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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科开拓期
接下来的一个时期可以被称为社会语言学的学科开拓时期。除原有的三大领域外,社会语言学又开拓了其它领域的研究,其中以互动社会语言学、言语社区、言语接触等领域的研究发展最快。
1.互动社会语言学互动社会语言学成形于20世纪80年代初。甘柏兹的《话语策略》[4]的出版,标志着互动社会语言学作为社会语言的一个分支正式建立。互动社会语言学重在研究如何用语言学的知识解释人际交流的过程和结果,其理论的核心是“互动”,认为具有交际功能的言语互动才是语言的本质所在,一切语音、语法规则的价值只存在于具体的交际活动之中,通过言语互动产生交际效果的语言形式才是语言事实。甘柏兹在他的论著中提出了会话策略、语境提示、会话推断等一系列核心概念。会话策略是指会话参与者能够维持会话继续、增进双方相互理解的能力。会话推断即话语理解的情景化或语境化过程,其基本功能是在评估交际参与者双方目的的基础上作出相应的反应。语境化提示即提示有关交际知识,尤其是语境的语言信号,包括语码转换、超新段标记等,其基本功能是在交际互动中引导指示话语、预测行为情景。此外,Goffman、Brown、Levinson、Tannen等的研究也对互动社会语言学理论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Goff-man进一步补充完善了Gumperz的语境推理,强调社会互动的作用[5];Brown和Levinson提出了具有普遍性影响力的礼貌原则;Tannen则将研究中心转向异性之间的言语互动,特别强调谈话的节奏性。
2.言语社区社会语言学研究的是不同说话人群体内部或群体之间的语言使用状况,因而对这个群体的界定是十分必要的。社会语言学沿用Bloomfield的speechcommunity的叫法以及他的言语互动观[6],摒弃结构主义的“理想”同质状态,朝着“真实”的言语社区的方向不断前进。Hockett、Lyons认为言语社区具有单语性,即某一语言社区内只流通某一特定语言(方言)。甘柏兹对言语社区单语性的论断提出质疑,提出言语社区也可以是多语的,为避免“以语定区”带来的单语限制,提出把“共同使用的言语符号”和“共知的社会规范”作为言语社区的两条主要标准,整合了共同准则的变异遵守等观点,指出言语社区是由共同规范和愿望结合在一起的、组织起来的讲话人的多样化的系统,进而强调了言语社区的系统性和规范性。随着言语社区界定的不断深化,言语社区第一、语言第二的原则越来越明确,并占据主流。此外,个人认同在言语社区的界定中同样备受关注。LePage指出言语社区中个人认同的重要性,每个人都是许多不同言语社区的成员,在不同的情况下认同不同的言语社区。此后,Preston、Rosen、Saville-Troi-ke、Meyerhoff等都对个人认同问题作了研究。
3.语言接触19世纪史密斯、特鲁别茨柯依对施莱格尔“谱系树”理论的“同构”和“对应”提出质疑之后,语言接触逐渐成为备受关注的研究领域。早期语言接触研究主要从语言内部结构因素的角度研究语言接触,直至Kipar-sky提出社会因素决定语言接触深度的观点,语言接触的研究才逐渐成为社会语言学的一部分。此后,这一观点被大批学者认同,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Thomason的语言材料及观点。语言接触研究可根据研究对象的不同,分为语言结构的研究和语言使用的研究。语言结构的研究,即以接触中一种语言为基本视角,研究其在词汇、语音、语法三个层面受到其他语言的影响情况,主要关注的是语言借用和语言干扰。语言使用的研究涉及面较广,主要关注语言转用、语言混合和语码转换。语言接触可以导致社会双语的形成,而社会双语现象又可分为稳定和竞争两种情况。对于稳定的社会双语现象的理论研究,主要归功于Fishman。Fishman在Ferguson研究的基础上完善了“双言制”理论,认为不同的语言变体有着严格的社会分工;同时,提出“语域”理论,用以分析语言变体在缺乏社会规范时的使用情况[9]。
二、国内的社会语言学研究
(一)引进期社会语言学自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传入中国。直至80年代末,国内语言学界才开始接触西方社会语言学理论,此时以理论及研究方法的引进为主,尚未展开结合汉语实际的深入研究,主要表现在理论译作和通论性著作的出版。因此,将这一时期称为社会语言学的引进期。理论译介方面,大批国外社会语言学的研究成果通过翻译的形式被引入国内语言学界。1980年到1982年,特鲁基尔的《社会语言学导论》(林书武等译)在《国外语言学》连载。1987年,《社会语言学译文集》(祝畹瑾编)和什维策尔的《现代社会语言学》(卫志强译)出版。通论性著作有陈原《语言与社会生活———社会语言学札记》(1980)、《社会语言学》(1983),陈松岑《社会语言学导论》(1985),游汝杰、周振鹤《方言与中国文化》(1986)。
(二)模仿期自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西方的社会语言学理论的引进仍在继续。较上一时期而言,运用社会语言学理论及方法解决中国的社会语言学问题已成为这一时期的研究主流,故而将这一时期称为模仿时期,即模仿西方社会语言学研究的时期。专题研究成果集中在语言变异、语言接触、互动社会语言学、言语社区理论等几个领域。1.语言变异研究研究内容涉及语言变异的重要性、具体语用中的语言变异、语音词汇句法变异、特定地区语言变异等。具体语用中的语言变异居多,包括广告中语言的变异现象、教学及词典编纂领域的语言变异现象、网络语言中的变异现象等。学者对语音、词汇、语法的语言变异研究都有涉猎。语音变异方面,以个体音变研究为主。赵一农[10]从语音变异研究出发,论述语言的自我调节机制。词汇变异方面,王立、程祥徽、苏金智等研究的是人体动作词语、新词、词语差异方面的词汇变异;苏金智则从词汇变异角度研究语言变异与多样文化的关系。句法变异方面的研究较少。2.语言接触研究国内的语言接触研究已涉及语言接触的多个领域。赵杰从语言接触引发语音干扰的角度,研究北京话受满语和旗人话影响所产生的“融合式音变”现象。苏金智从语言接触引发借词的角度,研究汉语借词,提出借词演变的基本模式。吴雅萍从语言接触导致语法渗透的角度,研究汉语语序对少数民族语言语言的同化作用。罗美珍从语言接触导致语言替换、语言影响、语言混合和融合三种现象出发,对五色话、白话、五屯话、干河滩保安语的语言质变进行考察。综上所述,国内的语言接触研究尚未形成自己的理论体系,仍处在具体例证阶段,即运用西方语言接触理论及方法,例证中国的语言接触问题。3.互动社会语言学研究刘焕辉的《言语交际学》是国内言语交际研究的开山之作。此外,具有较大影响的还有姚亚平的《人际关系语言学》和刘焕辉、陈建民主编的《言语交际与交际语言》等。20世纪末,孙维张、吕明臣的《社会交际语言学》着重理论阐述,强调言语交际的社会性,试图从宏观角度建立交际语言学的基本框架。岑运强从人类学史、语言学史及言语语言学的视角,追溯言语交际语言学在东西方的源头,首次从结构上分出说服学、回答学、语境学、语言变异学,从功能上分出一般社交学、演讲学、辩论学、谈判学、推销学、广告学。4.言语社区研究言语社区理论是近年来刚刚引入中国社会语言学界的新理论,郑海翠、张迈增、张红燕简要探讨了言语社区的相关理论。杨晓黎对构成言语社区的基本要素问题展开讨论,对言语社区理论中的“设施”要素提出了质疑[15]。夏历依据在京农民工的资料,质疑言语社区的“地域”要素[16]。但言语社区方面较有影响力的重要理论尚未建立,仍处在萌芽阶段。国内学者的关注点仍集中在运用此理论的实证性调查方面周刚对海外华人、校园、网络等社区内的群体言语进行了实证性的研究[17]。
