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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现场审计论文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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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现场审计实现研究论文

[摘要]针对目前的现状,分析了非现场审计在审计应用中的重要性,提出了一种实现非现场审计的方法。并对该方法中的数据采集和数据处理技术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最后,给出了实施非现场审计的建议。本文的研究为开展非现场审计提供了理论依据。

[关键词]非现场审计;数据采集;数据处理

一、问题的提出

非现场审计是一个业务数据的采集和分析过程,它通过采集被审计对象的业务数据,进行连续、全面的分析,及时发现被审计对象存在的问题、疑点和异常,评估被审计对象的风险状况,为现场审计提供线索和资料,为制定审计计划提供支持。传统的内部审计是以现场审计和手工操作为主展开的。如今,业务数据、业务流程复杂度不断提高,交易信息和管理信息不断膨胀,传统内部审计手段对信息化后新出现的问题无法控制,因此迫切需要审计部门用科技手段提高审计水平。另外,随着信息化程度的提高,全国性计算机网络已开始运行,非现场审计已具备应有的条件。在国外电力公司审计中,非现场审计占有很重要的位置,且非现场审计成本相对较低,同样能够在不同程度上发现经营管理的风险问题。

另外,非现场审计对于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降低审计工作成本,扩大审计工作范围,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审计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和科学化具有重要作用。

国外没有明确提出非现场审计概念,他们对非现场审计的相关研究常称为“连续审计(continuousaudit)”[1]或“联网审计”。发达国家早在上个世纪就对此进行了开发研究和大胆尝试,并且有了一定的成功经验。如瑞典国家审计署建设的“梦想蓝图”工程,计划实现审计人员无论身处何地,都可以通过访问被审单位的中央数据库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和审计,要求被审单位以审计人员可以访问的方式存储数据,目前这一工程已成功地开发了相关审计支持软件系统;罗马尼亚审计院将联网审计用于增值税退税等领域,其特征是通过数据库进行审计,要求审计人员可以进入被审单位网络直接获取数据;印度最高审计机关则对如何确保数据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行性以及数据的再利用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波兰、巴基斯坦等国对联网审计的法律和执行要求进行了研究;德国、英国等国家则开始探讨实施网络安全的审计。

在国内,从1996年开始,国内金融系统开始对非现场审计进行了试探性研究,试图实现监管方式以现场检查为主向非现场监管为主转变。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建设银行、国泰君安等都纷纷建立了自己的非现场稽核系统,以实现总部对各营业部的有效管理和审计。此外,一些大型企业也都纷纷开始进行有益的尝试,希望能够在系统内部真正实现远程、实时的非现场审计。

因此,可以说,非现场审计在网络时代适应了经济环境的要求,也适应了企业加强风险管理和最大限度地实现价值增值的要求,从而必将成为新时期内部审计常规、主要的审计形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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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市公司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市场反应实证研究

【摘 要】 我国独立审计准则经过了3次较大的调整。为了研究审计准则变革中上市公司市场的反应程度如何,文章通过整理筛选了333家沪市A股上市公司,以2002到2010年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沪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采用超额收益法和多元回归模型实证分析了审计准则变革期间上市公司对市场的变化,结果表明:审计准则变革对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上市公司的市场反应有显著的负面影响。

【关键词】 审计准则; 非标准审计意见; 市场反应

独立审计准则又称独立审计标准,它是注册会计师在执行独立审计业务过程中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是衡量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质量的权威性标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分为标准审计意见和非标准审计意见。我国独立审计准则经过了两次比较大的修订,1996年1月《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开始施行;2003年4月第一次修订;2006年第二次修订,并从2007年1月1日开始施行。

一、相关文献综述

国内有很多专家学者通过分析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来测量其市场反应。如陈龙春、郭志勇(2008)通过运用多元回归法和事件研究法等方法研究发现,市场对上市公司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具有显著的市场反应。张天西、黄秋敏(2009)对我国出具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在2003—2007年间的市场反应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发现:市场对上市公司被出具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报告会作出一定的市场反应。国外研究学者Melumad和Amir(1997)却运用M-Z模型研究市场对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的反应时,得出上市公司出具的非规范和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对市场有显著性影响。Baskin(1972)是最早研究市场是如何对公司审计报告作出反应的学者,他指出市场对违反一贯性原则的财务报告没有显著的市场反应。David和Krishnagopal (2010)研究发现,投资者对被出具持续性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上市公司给予较大的负面反应。

本文针对审计准则变革前后的实际情况,通过上市公司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市场反应进行实证研究,为资本市场上决策部门、投资者、注册会计师行业和社会公众谨慎使用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信息提供决策参考。

二、模型实证研究设计

(一)研究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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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意见信息含量的相关文献综述

摘要:审计意见对股东和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是否具有决策有用性即审计意见是否具有信息含量一直是审计理论研究的核心议题之一。本文在借鉴廖义勇(2012)提出的审计意见行为“后果――动因”研究框架的基础上对国内外审计意见信息含量的相关实证研究文献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回顾与评述,以期为该领域的学术研究和实践活动提供可资参考的理论指引与研究范式。

