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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近两年我局老干部工作的总体情况
我局有退休老干部8人,其中副市级1级,正局级2人,副局级1人,均为男性。年龄最长者84岁,年龄最小者63岁,平均年龄70.5岁。目前,所有老干部身体状况良好,生活舒适稳定。
近两年来,我局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关于做好老干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带着爱心、诚心、虚心和耐心面对每一位老干部,扎扎实实做好老干部工作。
1、重视老干部工作,加强对老干部工作的领导
局党组对老干部工作一直比较重视,将老干部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相关活动。遇有特殊情况,随时研究,及时解决老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工作落实到实处。
对老干部工作要求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使老干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每年年初,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年底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对上级布置的一些临时性工作,及时按要求完成。
配备老干部工作专管员,通过电话访、上门访等多种形式加强与老干部的沟通,将他们所关心的上级和局内有关文件精神和情况及时地进行通告,同时也将他们的情况反映和要求及时地向局党组汇报,为上级和局党组提供第一时间的最新动态和信息。
2、加强老干部思想工作,认真落实政治待遇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开展森林防火专项检查的通知》(森防指﹝20__﹞1号)文件要求,我院作为镇、县森林防火牵头单位,对其开展了森林防火检查工作督察,现将督察情况总结如下:
一、听取了两镇森林防火工作情况汇报。
镇、县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将上级的文件精神和领导的指示落到实处,于年初召开森林防火专题会议,并与林区村社(业主、坟主)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并成立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为副组长的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各村成立护林防火小分队。
二、深入林区及景区一线实地检查各项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两镇在主要地段悬挂森林防火横幅30余幅,印刷固定森林防火宣传标语若干。大大增强了群众安全防火意识,形成了“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大了巡护力度,认真落实了森林管护员的责任,使森林管护员真正做到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责任人。向林业村村民发放护林防火值班人员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上详细地记载了各管护所森林火险报警电话,使农民能在发现火险时第一时间报告,做到了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扑救。通过加强宣传,并对痴、呆、傻和精神病人进行了逐个登记,落实监护,切实加强管理。完善野外用火审批、用火规范、用火监管等制度,做到了野外用火有章可循。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村和重点山场进行了巡查,发现“六不准”野外用火行为,给予用火人从严从重处理;抽出资金配备了风力灭火机、油锯、往复式打水枪、强光电筒、防火服等森林防火设备;各村均落实了人员达15名以上由身强力壮人员组成的森林防火应急分队。
三、查看、提取并复印相关工作落实凭证
两镇从3月中旬至今进行了多次清山行动,有效地控制了野外火源。开展了打击违法用火、乱砍滥伐林木和非法侵占林地违法活动专项治理工作。先后出动护林员100人次、车辆20车次、摩托车200车次,清查范围达到40平方公里,加大森林火案查处力度以及监测密度,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通过严厉打击违法用火、乱砍滥伐林木和非法侵占林地违法活动专项治理活动,起到了很大的威慑作用,大大减少了对植被的破坏,减轻了防火压力,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家土地总督察批准的《关于印发2014年省级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督察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决定于2014年4月开始对我市进行重点核查。为切实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竭尽全力配合好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对我市的土地督察工作,做好督察前资料、数据收集和土地督察地方自查数据系统填报工作,通过本次土地督察工作查找出我市土地利用和管理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以便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全面提高我市土地利用和管理水平,为经济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二、督察内容
(一)土地宏观调控政策执行情况;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
(三)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
(四)土地利用和闲置土地处置情况;
截稿前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已经对43件拟不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和宣告
2014年11月,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正在开展干警岗位选择的摸底调查,在办案部门执法办案,还是到司法行政部门从事司法行政工作,检察辅助人员的职业发展又会如何,干警们都在为自己的岗位意向细细斟酌。作为首批上海检察改革试点单位,每一位徐检人都为见证这一重大改革而感到荣耀与欣喜,同时也深感试点工作的责任与压力。徐汇检察院按照市委政法委、市院的总体部署,紧抓重点、先行先试,有序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健全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让检察官成为执法办案主体
