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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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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毕业论文

法律的学习和研究,以及写作法学论文,最重要的是选题。一般的学习法律者除外,凡是涉及到法律要深入做的时候,那么,无论确定专门的学习、研究方向,还是写作论文、谋划长篇巨制,都首先面临的是选题的问题。法学院学生写作毕业论文,同样也是这样。因此,法学院学生写作毕业论文,首先要确定好选题,然后才能开始进行毕业论文的搜集资料、谋篇布局、开始写作。不然的话,上来就写,写完了就撕,很难写出好的作品,毕业论文也就很难过关。有些同学经常到了开题的时候,找到我,央求说,老师给我出一个题目吧!可是,论文题目不是那么好出的,而且学生自己究竟对什么问题感兴趣、有积累,并不完全清楚,还是要靠学生自己好好地进行选题。

一、作毕业论文选题的一般考虑

法学院学生,尤其是硕士研究生,在开始进行学习的时候,首先就是要确定自己的研究方向。

在指导硕士研究生合博士研究生的研究和学习刚刚开始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要确定研究的方向。例如有的学生愿意做抽象的民法研究工作,我给他确定民法总论的研究方向。为什么要给他确定这个方向,就是因为我对他的学习和研究很了解,他对民商法的基本问题都是很精通的,基础很好,尤其是处理具体问题,应用民商法的理论得心应手,这也使他在同学中的威信很高。这个同学是很有才气的,要研究一个一般的题目是很不成问题的。所以,选择民法总论这个方向给他,既有难度,他又是能够胜任的。还有一个同学,他的特点是修养很好,基础很好,特别是在哲学的层次上,有很敏感的感觉,也是很有前途的。而民法哲学这个题目是很难做的,几乎是一个新的领域,现在没有多少人能把这个问题做得好。他有这个实力,那就让他做。应当说,在选择方向上,因为都是民商法专业,选择什么专业,只要结合自己的特点、长处和爱好,就行了。

更重要的是选择具体的题目。

选题,就是选择什么样的专题确定为自己学习、研究的具体方向。法律的问题内容极其繁杂,就是确定一个大的方向,里边的内容也是十分复杂的。比如说,我们选择物权法作为研究的方向,作一个20多万字的专著,不可能写《物权法论》。如果20万字写成一部《物权法论》,那就是普及的教材,而不是法学专著。湖南大学的屈茂辉教授是我们学校的博士研究生,在入学之前,他寄给我一本《用益物权》,大概有40万字。这种著作,分量与内容是一致的。同样,如果选择侵权行为法作为研究方向,也只能选择一个具体的题目,比如特殊侵权行为啦,归责原则啦,构成要件啦,赔偿范围啦,等等。我欣赏王卫国教授的《第三次勃兴—过错责任原则》,就是专门研究过错责任原则的专著,一个归责原则写了20多万字。题目好,写的再好,就是一个出色的作品。民法总论的题目很多,可以做很多选择。我原来想过的有民事主体、民事责任、诉讼时效,等等。但是如果选择是《意思自治原则》,这就是一个很好的题目。如果把这个题目做好了,不仅是成功的作品,而且对民商法的进步也是有推动作用的。本科生的选题就为宽泛,可以选择的问题很多,涉及到全部的法律问题,因此应当很好地斟酌,确定自己毕业论文的选题。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本来就是有研究方向的,选题相对较为容易一些。

那么,法学院的学生做毕业论文进行选题,要注意几个问题呢?

第一,选题要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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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毕业论文写作提纲论文

一、性质地位

毕业论文是教学计划中的最后一个重要教学环节,是加强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严谨勤奋的工作态度和求实创新的科学作风、锻炼学生独立工作能力、提高学生全面素质的有效手段,也是对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从事科学研究能力的综合考核,是达到培养目标的必要步骤。

因此,毕业论文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二、时间安排

1、毕业论文的时间为8周;

2、一般在毕业前一学期,社会调查完成之后进行。

三、选题原则

1、毕业论文选题应当在法学专业范围之内,并符合法律专业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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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的格式:法学专业毕业论文

法学院的学生是研究、学习法律的。无论是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还是博士研究生,凡是学习法律和研究法律,都离不开写作论文。尤其是在毕业的时候,每一个法学院的学生都要写作毕业论文,都存在一个怎样写作毕业论文的问题。我做这个题目的报告,就是用我在学习、研究民商法中怎样写作法学论文,以及在做法学院教授的工作中,怎样指导法学院学生写作毕业论文的经验和体会。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第一部分关于毕业论文的选题