一、协同发展论与社会生态观
既然社会生态学是协同发展论的科学基础,那么,为了创立和实施协同发展战略,首先就应当建立起有关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生态观念,亦即社会生态观的优先确立。
(一)人类社会的生态观念
人类群体(社会)与其生态环境组成的生态关系或生态系统,构成了社会生态关系或社会生态系统,它是既有生态的自然属性,也有生态的社会属性,还有生态的经济属性这样三重性质的客观现实存在。生态的自然性或自然生态,是生态关系(系统)的自然存在状态,如与人类群体相依共存的植物生态系统、动物生态系统、微生物生态系统等等。生态的社会性或社会生态,它是生态关系(系统)的社会存在状态,如人类社会创建起来的实业生态系统、运载生态系统、文化生态系统、民居生态系统、军兵生态系统、管控生态系统等等。生态的经济性或经济生态,它是生态关系(系统)的经济存在状态(是社会生态的又一重要形态),如生态经济领域的生态生产力系统、生态生产关系系统、生态资源配置系统、生态经济基础系统、生态经济效率系统、生态经济价值系统、生态经济流通系统等等。人类社会的生态系统,无论是全人类参与的全球生态(地球生物圈或生态圈层次),还是部分人群参与的区域生态(城市生态、乡村生态、城乡复合生态层次),都被著名生态学家马世骏院士通称为“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或者被归纳到“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问题”之中了。
(二)社会生态协同发展论
社会生态的协同发展,自然是构成“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的三大子系统———社会子系统、经济子系统和自然生态子系统的协调同步发展即协同发展了。显然,这里的社会生态协同发展,就是社会生态系统的协同发展,其中包括社会生态的系统协同发展、社会生态的时间协同发展和社会生态的空间协同发展等诸方面的协调同步与统一运作。
二、协同发展论与社会生态平衡论
社会生态研究阐明,社会生态系统只有达到并维持其平衡状态即进入社会生态平衡时,该系统才能有效地实现协同发展。否则,协同发展就无异于纸上谈兵了。
[摘要]文化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而主流文化是引领其他文化健康发展的旗帜。在和谐社会下,坚持主流文化的社会主义方向,加强社会主义主流文化的主导地位,创新社会主义主流文化的科学发展,能够有效抵制反文化,引领和整合非主流文化。有力促进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发展。
[键词]和谐社会:主流文化;科学发展
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在我国的社会转型过程中,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现代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各个民族之间、地区之间的文化联系和交流日益增多。文化与经济、政治相互交融。与科技的结合也日益紧密,文化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越来越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尺度之一。当前,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核心的主流文化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
一、什么是社会主义主流文化
任何一个社会的文化都有主流文化和非主流文化之分,没有一个社会能够例外。主流文化就是在一个社会中占统治地位或能够在诸多文化中起到主导地位,并能整合和引领其他文化的文化。在当今社会,我国的社会主义主流文化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吸取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世界优秀文化遗产的、具有先进性并体现时代精神,为人民服务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包括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同时也更加集中、简洁地表达了我国当今社会主义主流文化的科学内涵。
二、社会主义主流文化的主导地位
构建和谐社会要大力发展先进文化,使先进文化占据社会文化的主导地位,成为主流文化,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思想保证、精神支持、道德基础和文化条件。在当代中国发展先进文化就是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的精神力量,满足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使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突出表现其人本性,先进性和时代性。先进的主流文化是先进政党在思想上精神上的一面旗帜,坚持什么样的文化方向,推动什么样的文化建设反映了一个政党的思想境界和精神追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坚持以先进主流文化为指导。确保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文化方向:要发展和谐文化,确保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思想基础。从而确立社会主义主流文化的主导地位。
