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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法律概论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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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管理学》评介

摘要:薛天祥教授在2002年主编了《高等教育管理学》一书。本书为高等教育管理学插上了逻辑的翅膀,构造了有别于其它经验体系专著的论述体系。本文首先简述了本书的编写缘由,然后概括了本书的体系结构,最后从四个方面探讨了本书理论体系的逻辑展开。

关键词:《高等教育管理学》 科学方法论 理论体系

一、 本书的编写缘由

薛天祥教授主编的《高等教育管理学》是"高等教育理论丛书"中的一本。本丛书编写的最直接动因是1999年全国第三次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会议就我国高等教育体制、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以及创新体系建立都作了重要的论述,并提出了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中一系列重要的问题。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新鲜经验需要理论的概括,新问题的解决需要理论的指导。本丛书就是试图按照理论体系的科学方法论而撰写的专著,主要内容是研究高等教育专门领域的理论体系,即在开展高等教育理论研究的过程中,同事实现高等教育理论的系统化。编写本丛书的宗旨之一也是为了加强高等教育学学科建设,为了与同行专家一起努力提高高等教育学科的专业化程度,使高等教育研究成果得以提升到系统化的水平。

本书也是贯彻了这套丛书的主题,在1991年薛天祥教授撰写的《高等教育管理学导论》的基础上,吸收了近年来高等教育管理理论的研究成果和改革的实践经验而编写的。

二、本书的体系结构

本书是在科学方法论的指导下,运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辩证逻辑的基本方法,构造了有别于经验体系的《高等教育管理学》理论体系,即从全部管理活动中抽象出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高等教育系统,并按照逻辑手段层层推演出中介概念--高等教育目的、中心概念--高等教育管理、后继概念--高等教育管理基本规律、过渡性概念--高等教育原则和逻辑终点--高等教育效益与提高高等教育管理效益的技术与方法。

根据上述体系,本书被分成六个部分:高等教育系统论、高等教育目的论、高等教育管理本质论、高等教育管理规律论、高等教育管理原则论和高等教育管理活动和方法。为解决高等教育管理活动中的不同矛盾,在撰写管理活动和方法时,将它分解为高等教育的计划活动、高等教育的组织活动、高等教育的领导活动和高等教育的控制活动等四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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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学生法律思维的促成与进化

摘要:学生法律思维的培养是提高学校法律教育实效的基础性环节。它可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法庭训练、法律诊所等诸多方式来实现,进而提高法律教育的实效性。

关键词:法律教育 法律教学方法 法律思维养成

一、传统法律教育范式与学生法律思维培养的背离

1、教学理念与学生法律思维培养的背离

法学院在以往学生培养的过程中,一直较注重理论灌输,主要立足点在于解释概念、注释条文、阐述理论、抽象议论,而未把培养具有较强法律思维及法律操作技能的法律实用人才作为培养的目标。正是这种教学理念,一方面使教师认为,只要把法律概念、逻辑体系、理论框架灌输给学生,学生们就自然而然地具有将法律概念、法律原则适用于具体的案例分析的法律思维能力,这实际上是误识。而且,教师把自己的注意力更多地放在理论研究中,对于实务中问题不太关注。这就导致教师缺乏法律运用能力,强调理论研究和课堂教学,但忽视了接触法律实务。没有法律实践,教师就很难把法律理论生动而适用地传授给学生,从而影响了解法律实务、掌握法律实务知识的人才的培养。

2、教学内容与学生法律思维培养的背离

我国法治建设发展很快,但由于教材撰写、出版、更新的周期较长,使不少学校所使用的教材却较陈旧,无法跟上法律得修改及理论的发展。[1]同时法律实践是一项创造性构建工作,但在许多法学院培养方案中却没有多少课程致力于这种能力的培养和训练,从而在教学实践中忽视了如何发现、发明和重构事实,忽视了如何在宏观正义与个案正义的关系解读中进行法律思维的训练;即使有一定程度的法律思维训练,方式也是传统的,谈不上培养。从而导致学生不能得到充分的训练,提升锻炼解决问题能力,以引起学生真正的兴趣。

3、教学手段与学生法律思维培养的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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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物理科知识获取途径