关键词:审计意见;信息含量;动因分析;利益相关者

一、引言

2012年沪深两市出台了新的退市规定,在新增的8项退市条件中,将非标审计意见的纳入无疑是一大亮点。审计意见,作为独立于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第三人”―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信息质量的鉴证,越来越为投资者所重视,并会对投资者的决策行为产生重要影响。而审计意见对股东和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是否具有决策有用性即审计意见是否具有信息含量一直是审计理论研究的核心议题之一。如果审计意见具有信息含量,即不同类型的审计意见会给利益相关者带来不同的经济后果,那么各方的压力和诉求通过何种机制影响审计意见行为便是一项重大的理论与实践命题。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外学术界围绕上述两个关键问题展开了系统的实证研究,研究结论为资本市场审计制度安排和监管政策制定提供了重要的依据。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独立审计制度和审计市场等各项基础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审计意见的相关实证研究也未取得较为一致的结论。为此,本文在借鉴廖义勇(2012)提出的审计意见行为“后果――动因”研究框架的基础上对国内外审计意见信息含量的相关实证研究文献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回顾与评述,以期为该领域的学术研究和实践活动提供可资参考的理论指引与研究范式。

二、审计意见的信息含量与经济后果

由独立第三方出具的的审计意见是否具有信息含量,能否为利益相关者带来经济后果是我们在研究审计意见行为时所首要关注的问题,也是目前审计意见信息含量研究的主要关注点。若审计意见能够向市场传递私有信息,从而改变报表使用者关于公司未来现金流入的数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预期,利益相关者将依据新的预期展开相应的行动,如在资本市场上买入或卖出证券、停止或增加对客户的贷款、提高或降低贷款利率等。

相关学者主要从审计意见的市场反应、审计意见对银行信贷决策的影响两个方面进行了理论和实证研究,并取得了一些有意义的研究成果。就审计意见的市场反应而言,根据划分审计意见类型的两种不同的分类标准,即外在形式和内在实质内容,我们可以将有关市场反应的相关研究分为非标审计意见的市场反应和持续经营审计意见的市场反应。接下来,我们将从非标审计意见的市场反应、持续经营审计意见的市场反应、审计意见与融资约束这三个方面对审计意见信息含量与经济后果相关文献进行论述。

(一)非标审计意见的市场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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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审计市场信用危机研究述评

论文关键词:审计独立性 审计委托模式 审计业经营模式 审计公司组织形式

论文摘要:国内外学术界对造成审计独立性风险陛,及其审计市场信任危机形成的机理等进行了较为广泛地研究,形成了富有启发性的研究成果。本文以影响审计独立性的最关键的三种基础性制度因素——审计委托模式、审计业经营模式和审计公司财产组织形式为分析框架,系统地梳理了近十年内国内外学术界关于审计市场信用危机形成机制及其解决对策的研究成果,并对这些理论成果作了简要评析以及未来需要进一步研究方向作了展望。

一、引言

近年发达和新兴的资本市场上不断出现的公司财务欺诈(accountingfraud)案例(enron、xerox、woridc0m、0west、sunbeam、parmalat;银广厦和红光实业等),由于都存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不具公信力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严重失真审计报告而导致审计失败(auditfailures)。现代审计制度设计的宗旨就是为了防止公司财务欺诈而作的制度性安排,其生命力是审计的独立性。然而,随着一些审计公司卷人公司财务欺诈案并因此而倒闭,从而动摇了社会公众和投资者对会计信息、审计公司的公信力乃至于对整个审计市场的信任,侵蚀了资本市场投资秩序的基础,从而引发了审计市场的信用危机。由于审计信用危机,各国纷纷加强了对审计市场的监管体制改革,但国内外学术界关于审计市场信用危机形成机制、如何监管的讨论远未停止。学术界对审计市场信用危机研究的共同指向就是审计独立性风险性越来越大。按wattsandzimmerman(1983)的定义,所谓审计独立性,是指审计师能揭示已经发现具有重大违规造假财务报告的可能性。这说明尽管审计独立性是审计业生存之本与应有的核心价值追求,但并不是审计业必然具有的内在品质,而是由多种基础性制度因素共同决定的。用数学函数式表示,则审计独立性应该是:auditindependence:f(a、b、c、…)。其中,a、b、c、…是影响审计独立性的一些客观因素。事实上审计独立性正在遭受其内在的不断出现的反独立性因素的侵扰,存在许多导致社会公众和投资者不相信审计独立性的环境因素,所以,审计市场信用危机从本质上讲,就是社会公众和投资者对审计独立性及其相应的审计报告产生不信任的危机。尽管影响审计独立性的客观因素比较复杂,但归根到底影响审计独立性的基础性制度因素主要是:审计委托契约模式、审计业经营模式和审计公司财产组织形式。纵观近十年内所形成的关于审计独立性问题的研究文献,可以发现,国内外关于审计独立性风险性的研究大体上也是基于这三个维度之一的研究视角进行研究的。基于此,本文以这三个维度为研究框架,对近十年内国内外学术界关于审计信用危机及其制度弥合方面研究成果进行了系统梳理、归类与评析。