三、坚持主流文化的社会主义发展方向
作者:杨德敏 吴邦炼 许建兴 单位:江西师范大学 江西省宜春中学 江西省九江县第一中学
近年来,伴随着对于高尔夫球运动认识的深入,中央五部委联合调查表明:高尔夫球场90%以上并未占用耕地或林地,同时起到了解决就业、增加税收、改善居住环境、改善投资环境等积极作用。使得高尔夫球运动得以正名,高球项目的发展又重新焕发了活力。深圳市和海南省分别建立了中国第一家和第二家公众高尔夫球场,都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在财政、税收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优惠。这种支持是建立在社会各项事业统筹和可持续发展上,来自于政府的这种态度对于高球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社会因素。①高尔夫运动代表的文化内涵,满足了社会的某种精神需要。高尔夫运动的文化内涵是丰富的,代表了游戏、竞技、休闲和沟通,分别对应了生活文化,商业文化,休闲文化和社交文化。作为一种舶来品,高尔夫运动提供给人们更多的选择,首先体现在生活方式选择上的多元化与个性化,高尔夫球运动提供独特的生活理念,比如,与大自然的最亲密接触、陶冶情操。目前参与高尔夫球运动的群体,以中高端商务人士为主,因此,为高球运动贴上了“商业文化”的标签。高尔夫运动在动静的转变之间,尽显了领导者的抉择风范。高尔夫球运动的发明来自于苏格兰牧羊女的游戏,其休闲的特质也尽显无遗,置身于蓝天绿草之间,身心得到最好的放松,无疑是休闲的绝佳方式。同时,活动范围扩大和加深,社交成为个人生活和工作的必需,而高雅的高尔夫运动,为人们展示了一种有效、有层次的社交方式。正是因为其所涵盖的文化特质,适应了当今社会的不同人群不同层面的需求,高尔夫运动才得以广泛开展。②经济发展与高尔夫运动的开展相互促进。某种意义上讲,高尔夫运动在我国的开展,是经济快速发展的产物。开展该项目,并不仅仅是建立一座球场那样简单容易,在一座座高标准球场的背后,是一条长长的经济链条,包括配套设施,道路和运动用品(球具、服装、球车等)等,这一切都需要经济上的巨大投入,没有强大的社会资源作基础,是无法发展的。无论是从占地还是维护、经营,高尔夫运动都需要相当昂贵的费用,强大的经济实力,是开展该项目的根本前提。东部和沿海地区,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高度发展,积累了相当多的资源,这些地区的也是开展最好的,所以,没有雄厚的经济基础,就等于是空谈。据统计,高尔夫运动的开展与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呈现明显的正相关,二者为互为促进、互相影响的关系。因此,经济的高速发展,促进了高尔夫球运动的进一步发展,反过来,高尔夫运动也为经济的发展做出了显著的贡献。
需要解决好的几个问题及对策
伴随着社会的发展,高尔夫球运动作为一项典型的休闲、竞技体育并存在形态,成为体育发展的趋势,理应得到正视,促进其合理发展。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
1.加强制度建设。缺少合理的制度支持,高尔夫球的发展往往就会陷入短视、急功近利之中,对于其本身的长远发展是一种不小的伤害。因此,只有从宏观的角度,建设与其他社会建设相协调的高尔夫球发展制度,并且站在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才能避免市场失灵、环境污染、乱占耕地等问题的再现,因此,制定出最合理的制度,推行出适宜的政策,以帮助高球运动健康的发展,使高球运动本身的效益和社会收益的最大化。
2.培育正确的文化氛围,形成正确的认识。一直以来,由于开发商的过分宣扬,在人们心目中打高尔夫就是高不可攀的贵族运动。其实,在高尔夫球运动得到正常发展的国家,高尔夫球都是一项大众化的休闲体育活动。在我国,高球是到了“去贵族化”的时候,需要传媒、从业者共同做出努力纠正对于高尔夫球的错误观念,以及在实处让高尔夫球运动的消费价格降下来。由于其特点所致,想得到持久健康发展的高尔夫球运动最终必将走向平民化,如何使高尔夫球走向平民化、大众化成为高尔夫从业及研究者所要考虑的问题。
3.积极培育大众体育、体育产业与竞技协调发展的能力,促进其良性和持久的发展。①大众体育。高尔夫球运动本质上还是一项“亲近自然,挑战自我”的运动,个人的参与将使高尔夫球运动的意义最大化。所以,我们要积极培育大众参与高尔夫球的热情、让更多人享受到高尔夫球运动带给的健康、休闲的乐趣。②竞争体育。现代体育的发展规律证明,竞技将会带来一项运动的快速发展。高尔夫球的竞技需要适时地开展,通过现代传媒扩大影响力,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其中来。③体育产业。创新模式,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发展之路。对于高端市场的建立已经基本成熟,而对于面对普通大众的“低”消费模式,尚处于摸索之中,这是一种有益的探索。建立高中低档各层次的俱乐部,将是俱乐部发展的一条必由之路。人的经济水平有高下、需求各异,因此,对于高尔夫球运动的需求也是不同的,将市场精细化、服务个性化,必将有利于市场的扩大。
一、语言观的一致:语言是社会现象
把语言当作社会现象来研究由来已久,研究语言符号的社会性是社会语言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缘起。研究语言必须联系社会实际,这是社会语言学的基本出发点。在二语习得领域,1970年代以来,心理语言学理论占有重要地位。主流研究把语言当作心理现象,关注学习者的个人心理特质,而忽略了语言产生和使用的社会环境的作用。1990年代以来,推崇Vygotsky社会认知发展理论的学者则强烈反对把语言和语言习得与社会环境相分离,开始探索该理论在二语习得发展过程和教育中的应用,由此开创了从社会文化视角探索语言习得的认知过程。作为一种研究高级心理机能发展的理论,Vygotsky社会认知发展理论强调社会活动在心理发展中的作用。语言是联结个体与外界之间关系的主要工具,在高级认知中起着中介作用。语言具有双重属性,对外是社会互动的单位,对内是思维的单位,通过对话活动来协调社会活动和高层次的心理发展。语言作为符号工具使用包含着间接经验,与带有独特社会特征和文化信息的社会情境紧密相连、无法分割,言语能力的形成是在社会支持系统下通过认知过程实现的。语言学习就是社会活动与认知过程联系在一起的社会文化现象[3]。语言社会化在二语习得的社会化路径中占据重要一席。语言社会化理论和社会文化理论虽均受到Vygotsky心理学的影响,在研究目标上却不尽一致。社会文化理论关注的是认知能力及语言能力的发展,而语言社会化理论则关注的是文化知识与语言使用能力的共同发展。语言社会化理论最早由人类学研究者Schieffelin和Ochs提出,他们将其定义为儿童或初学者通过语言形式的学习实现其社会化的过程,其间包括接受相应的价值观、行为方式和社会习俗。这方面的研究表明,语言与社会环境之间相互依存、难以分割,语言习得的过程也可以看作是其与社会文化相适应的过程,即个体的社会化过程。
