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房屋确权会议纪要

房屋确权会议纪要范文精选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十篇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二手房买卖合同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笔者发现,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不规范操作和房屋交易双方的法律风险意识淡薄是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令人深思。本文将重点分析其中几个较为普遍发生的法律问题,希望对广大房屋交易双方有所借鉴和启迪。

一、房屋中介机构操作不规范

1.委托合同签订不规范

一般来说,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与房屋买卖交易双方分别签订委托合同,但是,在实践中,房地产经纪机构往往与房屋买卖双方一同签订一份合同,多称为“房屋买卖委托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契约’补充协议”,将房屋买卖合同与房屋买卖委托合同的内容混在一起,内容约定多含糊不清、“缺斤少两”。

2.逃避居间义务

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南京市房产交易市场办理产权证时不在《南京市房地产买卖契约》(现变更为《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上签字盖章,不如实将双方的权利义务反映在合同上,逃避居间义务。这样一旦发生纠纷,买卖双方经常会就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以及如何履行发生争议。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2007年7月12日转发市房产局《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从2007年9月1日起,本市主城区存量房实行网上交易管理,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也一同实行。存量房实行网上交易,买卖双方签订《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后,如需贷款的要先将贷款资料提交银行初审,其他交易程序基本没有变化,只是将原来手工填写的(《南京市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存量房交易类)改为从网上打印。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交易的,由经纪机构提供打印服务。如房地产经纪机构无法提供上述打印服务,则不具备合法的房地产经纪资质。

在此,提醒广大房屋买卖双方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不规范操作提高警惕,选择正规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以免自己的权利被非法侵害。

全文阅读

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亟需法律制度保障

我国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结束了房屋交易和登记的一体化管理模式,同时也结束了房产管理部门借助登记抓房地产市场管理和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的时代。新形势下的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工作,必须以法制建设为保障、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以楼盘表信息管理为基础,转变思路、开拓创新,全面贯彻落实房产交易管理职责。

一、转变交易管理思路,拓宽交易管理范围

房屋交易管理应当不仅限于已登记房屋的交易管理,还应当把未登记的房屋交易纳入管理范围,即无论是合法建设的房屋交易、非法建设的房屋交易,还是有瑕疵房屋的交易都应当纳入到房管部门的交易监管平台。房管部门应当掌握所有房屋的交易状况,及时各类房屋交易风险提示,及时研究处理各类房屋交易中出现的问题,做好各类房屋交易网签备案和资金监管服务,依法维护网签备案合同当事人的权益,定期各区域房屋交易指导价等。

二、拓宽楼盘表信息容量,为房屋交易提供详尽的参考信息

随着交易管理理念的变化,楼盘表也应当包括已登记的房屋楼盘表、未登记的所有房屋楼盘表。楼盘表记载的信息除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信息外,还应当记载房屋建设信息、房屋交易信息、房屋安全状况信息、房屋物业管理信息、征收与未来规划改造信息等。为房屋交易提供更加详尽的参考信息,充分发挥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在房地产市场活动中的积极作用。

三、依法明确建立功能完善的房产交易信息系统服务平台是房管部门的一项法定义务

依法明确建立功能完善的房产交易信息系统服务平台是房管部门的一项法定义务,是全面落实房产交易管理职能的重要保证,是提升服务效率实现便民利民的基础,各级财政应当给予资金保障。房产交易服务网络信息系统应当具有以下功能:

1.楼盘表建设、管理、公示、信息查询服务;

全文阅读

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经纪成交版)

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经纪成交版)

出卖人:

买受人: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O七年十二月修订

说    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存量房买卖。存量房,即二手房,是指通过办理转移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全文阅读

已办理产权登记的农村买卖合同应认定为有效

一、案情简介

1991年屈某将自己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新建村通惠河南处的房屋及院落一套以8000元的价格卖于韩某、闻某夫妇,双方到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了过户手续。同年8月闻某取得了该屋的产权登记证书。屈某称对相关政策法规不了解才形成买卖关系,现了解到韩某、闻某均系居民户口,与其并非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该买卖合同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于是要求法院确认房屋买卖协议无效,韩某、闻某将购买的房屋及院落恢复原状并返还。

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原告屈某将自己的房屋卖给闻某、韩某,房屋买卖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双方已办理过户手续,闻某已经取得了房屋产权证书。故驳回屈某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原告屈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相关法律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的房屋流转日益增多,由此而引发的房屋买卖纠纷逐年增加。由于现有房屋买卖的法律法规比较杂乱,难以理解和把握。《物权法》草案中曾对农村房屋转让作出过详细规定,但正式通过的法律文本中却因有争议删去了相关条款,导致目前农村房屋转让仍然缺少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依据。

