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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称,河南民权县、山东菏泽市可能存在手足口病例漏报现象;是否故意瞒报,尚有待于调查
《财经》记者 宫靖 刘京京
3月,早春时节,全国30个省份(除)均现手足口病疫情,且来势凶猛。
手足口病是由多种肠道病毒引起的常见传染病,多发生于五岁以下儿童,可引起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疱疹。少数患儿可引起心肌炎、肺水肿、无菌性脑膜脑炎等并发症。个别重症患儿病情发展快,导致死亡。
据卫生部通报,截至3月26日12时,全国共报告手足口病例41846例,其中重症病例94例;报告病例中五岁及以下儿童占93.96%。截至3月26日24时,全国报告死亡病例18例。
去年,同在这个季节,安徽省阜阳市暴发手足口病疫情。共报告6049例,死亡22例。嗣后,2008年5月2日,此病被纳入丙类传染病。一年后,又一次大疫当前。
更令人担心的是,部分县、市在疫情蔓延之际,仍有防治疫病等方面的严重疏漏。
3月27日,卫生部新闻办公室主任邓海华针对手足口病疫情表示,河南民权县、山东菏泽市可能存在病例漏报。
第一节总则
一、依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以及辽宁省相关文件、条例等的精神制定本预案。
二、突发事件是指:
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即: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 、突发灾害性事件及社会治安事件包括地震、洪水、重大交通事故、飞行事故、重大社会治安事件等。
三、突发事件应急组织领导机构
1 、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院长
自2005年4月以来,卫生部组织各地、各部门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重点,认真落实,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取缔非法行医3.4万余人,追究33人刑事责任。
一、广东省东莞市取缔四个无证行医窝点和查处一个违法医疗机构
2005年6月22日至23日,根据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提供的线索,在广东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东莞市采取果断措施,一举取缔了虎门仁爱(海健)医疗门诊部、虎门中山门诊、东坑初坑社区医疗门诊及黄江裕元医疗中心四个非法行医窝点,并查处了违法执业的东莞市老科技工作者协会虎门门诊部,共收缴药品器械28卡车,价值约160万元人民币。
二、江苏省宜兴市甘四雄、黄利容夫妇非法行医
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的线索,经江苏省宜兴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查实,从2003年11月开始,甘四雄、黄利容夫妇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对外宣称自己是祖传中医,包治各种皮肤病、风湿疼痛等病症,以普通药物假冒所谓“特效药”、“祖传秘方”销售,非法获利5万余元,受骗人员达250余名。目前,犯罪嫌疑人甘四雄、黄利容已被依法移送审查。
三、河南省煤炭总医院等8家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
根据群众举报,河南省卫生厅责成省卫生监督所对河南省煤炭总医院、焦作市轻工医院、漯河市中心医院第二分院、濮阳中原肛肠病医院、周口福音医院、平顶山市民政医院、商丘商电铝业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医院等7家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经查,河南省煤炭总医院等7家医疗机构以收取管理费为目的,将肝病科、肿瘤科、男性生殖科出租承包经营,并向社会虚假医疗广告,违法销售药品,牟取不正当利益。该案已查明的非法收入共计1400万元,7家医疗机构收取的管理费共计122.7万元。河南省卫生厅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上述7家医疗机构做出了处理决定:责令立即停止非法执业活动;限期整改1个月,经省、市卫生监督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执业,验收达不到要求者,吊销其执业许可证;分别给予3000元至43000元的罚款,共计10.5万元;依法封存药品3698盒,各种医疗器械16台。河南省卫生厅对7家医疗机构的违法行为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
河南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汝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与山西省大同市天隆医药器械有限责任公司签定协议,将皮肤性病男性科对外出租承包,超出诊疗科目范围开展性病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河南省卫生厅责令其停止性病诊疗活动,没收非法所得14.4万元,罚款9000元。有关部门依纪依法给予汝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汝州市卫生局副局长行政警告处分,对局长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为准确了解和掌握各场镇卫生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和全院一年来各项业务工作运转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谋求发展,经局领导班子研究,本着科学、全面、易操作的原则,制定2008年度综合考核方案。
考核方法
场镇卫生院实行领导班子和业务工作双向考核,总分200分,每项100分。领导班子考核通过民主测评、群众座谈、考核组考核确定考核等次;业务工作考核依据《唐海县场镇卫生院业务工作综合考核标准》,由局考核组采取实地检查,现场评分的办法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
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100分)
(一)、考核内容:
1、领导班子。重点考核各班子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经济运行质量、存在问题;组织理论、业务学习和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建设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情况;团结协作和坚持群众观点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
2、领导干部。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道德的表现;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果;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为保障离休干部保健疗养期间的安全,进一步加强应对离休干部外出期间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对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开展事故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发生带来的损失,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苏州市离休干部(含地市职退休干部)在保健疗养期间可能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食物中毒事故、突发急病事故等突发性事件。
二、基本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控制危险点和危险源,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
2.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地市职离退休干部的保健疗养,由市委老干部局牵头,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室,市干部保健办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地市级及享受地市级两项待遇的离休干部,由离休干部所在单位与市委老干部局共同组织实施;其他离休干部由市委老干部局统筹安排,并在其指导下由单位配合疗养院组织实施,或由离休干部所在单位与市委老干部局共同商定组织实施。
