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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估工作方案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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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风险评估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房地产管理工作的科学决策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房屋征收与补偿,房屋登记以及行政处罚等工作过程中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依法、有序、健康、稳定进行,结合我局实际,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二、风险评估的范围

国有土地上涉及房屋征收与补偿项目的房屋登记中涉及大额抵押。在建工程抵押与预抵押。土地与房屋分押登记和撤销登记等类型的,行政处罚涉及停产停业、没收非法所得以及罚款等适于一般程序的均应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风险评估的内容

1、国有土地上涉及房屋征收与补偿项目。实施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是否按照法定程序逐一逐次落实;征收补偿标准是否符合房地产市场行情;征收资金、补偿方案是否落实和通过;征收区域内民情民意满意度;征收过程中可能引发的其他不稳定因素分析;防范对策和处置预案。

2、房屋登记项目。房屋抵押中的大额抵押、土地与房屋分押、在建工程抵押与预抵押是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章办理;受理要件是否齐备;适用法律是否得当;是否会带来较大风险和社会风险。撤销登记中是否调查取证达到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得当;是否告知当事人或与当事人进行事前沟通;可能带来的行政风险、经济风险和司法风险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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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公诉案件风险评估工作机制的构建

公诉案件风险评估机制是指对审理的案件,可能引发、个人极端行为等有可能危及社会稳定、公共安全和扰乱各级部门正常工作秩序的涉检风险隐患,进行风险预测、评估,制定相应的工作预案,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化解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确保公诉工作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长效工作机制。

一、建立公诉案件风险评估机制的必要性

公诉部门延伸工作职能、拓展监督领域,设立风险评估制度,是公诉环节创新工作方式之一,这对健全和完善整个涉检评估预警机制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的。

在当前社会环境之下,在检察环节建立公诉案件风险评估机制的必要性,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认识:

一是执法环境的需要。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矛盾触点增多,敏感性,关联性,对抗性,破坏性增强,总量高位运行,时有发生,执法环境复杂而敏感。案件风险评估机制则有利于我们及时发现,掌握,评判执法办案过程中容易产生引发社会矛盾问题的关健和因素,以便于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主动作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二是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的需要。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维护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实施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实施意见》分别对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检察机关必须围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部署和要求,通过检察业务风险管理,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三是自19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风险管理的研究和应用领域逐步扩展。把风险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应用到检察业务管理,对于提高检察管理科学化水平,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强化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以至政治效果的统一,全面提升执法的公信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四是促进三个效果的统一的需要。对案件的评估、办理和处理在内外监督下依法进行;公开听证、公开示证、释案说法、说服调解、公开结果,易于消除当事人疑虑和对立情绪,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减少和避免涉检,促进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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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管部门应如何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中履行职能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意见》中,提出“各级检察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明确一个部门负责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一些检察机关将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职责赋予案管部门来行使。案管部门作为担负案件全流程管理任务的综合性业务部门,履行这一职责是十分适当的。但实践中,案管部门应如何履行这一职责,既无相关工作规定又缺乏工作经验,对此笔者认为,案管部门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履行职能:

一、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

随着执法办案风险的增加,各地检察机关都制定了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防范工作制度,责任主体是相关办案部门和控申部门。案管工作全面开展后,检察机关应当结合工作实际,对原有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防范办法进行相应的调整、充实和明确。除规定工作原则、预警重点、风险类别、评估主体、方法步骤、责任追究等内容外,应明确规定案管部门是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部门,同时赋予案管部门具体的工作权限,从制度上为风险评估预警工作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提供保证。

二、依托案件统一受理,提前预警办案风险

案管部门应将案件统一受理与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相结合,将风险评估预警作为受案审查的基础内容。在统一受理各类案件时,案管部门应当要求送案机关办案人员对存在上访可能或者其他隐患的案件,详细说明风险的具体情形或者在送案时随案移送书面说明材料,之后案管部门进行书面的风险预警登记。在向本院办案部门移交案件时,案管部门应当将风险预警登记也随案移交,为减少和防范涉检打好坚实的基础。

