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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基金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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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障房屋售后的维修管理,维护房地产权利人的权益,根据国家建设部、财政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市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城市住房制度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是指小区、大厦、楼宇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更新、改造、维修所需要的资金。

第三条凡在我县城镇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业主单位和个人(产权人),按以下标准交纳房屋公共维修基金:

新建商品房、集资建房、拆迁安置还房、联合建房、开发建设单位尚未出售的余房和自用房,住宅按每平方米15元交纳;非住宅按每平方米22.5元交纳。

第四条上述规定的公共维修基金由开发建设单位或联建、集资的组织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向房屋业主一次性收取并代其存入县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专户。

建设单位未收取或未足额收齐的,由建设单位负责代交纳。

第五条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沼气、供电线路、供气管道及设施、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非营业车场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保修期过后的大修、更新、改造和日常维修。

第六条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由辖区物业管理单位提出计划,经业主委员会研究决定,报县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企业按业主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向业主续筹,并存入公共维修基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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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基金管理模式探究

[摘 要]房屋维修管理工作中,涉及到的内容比较广泛,但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内容就是房屋维修基金的管理,这项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在房屋使用过程中的各项保障,本文主要针对房屋维修基金管理的模式进行了深入的探究,希望通过本文的分析能够更好地促进房屋维修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关键词]房屋;维修基金;管理模式

中图分类号:F293.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08-0198-01

前言

社会经济和科技的快速发展,相关产业和经济也随之发展起来,近几年来,房产经济发展速度较为突出,但是在发展的同时,人们在居住和使用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困扰着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完善房屋维修基金管理模式,健全房屋维修管理制度体系势在必行。

1 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不足

我国房屋实行商品化是在最近几年开始实施的,正是由于实施的时间还不够长,所以在房屋维修基金管理模式中存在这一系列的问题。

1.1 房屋维修基金管理力度比较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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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如何合理使用房屋维修基金的探讨

【摘要】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房地产行业越来越繁荣。规范和科学利用房屋维修基金将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保证社会稳定。因此,本文将对房屋维修基金的特点进行阐述并探讨和分析其科学使用的方法和途径。

【关键词】房屋维修基金;合理利用;探讨分析

1、房屋维修基金概述

房屋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修、中修及更新、改造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及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其中,共用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房屋维修基金是伴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而产生相当于给城市群体住房建立的“医疗保险金”。它关系到群体住房的正常使用和安全,与全体业主和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随着中国城镇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中小城市人口不断增多,城市建设规模不断增大,房屋维修基金的重要性也不断凸显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

2、房屋维修基金合理利用探讨和分析

2.1当前房屋维修基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物业管理产业越来越规范。房屋维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相对要规范有序和有效。但在经济不发达地区及很多中小城市,物业管理产业起步相对较晚,覆盖面较窄,规范化程度也不高,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使用申报程序繁琐。 根据当前政策法规,使用房屋维修资金,必须经过小区超过半数业主同意。有些涉及小区更新改造的重大项目还必须在征得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即双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才可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而目前在一部分中小城市,尤其是经济不算发达的地区,小区物业管理不平衡,且很多小区的业主公众意识不强,业主大会很难组织召开,业主无法通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表达利益、形成决策,对于住房公共部位的维修,有的人甚至认为事不关己,不想动用自己所属的那份的维修资金。同时,由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的程序比较繁琐,整个过程需要准备10余项材料,且大部分还需要业主签字同意,让很多业主和物业管理单位嫌麻烦,而对那些既没有物业管理又没有设立业主大会的小区业主来说,组织更加不易。此外,在很多中小城市广大业主对住房维修资金的知情面很窄,仅限于“住房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而该项资金的交存、使用、增值收益、结存情况,发生列支的项目、费用和分摊情况以及业主分户账中住房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和结存情况以及其他有关住房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等,业主则很难知情,导致与维修无关的业主不愿参与决策,出现了物业公司积极,业主观望,业主委员会尴尬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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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基金数据整理与信息化