本次司法改革突出了检察官的主体地位,将执法办案的权力下放给检察官,让检察官成为执法办案的主体,也就是检察官责任制。由于目前实行检察官责任制的时机还不是很成熟,因此现阶段徐汇检察院试行主任检察官制度。自从2014年3月试行主任检察官制度以来,徐汇区检察院办案决定机制得到了精简,原本有些需要“三级审批”的案件现在主任检察官就可以决定,这就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司法成本。自该项制度试行以来,截至2014年11月,徐汇检察院审查逮捕案件中主任检察官决定的案件比例为78.45%,提起公诉案件中主任检察官决定的案件比例为93.1%,大量案件由主任检察官决定,真正做到了让检察官成为办案主体。同时,主任检察官制度还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例如,在该项制度的运行下,该院公诉部门在案件数量同比增长近20%的情况下,通过减少审批流程、轻案快办等措施,平均办案天数同比下降2~3天。 加强内外监督,合力保障执法办案质量
在赋予检察官权力的同时,徐汇检察院采用内外合力的方法加强对检察官权力的监督制约,内部构建了强化办案主体责任,监控办案实体、办案流程、办案风险、办案终结和办案督查的“‘1+5’办案质量保障体系”,外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人民群众等的监督,内外合力保障执法办案的质量。
“‘1+5’办案质量保障体系”是一个对进入检察环节的刑事案件处理过程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的动态监控体系。首先,该体系强调了案件承办检察官是案件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求每一位检察官强化自己的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增强工作责任心,同时纪检监察部门也要加强对人的监督;其次,该体系通过检察机关内部各部门行使各自的职能,从办案实体、办案流程、办案风险、办案终结和办案督查等五个方面对案件处理过程进行监控。例如,徐震辉检察官对周雷雨盗窃案的审查均在网上进行,有专人对该案的办理进程、赃物处理等通过网络进行全程监控,办案过程中他要做好对本案审查逮捕阶段的监督工作,以及案件是否会引起涉检上访、等情况的评估工作,若存在风险就要上报该院控申部门并共同做好应对措施,案件办结后还要在规定时间内将案件卷宗归档至该院档案部门,档案部门会对材料是否完整、赃证物品是否依法处理等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才能归档报结。同时,还有专人对案件质量进行检查,如果发现与法院、公安不一致的决定或处理,会分析原因并进行责任认定……
值得一提的是,徐汇检察院在办案实体监控方面,还采用重点评查、随机评查、专项评查的方式,成立案件质量评审小组,对各业务部门审结归档的案件进行评查。评查其一是为了强化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管理监督,落实办案责任制、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其二是为了进一步促进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案件评查过程中,该院配备专人对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程序、办案效果等进行评查。一方面案件质量评查情况会记入干警执法档案,作为执法考评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对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评查报告,发挥案件评查“纠错、问责、引导”的作用。
徐汇检察院不仅设置了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还采取了有效的外部监督来进一步制约监督检察官权力、提升执法办案质量,比如设置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监督制度、廉政监督员制度等,接受他们的监督、定期向他们通报检察工作并听取意见建议。同时,该院还通过监督举报电话、官方网站、官方微博、检察长信箱等方式接受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大众对检察工作、检察干警相关问题的反映与举报。 深化检务公开,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理性、和谐的社会环境需要社会公众共同营造,每一个人在放松享受生活的同时,也要照顾别人的情绪,希望你能珍惜检察机关对你宽宥处理的机会,学习自律和自控,理智平和地解决问题,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这是徐汇检察院主任检察官袁莉在该院专设的“检察庭”上对一起故意伤害当事人朱某进行的训诫教育。徐汇检察院受理此案后,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朱某犯罪情节轻微,又系自首,可以免除处罚,并且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和解协议,根据法律规定符合相对不的条件,便决定对此案召开不听证宣告。在徐汇检察院,除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及其他不宜进行公开听证的案件外,其他拟作出不决定的案件都会在特设的“检察庭”内进行公开听证与宣告。在本次听证宣告召开前三日,徐汇检察院向社会公布了案由、听证宣告的时间和地点,书面通知本案侦查机关、当事人、法定人、辩护人等,并邀请了多名群众、人大代表等参与听证。听证宣告召开时,媒体经许可后可到场观摩并进行公开报道……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社区矫正暨减刑假释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我县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和《*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意见》,《*省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我县社区矫正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等工作作出如下规定。
一、县法院衔接工作职责
(一)对执行地为本县的犯罪嫌疑人,判处管制、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宣告缓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对其进行接受社区矫正教育,责令其填写《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并告知其在判决或决定生效之日起7日内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司法所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矫正对象系未成年人的,应指定其监护人陪同办理登记手续。