从目前诉争农村房屋转让协议中反映的情况来看,对于当事人之间的转让行为有的经乡政府相关部门确认,有的经村委会盖章确认,有的是当事人之间自行签订协议转让,还有的仅仅是让村支书或者其他集体组织成员做见证人进行了房屋买卖,根本没有签订书面的协议。由此可见,整体上农村房屋转让处于一种无序的状态,而且对于乡村两级的确认行为的效力是否相当,当事人之间对此也存在非常大的分歧。

农村的村民住宅出售给城市居民的房屋买卖合同,必然涉及到城镇居民使用农村住房和宅基地问题,由于其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应认定无效。在城镇周边地区,具有城镇户口的人购买周边地区农村住房的现象较为普遍,法律对能否买卖并未明确禁止,但因涉及到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故该买卖合同又具有特殊性。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村房屋买卖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和变更,故审查买卖是否有效要看其房屋宅基地使用权的转移是否经过合法批准。

全文阅读

沈阳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免费

沈阳地区的租房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沈阳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欢迎借鉴!

沈阳房屋租赁合同范本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沈阳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

该房屋为:楼房_________室_________厅_________卫,平房__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装修状况_________,其他条件为_________,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全文阅读

试论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和预告登记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效力与立法意义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的效力

自1995年《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以来,从国家到各个地方,相关的规定层出不穷。1995年施行、2007年进行修正《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确立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除此之外,1998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1994年建设部颁布并于2004年修订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都有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条款,规定了预售方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义务、时间及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行政机关。但是对于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的效力,上述国家及部门立法并没有具体说明。

仅从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相关规定的文字表述上看,法条采用的是“登记备案”一词。但是在我国,不同类型的备案制度有不同的性质和效力,学界对此也有争议。豍因此,这些规定并不能明确该登记备案对合同效力的影响,能否对抗第三人等问题。由此也导致了对其效力及性质的争议。

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由此表明,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对未经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只要符合法律的生效要件,同样可以认定为有效。但对于经过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能够对抗第三人,仍存在的争议。

直至2011年《全国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16条规定:“数份房屋买卖合同均为合法有效且各买受人均要求履行合同的,应按照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合法占有房屋及买卖合同成立先后等顺序确定权利保护顺位。确定买卖合同成立时间,应综合考虑合同在主管机关备案的时间、合同载明的签订时间以及其他证据证明的合同签订时间等。”这一会议纪要明确了司法部门对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效力的态度,即其不具有物权性质,不能够对抗善意第三人。经过登记的合同效力甚至不及对房屋的合法占有。

(二)商品发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制度设立的意义

从法律规定看,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的立法目的并不明确。但根据法条规定中采用的“备案登记”一词,可以推断进行预售合同登记的是要便于主管部门将预售合同记录在案从而掌握情况。尽管上位立法并未明确该制度的立法目的,但在一些相应的政策法规中有所提及,例如《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确认管理工作的通知》就明确了进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确认的目的是“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维护商品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商品房交易信息的透明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全文阅读

再论房地产经纪行业的监管

在构思本文时,笔者查阅了2011年1月本专栏的文章,在那篇题为《论房地产经纪行业的监管》的文章中,笔者认为房地产经纪行业监管应该“德治”和“法治”并重,着重分析了房地产经纪行业的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对于依法治理房地产经纪行业的重要性,并建议在制度建设上中央和地方并重,即准许地方在保证监管力度的前提下,颁发本地的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

转眼两年过去了,最近住建部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中把房地产经纪行业作为群众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加以治理,要求在较短时间内使行业现状有较大的改观。配合这个活动,2013年12月17日,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连同35家知名房地产经纪机构,发起了房地产经纪行业诚信经营倡议活动,这些机构向全国房地产经纪行业发出倡议,郑重做出六项承诺:房源信息真实可信、公开服务收费标准、保护客户个人信息、依法依规承接业务、及时受理投诉纠纷、规范经营服务场所,明确提出不虚假房源信息,不吃差价,不泄漏委托人的个人信息,不为交易受限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不承接“群租”业务,不强制代办贷款、代办登记和担保,不沿街占道经营;还号召有条件的经纪机构结合自身特点,推出“先行赔付”等便民利民措施。

