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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工作意见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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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工作锻炼安排意见

各乡镇场、县委各部门、县直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新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的培养,提高处理复杂矛盾和疑难问题的能力,增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意识,按照县委多岗位丰富干部阅历、多环境增长干部的才能、多角色检验干部的心胸、对得失识别干部品德的干部选拔任用办法,现就新提拔副科级干部到局进行工作锻炼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工作锻炼时间

凡**年1月1日以后新提拔的副科级领导干部,在公示期满并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后,由县委组织部根据实际情况每周安排一人或两人到县局进行为期一周的工作锻炼。

二、工作锻炼方式

1、直接参与处理上访事件进行锻炼。新任副科级领导干部在进行工作锻炼时,由局根据工作需要,直接安排到工作一线协助局领导和工作人员处理紧急、突发的上访事件。

2、采取“变上访为下访”的方式进行锻炼。由局安排,组织新任副科级干部深入全县各种上访“钉子户”、“缠访户”及生活困难的上访户家中进行“家访”,了解问题根源、询问事情原委,达到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处理问题的目的,增强与广大群众的联系沟通,增进群众对组织、对政府的信任度,为构建富裕和谐文明新贺兰打造最佳的社会发展环境。

三、考核及评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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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干部任免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落实和延伸县委全委会、常委会干部任免“票决制”精神与要求,完善和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提高中层干部任免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深化我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现结合实际,就乡镇和县直属单位中层干部任免实行“票决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依据,通过对中层干部任免实行“票决制”,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乡镇党委和县直属单位党委(党组)在选人用人上的决策水平,扩大选人用人中的党内民主,防止选人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切实有效地推进我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实行中层干部任免“票决制”,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更好地加强党对干部工作的领导,改进党管干部方式,提高党管干部水平。

2、坚持德才兼备和群众公认原则。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防止片面性和简单化。选拔任用中层中干部要注重看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看干部的工作作风、看干部的工作实绩、看干部在群众中的公认度。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实行干部任免“票决制”,积极推动干部任免中的党内民主。坚持议决分离、先议后决,审议和表决要分开,在充分讨论酝酿的基础上,基本形成一致意见后再进行表决。

4、坚持依法办事原则。在实施干部任免“票决制”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条件、程序和要求办事,严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既要注重干部制度改革的创新性,又要注重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严密性;既要注意发扬党内民主,又要注意严肃党的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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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老干部协会工作意见

各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镇直各企事业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泰州和市委十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现就不断加强、改进和完善镇机关老干部党支部和镇老干部协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进完善镇老干部党支部学习制度

1、镇老干部党支部负责组织老干部学习,并实行每两个月活动一次的办法(每次拟定周六上午),活动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确保适时适量。老干部因身体、家庭、气候及交通等因素不能参加活动的,也可履行请假手续,确保安全、有效。

2、镇老干部党支部每次学习活动,由镇党委安排一名副乡级领导干部全程参与,做好沟通反馈,对于离退休干部提出的意见、要求、建议,应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做好汇报。

3、镇老干部党支部要结合国内外形势和党员教育工作等有计划地准备学习材料,做好学习计划,切实保证学习效果。

4、学习方法、方式要灵活多样,通过集中学习,组织讨论、座谈等方法达到学习的目的。

5、镇老干部党支部要每年开展一次以党员自我教育为主的民主评议活动;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党员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学习、思想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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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职务管理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从科级领导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管理,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的范围。本《意见》所指的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是指原来担任科级领导干部(含享受副处级待遇的科职领导干部、各镇组纪宣统委员和人武部长),由于年龄、身体等方面的原因,不再担任领导职务,改任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或正、副科级职员的干部。

二、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的使用。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长期从事领导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各单位对他们要充分尊重、关心、爱护和信任,最大限度地发挥好他们的作用,可协助领导分管某方面的工作;或按照组织要求,参与县各项中心工作,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在急难险重等工作岗位上,继续发挥他们各方面的优势和作用;也可鼓励和支持他们帮办、创办民营企业。县委将根据非领导职务干部的个性特点、专业特长、能力水平、身体状况等因素和实际需要,抽调部分同志参与县中心工作、突击性任务和重大项目的推进督查。留在本单位的,根据工作需要协助做好本单位某一方面的具体工作,单位人手紧缺时也可以兼任单位中层(部门)干部职务。

三、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管理。从科级领导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干部,仍然是在职在编干部。被抽调参与县中心工作、重大项目建设的,由相关领导小组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并对其工作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和奖惩决定。未被抽调参加县中心工作或重大项目建设的,应正常参加本单位工作,接受考勤考核。因身体健康状况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上班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报县委组织部批准;因私外出的,应履行相应的请销假手续,请假在10天以内的由单位批准,10天以上的由县委组织部批准;要求离职从事其它社会经济活动的,须由本人按有关政策规定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并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县委常委会研究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对符合提前离岗退养或提前退休条件的,本人志愿并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报批。各单位要加强对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管理,对未经批准离岗休息的,要通知其正常上班。各单位要及时将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工作安排情况向组织部报告。