特定的语言和其生存的社会文化环境是一个整体,各个组成部分相互依赖、相互作用。在社会语言学领域,围绕结合社会因素探索语言问题这一观念,Firth继承和发扬了Malinowski关于语言是一种行为方式、具有社会功能的观点,强调要把语言放到整个社会环境中去研究,提出了言语情景的概念,创立了语言学研究中的语境学说,认为语言的意义就在于其在语境中的可能。随后陆续发表的语境和语域理论领域的研究成果充分说明,在人使用语言认知和交流的过程中,肯定会程度不一地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当然环境中也包含历史文化风俗等因素。正因为如此,社会文化理论认为,人的高级层次的认知取决于社会文化因素。最新的二语习得研究成果已经证明,语境的各个方面都影响着语言学习的过程。如Norton从身份构建这一切入点出发,揭示了社会文化语境形成的二语习得者与目标语之间的权势关系,以及这种关系对二语习得过程的影响。[5]正因为语言具有社会性,所以语言习得(即语言知识的构建)很难与语言产生和使用的社会文化割裂开来。从社会语言学的视角来看,二语习得的社会学转向肯定了语言的社会性,认同语言是社会现象而非心理现象,语言知识和能力的构建与学习者的环境体验和社会交际密切相关。从二语习得的社会文化派的角度来看,社会语言学的研究成果充分肯定了语言与社会环境之间的内在联系,将二语学习的社会因素理论化,并且通过这个宽泛的框架,为二语研究注入了社会化理论。
二、研究视角的靠拢:对交际互动的重视
二语习得研究领域当前较为活跃的社会文化派与认知派理论上的最大分歧在于,社会文化派不赞同学习发生在个体内部,而认为人的高级认知来源于社会交往活动,因此特别强调交际和互动在认知及语言发展过程中的作用。由于交际本身是通过语言来实现的,这样,身心、内外或思维和交际活动就通过语言符号得到了统一,即交际活动中的语言运用在心智功能发展中起着核心作用。但交流不仅仅只是语言学习的工具,按照Hymes的看法,交际本身也是一种能力。语言交际能力问题涉及很多因素,除了语言结构、语境文体、跨文化言语行为意识等方面外,还有文化心理方面的因素。1960年代,受人权运动时代的影响,语言问题成了突出的社会问题。基于Fishman对移民语言状况的考察,Bernstein对不同阶层成员,特别是儿童语言的考察,以及Labov对黑人英语的调查,社会语言学在兴起之初已发现三条重要的原理:语言与社会是相互作用的;人们有可能掌握几种结构各异的语言或变体;语言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可以通过语言规划和社会规划加以改变。也就是说,在社会语言学研究者看来,社会中的语言使用者具备使用变体的能力,对变体存有主观态度,可以在交际中加以选择使用。语言系统是异质性的,充满内部变异。语言作为社会现象,与社会结构和社会价值系统联系在一起,从心理学角度考察语言使用者对语言变体的主观认识和态度,以及上述带有社会性质的评判对语言使用者言语行为的影响,是社会语言学主流之一语言社会心理学的中心课题。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因此从个人角度研究说话人对语言的态度是可行且必要的。语言态度归根结蒂反映了对语言使用者和用法的态度。对社会心理的考察,主要是通过心理实验的方法获取研究素材,如配对变语法测试受试者对操某种语言或语言变体的态度,并且经常结合使用语义微分尺度,使说话人的特点得到更确切的分析。语言社会心理学对语言态度的研究,大大加深了人们对语言与社会的关系、语言在社会交流中的作用的理解。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对二语习得产生了重大影响,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Lambert和Gardner的二语习得中的态度与动机理论,其研究重心主要放在第二语言学习者的态度、动机对他们最终的成功所具有的影响之上。研究结果表明,二语学习者对所学语言的态度会影响其习得效果。Giles的言语适应理论是继Lambert方法后该领域在理论上的新进展,也是从社会心理学角度研究语境中交际者的心态和言语选择行为。语言使用者趋同或趋异的言语选择,突出强调了社会交流中语言使用者对对方的认同或不认同的态度和行为,解释了言语交际中风格变化的策略背后的主观情感和动机。[6]言语适应理论为语言变体研究增添了动态的角度,体现了社会语言学自身从典型描写到解释预测的研究发展路径。这种解释性的努力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Labov对语言变异描绘精细但局限于静态的不足。另外,这方面的研究也凸现了个人是如何通过语言选择来显示自己的社会文化价值的。在社会建构主义影响下,社会语言学认为,语言与社会因素可以被视为是相互建构的:身份影响语言的使用;语言的使用也是塑造身份的过程。总的来讲,社会语言学的发展与二语习得的社会文化派注重真实语境、身份和体验,这与多种语言互动的主张不谋而合。从理论上讲,当前社会语言学理论框架中语言变异研究的成果,如语言变体的辨识、语域的认知等,为交际能力的培养和评价提供了系统的、受社会条件影响的二语变体数据,对二语学习具有指导意义。语码混合、语码转换及言语适应策略等交流中的言语选择,使交际语言运用能力目标得以形象化地表达。对交际中的语言行为,如道歉、赞美、邀请、拒绝、请求等的研究,为二语习得跨文化言语行为意识的培养勾画了发展目标。
三、学习观的认同:基于使用的学习
