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非法集资工作总结

非法集资工作总结范文精选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十篇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民政领域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总结

为有效防范化解民政领域非法集资风险隐患,依法妥善处置各类养老机构和民政事业服务中心非法集资案件。县民政局采取多项举措开展民政领域非法集资风险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成立了县民政局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

局长任组长,各养老中心、社会事务科为成员单位,负责对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的组织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宣传活动组织协调和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二是统一思。

局党组充分认识到防范非法集资和风险排查及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统筹部署民政领域涉及养老机构风险排查工作及老年人非法集资风险意识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宣教工作长效机制,实行阶段性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实现宣传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三是精心排查,落实监管责任。

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开展过程中,切实做到严查彻处,决不姑息。认真调查摸底,确定排点,周密部署,集中时间对辖区养老机构进行详细排查,摸清本辖区非法集资案件数量、区域分布、发案特点、主要方式、风险状况、危害后果,区别不同情况。

四是宣传到位,营造舆论氛围。

全文阅读

非法集资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住建局以“依法打击非法集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为目标,自县专项整治行动会议召开后,采取一系列强有力措施,加大对住建行业的排查整治,取得显著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打击房地产开发和建筑领域非法集资行为的强大力量。我局成立了局长张书君任组长、副局长刘胜、刘长河、齐会敏任副组长以及规划股、建管股、办公室负责同志任成员的住建局开展打击非法集资行动领导小组。于7月8日召开了9家建筑公司,14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打击非法集资融资专项行动会议,要求相关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公司立即进行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在3日内向住建局承诺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不向社会团体、企业非法融资,同时不参与社会非法融资,做到守法经营,自觉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会后住建局分别与各建筑公司和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责任状。

二、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抵御能力。广泛利用电视、广播、会议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有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各项政策措施,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例,增强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认清非法集资的危害性。

三、开展风险排查,认真做好对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建立本行业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体系,指定专门人员,通过建立健全群众举报、新闻监督、监管和查处等信息采集渠道,加强日常监管,把好关口,尽早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处理。按照预警排查、重点排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和监控能力建设,切实做好预防工作,做到信息灵通、预警及时、反应灵敏、应对有力,坚决杜绝重大原发性非法集资案件发生。

四、加强处置力度,积极稳妥地做好非法集资善后工作。对社会影响较大、性质恶劣的,做好前期调查取证工作,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及时组织部署,以高压态势予以严厉打击,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的势头,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对于影响极为严重和涉嫌集资诈骗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从重从快打击,增强威慑效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目前通过建立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的长效机制,住建行业非法集资活动已得到了有效控制,改善了金融信贷环境,切实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

全文阅读

县住建局关于扎实开展非法集资整治行动的工作总结

住建局以“依法打击非法集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为目标,自县专项整治行动会议召开后,采取一系列强有力措施,加大对住建行业的排查整治,取得显著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打击房地产开发和建筑领域非法集资行为的强大力量。我局成立了局长__任组长、副局长__、__、__敏任副组长以及规划股、建管股、办公室负责同志任成员的住建局开展打击非法集资行动领导小组。于7月8日召开了9家建筑公司,14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打击非法集资融资专项行动会议,要求相关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公司立即进行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在3日内向住建局承诺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不向社会团体、企业非法融资,同时不参与社会非法融资,做到守法经营,自觉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会后住建局分别与各建筑公司和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责任状。

二、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抵御能力。广泛利用电视、广播、会议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有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各项政策措施,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例,增强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认清非法集资的危害性。

三、开展风险排查,认真做好对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建立本行业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体系,指定专门人员,通过建立健全群众举报、新闻监督、监管和查处等信息采集渠道,加强日常监管,把好关口,尽早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处理。按照预警排查、重点排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和监控能力建设,切实做好预防工作,做到信息灵通、预警及时、反应灵敏、应对有力,坚决杜绝重大原发性非法集资案件发生。

四、加强处置力度,积极稳妥地做好非法集资善后工作。对社会影响较大、性质恶劣的,做好前期调查取证工作,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及时组织部署,以高压态势予以严厉打击,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的势头,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对于影响极为严重和涉嫌集资诈骗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从重从快打击,增强威慑效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目前通过建立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的长效机制,住建行业非法集资活动已得到了有效控制,改善了金融信贷环境,切实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

全文阅读

全县非法集资专治实施方案

为有效打击非法集资行为,从源头上防止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和蔓延,维护全县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有利于打击非法集资案件为出发点,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政府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会议及文件精神,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以打促防,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防止非法集资活动的发生和蔓延,维护良好的经济金融秩序,促进社会和谐。

二、工作目标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地方为主、部门配合、职责明确、打防并举、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总体思路,以及“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对民间借贷风险进行深入排查,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切实防止民间借贷演变为非法集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非法集资事件的发生和蔓延,做到防患于未然。要摸清底数、分类处置,对各类非法集资活动,一经发现,快速侦破和查处,严惩犯罪分子,最大限度地维护经济安全、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政治稳定。

三、工作原则

(一)把握政策,切实维护稳定。要认真落实维稳在先原则,做好重大案件维稳预案,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维护公众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依法处置,树立正确导向。依法进行政策制定、案件查处、善后处置、维护稳定等工作,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全文阅读

打击房地产非法集资活动工作方案

为坚决遏制我市非法集资案件发案苗头,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惩治一批、警示一片,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市经济金融和社会稳定,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市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16】183号),结合我局职责范围及非法集资与房地产业交叉的特点,连同2016房地产市场重点稽查执法专项行动,我局定于2016年6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并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国务院、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小组及市政府办公室的各项工作部署,全面排查我市房地产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疏堵结合,趋利避害,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依法规范房地产公司的经营、宣传和融资行为,杜绝虚假宣传,严禁超范围经营,确保依法合规经营。