具体保健疗养的组织实施由疗养院负责。疗养期间来回接送与参观考察活动的汽车,原则上由疗养院安排。各疗养院应选配车况好的车辆、驾驶技术过硬的司机并派医务人员随车确保安全。离休干部在疗养期间一般不得请假,有特殊情况,经同意后由离休干部所在单位负责安排接送。在保健疗养期间,院方应认真做好离休干部的安全教育工作,树立安全意识。
3.严格把关,从严审核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保健疗养的条件严格把关,对身体状况不符合疗养条件的离休干部,耐心做好思想工作。老干部局要对各单位所报的疗养人员严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一律退回。离休干部的陪同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要在生活、起居、活动等方面照顾好离休干部。
政法干警考试申论热点--医疗卫生改革
一、医疗卫生改革相关知识背景
医疗卫生服务是一种特殊的服务,涉及公共卫生、疾病预防、医疗保障、临床服务等内容,不应由政府大包大揽全部承担,也不能简单地推向市场,推给社会和居民,而应实行以政府为主导、适当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方针。
因此,推进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发展,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一方面,政府部门责无旁贷,承担着艰巨的任务。特别是要着力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增加经费投入,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监管,为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其中,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健全经费保障,改革医疗机构创收机制;切实加强卫生服务监管,保证医疗秩序,服务质量;加强医疗价格监管,降低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等,是几项最重要的任务。
同时也要看到,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财政实力还不强,卫生资源相对短缺的状况还将长期存在。所以,也要顺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多方面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引导他们独立开办医疗服务机构,或者参与公立医院改组改制,完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现在,不少社会团体、慈善机构不但有捐助和参与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愿望,也具备这个能力,应努力创造条件,鼓励他们积极参与进来。
发展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必须坚持三个原则不能变:一是坚持走适合我国国情的发展道路不能变,不能盲目照搬外国的发展模式;二是坚持卫生事业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和公益性质不能变,医疗卫生机构不能变成追求利益的场所;三是政府承担公共卫生和维护居民初级卫生保健权益的责任不能变。
二、相关新闻背景
为保障离休干部保健疗养期间的安全,进一步加强应对离休干部外出期间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对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开展事故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发生带来的损失,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离休干部(含地市职退休干部)在保健疗养期间可能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食物中毒事故、突发急病事故等突发性事件。
二、基本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控制危险点和危险源,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
2.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地市职离退休干部的保健疗养,由市委老干部局牵头,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室,市干部保健办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地市级及享受地市级两项待遇的离休干部,由离休干部所在单位与市委老干部局共同组织实施;其他离休干部由市委老干部局统筹安排,并在其指导下由单位配合疗养院组织实施,或由离休干部所在单位与市委老干部局共同商定组织实施。
具体保健疗养的组织实施由疗养院负责。疗养期间来回接送与参观考察活动的汽车,原则上由疗养院安排。各疗养院应选配车况好的车辆、驾驶技术过硬的司机并派医务人员随车确保安全。离休干部在疗养期间一般不得请假,有特殊情况,经同意后由离休干部所在单位负责安排接送。在保健疗养期间,院方应认真做好离休干部的安全教育工作,树立安全意识。
3.严格把关,从严审核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保健疗养的条件严格把关,对身体状况不符合疗养条件的离休干部,耐心做好思想工作。老干部局要对各单位所报的疗养人员严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一律退回。离休干部的陪同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要在生活、起居、活动等方面照顾好离休干部。
一个乡村卫生院从院长、副院长、医生到医药经销商,一锅端,先后因禁不住诱惑,利用新农合制度初期存在的监管漏洞,把新农合基金当做“唐僧肉”,采取虚构事实、伪造住院处方及用药等手段内外勾结,骗取新农合资金达百万余元。2013年3月,经法庭审理,法院先后对云南省富源大河镇卫生院原院长张礼、副院长王享、杨平,医生周章,聘用人员刘骅、药房老板张弦、刘永等先后作出判决,鉴于其积极退赃等情节,法庭以贪污罪判处张礼有期徒刑10年,同罪分别判处同案人张弦、刘骅等有期徒刑三年至八年不等……一审判决宣判后,张礼等三被告人以量刑过重、行为不属于犯罪等提出上诉。
2013年5月2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为谋“福利”盯上新农合资金
1985年7月,张礼毕业后分配至富源老家一乡镇卫生院工作,因工作业绩突出,1993年12月被选任邻镇卫生院副院长,四年后于1997年5月任院长。
新农合资金由农户和国家行政部门共同出资筹集,属于优抚救济性资金,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挤占或挪用。
2007年1月,按照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方案,张礼所在的卫生院属于合作医疗定点机构。当地农户到卫生院住院看病,只要提交本人新农合医疗证、身份证明并交一定住院预交款,出院时按照报销比例现场减免。减免费用后,报设立于医院并由时任院长张礼任主任的镇合管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成立初抽调卫生院人员临时组成)审核后报县合管办,县级财政部门按照县合管办提交数据将申请拨付的款逐级下发至医院。
“院长,其他地方都从新农合中造假处方整钱增加收入,也没有出那样问题。”2008年年初的一天,时任卫生院副院长的杨平与张礼闲聊时,提出能否搞点钱改善医院环境、给职工增加点福利的想法。
“新农合是个新东西,大家都还摸着石头过河,不是很规范,现在医院在搞建设,职工待遇受到影响,有了这个政策,大家要想办法创效益。”2008年3月至4月份,张礼在职工大会上不断强调“盘子里有,大家都有”的单位“生财”理念。
一、2012年教育工作务虚会在湘潭市召开
2月9日-10日,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在湘潭召开2012年教育工作务虚会。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王柯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厅、委领导及各处室负责人参加务虚会并先后发言。
二、省委教育工委所属高校创先争优活动座谈会在长沙举办
