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个人所得税税率论文

个人所得税税率论文范文精选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十篇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完善思路

[摘 要]个人所得税是国家财政税收的重要来源之一。从2005年至今,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已经调整了三次,但个税改革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作,需要在税制选择、税率设计、费用扣除以及征收管理等方面综合改进。本文基于最优税收理论,探讨了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完善思路。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最优税收理论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31-0080-02

2011年3月1日讨论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不仅明确提出要提高个税起征点,还将对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级次级距进行调整。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是一项系统工作,我国个人所得税在税制、税率及监管等方面仍有许多值得改进的地方,主要表现在:难以征收到高收入人群的个税、扣税标准和报税方式过于僵化等。因此,本文将从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存在的弊端着手,寻求完善个人所得税的理论依据和改进思路。

1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存在的不足

1.1 分类所得税制存在的弊端

个人所得税按其征收方式可分为综合所得税、分类所得税和分类综合所得税(即混合税制)三种类型。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分类所得税课税模式。这种计税方式在个人收入单一、税收征管水平较低的情况下是适宜的。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个人收入来源渠道的增多,分类所得税的弊端也日益暴露:不仅难以体现公平原则,而且造成巨大的避税空间。对不同的所得项目采取不同税率和扣除办法,使得一些收入来源多的高收入者利用分解收入、多次扣除费用等办法避税,造成所得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纳税人反而不用交税或交较少的税,而所得来源少且收入相对集中的人却要多交税的现象,在总体上难以实现税负公平。

1.2 税率设计有待优化

全文阅读

“营改增”与公司税收遵从的相关性实证研究

【摘 要】 以2010―2013年交通运输业上市公司的220组数据为样本,考察我国“营改增”之下交通运输业上市公司的流转税、所得税税负及税收遵从的影响因素。实证结果表明:交通运输业流转税税负居中,“营改增”前后税负变化不大;所得税税负偏高;交通运输业税收遵从与“营改增”、增值税税负、总资产报酬率、期末总资产、每股净资产呈正相关关系,与营业税税负呈负相关关系。

【关键词】 营改增; 税收遵从; 交通运输业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5)14-0071-04

一、引言

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2012年8月1日起,国务院将交通运输业及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扩大至10省市,2013年8月1日将试点推广至全国。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0月31日,“营改增”已累计减税3 276亿元,但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交通运输企业支出中人员工资、燃油费用、路桥通行费等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营改增”后实际税负不降反增,客观上产生了税赋不公的现象。

税收遵从客观上是衡量国家税收是否公平的标准之一,由税赋不公导致税收不遵从的问题也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本文从我国交通运输业上市公司“营改增”前后各税种税负率入手,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的特点,考察其税收遵从的影响因素,为税收征管实践提供数据参考。

二、文献回顾

西方税收遵从的研究起源于经济学理论中的预期效用论,Allingham & Sandmo(1972)运用A-S模型研究所得税的逃税行为,并确立了税收遵从的学术理论研究地位,之后对税收遵从的研究逐渐分化为三个理论:震慑理论、契约理论和前景理论(刘华等,2009)。近年来,对税收遵从与盈余管理的相关性研究逐渐兴起,如Haw等(2004)研究得出,税收遵从度的提高会降低企业内部盈余管理的水平。国内学者对税收遵从的研究同样起源于A-S模型,袁国良(1995)在西方学者的A-S模型上建立了个人所得税逃税模型,并根据模型提出了治理个人所得税逃税的对策建议;刘芳、陈平路(2004)通过分析A-S模型,运用成本―收益模型分析了税率、稽查率、惩罚率以及心理成本、社会成本对逃税的影响。近几年,针对税收遵从的实证研究日益兴起,主要分为两个方向:一是基于调查数据基础之上的实证研究,如刘振彪(2010)通过300份纳税企业的调查问卷,实证分析了税制、税率、信息非对称、税收征管及人们公平感觉等因素对税收遵从的影响;陈金宝、陆坤(2010)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定量分析方法对北京市企业税收遵从意识进行了测算,并对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二是基于财务报表数据的实证研究,如戴德明(2006)从会计―税收差异角度进行实证研究,发现会计―税收差异与盈余管理水平有着明显的相关关系;米旭明、黄黎明(2012)在所得税征管改革的背景之下,通过会计―税收差异,研究了我国东部、中部以及西部地区征管差异、税收遵从与公司价值之间的相关关系。

