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十篇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1公共利益的界定
1.1公共利益的内涵
公共利益,作为与私人利益相对比的概念,其定位于社会中所有社会主体的共同利益。“公共”一词,在《汉语大辞典》中解释为“公众的”、“共同的”,从词义本身出发,公共是相对于个人的,具有不确定性、动态性的抽象概念。对于“公共”的界定,在大陆法系,德国学者洛厚德提出了“地域基础理论”,纽曼提出了“不确定多数人理论”,他们都意在强调“公共”应为“大多数人的”。何谓利益?庞德认为利益是“人们个别地或通过集团、联合或亲属关系,谋求满足的一种需求或愿望”[1]33。耶律内克认为,利益是一种离不开主体对客体之间所存在某种关系的价值形成,是被主体所获得或肯定的积极的价值[2]。我国当代学者胡建淼、邢益精在考察众多对利益内涵的见解后,认为对利益内涵可达成的一致性为利益是对主体与客体的关系的一种价值判断[3],利益的表现,侧重于人的主观意识范畴。至此,经过上述分解概念的阐述,可见“公共利益”的内涵具有不确定性。台湾学者陈新民将公共利益概念的不确定性归因于公共一词的模糊定义以及对利益价值的固定成型难以把握。
1.2公共利益的相关定义
公共利益内涵的不确定性,使得国内外学者在研究中采用不同的视角,对公共利益的概念提出了各具特色的见解。学者余少祥在对西方法哲学中公共利益概念进行解析时,简单梳理了西方法哲学论著中对公共利益定义的五种主流观点,分别是“不存在说”、“私人利益总和说”、“公民全体利益说”、“多数人利益说”以及“目的性价值说”[4]。功利主义学派代表人物英国人边沁在理解个人利益的基础上将公共利益界定为某种共同体利益,共同体的利益是“组成共同体的若干成员的利益的总和”[5]。社会中个体利益的总和构成了一个社会的公共利益。美国社会法学家庞德认为,公共利益是“包含在一个政治组织社会生活中并基于这一组织的地位而提出的各种要求、需要或愿望”[6]。美国学者博登海默借助了文明的概念,认为对于文明事业的追求使个人能够过幸福满意的生活,以此吸引个人做出贡献,而实现这种文明的社会生活的基础和条件就是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利益为分配和行使个人权利划定了不可逾越的外部界限[6]。李昌麒教授将社会公共利益界定为广大人民的利益。这里所指的“广大”,包含范围与时间的“广大”。从范围上来讲,又分为全国性与地区性的,以特定法律、法规适用的区域界定其外延。从时间上来讲,此种广大涵括了在地球上生活的当代人与未来的人们[7]。学者冯宪芬认为,社会公共利益是基于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而产生的新型利益形态,是社会公众基于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企求满足的要求、愿望或需求[8]。综上可知,虽然公共利益作为一个不确定性概念难以对其进行十分清晰地界定,国内外学者的研究也存在较大的争议,但笔者认为,经过总结归纳仍可以得出这样几点共识:第一,公共利益受众对象与内容的普遍性,虽然存在着整体、个人总和或者多数人的争议,但公共利益的公共性必定有其广泛的承受对象。第二,公共利益是可变的或者动态的。因为随着时间、环境等的变化,人们现实的需求、愿望也会变化,变化的视角会使得对于公共利益的界定无法固定。第三,公共利益的重要性或社会价值性。这种利益应为广泛的受众对象所认可,保证社会成员最大限度地享有社会发展进步所取得的成果。
2经济法与公共利益
对于公共利益的研究,我国主要集中在宪法、经济法和行政法等部门法层面进行探讨。在我国的现行法律中,公共利益是频繁出现的法律概念。在法律文本中,“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利益”、“社会整体利益”这些概念都与“公共利益”相近似。笔者认为这些概念并无本质区别,在经济法领域中学者们也将其一并使用,因此,本文将这些作为同一概念。但它区别于个人利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是一种独立的利益形态。公共利益与其他利益有什么关系?公共利益之于经济法的特殊性又是什么?探析这些问题对于把握经济法公共利益及其识别标准具有基础性作用。
2.1经济法中公共利益与其他利益的关系
摘要面对日趋激烈的全球性市场竞争,应提高建立良好公共关系的战略地位,以企业文化为核心,以品牌战略为载体,以等传媒为手段,转变传统公关思维,建立以“和”为中心的公关理念,完善公关危机处理机制,建立起高效的企业公共关系模式。
关键词公共关系信任危机处理机制企业文化
随着传播手段在的广泛,突发性公共事件对相关企业和组织的越来越大。如何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带来的企业信用危机,处理好企业公共关系,日益成为企业生死存亡的战略之一。
1企业公共关系的含义
公共关系是现代管理的组成部分,它利用传播技能和作为主要工具,帮助一个组织建立并保持其公众之间的相互交流、理解、认可与合作;它参与处理各种问题和事件;帮助管理部门了解民意并对之做出反应;明确和强调企业为公共利益服务的责任;它作为社会驱动的监督者,帮助企业保持与社会变动同步。
企业公共关系从属于企业宗旨,为企业的目标服务。它是企业面对外在的公众和内在的员工,通过运用长期有效地双向信息沟通、双向交往、双向利益调整等方法途径,建立企业与目标对象之间的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和相互促进的互动关系。显然,企业公共关系是企业在现代商品经济和大众传播事业高度条件下重要的经营管理手段。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公共关系的应用领域也不断扩大,从市场营销中的策略组合,到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的解决,到危机事件的处理等更为广泛的领域。
2企业公共关系的功能
2.1树立企业信誉,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一、公共财政与市场经济的联系
1.公共财政是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市场经济下市场的作用不会是一直有效的,也存在市场失效,即市场存在无法有效配置资源的情形。由于这些失效状态是由市场机制的客观因素造成的,因而仅凭市场行为无力弥补,只能依靠诸如政府财政等的非市场性手段来解决。市场与政府公共财政解决的问题有所不同,但都以提高整个社会资源配置效率为目的,两者相互配合、相互补充,共同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一系列事实均表明,不用公共财政权利来巩固国家制度的社会是不能得到持续稳定的发展的,因此,大力发展公共财政是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
