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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改革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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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政放权放管优化服务改革自查总结

根据县政府办相关文件精神,镇结合自身实际,围绕收费清理改革、教科文卫体相关领域改革、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责任清单制度、依法行政等情况,认真深入的开展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1、强化领导、压实责任。为抓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推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始建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各中心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和负责工作的实施,并按照工作要求,将工作责任细化到人,确保了工作有序、高效、顺利推进。

2、理顺关系、分清职责。认真对各部门、站所的职责进行了彻底清理,完善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三张清单,明确了该谁管、该谁做、管那些、做那些、如何管、如何做问题,进一步理顺了隶属关系、工作职责、工作范围。

3、整合部门、优化职能。按照各部门的职能划分,将原来政府内设机构和“七站八所”进行了整合,设立了党政办、社会事业办、规划办、产业办、安办、综治办、财政所(“六办一所”),并在镇、村设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将大部分政府服务功能整合到一起,最大限度方便群众,便民服务中心隶属于社会事业办。

4、立足服务,关心文教卫生工作。建立了中长期《镇文教卫生发展规划》,设立了专项奖励资金和扶助制度,各村学校由政府出资筹建了学生实践园地2亩,各村实施了“一村一卫生站”健全医疗体系项目。

5、依法行政,规范项目运行、严格政策执行。建立了重大项目公开招投标、村社“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等制度,完善了各类惠民富民政策责任追究、监督、评估等制度,修改了报告请示、值班值守、容错纠错等机制,扎牢制度运行的笼子,确保依法行政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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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下高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

摘要:随着中国高校院系规模的扩大与学科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高校行政管理体系的矛盾也不断凸显了出来。为提高高校整体治理效率,为人才培养打下坚实的基础,中国高校必须建立一个科学、合理、高效的内部管理体系。基于此,重点分析了“放管服”背景下中国高校行政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革措施,以期有所贡献。

关键词:放管服;高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服务

“放管服”就是简放政权、放管结合以及优化服务。随着时展,为了与时俱进,提高管理效率,高校行政管理决策部门都把行政管理权力下放到各个部门、各个学院和各个研究所,让各个单位之间相互制约、协调发展。