如前所述,二语习得的社会文化派主张学习是一个内化的过程,这个过程是始于人际交往的。对于二语学习者而言,最重要的是与人交往,在交往互动中进行意义的建构。比如,学习者很容易注意到词汇的习得伴随着对一定社会文化情境的深入了解,在不同的语境中,词汇意义可能会发生改变,语言形式与意义之间的关系并不固定。对范畴的掌握意味着根据交流需要对语言规范遵从或背离。事实上,语言的习得和使用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界限,语言是人际交流、社会活动的中介,而言语交流总是发生在一定的社会语境中,因此语言学习即语言使用。反过来,语境中对于语言使用也可以巩固和加强语言学习。由此可见,社会文化派的语言习得理论认为习得过程即语言的使用过程,认为真实世界中使用的语言对学习来说是根本性的而不是辅的,使用不是习得的结果,也不是手段。正因为社会文化派坚持在语言习得和语言使用间划等号,如此强硬的立场招致了认知派主张二语习得研究的对象是二语习得而不是语言的使用的激烈批评,反对把二语习得研究的范围扩大到二语在真实语境中的运用[7]。在习得即使用这一点上,社会文化派完全可以从社会语言学领域中的最新流派———认知社会语言学那里找到强有力的理论支撑。认知社会语言学是认知语言学的体验哲学观和经典社会语言学理论相结合的产物。认知语言学关注语言的普遍原则与人的认知之间的关系,但由于语言意义并非孤立存在,是在人类互动中产生及传递的,因此认知语言学所理解的语言概念及其基本结构也关系到社会和文化情境下的认知。随着认知语言学的不断发展,近年来学界开始关注从话语和功能的角度研究语言,越来越关注语言的社会性。基于用法的主张本来就是认知语言学的基本理论立场,认知语言学认为语言知识来源于使用,说话者为了交际和社会交互的目的识解自身体验,而听话者也为同样的目的识解说话者的话语,因此认知语言学渴望对语言的社会交互性做出自己的贡献[8]。上述原因将认知语言学引向社会变体研究。对于在基于用法的方法论体系中该如何理解语言系统、为什么变体研究具有重要性的问题,认知社会语言学家Geeraerts认为,由于语言使用的行为是语言学的最基本事实,语言系统只被看作是对语言行为中出现的模式进行抽象和概括。他谈到,“Thereisusage,thereistheinteractionbetweenpeople,theinteractionissociallystructured,andthelinguisticsystemisanabstractionoverthatsocialstructure……”[。可见,语言使用者学习语言的过程并不是将自己与所谓的系统进行校正的过程,而是在社会互动中与其他语言使用者相互调整的过程。尤其值得注意的是,Geeraerts认为,由于每个人的接触范围有限,这些调整都是不完全的,并具有各自的社会结构。因此,在基于用法的方法论里,语言变体研究是语言学研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互动影响了语言使用者的个体语言知识系统。综上,结合语言习得,可以有如下理解。第一,任何语言的使用者都是学习者;第二,习得不能简单地被看作是结果,更应将其看作是一个永远的、不间断的过程;第三,应重视真实的语境、不同的参与者、不同的身份,应重视不同的社会语境、交际者、社会群体导致的隐喻变异,重视隐喻背后的文化模式,其重要性可能不次于教室语境。
四、对学习对象的共识:关于规范和标准
作者:刘春蕾 单位:吉林体育学院研究生部
我国短式网球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学分析
1符合结构功能主义系统论的诉求
运用结构功能主义的分析方法研究我国体育软式化问题,能够有力地阐释相关的若干理论问题,例如:体育软式化的动因、目标、措施、决定因素以及动力与阻力因素等。结构功能主义认为:在整个社会和文化结构之下存在着特定社会系统的绝大多数成员同意和肯定的目标和原则,这是促进社会整合的最重要和最根本的要素与价值共识。价值系统既是社会整合过程中最为重要的来源,也是社会文化系统中最为稳定的要素。相对于短式网球来说,低耗能、占地少、投资小、易掌握的这些特质,都是被国际社会公认的,短网的价值体系也必将获得社会的广泛认同。诸如短网运动一样的众多竞技运动,其软式化已然成为体育运动在人文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更是大众体育健身在未来的发展方向。北京奥运会创造了丰富的文化遗产,我们应当延续“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的理念。在后奥运时代,分析短式网球结构与功能的平衡问题,探讨大众对功能结构创新的认知程度,通过短式网球的发展理念将群众体育推向一个新的阶段,能够为我国体育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群众基础,也正体现了短网运动发展是结构功能主义的理论性诉求。从上述理论分析中可知,短式网球的大众健身理念符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符合人类社会文明发展趋势,根植于结构功能主义理论之中。当体育软式化理念延伸到社会生活各个层面的时候,思考软式化竞技体育运动的发展路径和功效就显得迫在眉睫。
2体育全球化带来的群众体育项目与国际社会体育项目的趋同性要求
体育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的产物。体育全球化带来了群众体育发展的国际性趋势,与国际社会体育项目的趋同性使群众体育项目的“软式化”更为普遍,也成为必然的发展趋势。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现代传播媒介渗透的深入,人们对那些源自竞技运动、能够满足自身对于项目的热爱并可以参与其中的“软化”项目产生需求与共鸣。那些利用竞赛形式、具有竞技特征,而又文化内涵深厚的娱乐性体育活动,更是广受大众欢迎。竞技网球运动的发展使得网球运动的技巧性日益显著。因此网球运动竞技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网球运动的普及产生了一定的阻碍作用。加之网球运动对场地器材和技术战术的特殊要求,使得网球运动在我国开展得并不是十分广泛,甚至被誉之为“贵族运动”。因此,热爱网球项目的大众对网球运动的竞技运动体育手段化有着强烈的需求。短式网球便成为了这种社会需求下的必然产物。短式网球的产生源自世界网球运动的高速发展和国际网坛突现的“启蒙小,成长早”的大趋势。它主要是以儿童身心发育特点和负荷能力为依据,同时遵循网球运动的原理,具有网球运动的全部内涵。短式网球运动以5岁以上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及心理发育特点为基础,对其进行启蒙式训练,并与正规网球紧密衔接。实践证明,它能让孩子们在短时间内规范地掌握网球技战术和心理机能并能够合理运用。
3满足“以人为本”的社会总体纲领性需求
“以人为本”发展观强调,一个国家的发展要从自己的文化、思想与行动的方式中寻找发展的力量。发展的目标应同国家的价值体系、自身需要、本身所拥有的各种资源相协调。对于体育工作来说,以人为本则是切实地关心人民大众的身心健康,让体育的娱乐化、生活化更为深刻地影响大众,努力做到“平民化”。《奥林匹克》明确指出:“奥林匹克主义是增强体质、意志和精神并使之全民均衡发展的一种生活哲学。”那么重视体育项目的普及程度、参与程度则是体育项目以人为本发展的基本要求。短时网球发展完善过程中所形成的球拍重量轻、负荷小、场地适中、速度慢、伤害少、难度小、趣味性高、娱乐性强、理解灵活多样、可观赏性强、健身价值高等都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社会理念。
一、资本逻辑对社会生活的全面统治是现代