摘 要:提出了确立初中物理科学方法教育途径的依据,并从方法与知识对应的角度初步探讨了初中物理科学方法在知识获取过程中的实施途径及其顺序性层次性和基本实施框架。

关键词:初中物理;科学方法;知识获取;教育途径

一、问题的提出

科学方法是指人们在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中总结出来的正确的思维、行为方式。物理方法是科学方法中的一类,是研究物理现象、描述物理现象、实施物理实验、总结物理规律、检验物理规律时所应用的各种手段与方法。物理科学方法是在物理学知识的获取和运用中产生的。

二、初中物理科学方法教育的途径

(一)确立物理科学方法教育途径的依据

1.科学方法教育的价值

科学方法教育,如同物理教学中的其它基本问题一样,总是随着人们对其本质认识的深入而逐步发展的。作为物理认知活动的中介,它是连接物理现象与知识的纽带,物理知识。概念、规律等"只有通过科学方法的参与,才可能上升为知识形态,这就决定了物理科学方法教育与物理知识的教育过程不可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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渗透物理科学方法体现物理学科价值

中学物理的学科价值不仅要让学生掌握必要的物理知识,也应该在学习物理知识的过程中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更应该在获取物理知识的过程中,体验探究过程,掌握物理科学方法,提高科学素养.

1物理科学方法教育与物理学科价值

1.1科学方法教育有助于学生更好的掌握物理知识

科学方法是物理知识体系的一部分,科学方法教育当然应该是物理教学的一部分.一方面物理学科是一门具有方法论性质的学科,物理学在长期发展中所形成的科学方法,不仅对物理学的进一步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同时也对其他学科的发展产生了积极推动作用.另一方面,物理科学方法既是物理知识发展的手段,又是物理知识发展的产物,科学方法蕴涵于物理知识中,物理知识是物理科学方法的载体,它们密不可分,共同形成了物理的完整的知识体系.所以,在高中物理教学中,必须渗透科学方法教育,这才使学生学到了完整的物理学.

1.2科学方法教育,是提高学生能力的重要途径

教育学家布鲁纳提出“能力=知识十科学方法十技能”.能力的高低,一定意义上表现为掌握方法的多少和运用方法的灵活和熟练程度,可以认为,方法是能力的“内核”,是对能力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所以,培养学生能力需要教给学生方法,应用科学方法解决具体问题的过程就是培养能力的过程.

1.3科学方法教育是提高学生科学素养的重要途径

卡尔・萨根说过:“科学方法似乎毫无趣味、很难理解,但是它比科学上的发现要重要得多.”国际科普理论学者认为,科学方法是科学素养中最重要的内容,公众理解科学,最重要的就是要理解科学方法并应用这些科学方法解决自己生活和工作中的各种问题.物理课程中的科学素养包括:物理知识与技能、物理科学方法、物理能力、物理思想和物理科学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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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案例教学必要性研究

[提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深刻阐述了我国教育应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在教学方法上,引入案例教学是教学方法的大胆改革与创新。本文从案例教学符合《刑法学》认识发展的一般规律,到案例教学符合《刑法学》教育改革的目标,再到案例教学符合《刑法学》素质教育的要求出发,深入研究《刑法学》案例教学的必要性。

关键词:《刑法学》;案例教学;必要性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2年1月5日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强调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而在实际教育过程中,我国的教育现状与整个教育发展规划大不匹配。我国的教育观念相对落后,内容方法比较陈旧是客观存在。为了解决这一关系重大的问题,从国家的层面上进一步提出了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的一些指导原则,以提高教学效果。在改进教学方法的实践中,引入案例教学应该说是教学方法大胆改革与创新的一次成功尝试。具体到《刑法学》的教学,运用案例教学深入浅出阐释《刑法学》理论,“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加深对知识理解度,培养创新能力,缩短理论与实践距离等方面作用不容小视。”而且,还能使学生更准确、更清晰地了解和把握基本概念、原理、成文法规则等。实践证明,引入案例教学法是《刑法学》教育走出困境行之有效的方法和途径。

一、案例教学符合《刑法学》认识发展的一般规律

在《刑法学》课程教学中,教师既可采用由理论到案例的演绎方法,也可采用由案例到理论的归纳方法。在法制史的视域内,一览中国古代有关刑事审判的历史发展,从中可以看出历代大都相当重视发挥 “判例作为正式法源的作用:以例解律,以例辅律,以例补律,甚至以例破律;编制判例也成为官方和民间重要的法律活动。”从中也可以说,我国传统法律把判例作正式立法的源泉,以实际的判例或是解释、或是辅助说明、或是补充说明法律条文,甚至可以破旧除新,改革不适应现实需要的法律条文。可见,案例的重要性。我国一向是重视传统,传统的思想延及至今,在教学过程中,也必然采用案例教学,以便更清楚准确地阐释法律理论。