1“放管服”背景下高校行政管理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1机遇。之所以实行“放管服”这种新颖的对策,其目的是减轻高校的管理负担,提高管理的成效,以此来保证高校可以物尽其用,达到其利益的最大化。政府放宽要求,将更多的权力赋予给高校有助于高校的自主创新发展,但是也让高校内部的管理遇到了其他方面的困难,例如,在专业设置方面需要考虑社会市场发展的导向,人才培养上考虑企业的需求、薪酬分配的比例是否科学合理,科研和运营经费需要学校自己解决等问题,这都是高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放管服”理念下,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和便利条件为高校的内部治理营造更多的便利,进而支持高校的招生、科研、教学、社会服务等工作,对于社会发展产生积极的效果。“放管服”与常规的高校改革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尤其是在地方政府的权力下放中,高校的各项运营具有高度的自,不受政府的限制。这可以让高校行政管理的重心放低,高校在课程开设、专业制订、人才培养、服务经济社会主战场以及科研方向上有了更强的主导作用,从而凸显学校的主体地位。同时可以给予高校教师更多的决策和管理权力,尤其是各大学院院长和教授们的权力增加,可以壮大学院的师资队伍以及科研队伍,强化教学与科研的效果,保证高校内部管理活动处于一个有序且高效的状态下。“放管服”政策可以实现高校从效率向着质量的方向进行转变。从内部的管理与策略优化上有更多的自主选择权力,比如通过考察市场,去开创更多符合市场需求的专业、从企业之中引进更多具有资深经验的双师型教师,构建本校的特色专业。高校还需要根据自己未来的发展计划以及运营方向,提高学校在区域内的竞争力。同时,“放管服”政策的实施还可以让高校的治理工作更加高效,各个学校部门之间,在短期目标、长期目标上,制订更加科学有效的计划,争取在既定的时间内取得预期的改革成效。1.2挑战。“放管服”是从三个层次实现的,即政府放权、综合管理以及服务优化。这三个内容是循序渐进的关系,这也意味着政府要体现出服务的性质。目前,中国高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主要面临着以下几点问题。1.2.1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实施是落实政策的最关键环节,在高校的“放管服”实施中还存在诸多困境:①措施与政策不匹配。目前政府出台了多项和高校“放管服”改革有关的措施,但是措施过多,配套措施却不足,导致高校在接权以及用权的过程中出现偏差,政策无法顺利落实下去。②放权不足。在对高校放权的过程中,无论是政府还是教育部门,都对高校的执行能力存在质疑,又不愿意完全将权力交出去,导致政府部门放出的权力有大有小,有虚有实,高校拿到的权力不足以落实政策。③权力无法落实。政府和教育部门有很大的权力,高校想要将这些权力完全承接过来非常困难,所以在实际落实的过程中,权力就会在高校以及政府和教育部门之间来回循环,最终掌控权力的还是政府和教育部门,高校只能遵照执行。1.2.2在思想认知方面存在着一系列的挑战。在高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强化思维认知是比较关键的一项举措。之所以在“放管服”政策中强调思维认知是因为人们的思维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比如高校即使拥有自主发展的权力,但是其管理的重点仍然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很难主动去完善教育的相关理论,也不会去深化教育制度的改革。为此深化思想认知往往是高校行政改革中面临的重点问题之一。很多高校的管理人员习惯了这种任务式的管理方式,当这种开放式的管理模式到来时,他们在内心会产生一定的排斥心理,在服务与责任划分上缺乏一定的意识。当然,也有很多人对于“放管服”政策是比较支持的,他们内心比较浮躁,过于注重管理者,而忽略了服务者的角色。在这种情况下,高校的管理人员所注重的并非是质量和效率,而是数量和效益。一些管理人员无法准确定位自己所管理的范畴,参与到本职管理工作之外的一些事情。这些都是在放权管理过程中产生的责任、权力不到位、不配套现象,导致改革难以达到既定的目标。这也说明,想要深入开展高校管理体制改革,思想认知方面的改革是重中之重。1.2.3在监管工作方面存在着一系列的挑战。改革实施的质量离不开监管行为。在现阶段的高校“放管服”政策改革中,监管不到位或者监管体系不完善是改革长久发展过程中一直无法解决的问题。为此,将监管比作为改革之中短板并不为过。监管工作不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监管体系的欠缺。行政管理部分在实施前夕强调监管的重要性,但是在事后却将监督工作忽略掉,而注重实施过程中的开展。例如,在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中,其名义上属于固定资产管理部分,但是在后续阶段中,并没有对其进行监察和管理,导致这部分固定资产有一部分流放到其他部门,并私自占有,造成固定资产的损失。②缺乏专门的监管人员。在高校的管理之中,并没有专门的监管人员,采取的监管方式往往是以审查来代替监管,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是当管理者面对众多事物而抽不开身时,就会对监管工作持有消极和敷衍的态度。尤其部分项目的审批较为复杂,更会导致监管工作流于形式,阻碍相关活动的正常进行。③管理机构较多,各项权力错综复杂。在高校管理过程中,常常见到多个管理部门共同处理一个问题的情况。当问题圆满解决时尚且可以理解,但当问题得不到解决时,部门之间相互推卸责任,导致监管工作无法顺利开展。由此可见,在监管方面所面临着的问题也不少,亟需解决。