四、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待遇。凡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干部一律不参加单位的党委(组)会、党政联席会和行政负责人办公会。凡服从安排,参加县中心工作、重大项目建设的,或接受分工,履行职责的,与现职领导干部同等考核,同等奖惩。考核优秀的,可记功、嘉奖;被抽调参加县中心工作的,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同时可根据县中心工作的实际情况享受一定的交通费、通讯费等补助。对考核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对未经许可不正常上班或上班不很好履行职责的,可降低或取消其享受的有关待遇。

五、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纪律要求。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干部要发扬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完成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要切实维护好机关形象,自觉遵守本单位和县中心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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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干部服务工作意见

南通市委老干部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关于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服务全局工作,坚持把创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形式,拓展服务范围作为贯穿全年老干部工作的一根主线,尤其是将探索按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退休领导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作为今年老干部工作创新的重点。目前为加快推进此项工作的进程,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好思想认识的统一。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领导班子会、局办公会、全体人员会议,认真组织学习苏发〔20*〕8号、苏委老干〔20*〕1号和中组发〔20*〕10号文件以及全国、全省老干部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我市老干部工作实际,针对当前退休干部不断增多等特点,进行了专题讨论,大家一致认为,积极探索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有利于拓展老干部局的工作职能,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有利于推动离退休干部工作更好地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

二是抓好调研班子的组建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切实做到有领导管、有组织抓、有人员做,务必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局里专门明确由局长曹金海为组长,副局长王锦标、蔡宏伟、局长助理徐训友为副组长,由职能处室综合处负责牵头,市直老干部处配合的专门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三是抓好面上的宣传发动工作。连日来,新任局长曹金海、副局长王锦标同志率有关职能处室负责人深入到通州、启东、如东、崇川等县(市)区老干部部门和有关老干部基层单位,在认真了解各地老干部工作情况的同时,还积极宣传上级有关做好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文件精神,并要求将探索做好管理权限范围内退休领导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纳入今年老干部工作创新的重点,从而,在全市老干部部门形成了共识,为做好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四是抓好调查摸底工作。该局已将探索退休领导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列入全市老干部工作的重点调研课题,拟制了具体调研方案,正组织专门的人员力量,采取书面调查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等方式,对市直和有关地区机关事业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退休领导干部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随后拟组织相关人员到外地学习好的经验和做法,尽快提出按干部管理权限做好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初步意见,为市领导尽早决策当好参谋和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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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巡查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更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关心群众,了解实情,切实以优良作风服务基层和人民,提高行政效能,坚持问题在一线发现,在一线解决的原则,把主要精力放在解决实际问题上。推进街道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经党工委研究,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总目标,着力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完善基层服务管理体系;突出作风转变,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优化政府运行机制,提高作风效能和履职尽责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二、巡查原则

1、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以村(社区)为主体,以机关各部门工作为抓手,结合条线工作组织实施。

2、源头控制、预防在先:从源头上把问题、矛盾控制在一线,控制在基层,预防为主,建立长效预警管理机制,确保不发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3、突出重点、兼顾一般:要紧紧抓住那些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有的放矢加以解决。兼顾一般日常工作的原则。

4、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加强业务指导,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协调各方,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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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工作目标考核意见

为充分调动全体镇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发挥群体工作效能,增强责任心,打破“干好干坏一个样”局面,顺利地完成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年度镇机关干部工作目标考核意见发给大家。

一、督查考核机构

镇党委、政府成立督查考核机构:

下设办公室,设在纪检办,办公室主任由纪委副书记担任。

二、考核原则

干部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总分为100分,由线(办)考核得分和干部个人考核得分两部分组成。其中线(办)得分50分,由线(办)业务得分30分、中心工作(包括争取项目资金、重点工程完成情况)得分20分组成;个人得分50分,由税收任务20分,村委蹲点工作得分20分和个人考勤得分10分组成。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原则,得分结果与年终奖金福利挂钩。

三、考核内容与个人得分方法

(一)线办考核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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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工作考核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的总目标,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强化激励保障机制,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充分调动村干部服务群众、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开创“山水,东郊绿城”建设新局面。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现就2014年度我街道村干部工作综合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办法

以实际绩效为依据,采取以项定分、以绩计分、以分定位的办法,确定各村考核分数,对没有对应考核内容的项目以平均值计分。考核中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重要发展指标和重点工作完成实绩突出的,实行由党工委、办事处统一按实际情况酌情实行考核加分或给予一次性奖励;对一些约束性指标和重点工作完成不力的,实行考核扣分或一次性扣除部分奖金数额。

二、考核内容

突出转型发展、基础管理、乡村治理、公共服务、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内容,采取定量考核和定性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村干部的工作实施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两大类型的考核,实行100分考核制。其中经济责任权重20分,社会责任权重80分。

