塑。

三、加强基于公司资源禀赋与经营环境差异的适应性公司治理文化建设

公司治理文化的形成尚受到公司自身所拥有的资源及其所处的经营环境的影响,其主要涉及公司的资源状况、公司所处的行业与市场竞争环境以及公司自身的经营战略目标等。比如,在高新技术产业,尤其是对于其中规模不大的高新技术企业或高科技公司而言,公司的成长与发展在更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所拥有的“核心能力”及创新性市场竞争环境适应能力或人力资本而非物质资本,因此,在高科技公司中即适宜确立重视“核心能力”与创新性市场竞争环境适应能力、强调团队生产与协作的开放性的公司治理理念与哲学;而在一些垄断性行业,比如在涵盖一些大型公用事业性质的产业中,则适合形成保护社区、政府、顾客等利益相关者以及担负必要的社会责任的公司治理文化。等等。因此,在中国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文化适应性建设中,除却整体适应产权结构的变革与优化及公司治理法律体系的完善等改革进程之外,更为重要的尚需各类与各个中国国有企业基于对其自身资源禀赋与经营环境差异以及经营目标的战略考虑而对其公司治理文化作出适应性建设。

当然,作为公司各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关于公司治理的哲学、理念、目标与道德伦理以及相应的制度安排,公司治理文化及其适应性建设涉及多个层面以及其间的整合,而且,公司治理文化及其适应性建设本身尚是—个随着公司治理环境的变迁与公司自身的成长而不断动态发展的过程。但就当前而言,着眼于上述三个层面及其间的整合应是中国国有企业适应性公司治理文化整体建设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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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公司治理文化的行业特征

【 论文 关键词】公司治理文化 行业特征 作用机制

【论文摘要】不同行业的 企业 有着不同风格特征的公司治理文化,而企业独特的公司治理文化又决定着其进入新行业的成败。公司治理文化与企业的行业选择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并且公司治理文化对企业的行业选择有其自身的作用机制。企业应该综合考察其所处行业的内外部特征并将其运用到公司治理文化的管理中去,公司治理文化的行业特征研究具有重大意义。

不同行业的企业有着不同风格特征的公司治理文化,而企业独特的公司治理文化又决定其进入新行业新领域的成败。因此,对公司治理文化行业特征的研究,不但具有理论意义,更具有现实意义。

一、公司治理文化与企业行业选择的相互影响

1、公司治理文化对企业行业选择的影响

(1)行业结构需要一定的管理技术系统支持,这个系统与公司治理文化模式的管理技术系统是否切合,直接影响企业在行业中持续 发展 的技术能力。行业选择之所以要考虑与公司治理文化模式相契合,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如果所选择的行业的管理技术系统与公司治理文化模式的管理技术系统不切合,它就很难为股东、董事、监事和管理者等公司治理的参与成员所接受和学习,行业优势也会因此而难以形成。

一个企业的公司治理文化,是参与公司治理的成员所拥有的经过反复整合已经模式化了的行事方式,这种方式过去曾卓有成效地适应了一定的生存环境,经过长期相传,又形成了一种相对固定的东西。在这个模式化的体系中,包含着一定特质的管理技术系统并以此为基础构成了一定的治理文化。公司治理文化模式的管理技术系统不仅是指物质的管理工具,而且是指特定的管理 艺术 。每一个公司治理文化的管理技术系统都有某种独特的素质,我们所说的模式化的东西,就是指这种特质。它的稳定性表现在:即使人们具体使用着的管理工具改变了,它还会继续存在于新的管理工具当中;甚至当人们采用其他公司治理文化传来的管理工具时,这种模式化了的特质也会借助其文化的惯性力量体现在其采用的过程中。