二、审计信用危机评析

(一)审计委托契约模式、审计独立性风险与委托机制重构审计公司作为资本市场上的一种金融中介机构,即经纪人中介机构,其主要功能就是向投资者出售真实会计信息,以供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它是解决投资者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如控股股东或管理者)之间问题的有效方式之一(多德,2004)。因此,当审计独立性风险性越来越大时,国内外学术界无疑开始重新审视现代审计委托契约模式内在缺陷,并寄希望从中找到重构审计独立性的对策(冯均科,2002;朱星文,2005;蒋尧明和郑佳军,2005)。从契约关系上讲,审计公司作为鉴定财务信息真假的金融中介机构,接受所有者的委托对被审计对象进行财务审计。所以,审计市场的合理的、均衡的稳定审计契约关系模式应该是,审计公司接受投资者审计需求,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供投资者进一步投资决策参考,并向投资者收取相应的审计费用。这种稳定的三角型审计模式不仅确保了审计的形式独立性(independenceinappearance),也为实现实质独立性(independenceinfact)提供了制度上的条件,杜绝了审计师或审计公司与被审计对象进行财务欺诈合谋(collusion)可能性,维持了审计报告的客观『生和真实性,保护了投资者利益。然而,当公司上市成为公众公司时,审计需求产生变异,形成了审计的实质需求方与形式需求方裂变(李洁和刘桂良,2007),其中证券市场上的公众投资者为审计的实质需求方,而被审计对象即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如控股股东或管理者)则成为审计的形式需求方。审计方与这两种审计需求方相应地形成了两种不同的契约形式。一方面审计供给方与审计形式需求方之间以“业务约定书”形式签订的是显性的私人契约(谢荣,1998);另一方面审计供给方与审计实质需求方之间以“注册会计执业准则”为依据确定的是隐性的公共契约(陈汉文,2002 )由于现实资本市场公众投资者高度分散,普遍存在“搭便车”的现象,实质需求方往往缺位。因此,现代资本市场上的一种奇特现象是被审计对象即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自己聘请审计公司审计自己财务报告的现象,从而使原来的三角形的稳定结构变成为审计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的直线形的失衡结构(冯均科,2002),这至少破坏了审计公司形式独立性。由于审计供给方和审计形式需求方均为具有“机会主义倾向”的契约人,因此,现代资本市场上这种普遍存在的脆弱性审计契约模式,本身就隐含着审计供给方与审计形式需求方之间的合谋的内在缺陷,即审计形式需求方与审计供给方依靠自己的信息优势合谋造假欺诈公众投资者,从而造成审计实质独立性丧失的可能性。当直线型审计契约关系成为现代证券市场上普遍契约关系模式时,审计独立性能否成为审计业内在价值取向,完全取决于两种契约关系给审计公司及其审计师带来的激励机制比较。审计供给方与审计形式需求方即上市公司之间签订的是显性契约,上市公司控制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自己满意或基本满意审计公司进行审计,这就决定了审计公司现实生存,在生存压力较大,审计市场成为买方市场情况下,审计供给方会向上市公司妥协,放弃高层次的独立性价值追求转而向现实利益让步。当然审计供给方也会面临来自审计供给方与公众投资者之间的隐性公共契约约束,公共契约约束力来自于市场机制和制度机制。但近年来审计线形模式内在缺陷不仅存在于新兴市场经济国家,而且同样广泛地存在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成为世界性的资本市场“通病”。这就说明,基于市场的约束机制并没有形成对审计业有效约束。所以,为了解决审计实质需求方缺位,而被审计对象与审计委托人重合造成审计委托契约关系扭曲的制度性弊端,学术界开始思考关于重新构造现代审计委托模式的问题(蒋尧明、郑佳军,2005;蒋尧明、谢周勇,2008)。认为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割裂上市公司管理层与审计公司之间的直接联系,寻找一个独立的第四方,由其来行使审计委托权,并由其直接支付审计公司或审计师的审计报酬。由于对独立的第四方选取不同,形成了三种可供选择的审计委托模式:财务报表保险制度;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制度;证券交易所招投标制度。综合比较上述三个方案,相对而言,证券交易所招投标制度,不仅能更好地保持审计公司的独立性.还具有执行上的高效性和可操作性。而且,这种模式有利于审计市场走向垄断或寡头垄断的理想状态。

