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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刑事司法鉴定制度改革的实证分析
这一部分的调研工作,调研组主要通过对未来改革的利益各方,即法官群体、检察官群体、律师群体、鉴定人群体和侦查人员群体进行问卷调查的形式展开,以期掌握这些司法群体对刑事司法鉴定制度改革的整体需求及具体的改革意见和建议,为后续的司法鉴定制度改革立法和理论研究提供翔实、准确、客观的实证资料。
(一)司法鉴定制度的宏观改革
1.改革的整体需求
关于现行鉴定制度是否需要进行改革的问题,总体而言,86. 59%的调查主体认为有必要对现行的刑事司法鉴定制度进行改革,13.4%的调查主体认为现行司法鉴定制度基本能够适应当前刑事诉讼发展的要求,在近几年的时间内不需要进行修改。
以各司法主体为主轴进行分析,在填写问卷的74名法官中,认为需要修改现行鉴定制度的有61人,占法官总数的82.43%;认为不需要修改的有13人,占法官总数的17.57%。在填写问卷的85名检察官中,认为现行鉴定制度需要修改的有65人,占检察官总数的76.47%;认为鉴定制度无需修改的有20人,占检察官总数的23.53%。在填写问卷的61名律师中,认为现行鉴定制度需要修改的有54人,占律师总数的88. 52%;认为不需要修改的有7人,占11.48%。在填写问卷的20名鉴定人员中,17人认为现行鉴定制度需要修改,占鉴定人总数的85%;认为不需要修改的有3人,占总数的15%。在填写问卷的49名侦查人员中,42人认为现行鉴定制度需要修改,占总数的85.71%;认为不需要修改的有7人,比例为14.29%。
以各调研地区为轴线进行对比分析,北京市有118名司法人员认为应当对现行的司法鉴定制度进行修改,占北京地区调研总人数的84.89%;青岛市有52名司法人员表示修改现行鉴定制度很有必要,占青岛地区调研总人数的77.61%;在呼和浩特市,有69名司法人员表示赞同修改现行鉴定制度,占内蒙古地区调研总人数的83.13%
上述数据可以说明两个问题:
二、刑事司法鉴定制度改革的实证分析
这一部分的调研工作,调研组主要通过对未来改革的利益各方,即法官群体、检察官群体、律师群体、鉴定人群体和侦查人员群体进行问卷调查的形式展开,以期掌握这些司法群体对刑事司法鉴定制度改革的整体需求及具体的改革意见和建议,为后续的司法鉴定制度改革立法和理论研究提供翔实、准确、客观的实证资料。
(一)司法鉴定制度的宏观改革
1.改革的整体需求
关于现行鉴定制度是否需要进行改革的问题,总体而言,86. 59%的调查主体认为有必要对现行的刑事司法鉴定制度进行改革,13.4%的调查主体认为现行司法鉴定制度基本能够适应当前刑事诉讼发展的要求,在近几年的时间内不需要进行修改。
以各司法主体为主轴进行分析,在填写问卷的74名法官中,认为需要修改现行鉴定制度的有61人,占法官总数的82.43%;认为不需要修改的有13人,占法官总数的17.57%。在填写问卷的85名检察官中,认为现行鉴定制度需要修改的有65人,占检察官总数的76.47%;认为鉴定制度无需修改的有20人,占检察官总数的23.53%。在填写问卷的61名律师中,认为现行鉴定制度需要修改的有54人,占律师总数的88. 52%;认为不需要修改的有7人,占11.48%。在填写问卷的20名鉴定人员中,17人认为现行鉴定制度需要修改,占鉴定人总数的85%;认为不需要修改的有3人,占总数的15%。在填写问卷的49名侦查人员中,42人认为现行鉴定制度需要修改,占总数的85.71%;认为不需要修改的有7人,比例为14.29%。
以各调研地区为轴线进行对比分析,北京市有118名司法人员认为应当对现行的司法鉴定制度进行修改,占北京地区调研总人数的84.89%;青岛市有52名司法人员表示修改现行鉴定制度很有必要,占青岛地区调研总人数的77.61%;在呼和浩特市,有69名司法人员表示赞同修改现行鉴定制度,占内蒙古地区调研总人数的83.13%
上述数据可以说明两个问题:
摘要:
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对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也在不断的完善发展,其中员额制的实行进一步明确了我国推进现代法治建设事业的决心。在推进员额制的过程中仍存在着入员标准有争议、司法内部成员心理落差大、主辅办案模式举步维艰和检察机关人才流失严重等问题,因此,需要通过完善法律及其相关解释明确员额制相关具体的实施标准,并通过加强对检察人员的政治教育和提升检察人员等额薪资待遇等措施来保证改革的顺利实现,保障专业司法队伍的建设。
关键词:
员额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
一、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的概念
