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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律服务队伍;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狠抓队伍建设;加强制度建设,管理有章可循;业务实力强,社会效益显著;存在的不足和下步工作思路,对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针对人员素质状况,我们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学习制度、为认真贯彻司法部、省厅和市局关于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我们结合本所实际,制订出了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以“诚信服务,规范执业”活动为主题,对全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开展了一次政治信念与服务宗旨教育,执法为民与依法执业教育,忠于职守与诚实守信教育,服务大局与形势任务教育,遵规守纪与严格管理教育、我所实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了具体工作标准、操作流程和质量监管方面的配套措施,具体材料请详见:
一年来,我们****法律服务所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下,全面贯彻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司法部和省厅的“四个办法”,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在服务质量上下工夫,依法开展法律服务活动,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任,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年来,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律服务队伍。
针对人员素质状况,我们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学习制度。采取自学和每月不少于两次集体学习的方式,对执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培训,教育他们爱岗敬业、坚持真理、维护正义、珍惜名誉、维护自身的形象。我所公费订阅了法律报刊杂志,购置了法律工具书,供执业人员学习。对国家新出台的方针政策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我们都及时组织学习、贯彻落实。重视执业人员的学历后续教育,鼓励他们积极参加业余函授学习,目前有3名执业人员正在函授学习法学本科。在加强队伍建设的同时,主要围绕思想、道德、纪律、爱岗敬业、奉献、务实等方面,开展了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促进法律工作者自身素质的提高。通过队伍建设,大大促进了法律工作者在执业过程中依法办案,勤恳执业,勇于承担责任。
二、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狠抓队伍建设。
为认真贯彻司法部、省厅和市局关于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我们结合本所实际,制订出了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以“诚信服务,规范执业”活动为主题,对全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开展了一次政治信念与服务宗旨教育,执法为民与依法执业教育,忠于职守与诚实守信教育,服务大局与形势任务教育,遵规守纪与严格管理教育。通过定期召集全所执业人员进行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座谈和讨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在次基础上查找出去年以来在执业、服务、管理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制定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通过集中教育整顿,我所执业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三、加强制度建设,管理有章可循。
摘 要:我国约有7亿农民,实践表明,随着经济的发展,法治的推进,广大农村群众所遇到的法律问题也与日俱增,农民群众迫切需要法律的指导与帮助,农村法律服务市场前景十分广阔。但是对于农村普通老百姓来说,高昂的律师费用让他们对找律师望而却步,复杂的诉讼程序让他们感到尤为无助。维农在线法律服务平台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应运而生,那么在线法律服务作为一种行业新模式前景如何?本文将进行简要探究。
关键词:在线法律服务;维权护法;服务农民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进一步深入,公民的法制意识也随之增强,法律服务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国是农业大国,拥有7亿多农民,市场经济中农村群众遇到的法律问题也是日渐增多,农民作为相对弱势的群体迫切需要法律的指导与帮助,但是对于农村普通老百姓来说,高昂的律师费用让他们对找律师望而却步,复杂的诉讼程序让他们感到尤为无助,维农在线法律服务平台便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应运而生,我们希望利用在线法律服务这种新模式,开拓农村法律服务的大市场。
一、 农村法律服务市场发展缓慢的原因
上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法律市场开始逐步形成,经过30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个较为成熟的市场体系。但是农村法律服务市场相对于城市法律服务市场而言发展较为缓慢,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村民角度出发
农村群众作为法律服务的接受者,其法律意识的强弱直接影响到农村法律服务市场的发展水平。农村群众与城市居民相比其法律意识存在较大差距,当纠纷发生时,农村群众通常会选择私力救济而城市居民则大多会选择走法律途径。农村村民受传统思想束缚,通常不希望将矛盾公开,甚至认为打官司是很丢脸面的事情。
农村群众间发生的纠纷通常案件标的较小,并且村民不清楚请律师、打官司的收费标准,因此村民通常会产生错误认识,认为请律师打官司会花费大量金钱与精力,所以遇到纠纷村民会先私力救济,解决不了就找政府,而不是去找律师解决。