社会风险不断累积的社会历史根源从当前中国的现实来看,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许多“轻视人,蔑视人,使人不成其为人”的现象,如非法雇佣童工、血汗工厂、各种歧视、征地强拆所致命案、环境污染引发的、教育公平问题、廉政风险、道德滑坡等等。不得不承认,市场经济发展20多年来在全社会成功地确立了自由、平等、效率、竞争等理念的同时,每一个个体的人在市场化大潮中更是身不由己地被金钱所驱使,资本逻辑支配着劳动逻辑,自由受缚于资本逻辑,欲望满足了意义追求,知识精英遭受商业精英的排挤,消费主义至上,工具理性泛滥,人文价值观沉沦,当代中国人相当多地成了“无根”的存在。
二、超越资本逻辑的科学发展,是一种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
按照马克思的思路,只有终结资本逻辑的统治,使社会走上科学发展的轨道,才能抵御各种风险的袭击,才能实现社会和谐平衡发展,人的生存才能从抽象走向具体,从虚幻走向现实。
1.超越资本逻辑的科学发展,是一种以人为本的发展
以人为本的发展意味着:第一,发展的主体是现实的历史的人,“人们的社会历史始终只是他们的个体发展的历史”(P284),社会发展归根结底是社会关系中的个人的发展。既然人是社会发展的主体,那么,人的发展程度就应当是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和衡量社会发展的基本尺度。第二,“发展”是人的自我创造和自我生成。按照马克思的理解,人不是受动性的存在,而是以实践为本性的存在。正是通过实践活动,人改造了世界,同时也改变了自身,创造出新的自我,从而推动着人的展开和生成。马克思指出:“动物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进行生产,而人甚至不受肉体需要的影响也进行生产,并且只有不受这种需要的影响才进行真正的生产;动物只生产自身,而人再生产整个自然界;动物的产品直接属于它的肉体,而人则自由地面对自己的产品。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构造,而人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于对象;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P58)所以,发展是人特有的有意识的生命活动,也就是不断创造和实现自我的本质的活动,这是发展的本原意义所在。认识到这一点,有助于克服资本逻辑主导下的“发展”潜伏着的人的物化和异化的风险。第三,“发展”是人的自由选择和自我承担。在马克思看来,人是发展的主体,发展是人的自我创造和自我生成的自觉实践。这样,发展就不是由某种外在的、先验的神秘力量所控制的被动的过程,而成为了一种人的主动选择的过程。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说,“‘历史’并不是把人当作自己目的的工具来利用的某种特殊人格,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的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P118-119)发展既意味着人的自由选择权的不断扩大,也意味着人要为自己选择的后果承担责任。马克思曾说过,“选择是人比其他创造物远为优越的地方,但同时也是可能毁灭人的一生、破坏他的一切计划并使他陷于不幸的行为。”(P458)这就是说人的选择带来的可能是正面的后果,也可能是负面的后果,而且随着人类实践活动的拓展,这种不确定性或风险会愈发显著。既然社会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自己的自觉选择活动,那么,人就不会把选择的风险责任归于神、命运或历史必然性,而是把风险责任扛在自己肩上。只有对社会发展承担起风险责任的人,才能真正成为社会发展的主体。
2.超越资本逻辑的科学发展也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
全面是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要统筹兼顾,系统推进;协调是指发展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要相互适应、相互促进。可持续是指发展进程要有持久性、连续性,主张以多样性的生态发展取代单一性的人类进化,以“共生、共存、共赢”的相互受益行为模式取代“征服、独存、单赢”的损人利己行为模式;建设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积极应对与治理各种生态风险,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
一、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基本特点
(一)参与热情较高,认识存在偏差
目前,高校以各种纪念日、重大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了内容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大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从结果看,大学生对社会实践表现出较高的参与热情,但受社会多元化价值取向的冲击和自身社会阅历及知识结构的影响,大学生在参与社会实践的认识和动机上普遍存在一定偏差,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参加社会实践带有较强的随意性,对参加何种社会实践,为何参加社会实践不太明确;二是忽视前期准备,实践过程中抓不住重点,找不到关键,参与社会实践的热情与社会实践的成效差距较大;三是不能正视社会实践与知识学习、素质提升的关系,造成社会实践与专业学习脱节,不能有效地将社会实践转化为完善自身素质,提升专业能力的重要载体。
(二)高校普遍重视,管理存在缺位
目前,高校已普遍认识到社会实践对大学生成长成才的积极作用,越发重视大学生社会实践,在制度建设、人员安排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一定程度上有力推进了大学生社会实践。由于大学生社会实践是一项系统工程,社会发展也要求不断创新大学社会实践内涵和形式,对高校大学生社会实践的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但目前高校普遍地存在管理缺位现象,如缺乏对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整体规划和系统设计,未把社会实践纳入教育管理体系;制度落实不到位,执行走样,监管失范,考核评价机制不完善;缺少前期调研,经费预算与社会实践需求不匹配,忽视学生需求。