法律的学习和研究,以及写作法学论文,最重要的是选题。一般的学习法律者除外,凡是涉及到法律要深入做的时候,那么,无论确定专门的学习、研究方向,还是写作论文、谋划长篇巨制,都首先面临的是选题的问题。法学院学生写作毕业论文,同样也是这样。因此,法学院学生写作毕业论文,首先要确定好选题,然后才能开始进行毕业论文的搜集资料、谋篇布局、开始写作。不然的话,上来就写,写完了就撕,很难写出好的作品,毕业论文也就很难过关。有些同学经常到了开题的时候,找到我,央求说,老师给我出一个题目吧!可是,论文题目不是那么好出的,而且学生自己究竟对什么问题感兴趣、有积累,并不完全清楚,还是要靠学生自己好好地进行选题。

一、作毕业论文选题的一般考虑

法学院学生,尤其是硕士研究生,在开始进行学习的时候,首先就是要确定自己的研究方向。

在指导硕士研究生合博士研究生的研究和学习刚刚开始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要确定研究的方向。例如有的学生愿意做抽象的民法研究工作,我给他确定民法总论的研究方向。为什么要给他确定这个方向,就是因为我对他的学习和研究很了解,他对民商法的基本问题都是很精通的,基础很好,尤其是处理具体问题,应用民商法的理论得心应手,这也使他在同学中的威信很高。这个同学是很有才气的,要研究一个一般的题目是很不成问题的。所以,选择民法总论这个方向给他,既有难度,他又是能够胜任的。还有一个同学,他的特点是修养很好,基础很好,特别是在哲学的层次上,有很敏感的感觉,也是很有前途的。而民法哲学这个题目是很难做的,几乎是一个新的领域,现在没有多少人能把这个问题做得好。他有这个实力,那就让他做。应当说,在选择方向上,因为都是民商法专业,选择什么专业,只要结合自己的特点、长处和爱好,就行了。

更重要的是选择具体的题目。

选题,就是选择什么样的专题确定为自己学习、研究的具体方向。法律的问题内容极其繁杂,就是确定一个大的方向,里边的内容也是十分复杂的。比如说,我们选择物权法作为研究的方向,作一个20多万字的专著,不可能写《物权法论》。如果20万字写成一部《物权法论》,那就是普及的教材,而不是法学专著。湖南大学的屈茂辉教授是我们学校的博士研究生,在入学之前,他寄给我一本《用益物权》,大概有40万字。这种著作,分量与内容是一致的。同样,如果选择侵权行为法作为研究方向,也只能选择一个具体的题目,比如特殊侵权行为啦,归责原则啦,构成要件啦,赔偿范围啦,等等。我欣赏王卫国教授的《第三次勃兴—过错责任原则》,就是专门研究过错责任原则的专著,一个归责原则写了20多万字。题目好,写的再好,就是一个出色的作品。民法总论的题目很多,可以做很多选择。我原来想过的有民事主体、民事责任、诉讼时效,等等。但是如果选择是《意思自治原则》,这就是一个很好的题目。如果把这个题目做好了,不仅是成功的作品,而且对民商法的进步也是有推动作用的。本科生的选题就为宽泛,可以选择的问题很多,涉及到全部的法律问题,因此应当很好地斟酌,确定自己毕业论文的选题。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本来就是有研究方向的,选题相对较为容易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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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改革略论

摘 要:我国法学毕业论文存在诸多问题,严重影响到毕业论文的目的和功能。原因既有学校的整体思路不清,也有学生主观上不重视客观上就业压力较大,还有指导教师没有认真指导。因此,未来的毕业论文改革首先需要学校正确认识毕业论文在法学本科教育中的任务和目标,参考选题尽可能符合学生实际,论文形式多样,再加上指导教师认真把关,法学本科学生的毕业论文的质量会逐步提高,在法学本科学习阶段起到应有的作用。

关键词:法学毕业论文;存在问题;对策

一、法学毕业论文写作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学教育发展迅速。到2008年底,设立法学本科专业的高等院校已达630所,在校法学本科生超过30万人。①而每年一到4、5月份,各个高校的法学本科毕业生们开始抽空撰写毕业论文了,虽然很多很多学校可能是在前一年的下半年就已经陆续布置了论文写作的任务,但是多数毕业生还是会在此时才开始思考、动笔,在各类考试时间之余通过复制、粘贴、组合等工序炮制出一篇篇论文,然后通过答辩,成为毕业生顺利毕业获得学位的重要砝码。但是如果仔细考察一下这些论文,会发现存在很多问题。笔者指导、答辩过10多届法学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发现目前的论文的情况质量堪忧,并没有起到毕业论文应达到的目的。主要表现如下:论文整体结构混乱、逻辑不清;抄袭严重,个别学生甚至将相关的几篇文章就做简单处理进行拼凑;论文文字表述不严谨,缺乏法言法语,口水话过多等等,不一而足。这些质量不高、弄虚作假严重的论文到底是如何形成的,又该如何让毕业论文发挥出应有的功能,这是法学本科教育改革中不容忽视必须直面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针对毕业论文写作中出现的问题,找出原因,力图找到毕业论文改革的方法。