2月15日,省委教育工委在机关会议室召开所属高校创先争优座谈会。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全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李红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教育工委专职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全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夏智伦主持会议。工委所属高校的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参加了会议并在会上进行了交流发言。
三、2011年度厅委领导述职测评大会在厅机关举行
2月16日下午,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举行2011年度厅委领导述职测评大会。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柯敏出席会议并代表厅委领导班子作年度述职以及个人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其他厅委领导向大会提交了书面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共同接受民主测评。会议由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李红主持,省委组织部四处处长张宏益作动员讲话,厅机关全体在职干部以及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四、2012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
2月21日上午,2012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在长沙举行。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李友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民政府教育顾问张放平主持会议,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王柯敏作工作报告。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南大学校长张尧学,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张芙蓉,省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魏仁忠等出席会议,各市州分管教育的副市州长,市州教育局局长、主任督学、办公室主任,各高校主要负责人及厅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1]。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的不断聚集,人们面临的各种健康危害因素也随之增加,重大传染病、重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发生。预防传染病、控制中毒事件仍然是全球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重要的公共卫生工作[2]。本文试对海曙区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做一个系统的分析,就加强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应急管理能力作初步探讨,以期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有效应对提供一些经验,为政府决策作参考。
1 应急管理现状
海曙区自2003年SARS后,不断加强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先后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应急预案,健全信息网络,提高队伍素质,完善物资储备,初步形成指挥有力、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有效的应急处理体系。
1.1 建立健全应急组织机构
1.1.1 成立领导小组 区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区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及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并在卫生局设立应急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区卫生局作为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主要部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1.1.2 建立应急指挥中心 于2005年底建成宁波市首家区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指挥中心设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积共300m2,设有指挥大厅、疫情分析室、综合处置室、应急物资库和电脑控制室。指挥中心由区卫生局主要领导任主任,区疾控中心主任任常务副主任,抽调疾病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等相关机构业务骨干(兼职)组成指挥班子,并下设应急办公室、技术专家组、疫情信息中心、应急处置机动队等组织机构。主要发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评估与触发启动、辅助决策、指挥、视频会议、通讯、信息收集分析等功能。
1.2 制定应急预案区政府制订了《海曙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实施细则》,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应急报告、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理及奖惩作了详细的规定。区卫生局制订了《海曙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实施方案》,就全区卫生系统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做了统一的指导和规范。同时,区疾控中心组织疾病控制、消毒杀菌、检验、健康教育等专业技术人员编著完成了《海曙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手册》,收编了对人群和社会影响较大的重要传染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自然灾害等在内的28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原则、步骤和方法作了全面系统的阐述,成为全区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技术指南。
1.3 健全信息网络全区建立了以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卫生监督所为指导,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各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底的三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体系。建立了统一、高效、快速、准确的疫情报告系统,各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国家疾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全区16个市、区级医疗机构、街道医院装备了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专用计算机,保证可24 h上网报告,暂时没有条件实现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的民营医疗机构则在规定时间内将法定传染病报告卡传送给疾控中心,由疾控中心完成审核和直报。区疾控中心还充分利用现有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加强信息整合,提出“五报二警”制度,即系统内部的《疫情周报》、《传染病月报》、《重大疫情动态简报》、《国内外最新传染病疫情旬报》、《传染病分析预测年报》和系统外部通过“天一健康在线”推出的“每月健康警示”和“季节性传染病重点警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