三、监控案件办理过程,同步监督风险评估

办案中,对可能存在风险的案件,办案人根据相关规定要填写《执法办案风险评估登记表》,制作《执法办案风险预警工作预案》,案件办结后要制作《风险事项处理情况报告》。对上述文书,案管部门应要求办案人员在制作完成后逐一及时报送本部门备查。一方面,案管部门是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职能部门,只有及时掌握风险评估和处置情况,才能更好地履行督促检查职责和提出纠正意见;另一方面,在需要多个部门共同配合开展评估预警工作的情况下,案管部门可出面进行组织协调。

四、加强跟踪检查,抓好结案审核和案件评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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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档案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制度设计

摘要:档案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制度是档案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在分析档案安全风险评估中对专家需求、专家的角色功能定位的基础上,力图从专家遴选机制、运行机制、咨询机制、激励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几个方面构建档案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制度。

关键词:档案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制度;专家;制度设计;机制

档案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制度是档案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安全风险评估专家是指在档案安全风险评估过程中,在档案安全领域具有专业研究,拥有科学化、技术化的档案安全知识或者掌握档案安全风险评估的科学方法、工具的人,他们在档案安全风险评估中能够进行专业指导或是给出独立客观的意见,是档案安全风险评估科学性的重要保障。专家在档案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目前专家参与评估存在很大的主观性、随意性,且工作缺乏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措施。本文主要探讨如何构建科学、完善的档案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制度,以充分发挥专家作用,保障档案安全风险评估的科学性。

1档案安全风险评估对专家的需求

1.1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修正与完善

档案安全风险评估指标是评估的工具,没有评估指标就无法开展评估工作,因此指标设计是开展评估工作的前提。档案安全工作贯穿档案管理全过程,涉及档案收集、保管、利用的每一个环节,因此构成档案安全风险的评估指标也很多,至少有几十种,如青岛市的档案安全风险评估指标就涉及了21种风险因素、70项风险因子。建立、修正并完善档案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必须熟知整个档案管理过程、掌握扎实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只有这样才能准确有效地找出各个档案安全风险点(风险因素),并对其发生的概率进行预测和判断。由此可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档案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必须借助专家的智力支持。

1.2评估方案、评估结果的分析评价

评估工作的有效开展必须基于详细、科学、周全的评估方案,在评估方案的制定过程中,需要专家对评估方案的科学性进行分析评价,并协助参与方案的修正与完善工作。此外在评价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时,也需要专家参与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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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估预警的“1246”模式

为加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把好风险的发现关、评估关、化解关,二分院探索实施了有自己特色的“1246”工作模式

“儿子就是被他媳妇害死的!怎么不抓人呢!你们今天要是解释不清楚,我就到天安门去静坐……”说到儿子的死,老汉李华(化名)的情绪变得很激动。

回忆当时的场景,郭勇至今印象深刻。郭勇是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以下简称二分院)侦查监督处的工作人员,也是李华儿子案件的承办人。5月13日,他对《方圆》记者详细讲述了案件的前前后后。

原来李华是外地人,儿子儿媳在北京打工。去年2月的一天,李华的儿子在室内用煤炉生火造成煤气中毒死亡。公安机关现场勘验及尸检后认定,他儿子系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无刑事犯罪迹象,决定对该案不予立案。但李华怀疑他是被儿媳害死的,因此要求检察机关立案监督。检察机经过审查后,维持了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随后,李华到二分院反映情况,要求立案监督。

案子落到了郭勇身上。接过案子后,他立刻开始调阅案卷,审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和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是否违法,公安机关的取证是否及时到位,并向资深法医咨询后,作出了维持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决定。但是,李华仍然不服,多次到二分院要求立案监督。

为了给李华“一个说法”,二分院一方面通过李华聘请的律师及其妹妹说服李华,另一方面决定组成一个答复小组,向李华解释公安机关不立案、检察机关维持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的原因。

就这样,法医专家、技术处处长吴铭、举报中心副主任陈明荣、侦查监督处副处长蒋星伟和案件承办人郭勇组成了一个案件答复组。

3月1日,他们本打算约请李华来到了二分检的会议室,面对面答疑解惑。谁知,刚一落座,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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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风险评估的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优化

【摘要】针对目前大部分企业在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时缺少风险评估导致应急预案质量不高、针对性不强的问题,以某地勘企业为例,阐述通过风险评估从而进行应急预案体系优化的过程,探讨风险评估对应急预案编制的重要意义,为企业编制应急预案过程中如何应用风险评估提供借鉴和指导。