(二)审计业经营模式、审计独立性风险与监管机制重构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原“五大”审计公司为代表的现代审计业经营模式的一个重要发展趋势就是走向审计业务(auditservices)与非审计业务(non—auditservices,nas)(如会计、簿记服务,税收服务和管理咨询服务)相结合的混业经营,并且利润高、风险相对较低的非审计业务收入在审计公司总收入中的比重越来越大。为被审计对象提供非审计业务成为一些大的审计公司利润的主要增长点和价值追求。1993年,整个审计业只有31%的收入来自非审计业务,但到了1999,国际原“五大”审计公司的非审计业务收入均超过审计业务收人。如普华只有40%的业务收入来自审计业务,其余收入大都来自管理咨询、税收咨询等非审计业务(叶少琴和刘峰,2005)无疑,非审计业务(nas)扩大了审计的规模经济效应和知识溢出效应(knowledgespillerover),但非审计业务(nas)给审计独立性带来的可能负效应是造成社会公众和投资者不信任审计独立性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当然也引起了管理层越来越多的忧虑。关于非审计业务是否损害了审计独立性,以及审计业是否应该混业经营还是分业经营的论战再次进入学术界的研究视野。但学术界关于非审计业务与审计独立性关系的研究仍未形成一致结论。相当多的学者认为,非审计业务损害了审计的独立性。abbotetal(2001)从理论视角验证了审计委员会特征与购买非审计业务重要性之问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完全由独立董事构成的审计委员会购买非审计服务的比率较低,这说明独立董事认为非审计业务会对审计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frankeleta1.(2002)以可操纵应计项目(discretionaryaccurals)的数量为盈余为管理标志,xj,-3074家公司范围内就非审计业务与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检验。结果发现购买较多非审计业务的企业,其盈余管理的程度也相对较高,这同时表明,购买的非审计服务越多,审计独立性受到影响越大。还有许多学者(krishnanelak,2005;guletak.2006;francisandke,2006)通过第三方(如投资者)对独立性的感知(perception)来进行检验,即第三方是否感觉或认为审计师在某种条件下是独立生。对“感觉”进行检验实质上是对审计形式独立性进行检验,即审计师在外观形式上是否给社会公众和投资者一个“独立”的现象。这些研究都证明了非审计业务损害了审计形式独立性。但也有不少的学者认为,并未找到充足证据证明审计公司的审计业务与非审计业务混业经营损害了审计独立性。defondetak(2002)以审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的倾向性作为独立性标志,审计业务是否影响了审计独立性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没有发现可以归因于非审计业务损害审计独立性的证据,并且发现当审计费用较高时,审计师更愿意出具保留意见。这些发现可能表明,基于市场的激励机制如声誉损失和法律诉讼成本超过了审计师放松独立性所获得的收益。buddocktaylorandtaylor(2004鹇稳健原则作为审计独立性标志,xt,-~计独立性与会计稳健原则之间关系进行了经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当非审计业务比重增大时,并不会导致审计师接受被审计公司更为激进的会计政策,因此,他们推断非审计业务并不会损害审计独立性。类似地,其他学者(ashbaugheta1.,2003;chungandkallapur,2003;larckerandrichardson,2004;kinneyeta1.,2004;reynoldsetat。2004;antleetak,2006;huangeta1.,2007)的研究成果表明,非审计业务不一定影响了审itjoa%~。导致目前学术界在这个问题上至今仍未达成共识的原因是多方而的,除了非审计业务与审计独立性之间关系本身的复杂性外,还在于不同学者研究视角,选取数据时间跨度、样本所在制度环境和度量审计独立性标志各不相同,因而使研究结论往往难以达成一致。所以,关于是否对审计业经营模式实施分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自然就存在不同的观点(叶少琴和刘峰,2005)大多数学者对审计业的混业经营持比较理性态度,王光认为,既然审计混业经营是否损害了审计独立性问题长期为社会公众和投资者关注,本身就说明社会公众对非审计业务对审计独立性影响存在疑虑。因此。在目前无法从理论上论证非审计业务是否损害审计独立性时,仅从加强审计形式独立性需要,维持社会公众对审计业的信任出发,也应当对审计公司对审计客户提供非审计业务加以限制。也有学者(叶少琴和刘峰,2005)指出,审计业经营还是分业经营,也不应强制推行,恰当的方式是由会计职业界在法律等框架的约束下,通过市场竞争来自由选择。同时监管部门通过相应监管机制确保审计公司在从事非审计业务时的独立性不会受到损害。为此,必须在如下方面进行监管机制创新:充分披露审计公司与客户之间的经济利益往来,让资本市场上投资者来对审计公司的独立性作出合理判断;在充分信息披露基础上,通过管理机构和审计业界共同努力,让审计业务和非审计业务相对独立,采用目前sox法案办法的规定,审计公司不得同时为一家审计客户提供审计业务和非审计业务;为了保证审计公司在今后执业过程中不会出现一些“精心安排”的违规现象,一方面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审计市场的监管,另一方面加大审计公司机会主义行为的法律风险。

(三)审计公司法律组织形式、审计独立性风险与赔偿机制重构长期以来金融经济学家坚信,基于市场的约束机制(如声誉机制和集体诉讼机制)能有效地促使审计公司保持自己的独立性。针对我国资本市场审计失败案例研究,发现基于市场制约机制并不健全,效果并不显著。近年来尽管对审计违规处罚力度不断加大,但审计合谋欺诈现象并未因此减少,特别是目前我国审计公司以有限责任组织为主的状况下,即使启动民事责任一给违规的审计公司一定的经济处罚,也不会对审计公司或审计师过去违规所获得收益产生太大的影响,并且这种罚款力度远远小于其违规所获得收益的强度,特别是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对其惩罚的上限只是审计公司的净资产,这并不影响审计公司从审计欺诈中已经获得收益(李洁和刘桂良,2007)。从总体情况看,在我国实行合伙制的审计公司要比有限责任审计公司谨慎,目前发现的在上市公司审计中造假的审计公司基本上都是有限责任审计公司。于是,国内学术界将研究视角投向了我国现有审计市场上审计公司法律组织形式上,试图剖析我国审计独立性风险性及其信用危机产生的特殊原因。在论证不同的财产组织形式对审计公司及其审计师道德风险约束机制效果上,国内学术界从两个方面论证,重构我国审计公司法律组织形式的必要性及其可能的组织形式选择。一是基于审计公司与外部投资者关系及其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视角,论证了合伙制在风险约束机制上优势,因而,主张在我国推行审计公司合伙制。其中刘斌、王杏芬和李嘉明(2008)基于两种财产组织形式——有限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给审计公司及其审计师带来的道德风险约束机制效果比较研究表明,由于不同的财产组织形式对审计公司及其从业人员道德风险约束机制不同,因此,产生的审计质量就不同。在有限合伙制和赔偿机制完善的前提下,随着客户数量的增多,审计公司的审计质量上升,发生审计失败的概率下降;建立有限合伙制和实施赔偿机制等都是提高审计质量的有效途径。李沽和刘桂良(2007)从防止审计师合谋欺诈行为角度上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在我国审计市场中,应该以审计师私人财富作抵押是实现有效惩罚的物质保障机制,因此,无限责任审计公司比有限责任审计公司更有利于防范审计合谋,保持审计独立性。二是基于审计公司特殊的生产要素构成视角来阐述审计公司这类金融中介机构应有财产组织形式及其道德风险约束机制。朱小平和叶友(2003)运用企业理论,从审计公司所有权结构、内部关系、企业重要生产要素和决策程序出发,剖析了审计公司为什么应该采取合伙制这个命题。其结论是:审计公司生产要素特征决定了审计公司符合合伙制的要求;审计公司的法律组织形式的确定事关审计业兴盛衰亡,所有其它方面的制度包括行业监管、诚信制度建立等都是建立在审计公司财产法律组织形式这个核心基础之上的。第一种视角是从审计公司与会计信息使用者之间关系角度,与第三方关系角度探讨审计公司应有的法律责任,其实质是认为,审计公司应该对社会公众和投资者承担某种形式的公共责任,若不能有效承担,将会危及社会和谐和审计业自身发展,而驱动审计公司有效履行其公共责任有效方式就是合伙制这种法律组织形式;第二种视角从审计公司内部关系角度,从审计公司本身要素构成角度出发探讨采取合伙制的合理性与必要性。但无论是从哪一种角度研究,其结论都是基于市场的激励机制(声誉机制和法律诉讼机制),必须是以审计公司财产组织形式的合伙制为前提条件的,因而主张我国审计业应该推行审计公司合伙制,以加强审计公司或审计师自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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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审计服务与审计独立性的关系研究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0)10-198-01