《刑法学》课程的教学首要的和基本的教学要求是向学生传授基本的刑法理论知识。在讲授《刑法学》理论知识的过程中,面对庞杂而难懂的概念、原理和规范以及一些其他重要问题,如何能使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再深一层次,能培养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教学方法的选择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在笔者多年的《刑法学》教学实践中,以及与以往听过《刑法学》课程的学生沟通或问卷表明,在《刑法学》课程教学中应用案例教学,是一次成功的尝试。在实践,笔者在《刑法学》教学过程中运用了案例教学。“选择典型的案例,引导学生分析和研究,生动形象地解释法律的内容,深刻揭示其法理内涵,推动法律的发展与完善。”这是在传授抽象概念、原理、规范的基础上运用案例的教学过程,就是人类认识发展规律中的由一般到具体的演绎过程。这只是《刑法学》案例教学中的第一步,在运用案例教学过程中,通过讲授概念、原理、规范引入案例,同时又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深化对概念、原理、规范的重新认识。这不仅能使学生理解和掌握系统知识,而且还能使学生受到启发,由此及彼,由表及里,融会贯通,促使学生的知识从具体跨越到抽象,从个别扩展到一般,从微观延伸到宏观,顺利地实现知识的迁移和认识的提高,就是人类认识发展规律中的由具体到一般的演绎过程。演绎方法或归纳方法的最终目的是让学生从理论层面上掌握概念、原理、规范,从实践的层面上是运用这些概念、原理、规范。学生主要是学习书本的知识,深入操作层面已是不现实,这是一个悖论。因此,在《刑法学》教学过程中,大量引入案例教学可以有效的解决这个难题,这也符合人类认识发展的一般规律和《刑法学》教学过程中使学生们有效认识这一学科的发展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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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史在高中物理复习课教学中的应用

摘要:高中物理复习课教学可以充分利用物理学史更好地进行知识与技能的教学,过程与方法的教学,兼顾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教育。物理复习课教学中利用物理学史,可以激发学生复习过程的学习兴趣,可以提高物理概念规律的复习效率,可以提高实验设计创新能力。

关键词:物理学史;物理复习课教学;学习兴趣;复习效率;创新能力

中图分类号:G63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2)05-0073-02

新课程标准背景下,在实现物理教育的目标中,物理学史由于它所具有的丰富的教育因素,所以物理学史对实现物理课程的三维目标起着特定的作用,在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的过程中可以发挥出独特的教育功能,能特别是情感价值观教育功能。但实际高考大纲对物理学史的要求并不高,高考基本不作要求。目前学校和老师对成绩非常看重,我们平常的考试中和高考考得并不多,所以在实际教学中老师学生普遍认为物理学史教学可有可无。特别是复习课教学惜时如金,更把物理学史踢得远远地,最多背几个著名科学家人名。我却不这样认为。经过几年教学实践尝试,我认为高中物理复习课教学可以充分利用物理学史更好地进行知识与技能的教学,过程与方法的教学,兼顾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教育。

一、物理复习课教学中利用物理学史,可以激发学生复习过程的学习兴趣

在进行章末复习或单元复习时,一般的程序是先梳理知识点体系,呈现概念规律结论的逻辑关系,再总结训练应用题型,过程单调枯燥。不妨来个小插曲放松激发一下学生学习兴趣:让学生再从物理学史角度回顾印证一下概念规律结论的知识点体系,或由教师搜集整理补充一些概念规律结论的知识点体系的相关物理学史。形式要灵活,可以是课堂上学生几分钟讨论、展讲;也可以留成作业让学生课下搜集整理一些概念规律结论的知识点体系的相关物理学史资料,自主地了解物理发展的历史,定期在自习课的时间举办学生物理学史讲座;也可以是教师采用多媒体设施播放一些物理学史科教系列片。这种复习措施不仅激发了复习的兴趣,在实施过程中也潜移默化地实现了物理学史的情感教育功能。如原子核物理复习教学从物理学史角度建立复习线索:总结“十大人物九大发现”,①汤姆生发现电子,建立了原子的“枣糕模型”;②卢瑟福通过α粒子散射实验,建立了原子的“核式结构”;③卢瑟福通过α粒子轰击氮核,发现了质子;42He+147N178O+11H(实验用放射源放出α射线);④玻尔提出了氢原子模型;⑤贝克勒耳发现天然放射现象,证明原子核有复杂结构;⑥玛丽・居里和玻埃尔・居里(大居里)通过天然放射现象研究,发现了放射性元素钋和镭及其衰变规律;⑦查德威克用α粒子轰击铍核发现了中子,42He+94Be126C+10n;⑧约里奥・居里和伊丽芙・居里(小居里)用α粒子轰击铝箔,探测到中子和正电子,发现了放射性同位素,42He+2713Al3015P+10n?摇3015P3014Si+0+1e;⑨爱因斯坦发现了核反应中的质量与能量的联系:质能方程E=mc2。