2“放管服”背景下高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策略

2.1增强简政放权力度,保证权力落到实处。“放管服”政策中,放权是前提,完善管理、优化服务则是实施过程,将三者结合在一起,共同为高校管理改革发力才是正解。这就需要政府将高等教育的市场发展导向作为基础,出台下放权力的具体政策。当然仅仅有一个政策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配备相互协调的方案才可以让高校管理人员找到工作的切入点,开展相关的改革工作。政府需要强化对放权政策进行细化,即放什么权力、权力放给谁、采取哪种方法下放权力、权力下放之后可能会产生哪些结果等,这些是政府需要考虑的重点内容,并不断地对放权政策进行优化,争取为高校的管理提供更多自由的空间。政府在下放权力时,应该细化管理部门,将权力下放到具体的管理层次,即下级只需要向上级进行汇报即可,无需进行越级汇报,各个部门分别负责单一的行政管理工作,这样才能够将权力彻底地落实到位。政府要保证部门之间的权力独立性,防止因为权力交互而引发推诿现象。2.2优化行政管理理念,强化人员服务意识。“放管服”是新时代高校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型政策,是时代进步的体现,这也就表示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管理理念已经无法满足当下的要求。学校应该组织行政管理人员开展培训工作,强化行政管理的理念,在管理工作之中贯彻落实以本为本的理念,将管理意识向着服务意识转变。培训内容如下:①创新思维。思维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是高校管理人员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他们应该从中国现代教育发展以及教育强国的层面来看待“放管服”政策,即加强高校管理、服务的优化与创新。②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对于高校管理人员来讲,需要扮演好自己的双重角色,即他们既是学校的管理者,也是学校的服务者,作为一名高校的管理人员,应该以身作则,踏踏实实。作为一名服务者,应该以人为本,追求实效。③具有科学的认知。新时代背景下的高校管理应该从全方位开展,而不能够只追求主观层面的偏好,要保证质量、效率、效益的协同发展,将科学的认知理念作为行政管理改革路上的指明灯。2.3健全完善监管机制,优化行政监管职能。目前,中国正处于改革转型的特殊阶段。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高校行政管理体制应该与时展协调适应,进行适当的改革与发展。要完善事情开展前中后阶段的监管工作,高校行政管理部门应该将现实问题的解决办法作为工作开展的重要导向。在监管的过程中,要遵循监管审核的流程,创新更为高效简便的监管方法,实现重点监管、综合监管、抽查监管,并保证监管结果的公开透明性;简化审批办事流程,相关审批部门先行受理申报材料,提前介入及咨询,缩减审批时间,鼓励技术审查与程序审查分离,保障审批事项快速对接,缩短相关人员的等候时间;精简机构,协调行政职能。行政部门按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改革高校行政管理机构,高校领域细化分工,职权明确,构建一个与“放管服”背景相呼应的高效办事、协同共进、规范有序的高校行政管理体制。

3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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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的思考

[摘要]全面开展经济体制改革首先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问题,在资源配置中市场的作用至关重要,是政府制定经济决策的主要参考依据。文章深入剖析“放、管、服”改革的理念和作用,推进了“放、管、服”改革的思考。

[关键词]“放、管、服”改革;理念;作用;思考

[DOI]1013939/jcnkizgsc201714216

1“放、管、服”改革的理念

所谓“放、管、服”的改革就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继续推进和深化转变行政职能、提高行政效能的行政体制改革。“放”指的是中央政府将行政权下放,对于那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授权的行政权要缩减处理,各个部门的行政权要明确,权力重复的部分要进行削减。“管”指的是政府部门要创新管理体制、强化管理职能,有效利用现有技术促进监管体制全面创新。“服”是指优化政府行政职能对市场活动提供正确的指导意见,减少对市场主体不必要的干预,从而使市场运行所消耗的行政成本较低,使市场主体有更多的精神活力去创新发展。

2“放、管、服”改革的作用

政府“放、管、服”体制改革,就是在行政和服务过程中做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是推动市场经济繁荣发展的有效决策,是增强简政放权,营造更加公平便利的市场环境,形成经济发展的持续内生动力,是深化我国行政体制改革、解决行政权力过于集中、行政审批程度过于复杂的根本方法,属于政府的自身改革,是提高政府现代治理能力的关键举措。

第一,“放”的作用既是简政放权,推进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它是“放、管、服”改革开展的先决条件,是通过减少政府行政权的方法促进市场活动能力的增加,将一些不必要的证明和审批流程取缔,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所起到的作用得到最大限度发挥。在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的过程中,一定要将地方政府的承受能力和真实需求考虑周全,在全面了解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权力关系后再进一步完善,权力下放后要构建与运行体制相结合的法制环境。“放”的核心是对政府在权力中的角色有正确定位,是对政府、市场、社会各界之间的关系重新定位,是对政府推进改革和创新能力的考验,目的在于提升市场活力和激发社会各界的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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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改革实质 推进“放管服”

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经济领域的重要部门,通州国税局自觉转变职能,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简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强化后续管理,优化纳税服务,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通过持续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动力,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补短板、促协同提供有力支持。