(二)对执行地为本县的犯罪嫌疑人,判处管制、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宣告缓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在判决或决定生效之日起7日内,在原规定的基础上,将判决书、裁定书、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等法律文书及材料抄送县社区矫正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矫正办)。
(三)收到关于矫正对象的撤销缓刑(假释、监外执行)收监执行的建议书后,及时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在作出裁(决)定之日起7日内将裁(决)定书分别抄送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和县矫正办。
(四)对本辖区内的矫正对象组织开展回访和随访,考察其刑罚执行情况,并向县矫正办提出工作建议或共同制定和落实帮教措施。
二、县检察院衔接工作职责
(—)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建立与县矫正办定期联系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两次监外执行定期检察,对交付执行、监管活动,变更执行、终止执行等工作环节和矫正各项措施落实的监督检察。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提高了对异地监督工作的认识
由于异地项目部地点比较分散,离矿本部较远,给监督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年以前,对异地创业干部的监督主要是,电话调度安排工作多,深入实地检查监察少;泛泛要求的多,形成制度落实的少;事后处理的多,事前做工作少。异地项目部一度出现过反映干部问题的来信多、职工打架闹事的多、干部流失的多、干部被诫勉谈话的多、职工找领导解决问题的多等现象。针对存在的问题,通过组织学习集团公司和矿党委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座谈会,纪委全体人员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对异地项目监督要做到与矿本部一样高度重视、一样研究布置、一样抓好检查落实、一样追究履职责任。
二、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强化了对异地项目部的监督
建立监督办法,规范监督程序。**年3月份,矿纪委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了《某矿异地项目部党风党纪监督员监督办法》。该《监督办法》共分监督职责、监督内容、时间和方式、落实整改和情况反馈、责任追究等6个方面23条内容。规定被监督对象为异地项目部各级管理服务人员,监督的重点是领导干部。监督的内容涵盖党支部建设和作用发挥、干部安全生产履职、经营管理、干部作风、反腐倡廉建设和干部廉洁自律、解决职工困难等九个方面,监督的方式包括听取情况说明、查阅资料、参加会议、参与管理、实地察看等。明确规定,属于工资奖金分配等固定事项,实行定期监督,每月不少于一次,属于临时发生的事项,随时发生随时监督。为及时解决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还规定在项目部党支部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一般性问题,要在20日内解决完毕,项目部解决不了的,要向矿纪委汇报处理,采取的措施包括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为及时掌握监督信息,规定各异地项目部监督员以汇报表的形式,每两月书面向矿纪委反馈一次工作开展情况。
成立监督队伍,落实监督职责。经各异地项目部党支部推荐,矿纪委、监察室审定,**年3月份,在xx**、xx长城等四个项目部聘请了10名党员为党风党纪监督员,在各党支部的支持下,依据《监督办法》,对干部作风形象、工资奖金分配、材料采购、干部廉洁自律、党务公开、区务公开、解决职工反映的生产生活问题等,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从实施一年来的情况看,每名监督员都能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查阅资料、参加会议、参与管理、实地察看等方式,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监督内容、监督时间、情况反馈制度得到较好执行。到目前为止,按照每两月向矿反馈一次监督信息的要求,各异地项目部监督员填写反馈监督情况汇报表24份,反馈监督信息86条,其中需要项目部自主解决的问题67条,矿解决的问题19条,全部得到落实。监督过程中,先后有2名干部被通报批评,5名干部被诫勉谈话,7名干部受到了经济处罚。
实施党纪巡查,规范创业行为。**年以来,纪委会同组织、审计、工资、企管、安监等部门,先后5次深入各异地项目部,通过召开班组长以上人员干部会、职工座谈会,检查各种记录和公开栏,到职工宿舍个别了解,到井下现场督察,对干部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职工队伍稳定等进行实地巡查,对经营业绩、工资奖金分配、材料采购、资金使用开展专项审计,形成调查报告3份、专题汇报材料2份,专项审计报告1份。6月份,纪委、审计、企管联合对xx申南凹项目部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对该项目部累计材料费欠款18.4万元的问题,纪委同志对每张材料领用单逐一进行核对,每天工作时间达14个小时以上。通过核实料单、与当地供货商对账,发现了多填少用、白条领用等不规范行为,并据实逐一纠正,为矿减少损失11万元。8月份,根据监督员反馈的信息,矿党委委派纪委同志对xx后**项目部领导班子作用发挥等情况进行了专门调查,形成了调查报告,为矿党政调整干部提供了可靠依据。
回矿述职述廉,自觉接受监督。从**年年初开始,由矿纪委、组织科负责,组织异地项目分管副总、党政负责人,利用回矿参加党委工作会议的时间,集中进行了述职述廉。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及纪委、组织、宣传、工会、工资、财务、安监等部门负责人必须参加会议。在听取汇报的同时,相关部门组织学习上级文件、布置工作,提出规范履职、廉洁自律要求。通过这一形式,对异地创业主要干部起到了较好的教育提醒作用。
三、求真务实,监督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我矿目前共有异地项目四个,职工412人,其中党员43人,干部23人,分布在xx、xx、xx等地。针对异地创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我矿纪委不断延伸监督触角,建立了异地项目部党风党纪监督制度,成立了监督队伍,定期不定期深入异地进行党风党纪巡查,促进了异地项目和谐创业、干部廉洁创业。2011年创业收入计划2300万元,实际完成4946万元,超计划2646万元。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提高了对异地监督工作的认识