二、物理复习课教学中利用物理学史,可以提高物理概念规律的复习效率

1989年出版的《普及科学──美国2061计划》的总报告指出,“大部分科学概念是缓慢形成的,凝聚着许多研究人员的心血。没有历史实例,不论记忆多少一般概念,最多也不过是一些口号”。科学史与基础科学教育相结合可以说已是一种教育改革的必然趋势,我们教学的目的不是让学生知道“欧姆只是一个定律,科里奥利只是一个加速度,开尔文只是一个温度,阿伏伽德罗仅仅是一个数目”。背过物理概念、定律和一些结论,并不是真正理解物理学。获得的知识的多少与深度不仅在于结论,更重要的在于探究的发展过程。在概念规律复习教学中进行必要的物理学史回顾,能使学生再次提升对物理概念规律的理解,从知识结论的获得过程中认识它的建立的起因、探究过程、科学的思想方法、适用范围,体验认识科学理论真理的相对性,从而会提高物理概念规律的复习效率。比如,人们对光的认识,就经历了牛顿的微粒说,惠更斯的波动说,麦克斯韦的电磁说,爱因斯坦的光子说,最后物质波模型的建立才使得光的波粒二象性特点被大家普遍认可。学生了解光的认识发展史必然会使学生对涉及的一系列概念、规律和科学思想深刻理解。又例如,动能和动量概念的建立来自于历史上对运动的量的描述的争论。又例如能量子概念及规律的由来。还有“牛顿运动定律”的发现过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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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参与式的民法教学方法

摘要:参与式的教学方法对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参与式的教学方法包括案例教学、讨论式教学、主题发言、辩论式教学法等,适当使用教学方法可以提高教学效果。

关键词: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 主题发言 辩论式教学

1 参与式的教学方法的价值

我国法学教学改革探讨了很多年,但是,在教学中还没有完全脱离讲授式的课堂模式。尤其,大陆法系的教学更重视理论培养,倾向培养学生理论批判思维和科研能力。课堂中,主要讲述各家各派的观点、理论研究的方法等等。理论学习显得枯燥无味,比较适合坐的下来、愿意理论思考的学生,而我们当代的学生活泼好动,对理论研究不是很感兴趣。“如果一个学生无法接受却又必须记住教授的演讲内容来应付考试,他是在丧失学习兴趣的情况下, 痛苦地磨练记忆力”。①

当代的法律专业的大学生,从他们发展来看,更多要去从事法律实务工作。所以,真正探索一套能够调动学生积极性,使他们主动学习、主动思考,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对学生的学习和就业非常重要。

2 参与式的教学方法的分析

2.1 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是由老师提出一个案例和一些问题,要求学生在阅读案例事实后,运用自己的知识和经验来回答问题,说出自己的想法。对于组织案例教学,选择教学案例是关键 “实践证明,案例的选择、确定和分析是案例教学法正确运用的前提。在运用案例时,一定要避免那种“故事会式”的做法。”②关于选择的案例要具备真实性、典型性、新颖性和可讨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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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教物理教学的内涵

1、高职教育应培养全面的人

科学教育的内涵,不限于中小学、大学教育,而是整个社会的教育问题。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人”,教育的理念是培养“完整的人”。完整的人也称“全人”,包括德育、知识和智慧三个方面。德育方面:知礼、爱、孝、信、义、忠、恕及法;知识方面:有语文、数学、科学、历史、社会政治基础知识;智慧方面:有哲学艺术的修养。一个全人当然具备科学精神,指的是对事物的客观态度,周密思致、逻辑分析。