二、原因

(一)学校原因

首先是学校对毕业论文写作的总体思路不清。从恢复高考,我们的大学一直秉承培养精英的理念,毕业论文的要求也是围绕着这个理念设计。但随着从1999年开始扩招,高等教育也逐步走下神坛,从精英教育向普及教育转变。但此时毕业论文的目标仍然沿袭之前的设定,到底是培养研究性还是应用性仍不明确。即使有部分院校与时俱进做了调整,但仍然是在研究型与应用型之间摇摆不定,导致评价标准仍然没有太大的变化。同时,随着各类综合院校与理工类院校相继成立法学院(系),但是学校对论文的要求仍然按照原学校的统一要求,尤其是理工类的评价标准,这样的一刀切标准对文科尤其是法学毕业论文是不合适的。

其次,各院校在虽然形式上对毕业论文很重视,一般从四年级第一学期就开始进行,从选题的设计、教师学生的双选、写作过程的控制、毕业论文的答辩等,一直延续到第二年的5、6月,都要经过初期准备、中期检查、论文完成等几个阶段,但是真正落实到实处的并不多。这也导致学校失去了对论文写作的过程控制,不能保证学生的写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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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事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论文

一、医事法学毕业生就业特点和存在问题

(一)医事法学毕业生就业特点1.医院是毕业生就业的最主要渠道。五届毕业生到各级公立或民营医院就业的比例达20%,原因在于:第一,医院亟需医法结合的人才。“通过调查,现今只有22.7%的医院会配备医事法学专业人才,近乎68.2%医院会配备比较擅长沟通的医生,而会配备专业的律师仅仅占11.1%,从这些数据不难看出,医院在人才的配备与需求上出现了严重偏差。”[1]随着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加强,医疗纠纷的投诉、调解和应诉的增加,医务部的职能范围不断扩大,人员需求也随着增大。以往仅从临床医生中吸收医务人员的方式已经跟不上形势,具有医学背景的法律人才成为医务部招录的首选。一方面由于绝大部分具有医学背景的医生都倾向选择临床实践的部门,较少选择医务部等理论性较强的部门工作;另一方面,医务部工作涉及到法律知识,这就要求工作人员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因此,仅有医学背景的医生从事医务部工作,知识结构上存在欠缺,不利于医务部的发展,而具有医学背景的法律人才成为医院医务部招录人员的首要选择。第二,医院招考条件相比公务员系统要求较低,考试竞争激烈程度远远没有公务员系统高。例如,省级三甲医院在招录时,只要求本科以上学历,这给毕业生许多留在城市的机会。与此同时,相比传统的法学专业毕业生,医事法学毕业生由于具有一定的医学教育背景,在卫生事业单位考试和面试中具有一定的专业特色优势。第三,医院行政人员待遇高于基层公务员。2.法检系统和公务员系统就业单位全部为基层单位。随着国家公务员招录体制的改革,省级、市级甚至省会城市的区级单位招录公务员一是人数减少,二是法学专业学历要求都在硕士以上,大部分还要求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所以法学本科专业适合的岗位绝大部分是县(区)级或乡(镇)级单位。