2.公共财政与市场经济相互促进行为互补。公共财政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物,是市场提供公共服务的国家财政,是弥补市场缺漏的国家政策。市场经济是一种资源配置方式,遵循等价交换原则,由市场自发的调节经济,是一种自由的经济模式。财政是政府组织收入、安排支出并对收支进行管理的一系列活动。财政运行以公共财政为一般框架,由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在市场经济的公共领域发挥积极作用。公共财政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基本出发点,向社会成员提供公共服务并受其监督。公共财政的要义主要不在于造成市场失灵的原因,而更侧重于法治和民主,其实质内涵是公平合理的对市场所创造的财富进行分配。国家为了弥补市场调节的不足,必须实施适当的政策进行干预,激发市场经济的活力,构建更为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公共财政便作为这种政策得以执行。我国公共财政的建设内容不断转变,从最初对公共财政理念的接受,到之后对公共财政框架的设计,再到党的十提出了要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这其中是一个认识不断提高、理论不断升华、实践不断丰富完善的过程。
二、坚持公共财政对发展市场经济的意义
1.坚持公共财政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仅需要发展经济,还要加强法制与民主,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其中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就是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一个很重要的方面,而满足公共需要正是公共财政最基本的任务。坚持公共财政不仅可以为公共需求提供经济上的必要支撑,而且为社会的全面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只有加快公共财政的实施步伐,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并不断完善,才能更好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财力保障。
2.健全和完善公共财政有利于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建立公共财政,以“市场失灵”为基本准则界定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财政的活动范围,避免政府对正常和正当的市场活动的不应有干预,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为保证经济的稳定增长,必须使社会供给与需求在总量和结构上都保持基本平衡。保持供需的平衡,一方面要靠市场的无形之手,即市场的自发调节机制;另一方面则要靠政府的有形之手,即政府根据市场的供求关系和经济发展形势的变化,不断地调整政策和调控的力度。建全和完善公共财政后,即可为不同市场主体提供相同的公共服务,为市场竞争提供统一的政策保障,从而有利于公平市场竞争,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
3.健全和完善公共财政有利于处理市场与政府的关系。严格遵循非营利性准则以区分政府与企业的行为,是正确处理政府及其财政与市场的具体关系的基础。我国的市场主体结构不是很合理,国有企业从竞争领域退出,为市场主体结构的合理创造了前提,但市场主体结构的真正完善还须依赖政府的政策和制度。有效的市场不需要政府的干预,而市场对于公共产品提供的缺失又必须要有政府的干预,一个完善健全的公共财政能更好的把握这种干预的尺度,令政府和市场友好共存。
4.健全和完善公共财政有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以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国家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人民组织起来,进行生产创造财富,并利用所创造的财富实现国家职能,使人民从物质到精神的生活均得到满足。而这也正是公共财政所要进行的经济活动。健全公共财政制度,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收支结构,逐步减少盈利性、经营性领域投资,大力压缩行政事业经费,把经营性事业单位推向市场,将财力主要用于社会公共需要和社会保障方面,是将建设财政、吃饭财政慢慢转变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的必然选择。
摘要:运用计量经济模型实证分析公共服务与农村经济发展内在关系,认为农村教育、电力、道路、水利和通讯设施对农业生产、非农生产以及农民人均纯收入均具有显著影响,农村公共服务也发挥了显著作用。陕西省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应继续加大对农村公共服务的投资力度,合理选择资金投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全省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
关键词: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生产;非农生产;农民人均纯收入
公共服务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公共事业,公共信息等,为社会公众生活和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1]农村公共服务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改善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农村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结合点,是城乡协调发展的关键环节,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更是农民增收必不可少的公共产品。
从整体来看,陕西省公民享受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务还处于低水平和不均衡的状态,最突出的问题是农村公共服务严重短缺,供给结构不合理,城乡分配不均。陕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之所以落后,核心原因就在于公共服务不到位,公共服务体制不完善、不健全。加强农村公共服务理论研究,为陕西省农村公共服务事业发展提供理论指导,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迫在眉睫。
