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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厕管理制度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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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公厕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公厕的管理,方便公众,维护城市环境整洁,促进城市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哈尔滨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哈尔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建成区以及实行城市化管理地区公厕的规划、建设、清洁和管护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厕,是指供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口共同使用的厕所,包括公共建筑和公共场所附设的厕所。

第四条公厕的建设和管理坚持合理规划、建改并重、方便公众、卫生适用的原则。

第五条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规划部门)负责全市公厕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

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公厕建设的组织工作。

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市容环卫部门)负责全市公厕清洁和管护的指导、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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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厕管理制度(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公厕管理,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公厕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厕,是指供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口共同使用的厕所(包含公共场所、公共建筑附设的公厕)。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市政府负责城市公厕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公厕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公厕实行统一管理;

建设、规划、公用事业、供电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市公厕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任何人使用公厕,都应当自觉维护公厕清洁,爱护公厕设施。

第二章城市公厕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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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厕管理处罚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220km2范围)公厕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公厕的所有权人,是公厕管理的责任人。所有权人、管理人之间约定管理责任的,按合同约定确定责任人。

二、公厕管理责任人,应当按照国家以及省城市容貌标准和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履行市容环卫责任。

三、管理质量和标准:

(一)公共厕所的卫生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1、公厕内地面应保持整洁,粪槽、便槽(斗)和管道应无破损,内外墙粉刷应无剥落。

2、公厕应有防蝇、防蚊和除臭设施或措施。

(二)公厕保洁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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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厕所管理制度(市)

第一条为加强公共厕所管理,提高市容环境卫生水平,方便群众使用,根据《*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厕所的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共厕所,是指在道路、广场、住宅区、园林绿地、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独立设置,或者附设于其他建筑物,供社会公众使用的厕所。

第三条本市公共厕所的管理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适用、文明卫生、环保节能的原则。

农村地区公共厕所的规划、建设和维护管理应当与农村地区的发展与需求等实际情况相适应。区、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办法和有关规定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第四条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负责本市公共厕所建设规划、建设标准和维护管理标准的编制和监督管理。

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公共厕所管理的组织实施。区、县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公共厕所管理和监督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公共厕所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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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提高城市公共厕所(以下简称公厕)的建设和管理水平,方便人民群众,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建成区公厕的规划、建设及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厕,是指在道路两旁或者公共场所等处建造、设置的供公众使用的厕所。

第四条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厕的监督管理工作。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公厕的建设、管理工作。

市城市规划、财政、物价、园林、公用、交通、工商、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爱国卫生管理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公厕的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

各城市区的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和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本辖区公厕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公厕规划,作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并纳入城市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

第六条下列场所应当规划建设公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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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厕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城市公厕管理,提高城市公厕卫生水平,方便群众使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的公厕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厕,是指供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口共同使用的厕所,包括公共建筑(如车站、码头、商店、饭店、影剧院、体育场馆、展览馆、办公楼等)附设的公厕。

第四条任何人使用城市公厕,都应当自觉维护公厕的清洁、卫生,爱护公厕的设备、设施。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公厕的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公厕的监督管理。

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公厕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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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局公厕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城市公厕管理,提高城市公厕卫生水平,方便群众使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的公厕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厕,是指供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口共同使用的厕所,包括公共建筑(如车站、码头、商店、饭店、影剧院、体育场馆、展览馆、办公楼等)附设的公厕。

第四条任何人使用城市公厕,都应当自觉维护公厕的清洁、卫生,爱护公厕的设备、设施。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公厕的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公厕的监督管理。

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公厕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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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绍兴市公厕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厕所是城市发展和建设必不可少的公共建筑之一,拥有一个分布均匀、密度适宜、设施齐全、环境整洁的公厕体系,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城市现代化程度。绍兴是历史文化名城,又是著名的旅游城市,随着旅游和市区人口的增加,公厕问题已成为社会环境的一个重要问题,直接影响到绍兴城市的整体形象。

1 现状

目前,绍兴市越城区辖内共有固定公厕102座,流动公厕6座,小便处21座;固定公厕中属专人管理的固定厕所有48座,实行四扫制管理的公厕有54座,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1 公厕数量少:绍兴古城(老城区)由于建成较早、历史悠久,原有城市布局结构紧凑,导致老城区人流活动密集,人口众多,随着城市发展,人流量有着向老城区特别是繁华路段集中的特点,加之绍兴旅游的国际化,各历史街区,历史名人故里,均集中在老城区,也加大了城市厕所压力。依照原有公厕设计布局,已经越来越满足不了城市发展的需要。根据住建部《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1],以绍兴老城区建成区面积60平方公里和人口50万计,尚缺公厕70多座。而如果按国家旅游城市《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和评定》标准[2],用旅游城市的标准来衡量,则差距更大。