正是由于一个公司治理文化模式的管理技术系统具有这样的整合力量,一个企业的行业选择所要求的管理技术系统如果与之切合,就能得到一种可持续开发的管理技术支撑。反之,如果一个企业的行业选择与公司治理文化模式的管理技术系统是完全隔绝的,就意味着企业在采用新的管理技术的同时还要学会放弃既有的模式化了的管理技术能力,使自身已经熟悉并且熟练了的生存手段失效。这意味着处在行业转换当中的人们要承受双重的压力:一方面是学习、理解和掌握新的管理技术系统;另一方面是放弃业已成熟了的管理技术能力。这样的行业调整与转换,无疑会造成一种文化的断裂,给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带来极大的困扰。这种困扰包括几个方面:一是既有的管理技术和经验突然失灵,造成它们的浪费和流失;二是学习和掌握新的管理技术又缺乏足够的时间和必要的条件基础;三是由于没有相应的知识背景和信仰背景,不仅是学习和模仿异质公司治理文化中的管理技术与经验很难,而且即便是学,这些技术和经验也很有可能在仿效过程中耗散和变形。因此,将一个公司的行业选择植根于企业的公司治理文化模式之中,尽可能使两个管理技术系统相契合,使行业结构的调整过程同公司治理文化的转型保持动态的一致对行业结构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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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经济对公司治理改革运动的影响论文

摘要:全球化是促使全球公司治理改革的重要因素,并对公司治理的国际趋同起到7推波助澜的作用。本文从制度变迁的角度出发。分析全球化对公司治理改革运动的影响,并提出公司治理国际趋同的初步看法。

关键词:公司治理;制度变迁;全球化

一、全球化对公司治理制度变迁的影响

(一)全球化经济竞争的影响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产品市场的竞争拓展到国际层面上。全球产品竞争能够或消除一个治理结构体制中最无效率的特征(Rose,2003)。世界范围内日益增多的产业领域的竞争将使现存的公司治理结构可能存在的无效率暴露无遗,从而促使公司治理的趋同(Moerland,1999)。因此,产品市场竞争的全球化,将促使公司治理向更有效率的方向发展。全球化将使得产品产品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因而改善公司治理的动力也越强。公司治理竞争不仅会影响企业竞争力,而且会对整个国家竞争力产生影响。

20世纪90年代后期,美国经济高速增长,超过了日本和欧洲。尽管影响经济发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公司治理的不完善被认为是造成欧洲和日本经济在与美国的竞争中处于下风的重要原因。在这种背景下,日本、德国等国纷纷对公司治理进行改革,借鉴英美公司治理的经验和做法,从而导致其公司治理一定程度上趋同于英美模式。

(二)国际投资者日益提高的影响

金融资本的控制者是造成全球公司治理运动的关键因素。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资本国际流动性显著增加,跨国投资日益增多。当外国投资者参加到公司以后,势必会要求公司治理方面的国际协调。而且,由于外国投资者在上市公司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因而可以对上市公司的治理问题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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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经济全球化公司治理演变趋势论文

摘要:全球化是促使全球公司治理改革的重要因素,并对公司治理的国际趋同起到7推波助澜的作用。本文从制度变迁的角度出发。分析全球化对公司治理改革运动的影响,并提出公司治理国际趋同的初步看法。

关键词:公司治理;制度变迁;全球化

一、全球化对公司治理制度变迁的影响

(一)全球化经济竞争的影响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产品市场的竞争拓展到国际层面上。全球产品竞争能够或消除一个治理结构体制中最无效率的特征(Rose,2003)。世界范围内日益增多的产业领域的竞争将使现存的公司治理结构可能存在的无效率暴露无遗,从而促使公司治理的趋同(Moerland,1999)。因此,产品市场竞争的全球化,将促使公司治理向更有效率的方向发展。全球化将使得产品产品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因而改善公司治理的动力也越强。公司治理竞争不仅会影响企业竞争力,而且会对整个国家竞争力产生影响。