(二)根据房地产业与非法集资相结合的特点,重点排查房地产公司、中介机构在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向公众融资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涉及的违法集资行为,曝光典型案例,不断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诚信水平及市民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增强全社会金融法规意识。

三、工作步骤

全文阅读

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方案

根据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系会议《关于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的通知》(处非联发〔2013〕4号)和《四川省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方案》精神,为严厉打击利用广告资讯信息宣传造势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净化市场环境,从源头上防范非法集资,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__市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3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分3个阶段分步有序开展。

(一)安排部署阶段(9月1日—9月10日)。

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等方式对本次活动进行全面部署。

(二)全面实施阶段(9月11日—10月15日)。

在全市辖区范围内全面开展本次活动;及时进行检查督导整改和阶段性小结。

(三)梳理总结阶段(10月20日—10月31日)。

全文阅读

林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方案

按照《省林业局林业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鄂林计[*]241号)的要求,现就开展全市林业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保证经济安全运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落实省林业局关于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全市林业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加强市场监管,加大查处力度,规范市场秩序;抓好制度建设,完善法规,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林业行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1、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开展全市林业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排查、综合治理。

2、把握政策,维护稳定。从实际出发,既要查处林业行业非法集资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出资人合法权益,又要促进林业事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三、工作目标

充分认识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落实省林业局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要求。通过排查,落实林业行业各个环节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及时查处非法集资案件,重点查处以投资入股或加盟等为名,承诺高回报,收取订金、股金、加盟费等,非法向社会公众集资造林等非法经营活动,特别是社会影响面大、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依法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全文阅读

地区违法集资指导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度,维护我区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和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保证经济金融安全运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属地为主、部门配合、明确职责、打防并举、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总体思路,建立健全管理、预防、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机制,及早消除各类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的发生和蔓延,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㈠快速反应,及时果断。发现非法集资的苗头和线索以后,各有关地区和部门必须果断采取措施,及时摸清情况,快速高效地遏制非法集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从源头上防止非法集资活动的蔓延。

㈡把握政策,依法打击。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以相关的法律和法规为准绳,充分发挥公安司法机关的主体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

㈢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区政府对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实施统一部署和协调。各地区应根据区统一部署,负责本辖区内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具体操作,区有关部门之间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㈣积极妥善,维护稳定。各级政府应积极稳妥地处置非法集资活动,做好的预防和处置,维护社会稳定。

全文阅读

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金融秩序稳定,根据《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函》(处非联函〔2015〕5号)、《__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__壮族自治区开展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处非发〔2015〕3号)和__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决定于2015年7月至8月底在全市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2015年7月15日至8月31日。

(一)坚持统筹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本辖市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充分调动各方面资源,统一部署、深入推进专项整治活动。市处非办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职责要求,切实履行行业主(监)管职责。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开展好本行业、本系统内的风险排查及专项整治工作。

(二)坚持分工协作。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辖市实际和行业特点,明确各部门职责,逐一落实有关部门在清理整治、行业监管、监测预警、宣传教育等方面的责任。加持密切协作,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坚持防范化解风险为主,依法稳妥打击为辅。要通过加强日常监管、警示教育、整改规范等方式,努力化解存量风险,防范新增风险,稳妥处置已暴露的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县(市、区)域性风险的底线。坚持打防结合,打早大小,切实提高办案效率,集中力量打击处置一些重案要案,加快陈案旧案办理进度,提高威慑力。

(四)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要在积极遏制当前非法集资高发蔓延态势的同时,注意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制度和措施,全力加强风险防控和处置长效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非法集资风险。

(一)突出重点。此次专项整治,以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网络借贷、私募股权投资、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院校、养老机构、房地产及本地其他案件高发行业为重点整治行业和领域,以外流作案情况突出地市户籍人员、非法集资高发区域户籍人员、非法集资高发行业从业人员、曾参与或从事非法集资人员及本地确定的高风险人群为重点排查群体,以涉嫌推介、发售非法理财产品的网上、网下公开宣传,尤其人群密集场所的摆摊、设点、集会宣传及电话、短信宣传为重点清理对象。切实加强对各类媒体广告资讯审查把关,防止非法集资、非法理财及欺诈性广告肆意传播;坚持重点突出,稳步实施,通过专项整治,有效化解一批风险隐患,遏制当前非法集资高发、多发势头。要严肃纪律,严禁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为非法集资提供支持;要加强对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尤其是一线经营网点和员工队伍的管理,确保不参与非法集资。

(二)分类处置。对非法集资风险线索,要加强会商研判,全面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意、资金投向或用途、造成资金损失程度及维稳等因素,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手段分类处置,积极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坚决依法查处恶意骗取资金、肆意挥霍资金、借资金运作非法牟利,非法集资造成严重后果等行为。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既要高度警惕行业无序发展可能造成的风险,也要切实防范清理整治过程新引发的风险,进一步加强对相关风险的监测、预警和协同处置工作,制定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处置措施,防止矛盾升级。

全文阅读

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通知

为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和远离非法集资,切实从源头上防范非法集资行为,根据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决定于年12月下旬至年2月中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区广大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培养正确投融资理念,营造我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案件的发案势头,维护我区金融秩序稳定,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组织领导

本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由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和领导本辖区宣传教育活动。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开展本行业和本系统的宣传教育活动。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处非办”,设在市公安局章贡分局经侦大队)具体负责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推动、指导和协调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12月下旬)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要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精心安排此次活动。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