摘要:房屋维修基金数据整理项目需要相互合作,共同建设,资源共享,适时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信息化发展要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分步加以实施。

关键词:房地产 维修基金 GIS 信息化

中图分类号:TP311.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2(a)-0018-01

笔者在参加学院组织的访问工程师项目中,赴扬州市房地产信息中心参加访问实践工作。在参与2011年5月开始进行的房屋维修资金数据整理项目中,体会颇深。

住房制度改革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步骤。《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后,全国的住房体制改革都加快了步伐,住房分配货币化、住房商品化已深入人心,房地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而越来越多的商品房业也开始超过保修期,公共部位、设施设备的维修问题会影响到社会和谐,所以及时建立维修基金并且对维修基金进行有效管理和核查的重要性显得非常突出。

房屋维修基金管理是受市房屋维修基金管理部门委托,以达到对维修基金的合理使用和动态实时监控的目的。但遇到的大量缺失数据问题,不能完全依赖计算进行补整,必须结合数据采集源头采集到更为详实的信息。与以往传统的手工管理信息方式相比,将现有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应用到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上来,实现房屋维修基金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完成对房屋维修基金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全面、准确、及时地收集办公过程中的各种信息,并加以处理,真正使信息成为一种资源,供各部门共享,并将重要信息迅速传递至决策层,供决策时参考,减少信息的冗余和混乱,加速信息的传输,提高信息资源的质量和利用率。加强计划、控制功能,通过各种管理信息的不断积累和分析,找出日常业务处理活动的一般规律,形成计划、控制的依据,避免一些盲目的和不合理的活动,节省各项费用,加强技术管理。

1 项目介绍

我与项目小组成员对项目整体流程进行分析:首先是当初购房时由开发商代收了维修基金,后来由于年代久远,测绘数据丢失等原因,导致例如X幢X户的面积和钱的数目对不上号,通过信息中心人员通过GIS进行产权调图,确定某个小区的边界。在小区边界尽可能以明显的地物(道路、胡同、围墙、田埂、河流等)作为标志,并加以文字标注;没有明显的地物名称标志的,要根据小区边界线两侧建筑物或其他地物的名称,对边界线做文字描述并标注。然后根据坐落进入现场勘查阶段,到具体小区的现场将该幢的几户落实,但可能对不上号,例如某户已经拆掉,根本找不到,或者某户已转成商铺进行了出售,这些情况都应一一记录下来,有待调查。下一步是由产权处调出x幢x户的销售面积明细表,然后去物管处查阅台账(即维修基金)。物管处对区域内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安全、归集、增值、运作、使用、信息和档案等方面负具体责任。物管处将房屋分析表和测绘产权数据进行对比。当两者有出入时,由产权处调出增量房确权证明书,和台账及测绘数据比对后,以确权证明书为精准,然后由物管处将原有维修基金数据清空,重新生成新数据并分摊到户。整个项目牵涉到各部门和多人员,需要通力合作,其中,更会出现很多非预期的情况和问题需要解决。我深刻体会到其中最大的问题是:商铺的名字不属于XX小区,必须给出具体地址才可以查到。类似的情况有:若是自建房屋,也很难查到其隶属的房地产公司,只能查到其附属的单位,难以对上号,这些会出现的棘手情况要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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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售房屋维修基金管控与运用

明确使用范围

当房屋保修期满之后,我国对维修资金的使用有明文的规定,其中包括共用设施设备和住宅共用部位,前者主要是指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后者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等;房管部门应该增强教职工对维修资金维修范围与概念的了解,采用校内有线电视宣讲、出简报、开讲座等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最终达到提高教职工关注维修资金使用的热情和缴纳维修资金的积极性的目的,加强公有住房专项维修基金使用情况。