全文阅读

中国税负究竟痛不痛苦

对于那些不怎么明白经济学的老百姓来说,这场纷争不过就是“专家们吵架”而已。媒体再怎么拘泥于“宏观税负”、“最高边际”等专业术语,写出再丰富的数据分析,对人们来说也只不过是听不懂的大道理。人们大多只会问一句:“税负痛苦说法不实,那税负不痛苦就符合事实吗?”

一张两年半前的老账单最近惹得人们纷纷要跟“税”算一笔新账――美国《福布斯》杂志亚太版2009年3月公布的全球“税负痛苦指数”突然回到公众视野,成为媒体报道的焦点。

更稀奇的是,这则旧闻还惹出了新故事,一场围绕“税负痛苦”的口水战正在上演。一些经济学家和主流媒体指出“榜单不实”。

这张早已被扔进“过刊库”里的旧榜单,究竟刺痛了人们的哪根神经?又是什么使它一夜复活?

税负痛苦,中国第二?

经济图表上那些密密麻麻的数字总是让不懂经济的人们看得一头雾水,不过《福布斯》的这张“税负痛苦指数”图表却简单到一目了然――将一国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雇主和雇员的社会保险税、增值税以及财产税这6大税种的最高一档名义税率相加,就是税负痛苦指数。按《福布斯》的说法,图表最上方、得分高的国家或地区税负最重,而最下方的国家或地区税负则最轻。

根据《福布斯》中文网站的介绍,每个国家和地区都是按最高税率统计。拿中国为例,在这张榜单里,因为中国法定企业所得税率为25%,所以中国在企业所得税一栏得到25分;而税法对个人所得税所规定的最高边际税率为45%,所以个人所得税一栏里中国拿了45分。以此类推,2009年中国的“税负痛苦指数”是159,仅次于法国的167.9,排名第二。

虽然《福布斯》在公布时表示,这“是衡量各地政策是吸引还是排斥资本与人才的最好指标”,但事实上,“税负痛苦指数”在2009年之初就引来不少争议。媒体指出,在《福布斯》杂志的网页上,有国外评论批评说,把增值税和社会保障税的税率加到一起,“相当于把升和立方英尺相加”。甚至有评论将这个指数评价为:“丰富的图表、错误的数据、贫乏的分析。”

全文阅读

我国开征环境税问题研究综述

【摘要】随着经济多年快速增长,不可避免的我国环境整体情况越来越不容乐观。而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飞速发展,文化、认知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以及由环境问题所引发的健康问题的进一步凸显,人名群众对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我国已经在2016年推出征收环境税征求意见稿,希望通过征收环境税来引导企业行为缓解进而改善环境问题。自从pigou提出环境税思想以来,国内外学者对于环境税问题的研究取得了很多成果,国外学者基于丰富实践前提下的深入研究更是取得了丰富的成果。本文从国外对环境税的前沿研究和国内对于环境税体系构建、征收模式等方面的研究这两个部分的文献进行了梳理,希望为我国开征环境税提供理论参考与经验借鉴。

【关键词】环境税 税制改革 环境治理

一、国外研究

全球升温、大气污染等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使学术界对环境税问题的关注越来越多,有关环境税的研究也呈现加速趋势。总的来说,目前西方有关环境税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最优环境环境税率“双重红利“理论与环境税制改革等方面。