从目前研究的总体情况来看,有关农村公共服务在数量分析方面的研究还相当薄弱,大多都是从微观和宏观的角度来分析,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学者对农村公共服务进行计量分析,大多是进行定性分析,很少有人把定性与定量分析方法结合起来进行研究。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也正是基于上述的发展背景,并鉴于农村公共服务的极端重要性,笔者在大量借鉴诸多学者研究的基础上,运用计量经济模型,对陕西省农村公共服务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内在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这对于认识和改善陕西省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的现状,促进陕西农村经济发展,制定科学的经济评价指标及合理的政策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国内关于农村公共服务的研究现正成为学界和政界研究的热点和焦点。李燕凌和李立清(2005)从公共支出角度,分析了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事业等多个方面中国城乡公共服务存在的客观差距,并从提高中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要求出发,提出了加强和改善农村公共服务的政策建议。[2]苏时鹏和张春霞(2006)以福建为例,在分析了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与差距的基础上,认为差距产生的原因除了农村公共服务自身的公共性与无形性外,更为关键的是政府体制因素,并从城乡经济社会系统的角度提出建设公共服务的体系构想。[3]王小林等(2003)在考察了西方公共服务制度的安排后,对我国农村公共服务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改革意见:政府在农村改革服务中的主要角色是安排者,其职责是制定好的政策;农民在农村改革服务中主要角色是消费者,其关键是形成畅通的需求表达机制;多重主体都可成为农村改革服务的生产者,其关键是建立有效的激励监督机制。[4]在实证分析中,彭代彦的计量分析表明,乡村道路建设和农村医疗卫生设施在降低农业生产支出和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具有显著作用,而农业科研和科技推广服务却起到相反的作用。[5]
一、公共服务与农村经济发展关系的理论分析
目前,我国对农村公共服务方面的研究才刚刚起步。农村公共服务得以成为理论研究的重点和热点问题,是适应了进入新世纪后解决“三农”问题的需要。农村公共服务是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民生活状况、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条件,能够有力地促进农村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因此,公共服务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对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有极强的带动作用。它不仅能够通过对农业生产成本、生产效率及组织形式的影响,直接推动农业生产的发展,而且为农村非农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物质技术条件,能够直接或间接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村贫困,提高农村社会福利水平。
摘要: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制度是解决政府间社会保障财政纵向和横向失衡的重要举措,是社会保障制度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产品理论和财政分权理论是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制度的重要理论支点。社会保障的产品属性需要依据公共产品的特征,针对不同的保障项目进行具体分析。公共产品层次性理论是分析政府间社会保障权责划分问题的依据,也是实施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的前提条件。财政联邦主义理论体现了分权的关键性特征,即从效率与政府职能的角度出发,实现公共产品的层次性与政府级次的匹配。蒂布特的“以足投票”假说提出了地区之间公共产品供给的公平性问题,中央政府只有通过社会保障转移支付来调节各地区之间的福利差距,才能保证各地区福利水平的大致均等,从而避免居民频繁流动出现的不良后果。
关键词: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公共产品;公共经济学;财政联邦主义;“以足投票”假说
一、引言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社会保障事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仍然有许多问题没有解决好,其中之一是社会保障的地区差异以及相关资金的分担和转移支付问题。林治芬(2002)运用财政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财政全部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以及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等指标分析我国社会保障的地区差异。许晓茵、韩丽妙(2006)运用1996-2004年我国31个省份离退休退职人员保险和福利费用支出的相关数据,分析了社会保障水平的地区差异。彭海艳(2007)运用GE指数分解法,分析我国社会保障支出区域差异及贡献率,并运用GINI系数分解法,分析社会保障各项支出对总体差异的贡献率。柯卉兵(2007,2009)分析了2005年我国社会保障地区差异的现状以及1995-2005年我国社会保障地区差异的演变轨迹。社会保障地区差异过大的主要成因是我国社会保障事业主要由地方政府来承担责任,而区域经济的非均衡发展直接决定地方政府财政能力的强弱,从而引发地区间社会保障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水平的差异。同时,柯卉兵(2008)认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社会保障领域内财政关系的纵向失衡会导致落后地区的地方政府没有积极性,也无财力提供充足的社会保障公共产品。社会保障的地区差异过大的现实,是导致中央政府对地方进行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的直接原因。所以,要理顺这些问题,必须研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基本理论问题。