摘 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激烈的市场竞争为非审计服务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逐渐成为最具潜力的增值服务。但一系列的财务舞弊案使人们认为非审计服务对审计独立性产生了严重影响。有关非审计服务对审计独立性影响的研究由来已久,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但是,在理论界一直没有得出统一的观点。本文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浅显的论述了两者的关系。

关键词 非审计服务 审计独立性 注册会计师

一、非审计服务和独立性的内涵

(一)非审计服务的定义

《中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十五条规定了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其他审计业务;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等。

(二)独立性的定义

独立性,是指实质上的独立和形式上的独立。实质上的独立,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发表意见时其专业判断不受影响,公正执业,保持客观和专业怀疑。形式上的独立,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或鉴证小组避免出现这样重大的情形,使得拥有充分相关信息的理性第三方推断其公正性、客观性或专业怀疑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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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信息含量观”的CPA审计报告传导及其形成机理研究

我国注册会计师(CPA)审计报告分标准审计意见和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两种类型。从理论上讲,不同审计意见具有不同的“信息含量”,即:经CPA审计过的财务报告更具有信息,可以增强或降低使用者和决策者信心,减少相关利益需求者决策失误。“信息含量观”(Information Content Perspective)是Feltham、Demski、John A.Christ

ensen和Peter O. Christensen创建的一种理论研究方法体系:通过阐述一组抽象的概念,使用大量通俗例子做支撑,旨在辨别“做会计”的实质原因,提出了“会计是使用估价语言和代数式来达到传递信息的目的”的结论。他们倡导的这种研究方法称为“分析式研究”,与实证研究一起成为当代会计研究的两大主流。CPA审计报告由规范的标准化专业语言和基本概念组成,经由“公司财务报告供应链”传导到资本市场,理应具有丰富的“信息含量”,投资者对不同类型审计意见的市场反应不同。现实悖论是:使用者和投资者决策往往不依赖于审计意见,股票价格变动趋势与审计意见不一致甚至无关。“CPA审计报告是否具有足够的信息含量,借鉴“分析式研究”方法解析其中蕴含的信息含量,厘清其逻辑结构关系,甄别其形成机理”就成为理论界和实践中的一个重大研究课题。

一、国内外研究综述

(一)国外研究现状 Shank,Murdock和Dillard(1977)、Finnerty和Oliver(1981)研究发现,收到保留意见的公司在审计报告披露后其系统风险的平均值和方差有了明显增加,说明投资者在保留意见被披露后提高了对公司系统风险的评估,市场对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做出了负面反应。Michael Firth(1978)测试了英国“保留意见”的信息含量,发现投资者能对因不同原因出具的保留意见做出不同的市场反应。Chow和Rice(1982)也测试了保留意见与非正常收益率之间的关系,发现被出具保留意见的上市公司具有显著的负面市场反应。Elliot(1982)研究了1973~1978年间美国145家上市公司收到保留意见后的市场反应后发现,市场早在保留意见公布45周之前就对其做出了显著的负面反应。Dodd等(1984)选择了1973~1980年间首次收到保留意见的美国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发现:在审计报告公布前后5天存在着细小的负的累计非正常收益率且不显著,在公布前6个月的时间内,累计非正常收益率达到-8.9%且显著,并在不同的样本组中均存在着这样的负反应。

LaSalle和Anandarajan(1997)研究了银行信贷经理在信贷决策中对因诉讼和持续经营原因出具拒绝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反应,发现信贷经理在面对拒绝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时减少了贷款意愿,调低了该客户还款能力的评价、调低了该客户改善盈利能力的评价、调高了可能贷款的边际利率。Dopuch(1986)、Loudder(1992)、Frost(1994)、Chen(2000)等研究得出了类似结论:审计意见具有决策有用性,审计报告具有信息含量,审计具有传递客户特征的信息功能,市场对审计报告意见反映显著。

在审计报告形成机理研究方面,以毕马威Business Measureme

nt Process(BMP)、安永Business Environment Analysis Template(BEAT)、普华永道PwC Mehtodology、德勤“AS/2”等“四大”(Big 4)为代表,提出了基本原理大致相同的风险导向审计方法,倡导以风险全面识别、评估和控制为导向,综合考虑重要性、独立性、职业谨慎、审计抽样程序、审计证据等基本概念因素(本研究称“信息含量因子”)后出具CPA认为恰当的审计意见。西方经典审计教科书如Auditing:Assurance & Risk(W. Robert Knechel)、Audting:AnIntegrat

ed Apporoach(Arens & Loebbecke)、Auditing and Assurance Services:A Systematic Approach(William F. Messier,Jr.)、Auditing:Concepts for a Changing Environment(Larry E. Rittenberg & Bradley J. Schwieger)、Miller Auditing Procedures(G. Georgiades)、Student’s Manual of Auditing(Diane Walters & John Dunn)在论述CPA审计报告形成方面,重在单项、分章节论述“信息含量因子”的含义及其应用,内容分散,忽视了其内在的逻辑联系,没有归纳出如何依赖这些“信息含量因子”形成审计报告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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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审计质量的影响因素研究综述及未来展望