1、经济工作20分。主要考核:工业经济总量分值4分,工业经济增速分值4分,村级有效收入分值12分,由经服中心负责考核。

2、农业工作3分。主要考核:农业现代化体系分值2分,护林防火、疫病防控分值1分,由农服中心负责考核。

3、党建工作8分。主要考核:组织工作分值2.5分,纪检工作分值2分,宣传工作分值2分,统战工作分值1.5分,由组织、纪检、宣传、统战部门负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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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干部工作作风建设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团干部的工作作风建设,切实提高团的工作效率,树立团干部的良好形象,更好地为我县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服务,团县委就进一步加强共青团干部工作作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团的工作效率为目标,切实转变团干部的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全面提高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主要任务

1、加强思想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不懈地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养。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用科学理论指导青年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积极参加各种理论培训活动,养成良好的理论学习习惯,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自觉性。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青年工作的重要意义,始终发扬“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的优良传统,组织引导广大团员青年为党的事业而奋斗。

2、规范工作秩序,严明工作纪律要把规范工作秩序,严明工作纪律作为加强团干部工作作风建设的着力点和突破口,着力解决团组织纪律涣散,工作纪律松弛等问题,杜绝会议缺席、迟到、早退等现象和违反会场秩序的不文明行为,保证会议质量。坚决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严格实行工作日禁酒的规定,违反者根据规定给予处罚

3、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始终保持与青年的紧密联系。脱离青年,共青团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团干部要增进对青年的感情,时刻关注青年,把青年的喜怒哀乐、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用真情去凝聚人、团结人。要经常到青年中去,倾听青年呼声,了解青年需求,和青年交朋友。要不断拓宽联系青年的渠道,适应时代特点,大力加强综合性的青少年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通过互联网、热线电话等方式,了解青年的多样化需求,跟踪青年的思想动态,把握青年的思想脉搏。

始终坚持为青年服务。只有服务青年,才能凝聚青年、引导青年、动员青年。要始终坚持把竭诚服务青年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为青年办了多少实事、解了多少难题,青年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团干部作风的重要依据。要在研究青年需求上下功夫,深入分析青年的具体需求,不断增强服务青年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在解决青年实际困难上下功夫,既要锦上添花,更要雪中送炭,特别关注进城务工青年、贫困学生、特困下岗失业青年等青年群体,满腔热忱地为他们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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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干部作风管理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精神,建设好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教育干部队伍,现就全区教育系统干部队伍作风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1.各单位教育干部和全体教职工必须认真执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服从领导、听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

2.各单位教育干部和全体教职工必须切实履行自身职能,不折不扣地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以及平时交办的各项临时性、突击性任务。凡上级交办的事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抓好落实,并要及时向交办领导进行反馈,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杜绝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慢作为、不作为和乱作为等现象。

3.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单位对发生的重大事项,如重要的活动、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上访等,要在第一时间向地方政府、教育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各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指挥处理,控制事态发展。

4.规范外出请假制度。全区所有教育干部和全体教职工,外出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履行请假手续。各单位主要领导外出,必须提前一天向教育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请假,凡国家、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考察等需附相关通知复印件,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

5.深入学校、深入课堂,开展深入细致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各乡镇教育总校要有计划地对本乡镇各学校(含教学点)开展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区直学校校级领导要经常深入课堂听课,指导教师的教学工作。

6.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全体教育干部要带头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观念。严禁高价租车,严禁公款大吃大喝,严禁超标准接待和相互吃请,严禁公款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7.严肃工作纪律。全体教育干部和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市“六条禁令”(即:严禁工作时间擅离岗位或者与做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严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严禁令不行禁不止、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严禁工作态度生冷硬、语言不文明、作风粗暴;严禁有诺不践、推诿扯皮、吃拿卡要)和区委出台的“四条禁令”(即:严禁赌博、公款休闲;严禁工作日中午违规饮酒、违规吃喝;严禁公款旅游、借机旅游;严禁拖拉扯皮、吃拿卡要)以及区教育局出台的“五条禁令”(即:严禁体罚、变相体罚、侮辱或歧视学生;严禁以各种名义举办辅导班,严禁有偿家教,严禁补课,严禁到校外办学机构兼课、禁止收受学生、家长的钱物,或向学生摊派读物及推销商品;严禁参与黄、赌、毒、迷信和活动;严禁酒后上课堂、上班时间上网聊天和玩游戏;严禁工作时间进入娱乐场所、休闲中心休闲。)此外还要严格遵守新“四条规定”,即:严禁领导干部公车私用、机关工作人员无证驾车或酒后驾车;严禁无故旷工或小病大养、变相休假,无故迟到、早退(包括各种会议和活动),不遵守会场纪律,会场讲话,打手机;严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虚报浮夸、搞花架子;严禁传播小道消息,散布谣言、乱发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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