由于异地项目部地点比较分散,离矿本部较远,给监督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2011年以前,对异地创业干部的监督主要是,电话调度安排工作多,深入实地检查监察少;泛泛要求的多,形成制度落实的少;事后处理的多,事前做工作少。异地项目部一度出现过反映干部问题的来信多、职工打架闹事的多、干部流失的多、干部被诫勉谈话的多、职工找领导解决问题的多等现象。针对存在的问题,通过组织学习集团公司和矿党委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座谈会,纪委全体人员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对异地项目监督要做到与矿本部一样高度重视、一样研究布置、一样抓好检查落实、一样追究履职责任。
二、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强化了对异地项目部的监督
建立监督办法,规范监督程序。2011年3月份,矿纪委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了《某矿异地项目部党风党纪监督员监督办法》。该《监督办法》共分监督职责、监督内容、时间和方式、落实整改和情况反馈、责任追究等6个方面23条内容。规定被监督对象为异地项目部各级管理服务人员,监督的重点是领导干部。监督的内容涵盖党支部建设和作用发挥、干部安全生产履职、经营管理、干部作风、反腐倡廉建设和干部廉洁自律、解决职工困难等九个方面,监督的方式包括听取情况说明、查阅资料、参加会议、参与管理、实地察看等。明确规定,属于工资奖金分配等固定事项,实行定期监督,每月不少于一次,属于临时发生的事项,随时发生随时监督。为及时解决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还规定在项目部党支部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一般性问题,要在20日内解决完毕,项目部解决不了的,要向矿纪委汇报处理,采取的措施包括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为及时掌握监督信息,规定各异地项目部监督员以汇报表的形式,每两月书面向矿纪委反馈一次工作开展情况。
成立监督队伍,落实监督职责。经各异地项目部党支部推荐,矿纪委、监察室审定,2011年3月份,在xx铜川、xx长城等四个项目部聘请了10名党员为党风党纪监督员,在各党支部的支持下,依据《监督办法》,对干部作风形象、工资奖金分配、材料采购、干部廉洁自律、党务公开、区务公开、解决职工反映的生产生活问题等,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从实施一年来的情况看,每名监督员都能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查阅资料、参加会议、参与管理、实地察看等方式,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监督内容、监督时间、情况反馈制度得到较好执行。到目前为止,按照每两月向矿反馈一次监督信息的要求,各异地项目部监督员填写反馈监督情况汇报表24份,反馈监督信息86条,其中需要项目部自主解决的问题67条,矿解决的问题19条,全部得到落实。监督过程中,先后有2名干部被通报批评,5名干部被诫勉谈话,7名干部受到了经济处罚。
实施党纪巡查,规范创业行为。2011年以来,纪委会同组织、审计、工资、企管、安监等部门,先后5次深入各异地项目部,通过召开班组长以上人员干部会、职工座谈会,检查各种记录和公开栏,到职工宿舍个别了解,到井下现场督察,对干部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职工队伍稳定等进行实地巡查,对经营业绩、工资奖金分配、材料采购、资金使用开展专项审计,形成调查报告3份、专题汇报材料2份,专项审计报告1份。6月份,纪委、审计、企管联合对xx申南凹项目部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对该项目部累计材料费欠款18.4万元的问题,纪委同志对每张材料领用单逐一进行核对,每天工作时间达14个小时以上。通过核实料单、与当地供货商对账,发现了多填少用、白条领用等不规范行为,并据实逐一纠正,为矿减少损失11万元。8月份,根据监督员反馈的信息,矿党委委派纪委同志对xx后温家梁项目部领导班子作用发挥等情况进行了专门调查,形成了调查报告,为矿党政调整干部提供了可靠依据。
回矿述职述廉,自觉接受监督。从2011年年初开始,由矿纪委、组织科负责,组织异地项目分管副总、党政负责人,利用回矿参加党委工作会议的时间,集中进行了述职述廉。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及纪委、组织、宣传、工会、工资、财务、安监等部门负责人必须参加会议。在听取汇报的同时,相关部门组织学习上级文件、布置工作,提出规范履职、廉洁自律要求。通过这一形式,对异地创业主要干部起到了较好的教育提醒作用。
__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院严格按照活动要求开展工作,精心准备、周密安排,顺利完成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学习研讨的各项活动要求,呈现出较好的发展态势,为下一步查摆问题、查找原因奠定了良好基础。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我院高度重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做好动员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对干警进行学习教育,不断提升干警规范司法行为的思想认识水平,为全年专项整治工作打好坚实基础。
牢牢把握第一阶段活动要求,本着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两个责任”,将不规范司法行为的问题查找和整改贯穿于学习活动始终,不断提升规范司法行为的能力和水平。
通过学习梳理突出问题,抓紧整改,积极落实,以解决问题带动工作开展,切实规范行使检察权,把专项整治工作做得更扎实。
在下一阶段的对照检查中,我院将按照市院部署,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问题查找、征求意见、梳理汇总,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为下阶段整章建制打好工作基础。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做好监督检查。各处室对照重点整治的九个方面内容,召开处室工作会,结合岗位职责规定和执法档案的要求,从执法理念、执法规范、办案纪律等方面认真反思自身存在的不规范司法突出问题,切实把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准,在4月10日前形成处室自查书面报告,报本院专项整治办公室。案管办根据检立方系统数据情况,每月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将相关数据分析向各主管检察长汇报反馈,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监察处定期对办公秩序、工作秩序、卫生秩序进行专项检查、检务督察,对发现问题在内网予以通报,并督促处室负责人做好教育管理,追踪问题整改落实。