(三)政策环境优化,合力尚未形成
一方面,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政策环境不断优化。国家相继出台了《关于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提出要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使大学生社会实践政策环境进一步优化;另一方面,社会实践不仅需要国家的政策指导,还需全社会的广泛认同和大力支持。目前,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高校、家庭及社会公众对大学生社会实践重要性认识仍然不足,缺乏认同,难以进行有效沟通和协调,合力推进社会实践的运行机制仍不健全,合力推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工作格局尚未形成,制约了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提升发展。
二、大学生社会实践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存在问题产生的根源
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较多。总的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体制机制不健全
总体来看,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建立健全,对农村社会保障的建设缺乏全面、科学的规划和充分认识,对农村社会保障的定位、人员和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尚未完全建立,即使有一些法规,也只是面上的制度较多,缺少具体可操作的实施细则,使得各地区在运用法规制度时随意性大,从而导致农村社会保障运行的效率十分低下,受益群众较少,这进一步增大了农民对农村社会保障相关制度的不信任感。
2传统观念的束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发生了巨大变化,党和政府努力在农村推动建设社会保障事业。但是,受制于传统养儿防老观念的束缚,农村中的农民更愿意依靠子女来养老,家庭在养老中的地位并没有发生根本动摇。同时,在“土地即是保障”传统观念的束缚下,农民把土地既当成一种生产资料,也当成一种生存保障,感觉没有必要缴纳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这些传统观念的束缚,使农民缺乏对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热情和支持,再加上各级政府在工作中对农民的宣传和教育的力度不够,致使农村社会保障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处于恶性循环的状态之中。
3城乡二元结构的制约
城乡二元结构包括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和二元社会结构。具体表现为城乡经济发展水平悬殊,城乡差距较大。在计划经济时期,国家采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发展策略,通过各种行政手段将农业剩余转化为工业资本,以工农业产品的不等价交换方式,强制转移农业剩余。导致农村经济发展十分缓慢,农村经济基础很薄弱。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虽然有所发展,但是仍远远落后于城市,形成鲜明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在形成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同时形成了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主要表现在户籍制度上,它从制度上将城市与乡村严格分离开来。我国户籍制度将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严格控制在2个不同的社会范畴内,两者界限分明,管理严格。同时,国家也重点发展城镇,完善城镇的社会保障事业。这导致了城乡社会保障的巨大差异,使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并存着2个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层次:城镇企事业单位中的就业人员享受着相对较为完善、水平较高的社会保障服务,而农村广大农民除享受民政部门的救济外,享受其他保障救济的非常少。在投入一定的情况下,这种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保障实际上是以牺牲农民的利益为代价的,国家将本应该平等投向全社会的社会保障资金大部分投向了城市,广大农民却不能享受。城市户籍者拥有从出生、入学、就业、就医和养老保险等一系列优越的福利制度;而拥有农村户口者,则很难或者根本不能享受到这种福利制度。改革开放以来,虽然这种城乡二元结构有所改变,但是农民还是难以享受到和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绝大多数农民依旧被排斥在各项福利待遇和保障之外。这种人为因素和历史积淀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严重阻碍了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内容摘要:离婚标准问题,是困扰法院工作多年的老问题。对“夫妻感情破裂”标准的讨论也已讨论多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
离婚标准问题,是困扰法院工作多年的老问题。对“夫妻感情破裂”标准的讨论也已讨论多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问题也先后下发了多个司法解释,不断明确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不断使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处理更加人性化,使不幸的家庭尽快分离,使走错围城的人能够“迷途知返”。但是我国《婚姻法》及其相关解释的规定并不够人性化,还有很多制度阻挡了很多不幸婚姻的解体。