20世纪90年代后期,美国经济高速增长,超过了日本和欧洲。尽管影响经济发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公司治理的不完善被认为是造成欧洲和日本经济在与美国的竞争中处于下风的重要原因。在这种背景下,日本、德国等国纷纷对公司治理进行改革,借鉴英美公司治理的经验和做法,从而导致其公司治理一定程度上趋同于英美模式。

(二)国际投资者日益提高的影响

金融资本的控制者是造成全球公司治理运动的关键因素。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资本国际流动性显著增加,跨国投资日益增多。当外国投资者参加到公司以后,势必会要求公司治理方面的国际协调。而且,由于外国投资者在上市公司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因而可以对上市公司的治理问题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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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上市与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分析论文

摘要:公司治理问题是困扰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随着商业银行监管制度的不断完善,城市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问题虽有所改善,但治理效率仍然低下。资本市场的开放,使得城市商业银行迈入上市公司的行列,为上市城市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和治理效率提高奠定了制度性基础。

关键词:公司治理;三会四权;股权结构;信息披露;股权激励

本文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度的分析,来探讨我国城市商业银行上市带来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效应。

一、城市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现状

1、股权结构不合理。

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不合理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股权结构的过度集中。据统计,地方政府在城市商业银行中的平均持股为32%,最高的达到60%,中小股东由于持股比例较低,根本没有话语权。二是大股东主体虚拟。由于大股东为地方政府,缺乏一个真正明确的、以利润为目标的股东主体,因此,很容易形成对经营者监督不力、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成本高企等公司治理问题。

2、“三会四权”形同虚设。

根据《城市合作银行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城市商业银行(前称城市合作银行)是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商业银行,根据本《规定》,每个城市商业银行内部都建立了所谓的“三会四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经营管理者)”的治理架构。但是,由于股权结构的不合理,政府干预和内部人控制的现象时有发生,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股东大会往往流于形式,难以对中小股东进行保护;董事会基本上是通过听取行长报告来对银行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不直接进行决策;由于行长是政府任命,常常出现董事会和监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制约的局面。从当前城市商业银行的普遍情况来看,其内部的三会四权的治理架构可以说是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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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研究中的认识论问题

摘要:公司治理的理论基础及分析方法之争,说到底是一个认识论问题,认识论的不同必然影响到公司治理理论上的建构及方法上的选择。本文从认识论的角度反观公司治理的理论及分析方法研究本身,试图为公司治理研究提供一个新的视角,以裨益于我国目前公司治理实践。

关键词:公司治理;认识论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848-2007(04)-0083-05

20世纪初以来,公司治理问题倍受学术界的关注,不同的学者依据各自的学术背景从不同角度对公司治理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各种理论和研究方法相继出现,由此所引发的争论也涉及到公司治理的诸多层面。这种理论上的竞争确也遵循了理论自身发展的一般规律,促使了公司治理理论的完善和实践的深入。但是,任何经济理论都不可避免地具有“利益从属性”而带有主观研究的色彩,也就是说,任何公司治理的研究者有意或无意地都会依循不同的认识论立场为其理论研究的出发点。基于此,本文就公司治理研究中的认识论问题做一探讨。

一、规范主义认识论

规范分析是公司治理理论研究中运用的重要方法之一,其特点是倾向于建立正式的数学模型,运用规范的分析方法研究问题。其理论分析秉承了哲学史、经济学史上的规范主义认识论。在规范主义看来,规范并不仅是纯粹认识论意义上的知识体系,更是知识的社会形式,即一定社会集团的信念和行为规范,它渗透着各种主观因素。反映在经济活动中,规范分析强调要探讨经济现象的本质,说明某一经济