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是指国家为打造一支专业化、精英化的司法队伍,对现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分类管理,由不同类别的工作人员承担不同的职能,各司其职,共同维护法律高效、有秩序的运行,促进司法公正的实现。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在1998年提出,最高检则在1999年通过制定发展规划的形式明确提出应对检察队伍实行分类管理。从2004年开始,全国开始广泛推广基层检察院试点工作,2007年,最高检总结了试点阶段的相关经验教训,制定《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方案》作为指导方针全面推行分类管理制度,2013年出台了《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意见》明确了检察人员的类别主要包括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与司法行政人员三种。2015年司法改革着重突出了分类管理制度中的员额制改革。所谓员额制,是指在检察院内部现有的所有工作人员总体划分为上述三种类别,并按一定的比例来确定各种类别岗位的总数,其主要目标在于总量控制检察官人数,合理确定司法行政人员数量,筛选出一支高素质、高业务水准的检察官队伍,为落实现代法治建设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二、员额制度实施现状所存在的问题
(一)入员名额的确定标准尚未统一
去年7月12日,上海市召开全市司法改革先行试点部署会,成为首个启动司法改革试点的城市,其中一个改革重点任务是实行法官“员额制”,法院人员按比例划分,只有少数能进员额,成为具有审判权的法官。
员额制改革的目标是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最高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贺小荣曾提出,此次司法改革最大的特点是触及了体制问题,以往三轮改革主要是工作机制的改革。员额制被认为是此次司法改革中“动奶酪”的核心体制改革。
从去年7月首次启动至今,第一批7个试点省份分别推出了各自的员额制改革方案,各省的改革各有特色,进展也不尽相同。今年5月,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确定了第二批11个司法改革试点省份,加上第一轮试点省份,总数占到了“半壁江山”。照此进度,可以预期,第三轮试点将可能覆盖全国,这意味着要迅速总结和推广前两批改革的经验。
那么,员额制准备好了吗―第一批试点省份是否已经形成可复制的经验,是否已经在实践中解决了围绕着员额制的种种争议? 员额的比例之争
根据统计,员额制改革前,各地法院具有助理审判员和审判员资格的人员比例普遍占60%~70%,员额制改革意味着相当一部分人将丧失审判资格,只能在法院中从事审判辅助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到底多少人“出局”?这成了员额制启动初期最值得关注的一个问题。
首先启动改革的上海,确定的员额比例是33%。根据上海方面的官方表述,是“基于上海法官、检察官队伍的现状以及案件审理状况,经过反复测算、认真核算而得出的”。上海公布这个数据后,其他试点省份有所异议。北京一位参与司法改革方案起草的检察官向《南风窗》记者分析道,上海的政法编制有特殊性,一些在北京市按照编外人员聘用的岗位,在上海也属于编制内,因此上海计算员额比例时,基数比较大,如果按照33%的入额比例,北京出局的法官比例将高于上海。
对于员额制比例问题,中央并未专门有文件规定上限,但在今年5月22日,最高法院、司法部印发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中,明确写道:“尚未开展法官员额制改革的,法官员额数暂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9%计算。”这份文件证实了业界的传闻―“中央规定各地员额制比例不得超过40%”。
这个比例到了各个试点省份,还存在一个不同层级法院系统的分配问题。深圳2014年初就启动了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当时中央层面上的员额制改革日程尚未出台,深圳改革具有摸索性质。根据深圳市改革的文件,确定市中院法官员额最多不超过政法专项编制的60%,各区法院法官员额最多不超过65%。最终深圳在1906个政法编制中选出了1065名主审法官,比例近56%,还是大幅超过了中央所确定的比例。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大家好,xx年7月4日,对我来说是特殊的一天。我由一个刚走出校门的学生来到延庆县****镇担任“村官”助理。新的工作、新的环境,对我来说又是一次新的世界。根据县人事局的统一安排我被分到****镇***村担任村主任助理,这期间我先后兼任了***镇村官助理联络员、信息员;***村团支部书记、法制宣传员。现对这三年的工作情况作如下述职。如有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同事批评指正。
一、村级工作。
