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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证明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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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使用住房公积金

许多人来信咨询关于住房公积金的问题,我们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一些信息,下面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使用指南定会对您有所裨益。

住房公积金指南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由本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商业银行发放的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地职工,在本地购买自住住房,并提供担保所申请的贷款。

(一)贷款种类:

购单位房改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集资建房、组合贷款。

(二)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具备的条件:

1.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在6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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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资格意见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机构资格认定管理,依据《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申请材料内容

(一)工程招标机构资格初始申请,需提供下列材料:

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机构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复印件;

4、验资报告(含所有附件)复印件;

5、主要办公设备清单、办公场所证明材料(自有的提权证复印件;租用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以及租用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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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办事程序

大黑山乡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办事程序             服 务 类 型 办事名称 服务 对象 需提供的材料 服务程序 办事时间及承诺 计         生         类 申批一胎 符合一孩生育条件的夫妇 1 、一孩生育登记表  2 、夫妇双方 2 寸近照  3 、结婚证 受理、审核、办证 即办 申批二胎 符合省条例的照顾生育对象 1 、照顾生育二胎申请表  2 、夫妇双方户口薄身份证复印件 3 、小孩户口薄复印件 4 、环孕检证明 5 、女方 1 寸照 2 张 受理、审核、公示、签署、意见、上报 30 个工作日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符合申请条例的一孩夫妇 1 、独生子女申请表 2 、小孩 1 寸照一张 受理、审核、上报 7 个工作日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外出育龄人员 1 、外出育龄人员计划生育证明 2 、身份证或户口薄 3 、 1 寸照 1 张 受理、审核、办证 即办 婴儿申报户口证明 申报对象 1 、再生证 2 、一胎:生殖健康服务证。二胎生育证 受理、审核、办证 即办 小孩户口承受随母申报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申报对象 1 、夫妇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2 、小孩出生证 3 、村级同意入户证明 受理、审核、办证 即办 计划生育四项手术费结算单 申报对象 户口薄 受理、审核、办证 即办 规       划       类 规划审批 建房户 1 、建房申请 2 、村委会同意意见 受理、实地踏勘、秀政府审核同意意见、上报 3 个工作日 房产办证 建房户 1 、建房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2 、房屋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私章 3 、房屋土地证书复印件 受理、准备、材料、实地测量、上报、发证 20 个工作日 土       地       类 土地审批 建房户 1 、建房申请 2 、村委会同意意见 3 、规划选址意见书 4 、变更土地权属呈报表 5 、原房土地证 6 、户口薄 7 、独生子女证  受理、现场踏勘、填写私人建房用地呈报表、审核上报 7 个工作日 办土地证 建房户 1 、私人建房用地呈报表原件 2 、变更土地权属呈报表原件 3 、身份证复印件及私章 受理、调查、上报、发证 30 个工作日 民             政                 类 结婚证 结婚当事人 1 、双方婚姻状况证明 2 、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 、双方户口薄复印件 4 、双方婚检证明 5 、合照、申请、审核、登记、三张 6 、一方户口不在本乡的需要提供户籍证明 7 、再婚的还应提供法定的离婚证明 申请、审核、登记、发证 即办 离婚证 离婚当事人 1 、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2 、双方户口薄复印件 3 、双方离婚申请书 4 、所在单位或村委会出具的介绍信 5 、离婚协议一式二份 6 、双方单人 1 寸照各两张 7 、结婚证或夫妻关系的认可书 申请、审核、登记、发证 即办 五保户供养 符合五保户条件的农村老人、残疾人 1 、本人申请 2 、村委会审核同意 申请、审核、发证 7 个工作日 社会困难救助 农村特困户 个人所在单位申请材料 申请、调查、核实、审批、发放 15 个工作日 优抚补抚恤 符合条件的对象 1 、有关原始证明 2 、申报材料 申请、审核、发证 30 个工作日 义务兵优待金 符合条件的对象 1 、有关原始证明 2 、申报材料 申请、核实、发放 次年春节前兑现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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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病案复印管理对改善医患关系的探讨