2、物理教育的内涵

作为学习物理学的人应当具备以上提出的普遍要求,高职物理教育我认为最为重要的是基础物理课,在物理教学中逐步形成具有自己特色的讲授风格,这种风格应该是:主论严谨,物理图像清晰,深入浅出,溯源通今。所谓主论严谨就是提出的问题要准确,概念、规律、理论的阐述要正确,评价恰当。图像清晰就是要善于作物理分析,建立形象直观的物理图像。所谓深入浅出,就是既要抓住物理本质,又要尽可能的浅显易懂。所谓溯源通今,就是要从全局的高度统观历史与前沿并努力揭示其内在的联系,避免片面性,绝对化。物理学是自然科学的主导,因为它有很严格的概念,有很精确的定律对事物的运动规律可以进行精密的计算,又通过实验可以很精确的验证。

3、物理概念教学

概念是对客观事物本质属性的理性认识,概念是科学家赖以沟通的工作语言和表达方式,概念又是自然科学的规律和理论赖以建立的支柱和基石。概念源于具体事物而又高于具体事物,概念是经验的结晶,感知的升华,思维的产物。形成正确、恰当的抽象概念是建立物理理论的决定性步骤,因为只有通过物理学理论所揭示的概念之间的关系,才能真正理解各种概念的含义、地位和作用。物理概念必须有明确的严格定义,并且可以量度的,这是物理学作为精确、成熟学科的重要标志。主要的基本概念有:

3.1力学方面

位矢,速度,加速度,参考系;惯性,质量,力;动量,能量,角动量,冲量,功,力矩,冲量矩以及质点;刚体,弹性体,理想流体及绝对时间和绝对空间等都是基本概念,当然有一些也是基本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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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物理学思想方法的教育价值

物理学思想方法是物理学家在认识物理世界探究物理规律中形成的正确的思维方式.它包括精神层面的思想及具体的研究问题与应用物理的方法.教育学认为教育价值是教育对人与社会的意义.本文所论述的物理学思想方法的教育价值,是指在进行物理学思想方法教育的过程中教育活动对学生全面可持续发展的积极意义.

1 进行物理学思想方法教育是学生学好物理的前提和基础

物理学由物理概念、物理规律、以及贯穿其中的物理学思想方法构成,这些都是学生学习的核心内容.九年义务教育物理教材循序渐进地将物理学思想方法植入到概念、规律的学习以及探究活动中,使学生在学习概念与规律中体验方法,实现物理学思想方法的感悟和内化,建构概念、规律、方法相互联系的知识体系.正如粤沪版九年义务教育物理教材所述“我们不仅要知道物理概念的来源,经历物理规律的探究过程,还要学习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探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弄清楚概念和规律的含义,并会运用它解释和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这一表述显现了物理学思想方法在物理学习中的基础性地位.

1.1 掌握物理学思想方法是学好物理的前提

物理学思想方法贯穿在学科知识体系的各个环节.不同的概念或不同的物理规律的产生可能源于相同的思想方法基础.可见,虽然有些概念和规律描述的对象不同,却有着共同的思维本质.这些共同的本质的东西可以将不同的内容联系起来,形成在共同思维框架下的知识体系.初中物理常用的方法,如观察法、实验法、比较法、类比法、等效法、转换法、控制变量法、模型法、科学推理法、比值定义法等融入在学生建构物理概念、物理规律及应用物理知识的每个过程.缺乏物理学思想方法的指导,就不能灵活应用物理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学好物理将无从谈起.

1.2 掌握物理学思想方法是建构物理知识体系的基础

物理概念的建立与物理规律的探究无不经历了科学的方法过程.物理概念与规律的学习无不建立在一定的思想方法基础之上.虽然学生学习的是前人的研究成果,但是学生对物理知识的学习不是被动地接受,还需利用前人的思想方法重复前人的探究活动,实现知识的自主建构.