我多次联系***学院和***村党支部开展支部共建活动,并在村建立了葡萄试验基地。协助***村两委筹备该村蔬菜生产基地,现已建成。参加***村各类会议并做会议记录。撰写该村村规民约、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各类计划总结可行性报告等文字材料200于篇。整理我村各类文字、实物档案。彻底改变了我村“材料平常都乱丢全靠镇里年底凑”的局面。参加村里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组织***村、***村、***村村民完成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的调查工作。2012年5月协助村两委组织我村党员群众为汶川灾区捐款。xx年年协助村选举委员会筹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并在选举过程中担任工作人员。在村工作期间多次迎接市、县、镇各级管理部门对我村的工作检查。
二、镇级村官管理办公室工作。
协助镇有关领导管理本镇村官管理。工作包括档案、考勤、培训、撰写各类相关材料、组织各类文体活动等等。具体内容有,迎接07、08届村官助理到镇的一些列活动并组织他们培训。丰富村官助理业余文化生活,组织开展摘比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中秋联欢会、爬山比赛、与其他兄弟乡镇联谊等活动。做好全镇村官助理的后勤保障工作。整理村官助理档案,建立镇村官助理管理、考勤、工作等各类档案并建立全镇55名村官助理的个人档案。创新性的在我镇创办了***镇村官报,每季度一期,刊登村官助理的工作经验心得体会为村官的交流创建了一个良好的平台。向县村官办、镇宣传部门上报村官助理信息上百篇。协助镇党委与新到村官助理签订了《安全管理责任书》和《承诺书》,下发并督促他们学习《***镇村官助理考核办法》和《***镇村官助理管理办法》,协助村官办领导修改或制定了《***镇村官助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管理办法》、《大学生村官助理工作职责》、请销假制度、考勤制度、交流制度、培训制度、日志制度、信息上报制度、卫生制度,宿舍管理制度、接受媒体采访制度、出行制度、建立健全了个人档案和村官个人电子业绩档案,使村官助理日常管理工作日趋规范。在奥运会期间还特别制订了《奥运期间安全工作应急预案》。撰写各类***镇村官助理的文字材料及各种数字统计报表。奥运期间组织我镇村官助理开展了“奥运安保村官有责周末值班义务巡逻”的活动。多次迎接县人事局对我镇村官助理工作的检查。
三、镇级其他工作。
党委办交办的临时性工作。如:会议通知、会议筹备等。完成大榆树镇全体机关党员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完成***镇xx年以前所有档案目录的微机录入工作。到***镇25个行政村宣传延庆县双创建工作。完成镇、村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临时性工作。
二中院
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打出“组合拳”
2013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上海二中院为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试点法院,进行为期两年的改革试点工作。2014年7月,二中院又被确定为上海4家司法改革试点法院之一。该院制定了《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将改革细化为12项组合配套规定,涵盖审判事务的各个领域,以努力确保“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为深化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二中院重点抓七项改革举措:一是制定相应工作规范,内容包括合议庭、审委会、主审法官联席会议、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等在内的十二项配套规定。二是确立合议庭成员共同负责下的主审法官责任制,规范裁判文书签署机制,院庭长不得对未参加审理的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签发。三是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合理限缩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范围。四是建立院庭领导“权力责任清单”制度,共规定院长9项、庭长14项审判管理职权。五是完善主审法官联席会议制度及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案件重大疑难复杂且合议庭有较大分歧,经主审法官报请庭长同意方可提交讨论,但与会人员的意见仅供合议庭参考,案件处理结果最终由合议庭确定并负责。六是完善办案责任制,明确法官办案差错责任的认定标准和责任范围,合理区分一般差错责任、重大差错责任、违法审判责任。七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推进涉廉事项报告制度、案件廉政回访制度,探索建立院外第三方评价制度,委托华东理工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中心就法官工作作风、职业道德等开展评价工作等。