摘 要:提高对病案复印重要性认识,加强归档病案管理,防范医疗纠纷。加强病案复印管理,是保护病人隐私,维护医患和谐,保证医疗安全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病案复印管理 改善医患关系 患者

随着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入, 使社会各方面对病案信息资料的需要不断加大。随着医院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和标准化, 病案资料复印工作不仅成为医院病案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成为整个医院医疗服务活动的最后一个服务窗口。对病案复印的管理也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病案复印的目的可用于医疗、商业保险报销、慢性疾病审核及办理病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医疗损害或事故鉴定等。由于病案复印的目的不同, 依据各自不同要求, 复印的范围也可以不相同。比如: 用于商业保险报销的,复印内容为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相关检查、医嘱单和体温单; 用于慢性病审核的, 其中慢性支气管炎的复印内容为入院记录、出院记录、胸片诊断、肺功能诊断; 用于新农合医疗保险报销的, 需要复印医嘱单; 用于工伤鉴定需要复印影像报告等。针对病案复印的不同目的, 可以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指导下, 将病案复印的内容逐一进行统一, 这样, 既减少浪费又能使病案资料得到有效充分的利用。

细化工作中的各个环节, 将复印的流程制度化。加强复印病案各环节的质量控制, 提高服务效率。病案复印需要六个环节, 复印申请、病案传递、病案复印、盖章登记、核对发放、缴纳费用。每一个环节都衔接紧密, 严格落实四签, 即申请者、办理者、传递者、复印者确认执行后签名; 四对, 即申请时、办理时、传递时、复印时、发放时核对患者病案号及姓名;六注明, 即在复印件上注明复印日期、复印时间、复印用途、患者联系方式、复印编号、复印员工号及复印张数, 各个环节执行者在申请单上注明完成时间并签名。落实同时, 将四签、四对、六注明制度化。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了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病案资料,增加了病案的公开与透明度,病案的价值越来越显得重要。病案复印工作已成为医院病案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医院对患者和社会开放的另一服务窗口。随着病人健康意识和法律意识的增强,病案作为患者再次就诊的参考及解决医疗纠纷的有效证据已被患者普遍重视。

1. 认真核对申请复印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患者或其人复印病历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目前多数理解是指身份证、学生证、军官证。一般情况下,患者本人申请复印病历只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复印;由患者近亲属或其人申请复印的情况就复杂得多,按照《规定》申请者应提供患者及其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但在实际工作中要证明人与患者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的确不容易,户口簿有时虽然能够证明两者之间的关系,但人多为兄弟、姐妹、表娌关系等,户口根本不在一起,且户口簿上没有相片对照,真实性难以辨认。如在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中,肇事方为了得到患者病案,慌称是患者的亲戚,但又无法提供患者委托书或患者有效身份证明及其与患者关系的有效法定身份证明。因此,医务处或病案管理人员在接待病案复印人员时,应认真核对患者或其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资料,以及所提供的两者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并将证件复印件及连同复印申请材料一并归入病案档案中保存,并做好病案复印登记工作。对一些所带证件不全的家属或人要明白告知需要这些证件的必要性及相关法规,做好沟通工作,避免引发纠纷。

2.加强未归档病案复印管理。未归档病案原则上不允许复印,因未归档的病案有许多不定的内容,从医师、护士那里拿到没有成形的病案,只有初步诊断,没有最后诊断,没有经过科主任签字审核等。未归档病案申请复印有两种情况:

a.患者受意外伤害病情未愈,还在住院治疗,但费用已经耗尽,而肇事方以索要住院病历才补交住院费为由,迫使患者复印病历;b.是患者所受伤害涉及到某个案件,交警、公安、法院需要立即复印病历材料。鉴于第一种情况,主管医师要向患者说明病历暂不能复印的理由,科室可以出具患者住院病情简介和每天打印费用清单交给患者或家属,以此作为依据去追肇事方补交费;第二种情况,相关部门办事人员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来办理,但病历必须经过科主任审核后才能复印,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此次复印的具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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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网上申请