1.2 城市公厕布局不合理:在最近几年的城市建设中,受原有建筑格局及人员分布所限,公厕配套建设少,布局很不合理,尤其是承受大量人流的市区六条主要道路,其公厕分布密度均偏低。然而像这种寸土寸金的地段要开辟新的厕所难度大,另一方面人流量却随着城市发展日益增加,公厕压力越来越严峻。

目前,市区六条主要道路公厕分布均达不到1座/300-500米的标准要求。按平均400米一座公厕,那么绍兴六条主要马路的公厕实际数量和400米一座的理想数量对比图如下

1.3 档次低:绍兴城市公厕大多建于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在当时极大的提升了绍兴城市文明。但参照2005年的《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在102座固定厕所中,仅有6座勉强达到二类公厕标准,其余公厕均为三类及以下,公厕建设档次普遍较低。这些公厕大多,面积偏小,内部设施陈旧,有些公厕并无外排,无论是公厕的整体设备、环境面貌、还是公厕清理作业,均成了绍兴城市文明发展的软肋。另外,大部分公园、风景旅游点附近和商业繁华街道的店面自有公厕也普遍难达到二类标准。

1.4 公厕管理需加强,目前,绍兴仅有48座公厕为专管公厕,尚有54座位四扫制厕所,即一日清扫四遍,在清扫间隙时间,尤其是人流高峰期,容易造成蹲位积粪,环境脏乱等相应问题。另外,目前公厕管理员普遍工资不高,造成管理员来源复杂,以外地人居多,年龄普遍较大,文化素质普遍较低,这给落实公厕管理制度、日常管理交流上带来了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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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公厕建设和管理的思考

1、哈尔滨市公厕建设和管理现状

哈尔滨市中心城区由环卫部门管理的固定公厕现有464座,其中水冲公厕252座,旱式公厕164座,移动式公厕48座,公厕水冲率54.3%。为弥补公厕数量、布局弊端,从2006年开始,共动员321个社会单位的内部厕所对外开放。

2、我市公厕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哈尔滨市在公厕建设和管理上加大了投入,但从实际工作情况来看,全市公厕建设和管理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公厕数量不足

按照部颁标准,哈尔滨市现应有公厕1000座,而实际只有464座(含已拆待还建数),缺口500座以上

2.2 公厕设置布局不合理

老城区改造中,公厕拆得多,还建得少,2000年到2010年全市拆而未还建的公厕数量达到50座。新建城区和新改建城市道路时,公厕建设不配套,造成部分路段和区域公厕数量极少。如已建成的松北区,初具规模群利、哈西地区基本上没有公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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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打造公厕“全国第一品牌”案例分析

摘要:公共厕所是关系人们日常生活和身体健康的重要城市公共服务设施。2012年,经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严格评审,杭州市打造公厕“全国第一品牌”行动被授为全国行业创新奖。本文针对杭州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中好的做法和成效进行研究分析,为其他城市公共厕所管理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公厕;管理;品牌;调查报告

中图分类号:F2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杭州市主城区公厕现状

1、数量。至2011年11月,城管部门负责管理的公厕共910座,拥有蹲位数11480个。按公厕建设等级划分:四星级(一类)及以上公厕53座、占5.82%,三星级(二类)公厕523座、占57.47%,二星级(准二类)公厕188座、占20.66%,一星级公厕146座、占16.04%。

2、建设与管理政策。据统计,2008年至2011年,杭州市在公厕建设管理的投入为5.15亿元,其中建设投入1.6亿元,管理投入3.55亿元。(1)建设、改造费用方面,从2008年开始,包括撤村建居地区在内的城市化管理区域,国有土地上新建、改造公厕的费用由市财政承担;集体土地上新建、改建公厕的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1配套解决。(2)日常保洁管理经费方面,由市、区两级财政按4:6配套解决。对沿街单位内部卫生间对外开放的,由市财政按每个厕位每年1000元标准进行奖励。

二、杭州公厕特点

(一) 使用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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