一年来,我们****法律服务所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下,全面贯彻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司法部和省厅的“四个办法”,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在服务质量上下工夫,依法开展法律服务活动,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任,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年来,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律服务队伍。针对人员素质状况,我们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学习制度。采取自学和每月不少于两次集体学习的方式,对执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培训,教育他们爱岗敬业、坚持真理、维护正义、珍惜名誉、维护自身的形象。我所公费订阅了法律报刊杂志,购置了法律工具书,供执业人员学习。对国家新出台的方针政策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我们都及时组织学习、贯彻落实。重视执业人员的学历后续教育,鼓励他们积极参加业余函授学习,目前有×××名执业人员正在函授学习法学本科。在加强队伍建设的同时,主要围绕思想、道德、纪律、爱岗敬业、奉献、务实等方面,开展了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促进法律工作者自身素质的提高。通过队伍建设,大大促进了法律工作者在执业过程中依法办案,勤恳执业,勇于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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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狠抓队伍建设。为认真贯彻司法部、省厅和市局关于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我们结合本所实际,制订出了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以“诚信服务,规范执业”活动为主题,对全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开展了一次政治信念与服务宗旨教育,执法为民与依法执业教育,忠于职守与诚实守信教育,服务大局与形势任务教育,遵规守纪与严格管理教育。通过定期召集全所执业人员进行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座谈和讨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在次基础上查找出去年以来在执业、服务、管理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制定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通过集中教育整顿,我所执业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三、加强制度建设,管理有章可循。我所实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了具体工作标准、操作流程和质量监管方面的配套措施。一是制订完善了办理法律事务内部工作流程,对收案实行统一登记、统一委派、统一收案、收费制度;二是落实服务质量跟踪反馈制度,发放服务评议卡,办案质量由当事人进行评议;三是建立了疑难案件、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四是设立了执业纪律监督机制,聘请了社会监督员,落实办案质量检验员到岗到位;五是实行“五公开”制度,即公开执业法律服务工作者照片和执业证号、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办案程序、公开执业纪律、公开投诉电话;六是健全和规范了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对档案进行管理。
四、业务实力强,社会效益显著。我们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宗旨,依法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一年来共接受当事人来人来电咨询×××余次,收案×××余件,其中诉讼×××余件,非诉讼调解×××余件,合同见证×××余件,收入达×××万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余万元,被×××家单位聘为常年法律顾问。在做好法律服务的同时,我们经常深入基层,义务解答法律咨询,调处民事纠纷,送法到田间地头、船头湖边。把立足基层,扎根湖区,以“奉献社会,服务人民”为己任,社会效益显著,被群众称赞为“人民的好帮手,法律的保护神”,被市司法局授予“市级诚信法律服务所”荣誉称号。
五、存在的不足和下步工作思路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我们在法律服务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深感成绩来之不易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执业人员知识面窄是我所普遍存在的问题。今后我们要继续鼓励执业人员加强学习,不断丰富自己的业务知识,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
二是案源少,诉讼收费太低,是困扰执业人员的一大难题。今后执业人员不能拘泥于在办公室等案子,而是变坐堂服务为送法上门。要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每个当事人认认真真服务。三是我们要大力开拓非诉讼服务市场,搞好法律顾问、非诉讼调解、合同审查等非诉讼业务。并深入农村、湖区、民营企业应聘为单位和个人担任法律顾问,调处民间纠纷,为广大农渔民服务。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牢固树立大服务的思想,更新服务观念,开拓服务领域,提高服务层次,优化服务质量,谒诚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我们深信在市、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法律服务所将成为一颗耀眼的明珠!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保障公证处和申请办理公证事项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证处收费行为,根据有关公证和价格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证处和申请人。
第三条公证处对下列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向申请人提供证明以及办理其他公证服务,应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申请人收取公证服务费:
(一)证明经济合同,办理继承、赠与、遗赠和提存公证;
(二)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三)证明民事协议;