据北京留学网的消息,2006年10月1日起,留学人员申办《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实行网上申请。2006年10月1日后申办的《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如留学人员需要进行续签或项目变更,也须采取网上申请。为此,该网还公布了《申办和留学人员来京落户须知》。申办程序可参照该须知进行。日前,首批通过网上申请的留学人员已经领到《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这里我们为大家详细介绍该须知的内容。

一、单位立户

1、单位立户程序

(1)自2006年1月起,留学人员所在工作单位负责人事的管理人员,须在本单位所聘留学人员第一次申办《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或留学人员来京落户前,到北京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单位立户”手续;

(2)办理“单位立户”手续之后,所接收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本人可直接向北京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申办《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及相关手续。

2,单位条件

北京市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和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中央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正式聘用或已来京创办企业,并已完成注册登记手续的企业。

3、单位立户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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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教育认证“毕业要求”达成度的认识与思考

摘要:我国开展工程教育认证的目标是:构建中国工程教育的质量监控体系,推进中国工程教育改革,进一步提高工程教育质量;建立与工程师制度相衔接的工程教育认证体系,促进工程教育与企业界的联系,增强工程教育人才培养对产业发展的适应性;促进中国工程教育的国际互认,提升国际竞争力。本文从多年教学认证工作实践及认证专家角度具体谈谈对2015版通用认证标准的“毕业要求”及“毕业要求”达成度的认识与思考。

关键词:工程教育;认证标准;专业认证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14-0024-03

工程教育认证制度是国际通行的工程教育质量保证制度,也是实现工程教育国际互认和工程师资格国际互认的重要基础。我国的工程教育认证工作开始于2006年,是我国工程师制度改革工作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

认证标准是判断专业是否达到认证要求的依据,同时也是专业撰写自评报告的依据。认证标准包括:学生、培养目标、毕业要求、持续改进、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支持条件7个方面的内容,整个认证工作应该紧密围绕标准要求进行。2015年,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修订原有认证标准出台了新的通用认证标准。2015版认证标准修订内容最多的是“毕业要求“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毕业要求应覆盖的内容

专业必须有明确、公开的毕业要求,毕业要求应能支撑培养目标的达成。专业应通过评价证明毕业要求的达成。专业制定的毕业要求应覆盖以下内容:判定合格的依据。本项指标涉及内容较多,判定比较复杂。合格的专业应该能够证明毕业生能够满足以下诸项的要求。这里所谓证明,包含了三个方面:一是合理分解毕业要求到可衡量的若干指标点;二是能够明确指出下列每一项要求及指标点是通过什么样的教学活动来实施的;三是能够提出依据说明每一个这样的活动有合理的评价方式,对每一个学生给出是否达到要求的评价结论。2015版认证标准特别在认证标准的毕业要求逐项中强调了毕业生解决问题的指向应该是“复杂工程问题”,而非一般性问题,并且在认证标准的说明部分详细界定了“复杂工程问题”的若干重要特征。专业制定毕业要求及证明各项达成时对此应有足够的体现。

二、毕业要求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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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须知

1.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以及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①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②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③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委托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人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经营者住所,以经营者身份证载明住址为准。

3.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不填写本申请书“经营者”一栏内容,但应当分别填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居民)、(台湾农民)登记表”作为替代。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应当注明经营场所的面积和从业人数。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居民、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事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经营者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二者至少填写其中一个。

5.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6.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表述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中类、小类行业类别名称或具体经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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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煤炭项目工作的问题