尽快建立专门的物业管理公司

为了保障住房区内业主的安全,很大一部分公有住房的小区都已经建立物业管理公司,特别是我国高校出售的共有住房建设时间较早,公共设施很大一部分都已经老化,在这种情况下,急需专门负责维修的管理部门,管理维修资金,健全组织机构。但是从目前的状况来看,高校物业尚未完全社会化,应该设立专门的维修资金管理科室,坚持国家、省市规定的“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按照楼幢、单元、房号作为个人账户建账单位进行清晰透明的管理,定期接受教职工的监督以及业主的回馈的信息,建立与产权多元化格局相衔接、相配套的高校维修资金管理模式,全面建设小区的和谐建设。

培养优秀的专业人才

在我国高校已售出公有住房专项维修的基金使用中,所涉及的方面主要有缴交、储存、使用分摊,会计核算,投资管理等一些比较复杂的工作,所以对于基金的使用,就需要一批具有良好思维同时还要懂得相关业务的专业人员,这样就可以提高我国高校已售出公有住房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效率,同时还可以降低管理的成本。

加强专项维修基金管理的规范化

高校公有住房专项维修基金是全体教职工所共有的,虽然这项基金必须使用到每一个教职工身上,但是并不代表教职工可以随意支配这项基金。为了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利益,学校制定了公有住房专项维修基金这一制度,但是使用的账户都需要符合国家的规定,在对已售出的公有住房维修基金进行使用时,需要得到2/3的教职工并且有学校一些领导进行监督。在使用住房专项维修基金时,首先要转变之前的一些旧观念,同时还要加强日常的管理;第二就是对住房的信息化建设以及教职工的档案进行数字化管理,要做好日常管理的维修记录,方便日后的查证;第三要根据高校教职工房屋的历史维修记录,制定出详细的维修计划,这样提前准备可以保证资金可以快速的筹集,方便有条不紊的进行房屋的维修工作;最后就是需要施工单位进行公平的竞争,这就需要利用市场手段,选择合适的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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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基金清欠实施方案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工作目标;清欠对象;组织机构;工作步骤;工作要求进行讲述。其中包括:有效遏制长期欠缴或拒不缴纳房屋专项维修基金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拖欠房屋专项维修基金的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成立房屋专项维修基金清欠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五个联合工作组,共同开展清欠工作、宣传发动阶段、初步清欠阶段、强力清欠阶段、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实施、严格依法办事等,具体材料详见:

为进一步加大房屋专项维修基金征收力度,有效保障房屋售后维修管理,切实维护房屋业主和使用人的共同利益,不断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房屋专项维修基金清欠工作,有效遏制长期欠缴或拒不缴纳房屋专项维修基金行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全市房地产行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清欠对象

拖欠房屋专项维修基金的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城市建成区内的单位集资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业主。

三、组织机构

成立**市房屋专项维修基金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房管局、检察院、法院、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规划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房管局。在此基础上,成立五个联合工作组,共同开展清欠工作。各工作组单位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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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唤醒已售公房灭失后住房维修基金

一、天津市已售公房住房维修基金政策回顾

自1992年1月1日《天津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实施细则之八《天津市公有住房出售办法(试行)》以来,天津市公房出售工作已历经23年之久。为确保公房出售后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与养护,该方案提出“售房单位应从售房款中提取10%作为已售房屋的公用部位维修基金,按照《天津市公有住房出售办法(试行)》该资金暂由房屋所在区、县房管局管理和监督使用”。

1993年6月天津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房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1993年出售公有住房若干政策的通知》(津房改〔1993〕2号)中提出“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的维修费由售房单位从售房款中提取10%,购房人另交购房款1%的资金,建立公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维修基金解决”。在该文件基础上,天津市房改领导小组又于1993年7月22日印发《天津市出售公有住房资金归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津房改〔1993〕4号),其中第三条规定:“出售公有住房款的90%建立城市或单位住房基金,10%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基金,个人交纳售房价格的1%作为个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基金”。

1995年8月25日,天津市房改领导小组继续印发《关于加大公有住房出售力度的意见》,其中涉及直管公房售房资金分配政策中继续保持10%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基金的比例不变。