(一)最优环境税率研究

1920年庇古率先提出征收环境税可以用来修正市场外部性问题,当征收得每单位环境税费与边际社会损失相同时,环境税率就达到了最优,他称的这个最优税率被称为“pigou税率”庇古最优环境税的理论前提是征收环境税的目的是内化外部成本,修正市场外部性,而不是筹集财政收入。Ramsey在十九世纪二十年代提出了另一种理论,即最优的环境税率是用最有效的方式筹集财政收入。税收造成的市场外部性在实际市场中几乎无可避免,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由于税收非效率性进而导致了社会福利水平得下降。Ramsey在著作中指出,一个“广税基、低税率”的环境税收体系相比于一个“窄税基、高税率”的环境体系更为有效率。根据Ramsey的最优环境税率理论,学者们对如何根据边际社会成本和边际财政收益来确定最优环境税率进行了探讨。当环境税收并非旨在筹集财政收入而是为了修正外部性问题时,最优环境税率就是指“庇古税率”,即单位税收等于边际社会损失时的税率;如果征收环境税旨在筹集财政收入,则需要更深入得研究税收收入的运用中是否存在一定的循环效应。当税收循环效应存在时,最优环境税率将高于“庇古税率”,并且随着环境税收征收量的增加,最优环境税率也将不断提高,反之亦然。Jaeger运用了具体模型证明了上述结论,他得出在近似于美国得经济体中,ramsey提出的税率比pigou税率还要低很多。而另一种说法认为当循环效应存在时最优环境税比庇古税率还要低一些。

庇古税率与ramsey提出的所谓最优税率孰高孰低决定于不同的前提假设条件和对“最优“的定义,并且最优环境税率有逐步升高的趋势。在学术界有人用税收相互作用效应解释了上述问题,在税收循环效应下最优环境税率反而低于“庇古税率”的情况,并且该学说指出我们如果考虑环境质量对劳动供给会产生巨大影响则结果会有很大不同。但并非全部研究者都赞同税收相互作用效应得存在,这个理论的提出是对过往经济学理论中局部均衡理论的挑战,在默认一般均衡角度下讨论问题对于分析问题大有裨益,它考虑到了环境税对不同市场得影响,同时也对例如福利损失做了大量的预测。

(二)“双重红利”理论与经验研究

全文阅读

西方最优税收理论发展

内容提要:本文介绍了最优税收理论的基本思想和方法,以及最优税收理论的两大主体部分——最优商品税和最优所得税的主要理论进展及其政策含义。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从所得税的功能及其税率设计、税收政策目标、假设条件、政策改革等方面分析了最优税收理论对我国税制设计的启示。

关键词:最优商品税最优所得税中国税制

一、最优税收理论的基本思想和方法

谈及最优税收理论,首先要对“什么是最优税收”进行概念上的界定。历史上诸多经济学家对税收制度的理想特征的看法中,倍受关注的当数亚当。斯密在其《国富论》中提出的平等、确定、便利、最少征收成本四原则,以及瓦格纳在其《财政学》中提出的四项九目原则等等(1)。而对当代经济学家来说,由于效率与公平问题业已成为经济学探讨中的两大主题,因此,理想的税收政策通常都是在马斯格雷夫(2)所提出的三大标准的框架内,即:(1)税收公平标准(尽管公平对不同的人来说意义各不相同);(2)最小行政成本标准;(3)最小负激励效应标准,即税收效率标准。

困难在于,对一个特定的税种或某个税收政策建议来说,往往只能满足其中的某一标准而无法满足其他标准。比如,累进的个人所得税易于满足税收公平标准,却会对劳动供给产生负激励;增值税总体上对劳动供给不会产生负激励,但却很难符合税收公平标准。

最优税收理论文献对最优税收评价的基本方法是,借助现代经济分析方法,运用个人效用和社会福利的概念,在赋予各个标准不同权重的基础上,将这些标准统一于惟一的标准之中。

在现代福利经济学中,社会福利取决于个人效用的高低,以及这些效用的平等分配程度。一般假定,当效用的不平等程度递增时,社会福利下降。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福利可以反映税收公平的思想,即导致不平等程度降低的税收是公平的。因此,最大化社会福利蕴含了税收公平标准。

就税收行政成本最小化标准来说,较高的税收行政成本意味着更多的税收收入用在政府服务方面,从而使个人效用和社会福利降低。同样,就最小负效应激励标准来说,如负效应激励大,工作积极性就会减弱就会扭曲经济,使人们的效用水平和社会福利水平降低。