事物好与坏、优与劣,它是否符合某种价值标准等,其分析结论自然也要受不同价值判断的影响。

规范主义认识论带给公司治理这样的解释:公司治理既有独立于环境存在的“概念思维”的一般性知识,也即韦伯所说的“概念工具”;又有强调由环境改变其含义的“感官实践”的具体。作为一种知识,是人们关于公司治理实践反映的客观知识存在,其理论具有结构主义和工具主义知识的共享性和可复制性,它至少可以告诉我们公司治理是涉及公司权力的派生、使用和限制的知识,也即各参与主体利益博弈的知识。作为一种具体实践,具有文化主义和情景主义知识的独享性和不可复制性,既包含了研究者长期形成的主观认知图式和主观价值倾向(如萨缪尔森的“主观因素”、库恩的“共同信念”),又有某些意识形态隐含和文化的约束(如诺斯所说的“文化的路径依赖”),它也至少可以告诉我们公司治理是一种文化、信仰和精神。正是规范主义的这种“知识社会性”存在的认知模式,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模式识别”能力,如:秉承“盎格鲁―撒克逊文化”的英美公司治理模式和基于“日尔曼文化”与“大和文化”的德日公司治理模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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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成本治理

摘要:公司治理文化作为资源而非要素参与公司发展,因而公司治理文化具有成本特性,所以运用会计学对其成本进行分析具有可行性。但由于公司治理文化成本具有其特殊性,并有合理化的内涵,因此,应通过公司治理文化成本调控主体,运用多种有效的途径对调控对象实施调控。公司治理文化成本会计学分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公司治理文化;文化成本;会计学

一、公司治理文化成本的会计学分析的可行性

所谓公司治理文化,是指公司股东、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等公司治理机关在运作过程中逐步形成的有关公司治理的理念、目标、哲学、道德伦理、行为规范、制度安排等及其治理实践。公司治理文化的会计核算是指利用会计核算体系,对公司治理文化建设发展过程中发生的消耗进行计量、记录并报告,采用相应的方法计算出成本对象的总成本和单步骤成本。核算的基本目的是反映企业在建立、发展公司治理文化过程中发生的耗费,为成本控制提供所需要的基本资料。对公司治理文化的成本进行会计学分析的可行性,主要源于以下三方面的原因:

(1)公司治理文化可以作为企业资产。衡量公司治理文化能否作为资产核算也可用三个标准:1)公司治理文化能够为企业未来服务。能够直接或间接地为企业服务是指单独的或与其他资产结合在一起时,具有直接或间接地为未来现金流入做出贡献的能力。2)公司治理文化是企业所有并能为企业所控制。公司治理文化是企业自身特有的,一个企业的文化只能符合本企业的具体特征,无法转让,更无法用来交易和受其他企业所控制。一旦脱离了这个企业的企业基础,公司治理文化就会自动消亡,因此,企业对自己的公司治理文化有自主与控制权。3)公司治理文化的内容要素是可以计量的。公司治理文化在其取得、开发、维持过程中都要发生相应的成本,而公司治理文化也可以给企业带来相当的收益,这些都是可以量化的。公司治理文化的可计量性主要体现在其成本的可计量性以及价值的可计量性上。

由此可见,公司治理文化是企业的一项资产,并且是企业的一项特殊资产。会计信息系统应该把公司治理文化作为企业的一项资产来反映,同时也要运用会计学来对其进行分析。

(2)会计应当参与公司治理文化建设。对公司治理文化进行会计学的分析,便是要求通过核算、控制、管理,使会计能参与到公司治理文化中来。公司治理文化既是一种精神产物,也是一项物质资产。它的目的是将一项资产以“文化状态”形式存在于企业之中,争取使公司治理文化建设的资源运用获取最大效益。

(3)具有合适的会计方法可供选用。既然企业把公司治理文化作为自己企业的一个目标,我们就可以近似地把它看成一种无形的资产“项目”,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采用相应的核算和控制方法对其进行成本管理、收入利润核算。运用科学的成本管理,为企业决策提供相应的数据资料,并通过收益来评估公司治理文化的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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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与公司治理研究综述