(二)医事法学毕业生就业中存在的问题1.用人单位招录和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首先,到医院就业存在的问题:(1)公立医院的招录门槛较高,要参加省、市一级的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考。(2)能够单独设立法律岗的情况要求较高,多为规模大,有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投诉管理、医疗纠纷调处明确分工的三甲医院和地州一级医院;而县、乡一级医院规模较小,单独设立法律岗位的不多。(3)三甲医院和地州一级医院招录医事法律人才的编制体制无法从根本上得到保障。虽然医院亟需招录医事法律人才,但是长期以来医院的事业编制名额首先满足一线临床医生,而对类似医务部岗位的招聘人员则以签订合同制形式确定劳动关系,如果长时间没有编制,有的医事法学毕业生会考虑换工作。(4)即使在医务部有事业单位编制,但法学毕业生在职称评定时只能走管理岗位系列,不能走专业技术岗位系列,职业发展相对于医学专业毕业生有所限制。(5)私立或民营医院招录较为灵活,但是出于医院规模、业务量和经济利益的因素,专门设立法律岗的需求十分有限,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此类医院会考虑找法律顾问或律师解决。其次,到法检系统和公务员系统就业存在的问题:(1)每年招录人数有限。(2)在法检系统考试中,与普通法学专业毕业生相比,医事法学毕业生只有在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情况下才具有一定的优势,而其所具备的医学知识在招录中很难凸显优势。一般来说,进入法院工作的毕业生大部分在民事审判庭,从事人身损害、交通事故等案件审理。此外,法检系统招录考试的面试环节———模拟控辩———对考生的法律知识、实务技能要求很高,医事法学学生由于法律课程学时和实务训练比普通法学专业学生少,这对面试会有一定程度的影响。(3)卫生行政管理和卫生执法监督部门本来应该是医事法学学生报考公务员的主要单位,但每年招考人数比法检系统还少,有的要和医学专业、卫生管理学专业毕业生竞争,有的还要被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要求所限制。所以,五届毕业生中只有4%的毕业生能够进入该系统工作。(4)卫生行政管理用人单位希望医事法学毕业生除具备法律知识外,还具备卫生统计和信息管理的能力,能够进行卫生政策分析或立法调研。(5)一些公务员岗位,如税务系统,会将招录的法学专业限制在综合大学或政法院校,医事法学毕业生虽然也取得法学学位,但往往会在审核中不予通过。第三,到保险公司、律师事务所或公司就业存在的问题:(1)人才需求量大,入职程序自主、灵活,但对学生的综合能力要求高,包括专业知识和技能、形象气质、语言表达、文字写作、办公自动化、驾驶技能、文体特长等。(2)多种职业技能证书具有优势,如司法考试、计算机考级等。(3)对毕业生的心理素质要求高,包括吃苦耐劳、抗压力、开朗外向等心理品质。(4)医事法学毕业生会出现诸如公司法、保险法等民商事法律知识、经济、管理方面知识的欠缺。(5)毕业生流动性大,两极分化明显。学习能力强、适应性好的毕业生会在公司站稳脚跟,升职较快,收入也可观;而一些毕业生则会因工作压力大、竞争激烈、淘汰率高等原因换单位或追求公务员、事业单位等相对稳定的工作。第四,报考研究生存在的问题:(1)国内专门设有医事法学方向硕士研究生招生的院校数量不多,且多为211重点院校,竞争激烈。(2)报考法学传统部门法如民商法、诉讼法等,招生院校较多,需要与普通法学专业学生竞争。由于医事法学学生的法学核心课程本质上属于通识性、应用性和应试性教育,因此,在传统部门法学,如民法、商法、刑法、行政法学等学科的理论深度和科研创新能力方面会有一定的局限。另外,研究生入学考试对英语水平要求较高,这种情况也增加了医事法学生报考研究生的难度。(3)学生考研的积极性不高,究其原因有三:一是法学硕士、法律硕士人数较多,近年来就业竞争激烈;二是家庭经济承受能力有限;三是医学院校人文社科学术氛围稀薄,对学生把握医事法学前沿问题以及学术研究方法上的引导不够。虽然医事法学专业立足于培养应用型、实务类人才,但如果缺乏学术型研究人才,学科的重大理论、前沿或新兴问题就难以得到发展和解决。现在很多医事法学教育和研究人员的学历教育要么是医学,要么是法学,同时兼具二者的并不多,而二者兼具又恰恰是医学与法学交叉融合的基础,所以医事法学学生应当是未来医事法学的教育、研究人员的主要来源;如果高层次的医事法学教育吸引不了具有学术研究潜质的学生,这将成为医事卫生法学学科发展的遗憾。2.毕业生就业能力和心理存在的问题。第一,入学后缺乏职业规划,就业时比较盲从。有的学生入学后不了解所学专业的就业方向,通过四年学习也不能认识自我兴趣所在,不能为职业目标积累竞争优势,就业时什么单位都报名,但往往因准备不足或竞争力弱而被淘汰。第二,对专业知识学习和实践不够重视,就业时达不到用人单位需求。这是医事法学毕业生就业中最突出的问题。“市场亟需专业类法律人才。尤其是近年,医事法律、知识产权类案件频出。仅有单一背景的人无法满足市场需求。以医疗行业为例,很难想象,一个涉足医疗纠纷的律师,可能对病例、病理一无所知、甚至看不懂病历。专业医事法律的从业人员,在整个上海都不到20人。”[2]医事法学就业“用工荒”和“就业难”现象并存。“就业难”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一些医事法学专业学生的知识能力有限,不能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3]具体来讲,学生的医学知识、法律知识是否掌握得扎实全面,两者是否结合起来,综合运用到医事纠纷的法律性质及关系分析,证据调查能力、法律服务能力等。[4]四年要实现这一目标,时间紧张,课堂教学也有限,所以学生不仅要利用课堂时间学好基础知识,还要利用一切机会进行医务管理、医疗纠纷调处、诉讼以及卫生执法流程等社会实践。根据昆医大医事法学专业就业情况看,其能够进入医事法学专业对口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大多为学习态度认真、专业知识扎实,要么通过司法考试、要么参与过教师科研工作,都具有一定的社会调查、思考和自学能力。