【关键词】生产安全;应急预案;风险评估

1.引言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安全生产形势的变化及安全管理的发展,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政府部门在安全监管上对企业应急管理的要求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2013年10月1日,新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出台并开始实施,标志着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进入“从有到优”的新阶段,国家在对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方面已经将提升应急预案质量作为了工作重点。新《导则》针对目前我国很多企业在编制应急预案时缺少风险评估导致预案针对性、实用性不强这一问题,进一步规范了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明确将“风险评估”作为应急预案编制步骤之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2014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应急综合[2014]4号)中进一步提出应急预案编制需深入开展危险因素辨识,注重将风险评估报告纳入备案内容。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更是明确提出将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风险评估报告作为应急预案备案审查的必要条件之一。由此可见,风险评估对应急预案编制的重要性。

目前,企业在编制应急预案时由于编制人员专业能力的限制,极少进行真正有效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在事故风险描述部分,均是凭主观经验对企业存在的风险进行宽泛的概述,在具体的应急预案编制上存在两个极端:一是不分主次,对所有危险源均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二是与风险描述相脱节,仅编制一个综合应急预案。

企业编制的各种应急预案,最终均要形成一个系统的体系,包括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急预案编制之初,“要编制哪些预案”是企业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不进行风险分析,盲目的对所有危险源均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没有重点和主次,导致预案缺乏针对性、很多专项预案只是作为文本被束之高阁,而真正有用的专项预案也不能得到企业管理者和员工的重视,从而预案也就丧失了其有效预防、降低事故影响的作用。

针对此问题,笔者在近期做应急预案咨询工作的基础上,以某地勘企业为例,阐述通过风险评估从而进行应急预案体系优化的过程,探讨风险评估对应急预案编制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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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司法过程中社会稳定风险的管理与应对

论文摘要 建立和推行办案风险评估机制,是在人民内部矛盾凸现、刑事犯罪高发、涉法严峻形势下,是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自我加压、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源头化解矛盾纠纷的探索之旅、创新之举。

论文关键词 审判 涉诉 社会稳定

涉诉是社会矛盾的集中反映,而妥善处理案件,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任务。针对当前涉诉居高不下的严峻形势,本文试图从司法过程中的社会稳定风险的管理与应对入手,一方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作用,加强社会稳定的风险评估和提示,积极为党委、政府有效处理敏感、重大的事件提供决策参考,从源头上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另一方面,加强法院工作的稳定风险评估和提示,在立案、审判、执行及阶段,根据已掌握的动态信息,对当事人是否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的潜在危险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提示,为先期介入、先期化解提供科学依据,通过审判与的良性互动,实现执法办案与化解矛盾有机统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随着全球化运动的加剧和中国社会自身的进步与发展,中国社会遭遇了与西方发达国家相同的问题——风险社会的形成。社会风险的不断涌现。在司法过程中,确立和构建社会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既是从源头上防范社会风险、树立司法权威的有效举措,更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治本之策。

一、风险管理理论在司法过程中的导入

(一)风险管理理论概述

风险管理是一门新兴的管理学科,风险管理(riskmanagement)是指如何在一个肯定有风险的环境里把风险减至最低的管理过程。

(二)在司法过程中导入风险管理理论的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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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方法

档案信息系统自身存在技术与管理上的脆弱性以及面临各种安全威胁,使其日常运行客观上存在着潜在风险。档案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是一个复杂的工作过程,因此选择合适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方法是档案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成功的关键。档案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是指通过对踏案信息系统的资产价值、面临的威胁、自身的脆弱性以及已采用安全措施有效性的分析,判断脆弱性被威胁利用后可能发生的安全事件以及其所造成的负面影响程度来识别档案信息的安全风险。档案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原理如图所示。

档案信息资产是与档案信息系统有关的所有资产,包括档案信息系统的硬件、软件、数据、人员、服务及组织形象等,是有形和无形资产的总和。脆弱性是档案信息系统自身存在的技术和管理漏洞,可能被外部威胁利用,造成安全事故;威胁是外部存在的、可能导致档案信息系统发生安全事故的潜在因素。威胁、脆弱性及档案信息资产的相互影响造成档案信息系统面临安全风险,最后计算出风险值。