【摘要】通过对文化与公司治理方面的研究回顾梳理,可以归类为三大类:第一类是文化对公司治理有无影响,学者对此观点不一,第二类是影响国与国的公司治理差别的关键文化因子有哪些,为进一步研究提供了一个可以量化分析的一个实证框架,同时对这个问题的探索可以启发我们思考如何进行制度改革。第三类是文化对公司治理的影响有多大。在回顾文献的同时也谈了自己对这些文章的思考。

【关键词】文化 公司治理 思考

亚太经合组织在《公司治理原则》对公司治理的定义如下:“公司治理明确规定了公司的各个参与者的责任和权利分布,诸如董事会、经理层、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并清楚说明了决策公司事务时所应遵循的规则和程序。”文化是对正式制度和传统、习俗等等非正式制度的概括,如何精确捕捉文化这一隐形宏观因素对公司微观主体的治理有什么样的影响,似乎困难不小,因为准确量化文化和要控制的变量有很多。那让我们来看看历史上的学术人是如何展开这一研究的吧,也许会给未来的研究带来些许启示。

尽管每个国家公司治理方式各具特色,但是都有一个相同的公司治理概念。那么这是不是说明存在可能将好的公司治理制度推广到全球各个国家。另一方面,不同文化下有不同的公司治理,分析文化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对制度改革有启示,由于特定公司治理的行程离不开一定的文化渊源,在某种文化背景下是好的公司治理在另一种文化下不一定是好的公司治理,因为难以有效和该文化兼容,国与国之间的公司治理的差别是有哪些关键文化因素造成的呢?或许我们应该首先关注下有没有研究支持文化到底会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目前有两篇文献对此观点不一。Stulz & Willamson在Culture,Openess,Finance,2001中选取宗教和语言作为文化的变量,控制了法律起源以后,发现:宗教在解释债权人权利保护的国别差异上要比国际贸易、语言、法律起源这些变量的力度强。信仰天主教的国家对债权人的保护没其他国家好。文化对股东权利的保护几乎没影响,对债权人的保护影响很显著。总的来说,文化和投资者权利保护相关。而最新的一篇文章,Gantenbein&Volonte,2012年Does Culture affect Corporate Governance,以瑞士为研究背景,提出在同一法律和制度下,瑞士法国和瑞士德国的公司治理的是否不同。瑞士公司可以主要分布在两大文化区域,一个是瑞士说德语的区域,另一个是说法语的区域,瑞士联邦法对两个区域同样适用,因此这为研究除了法律因素,仅考虑文化对公司治理的影响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研究背景。研究的结论是瑞士法国董事会中说法语的人更多,瑞士德国董事中说德语的人更多。瑞士法国和德国的董事会分别受到附近国家的影响。瑞士法国对股票的转移限制更为常见。除了这些区别外,几乎没什么影响。但是这篇文章研究对象是上市公司,所以看似不大符合我们直觉判断的结果症结可能在于此。同时,需要更多的文献研究来支持我们的直觉判断。

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随着国际企业的增长,国际企业对在多文化背景下急需知道如何有效管理公司,Hofstede在1980年发表的Culture’s consequences:International differences in work-related values给了人们很大的启示,跨文化的管理研究也随着铺开。Hofstede在该文章中对文化的结果框架的搭建引发了以该文章为中心的综述、引用、复制和范式四大类文章。这些文章分别归纳、引申和证实Hofstede的文化结果框架,推动了对跨国文化和管理的研究。值得提出的是,在这些后续文章中,Schwartz在其1999年的A theory of Cultural Values and Some Implications for Work中指出Hofstede的1980的文章作为当时最综合的一篇研究缺少来自世界重要地区的数据,该文就在这些当时研究不足的地方进行了改进,提出了三个双极七种价值类型的文化维度:一极是嵌入对智力自治和情感自治,一机是层级对平等,一机是掌控对融洽。