全文阅读

增值税改革与财产税的协调

【摘要】我国正在进行增值税的改革,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远景是合并营业税,这预示着未来财政分配的重要变革。而且我国也正在研究开征房产税,准备把财产税作为地方政府主要财政收入来源。增值税作为地方政府主要收入来源,财产税作为地方政府主要来源,协调增值税和财产税作为地方政府主要收入来源是主要方案。采取增值税和财产税混合作为地方政府财产收入来源是解决方法。

【关键词】增值税改革 财产税 分税制 营业税 房产税

增值税的改革不仅仅是一个税种的变化,或许里面预示着未来财权分配的重要变革走向。中国目前是分税制,国地税分家之后按照各自管辖范围征收税款,国税主要征收中央税,而地税则为地方政府服务。国税系统征收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涉及全国范围的税种,而地税系统则征收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等等与地方政府相关的税收。在收入上,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消费税、车船购置税、关税等。地方政府则独享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其他税种则按比例在中央地方间分成。一直以来,营业税是地方政府的重要税种,一般占地方税收总额的4成以上。营业税并入增值税之后并由国税征收,无疑将对地方政府、地税系统造成极大的影响。而为了完善分税制,使得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十二五”税制改革的趋势是:推进房地产税改革,使得“房产税”(下文统称“财产税”)成为地方政府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为此,这里我们要研究的问题就是:营业税并入增值税后,由国税征收,再通过税收分享和中央政府财政转移支付返回给地方政府,给地方政府的财政支付提供支持,与开征财产税作为地方政府的稳定收入来源两者之间,哪个更具效率与公平?或者上述两者同时实施,该如何协调两者的关系?

一、增值税与财产税的含义界定

增值税和财产税的概念,在实践和理论中,在国内和国际上,都在不同层面的意义上使用着,使用状况比较混乱。因此,本文在进一步讨论前,有必要对概念做一下界定,以方便下文中的讨论。

(一)增值税的含义

本文所指的增值税是消费税的重要种类。本文所指消费税并非国内一般意义上的“消费税”,而是以消费为课税对象的税收种类,英文名是consumption-based tax。以课税对象为标准划分,税收可以分为消费税(consumption-based tax)、所得税、财富税(wealth tax)。现代型增值税(VAT)是目前世界普遍采用的消费税制(consumption-based tax),是对商品和劳务增值额的课税,对最终消费的课税。国内增值税与现代型增值税征收范围不同,现代型增值税征收范围还包括国内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即营业税应税劳务、销售不动产、无形资产。增值税立法改革,主要任务是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消除重复征税。国内增值税和营业税在我国税收收入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根据财政部的2010年1月~9月税收收入情况,国内增值税收入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27.4%,营业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14.9%。

(二)财产税的含义

全文阅读

有效税率对经济增长影响的实证分析

提要本文计算了我国资本有效税率、劳动有效税率和消费有效税率,从理论和实证两个方面研究有效税率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实证研究结果表明,资本有效税率和劳动有效税率与经济增长负相关,而消费有效税率对经济增长率的影响不显著,但倾向于有正的影响。

关键词:有效税率;经济增长;结构性减税

本文得到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资助(项目号:2009A228)

中图分类号:F81文献标识码:A

有效税率分为边际有效税率和平均有效税率,前者是指边际税基所承担的有效税率,后者等于税收收入与相应税基的比值。相对于法定税率和宏观税负,有效税率更能说明经济增长过程中不同结构要素所承担的税负水平。按照征税对象的不同,本文将税收收入分为资本收入税收、劳动收入税收和消费支出税收。将分别计算资本、劳动和消费的有效税率,并用三种有效税率进行实证分析。

一、税收的归类

(一)资本税收。对资本征收的税收是我国税收收入的主要部分,在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中都有所体现。对资本征收的税收主要包括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烧油特别税、牲畜交易税、契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等税种,以及增值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中应计入对资本征收的部分。