摘要:提高审计质量是审计研究的重点。本文在分析近十年审计质量影响因素的文献的基础上,分别从审计主体、审计客体和审计环境等方面综述了各因素是如何影响审计质量的,并对未来研究做出了展望。

关键词:审计质量 衡量指标 影响因素 研究展望

一、引言

如何提高审计质量一直备受审计实证领域的关注,伴随着国家若干审计政策的出台,各个学者也在研究各政策与审计质量的关系,进而检验审计政策的实效。面对大量的零散的关于审计质量的实证研究,笔者对之进行了归类整合和述评,以期总结前期成果。本文所综述的文献为2000-2010年发表在《审计研究》、《会计研究》、《管理世界》、《中国会计评论》等期刊上的有关审计质量影响因素的论文。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审计服务最终体现为审计报告,由于审计投入和审计过程外界无法直接观察,且审计产出(审计报告)均为标准化,导致审计质量难以直接度量。因此实证研究中,各个学者通过其他指标来间接地衡量审计质量的高低。董普(2007)、罗党论(2007)、蔡春(2007)、陈信元(2006)等多把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程度作为审计质量的衡量指标,具体表现为公司“操纵性应计利润的绝对值”和“线下项目”。而另外一部分学者,李树华(2000)、原红旗(2003)、方军雄(2004)等则用非标意见的比例来衡量审计质量。认为非标意见比例越高,注册会计师受客户的影响越小,审计质量也就越高。漆江娜(2005)、陈慧林2004)、李常青(2003)等运用审计收费高低来反映审计质量,他们认为,对于高质量的审计,只有在事务所收取较高审计费的前提下才能实现,以体现优质优价。周海平、吕长江(2007)以会计盈余价值相关性来衡量审计质量,会计盈余价值相关性越高,审计质量越高。

二、审计质量影响因素综述

(一)审计主体 (1)事务所规模。章永奎(2002)、漆江娜(2004)等均认为,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有较高的审计质量,原因是大所管理完善,会对员工进行专业后续培训,且对某客户的经济依赖程度低。而刘成立(2008)发现我国规模大会计师事务所和高审计质量之间并不存在一致的关系,原因在于会计师事务所规模的“大”多是通过合并形成的,而政策主导型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并没有真正提高审计质量。王良成(2009)同样认为大所具有“相机决策”的理性经济人行为,对不同盈余管理的公司采取不同的审计质量,大所的审计质量并不是一贯的高。刘峰(2009)支持“店大欺客”假设,大规模会计师事务所并没有提供明显高质量的审计,但却收取了相对较高的审计费用。(3)是否为国际“四大”。刘峰(2007)提出法律风险决定审计质量假说,他认为四大相对高的审计质量是由于法律责任和投资者保护等原因“被迫”形成的,而我国关于审计师的法律风险一直偏低,因此,在中国国际四大并没有提供高于国内所的审计质量。而漆江娜(2004)认为,法律环境仅仅是影响审计师质量的外部因素之一,更为重要的是市场本身的因素,比如竞争。“四大”要在中国审计市场与本土事务所展开竞争,在价格、对中国国情和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以及公共关系等方面,都没有竞争优势,唯一的竞争优势是其品牌与声誉,因此 “四大”具有保持其高质量以保持其品牌的内在经济需求。王咏梅(2006)根据每年上市公司年报公布前后一段时间内市场的反应,发现市场更认同“四大”的审计质量,并且表现出认同的一致性。(3)是否提供非审计服务。罗绍德(2004)、王桂英(2003)认为非审计服务影响独立性损害审计质量,而李莎莎(2003)、李建良(2006)等认为非审计服务并没有损害审计质量。董普(2007)认为非审计服务同审计质量存在倒U型关系,当非审计服务较少时,会产生知识溢动效应,即提供非审计服务的同时提高了注册会计师的专业技能和效率,可以改善审计质量;当超过一定程度时,提供的非审计服务可能使其产生经济依赖,出现与被审计客户的合谋舞弊,影响审计独立性,进而损害审计质量,而我国目前非审计服务更处在起步阶段,提供非审计服务还不会损害审计质量。(4)审计任期的长短。罗党论(2007)认为审计师任期对审计质量存在负影响关系,一方面长期的业务关系,可能导致审计人员对客户的会计系统和对自己所采用的审计程序形成思维定势,过分依赖于以前的工作成果,从而拒绝接受新的审计方法。另一方面,事务所任期的增加会造成的与上市公司管理层的亲密关系,进而会影响注册会计师超然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态度。周冬华(2007)同样发现,事务所出具标准审计意见的概率随着审计任期的增加而增加。而夏立军(2005)以1996年至1998年间可能有盈余管理行为的公司为样本,研究发现在所涉及的1至7年的审计任期中,审计任期的增加并没有损害审计独立性,并且在大规模事务所提高了审计独立性。另外,陈信元(2006)以2000年至2002年间获得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发现审计任期与审计质量成倒U型关系,其拐点为6年。(5)行业专长。刘少锋(2006)、常成(2008)以及郑建明(2007)等发现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专长水平与审计质量显著正相关;蔡春(2007)、刘桂良(2008)认为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专长与审计质量负相关。原因是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总体上独立性相对不高、易受行业内经济依赖度的负面影响,再加上行业专长发展程度较低所致。米莉(2009)研究发现,国内“十大”行业专长与审计质量显著正相关,而非“十大”由于受行业内经济依赖性影响,其行业专长与审计质量负相关。刘文军(2010)使用行业市场份额和行业组合份额来替代审计师行业专长,发现行业专长与审计质量显著正相关,而审计师对特定行业的经济依赖程度大,审计质量低。(6)事务所组织形式。李若山(2003)、赵保卿(2003)认为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其组织形式要比有限责任制有效。然而,原红旗(2003)认为目前影响我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意见的主要是公司本身的财务特征,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没有对审计意见产生明显影响。吕鹏(2005)同样认为当审计市场中买方具有很强的市场势力的情况之下,将注册会计师承担的法律责任从有限责任制强制地变为无限责任制,并不能改变审计质量。