(四)证明出生、生存、学历、经历、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死亡、不可抗力事件、组织资格和资信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五)办理证据保全、制作票据拒绝证书,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
小题:我国法律服务市场主体杂乱,竞争无序,现状混乱。制度上的严重缺陷是其根源,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管理不力是其重要原因。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制度必须予以整理、规范。
小序:法律服务有双重概念,一是指法律人向社会提供的法律方面的有偿服务;二则仅指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向社会提供的法律方面的有偿服务。西方多指后者,我国皆指前者。对概念的不同诠释,代表着不同的法律服务制度的构建模式。任何制度皆源于价值取向及规范对象的实际情况。我国法律服务需求总量较西方有限,但律师队伍更显不足。立法者见我国律师尚不能完全满足社会需求,同时律师队伍的壮大亦尚需时日,便采取了多种主体,多层次,又相互交错的法律服务制度。但是,同一市场,不同主体、不同要求、不同规范、不同责任,难免发生混乱无序。从当前我市法律服务市场之混乱即可见一斑。本人试从我国法律服务制度的构建,结合我市目前法律服务市场之现状,寻找缺陷与弊端,畅想改观。
关键词:律师,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行政机关
第一章:我国法律服务制度的构建
就目前法律规定允许专业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主体包括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企业法律顾问、专利人、商标人、企业登记人、土地登记人,集体科技企业产权界定资格,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招标投标资格,国有资产产权法律事务资格等十余种。
与现行法律服务制度相关的法律和规章包括1996年《律师法》(2000年修改);1982年国务院《公证员暂行条例》;1991年乡镇法律服务业务工作细则〉,1997年国家计委,司法部〈乡镇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2000年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1997年国家经贸委〈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1991年国务院《专利条例》;1996年国家工商局《企业登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国家工商管理局《商标管理办法》;2002年国土局〈土地登记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等等。
由此可见,我国法律服务制度采取的是的:服务主体多种多样,服务领域部门分割,并互有交错的构建模式。但普遍认为目前一般法律服务领域的服务主体主要是: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
第二章质疑现行基层法律服务制度
余庆县“法律服务超市”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帮助群众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月12日上午,被称为“法律服务超市”的余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来了一位农民,他径直走到“法律援助”窗口,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县法院于1月11日下发的关于撤诉的民事裁定书,连声道谢:“要是没有‘法律服务超市’帮助,我根本不知道怎样才能拿到赔偿,也不可能撤诉。”
这位农民名叫凯其礼,是余庆县白泥镇上里社区许家坝组村民。在去年一次交通事故中,凯其礼身体严重受伤。“一直得不到对方的赔偿,因家庭经济困难,我又没钱打官司,也不知道怎么走法律程序。”经人介绍,凯其礼来到“法律服务超市”寻求帮助。
当时,在服务窗口开展法律服务的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王定科热情接待了凯其礼。针对凯其礼特殊家庭情况,王定科免费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文书、收集证据、诉讼等法律援助“一站式”服务。
最终,在法律面前,被告和保险公司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与凯其礼达成诉前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在20个工作日内支付凯其礼18万余元。
事情得到圆满解决,凯其礼向县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法律服务超市’是真的为我们百姓提供援助。”凯其礼激动地说。
这是余c县创新推出“法律服务超市”以来,积极鼓励第三方参与化解矛盾纠纷,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一个缩影。
曾经,余庆的百姓遇到矛盾纠纷时,第一时间想到的往往不是应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而是千方百计找熟人托关系,甚至采取上访或极端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
为积极应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新变化,根据市政府“企业服务年”活动的统一部署,深入贯彻“强工兴市”战略,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一些突出问题,我局决定开展“企业法律服务年”专项活动。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第十二届五次全会和全市干部大会精神,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针对当前企业在结构调整、融资、用工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通过主动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提高化解矛盾和防范风险的能力,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增强企业发展信心,为我市工业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内容
全体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深入企业,开展一次全面走访,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切实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要做好事前防范、事中化解、事后处理工作。要运用法律手段,防范、弥补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风险漏洞,提高抗风险能力。要参与制定危机化解方案,协商化解办法,维护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三、具体措施