目前,国内关于社会保障转移支付问题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周顺明(2000)首次提出了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的概念和原则。李珍(2001)从资金分配量、分配制度和管理体制方面指出,转移支付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安排得以实现的经济支持制度。杨良初(2003)界定了政府间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的内涵与范围。刘志英(2006)对社会保障转移支付进行了分类。柯卉兵(2010)研究了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的理论依据、国际经验和道路选择。
国外相关文献研究主要集中在关于政府间的财政关系和转移支付理论与实践方面,较为著名的理论有Musgrave的财政分权理论、Oates的分权定理、Buchannan关于分权的“俱乐部”理论、Fisher的州和地方财政理论、Tiebout的“以足投票”理论以及McGuire对其的补充和完善。其中,公共产品理论和财政分权理论是20世纪财政学的重大发现,它们较好地解决了政府间公共事务的分类以及地方政府公共产品的提供问题,因而是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制度的重要理论支点。公共产品的特性与层次性理论、奥茨和马斯格雷夫的财政联邦主义以及蒂布特的“以足投票”假说,均对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制度产生了重要的启示意义。
二、公共产品的特性与社会保障的产品属性
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1954年在《公共支出的纯理论》一文中首次提出公共产品的概念。他将纯粹的公共产品定义为“是指这样的物品,即每个个人消费这种物品不会导致别人对该物品消费的减少”。萨缪尔森从产品在消费中的非竞争性角度定义了公共产品,并进一步揭示了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是判断公共产品的主要标准。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是指公共产品在消费过程中所产生的利益不能为某个或某些人所专有,在技术上难以把不付费的人排除在外,或者说,虽然可以这么做,但是要付出高昂的成本。非排他性同时也意味着非拒绝性,“是那种不论个人是否愿意购买,都能使整个社会每一成员获益的物品”。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是指某人在消费某一产品的过程中,不会影响其他人同时消费,某人从这一产品中获益不影响其他人也同时获益。换言之,在产品的收益上不存在利益冲突,增加消费者的边际成本为零。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们愈加意识到社会的有序运行,离不开科学的管理,然而在我国很长一段时间内,高度一元化的传统体制下,社会管理并未受到重视。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的转轨和社会的转型,新的社会问题和社会事务增多,曾经隐含的社会矛盾、社会问题凸显,以单位制为基础的传统社会管理体制己难以为继,全社会迫切要求建立与社会建设和谐发展相适应的社会管理模式。社会管理理论、模式、理念、方法等社会管理的诸多方面都需要改革创新以适应新时期社会发展的需要,由此社会管理创新成为热议的话题。宏观上看,社会管理的内涵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社会管理在我国尚属于初步发展时期,从根本上讲,基础性的理论框架尚未完善,社会管理研究应首先明确下面四个问题,一是社会管理是什么,管什么?二是为什么要管理社会?三是谁来管理社会?四是怎么去管理社会?这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问题,解决好这四个问题可以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理论支撑,对社会管理创新起到基础性作用。
一、社会管理在我国的发展
长期以来我国进行了具有社会管理性质的工作,但并未形成与之相应的理论。解放初期,为稳定全国社会生活秩序,我国政府结合社会的发展曾经采取一系列的措施。计划经济时期我国政府调动一切资源完成了工业化体系的建设。1979年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促使整个社会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为形成有序的社会管理局面,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的需要,我国从教育、医疗、就业、收入分配、住房、城乡关系等领域,先后进行了一系列涉及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初步建立了社会管理体系。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管理在我国具体而言的措施主要有以下优点: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了的政府“全能”的一种社会管理体制,改变了以前旧中国社会分散的状况;在从业人员管理方面是以国体为单位的经济基础体制;城市人员社会管理是以街道为主体的管理体制;四基础管理体制是以单位制度、户籍制度、职业身份制度和档案制度为基础的社会流动管理。社会管理体制的建立为我国在非常薄弱的经济基础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极大地增强了国家对社会的组织动员能力和控制能力。但是,这种社会管理体制也存在固有的缺点,一是所有就业社会人员都由一个个相对封闭的单位所管理与控制,不利于社会的正常流动,使社会缺乏活力和创造力。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社会制度的不断变迁。二是政府直接管理经济和社会,成为包办一切社会事务的全能型政府,不但行政管理成本很高,而且在把一切权力集中到政府的同时,也把一切责任都集中到政府,社会自身缺乏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调节的机制;这种巨大社会变迁的规模之大、速度之快、波及之广、影响之深、势头之猛,在世界现代化历史上是罕见的。在新的形势下,我国的社会管理体制,在许多方面面临着一系列重大社会变化的挑战,为此对于社会管理的研究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重视,社会管理的概念和理论正在逐步的发展和完善。
二、社会管理的定义