二、开展医事法学学生全程化就业指导的措施

当前,法学教育的基本要求是“强化通识基础、拓宽学科平台、凝练专业主干、灵活专业方向”[5]。就医事法学专业而言,贯彻这一教育要求,进行全程化就业指导是十分重要的,具体包括:

(一)大学一年级阶段———开展专业认识教育,尽早进行职业规划第一,通过专业介绍、师生交流会、毕业生交流会、走入工作现场等方式使学生熟悉医事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特色、培养目标、培养的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要求;了解课程体系结构和教学要求,掌握公共基础课、医学基础课、法律基础课、临床医学课、医事法学特色课之间的关系及其学习方法;了解专业就业方向、就业现状和前景。第二,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和性格测评、职业规划大赛等,引导学生认识法律职业的能力要求和自身兴趣、特长和性格特征,尽早树立职业理想,有意识地进行职业选择和就业规划。第三,对新生的不同就业期望进行深入、具体、分类、分层次的引导,使其了解不同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学习和实践中能有所侧重。例如,法官、律师等传统法律职业要侧重部门法学和关注司法考试;医务管理人员、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要强化医学知识,重视医事法学特色课程的学习和实践;公务员要突出组织管理能力、文字写作、统计和信息处理能力、人际交往能力;教师或研究人员要加强法学理论修养,对学科前沿或有争议问题应有思考力、语言表达和学术论文写作能力,提高英语水平以及关注研究生考试和学位教育等;公司企业法务或管理人员要侧重相关部门法学的学习和运用,如保险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等,还可以利用全校性选修课、其他专业的课程或自学补充经济学、管理学、公共关系学等知识。

(二)大学二、三年级———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拓展综合素质学生在认真学习好专业知识的同时,还应该通过课外阅读、学术讲座、参与教师科研项目等形式,了解医事法学的社会作用和学习、研究的方法,围绕职业目标建立合理的知识结构。检验学习效果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未来求职的优势所在,例如,获得本科生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通过司法考试、参加学生或社会活动获奖等。学生通过典型案例讨论会、社会调查、临床见习、法律咨询、法庭观摩和模拟法庭、假期实习、毕业实习等实践形式,获得以下医事法实务能力:其一,从基本案情中判断法律关系,找到适用法律的基本能力;其二,具有开展民事、刑事、行政三大诉讼程序中的、证据收集、庭审准备、开庭、庭审调查、法庭辩论、评议、宣判等程序中的具体工作的初步能力;其三,具有规范写作各类法律文书、公文的能力和庭审控辩的语言表达能力;其四,具有综合运用医学和法学知识,查找医疗过程中违反诊疗常规、处置不当、侵害病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了解不同临床科室医疗风险防范的基本措施;其五,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能与法律服务对象进行有效交流,能初步开展法律纠纷的咨询和调解工作的能力。

(三)大学四年级———训练就业技巧、调试就业心理、拓展就业渠道第一,通过用人单位招录考试介绍、往届毕业生求职经验、简历制作、面试礼仪和签约要领等专题讲座和模拟招聘专项训练,提高学生的求职择业技巧。第二,学校设立就业信息收集和平台,由专人负责。鼓励学生多渠道获得就业机会,如学生利用假期实习或毕业实习的机会确定就业单位,发动校友和毕业生及时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推荐。印制《法学专业(医事法学方向)就业宣传册》,主动向医事法学专业对口的用人单位寄送,扩大宣传。学院教师也可利用科研合作、社会调查、社会讲座培训等机会主动向相关单位介绍专业和推荐毕业生。第三,就业指导要不断研究和拓展医事法学毕业生的就业渠道。例如,昆医大前四届毕业生中,没有到公证处求职的,但就业指导老师意识到公证处也是容纳大量法学毕业生就业的单位,而且医疗卫生领域的公证业务正处于探索阶段,今后有一定的发展空间,于是在对2013届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时,就开展了公证业务、入职途径和要求的介绍,并与一家公证处建立了毕业生实习点,最后有1名同学实习结束后顺利签约该单位。同样,在研究每年公务员招考时,发现监狱、强制戒毒所等招考法学专业的人数相对较多,而医事法学毕业生竟无人报考,就业指导老师对这些招考岗位进行调研、介绍,以求帮助毕业生了解就业岗位,扩大就业口径。第四,及时开展就业心理调试指导。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竞争激烈,严峻的现实会与毕业生当初的期待形成巨大落差,尤其抱有“一步到位”思想的毕业生,挫折感会更强烈。鉴此,指导老师及时引导他们克服自卑消极、依赖、攀比、抱怨等各种心理障碍,教育他们面对机遇要敢于尝试,面对困境要充满信心,面对批评要正确对待,在求职过程中要越挫越勇,坚持不放弃,才能在社会中找到自己的一席之地。五届医事法学毕业生中,有很多毕业生不是一毕业就进入现在较为理想和稳定的单位的,而是有的在家待业一段时间,有的在单位先从合同制员工做起,有的则换过多家单位。例如,2010届的一个毕业生,在校时就想成为一名法官或检察官,学习努力,文笔口才俱佳,大四时通过司法考试,但2010年法检系统考试,面试被淘汰。该生先后在医院医务部做过临时工、律师事务所做过律师助理,频繁地换工作让其深感挫折与失落,直到2012年第三次报考法检系统,终于被录用到县级检察院。该生非常喜欢现在的公诉工作,回首过去更是感慨求职之路的艰辛与坚持。综上,就业是人才培养的出口,是人才培养质量的检验,是专业社会认知度的标杆,医事法学专业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对毕业生就业的研究和实践探索;唯此,方可突破传统法学专业求职的瓶颈,依托医疗卫生行业的特色和资源,促进复合型、专业化法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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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的指导模式与方法探索