1总体规划:探矿权人取得探矿证后需要进行地质详查或勘探,取得勘探成果并完成储量核实报告,报告中获得的资源量通过评审备案后向当地省级国土资源部门汇交地质资料、填报查明储量登记书等工作。如果一个矿区分为多个勘查区并由不同探矿权人持有探矿证,需要由政府根据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和勘探结果将矿区开发列入国家规划,并委托编制矿区总体规划。如果矿区各勘查区为同一探矿权人,也可以由政府授权矿业权人委托编制矿区总体规划。矿区总体规划由当地政府组织专家评审并按资源量、规划生产能力等的不同报国家或地方发改委批复,根据批复编制总体规划的环境评价报告并履行申报、评审、批复手续。2矿业权设置:矿区总体规划完成后由国土资源部门根据总体规划委托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由国土资源部门批复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矿区内矿业权设置方案批复前所设立的探、采矿权必须根据批复备案结果进行统一整合和调整。3路条:矿业权人根据批复备案的矿业权设置方案,依据矿区总体规划就煤矿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煤炭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是否可以开展前期工作向国家发改委提出咨询,国家发改委将依据有关规定出具复函(煤矿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路条”,复函取得标志着煤矿项目开发建设取得了国家发改委的认可。4核准: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国家发改委出具的前期工作复函委托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国家、省发改委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初步设计和编制其他支持性文件的依据,也是项目核准的最基础报告。项目核准所需要的支持性文件除符合产业规划、矿区总体规划、矿区总体规划环境评价批复和前期工作复函4个基本条件外,主要有:储量评审备案证明、环境评价报告批复、安全预评价报告批复、水资源论证方案批复、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划定矿区范围批复、项目选址意见书批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证明、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批复、当地军事部门意见、当地文物部门意见、土地复垦方案批复、建设用地预审批复、节能评估报告评审意见及项目申请报告的评审意见等15个支持性文件;还需要与有关单位签定取水许可批复、用电协议、煤炭销售协议、煤炭运输协议、项目贷款协议共5个协议,全部完成后国家发改委将根据有关规定对项目予以核准。项目核准是矿业权人申办采矿许可证的必要条件。1开发利用方案。项目核准后,矿业权人应当在划定矿区范围批复的期限内及时申办采矿许可证。首先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核准批复文件编制矿区开发利用方案,报国土资源部委托评审后作为申办采矿许可证的核心文件。2其他支持性文件:其他需要办理或上报的支持性文件有:采矿权申请登记书、营业执照、资金技术证明材料、环境评价报告及审批意见、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审批意见、土地复垦方案及审批意见、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及批复意见、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储量评审意见及备案证明、地质资料汇交凭证、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核查测量单位资质证书等12个文件。3所需图纸:主要是以矿区地形地质图为底图的申请矿区范围图,划定矿区范围与储量评审备案范围二者叠合图,申请采矿范围、划定矿区范围、储量评审范围三者叠合图等3种图纸,完成后与开发利用方案及评审意见书按国土资源部统一的电子报盘格式制作成电子光盘一并报国土资源部申办采矿许可证。1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煤矿项目核准后在申办采矿许可证的同时可依据核准文件和开发利用方案在总体规划基础上委托编制煤矿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初步设计是煤矿机电设备定货、建设征地、工程建设的基础性文件,是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图的依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图是为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安装单个项目编制的作业依据。安全专篇是对煤矿主要灾害的防止措施及安全设施、设备、器材的设计,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中予以体现出来,与矿建、土建工程和设备采购、安装同时进行。初步设计完成后报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省级发改委会同煤炭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安全专篇完成后报省级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审查。2征地:在煤矿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编制的同时办理煤矿项目征地手续,一般要求在批复的土地预审范围内按规定征用,根据原土地用途、面积、归属不同,征地的批准权限也分别由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或备案。3开工备案及工程建设:在完成以上工作后,煤矿建设项目就具备了开工条件。建设单位需将项目核准、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的批复文件、采矿许可证(或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征地批复、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施工单位安全许可证和中标文件、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安全施工措施、拟开工日期等分别向省级发改委、煤炭行业主管部门、煤矿安全主管部门及煤矿安全监督机构告知备案并取得回执,就可进行工程建设。煤矿工程建设一般分为工程建设准备、矿建工程、土建工程、设备定货与安装4部分。工程建设准备主要是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临时建筑、现场“四通一平”等;矿建工程根据开采方式不同一般会分期进行,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一般随矿建工程进度展开。4竣工验收与投产。煤矿建设项目按设计要求建成后,建设单位应组织编制联合试运转方案及安全保障措施,组织联合试运转,结束后编制联合试运转总结报告向有关部门申请安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职业卫生、消防设施、档案管理等专项验收和认证,取得全部单项认证后根据项目建设规模或核准层级报国家发改委或省发改委组织验收,通过后申办煤炭生产许可证并正式投入生产。5其他证照。煤矿建设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必须依据《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以煤矿(矿井为单位申请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必须具备基本条件并通过学习取得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煤矿特殊工种上岗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才能上岗作业。