1998年7月21日,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天津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直管公产住房售房收入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房财〔1998〕222号),第一条第一款继续保留购房人交纳购房款中10%资金与购房人交纳购房款中1%的公共部位维修资金,另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出售高层住宅的单位,从售房款中按每建筑平方米提取100元,建立电梯和水泵更新改造基金。

自2000年1月1日起,按照天津市房改领导小组文件《关于调整公有住房出售收入分配比例的通知》(津房改〔2000〕9号)精神: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中继续提取10%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维修基金(高层住宅并按每建筑平方米100元提取电梯、水泵更新改造基金),剩余资金中提出建立6%的售前维修资金和10%的售后主体结构维修资金。

2003年10月,天津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对当时公有住房出售收入管理进行了梳理、整合,制定了《关于加强公有住房出售收入管理的意见》(津房委〔2003〕4号),该意见中重新整合公有出售收入实行基金制。其中,整合公有售后维修基金中规定:“维修资金”由原1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转换,由开户银行和售房单位分别按户建立明细台账,主要用于公房售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资金”由原售前和售后主体结构维修基金(折合为售房款14.4%)和高层住宅电梯、水泵更新改造资金转换,由售房单位按幢建立明细台账,主要用于公房售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

至此,11%维修资金和14.4%更新改造资金和电梯、水泵更新改造资金(以下简称更新改造资金)定义完整出炉。截至2015年3月,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天津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市国土房管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公有住房出售分配比例的通知》(津国土房保〔2015〕38号)精神,“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中提取24.4%的资金,与个人按照购房款1%交纳的资金,建立25.4%的公房售后维修基金”。25.4%售后维修基金相关使用范围、使用报批程序基本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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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管理的难点要点综述

摘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对衣食住行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过去八、九十年代设计的房屋也以远远落后于当前的使用要求。本文首先阐述了房屋维修的概念和房屋维修管理的特点,继而着重分析了房屋维修管理的难点和房屋维修管理的要点。

关键词:房屋维修管理;特点;难点;要点

中图分类号: TF576.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对衣食住行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过去八、九十年代设计的房屋也以远远落后于当前的使用要求,一是面积窄小,不适用。二是样式不美观大方、结构不合理。从现代建筑学的观点是要求经济、合理、适用、且美观大方。因此,无论是单位或个人对原有的建筑物都要进行维修管理。维修管理是一个对工程和技术要求较高,对房屋维修管理人员要求较严格, 要有一定专业技术和技能的工作。而在房屋维修整个过程中,笔者认为,了解好房屋维修管理的特点、难点及要点,往往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 房屋维修的概念

在房屋使用过程中, 由于一些自然因素、人为因素的作用可能造成房屋的损坏。对房屋的查勘鉴定是掌握所管房屋完损程度的一项经常性的基础工作, 通过对房屋的查勘鉴定为房屋维修提供依据。房屋查勘鉴定是指房屋管理单位按照有关法规规定, 对房屋的结构、装修和设备进行检查、测试、验算并评定其完损等级的活动。房屋查勘鉴定的结论是拟定房屋维修设计或维修方案、编制房屋维修计划的依据。根据房屋查勘鉴定的结论, 对房屋进行维修, 其目的是保持或恢复房屋原来的状态或使用功能。

2房屋维修管理的特点

房屋由于受自然侵蚀、使用、生物破坏以及其它各种灾害的影响与作用,房屋会逐渐破损,使用价值逐步降低。这时必须通过经常的、及时的维修工作才能全部或部分地恢复房屋失去的使用功能,防止、减少和控制破损的发生,延长房屋的使用年限。维修工作贯穿了房屋使用过程的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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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 号文颁发的《_________ 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乙方根据市_________ 文件规定将_________ 新村住房共计_________ 套_________ 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房屋修缮

(一)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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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物业管理委托合同(A)(供物业委托管理用)

甲方: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_________(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号文颁发的《_________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乙方根据市_________文件规定将_________新村住房共计_________套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房屋修缮

(一)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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