(二)审计客体 (1)公司治理水平高低。余宇营(2007)认为公司治理本身为高质审计服务提供了较好的外部条件,降低了公司管理层对审计行为的阻碍等,因此具有良好公司治理系统的公司,更可能提供稳健的财务信息,审计质量也越高。肖作平(2006),董南雁(2009)同样发现公司治理显著影响审计质量。(2)是否设置审计委员会。翟华云(2006)、刘力(2008)等以深、沪两市2002-2004年发行A股的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表明设置审计委员会能够提高会计盈余质量,审计委员会规模的扩大能够提高会计盈余质量;而洪剑峭(2006)采用2002年至2004年上市公司的数据,基于各年截面数据,以盈余质量视角研究审计委员会制度的有效性,认为设有审计委员的上市公司均具有较高的盈余质量,但这种盈余质量上的差异已经存在于上市公司成立审计委员会的上一年。当控制这种成立前的盈余质量差异之后,设立审计委员会前后,上市公司盈余质量没有显著变化,因此并不认为审计委员会在提高会计盈余质量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3)董事会的独立性水平。方军雄(2006)认为,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独立水平和效能发挥状况直接影响公司治理的质量,董事会独立性高的高风险公司被出具“非标”意见比董事会独立性低的高风险公司的可能性大。李娜(2009)研究表明,独立董事的工作背景是影响审计质量的重要因素,而独立董事的薪酬对审计质量有负的显著影响。

(三)审计环境 (1)审计市场结构。夏冬林(2003)认为我国的审计市场是一个市场集中度很低的市场,过度竞争可能使得事务所“低价揽客”,也可能通过降低审计质量来招揽客户。刘桂良(2008)、高霖宇(2008)同样发现审计市场集中度与审计质量成正相关关系。刘明辉(2003)研究表明我国审计市场集中度与审计质量之间呈现倒U型的关系,审计质量随着市场集中度的提高先提高,达到一定程度后降低。原因是在审计市场高度分散的情况下,事务所规模过小,没有能力组织专业培训和实施质量控制,且事务所之间为了争夺客户资源,会出具不公正审计意见,导致审计质量下降。而当市场高度集中时,会存在严重垄断,这又容易造成事务所之间的共谋,导致不担心客户的流失对其声誉的损害,同时还会减少在员工培训上的花费,进而使得审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弱化和审计质量的下降。只有当审计市场适度集中,大规模事务所之间存在竞争,审计市场处于垄断竞争状态。这样,既不会由于垄断而导致审计质量的下降,也不会由于竞争而导致审计质量的下降。(2)审计市场的需求。关于审计需求的理论主要是信号传递理论和理论,而信号传递理论在我国股票发行供不应求的情况下,是不成立的,也就是说,我国IPO公司并没有选择高质量事务所来向市场传递积极信号的动机,这同刘峰(2002)、蔡春(2008)研究的结论相同,他们认为我国审计市场总体上并不需要、甚至排斥高质量的审计,IPO公司倾向于选择低质量的审计师,原因是聘请高质量审计师的成本高于收益。而理论比较能较好地解释我国对高质量审计的需求,公司冲突越严重,聘请高质量审计师的动力也越强。李明辉(2006)认为,公司规模与是否选择大事务所进行审计有显著正向关系,管理层持股比例与是否选择大事务所审计则呈倒U形关系,财务杠杆、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审计师选择不存在显著关系。另外,王烨(2009)、高强(2007)等学者也分别从最终控制人、大股东资金占用等方面研究了与高质量审计师选择之间的关系。(3)审计管制与审计准则。审计行为具有外部性、公共产品属性以及不可观测性,从而政府有必要对审计市场进行管制,以促进审计市场的有效运行。而法律制度越健全,审计准则越完善,审计质量越高。如李莉(2006)运用实证检验得出法律风险和违规成本与审计质量成正相关关系的结论;雷光勇(2006)、刘丽(2007)认为司法体制安排不当就会造成审计师的法律责任过轻从而导致社会整体的过度投资行为;刘更新(2010)认为法律标准的不确定性增大,将会促使审计师选择提供低水平的审计质量;审计准则越完善,其规定的审计质量水平越接近法律标准,审计师提供的审计质量水平将会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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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审计角度

摘要:文章阐述受托责任论、理论、多因素决定论等观点,衡量审计动因理论的标准,从经济学角度对审计动因的分析及完善审计工作。

关键词:审计动因理论衡量标准经济学完善审计工作

审计动因就是审计产生、存在、发展的原因以及动力。研究审计动因的目的是为了弄清为什么产生审计,为什么需要审计和为什么审计需要存在和发展。审计是一种社会现象,它是为满足需要而产生和发展的。