比如建模思想.人们为了方便研究事物及其系统的本质而建立突出主要因素而忽略次要因素的模型.为了研究液体的压强,建立液柱模型;为了研究光的传播,建立光线模型;为了研究物体的运动,建立了匀速直线运动模型;为了研究磁场,建立了磁感线模型;为了研究力与运动的关系,建立了光滑表面模型等等.这些模型的建立,方便人们排除次要因素的干扰,深入探究事物的本质.又如教材中许多的探究实验,都建立在控制变量的思想方法基础之上.典型例子有:探究影响液体蒸发快慢的因素;探究影响滑动摩擦力大小的因素;探究影响压力的作用效果的因素;探究影响浮力大小的因素;探究欧姆定律;探究影响电磁铁的磁性强弱的因素等.如果没有控制变量的思想基础,就没有实验探究的意义,更无法得出正确结论.又如为了探究平面镜成像规律,采用等效替代的方法,用没有点燃的蜡烛去代替点燃的蜡烛去与点燃的蜡烛的像重合,从而确定像的位置和比较像与物的大小,最后得出正确的结论.如果没有等效替代法的巧妙运用就很难得出平面镜成像的规律.大量事实表明,物理知识建构在物理学思想方法基础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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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与民事诉讼法本科教学改革

摘要: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存在一种紧密的关联性,法律教育的发展方向之一是职业教育,法学教育培养目标之一是有职业倾向的基础型法律人才。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司法考试,是法学毕业生迈向法律职业的第一道门槛。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在考试的形式、科目、内容以及通过率等方面,都会对本科教学中的民事诉讼法教学产生影响并提出挑战。

关键词:法律教育;司法考试;精准教学法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02(2011)05-0096-06

关于法学本科教育的发展方向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中国法学本科教育的定位是素质教育(或称通识教育、学术性教育),强调培养具有一定学术背景的法律人,同时为法律高级人才的培养打下良好的基础;另一种观点认为,中国法学本科教育的定位是职业教育(或称应用性教育、精英教育),强调应当让学生获得从事法律职业所必须具备的能力,这种能力对于法官、律师、法学研究工作者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两种观点的取舍在法学教育界引起了激烈的争论,各有一批法学家和法教育机构支持,从而形成了中国法学本科教育的不同模式。法学本科教育培养目标之一是有职业倾向的基础型法律人才,这种职业倾向应当是多元化的。从社会需求来看,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是多元的,大体上有三类:一是应用类法律人才,即实践型法律人才和复合型法律人才;二是学术类法律人才,主要指法律教师和法学研究人员;三是辅助类法律人才,主要是辅助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工作。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一种从事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而非任职考试。通过司法考试,是法学毕业生迈向法律职业的第一道门槛。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特别是在考试的形式、科目、内容以及考试的通过率等方面,都会对法学教育产生影响并提出挑战。本文结合笔者个人的教学经验,谈谈民事诉讼法本科教学如何适应国家司法考试的要求进行教学内容、教学方式等方面的教学改革。

一、法学本科教学与司法考试

国家司法资格考试主要测试考生所应具备的法学专业知识、法律案例分析、法律文书撰写、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它向法学教育界传达这样的信息,即法学教育是应用教育,必须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对此,有学者提出法学教育不是职业教育、法学教育不同于法律教育。其依据是:其一,法学教育是理性教育,法律教育是感性教育;其二,法学教育是理论教育,而法律教育是实践教育;其三,法学教育是关于法学领域中的“为什么”的教育,法律教育是关于法律领域中的“是什么”的教育;其四,法学教育要培养的是法学研究工作者,而法律教育要培养的则是法律工匠。其言外之意是我国的法学教育是一种素质教育、人文教育,而以司法考试为导向的法学教育则是一种低层次的职业培训教育、法律工匠教育。从教师“愿意把最好、最有用的知识传授给学生”的职业角度,从个人潜心学习法律多年并形成的一些粗浅理解来看,笔者同意这种观点。但是,换个角度,学生如何看待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关系呢?

按照现行制度,法学院本科生在三、四年级就有资格参加司法考试。假如司法考试合格率像日本曾经坚持的那样压得很低,只有2%-3%,那么只有极少数非常自信的学生才在本科阶段参加司法考试,不会对教育产生太大的影响。但目前中国司法考试合格率已经达到20%以上,跃跃欲试的本科生会不在少数,其影响就不能忽视了。在我国多年来就存在着法学本科生“招生热、就业难”的问题,而通过司法考试,必然能增强法学毕业生在就业市场的竞争力。目前社会上司法考试辅导班的质量参差不齐、良莠不分,并且价格高昂。为了“一次性”通过司法考试,许多学生会选择参加“全封闭班”、“保过班”,其动辄几千元甚至上万元的学费成为家长一笔不小的“就业准备经济支出”,而辅导班的学习环境、居住安全等也存在着一些隐患。因此,法学本科教育中应该增加以司法考试为参照的学习内容。

二、民事诉讼法本科教学课程计划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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