徐汇法院
法官助理 期待厚积薄发
今年30岁的蒋骅在徐汇法院做了4年多的刑庭书记员,在去年被任命为法官助理,这让她步入法官行列的时间可能晚了几年,但蒋骅并不失落。“这样的安排或许更适合我,如果让我直接从书记员做法官,心里还是有些‘抖霍霍’,担心不能独当一面。”蒋骅说,“现在积累经验,将来厚积薄发,这个岗位对我而言是很好的历练。”
据了解,徐汇法院将首批任命的43名法官助理全部编入专业合议庭,明确将辅助人员与主审法官的配比定位1:1至1:2的范围。同时,积极探索法官助理列席庭审、裁判文书署名、回避申请等新的工作机制,并明确其组织庭前证据交换、草拟法律文书等14项具体工作职责。考虑到不同工作年限的法官助理对于审判辅助事项的胜任能力有所不同,将法官助理划分为初级和高级两个等级,并依次设置了五级至四级助理、三级至一级助理。为进一步促进法官助理积极履行职责,徐汇法院还建立了主审法官指导法官助理工作的“带教导师”制度,并对法官助理实行单独序列考评。
“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作为在全国率先试水司法改革的上海检察机关,2015年的春天是令人难忘的。如同潇潇春雨润物无声,3月底4月初短短数天内,在上海市检察院网站上,连续公布多达21项、涉及检察改革的规定制度,加上近期即将公布的规定制度共达32项。如此密集推出检察制度创新,在上海检察历史上前所未有,这意味着经过9个多月来的试点、探索、总结,在这个春天里,检察改革试点在上海全市面上推行的时间,窗口已经打开。
先行探路 勇于担当
去年6月,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中央批准的《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实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实行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的统一管理”,是确定的四项主要任务。自此,一场探索构建中国特色检察制度、涉及深层次司法体制改革拉开序幕。
然而,改革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参照。去年6月市检察院选择了市检察二分院和闵行、宝山、徐汇三个区检察院进行先行先试。9个多月来,市检察院先后召开党组会、检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20余次,认真学习领会改革试点要求和司法改革精神,牢牢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要求试点检察院检察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始终站在改革一线,坚持原则,敢于担当。
9个多月来,重点从十个突破口推进改革试点:即分类管理改革、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主任检察官制度和检察办案组织改革、培养高素质检察官、检察权运行新体制下的有效监督制约机制、内设机构扁平化管理模式、设立检察官遴选(惩戒)工作办公室、实行全市人财物统一管理、检察官依法履职职业保障体系、新的检察官等级管理制度。同时精心选择了“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制度”,“妥善解决重点问题”,“进行人员分类”,“边推进、边总结试点经验”等四条推进改革试点的实施路径。
9个多月来,积极探索、紧锣密鼓研究出台和即将出台的基础性文件和制度规定共分为5大部分49项制度,改革试点已初步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框架体系。同时重点研究了分类管理、员额控制、检察官等级套改、考核评价、内设机构整合等改革难点,还任命了第一批58名检察官助理,对检察官等级进行了模拟套改,开展了先行试点检察院检察人员分类定岗、纳入员额的检察官选任等,周密部署、审慎而又积极地推进,初步形成完整的改革思路和可行的具体举措。
“千军万马”走行政职级“独木桥”
长期以来检察机关人员管理体制与一般行政机关没有区别,检察官身份与行政级别挂钩。受行政职数的限制,检察人员“千军万马”走检察官行政职级“独木桥”,不论是业务部门、综合部门乃至后勤服务部门的人员,都要通过成为“检察官”来晋升行政职级待遇,造成检察官队伍庞大,人员冗杂,素质参差不齐,而行使检察权的检察官与做辅助事务的人员界限模糊,也影响真正在办案一线检察官的职业发展。
(一)人员数量情况
截止20__年10月底,全省法院在编总人数21629人,省法院539人,中级法院3789人,基层法院17301人。全省法院共有法官__604人,其中院领导__27人,占法官总数的10%;综合部门法官2735人,占法官总数的20%;审判执行一线法官9542人(含庭长1464名)占法官总数的70%。