一、把握“放管服”改革的实质

“放管服”改革的顶层设计,让企业得到放水养鱼的滋润,让市场得到真金白银的实惠,更让国民经济形成了工业转型、服务业发展和商业模式的创新,继而燃烧“双创”的燎原之火。

简政放权,是“放管服”改革的基础和前提。“放”,就是要将前置的规定项精简下来,将审批职权下放到基层去。就是要进一步清理减少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减少事前干预,提高简政放权的“含金量”。把该简的及时精简,该放的全部放开,把不该管的放给市场、交给社会、还给基层,以审批权力的“瘦身”换取市场活力的“强身”,最大限度为企业松绑,为群众解绊,为市场腾位,也为廉政强身。

截至2016年5月,通州国税局已取消税务行政审批事项65项,对外公布仅保留税务行政许可事项7项,其余已全部清理。而简政放权也有效激发了城市副中心的经济市场活力,2016年1―5月,全区新办登记7368户,同比增长了61.37%,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清障搭台。

放管结合,是“放管服”改革的手段和措施。“管”,就是要在简政放权的基础上,以纳税人自觉遵从为目标,以长期遵从为愿景,以强制遵从、严格惩戒、风险排除、公正公开、依法依规作为管理的措施和手段,通过“六个突出”,持续加强后续管理,实现取消审批与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无缝衔接,使市场和社会既充满活力又规范有序。

一是突出中高端管理。着眼于纳税人长期遵从,利用社会资源和社会环境,推进“智能”监管,强化社会监督,切实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管到位。

二是突出严标准管理。实行“宽进严管”,实施严格的惩戒机制,提高纳税人的违规成本,切实规范日管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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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推进“放管服”改革调研报告

关键词:放管服 山东 改革 调研

为完成作为省政府系统专项调研课题之一的“放管服”改革调研,省政府研究室会同省编办,在书面调研青岛、德州、潍坊等市的基础上,对全省“放管服”改革情况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进一步推进改革的建议。

一、山东省推进“放管服”改革的特点

近年来,山东省各地坚持将推进“放管服”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不断提升“放”的含金量、“管”的有效性和“服”的满意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注重改革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山东省在这次“放管服”改革中更加注重整体布局与推动,取消下放权限与事项的力度大、覆盖范围广,囊括了行政类和非行政类,涉及各部门和地方政府权限,包括工商登记、职业资格、行政事业性收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等事项,从行业看则几乎涵盖国民经济所有重要领域。同时,在改革中坚持“放管服”三管齐下、协同联动,避免简单放权式改革,更加注重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政务服务和公益事业服务,提升了政府治理能力。

(二)注重权力运行的法制化和规范化。积极构建“清单式管理”制度框架,从制度上规范权力运行,省市县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已全部面向社会公布,比中央要求提前一年完成任务。相关改革措施全面体现法治理念,如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一律取消。同时,在全省逐步推开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全面梳理行政审批及相关服务事项的名称、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审批信息,大幅减少行政部门自由裁量权,规范权力运行,提高行政效能。

(三)注重审批流程再造和办事要件简化。省市县三级编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省级精简审批条件220余项、申请材料400余项,减少市县初审环节190余项。将建设项目前置审批的相关评估评审项目,在全省功能区实行区域化评估,变单体把关为整体把关、申请后评审为申请前服务,优化审批流程,降低企业成本。扎实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市县普遍建立政务服务大厅,部门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并将该机构集中到政务服务大厅。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积极推行并联审批,建立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等制度,证照办理及审批时限大大缩短。

(四)注重事中事后监管的创新性和实效性。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面向社会公开。全面启动执法体制改革,将省级28支执法队伍整合为20支,现有执法队伍编制原则上只减不增,省级不再新设执法队伍。在市县层面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莱芜市和95个县(市、区)通过“三合一”“二合一”组建了市场监管局,整合工商、质监、食药监等市场力量和技术资源,实行统一市场监管。加强重点领域行业监管,把安全生产、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国有资产、知识产权、教育卫生等领域作为监管重点,完善监管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做到无缝衔接、全面覆盖。强化基层监管工作,全省乡镇(街道)全部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绝大多数乡镇(街道)单独设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明确监管职责,加强工作力量。促进行业自律,加快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C关脱钩,201家省管行业协会商会制定了自律公约,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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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发展活力