如对于什么是“社会管理”,学界尚未形成统一的看法。从不同的角度学者对社会管理提出了不同的定义,学界对上述四个问题进行了不同解答,对社会管理概念形成了不同的定义,总体而言,国内学者主要从三个层面对社会管理做出了界定,第一种界定从国家管理角度看,有学者将社会管理定义为:国家通过自己的权力机关或授权部门依据一定的规则,对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干预、协调、调节、控制等行为,它是政府以调整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为目的管理行为。第二种界定从政府进行社会管理的角度来界定社会管理的内涵,认为它实际上是指政府通过制定专门的、系统的、规范的社会政策和法规,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培育合理的现代社会结构,调整社会利益关系,回应社会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杜会稳定,孕育理性、宽容、和谐、文明的社会氛围,建设经济、社会和自然协调发展的社会环境的过程。以上两种对社会管理的定义突出了国家、政府作为社会管理的主体地位,但从社会实践角度看,其定义有十分明显的局限性,首先社会管理涉及社会运行的方方面面,实施社会管理的主体也不应局限于国家和政府层面,其次在这种概念定义下国家作为唯一主体凸显的是国家、政府行政管理式的“硬”管理模式,而忽视了国家及各社会管理主体的引导作用。第三类社会管理的定义区分了广义的社会管理和狭义的社会管理,广义上,是由社会成员组成专门机构对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事务进行的统筹管理;在狭义上仅指在特定条件下,由权力部门授权对不能划归已有经济、政治和文化部门管理的公共事务进行的专门管理,较前两种定义,第三种定义中社会管理的主体包括了社会成员组成的专门机构,但与前两类定义相同的是,该类定义依然强调社会管理的管理监督方面,而忽视了社会管理中的引导、调节等“软”管理,而且广义和狭义之分只具有相对的意义,实际上,二者是不能截然分开的,第三种定义突出价值诉求和管理目标但没有指出社会管理的内容。基于以上对社会管理概念的分析和目前我国社会发展现状考量,我们可以把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分为以下几个方面,即规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控制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平衡社会公正、对应社会风险、促进社会稳定。这七条既是我们所理解的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也是现阶段社会管理所应包括的主要内容。社会管理的核心是保护、维护群众的权益,促进社会公正,这是一个价值尺度,没有社会公正,协调利益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就谈不上。没有社会公正,社会问题、社会矛盾就难以化解。只有在规范行为、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处理问题的前提下才能实现保持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的目的。基于以上考量,我们可以把社会管理界定为:在一定的共同价值和规章制度下,在一定的法律框架内,政府、社会、企业和公众规范社会行为,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防范社会风险,维护公共利益,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管理活动。通过这个界定试图回答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社会管理的概念和范围,二是社会管理的主体,三是社会管理的目标。
三、社会管理与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的概念区分
我国正处于蓬勃发展阶段,但缺乏相对独立的概念和明确的研究范围,通过上述三种社会管理的概念分析,不难看出其与公共管理的概念是十分相似的,而社会管理未来必将成为一个专门的研究领域甚至成为一门专业的学科,这就势必应与其他相似学科进行区分,在现阶段社会管理与公共管理概念相区分是十分必要的,公共管理从产生意义上讲是公共组织的一种职能,包括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组织和以公共利益为指向的非政府组织为实现公共利益,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与社会管理具有很强的相似性,二者的相似性在于:(1)公共管理不仅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服务,而且更强调社会公平,同样社会管理的最终目标也是在维护社会公平的基础上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实现社会和谐发展。(2)公共管理的主体不只限于政府也包含了各类社会组织,同样社会管理的主体也应是多元化的,既包括国家、各级政府、各类社会组织也应包含各类民间组织,市民团体等各类组织参与其中。
同时二者也有很大的区别,首先社会管理除了具有社会服务功能外,还应具备管理功能,社会管理的行为基础是在一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下的管理过程,其次,社会管理的目的除了维护公共利益外,还具有解决社会问题防范社会风险的内容。另一个与社会管理相似的是经济管理概念,经济管理是指经济管理者为实现预定目标,对社会经济活动或生产经营活动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监督等活动。它包括两大方面:宏观经济管理和微观经济管理,二者相似点在于:(1)经济管理内容主要集中于社会的经济活动领域,而社会管理也包含社会经济活动管理的内容。(2)二者的行为主体都包括政府,虽然目前政府经济管理的行政手段呈递减的趋势,却仍然是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社会管理与经济管理的最大区别在于二者的价值取向,经济管理的目标和价值取向是强调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利益,强调的是个人利益最大化。社会管理的目标和价值取向是为了公众利益,强调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强调社会共同利益,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社会管理概念应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应以社会问题和社会管理目的为导向,并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对于社会管理概念的阐释有利于理清社会管理的内涵和研究边界,并以此为基础推动我国社会管理水平迈上新的台阶.