为了探究对公司治理影响关键的文化因子,来自Israel的Amir N.Licht,Chanan Glodschmidt,Shalom H.Schwartz出于对LLSV仅仅通过法律渊源的不同来解释公司治理差异怀疑,作者认为法律的不同更多的是文化的差别,于是在2001年Culture,Law,and Finance:Cultural Dimensions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Laws开始分析国家文化和投资者法律权利之间的关系,指出LLSV按法律法系对国家的分类有失偏颇,无法对公司治理差异给出一个较为精细的解释。文章的研究发现表示对以前认为英美法系对债权人的保护以及广义投资者保护更好这一结论有怀疑。同时也发现投票权和债权人的权利与文化维度相关,但补救权利与文化维度不相关。这篇文章对系统研究法律和文化之间的交互作用有一定的启示。继2001年的这篇文章,这三位作者在2005年的Culture,Law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提出了一个分析法律是如何体现文化这一问题的新的框架。其理论基础是Schwartz和Hofstede文化维度和LLSV的反应投资者保护的两个指数ATD(anti-director rights index)和CRD以及LLSV对国家法律法系的划分:英美法系、大陆法系(进一步分为为法国、德国和斯堪的纳维亚法律)和剩余的法系。首先分别计算Schwartz、Hofstede文化维度和ATD、ATD-vote和CRD之间的相关系数,发现投资者保护程度与和谐、避免不确定性负相关,与个人主义正相关,与权力距离负相关。接着为了检验相关系数是否是无误,即这两个文化维度作为社会经济因素的变量,不一定全面,因此加入法律规则、经济发展水平(人均GDP)和宗教(新教徒),分别将ATD、ATD-vote和CRD对和谐、法律规则、人均GDP、新教徒进行回归,发现在控制了其他变量后,和谐可以稳定预测反应公司治理的三个指标。文章列出了每个国家属于Schwartz和Hofstede文化维度划分出的文化区域的哪一种和法律法系如何,发现虽然同属一个文化区域的国家法律法系可能不同,但是通过Goodman-Kruskal lambdma统计量LB 说明,知道一个国家的文化区域可以预测它的法系,尽管这个预测方法很不完美。

在2007年的Culture Rules:The foundations of the Rule of Law and Other Norms of Governance中首先利用两个经典划分文化维度的方法作为分解文化的理论基础,并且用三个基本的治理规则来概括治理:法律规则、腐败和民主责任,先考察了基本治理维度和Schwartz和Hofstede文化维度的相关系数,接着通过普通最小二乘法将公司治理的三个基本治理规则回归到Schwartz提出的文化维度和其他影响因素,发现以下结论:(1)法律规则和非腐败得分越高的国家情感自治、智力自治以及均等程度越高,嵌入和等级程度越低,民主规则与文化之间也表现出相似甚至更高的联系。(2)加入控制变量英国遗迹、基尼系数、新教徒主义,民族细分、英美法系后,文化嵌入(-)或自治(+)对公司治理的预测依然显著;等级(-)或均等(+)对法律规则和非腐败的预测系数下降,对民主责任的预测系数几乎没变。新教徒主义与法律规则和非腐败(+),英国遗迹与英美法系高度重合,在预测法律规则和非腐败方面,英国遗迹可以涵盖了英美法系的预测力,在预测民主责任方面,两者预测力均不高。民族细分的系数不显著,但是不表明其不重要,民族可以增加人们的族内团结,与Schwartz中的嵌入维度一致,自我主义较低。其中的一个文化维度:嵌入和自治对治理的影响最显著。最后,考察Schwartz划分的几大文化区域分别在治理的三个维度上的得分差异,发现可以划分为两大文化区域,一个是English-speaking和West European nations,另一个是Africa,Far East,Latin America和Western Europe.文章的贡献在于利用了来自心理学的跨文化框架和相关数据建立了一个新的分析框架分析文化对治理的影响。文章的结论对如何进行制度改革有一定的启示,例如在有些国家中将那些受某些文化维度影响大的制度移植到对立文化维度的国家中,会导致恶性循环。

