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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调查报告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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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县大王庄乡方庄行政村高庄村房屋开裂情况调查报告

摘要:西华县大王庄乡方庄行政村高庄村房屋开裂的有9户、每户开裂房屋1~3间、威胁48人;房屋基础未处理好,由此引起地基不均匀沉陷是房屋开裂灾害形成的主要原因;开裂房屋目前变形特征明显,处于不稳定状态。直接威胁9户48人的生命财产及39间房屋安全。

关键词:房屋开裂 调查报告

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领导的指示,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灾害应急中心于2013年7月26日派出应急调查专家组,对河南省西华县大王庄乡方庄行政村高庄村调查村民房屋开裂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灾情与险情

西华县大王庄乡方庄行政村高庄村位于县城南侧约12 km处,距省道102线大王庄段约1 km,坐标:东经114°32′42.57″、北纬33°42′52.57″;属黄河冲积平原,地势平坦。

村内居民共85户、约320人。村内房屋构造多为砖木结构,房屋开裂的有9户、每户开裂房屋1~3间、威胁48人。

2013年7月15日西华县大王庄乡方庄行政村高庄村村民高学海到大王庄乡国土资源所反应自已的房屋在最近半个月内连续发生裂缝,院内土地及院后道路上有明显裂痕。

据村民高新军介绍房屋建于17年前,裂缝不记得啥时出现的,开始只是一条很细的裂缝,后来越来越大,以为是房屋下折,后用水泥灌浆,填充裂缝;最近半个月以来用水泥灌浆后的墙体又发生了新的裂缝,宽约1至2厘米,并且裂缝还在继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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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代二村房屋建筑式样变迁的调查报告

摘 要: 本文以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勐遮乡景真村公所景代二村的房屋建筑式样变迁为主线,着重调查了景代二村村民是如何看待传统的竹楼与新样式的楼房,是什么驱使村民建筑新样式的楼房,房屋样式的改变是否会影响民族性等问题,能为民俗民风的传承发展研究提供一些有益的探索。

关键词: 景代二村 房屋建筑式样变迁 调查

景代二村属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勐遮乡景真村公所的一个自然村,位于勐海县城以西,距离勐海县城大约十五千米,在勐海县城和勐遮乡政府所在地之间。从气候上看,景代属于典型的热带雨林区,一年四季气温较高,常年气温在25℃以上。即使在冬季,也只是偶尔看见老人穿着袜子鞋,一般年轻人都是赤脚拖鞋。植被覆盖较丰富,可以见到典型的热带水果,椰子、木瓜、芭蕉几乎家家都有,成片的竹林更是随处可见。从地形上看,景代二村处于一片很开阔的平坝地区,四周的山不高,小的丘陵也不多见。景代二村共有七十二户人家,三百五十六人,全村人集中居住,和景代一村连在一起,形成较大的住宅区。家家都是两层楼的住房,独立成院,户户之间都有水泥路相通,更像是城市中住宅区的缩影。整个村民都属于傣族,傣语是村民交流的主要用语。一般四五十岁以下的年轻人和小孩会说普通话,但层次不齐,年青的小伙子及姑娘普通话较好,年岁偏大的村民普通话说得较差一些,老年人则几乎不懂普通话。村内有一所小学,开设有三年级及五年级共两个年级班,其余几个年级班的学生需到距村子不到一公里的曼海村小学就读。从受教育程度看,整个村民受教育程度较低,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有四人,这四人中有三人在读高中,一人在上大学(是附近一带唯一的一个大学生)。村民信小乘佛教,在入村处有一座小山,山上有一座寺庙,是景代一村、二村的主要宗教活动场所。山上有一座有千年以上历史的建筑物――景真八角亭,是西双版纳地区旅游观光的一个景点。据村民介绍,近年来,观光的游客偏少,在我们住村的十几天,偶见有外国及中国游客来观光。

在未去傣族村寨以前,就听说过傣族的竹楼,傣族以竹楼著称,竹楼是传统的典型的傣家人居住的房屋。竹楼属于干栏式建筑,由数根较粗大的柱子支撑,共两层。一层不住人,主要用于散放杂物或是用作诸如鸡、牛、猪之类的家禽畜栖息的地方。有一楼梯通向二楼,人住在二楼。二楼一般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客厅,另一部分是卧室。这两个部分一般多用衣柜或木板隔开,有两扇门分别进入卧室,靠里边的一扇门进入儿子及儿媳的卧室,靠外的一扇门则进入女儿及父母的卧室。卧室一般分成三个小部分,最靠里边的是儿子的;中间的是父母住的;靠外边的是女儿及女婿的(傣家规矩:在女儿出嫁的第一年,女婿要上门居住一年)。但这三个小部分之间一般用布帘或是纹帐相隔,或是什么也没有,事实上也就是说这三个小部分的卧室是一个相通的大卧室,外人(非亲属)一般不能随意出入卧室。