[论文关键词]百色旅游;公共关系;发展
[论文摘要]“红色旅游”是我国旅游业健康快速发展过程中应运而生的新兴旅游产业,百色作为全国红色旅游基地之一,交通条件等硬件设施还相对落后且起步较晚,如何紧紧抓住国家大力发展“红色旅游”的机遇,进一步迅速提高百色红色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把百色的“红色旅游”及相关旅游产品培育成全国乃至全世界的旅游知名品牌,本文从公共关系的角度进行了一些探讨。
一、进一步迅速提高百色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树立百色旅游形象的重要性
“红色旅游”是我国旅游业健康快速发展过程中应运而生的新兴旅游产业,广西百色市被纳入全国规划的12个“重点红色旅游区”后,百色吸引了大量的游客前来参观。然而,国内有“红色旅游”资源的地区很多,如韶山、西柏坡、延安、井岗山、遵义等地,其“红色旅游”的知名度和成熟度明显高于起步较晚的百色,比如四川省有红色旅游资源120处,大都位于风景优美、民族风情浓厚的地区,二万五千里长征,红军在四川丈量了一万五千里。目前纳入3个国家重点红色旅游区的川北、川西南、川东等地红色旅游开发正如火如荼,广安市在短短3年的发展中成为与韶山、井冈山、延安、西柏坡齐名的著名红色旅游目的地,去年接待游客达544万人次。面对如此众多的强有力的旅游行业的“竞争对手”,交通条件等硬件设施还相对落后且起步较晚的百色并非高枕无忧!百色作为全国红色旅游基地之一,如何紧紧抓住国家大力发展“红色旅游”的机遇,进一步迅速提高百色红色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把百色的“红色旅游”及相关旅游产品培育成全国乃至全世界的旅游知名品牌,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为了进一步迅速提高百色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我们必须树立形象意识和观念,因为中国旅游业经过短短20多年的历程,已在国际上形成了亚洲旅游大国的鲜明形象,在国内确立了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的产业地位,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增强。在此大好的形势下,旅游业内的竞争也空前激烈,旅游景区要在市场竟争中站稳脚跟,就必须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树立良好的旅游景区形象,对各旅游景区而言,良好的旅游景区形象,是最重要的无形资产,它关系着旅游景区的生存与发展。良好的旅游景区形象能使旅游景区得到公众的肯定和支持,使公众对旅游景区产生好感和信任感;良好的旅游景区形象可以使旅游景区获得更多更好的投资条件和其他支持;良好的旅游景区形象能够增加员工的向心力和归属感,增强旅游景区对人才的吸引力;良好的旅游景区形象能使其获得社区的好感、理解和支持。
总之,如果旅游景区有良好的形象,就能得到公众的信任和支持,提高生存能力、发展能力和竞争能力,从而兴旺发达。公共关系工作的基本职能就是树立和维护组织的良好形象,为组织赢得良好的生存环境,使组织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那么百色旅游如何运用公共关系进一步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树立良好形象呢?本文就此进行探讨。
二、运用公共关系进一步提高百色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树立百色旅游形象的途径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把握公共导向,不断深化公共财政建设;积极改进和落实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体制;改革公共收入制度;构建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相配套的税费规范;支持和鼓励创新型国家建设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四个方面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努力都将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公共财政建设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有很多理念和步骤上的契合、充分认识公共财政在合理处理和把握政府与市场的分工关系方面的作用、深刻领会公共财政与以民主法治为特征的政治文明的互动意义、积极推进减少财政层次的“扁平化”改革、明确界定中央和地方政府各级的投资权、规范地形成各级预算、完善财政奖励补助政策和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完善探矿权和采矿权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和政府直接支付转变成本相比,财政政策的引导、激励和约束则带有一定的间接性,但往往更具有规范性和长效机制特征。但在具体讨论财政政策对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支持措施之前,必须明确:财政并不能包打天下,而是要以顺应市场机制和弥补“市场失灵”的方式来行市场所不为、难为之事;财政发挥作用往往是为了助市场“一臂之力”,不能因此导致过度的行政干预或政府依赖。
基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努力都将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财政政策若要对此释放更多的潜力和空间,必须不断完善公共财政制度,依托制度的内生机制和动力,强化和优化政策的调控作用,同时积极借鉴国际经验、总结本国经验,结合中国国情优化财政政策设计,继续在支付成本、激励约束、优化外部配套环境三方面履行应尽职能,有所为有所不为,“到位”而不“越位”地做好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支持促进。