全面深化改革启动以来,蒙阴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精神,将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和科学转调发展的“源动力”,坚持“放管服”三管齐下,协同并进,持续推动政府“自我革命”,在提升治理和服务能力的同时,有力推动了新蒙阴建设。

一、念好“三字”经,做实“放管服”

(一)提高“放”的含金量,不断激发市场活力。聚焦经济转调发展和社会需求,把市场发展需求、企业意见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事项作为减权放权的重点,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清除障碍。

一是精简行政权力事项。按照县区通用目录标准,扎实对县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规范调整,共保留县级行政许可事项249项;县级权力事项从2014年4446项精简到3225项,压减27.5%,以政府的权力瘦身和短痛换来市场的活力提升。

二是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对中介服务机构和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中介机构与政府审批部门全部脱钩,建立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只保留28项。筛选10家规模较大、业务水平好、社会信用度高的中介机构,组建中介服务超市,提供招投标、企业登记、房产交易、劳保等60多项服务,2016年完成公共服务4000余件,切实方便了企业和群众。

三是深化先照后证改革。将134项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取消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积极落实“三证合一”改革,累计核发、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000余本;完成“五证合一”实施前的准备工作,落实工商审批权限下放,把农民合作社、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权限下放到乡镇,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营商环境得到有力有效改善。2016年,全县新增市场经营主体5628家,其中企业961家、个体工商户444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22家。

(二)提升“管”的有效性,进一步规范了市场运行。在“放”的同时更加注重下放权力事项的衔接落实,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使“放权”和“接棒”之间衔接顺畅,确保基层部门“接得住、贯得下、用得好”。

一是完善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措施。按照“权责统一、权责对等”的原则,制定了《蒙阴县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县直41个审批部门全部制定出台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和办法,构建起“清单式管理”制度框架,从制度上规范了权力运行。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制度,建立完善了“行政执法人员库、异常信息库、随机抽查事项库、单位名录库”四库,打造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在农业、交通、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8个领域进行了随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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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现就全市“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三创四建”活动要求,全面开展“冀事办”改革,积极推行精简审批、全网流转、集成服务、审管衔接等工作举措,着力打造企业和群众办事“一门(网)受理、一章审批、一次办好”的“三个一”改革品牌,以刀刃向内的改革勇气和真抓实干的担当作为推动全市营商环境取得新的更大突破。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提升审批服务标准化水平。梳理编制“四级四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细化审批标准、办理程序和时限要求等,逐一编制实施细则或清单, “同一办理事项、同一审查要件、同一审查标准”,减少自由裁量空间。(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前)

2.清理规范变相审批。依法依规取消各种备案审定、目录管理、登记注册、年检年报、指定认定等变相审批,对确需保留的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分类编制清单并明确办理规则和流程。(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3.开展行政许可监督评估。定期对现有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对已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落实情况开展评估。(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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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社会组织“放管服”改革成效初显

近年来,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将社会组织“放管服”改革作为全面深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机遇,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有效地激发和释放了社会组织发展活力,促进了全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一、坚持简政放权,深化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坚持把简政放权作为释放社会组织活力、充分激发社会组织创造力的重要举措,统筹规划,全力推动。一是积极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省委、省政府印发《山东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省民政厅组织开展了脱钩试点工作,首批参加试点的27家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于2016年底前全部完成了脱钩试点任务,实现了与行政机关在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管理、党建外事等方面“五分离、五规范”,86家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参加了第二批脱钩试点,整个脱钩改革将于2017年全部完成。脱钩改革的顺利推进,厘清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的职能边界,还原了行业协会商会作为社会组织的社会属性,有效地激发了行业协会商会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为行业协会商会成为依法成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法人主体创造了重要条件。二是大幅度取消前置行政审批。规定成立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可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三是下延管理登记权限。将异地商会登记权限、非公募基金会登记权限由省民政厅下延至设区的市和县级民政部门,取消全省性及跨市性社会团体筹备审批项目,取消全省性社会团体和地方性基金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四是允许登记备案。对暂不具备登记条件的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可由县级民政部门或授权社区备案。五是探索一业多会。引入竞争机制,允许同一行业按产业链各个环节、经营方式和服务类型设立行业协会商会,允许成立跨区域性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