摘要:本文以重庆交通大学大学为例,阐明了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模式改革的必要性,并根据课题组实际教学经验与体会提出了数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模式与方法改革的几点探索,以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质量及学生创新能力。

关键词:数学专业 毕业论文 探索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C 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3.19.035

1 本科毕业论文的指导模式改革的必要性

本科毕业论文是本科教学中训练学生科研能力、培养学生实践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的一个很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毕业生的培养质量,同时还会影响学校的办学声誉。因此,如何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质量,是高校教学人员及各级教学管理人员非常关心的问题。

我校数学专业于2002年开始招生,2006年第一届本科学生毕业。由于是新办专业,专业教师中大部分是青年教师,他们在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方面指导经验还较不够。因此,所指导的本科毕业论文普遍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创新性有待增强。

2 本科毕业论文的指导模式与方法

对于数学专业学生来说,要完成高质量的本科毕业论文,不仅需要有扎实的数学基础知识,而且需要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因此,在本科毕业论文指导过程中,培养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显得尤为重要。鉴于对本科毕业论文指导的重要性,在关注社会需求和我校数学专业实际情况及学生未来发展前景基础上,我们在数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的指导模式与方法方面进行了以下几点初步探索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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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专业毕业论文写作与语法教学探析

【摘 要】 本文从引语、时态一致性及不同的句式三个方面入手,分析了英语专业毕业论文写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纠正方式,兼论语法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以期提高英语专业毕业论文写作水平。

【关键词】 毕业论文写作;语法教学;引语;时态;句式

一、引言

从事语法教学日久,且每年指导英语专业学生论文写作,从中愈加认识到英语语法学习之于毕业论文写作的重要性,在语法教学的过程中亦多有侧重。然而经过论文指导和思考研究,发现有些语法要点在英语专业的毕业论文写作中作用很大,但是在实际的语法教学中,因语法项目较多、学时有限,这些内容多被一带而过甚至忽略,其中就包括了直接引语与间接引语的使用、时态的一致性、句式的选用等。

二、直接引语与间接引语的使用

在英语专业毕业论文写作的过程中必然会用到他者的论断,或引以为理论支持,或作为驳论的依据。直接引用他人的观点在论文写作中出现的频率较高,也十分必要,因为直接引用为当前的论文提供直接而有力的证据,也使论文更显得真实和生动。然而直接引用过多就会显得作者个人观点陈述不够,如果引用文过长也会影响读者对论文本身的阅读,英语专业毕业论文写作MLA格式中规定,较短的引用,一页不超过两个,较长的引用,三四页只能有一个。此时,学生就可以采用间接引语,避免过多使用引号或大段引用。但在引用的过程中,学生多有谬误。

英语语法中所述之间接引语,其规则大抵不多,如将人称变换(如I变为he/she),代词转换(如this变为that),地点的转换(如here变为there)等等,但实际操作中又不止于此,有时因为直接引语的句式等的差异,变为间接引语的时候还要对直接引语进行适当的概述和总结。

例1、不够清楚的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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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高职英语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质量的方法综述

面对高职院校英语专业撰写毕业论文中遇到的问题,建议学校开设专题讲座以及如何运用网络查找文献资料。论文辅导教师指导论文选题,对于语法词汇运用严格把关。通过对学生阅读面上的扩展来培养他们的实际应用能力,以此对毕业论文的质量加以提高。