一、把握公共导向,不断深化公共财政建设
作为适应和推进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变革,公共财政建设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有很多理念和步骤上的契合。坚持完善公共财政制度,本身就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治本之举”之一,同时也是为财政政策发挥“有意为之”的能动性所提供的系统支撑。在公共财政框架的构建方面,近年已经取得了一系列包括财政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方式创新、公共产品和服务逐步提质、丰富在内的成绩。但是,公共财政所包含的深刻内涵、所要求的更深层次的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所肩负的适应和推进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使命,需要继续深化财政转型,不断探索和创新。公共财政不仅仅是市场经济的有机部分,而且需要其产生更大的作用力,以自身的改革和完善配合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和进步,也包括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因此,公共财政建设中,不仅要把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作为财政分配的主要目标和工作重心,还要在更深层面上,发掘公共财政的创新空间。
其一是要充分认识公共财政在合理处理和把握政府与市场的分工关系方面的作用。把“以财行政”的范围控制在市场难以作为的方面,真正履行政府应做之事、应为之举。通过财政制度的规范和政策的引导,把政府过度干预经济、主导经济的可能降到最小,从而避免或改变那种官员主导、权力推进、拼资源拼项目的投资驱动型经济粗放增长模式。
其二、要深刻领会公共财政与以民主法治为特征的政治文明的互动意义。现代意义的公开、完整、透明的财政预算,从其编制、审议、批准到执行,需要有一整套体现合理有效的权力制衡、民意表达、规范严密的决策及监督机制的制度安排。如果这种规范的公共选择制度安排,最终能够在公共财政的决策和管理运行中稳定地成型,或者说通过公共财政建设的深化促进了这种制度安排的建立和推广,那无疑将是公共财政对和谐社会核心内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更深层次和更具全局意义的贡献。同时,其综合效应将顺理成章地对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产生正面推动作用——无疑,权力制衡和公众监督的制度化是防止政府偏离职能、过度干预经济和促使统筹协调的科学发展观落实于集约式增长的最有效方法和长效机制。
二、积极改进和落实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体制
一中国城乡幼儿教育非均衡的公共经济分析
1城乡经济二元结构下的社会发展
不均衡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持续加速,二元化经济基础下导致教育的城乡二元分化,集中体现在二者难以接受同等优质学前教育。相对于农村学前教育状况而言,城市区域的财政支持、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都明显处于优势地位。同时,城乡幼儿教育水准的不均等带来其个体发展的鸿沟,间接导致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日益增多。
2教育政策中的“城市偏向性”
城乡幼儿教育差距的根源就是二者对公共资源占有的不均衡性,公共资源由位于城市的政府部门进行分配。“城市偏向”的公共教育政策引发了城乡幼儿教育财政注入的巨大反差,城市幼儿教育在公共资金的支持下快速发展,农村幼儿教育的发展却受各方面因素掣肘停滞不前。以教师待遇为例,城市幼教积极落实其教师地位和待遇,实行资格准入制,幼师在进修培训、评选先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等方面与小学教师同等待遇;农村幼教则大多数无编制,非在编教职工的工资基本依靠收取保教费来解决。辽宁省调查统计数据显示,160%的农村幼师月工资在300元以下,37.22%的幼教月工资在301—500元之间,非在编幼师中高达983%享受不到社会保险,农村幼师的待遇得不到保障。
3幼儿教育属性的界定与公共产品
供给原则相悖幼儿教育具有一定的私人产品的排他性和竞争性,决定了它可以由市场来提供;与此同时它又具有一定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政府应该给予大力的支持并保证其健康发展。此外幼儿教育还存在利益外溢性,高质量幼儿教育的消费者还会回益与社会。2012年中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乡村人口为64222万人,占全国人口的47.43%。据此估算农村幼儿总数占全国幼儿的50%以上,形成大量幼儿教育的需求群体。当前农民工子女随父母进城的仅占总数的20%-30%[3],留守儿童的适龄需求数量巨大,农村地区应该有更多的公办园来满足民众的需求。虽然农村幼儿园的数量不断增加,2012年累计63091所。但是从办园主体来看,27%由主办教育部门、10%由村集办,2%由事业单位主办,超过半数(61%)属于民办园,办园机构比较复杂,对幼儿教育的城乡均衡发展带来消极影响。
4农民自身经济困顿与教育公共选择的缺失