(二)审判资源配置情况
全省法院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干警14611人(含院领导),占全省干警总人数的68%;综合行政部门7018人,占干警总数的32%。全省从事刑事审判的干警有__97人,其中法官1165人,占一线法官的12%;民事审判庭有干警2939人,其中法官2457人,占一线法官的27%;行政审判庭有干警663人,其中法官543人,占一线法官的6%;执行庭有干警2578人,其中法官1436人,占一线法官的15%;立案庭有干警__43人,其中法官816人,占一线法官的9%;审判监督庭有干警704人,其中法官603人,占一线法官的6%;人民法庭有干警2838人,其中法官1993人,占一线法官的21%,赔偿办、技术室、办、审管办等其他业务部门法官343人,占一线法官的4%。
(三)学历层次、年龄结构情况
截止20__年10月底,全省法院干警平均年龄42岁。年龄35岁以下的干警有5440人,占总数的25%,35岁以下的法官有2181人,占法官总数的16%;36—40岁的干警有2915人,占总数的__.5%,36—40岁的法官有1646人,占法官总数的12%;40—50岁干警有9884人,占总数的46%,40—50岁的法官有7290人,占法官总数的54%;50岁以上的干警有3390人,占总数的16%,50岁以上的法官有2485人,占法官总数的18%。
全省法院有博士研究生29人,硕士研究生1682人,大学本科学历16637人,专科学历2692人,专科以下学历589人。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全省法院总人数的85%。法官中本科以上学历的占法官总数的89.2%。
(四)审判辅助人员情况
近年来,由于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和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部队官兵及其家庭遇到的涉法涉诉问题日益增多,对部队安全稳定的影响也越来越大。面对官兵及其家庭的涉法问题,各级都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强化思想认识,积极主动应对,把握规律方法,正确有效帮助官兵处理好涉法涉诉问题,及时消除影响部队安全稳定的隐患。
一、当前官兵涉法问题的主要类型和特点
官兵涉法问题主要包括官兵个人涉法问题和官兵家庭涉法问题。官兵个人涉法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婚恋纠纷。这类问题比较突出,发生对象主要是年轻干部和士官。他们有的是利用探亲休假之机回原籍找的对象,由于交往的时间短,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不牢;有的长期分居两地,生活上不能相互照顾,感情上缺乏交流,结果被第三者插足,导致婚姻关系破裂;也有的是妻子与家庭成员关系紧张,受不了委屈而引发婚姻纠纷。二是人身伤害。有的官兵休假、外出被地方人员不法伤害;有的是个别干部、骨干在管理中简单粗暴,致使战士受到伤害;还有的是官兵之间互相因一些琐事而引发的人身伤害。三是债务纠纷。多是战友、老乡之间互相借钱碍于情面,不履行任何手续,事后为还钱撕破脸皮,组织出面也难以解决。官兵家庭的涉法问题主要有:一是邻里琐事造成的纠纷。主要集中在农村籍的官兵家中,大都因宅基地、通道、排水等相邻关系而引发的纠纷。二是人身伤害造成的纠纷。有的是因邻里纠纷势态扩大而造成的人身伤害,有的是因经济利益冲突而发生的伤害,有的是被犯罪分子伤害。三是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有的是官兵亲属交通肇事与别人引发纠纷;有的是亲属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而引发的纠纷。
总的来说,当前官兵涉法问题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涉法范围越来越广。从种类看,有民事类涉法问题、经济类涉法问题、不法侵害类涉法问题等十余种;从涉法人员看,有领导干部、基层干部,也有士官、义务兵,还有刚入伍的新战士。二是涉法问题处理较难。有的官兵及其家庭反映涉法问题不真实,甚至扩大化,有的明知理亏,却隐瞒事实,导致领导机关掌握真实情况难;有的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对处理军人军属的涉法问题不够重视,对部队出具的公函置之不理,部队协调处理的难度大;此外,目前部队处理官兵涉法问题没有专项经费,缺乏法律人才,难以为官兵提供有力的法律援助。三是影响官兵的思想行为。官兵自身或者亲属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心里总像有一块石头压着难以喘气,整天琢磨如何打“官司”、讨公道,造成工作分心走神;甚至少数涉法官兵因法律意识淡薄,心理承受能力差,情绪反复无常,最终导致诱发事故和案件。四是造成部队额外开支。官兵涉法问题不解决影响部队的稳定,要彻底解决往往需要组织派人到当地协商解决,无形中造成额外经费开支,增加了部队的经济负担。