档案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总体方法

档案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的核心问题之一是风险评估方法的选择,风险评估方法包括总体方法和具体方法。总体方法是从宏观的角度确定档案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大致方法,包括:风险评价标准确定方法;风险评估中资产、威胁和脆弱性的识别方法;风险评估辅助工具使用方法及风险评估管理方法等。事实上,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方法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经历了从手动评估到工具辅助评估的阶段,目前正在由技术评估到整体评估发展,由定性评估向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向发展,由基于知识(或经验)的评估向基于模型(或标准)的评估方法发展。”。随着信息安全技术与安全管理的不断发展,目前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方法已发展到基于标准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借用工具辅助评估的整体评估方法。档案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总体方法应采用目前最先进方法,即采用依据合适风险评估标准、定性与定量结合、借助评估工具或软件来实现不仅进行档案信息安全技术评估,而且进行档案信息安全管理评估的整体评估方法。

1 档案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标准的确定

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标准主要分为国际国外标准和国家标准。国际国外标准有:《ISO/IEC 13335 信息技术 IT安全管理指南》、《ISO/IEC 17799:2005信息安全管理实施指南》、《ISO/IEC27001:2005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要求》、《NIST SP 800-30信息技术系统的风险管理指南》系列标准等,这些标准在国外已得到广泛使用,而我国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起步较晚,在吸取国外标准且根据我国国情的基础上于2007年制定了国家标准((GB/T 20984-2007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国家保密局于2008年了“关于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08]2071号)”,该文件要求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电子政务项目),应开展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且规定采用《GB/T 20984-2007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档案信息系统属于电子政务系统,档案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也应该采取OB/T 20984-2007标准。

2 档案信息安全风险评估需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定性分析方法是目前广泛采用的方法,需要凭借评估者的知识、经验和直觉,为风险的各个要素定级。定性分析法操作相对容易,但也可能因为分析结果过于主观性,很难完全反映安全现实情况。定量分析则对构成风险的各个要素和潜在损失水平赋予数值或货币金额,最后得出系统安全风险的量化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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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风险评估的效能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现期,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增多,刑事案件的类型更加多元,各类刑事案件数量不断增长,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是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因此,检察机关“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创建公诉环节案件风险评估的工作机制,调整思路,正确处理公诉职能与矛盾化解的关系,摸索一套切实可行的矛盾化解机制,达到每案必评估、风险早预警、预警有预案、矛盾早化解,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加强领导 健全机制 为发挥职能和化解社会矛盾提供保障

1、制定规章制度,细化工作流程。由于每个案件都具有自身的特殊性,个案情况不尽相同,其存在的风险隐患程度也不同,在结合工作实际的情况下,制定《公诉案件风险评估工作办法》。确立公诉案件风险评估的原则,建立风险评级制度,将案件风险分为一、二、三级预警,即当事人存在部分疑虑,没有明确表示息诉的列为三级风险,拟提抗的、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的、当事人有不满意见、存在明显上访苗头的案件列为二级风险,当事人对案件拟作决定和处理意见有强烈不满情绪,明确表示要群体赴省或赴京上访的案件列为一级风险。根据案件的不同特点启动相应的预警级别,细化了风险评估工作流程,规定了承办人初步确定风险等级后提交科室讨论,同时提交风险评估报告,科室确定等级后研究防范、控制和化解措施,科室对三级风险等级提出处理意见。检察委员会对二级风险等级决定处理意见,检察委员会在对一级风险等级决定处理意见的同时,报县委政法委。同时承办人要将风险评估报告及时通报控申部门,并配合控申部门进行风险化解工作。针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和申诉理由,承办人对证据认定、法律适用和结案理由作详细地释法说理工作,努力做好申诉人的心理疏导工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从案件承办人的的评估预测,到部门负责人的初步评定,直至风险评估领导小组的最后核定,确保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激化社会矛盾的风险案件。

2、明确风险评估范围、内容,确保有章可循。公诉环节的风险评估预警工作是案件审查的基础,在受理案件之初应进行风险预测和评估并使之贯穿于公诉工作全过程。所以在创建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中确定公诉案件风险评估的范围,将建议撤案;不的案件;涉众型案件;有可能引起或个人极端行为的案件;轻刑刑事犯罪案件;对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认定存在意见分歧等案件列为风险评估的范围。风险评估的内容包括拟作出不决定的案件中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态度和意见,原侦查机关的态度和意见;刑事和解赔偿协议中经济赔偿是否到位;拟不予抗诉案件中被害人或申诉人的意见以及被害人或申诉人上访的可能性等;拟作出追诉决定的犯罪嫌疑人能否作出有罪判决等。由于有了明确的规定,我们在处理具体案件时有了可遵循的依据,有效地化解了案件中出现得矛盾。