二是广泛征求意见,汇总梳理原因。要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多渠道搜集意见建议,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主动向区人大、区委政法委汇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利用检察开放日、博友基层行、检企共建廉政座谈会等方式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区公安分局、区法院、社会民众等征求意见;通过“驻村检察指导员”和“隗永贵青春为民服务队”深入基层村镇、社区,向群众征求我院检察职能履行情况,真正把问题找准说透。同时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征求的意见进行全面汇总,院办公室及时收集各处室征集的意见建议,制定工作台账,从中梳理重点问题,督促相关处室找出发生问题的原因和症结所在,为下一步整改落实打好基础。
三是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在认真梳理问题和查找原因后,于6月上旬,召开院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要通过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形式向本院干警广泛征求意见,确定会议主题,会中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对照规范司法行为的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后在规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认真整治检察环节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提出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各处室负责人要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反思本处室日常执法办案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全面掌握处室干警个人能力、履职情况,分析自身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做到强化管控,规范干警日常行为和司法履职行为,在专项整治中抓出实效。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规范救灾款物募集;加强救灾款物管理;加强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加强组织领导;畅通监督渠道;进行讲述。其中包括:强对募捐活动的指导和监督,有关单位在接受捐赠过程中,做到定点、定时,专人管理、要求各单位对捐赠情况进行及时汇总,逐级上报、到专账管理、帐实相符、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专物专用、坚决查处在救灾捐赠资金和物资的募集、管理方面顶风违纪、违法行为,对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截留克扣、挤占挪用救灾款物等行为、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账本、随机走访的方式、市纪委监察局成立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积极发挥村民议事小组、村纪检委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的作用,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等,具体材料详见:
一是规范救灾款物募集。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有序组织救灾捐赠活动,按上级规定的组织和途径捐赠款物。加强对募捐活动的指导和监督,有关单位在接受捐赠过程中,做到定点、定时,专人管理。
二是加强救灾款物管理。要求各单位对捐赠情况进行及时汇总,逐级上报,接收的所有救灾资金和物资必须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做到专账管理、帐实相符、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专物专用。按照政务公开等规定,建立救灾款物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公开、公示救灾资金、物资的接收、管理、拨付等情况,做到账务清晰、公开透明、群众知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滞拨滞留、挤占挪用、贪污私分、弄虚作假、损失浪费。。
三是加强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在救灾捐赠资金和物资的募集、管理方面顶风违纪、违法行为,对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截留克扣、挤占挪用救灾款物等行为,迅速查办,从重处理;对失职渎职、疏于管理、迟滞拨付救灾款物造成严重后果或严重毁损浪费救灾物资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市纪委监察局派检查组从7月13日起,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账本、随机走访的方式,对全市救灾物资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
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市纪委监察局成立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由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任组长,相关职能室负责人为成员。各受灾乡(镇、街道)也成立了相应机构,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六是畅通监督渠道。积极发挥村民议事小组、村纪检委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的作用,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市纪委还设立并公布了专项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方便群众举报。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交叉检查迎检内容清单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细则
备注
一
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