(一)开展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免费“法律体检”活动。市局要对全市规模以上企业聘请法律顾问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根据梳理的情况,由局统一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和法律服务咨询函,了解和掌握企业存在的法律问题和法律服务需求。根据企业意愿,组织全体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3月底前对规上企业进行一次全面走访,为企业免费进行“法律体检”,帮助企业梳理出涉法问题,分析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找出原因,及时制定应对或防范措施,为企业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法律风险提示函”,提出高质量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风险意识,提高企业防范风险的能力。各法律服务机构要于4月10日前将企业“法律体检”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局。
(二)建立涉企重大法律问题“专家会诊”制度。市局将根据“法律体检”中反馈的情况,认真疏理、总结、分析全市规模以上企业“法律体检”的总体情况,对银行欠贷、民间负债、职工欠薪、企业担保承担连带责任以及资产重组、知识产权保护等共性、关键性问题,要加强法律服务人员和企业主的联系和沟通,通过资深法律职业者联席会、座谈会等形式,认真研究对策措施,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解决企业当前面临的困难当好法律参谋。
一、完善体制机制,抓好规范化建设,提升工作水平
1、推进社区矫正法制化和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意见》的指示精神,严格执行《省社区矫正人员奖惩考核办法(试行)》,积极推进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建设,健全社区矫正各项管理制度,确保社区矫正执法队伍、工作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人员力量的落实;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社区矫正监督考察制度和监管安全防范体系,扎实推进社区矫正人员思想文化教育、警示教育、法制教育、传统教育以及技能培训基地建设,不断深化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心理疾病治疗等工作;继续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档案和信息化管理,充分发挥各种电子和监控设备的作用,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效率和矫正效果。
2、强化刑满释放人员管控,构建社会化帮教体系。继续开展刑满释放人员排查工作,掌握刑满释放人员底数。完善刑满释放人员报到登记、建档立卡、定期走访、重点对象管控、信息报告和跟踪或委托帮教等各项制度,建立常态帮扶工作机制,有效落实帮教措施。按国家有关政策,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就业安置。整合社会力量、完善帮教网络,加强管理制度创新、深化社会化帮教机制建设,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帮教优势。加强与全省相关监狱联系和信息互通,提高服刑人员回归社会的适应能力。
3、深化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社会矛盾联合调解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抓好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全面深化“示范性”和“规范化”调委会创建活动,以人民调解工作信息化建设提升规范化建设的水平。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重点培育建立规上企业和商务楼宇人民调解组织。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落实调解员准入机制,规范《人民调解员证》使用管理,完善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制度。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深化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提升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纠纷、劳动争议等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并稳步拓展学生伤害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等其他行业性、区域性专业调解组织。强化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加强部门联动配合,提升区社会矛盾联合调解中心的窗口服务功能。适时召开全区人民调解暨社会矛盾联合调解机制建设工作推进会。构建矛盾纠纷预防体系,完善日常排查、专项排查和重点排查机制。进一步规范警调对接、诉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专调对接五调联动机制。
二、围绕中心大局,践行群众路线,提供惠民服务
4、持续推进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品牌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品质,优化服务能力和服务方式,树立具有鄞州特色的规模化、综合性、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品牌。坚持中心工作制度完善,加强相关职能科室联系合作,坚持发挥中心值班律师、进驻中心的各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等作用,认真做好社区矫正人员首次报到、集中学习等工作。按照业务完善的要求,将进一步整合中心工作资源,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