综上不难发现这三篇文章的可圈可点的地方。其进步之处,借用认知心理学的理论框架和数据来分析文化中影响公式治理的重要因素,对如何进行制度改革有一定的启示,有些受文化影响大的制度移植到对立文化的背景中,则制度的效率和自我革新会受到很大的阻滞。也提供了一个可以量化分析的一个实证框架。还需改进的方面:S和H的文化框架是否能涵盖所有的文化或者主要的文化有待商榷,数据的时效性可能不足,新的制度和法律体系反过来也会影响文化,交互影响的过程会使得人们的某些观念和习惯发生改变。同时,这种交互影响使得在分析公司治理和文化的关系时,很难将文化和制度难以隔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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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国有企业的适应性公司治理文化建设

公司治理改革与发展的良好绩效必须基于与之相适应的公司治理文化建设,但公司治理的理论与实践在中国并未有传统的根基,中国国有企业的既有治理改革并未或不够重视其适应性公司治理文化建设,基于既有陈旧文化的各种非正式制度安排以及基于人为利益与权力本位的思想观念依然尚在阻碍着中国国有企业治理改革的深化。而且,中国国有企业的既有治理在很大程度上带有移植的特征,整体上亦仅具形似而不得精髓,其尚缺乏与之相适应的公司治理文化土壤。有鉴于此,加强适应性公司治理文化建设应成为中国国有企业治理改革进一步深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基于中国国有企业治理改革的进程与现状及各个企业自身状况的差异,我们可以分别从以下几个重要层面着手。

一、加强产权结构优化中的适应性公司治理文化建设

产权制度变革与产权结构优化是中国国有企业治理改革进程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基于产权制度变革与产权结构优化而进行公司治理文化的适应性重塑则是中国国有企业治理改革深化中的一个重要层面。因为产权结构与公司治理文化密切相关,特定的产权结构往往导致特定的公司治理文化,同时,产权结构的变迁亦影响着公司治理文化的变迁。例如,在国有企业中常因政企不分而导致其公司治理文化的形成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而民营企业特别是在家族式公司中,公司内部治理则也许不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正式制度,而是依赖于家族内部的—整套不成文的非正式或正式规则。这些均系单一产权结构而致的特殊公司治理文化现象,其公司治理绩效整体不高亦均业已得到了证明。随着产权多元化变革的发展,无论是中国国有企业还是中国家族式公司,均须对其公司治理文化进行适应性重塑,以期良好的公司治理绩效,而废除企业官本位文化或行政官僚文化与淡化家族资本和亲缓关系对公司的控制则应分别成为中国国有企业与中国家族式公司在产权结构优化中的适应性公司治理文化建设的重点。此外,鉴于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方向与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真实图景,中国国有企业治理的改革与深化尚须重视在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产权融合中的公司治理文化的适应性重塑。对于这点,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家族式公司抑或其它企业,均应予以重视并切实进行。

二、加强公司治理法律体系完善中的适应性公司治理文化建设

公司是现代经济生活中最为普遍与最基本的组织形式,各国或地区均通过立法对其公司治理作出了相应的强制性规定,但不同国家或地区法律形成的历史渊源与文化差异却往往导致了其各自公司治理模式与制度文化的不同。如美国崇尚股东,强调保护股东利益,而德国公司法则重视员工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并明确规定公司监事必须有员工代表等等。因此,公司治理的法律规定不仅限制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选择,而且尚亦因此决定了其公司治理制度文化的形成与发展。转型时期,中国国有企业既有公司治理的法律理论与实践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借鉴西方公司治理的法律体系,其并未有充分适应中国的实际情形,以致中国国有企业的既有治理尤其是治理结构层面整体上仅具形似,甚至只是呈一种“装饰状态”,由此而致的公司治理制度文化与其实际的公司治理实践其实并不充分适应。因此,在未来中国国有企业以及其它所有中国企业的公司治理法律体系的理论与实践中,公司治理的法律理念、哲学与原则以及相应的制度安排在借鉴西方理论与经验的同时,更应着眼与联系中国的实际发展状况,并不断地作出适宜的边际修正与补充,而各个公司或企业包括中国国有企业则应依此自觉地对其公司治理文化进行相应的重塑。