(二)劳动收入税收。劳动收入是劳动者出售劳动力所获得的报酬。对劳动收入征收的税收包括农业税、牧业税、社会保险基金和来自于劳动收入的个人所得税等。其中,社会保险基金虽然没有采用税收的形式,但是国际上一般将其作为税负的组成部分之一,因此,本文将其纳入劳动收入的有效税率的计算。

全文阅读

探析税收筹划论文写作研究论文

税收筹划是企业维护自己权益的一种复杂决策过程,是依据国家法律选择最优纳税方案的过程。它不仅涉及企业内部的筹资、投资、经营等各项活动,还与国家、政府、税务机关及相关组织有很大的关系。税收筹划论文就税收筹划的含义、特点、方法、作用以及应当注意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初步的理论探讨。

税收筹划论文分析了在现代经济条件下,税收作为企业的客观理财环境之一,如何依法纳税并能动地利用税收杠杆,谋取最大限度的经济利益,成为企业理财的行为规范和基本出发点。一个企业如果没有良好的税收筹划,不能有效地安排税务事项,就谈不上有效的财务管理,也无法达到理想的企业财务目标。对于追求价值最大化的企业来说,如何在税法许可下,实现税负最低或最适宜,也就成为企业税收筹划的重心所在。因此,税收筹划论文深入探讨企业税收筹划的理论依据和筹划思想,就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

一、税收筹划论文税收筹划的含义与特点

税收筹划论文阐述了税收筹划是指在遵守税法和符合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利用税收法规所赋予的税收优惠或选择机会,通过对企业投资、经营和理财等活动的事先安排和筹划,尽可能地节约税款,达到税负最轻或最佳,以实现利润最大化的行为。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税收筹划必将成为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筹划论文提到它具有以下几个显着的特点:

(1)合法性。税收筹划不仅符合税法的规定,而且符合税法立法的意图,这是税收筹划区别于偷税避税的根本点。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税收筹划,是对税法立法宗旨的有效贯彻,也体现了税收政策导向的合理有效性。国家在制定税法及有关制度时,对税收筹划行为早有预期,并希望通过税收筹划行为引导全社会的资源有效配置与税收的合理分配,以实现国家宏观政策。因此,提到税收筹划不仅不违法,而且作为纳税人的权利受到国家的保护。

(2)超前性。税收筹划是企业对生产经营、投资活动等的设计和安排。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纳税义务的发生具有滞后性,即由于特定经济事项的发生才使企业负有纳税义务。一旦经营活动实际发生,应纳税款就已确定,再进行筹划已失去现实意义。税收筹划就是要将税收作为影响纳税人最终收益的重要因素,对投资、理财、经营活动做出事先的规划、设计、安排。

(3)整体性。税收筹划的整体性,一方面指税收筹划不能只注重于某一个纳税环节中的个别税种的税负高低,而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另一方面指总体税负的轻重并不是选择纳税方案的最重要依据,应衡量“节税”与“增税”的综合效果。税收筹划不仅要考虑纳税人现在的财务利益,还要考虑纳税人的长期利益;不仅要考虑纳税人的所得增加,还要考虑纳税人的资本增值;不仅要考虑纳税人的税后财务利益最大化,而且还要使纳税人因此承担的各种风险降到最低。总之,税收筹划只有从纳税人财务计划、企业计划这些整体利益出发,趋利避害、综合决策,才能真正达到目的。

(4)积极性。从宏观经济调节看,税收是调节经营者、消费者行为的一种有效经济杠杆,国家往往根据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节约税款,谋取最大利润”的心态,有意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投资者和消费者采取政策导向行为,借以实现某种特定的经济或社会目的。

全文阅读

超额累进企业所得税率测算

摘要: 在研究超额累进企业所得税理论依据和必要性的基础上,选取苏南某地级市2013年企业所得税相关数据,借鉴国外相关经验,测算超额累进企业所得税级次、级距与税率,论证超额累进企业所得税的优越性,以推进我国企业所得税制的改革。

Abstract: After discussing the theory and necessity of the progressive rates levied on enterprise income in excess of specific amounts, this paper calculates the tax rate, the tax level and the tax bracket by using the data of a city in south Jiangsu province in 2013. By learning foreign experience, the paper also points out the superiority of the progressive rate. It would be benefit for the reform of enterprise income tax system.