5、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用。加强经费保障和管理,健全法律援助经费监管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效果,实现应援尽援向应援优援转变。结合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与运用,建立健全区、镇乡(街道)二级法律援助窗口服务实体标准、程序标准、质量标准和业务流程标准,完善“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进一步完善特殊群体、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维权岗,推动便民服务工作标准化、常态化、长效化。加强探索刑事法律援助机制,实现全方位法律援助协作格局。加强与各行业部门和基层援助工作站的协作,积极探索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公证等服务手段的衔接配合机制,努力为基层困难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服务。加强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努力实现全区法律援助知晓率达100%。
6、实施强所战略,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水平。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提升律师服务水平。实施五大“强所战略”(规划强所、素质强所、专业强所、服务强所、党建强所),扎实推进律师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信息化、国际化“五化”建设,努力打造1-2家上规模、有品牌、专业化的区域律师事务所。鼓励、倡导律师为重大项目投资、金融证券、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提供法律服务,促进法律服务业融入“现代服务业”。积极引导律师参与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三改一拆”专项活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监管,完善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管理机制。改善执业环境,建立风险防范体系,保障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权利,完善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制度。
1.急银行之所急———控制中间业务潜在风险
目前,中间业务是各商业银行机构极为重视的业务,也是金融创新的主要领域。中间业务是指银行通过为客户办理支付结算,以及其他委托事项从中收取手续费的各项业务,包括票据承兑、开出信用证、代客外汇交易、代客理财、汇兑等业务。由于无法对日新越异的银行中间业务进行有效的规范和管理,业内逐渐出现了一种无奈:律师服务未能在中间业务领域发挥应有的保驾护航作用,银行开始从风险经营型企业,演变成风险厌恶型企业,其中律师服务缺位成为重要的原因。如果说传统存贷款尚有固定的法律服务模式可循,更多的中间业务和金融创新业务,正在成为没有法律服务规范可循、具有巨大需要的领域。进入银行中间业务领域,需要重新定位银行相关部门的职能,与律师服务协同发挥防范控制和化解中间业务法律风险。由于银行中间业务法律规定很少,限制相对宽泛。律师应当积极建议银行建立完善的中间业务风险控制机制,以专业知识对合同性文件进行法律审查。让律师服务提前介入中间业务产品设计和交易,论证中间业务新产品的合法、合规性,客观、公正、合理地安排中间业务法律框架,开展法律专题调研,研究中间业务法律风险预防,建立法律风险评价制度,研究总结法律咨询疑难问题,逐步形成中间业务法律指引。对中间业务合同及文件进行法律审查,商业银行总行或分行对多数传统业务已经制定了规范缜密的制式合同,但在中间业务方面,由于种类繁多、产品差异较大,客户需求差异化,出于业务竞争的需要,需要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因此较多业务没有制定制式合同,在此情况下银行相关部门与律师在开展中间业务过程中,应当根据客户实际需求拟订合同。目前,中间业务立法仍有不少空白,对联系广、影响大的业务侧重于监管限制,忽视银行与客户关系的调整,缺乏对中间业务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有效规范。基于上述实际,律师可以通过中间业务合同文本的审查、修订、使用、管理,进行合同履行及跟踪监督,规范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发挥合同文本的事前防范功能,进而增强中间业务可预期性和确定性,规范银行和客户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防范减少纠纷。
2.开展有效性审查———控制消费贷款法律风险
银行的个人消费贷款(即银行的零售业务)业务领域,蕴含着律师非诉讼法律服务的广阔空间。以个人住房贷款为例,律师介入银行按揭业务,运用法律知识和经验,对开发商、购房者的主体资格和文件进行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审查,通过服务银行、开发商和购房者三方,既能有效地防止虚假现象出现,尽可能控制信贷资金出现呆账、坏账;又能对银行信贷资金安全、有效、及时地回收起到保障作用。通过对三方当事人提供专业化的服务,从而保障消费贷款的安全、便捷、合法、规范。具体来说律师的法律服务应包括:协助银行对房产开发商及楼盘开展调查确认,出具法律意见书。协助银行做好对购房者的调查核实,出具法律意见书。协助银行、开发商、借款人三方拟订个人住房按揭法律事务所需一切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并对三方签订的协议、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提供律师见证。协助各方办理按揭贷款房屋的各项登记备案。根据借款人的还款日期,及时提醒借款人履行合同按时还款,对借款人迟延还款的,发出催款函督促购房者按时归还本息,发现购房者无力归还本息,尽早采取措施,要求开发商履行回购义务,或拍卖所抵押房产。
3.运用法律文书工具———优化律师服务
银行对开发贷款项目、技改贷款项目的项目评估是贷款前的必经程序,项目评估报告是商业银行审贷会决定是否贷款的重要决策依据。项目评估报告通常包括:借款人评价、项目建设条件评价、市场评估、投资估算和筹资评估、偿债能力评估、贷款风险评价等内容。其中对于借款人资信状况,经过律师调查可以出具法律意见书;对于项目建设条件评价当中的项目合法性审查,也可以通过律师调查、审查后出具法律文书。对于贷款风险评价当中的担保风险分析,律师可以对借款人拟提供抵押的抵押物合法性进行审查。对该抵押物权属调查之后出具法律意见书。银行流动资金贷款中的律师法律服务,主要是由律师对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进行合法性审查,以及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进行调查,出具相应的法律文书。另外律师还应该参与对借款人的资信调查,介入对借款人借款投入的项目的合法性审查,以及对借款投入项目的联建合同的审查、联建方的资信调查等等。
4.提高律师综合素质———胜任法律服务