在煤炭项目前期工作中,由于国家或地方不同部门管理职责和政策的交叉、国家与地方政府在管理过程中技术参数要求的不同、中介机构业务质量和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导致的前期工作中出现一些问题,不仅造成大量重复性工作,给国家和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带来了麻烦,也延缓了项目审批进度,间接影响了企业经济效益。1存在问题。矿业权人取得勘查区探矿权一般是在预查或普查基础上取得的,政府委托中介机构对勘查区矿业权评估后确定矿业权价款并备案,矿业权人根据评估结果缴纳矿业权价款后开展地质详查或勘探工作。在一个矿区内(特别是国家大型规划区可能设置多个勘查区,这些勘查区是政府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非煤项目建设的需要配置的资源,一个矿区内的矿业权人一般不是一个企业或个人。《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煤炭矿区规划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能原[2004]891号明确由各级政府在“经过备案的普查煤炭储量和必要的详查基础上”组织编制总体规划,而《煤、泥炭勘查规范》中详查的任务是“为总体发展规划提供地质依据”,政府根据完成的总体规划重新进行矿业权设置。由于总体规划的煤矿(矿井范围与规划前勘查区范围的不同,导致矿业权设置的范围与原勘查区范围的不一致,原勘查区已缴纳矿业权价款的矿业权人的权益有可能因矿业权的重新设置而产生纠纷。2处理建议:①在矿区总体规划批复、矿业权设置方案之前,矿区内勘查区探矿权由国家统一掌握,只有完成矿业权设置后再根据有关规定向其他人授予矿业权,矿业权人按照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缴纳价款后开展下一步的详查和勘探工作,可有效防止勘查区与矿业权设置面积、储量变化造成矿业权人之间的纠纷。②在已授予矿业权之后进行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设计单位应特别注意各矿业权人占有储量的变化情况,通过面积或资源量互补确保原勘查区矿业权人占有储量不至减少,由各级政府出面协调因矿业权设置造成储量区块的变动,避免纠纷。1存在问题。由于矿业权人注册项目公司的时间滞后,一些支持性文件的中建设单位的名称不一致,在申报项目核准或办理采矿手续录入系统过程中系统不接受,造成工作无法继续,可能还需要办理名称变更手续,造成工作延误。2处理建议。矿业权人在获得矿业权之前首先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全部前期工作及各种支持性文件的委托与批复,保证所有批复文件中建设单位名称的统一。1存在问题。由于项目核准是申办采矿证的前置性文件,核准所需的储量核实、评审备案证明及查明储量登记书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提供支持,按照《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标准》属内蕴经济资源量,如查明的内蕴经济资源量为331级。而项目核准的前提是必须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通过,可研评审通过后储量级别应当是经济基础储量,如查明的经济基础储量应为111级。同时,由于批复的矿区划定范围与储量核实范围有时由于坐标系统不一致,在转换过程中可能产生差异,也会影响采矿权申请。2处理建议。如果批复的矿区范围与原储量核实报告的范围完全一致可不重新编制储量核实报告,差异不大时可作储量分割说明并报原储量评审备案单位重新评审备案即可。但差异到底有多大时需要重新编制核实报告无法界定,所以如果出现差异并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后建议尽快委托重新编制储量核实报告申报评审后到国土部门备案,防止影响前期工作进程。1存在问题:随着近几年煤炭项目开发步伐加快,相应的为煤炭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中介机构也日趋增多,其中不可避免的有些业务水平低、人员素质差的咨询机构,报告的编制质量不高,对申报、评审及批复的程序不清楚,影响工作进程。由于商业信誉在缺失,在费用支付方面存在问题:一般建设单位与咨询机构签定的合同中,费用支付都是分两次,合同签订和通过评审各付50%,但中介机构要求在评审会议结束后,建设单位就付清全部费用,建设单位担心全部付清后咨询单位修改工作迟缓影响进度,希望在取得正式的评审意见书后再付清余款;咨询单位也担心取得正式评审意见书后尾款很难追回,双方在费用支付方式上存在分歧。2解决建议:大量前期工作实践证明,重要报告及文件的编制应尽可能选择实力强、高资质的咨询机构或设计单位,通过招标程序确定是最好的方式。一般支持性文件多数是通过比价选择咨询单位的,建议在合同中注明,取得评审意见书作为支付余款的证明,但咨询单位应将取得的评审意见书电子版传给建设单位作为付款证明,由建设单位携尾款当面取回评审意见书原件,双方都不会为费用与修改问题担心。总之,在煤炭项目开发建设的前期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程序不明确、业务范围界定不清造成的迟缓或返工,只能在工作中通过解读政策、向审批部门咨询来解决。