二、官兵涉法问题日益增多的原因分析
(一)一些地方机构重视程度不高,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一些地方司法部门执法不公,少数执法人员在处理军人军属涉法问题时受“人情风、关系网”左右,致使涉法问题得不到及时公正的解决;军人、军属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受到侵犯,却因为无钱找人、“朝中”无人,依法得不到保护;少数地方地痞村霸仗势欺人的事情时有发生,却得不到有效的根治。
(二)官兵及其亲属法律素质不高,依法解决涉法问题的能力较弱。有的官兵亲属不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特别是在经济交往中,凭“君子协定”做生意,有的即使订了合同,也因条款不清,导致发生经济纠纷,造成经济损失;有的军属遇到涉法问题后,不是据理诉讼依法解决,而是采取非法手段武力解决或私下解决,导致问题复杂化;有的不了解法律条文,不懂得司法程序,使依法解决涉法问题失去了最佳时机。
(三)法律服务保障工作不到位,满足不了官兵的需求。现在,基层部队虽然大部分都设立了法律咨询站,但由于受编制所限,没有专职的法律服务人才,基层的法律咨询员也是由干部兼职,大都没有经过系统的法律学习,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对解决涉法问题感到力不从心,导致官兵及家庭的涉法问题得不到及时解答,致使涉法问题越压越多。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大家好,20*年7月4日,对我来说是特殊的一天。我由一个刚走出校门的学生来到延庆县*镇担任“村官”助理。新的工作、新的环境,对我来说又是一次新的世界。根据县人事局的统一安排我被分到*镇*村担任村主任助理,这期间我先后兼任了*镇村官助理联络员、信息员;*村团支部书记、法制宣传员。现对这三年的工作情况作如下述职。如有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同事批评指正。
一、村级工作。
我多次联系*学院和*村党支部开展支部共建活动,并在村建立了葡萄试验基地。协助*村两委筹备该村蔬菜生产基地,现已建成。参加*村各类会议并做会议记录。撰写该村村规民约、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各类计划总结可行性报告等文字材料200于篇。整理我村各类文字、实物档案。彻底改变了我村“材料平常都乱丢全靠镇里年底凑”的局面。参加村里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组织*村、*村、*村村民完成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的调查工作。20*年5月协助村两委组织我村党员群众为汶川灾区捐款。20*年协助村选举委员会筹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并在选举过程中担任工作人员。在村工作期间多次迎接市、县、镇各级管理部门对我村的工作检查。
二、镇级村官管理办公室工作。
协助镇有关领导管理本镇村官管理。工作包括档案、考勤、培训、撰写各类相关材料、组织各类文体活动等等。具体内容有,迎接*、*届村官助理到镇的一些列活动并组织他们培训。丰富村官助理业余文化生活,组织开展摘比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中秋联欢会、爬山比赛、与其他兄弟乡镇联谊等活动。做好全镇村官助理的后勤保障工作。整理村官助理档案,建立镇村官助理管理、考勤、工作等各类档案并建立全镇55名村官助理的个人档案。创新性的在我镇创办了*镇村官报,每季度一期,刊登村官助理的工作经验心得体会为村官的交流创建了一个良好的平台。向县村官办、镇宣传部门上报村官助理信息上百篇。协助镇党委与新到村官助理签订了《安全管理责任书》和《承诺书》,下发并督促他们学习《*镇村官助理考核办法》和《*镇村官助理管理办法》,协助村官办领导修改或制定了《*镇村官助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管理办法》、《大学生村官助理工作职责》、请销假制度、考勤制度、交流制度、培训制度、日志制度、信息上报制度、卫生制度,宿舍管理制度、接受媒体采访制度、出行制度、建立健全了个人档案和村官个人电子业绩档案,使村官助理日常管理工作日趋规范。在奥运会期间还特别制订了《奥运期间安全工作应急预案》。撰写各类*镇村官助理的文字材料及各种数字统计报表。奥运期间组织我镇村官助理开展了“奥运安保村官有责周末值班义务巡逻”的活动。多次迎接县人事局对我镇村官助理工作的检查。
三、镇级其他工作。
党委办交办的临时性工作。如:会议通知、会议筹备等。完成大榆树镇全体机关党员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完成*镇*年以前所有档案目录的微机录入工作。到*镇25个行政村宣传延庆县双创建工作。完成镇、村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