一、北部湾经济区公共政策冲突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区域政策工具冲突政策工具即公共政策主体在政策制定和政策执行过程中所依据的方式或手段,简单地说,政策工具就是达成政策目标的手段。为实现同一政策目标,政府可能运用多种政策工具。如在区域招商引资方面,可分为鼓励性政策工具和控制性政策工具。其中鼓励性政策工具包括直接援助(减免税收、优惠贷款、投资倾斜等),间接刺激手段(加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区域企业奖励政策、征地优惠政策等);而限制性工具则正好相反,主要包括增加企业税收、禁止污染企业进入、限制贷款额度等。[2]北部湾经济区尚处于发展之中,相关地方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时使用鼓励性政策工具偏多,其目的是通过大量的优惠政策吸引外资,从而带动区域经济发展。而在近几年的发展中,由于限制性政策工具运用较少,大量污染性企业进入,使北部湾区域环境破坏严重,整体竞争力依旧不高。
(二)区域政策效益冲突同一项公共政策可能存在不同方面的政策效益,在无法有效均衡各方面政策效益的时候,公共政策冲突就会产生。例如,一项公共政策可能会极大地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但是同时也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北部湾经济区在发展之初引进了大量的船舶制造企业、化工企业等重工业,在促进区域发展的同时导致了区域严重的环境问题。当一项公共政策在不同效益间发生矛盾的时候,个别执行者往往会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一面,通过曲解政策、肢解政策来钻政策的“空子”。[6]此外,政策效益冲突不仅局限于同一政策之中,在不同政策之间或不同政策制定部门之间也会存在不同程度的效益冲突。
二、区域公共政策冲突的形成原因分析
任何政策在制定到执行的过程中都充满了冲突,但政策冲突也不完全是消极的,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政策本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同时能够激发政策系统的活力,促进政策不断完善。作为普遍存在的政策冲突现象,其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区域政府的自利性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策主体的素质,政策主体包括相关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代表者,其行为出发点本应是大公无私的,然而在现实社会中,政府却扮演着“理性经济人”的角色,追寻着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从“公地悲剧”“囚徒困境”等理论我们可以看出:一些个体看似最优的选择,并非集体的最优选择,个体的理往往会导致集体的非理性后果。由于一些部门的自利性导致的公共政策冲突现象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了地方政府的形象与政策的执行效果。目前,北部湾经济区内各市一些部门为争夺有限的利益,各自为政现象严重,公共政策冲突时有发生。例如,在港口建设方面,北海、防城港、钦州三市具有相同的区位优势,都有发展大型港口的条件。因此,三市为争夺资源互打“价格战”,分别制定了不同的优惠政策。这样的利益竞争不仅导致主港口吞吐量下降,货物分流,还使公共政策冲突严重,影响了经济区区域一体化进程。
(二)区域政府职能交叉严重,区域政策一体化程度不足马克斯•韦伯提出的官僚科层制倡导政府行政人员要绝对理性,试图用无数的规章制度和部门设置来严格规定各自的职能权限。然而,现代官僚制在运行过程中,由于职能机构的扩张,一些部门职能变得不明确,遇事相互推诿现象严重。在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中,由于一些地方政府之间或一些政府各部门之间职能交叉严重,机构间缺乏一定的沟通与协调,导致公共政策在制定之初就可能存在一定的偏差,这种源头上的政策偏差为执行过程中公共政策冲突的产生埋下隐患。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由于区域内部分地方政府职能不明确,政策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就存在一定漏洞,使政策冲突不能得到及时发现和纠正。
(三)区域政策信息的阻隔政策信息的公开与共享是政策过程良性运行的基础,政策信息阻隔可能会直接导致政策冲突现象,甚至造成政策失败。政策信息阻隔的弊端有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政策信息阻隔会影响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的公民参与。公民参与体现了社会主义参与式民主的理念,在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引入公民参与更是政策民主性的体现,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政策的科学性,利于政策的顺利推进和实施。政策信息的公开透明是公民有效参与的前提,信息的阻隔能够直接降低公民参与的程度和水平,导致政策本身缺乏科学性,引发政策执行主体与目标群体的冲突。其二,政策信息阻隔影响各地方政府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沟通。在地方政府制定公共政策的过程中,有时需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就更加需要各政府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保持信息的畅通无阻。然而,信息的阻隔使各政府部门间无法实现信息相通,形成一个个“信息孤岛”,从而导致政策冲突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