高职毕业生 毕业论文 教师命题

高等教育的毕业生撰写论文,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毕业论文是对大学生的思维方式以及所学知识掌握情况的的综合考察形式。因此,毕业论文的撰写质量,直接影响到大学生能否顺利毕业,它起到非常重要的影响。

高职专科英语专业的毕业生要求必须用英文进行撰写。对于英语基本功不扎实的学生来说,英文的毕业论文对他们来说是相当困难的。他们会向论文指导教师提出各种问题。笔者统计,学生们所提出的问题存在以下几方面:首先,他们对毕业论文为何物不了解,对毕业论文概念模棱两可;其次,选题盲目;再次,不知道参考文献的意思,更不知道参考文献如何查找。除此之外,在语法用词上错误甚多,语言运用能力差。加上欠缺思考分析问题的能力,文章逻辑混乱,结构松散等现象普遍存在。还有些同学由于平时阅读量不够,对所选题目不了解,文章内容上空洞乏味。

结合平时毕业论文指导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对如何解决以上问题进行了思考,并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案。

如果学生不知道毕业论文是怎么一回事,就无法写出优秀的毕业论文,为解决此问题,应开设毕业论文写作专题讲座以及参考文献的检索课程。因此,开设毕业论文撰写专题讲座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目前,在本科院校中此类撰写论文专题讲座已经普遍开设,甚至此类课程列为本科毕业生的必修课,时间为一学年或一学期。

但是,在高职院校中却很少开设此类讲座。通过专题讲座将如何撰写毕业论文、何为毕业论文以及在撰写时的资料查找等进行详细讲解。高职院至少应在第五学期开设此类专题讲座。在院校师资力量以及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最好将此类课程作为必修课或选修课,使学生在毕业论文撰写中不在盲目。绝大多数高职院校学生不能够合理地运用图书馆的丰富资源,不知道如何通过互联网查找自己想要的信息,这些都是造成论文写作困难的原因。相关调查显示,在各大高职院校中开设文献搜索课程的为数甚少。高职院校图书馆参数量以及网络信息资源与各大本科院校相比相差甚远。但是,这也不是高职院校不开设文献搜索课的理由。现在已经是电子信息化时代,很大一部分信息已经电子化。运用网络查找信息,不仅能够提高论文写作质量,同样也能够更好掌握网络信息的应用,为今后信息化工作打好基础。

教师在指导过程中首先应对论文进行命题选择,帮助学生顺利迈过论文撰写的第一道坎。在选题时,很多同学绞尽脑汁选出的题目不够理想,或者是重复以往选题,或者是偏离本专业,又或者选题没有任何研究价值。高职院校学生在平时学习过程中对本专业并未做深入科学的研究,对所学专业的发展方向不了解,因此,很难提出既有研究价值,又新颖的选题。相关调查显示,英语专业的本科生选题由教师选题。此方法在本科生中适用,那在高职学生中应该也同样适用。由指导教师给学生拟定选题或给出选题范围,这对学生和老师来说,都是一个非常好的方法。首先,由教师给出命题,帮助学生选题时的盲目,直接给学生命题范围,让学生在此范围中找到自己感兴趣的部分进行写作,这样可以更大地激发学生在写作过程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与此同时,应结合高职院校的特点,命题中应实用性大于学术性。其次。可以按照选择命题范围不同进行成组合作,讨论所选命题查找资料。可谓“三人行,必有我师”。在彼此交流中做到取长补短,查找资料相互交流,合理运用信息,做到资源共享。再次,教师所提出的命题范围也要考虑到自己的研究方向,指导过程中要已实用性为主,降低学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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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法律专业学生毕业论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

摘 要:近年来,学界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展开了大量细致的研究和探讨,在课程体系的设置上逐步加大实践环节的比重。法学专业的应用性和实践性在高职类院校培养的法律人才身上得以体现。但作为大学学习结束前的成果考核手段之一的毕业论文环节,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本文以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法律专业历届学生毕业论文的数据为样本,对毕业论文环节的完善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高职法律专业;毕业论文;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1216(2016)06C-0078-02

高等职业教育是以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培养目标的系统化工程,实践教学的内容在课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法学在职业类院校的定位应该突出应用性和实用性。我们培养的是处于基层和服务前沿的具有实际操作能力的法律人才。从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的法律专业发展来看,我们逐步完善着专业的设置,朝着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的方向努力。在这个过程中,作为三年学习成果检验手段之一的毕业论文环节却存在亟需解决的一些问题。