倡议中承诺不做的事,虽然现在有很多房地产经纪机构已经做到了,但这些仍是目前房地产经纪行业存在的较为普遍的问题。我一直认为:依靠倡议书这样的“德治”和部分行业有识之士的自觉行为固然很重要,但同样重要的还是要有相应的“法治”基础。

上述倡议活动一结束,新任会长就开始了连续密集的行业调研,并在调研过程中听取行业意见和建议,酝酿了一些政策建议,其中一项就是借鉴国际成熟经验,尽快建立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全员持证从业制度,并且希望通过相应的政府制度保证和技术手段来确保制度的实施,具体的建议是一个环环相扣的委托和交易流程。

一、建议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建立交易管理信息系统并接受公众的合法查询。

二、只有持证经纪人和经纪机构方可接受居间或委托并收取佣金。所有持证经纪人和经纪机构须在交易管理系统登记。

三、对业主委托的房地产经纪人出售的房屋,由业主和受托经纪人共同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进行房屋产权核验和登记,对待出售的房屋赋予唯一性编码(以下简称委托编码),与此编码对应的信息包括房屋产权的相关信息及受托经纪机构和人员信息。

四、接受了业主委托的经纪人必须在24小时内向管理系统内的全部经纪人全面公布该房屋的委托信息,不得隐瞒和拖延。

全文阅读

国内限购,美国买房

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圆,这是很多人对崇洋的一种讽刺,外国的月亮到底是不是比中国的圆,我们不知道,但是,外国的房子确实比中国的便宜,这个倒是实情。据说,北京有个时髦的说法是,住在北京三环以内的人,只要把自家的厕所卖了,在美国洛杉矶就能买个洋楼。夸张的成分有,但是,可见房价的差别也是大的。被中国的高房价和限购政策苦苦折磨的中国人,怎么会放过这样的大好机会?于是,去美国买房成了一种潮流,成了挡不住的诱惑。

抄底美国楼市

从2007年到2011年美国房价已经下跌超过26%,新的销售数据显示,有投资者认为房价已经触底,开始入市。

在美国,2010年3月至2011年3月,美国房地产买主中有9%来自中国,比2007年增加近一倍,在外国买主中居第二位;

标准普尔/凯斯席勒房屋价格指数报告显示,今年3月份美国20大城市房屋价格出现连续第八个月下跌,表明美国房屋市场已经陷入双重衰退。而高力国际东北区董事总经理、美国评估部部长PatrickT.Craig也表示,现在很难说是不是抄底美国的好时机,但在采访中,我们见到,位于曼哈顿的顶级豪宅w公寓、曼哈顿最受欢迎的居住区SOHO区的TRUMP SOHO酒店式公寓都在极力招揽中国客户,洛杉矶的在售房屋中中国看楼客络绎不绝,看来在有初步回暖迹象的美国楼市中中国客已起到不小的作用。

全美房地产经纪人协会(NAR)数据更显示,来自中国内地和香港的买家近年有所增加。2010年全美住宅市场总销售额为9070亿美元。其中,国外投资者购买总额约占4.45%(410亿),亚洲投资者人数约占国外投资者总人数的8%,且购房地点多在西岸。2008年和2010年来自中国内地和香港的买家约占国外买家总数的8%,而在2007年和2009年此数字接近5%。

为了振兴美国经济,拯救房地产业,今年11月3日,美国联邦参议员舒默和李麦克正式向国会提交了“振兴旅游投资签证法案”。根据该议案,对于在美国购屋50万美元以上的外籍人士给予3年居留签证。3年期满,这些外国居民只要还拥有其购买的房子,其签证即可获得延长,而这种签证持有人的未成年子女可以进入美国公立中小学读书。该议案得到了股神巴菲特、以及美国奥委会、美国旅游协会、美国酒店协会和美国商会的支持。虽然议案面向所有非美籍人士,但外界普遍认为主要是针对中国人的。

事实上,不管议案能否通过,中国已经有不少早起的“鸟儿”,悄悄踏上了美国置业之路。

全文阅读

大连私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房屋租赁是人们经常要面对的事情,但是现在人们的法律意识比较的薄弱很多人在进行租赁的时候往往都只是口头上的约定并没有真正的签署合同,所以在发生纠纷的时候往往都是说不清楚的,所以现在租赁合同被人们重视,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要怎么写?

大连私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1

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号的房屋______栋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平方米,类型______,结构等级______,完损等级______,主要装修设备______,出租给乙方作______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全文阅读

北京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 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性别: 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人】【委托人】 : _________________ 国籍: ________

【身份证】【护照】【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