本文作者:张进宁工作单位:内蒙古吉林郭勒二号露天煤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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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建筑工程材料的监理质量探索与研究

摘要:建筑工程项目中材料的好坏, 将直接影响到整个建筑过程的质量状况以及等级、结构是否安全、建筑完成后的使用功能等。故而, 对建筑工程项目中材料的质量监理控制在建筑整个过程中都是至关重要的内容,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主要针对建筑工程材料的监理质量控制要点进行了详细的论述。 更多还原关键词: 建筑工程; 材料; 质量控制; 监理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前言

建设工程材料质量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和关键,对建筑材料质量的控制是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内容之一。严格材料质量控制验收程序,严格材料进场检查验收和报审,是规范施工现场材料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材料复试是进一步难证材料质量,从而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及时了解和掌握最新的国家及地方有关材料方面规范标准及要求,为现场材料质量控制、提供可靠的依据。

一、材料质量控制原则

1、严格材料质量控制程序。进入现场的工程所需材料的质量检查验收,必须严格按照材料监理质量控制程序执行。在材料进场前,承包商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供应商的企业资料及材料样品。监理工程师可结合具体情况,到厂家进行实地考察,以做好事前预控。当材料进场后,承包商应在组织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才能进行材料报验。收到材料报验申请后,监理工程师首先要核查其质量保证资料。在质量保证资料齐全的基础上,进行外观质量检验。在外观质量检验合格后,按规定需要复试的材料,必须严格执行见证取样缺席,并按批量和规定的频率进行抽样复试。材料复试合格,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报审表后方能使用。

2、严格贯彻相关规范标准。检查控制建筑材料质量的每个环节都要依据现行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要求,要做到有据可依,执行必严。总体来说,我国建筑行业的相关规范标准还是比较齐全的,但现场施工人员对规范标准的熟悉理解和贯彻还很不够,往往是一知半解,也没按要求把相关规范标准配套使用。作为监理工程师必须熟悉相关规范(包括材料、施工质量等方面的规范)内容,熟练地运用规范标准,才能把好材料质量控制关。

3、坚持材料质保资料、外观质量、复试报告均符合要求的原则。材料质量保证资料是证明进场材料质量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即合格)的有效文件。其内容必须真实、齐全、完整,并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外观质量和复试报告应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并与质量保证资料内容一致。如果外观质量和复试报告等其中之一不符合要求,说明与质量保证资料内容不一致,质量保证资料不真实。只要当材料质量保证资料、外观质量、复试报告全部符合要求,监理工程师才能判定建筑材料质量符合要求(即合格)。三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关系,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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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办外地水利企业管理通知

各相关施工企业:

为健全我市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水利建设市场,进一步规范外地水利施工企业入从事水利建设活动的管理,促进外地入水利施工企业的诚信建设,维护企业及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外地水利施工企业进入市水利建设市场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外地水利施工企业入信用证》初次办理

外地水利施工企业进入市从事水利建设活动的,须取得《外地水利施工企业入信用证》(以下简称《入信用证》),方可在承接(投标)水利工程施工业务。《入信用证》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并提交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办理申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水利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注册地在市辖区以外的需出具市水利局颁发的入备案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在市设立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并提供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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