三、加强基于公司资源禀赋与经营环境差异的适应性公司治理文化建设

公司治理文化的形成尚受到公司自身所拥有的资源及其所处的经营环境的影响,其主要涉及公司的资源状况、公司所处的行业与市场竞争环境以及公司自身的经营战略目标等。比如,在高新技术产业,尤其是对于其中规模不大的高新技术企业或高科技公司而言,公司的成长与发展在更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所拥有的“核心能力”及创新性市场竞争环境适应能力或人力资本而非物质资本,因此,在高科技公司中即适宜确立重视“核心能力”与创新性市场竞争环境适应能力、强调团队生产与协作的开放性的公司治理理念与哲学;而在一些垄断性行业,比如在涵盖一些大型公用事业性质的产业中,则适合形成保护社区、政府、顾客等利益相关者以及担负必要的社会责任的公司治理文化。等等。因此,在中国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文化适应性建设中,除却整体适应产权结构的变革与优化及公司治理法律体系的完善等改革进程之外,更为重要的尚需各类与各个中国国有企业基于对其自身资源禀赋与经营环境差异以及经营目标的战略考虑而对其公司治理文化作出适应性建设。

当然,作为公司各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关于公司治理的哲学、理念、目标与道德伦理以及相应的制度安排,公司治理文化及其适应性建设涉及多个层面以及其间的整合,而且,公司治理文化及其适应性建设本身尚是—个随着公司治理环境的变迁与公司自身的成长而不断动态发展的过程。但就当前而言,着眼于上述三个层面及其间的整合应是中国国有企业适应性公司治理文化整体建设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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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金融危机看西方国家公司治理机制的弊病

摘 要:企业制度设计的目标是为了抑制人的自私性,使企业的运行更适应生产社会化的需求。具体到公司治理机制,它的主要目标是解决“两权分离”产生的问题,但是影响公司治理的因素也有很多,其中“人文特征”逐渐引起人们重视,美国的公司治理模式在西方国家具有代表性,它深受美国文化的影响,而金融危机的爆发也恰是人性缺陷和美国文化作用的结果。借鉴美国的经验教训,只有对人性和本国文化进行充分考察,才能充分完善中国的公司治理机制。

关键词:公司治理机制;文化;金融危机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2-0117-03

前言

公司治理机制研究的是企业的制度安排,是反映企业不同参与者之间契约关系的组织管理制度。自从Berle和Means提出委托―理论以来,公司治理机制的理论研究不断发展,近年来的研究表明,各国公司治理机制的形成于该国的经济体制、法律制度、文化环境等有着深刻的关系。因此,要探知一国公司治理机制的特点与缺陷,必须深入到公司治理结构之外寻找原因。

一、公司治理机制的产生与发展

在一个公司内部,需要实现生产的连续性和交易的连续性,而分工的细化和生产的社会化使得现代企业越来越复杂,这就要求企业的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以及其他的利益相关者能够和平共处,保证生产和交易能够顺利进行。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就需要通过制度设计抑制各方的自私性,使之满足效率要求。西方国家在实践中逐步建立了各具特色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为抑制人性的自私,实现企业生产与交易的高效率提供了保障。

公司治理的实践是资本主义制度的发展而逐渐变化的,而“公司治理机制”概念的提出却是很晚的事情。1979年,威廉姆森在《现代公司的治理》一书中最早提出了这一理论,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公司治理已经称为企业制度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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