当我们进村的第一天,走进我们住的那家主人家的房屋时,感到很是惊讶,房子不是竹楼,一楼已不是散放杂物及家禽栖息的地方,而是用作居住或是客厅。二楼上的小卧室已用砖墙隔开,两层楼都设有卫生间及淋浴的地方,地面铺着地板砖,整个房屋无论是从里面或从外面看已是相当豪华,且建筑式样和汉族房屋建筑式样基本相似,和竹楼相比无论从结构上还是从安排上都已相去甚远。主人告诉我们,村子里像他家这种房子样式的还有四户,建一座这种房子至少需要十几万元。整个村子有七十二户,只有一户人家住的是竹楼,有六十六户人家住的是砖瓦结构的房子,但从结构和安排上与竹楼基本相似。

人类学家B Walter和A Vayda在谈到田野调查中方法论的视角时就强调:研究者在进行田野调查时,不应是在理论的驱使下进行,而应是好奇心使然(Researchers in the field should strive to be curiosity-driven not theory-driven)。在这种方法论的指引下及好奇心的驱使下,我们产生了这么几个疑问:

1.村民是如何看待传统的竹楼与这种新样式的楼房的?

2.是什么驱使村民建这种新样式的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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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房屋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村镇房屋登记行为,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吉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所有村镇房屋登记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村镇,包括建制镇、集镇和村屯。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村镇房屋登记是指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

第五条县建设局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村镇房屋的统一登记和管理工作。

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处具体办理建设局授权的村镇房屋登记相关业务。

第二章村镇房屋登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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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机构与住建部门衔接的几个问题

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后,房屋不动产的登记工作已经整合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中央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承担着“负责制定房屋交易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协同国土资源部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职责。实践中,由于地方住建部门大多与国土部门分设,且住建部门长期负责房屋管理工作,在整合初期,必然有一些职能不清、职责不明、沟通不畅的问题,必须引起重视,协调到位。否则极有可能或争权或推诿,让群众不知所措,影响登记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对房屋测绘成果的审核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表明,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包括“不动产权籍调查表、不动产测量报告和不动产权籍图”。故权籍调查的内容包含了房屋调查及面积测绘。

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是相关登记的必备要件,测绘成果是不动产登记簿中相关数据资料的来源依据,经不动产登记机构采用后,具备公信力。故不动产登记机构或授权机构应对不动产权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把关,审核内容包括调查机构的资质、质量管理措施的落实、调查内容的完备性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对“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是否完备,权属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积是否准确”进行查验。但笔者发现,《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用于房屋权属登记等房产管理的房产测绘成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施测单位的资格、测绘成果的适用性、界址点准确性、面积测算依据与方法等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后的房产测绘成果纳入房产档案统一管理”。

这两个规章有冲突!《立法法》规定,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在静静等候国务院裁决之前,可暂按以下思路办理:

1.住建部门、不动产登记机构可商定房屋测绘报告的审核部门;

2.商定由住建部门审核房屋测绘报告的,住建部门如授权其下属机构审核测绘成果,应将授权情况书面告知不动产登记机构;

3.如商定不成,可依据《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住建部门负责房屋产权和交易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的指导精神,明确用于交易管理的面积报告由住建部门审核,用于不动产登记的报告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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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依法进行房屋征收建议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为依法有序推进房屋征收工作,确保各项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动对接,完善条件,加快推进征收准备工作

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市政府批准的年度棚户区改造、路桥改造、地下轨道交通、“三沟一河”综合治理等实施计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切实做好相关征收准备工作。

(一)办理征收相关手续。区政府作为房屋征收主体,应当依据市政府下达的各类工程项目实施计划,主动与市发改、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征收等有关部门对接,并按计划安排及时向有关部门书面申办征收相关手续。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法定职责,及时办理相关征收手续,并向区政府出具行政文书及附属资料。

1.市发改部门向区政府出具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审查意见,对项目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予以审查,并明确界定项目的公共利益性质和名称。

2.市城乡规划部门向区政府出具项目符合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审查意见和项目征收范围图,对项目是否符合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予以审查,并明确界定项目四至范围。

3.市国土资源部门向区政府出具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意见,对项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予以审查,并明确界定项目用地中的国有土地四至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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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流动人员租赁房屋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流动人员租赁房屋管理,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员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将其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房屋出租给流动人员居住的,均应按本规定执行。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省、市、县进入本镇暂住的人员。

第三条流动人员租赁房屋管理实行属地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及“管理、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___镇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流管办)负责流动人员租赁房屋管理服务的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工作,以及负责房屋租赁登记管理工作。流动人员较多或租赁房屋较多的村(居委会)应设立流动人员管理服务站,协助开展流动人员租赁房屋的管理服务工作。公安部门负责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工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流动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未经批准擅自搭建出租的住房、窝棚、工棚查处清理工作;税务、劳动保障、消防、工商、建设、卫生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流动人员租赁房屋管理工作。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取得产权、经营管理权或其他有效产权证明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权属有争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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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依法征收若干意见