要求随着金融一体化和自由化的逐步深化,商业银行新业务、新品种和新经营体制次第推出,经营理念与业务范围等发生了重大变化,其间所面临的法律问题前所未有,要求律师不仅精通法律还要掌握金融业务知识,不仅精通本土金融法律事务运作,还要掌握国际市场金融法律事务运作方法。从国有的现状看,我国商业银行在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投资银行业务等方面缺乏人才,商业银行为弥补缺陷,除了引进人才之外,带有明显倾向性的选择就是引进高端法律人士。从律师业务与国际接轨的结果来看,就是商业银行尝试成立类似国外银行的法务部门,实现法律事务自行处理。我国沿海地区外资银行已经试点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参与其间律师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专业素质方面。律师从业人员应当不断提高自身素养,选择更高的定位,直接为银行提供法律专业服务。
一年来,我们****法律服务所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下,全面贯彻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司法部和省厅的“四个办法”,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在服务质量上下工夫,依法开展法律服务活动,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任,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年来,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好思想*工作,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律服务队伍。 针对人员素质状况,我们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学习制度。采取自学和每月不少于两次集体学习的方式,对执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培训,教育他们爱岗敬业、坚持真理、维护正义、珍惜名誉、维护自身的形象。我所公费订阅了法律报刊杂志,购置了法律工具书,供执业人员学习。对国家新出台的方针政策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我们都及时组织学习、贯彻落实。重视执业人员的学历后续教育,鼓励他们积极参加业余函授学习,目前有3名执业人员正在函授学习法学本科。在加强队伍建设的同时,主要围绕思想、道德、纪律、爱岗敬业、奉献、务实等方面,开展了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促进法律工作者自身素质的提高。通过队伍建设,大大促进了法律工作者在执业过程中依法办案,勤恳执业,勇于承担责任。 二、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狠抓队伍建设。 为认真贯彻司法部、省厅和市局关于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我们结合本所实际,制订出了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以“诚信服务,规范执业”活动为主题,对全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开展了一次*信念与服务宗旨教育,执法为民与依法执业教育,忠于职守与诚实守信教育,服务大局与形势任务教育,遵规守纪与严格管理教育。通过定期召集全所执业人员进行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座谈和讨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在次基础上查找出去年以来在执业、服务、管理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制定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通过集中教育整顿,我所执业人员*素质和业务素质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三、加强制度建设,管理有章可循。 我所实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了具体工作标准、操作流程和质量监管方面的配套措施。一是制订完善了办理法律事务内部工作流程,对收案实行统一登记、统一委派、统一收案、收费制度;二是落实服务质量跟踪反馈制度,发放服务评议卡,办案质量由当事人进行评议;三是建立了疑难案件、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四是设立了执业纪律监督机制,聘请了社会监督员,落实办案质量检验员到岗到位;五是实行“五公开”制度,即公开执业法律服务工作者照片和执业证号、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办案程序、公开执业纪律、公开投诉电话;六是健全和规范了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对档案进行管理。 四、业务实力强,社会效益显著。 我们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宗旨,依法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一年来共接受当事人来人来电咨询750余次,收案70余件,其中诉讼50余件,非诉讼调解10余件,合同见证30余件,收入达5万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被10家单位聘为常年法律顾问。在做好法律服务的同时,我们经常深入基层,义务解答法律咨询,调处民事纠纷,送法到田间地头、船头湖边。把立足基层,扎根湖区,以“奉献社会,服务人民”为己任,社会效益显著,被群众称赞为“人民的好帮手,法律的保护神”,被市司法局授予“市级诚信法律服务所”荣誉称号。 五、存在的不足和下步工作思路 回顾一年来的工
作,虽然我们在法律服务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深感成绩来之不易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执业人员知识面窄是我所普遍存在的问题。今后我们要继续鼓励执业人员加强学习,不断丰富自己的业务知识,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 二是案源少,诉讼收费太低,是困扰执业人员的一大难题。今后执业人员不能拘泥于在办公室等案子,而是变坐堂服务为送法上门。要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每个当事人认认真真服务。 三是我们要大力开拓非诉讼服务市场,搞好法律顾问、非诉讼调解、合同审查等非诉讼业务。并深入农村、湖区、民营企业应聘为单位和个人担任法律顾问,调处民间纠纷,为广大农渔民服务。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牢固树立大服务的思想,更新服务观念,开拓服务领域,提高服务层次,优化服务质量,谒诚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我们深信在市、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法律服务所将成为一颗耀眼的明珠! 200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