审计动因的主要理论是目前最流行的受托责任论以及理论、多因素决定论、信息论、经济监督论、公司管理论及职业化需求论。下面就几种主要理论进行论述。

一、审计动因理论及缺陷

1.受托责任论。受托责任论主要观点是:受托责任关系是资源占有人实现对资源有效管理与使用的必要手段和保证机制。当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确立后,客观上就存在于委托者对受托者实行经济监督的需要。而审计恰好独立于受托责任关系双方的当事人,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于是审计便成为受托责任关系能够实现的必要手段和保护机制,从而得出受托经济责任关系是审计产生的客观基础和根本动因的结论。

实际上,“受托经济责任”只是审计产生的重要前提,并不能说明审计产生的必要性。它无法诠释审计的职能及社会作用;无法解释审计的独立性。

2.理论。理论主要观点是:企业存在契约关系,而契约条款的实施必须通过监督,否则就不起作用。审计就是这种监督方式。在这种理论中,审计的本质在于促进股东和管理者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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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经济学的角度探究审计动因

摘 要:文章阐述受托责任论、理论、多因素决定论等观点,衡量审计动因理论的标准,从经济学角度对审计动因的分析及完善审计工作。

关键词:审计动因理论 衡量标准 经济学 完善审计工作

审计动因就是审计产生、存在、发展的原因以及动力。研究审计动因的目的是为了弄清为什么产生审计,为什么需要审计和为什么审计需要存在和发展。审计是一种社会现象,它是为满足需要而产生和发展的。

审计动因的主要理论是目前最流行的受托责任论以及理论、多因素决定论、信息论、经济监督论、公司管理论及职业化需求论。下面就几种主要理论进行论述。

一、审计动因理论及缺陷

1.受托责任论。受托责任论主要观点是:受托责任关系是资源占有人实现对资源有效管理与使用的必要手段和保证机制。当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确立后,客观上就存在于委托者对受托者实行经济监督的需要。而审计恰好独立于受托责任关系双方的当事人,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于是审计便成为受托责任关系能够实现的必要手段和保护机制,从而得出受托经济责任关系是审计产生的客观基础和根本动因的结论。

实际上,“受托经济责任”只是审计产生的重要前提,并不能说明审计产生的必要性。它无法诠释审计的职能及社会作用;无法解释审计的独立性。

2.理论。理论主要观点是:企业存在契约关系,而契约条款的实施必须通过监督,否则就不起作用。审计就是这种监督方式。在这种理论中,审计的本质在于促进股东和管理者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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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质量内涵特征

会计师事务所向其客户提供非审计服务①是否影响审计质量的问题,自从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就受到西方审计职业界以及相关管理当局的关注。安然事件之后,这一问题再次引起世界各国更为广泛的关注与讨论。美国2002年通过的Sarbanes-Oxley法案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在其最近通过的“加强委员会对审计师独立性的要求”中都对此问题予以高度的关注。由于安然-安达信事件的典型性和影响的广泛性,人们似乎不再怀疑会计师事务所向其客户同时提供非审计服务将严重影响审计质量。然而,某一典型案例的发生虽然必定有其内在的诱因,但它是否一定表明某种必然规律,却有待进一步的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本文拟就非审计服务与审计质量的关系进行简要分析。本文的主要观点是:会计师事务所向其客户提供非审计服务并不必然导致审计质量的降低,尤其是在目前中国审计市场,会计师事务所适当开拓非审计服务市场,将有利于我国审计职业的发展。

审计质量的内涵特征

一、审计质量内涵特征综述

在分析非审计服务与审计质量的关系之前,有必要先对审计质量的含义及其影响因素作一简要分析。

众所周知,会计报表信息迄今为止仍然是资本市场参与者据以进行经济决策的重要信息来源,而会计报表的编制者作为企业委托关系中的人,总是有向市场展示其“最佳”财务状况的经济或其他动因,这就使会计报表信息有可能与企业的实际财务状况发生背离,有时甚至是严重的背离(为行文方便,本文将会计报表信息与企业实际财务状况相背离或严重背离称为会计报表有错弊或有重大错弊)。而审计服务之所以有价值,在于会计报表的使用者,也就是审计服务的使用者②相信通过审计师的审计,可以减少这种错弊,提高会计报表的可信任程度。换句话说,如果会计报表存在这种错弊,审计师通过审计可以发现并报告这种错弊。发现并报告这种错弊的可能性越大,审计服务的价值就越高,价值越高说明其质量越好。DeAgenlo(1981b)曾将审计质量归纳为“发现”和“报告”会计报表错弊两个方面的内涵特征。具体地说,就是:(1)审计师是否能够发现会计报表存在的错弊(审计质量的技术性特征);(2)审计师是否能够报告已发现的会计报表错弊(审计质量的独立性特征)。

审计质量由此可以表述为:当会计报表存在错弊时,审计师发现并报告会计报表错弊的联合概率。正如不同产品之间具有质量差异一样,不同审计师或同一审计师向不同的客户提供的审计服务也有质量的差异,质量的差异表现为发现并报告会计报表错弊的联合概率的大小。概率越大审计质量越高,反之则越低。

审计质量的两个内涵特征不是相互独立的而是相互影响的,审计师独立性程度的高低可以影响其发现报表错弊的概率,而专业能力的强弱也可影响其对独立性程度的选择。

二、审计质量的技术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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