为依法有序推进房屋征收工作,确保各项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意见》(哈政发〔2011〕5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动对接,完善条件,加快推进征收准备工作

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市政府批准的2011年度棚户区改造、路桥改造、地下轨道交通、“三沟一河”综合治理等实施计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切实做好相关征收准备工作。

(一)办理征收相关手续。区政府作为房屋征收主体,应当依据市政府下达的各类工程项目实施计划,主动与市发改、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征收等有关部门对接,并按计划安排及时向有关部门书面申办征收相关手续。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法定职责,及时办理相关征收手续,并向区政府出具行政文书及附属资料。

1.市发改部门向区政府出具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审查意见,对项目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予以审查,并明确界定项目的公共利益性质和名称。

2.市城乡规划部门向区政府出具项目符合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审查意见和项目征收范围图,对项目是否符合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予以审查,并明确界定项目四至范围。

3.市国土资源部门向区政府出具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意见,对项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予以审查,并明确界定项目用地中的国有土地四至范围。

对征收需求迫切,确需集中办理相关手续的,区政府可书面提请市征收办组织有关部门集中协调、统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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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项目调查登记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商洛市中心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调查登记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丹凤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丹凤县境内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房屋征收和征地拆迁调查登记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调查登记目的是为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土地审批和征收、房产评估、房屋征收补偿提供依据。

第四条调查登记时间以县政府发出调查公告时间为起始时间,调查登记时限一般为3个月。调查公告应载明调查范围、调查对象、调查时限等。公告发出后不得在调查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有关部门接到书面通知后暂停办理房屋报建、工商税务、户口迁移等相关登记审批手续,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五条调查登记工作经费纳入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成本核算。

第六条调查登记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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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档案管理的思考

1房屋征收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主要基础资料

房屋征收管理工作是城市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房屋征收信息化”,就是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通信技术等手段,实现政府对上述房屋征收过程的信息化、数字化管理,并通过公告公示、网络服务等平台为被征收人提供公共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房屋征收拆迁档案移交包括下列主要档案资料:(1)综合资料:拆迁许可证;拆迁申请书;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规划定点红线图);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选择评估公司征求意见表;意见汇总表;选定评估公司公告;拆迁调查通知书;委托拆迁合同;委托评估合同;房屋拆迁公告;拆迁安置补偿汇总表(明细目录);直管公房拆迁补偿协议;直管公房拆迁注销通知书;其他相关材料(2)被拆迁户档案资料: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房屋拆迁评估报告;房屋装修评估表;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协议;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听证、行政裁决、行政强拆、法院判决、司法强拆等相关材料(由市拆管办单独移交);照片(评估报告中附照片);其他相关材料。

2拆迁档案移交要求

(1)综合资料:拆迁许可证;拆迁申请书;选择评估公司征求意见表;意见汇总表;选定评估公司公告;拆迁调查通知书;委托拆迁合同;委托评估合同;房屋拆迁公告;拆迁安置补偿汇总表(明细目录);直管公房拆迁补偿协议;直管公房拆迁注销通知书。(2)户档资料: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房屋拆迁评估报告;房屋装修评估表;房屋租赁协议;听证、行政裁决、行政强拆、法院判决、司法强拆等相关材料(由市拆管办单独移交);照片(评估报告中附照片)。以上移交文件应为原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破损皱折的文件要修复和整平。

3房屋征收档案管移交时限及流程

(1)各拆迁单位和拆迁实施单位应在拆迁工作结束3个月内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拆迁项目档案。(2)移交拆迁档案时,应先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办理查阅无误并盖章后方可移交。

4房屋征收档案管移交手续

移交档案时,各移交单位应认真填写档案移交清单,清单一式三份,经交接双方签字盖章后各留存一份,另一份交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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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调查工作的思考

摘 要:作为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接续项目,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调查已经开展,现在又加入了房屋调查内容。作为一项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繁琐、复杂、细致、工作量巨大的工作,从政策到作业都有各种各样的问题。本文以调查员的身份,介绍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调查工作的一些实际问题,分析了调查的特点和难点,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调查 地籍调查 房屋测绘 权属调查

中图分类号:P2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6)02(c)-0000-00

为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46号)要求,按照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开展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调查。2015年不动产登记全面启动,随即在土地调查过程中加入房产测绘工作,形成了农村房地调查项目。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调查的工作任务是,全面查清全市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范围内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状况,以及地上房屋的权属、界址、位置、面积、用途等,辅助区县国土资源分局、房地产管理局依权利人申请,对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进行登记发证。同时,建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调查数据库和产权产籍管理系统。

1 调查发证工作流程

调查发证工作的主要流程:前期准备工作、通告、房地权属调查、现场指界、房地测量、集中指界、组地籍调查卷、受理土地房屋登记申请、权属审核、土地房屋登记公告、核准登记核发证书。作为调查测绘队伍的主要工作是完成调查、测绘任务,辅助完成确权发证,其中调查工作具体内容有:

1.1 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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