4、落实责任制度,责任量化到人。“谁办案、谁评估,谁决定、谁负责”,承办人和部门负责人是风险评估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对案件风险作出准确判断,主管领导和风险领导小组是风险评估的最后保障,必须把好化解风险的最后一关。对应当评估预警的案件,承办人严重不负责任,应当进行评估预警而未落实的,或评估失误、未采取有效防范化解矛盾措施,引发非正常访等不良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部门负责人和承办人员的责任,并在评先创优和干部选拔任用上实行“一票否决”。

二、 分类预警 突出工作专业化

我们根据案件特点不同,风险隐患产生的原因不同,风险矛盾点也不同,其存在的风险隐患程度也不同的特点,将案件进行分类管理,制定不同的风险预警预案和工作方法,突出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专业化。

1、轻微刑事案件的风险预警。在审查这类案件时重点了解案件产生的背景、原因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诉讼请求,充分运用刑事和解等方式,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努力做好当事人的心理疏导工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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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公诉风险评估预警机制

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制度是由办案部门对案件办理可能对社会稳定引发的矛盾、风险、危机和隐患进行预测和评估,并针对矛盾、风险、危机和隐患提出防范对策和措施的工作制度。这对于及早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风险、危机和隐患,有针对性地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公诉风险评估预警的概念

风险评估预警是公诉部门对办理的每一起案件进行风险评估,根据情况确定四个风险等级,即无风险、一般风险、较大风险和重大风险,后根据案件的风险等级拟定处理方案,提出相应的防范、控制和化解措施。该工作机制能有效预防案件处理而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涉检,及时对影响办案质量和社会不稳定因素进行研判和掌握,及时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二、公诉实施风险预警评估的范围

1、极易发生涉检上访或激发社会矛盾,必须进行风险评估预警的案件。包括:拟作不决定、不予抗诉决定的公诉案件;拟作出不立案或撤销案件的;不批准逮捕的和对被害人(含被害单位)不服不立案决定而申请立案监督,经审查拟作同意不立案决定的案件;拟对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刑事申诉案件作出维持或改变决定的;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刑事、民事、行政裁判,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人民检察院拟决定抗诉或不予抗诉的;当事人要求追加、追诉漏罪、漏犯,未获得检察机关支持的案件;拟作不立案复查通知、维持原决定、不确认、不赔偿决定的刑事申诉及刑事赔偿案件;办理案件中涉及查封、扣押、冻结款物,产生一定影响的;其他易于引发涉检问题发生的案件。

2、对案件质量有影响,案件的处理结果可能引发涉检、缠诉或引起,经过分析需要进行风险评估预警的案件。包括:所办案件法律法规不明确,导致定性困难或认定罪与非罪缺乏明确法律依据的案件;侦查机关取证程序违法,或收集、保全证据不当,造成证据的证明力下降,对案件处理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审查案件中发现证据发生变化,或犯罪嫌疑人年龄处于追诉边缘,可能对案件处理造成重大影响的;人身伤害案件出现多个不同鉴定结论,可能影响定罪或重大量刑情节的;审查认定事实在证据上存在重大缺陷,可能影响审判认定或降低量刑幅度的;提起公诉后因案件事实、证据发生变化,或与人民法院在认识上产生重大分歧,可能出现无罪判决或撤回的;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认定事实缺乏同案犯供述印证,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处理结果的案件。

3、案件处理后,有可能引发社会矛盾或涉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在必要时应该进行风险评估预警的案件。包括:受理的群体访案件;受理的反映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实名举报的案件线索;群众反映因举报而受到打击报复的事件;拟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等强制措施,可能引起当事人及其近亲属上访的;实施取证、勘验、鉴定、检查、搜查、扣押等侦查行为,可能引起当事人上访的;上级检察院拟对下级院请示案件作出答复,可能会引起当事人上访的;在当地有较大影响或社会关注的敏感性案件;处理中引发的刑事案件;其他可能引起或有越级上访苗头等重大紧急事项。

三、公诉风险评估预警把握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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