一、关于离婚认识的历史变迁及立法模式
离婚在中国古代乃至近代一直被认为是不光彩的事情。在古代中国,女同志是没有离婚自由的,“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的千年古训一直束缚着中国妇女的命运,唐朝“七出、三不去”的规定更体现了中国男权社会的特征。一直到近代,婉容与溥仪皇帝的离婚开了上流社会离婚革命的先河。离婚逐步为人们所接受,体现了社会进步和人性的解放。但是大规模离婚的浪潮还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以后,随着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和对婚姻质量的提高,人们更注重婚姻生活的精神内涵,正如恩格斯所说:“如果说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是道德的,那么也只有继续保持爱情的婚姻才合乎道德。”[1]但是长期以来,在我国结婚并不是真正自由的,在古代结婚因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近现代社会,由于男女经济上的不平等,爱情与婚姻长期存在错位现象,对经济基础的追求超过了爱情本身,也为婚姻的不幸埋下了祸根。正如恩格斯所言:“婚姻的充分自由,只有在消灭了资本主义生产和它所造成的财产关系,从而把今日对选择配偶还有巨大影响的一切派生的经济考虑都消除以后,才能普遍实现。到那时候,除了相互爱慕以外,就再也不会有别的动机了。”[2]
回顾历史我们不难发现,人类的离婚立法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专权离婚和禁止离婚阶段。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实行专权离婚制度,法律把离婚的请求权只赋予丈夫,妻子无此权利。同样欧洲中世纪教会法也主张“婚姻不解除主义”,夫妻关系恶劣不能共同生活的,只能别居,不能离婚。[3]二是限制离婚阶段。近代,资产阶级提出婚姻自由口号,把婚姻视为民事契约,实行离婚自由。但是资本主义制度在建立之初,法律一方面同意离婚,另一方面又对离婚进行种种限制,如规定只有在一方有重婚、虐待、遗弃等情况下无过错一方提出离婚才能允许。在法定理由之外,夫妻双方不享有离婚请求权。三是离婚自由阶段。自上个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妇女地位的提高和婚姻家庭道德观念的变化,许多国家相继进行离婚制度改革,1970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颁行了西方世界第一部自由离婚原则的《离婚法案》,规定“不可调和的矛盾导致婚姻无可挽回的破裂”是裁判离婚的唯一理由。到1989年,美国有49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都不同程度的采纳了无过错离婚的理由。
从世界各国的立法例来看,离婚立法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过错原则模式。指夫妻一方得以对方违背婚姻义务的特定过错行为作为提出离婚的法律依据,离婚的请求权只属于无过错的一方。如南斯拉夫塞尔维亚共和国的婚姻法,目前采用这种立法模式的国家较少。二是无过错原则模式。即夫妻双方均无过错,但因一定的客观事实使婚姻目的无法达到,不愿意共同生活的,一方就可以提出离婚诉讼。客观存在的事实主要包括:精神病、恶疾、性无能、分居等。如法国民法典第237条、联邦德国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三是破裂原则,又称自由离婚主义。其根本特点是不问离婚的具体事由如何,只要当事人认为夫妻已难以共同生活,法院确认婚姻关系已破裂到无法挽回的程度,即可判决离婚。
二、对离婚自由的初步分析
自从中国《婚姻法》颁布以来,中国婚姻制度经历了重大变革。我国的结婚制度、离婚制度也同样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拿结婚制度来说,自从2003年10月1日新的婚姻登记制度实施后,结婚完全成为私事,结婚不再需要出具单位的未婚证明,同时国家也不再强制进行婚前身体情况检查,结婚实现了由国家审批向国家确认的转轨,实行注册婚姻制度,真正实现了结婚是不需要理由的理想。婚姻是感情的产物,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一个重要方面,恋爱是感性的,结婚时除了两情相悦之外,已无须别的理由,父母或他人的意见已无法阻挡历史前进的车轮,梁山伯与祝英台式的悲剧在现代社会越来越难以发生。婚姻自由是人类自由幸福的基础,也是推动社会和谐进步的齿轮。从前面提供的材料看,绝大多数国家都实现了离婚自由,即根据婚姻关系破裂原则来处理离婚问题,给当事人在婚姻人身关系上以最大的自,各国对离婚的干预主要在于对婚姻财产关系上以最大的自,各国对离婚的干预主要在于对婚姻财产关系和子女抚育关系的处理,以避免离婚对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巨大动荡。我国对离婚自由的限制也是出于对离婚后果的顾虑和社会稳定的因素。但是从人类学和社会学的角度看,结婚不需要理由也注定了离婚是随时的事情。在民政部门进行协议离婚的,也不需要出具充分的理由,感情不和或性格不和成为离婚的人最一般的陈述,民政部门也不会对此进行审查,更不会做调解工作,体现了离婚自由原则。而在法院,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如该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接着第32条又规定了准予离婚的5个条件,具备其中一条法院就可直接判决离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仍存在裁量权过大的问题,如如何认定感情破裂。感情破裂只有当事人自己清楚,正如庄子所言‘尔非鱼,焉知鱼之乐’!长期以来法官的主观判断决定了当事人之间感情的破裂程度,离婚成为法律授予法官许可的权利,这使很多尘缘已尽的夫妻不得不多次踏入法院的大门,以证明感情破裂的真实性和严重性。虽然有多名学者提出以婚姻关系破裂代替感情破裂标准,[4]但为了便于群众理解,新《婚姻法》在修改后仍然采用了感情破裂标准,只不过加入了一些客观判断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