在大幅度削减行政审批事项的同时,全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一是完善审批制度。制定发下《山东省社会组织登记、年检基本服务规范》,从审批条件、审批流程、格式文本等事项要素入手,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建立起标准化审批程序。编印社会组织登记“明白纸”,免费供申请人取阅,引导申请人按流程办事,提高工作效率。二是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建立社会组织管理政务大厅,社会组织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等12个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年度检查集中在政务大厅统一受理,实行行政审批事项从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制证、发证全过程“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完善相对集中审批管理制度,建立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管理规章,并将各项规章统一格式上墙公示。三是实行行政审批网上运行。社会组织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采用线下预审、线上办理的审批形式,并按照要求实现与省政务平台实时数据交换。截至目前,网上运行行政权力事项网办率、办结率、满意率始终保持100%。四是推进信息公开。把政府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实效摆在重要位置,依托社会组织网及时向社会公开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审批信息、年检结论、行政处罚以及基金会募捐和公益资助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

二、实行放管结合,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持续用力深化社会组织监管体制改革,创新监管模式,强化监管手段,确保社会组织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发展。一是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失信“黑名单”制度。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部在山东省政府网和山东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公开,并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对行政权力事项发生变化的,并及时填报省级行政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对存在多次失信或者严重失信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社会组织,纳入“黑名单”管理,采取取消税收减免资格、降低评估等级、限制参与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项目等措施,加大惩戒力度,使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寸步难行。二是完善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出台了《山东省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细则》《山东省社会团体开展合作活动管理办法》《山东省基金会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加强对社会组织专项监管制度建设,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三是强化年度检查。将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自身建设、业务活动、财务管理等列入年检内容,及时发现和纠正社会组织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对年检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社会组织提出整改建议。四是完善评估制度。研究制定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业务活动、自律诚信、社会评价等方面的五级评估指标体系,对指标进行定性量化,委托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对社会组织进行等级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和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重要依据。五是强化行政执法。对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纠正,并依法严肃查处。2016年度办理执法案件137件。对137家社会组织进行了行政处罚立案,其中,警告86家,撤销登记51家。

三、推进优化服务,促进社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以支持社会组织发展为着力点,促进社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一是制定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发挥财税政策导向作用加快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通知》,全面落实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政策。省民政、财政、编办、国税、地税等联合出台《关于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的意见》,对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实施政府购买服务、落实财税扶持政策、推动自身能力建设等作出具体规定,为加快培育社会组织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二是推动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山东省民政厅《关于确定具备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条件的社会组织指导意见》,及时具备条件的省管社会组织名录,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提供依据。近3年山东省财政安排7000多万元,支持各地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平台建设,实施公益慈善项目,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山东省民政厅机关从新建成的减灾中心大楼中拿出11层、共1.3万多平米,用于建设省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全省市、县两级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达到106家。三是开展优质服务活动。2015年11月起,在全省部署开展了优质服务活动,以提升服务效能、规范窗口服务为重点,推动社会组织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四是实行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遵照民政部部署要求,及时改造升级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即时统计、同步信息传递,在此基础上全面启动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将原来成立社会组织必须分别办理的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整合为一个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2016年,全省共赋码4.4万余个,全面完成了改革任务,实现了与监察、税务、人社、纪检等相关部门数据交换,为推动信用中、信用山东建设和商事改革提供了有力支撑。

山东省围绕“放管服”推出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为社会组织“松了绑”,社会活力得到有效激发。2014、2015年,全省新成立的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率分别达到88%、92%,社会组织总量年增幅均超过10%,备案登记社会组织1.6万多个、占社会组织总量的1/4。二是为群众“解了绊”,各类社会组织准入和运行的制度成本大幅度降低。特别是“三证合一”、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综合监管等改革措施的实施,有效地解决了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标准不一等顽疾,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业务办理,实现了便民利民。三是为市场“腾了位”,社会组织的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全省200多家全省性行业协会制定了行业自律公约、占总量的75%,51家社会组织主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项目,民办教育机构发展到8000多处、在校学生200多万人,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四是为廉政“强了身”,有效减少了经营者的侥幸投机行为和管理执法者的权力寻租机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失信“黑名单”等多项监管措施的出台,使社会组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简约性明显提升,有效增强了各类社会组织自我约束、守法运营的自觉性,减少了执法者随意执法和选择性监管行为,为推进建立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推动全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和更好地发挥作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关键词:放管服 社会组织 改革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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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2021年上半年来,我镇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定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践行“我为你服务,群众不跑路”的工作理念,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现将2021年上半年“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总结