关键词: 企业所得税;超额累进税率;优越性

Key words: enterprise income tax;progressive rates levied on income in excess of specific amounts;superiority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35-0048-04

0 引言

国内外关于企业所得税做了大量的研究。①税收公平方面。秦蕾(2005)认为“西方税收公平思想的演进,揭示了我国建立和谐税收应该兼顾公平与效率。”[1]郭维真(2007)指出“从效率角度考虑,比例税率无疑是便于税额计算和征管,但是在公平上有所欠缺。”[2]②税制设计方面。张明喜、王周飞(2011)认为“我国应在公平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税收优惠政策,以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3]Giorgia Maffini(2013)指出“在基于减税趋势下,进一步地公平税制是今后国际税制改革的主要趋势。”[4]Christian Bauer,Ronald B.Davies,Andreas Haufler(2014)认为公司税制度结构设计应优先考虑公平,公平的公司税可以促进经济良性发展。[5]③累进所得税率方面。喻雷(1986)研究了幂税率,为累进税率的设计与改革提供了借鉴。[6]Gupta和Newberry(1997)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在采用累进税率的国家和地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实际税负之间的正相关性关系更加显著。[7]张申杰(2008)通过数学分析解释说明了累进税率在税收纵向公平上的意义。[8]Luis H.R.Alvarze(2008)指出“累进税率对刺激经济发展具有重大积极意义。”[9]著名学者Daniel N.Shaviro(2011)肯定了美国超额累进税率的公司税的积极意义,认为美国政府应适当降低边际税率以保障国际税收竞争优势。[10]国外对超额累进企业所得税研究较多且较深入,取得了较为成熟的理论与实务成果。相较国外研究,虽然我国学者已经认识到现行固定比例企业所得税存在偏重效率却兼顾公平不够的现象,只是采用简单的优惠政策来局部调节这种不公,对超额累进企业所得税研究甚少,与之相关的税率测算更是空白。本文拟在研究超额累进企业所得税理论依据和必要性的基础上,测算超额累进企业所得税级次、级距与税率,以落实党的“十”提出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

1 超额累进企业所得税的理论依据与必要性

全文阅读

有效税率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诠释

关键词:有效税率;经济增长;结构性减税

提要:本文计算了我国资本有效税率、劳动有效税率和消费有效税率,从理论和实证两个方面研究有效税率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实证研究结果表明,资本有效税率和劳动有效税率与经济增长负相关,而消费有效税率对经济增长率的影响不显著,但倾向于有正的影响。

有效税率分为边际有效税率和平均有效税率,前者是指边际税基所承担的有效税率,后者等于税收收入与相应税基的比值。相对于法定税率和宏观税负,有效税率更能说明经济增长过程中不同结构要素所承担的税负水平。按照征税对象的不同,本文将税收收入分为资本收入税收、劳动收入税收和消费支出税收。将分别计算资本、劳动和消费的有效税率,并用三种有效税率进行实证分析。

一、税收的归类

(一)资本税收。对资本征收的税收是我国税收收入的主要部分,在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中都有所体现。对资本征收的税收主要包括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烧油特别税、牲畜交易税、契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等税种,以及增值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中应计入对资本征收的部分。

(二)劳动收入税收。劳动收入是劳动者出售劳动力所获得的报酬。对劳动收入征收的税收包括农业税、牧业税、社会保险基金和来自于劳动收入的个人所得税等。其中,社会保险基金虽然没有采用税收的形式,但是国际上一般将其作为税负的组成部分之一,因此,本文将其纳入劳动收入的有效税率的计算。

(三)消费支出税收。本文的消费支出税收是指以消费品或消费行为为征收依据的税收的总称,包括特别消费税、农业特产税、集市交易税、筵席税、盐税、屠宰税、关税、增值税和营业税中对消费征收的部分和消费税。

二、对部分税种的处理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