一、高职法律专业的定位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及职业分工的细化,社会对高等技能人才的需求日趋增加,法律专业作为高等职业教育的一个分支学科建立和发展起来。高职法律专业与其他专业相比,在历史沿革和专业发展上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伴随着我国1999年开始高考扩招,法律专业如雨后春笋在各高职院校开设,这样的繁荣景象一方面反映出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学生对这个“高大上”专业的向往。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呼职院)开设了法律专业(包括法律事务和法律文秘专业)。高职院校培养的法律专业学生与本科院校不同,后者更侧重理论知识的培养,而高职院校对法律专业的定位主要表现在:1.法律高职的教学内容与社会生产、管理、服务及生活紧密联系,侧重应用。法律高职的专业要根据社会需求定位,社会对法律职业需求什么岗位,就设置什么专业,如经济法律事务、司法文秘、法律英语等专业的设置,就充分体现了“应需而设”的特点。2.法律高职教育比较注重学生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在毕业后能较快适应法律职业的需要。所谓法律职业,是指各种与法律有关的工作的总称;又指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即法律职业者。换言之,法律专业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因此,我们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至关重要。正如张卫平教授所言“从法学教育观念上来讲,一直比较注重理论方面的教学,注重灌输理论知识,在法学教育人才的培养上,没有把培养具有法律操作技能的法律实用人才作为培养目标”。

二、高职法律专业毕业论文的设置目的

毕业论文对于大多数文科专业来讲,是检验学生学习成果的一种方式,是学校提高专业教育水平的参考要素之一。在以培养实践能力和操作技能为教育理念的高职法律专业中,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的过程也是写作能力和分析技能提升的过程。以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法律专业为例,我们在大学三年级时往往会给出学生一个写作论文的大致范围,让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兴趣进行选择,并拟定具体写作目标。在论文题目范围的设定上,我们往往偏重于对具体的或有争论性的问题进行拟题。对学生而言,写作过程中首先需要通过各种平台和媒介寻找自己论文的基础支撑材料,然后根据具体写作目标进行甄别和思考,最后形成论文写作的大纲和思路。这是一个 “温故而知新”的过程,学生在形成思路的过程中既能复习以往学到的知识,还能通过自己的分析得出自己对该问题的认识和观点;同时,学生的专业写作水平和文书写作水平在这个过程中也得以反馈。综上所述,在高职法律专业设置毕业论文这个环节是有必要的,应将毕业论文的写作同高职教育的培养理念和方案紧密结合,以期能最大程度地反映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实操技能。因此,毕业论文的写作过程既是对学校、学生学风的检验,也会对学生将来的职业道路养成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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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

原告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漳平市支行,住所地漳平市桂中路1号。

被告刘文正,男,1938年1月4日出生,汉族,住漳平市解放南路安置房内。

被告陈文坚,男,1954年9月26日出生,汉族,住漳平市桂林金平公寓。

原告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漳平市支行诉称,1993年3月15日,原告与被告刘文正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贷款金额15000元,期限三年,由漳平市城乡建材制品厂提供担保,因该厂已注销营业执照,故应由其出资人陈文坚承担担保责任,原告依合同约定放款,被告刘文正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故。

被告刘文正辩称:签订借款合同属实,但被告刘文正签订合同时,根据原告要求实施存贷挂钩,存入五千元作抵押担保,实得款项为10000元,存款5000元现在无从查起,造成双方对贷款本金产生分歧,所以被告至今未还,按合同约定,被告只需每月还280元分三年还清计1080元就可以,由此可以说明,该借款本金10000元。具体经办该借款的是被告子女,所以,被告刘文正不清楚整个事情的过程,故在催收通知书上签字,对贷款的本金存在重大误解。

被告陈文坚辩称:原漳平市城乡建材制品厂为被告刘文正的借款提供担保,未约定保证期间,原告从未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已超过保证期间,可免除保证责任。

(审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漳平市支行与被告刘文正、漳平市城乡建材制品厂所签订的1993年建漳贷字第936001号住宅专项储蓄贷款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均盖章确认,为有效合同,应受法律保护,被告刘文正认为其是按建行内部规定(需存贷挂钩或先存后贷)有存款5000元,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且原告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漳平市支行所提供的被告刘文正出具的借款借据和取款凭证均是15000元,被告刘文正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原告要求被告刘文正偿还贷款15000元及利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予支持,原告要求被告陈文坚承担原漳平市城乡建材制品厂为被告刘文正贷款提供担保的连带清偿保证责任,因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被告陈文坚与漳平市城乡建材制品厂之间的关系,因此要求被告陈文坚承担责任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予驳回。漳平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借款合同条例》第四条、第十六条的规定,判决如下:1、被告刘文正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个月内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漳平市支行贷款15000元及至该款还清日止的利息(至2001年6月30日止,利息为23889.38元);2、驳回原告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漳平市支行要求被告陈文坚承担被告刘文正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漳平市支行贷款的担保责任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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