(一)“便民服务三办制”实现服务零距离。一是常态开展书记集中办,让群众舒心。镇便民服务中心增设村级便民集中服务窗口,逢1、4、7赶场日,除场镇社区和场镇周边村外,其它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于早上9时至12时在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开展政策宣传、资料审核、接件盖章等业务,实现镇村两级事项一站式服务。二是试点推行便民办,让群众放心。设立大垭社区、白阳坝村2个村级便民代办示范点,辐射临近村8个,覆盖群众近万人。逢赶场日、法定假日,受理和解决毗邻群众问题。同时,各村、社区设立“党员明星代办队”,重点针对出行困难、留守老弱等群众,主动上门服务,对接、认领需求事项、承诺代办时限,让困难群众足不出户,做到“服务到位、关怀到家”。今年以来,全镇2个“代办示范点”“党员明星代办队”服务群众630余人次,代办事项370余件。三是探索实施片区托管办,让群众省心。针对跨村群众,创新制定“村级就近办、镇级顺向办、特事开放办”的“托管办理套餐”。全面梳理村级服务事项托管清单20余项,较远村民可委托就近村支“两委”代为办理。办理镇级业务时,群众可沿途选择其他村办理前置事项,如遇特殊情况,群众可在与户籍村沟通对接后,向任一村支“两委”委托办理。截止目前,“托管套餐”已服务群众71名,涉及业务145项。

(二)“一体化政务平台”打造办事新模式。一是深入推进“一网通办”能力提升。规范运行一体化政务平台,优化办事服务流程,推进线上线下同标准运行,一体化平台依法规范公开办案。践行“平台之外无审批”,全镇网上申办和在线办件数据大幅提升。截至目前,全镇共计录入8749件,已全部办结,无一例超期件,群众评价率稳步提升。二是及时认领目录清单。针对系统中实时的便民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及时认领并按照相关指标要求完善实施清单。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事项管理,确保在服务流程、材料精简等基础配置到位精准。目前所有办理事项均为“通过”状态,政务服务事项率达100%。

(三)“重点型项目建设”攻坚释放新活力。结合区六届六次党代会谋划的发展目标,践行“一切项目推动都是为了群众更有品质的生活”理念,聚焦整合人力、物力、财力,形成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的强大合力。截止目前,场镇供水管网提升工程已完成主管道改造工程;S305、S202线属于我镇辖区的拆迁工作已经全面完成,为全区竣工投用S305、S202进一步奠定坚实基础;配合区文旅局进行乌梅山景区旅游资源开发建设,乌梅山成功创建国家AAAA级景区。目前我镇正在全力配合筹备第三届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为全区展示地方形象、打造乌梅特色名片、促进招商引资提供智慧。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镇“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结合大局客观审视,我镇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一)“一网通办”办件覆盖率不高,群众主动评价数有待继续提升;(二)受地理区位、自然资源等因素影响,招商引资吸引力不强。

三、下一步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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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改革向基层延伸工作报告

为深入贯彻州委州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按照《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工作要点》文件要求,今年以来,主要通过以下几方面推进“放管服”改革向基层延伸工作。

一、推动行政权力向基层下放

推动县级各部门依据《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县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梳理出应当下沉到基层的政务服务事项,尽快将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能够有效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下放到基层。

二、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在现有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制定出我县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重点做好服务场所标准化、标识标牌标准化、功能布局标准化、服务设施标准化、服务规范标准化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三、完善政务服务体系

对16个乡(镇)具体经办人员进行了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操作培训,依托省政务服务网(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服务事项、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服务规范,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打通优化政务服务落实到基层的“最后一公里”。

四、积极推广帮办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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