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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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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产生和人为诱发的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地质现象,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质灾害的防治管理,适用于本办法。但地震灾害的防御管理除外。

第四条防治地质灾害,实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第六条从事生产、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诱发或者加重地质灾害。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鼓励在地质灾害防治中运用先进适用科学技术,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防治地质灾害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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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意见

一、我县属南滑坡、岩溶地面塌陷较易发区。年完成的全县地质灾害区划调查表明:全县存在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56处,威胁983人。灾害类型主要表现为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突发性灾害。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自然地质作用和人为对地质体的破坏。降雨是引发滑坡、崩塌、岩溶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而人为的工程活动所诱发的地质灾害占多数,主要由采矿工程、修建扩建道路工程及城镇建设等,发生的时间主要在汛期的5至9月份。已发生的地质灾害由于规模小、上报处理及时、开展群测群防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网络、落实地质灾害监测责任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较少。已治理的灾害点有天城镇篮泉巷疾控中心滑坡,正在治理的灾害点有天城镇白泉村沿河大道不稳定边坡。

二、年地质灾害趋势分析

从多年发生地质灾害的情况来看,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除受特定的地质环境因素制约外,明显受制于暴雨的时空分布及强度,其次是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的地区,也常诱发地质灾害。特别是公路沿线、采石场和已经出现灾情的地方,问题比较突出。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降雨量比往年有所增加,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增大。

确定上述10处地质灾害点作为全县重点防范区域,进行重点监测,时间以雨季为主,每年5至10月份为重点监测时间。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的地区,如在大规模的城镇建设、道路建设、矿山采掘中,出现的一些对山体边坡开挖与处理不当,滑坡体的切脚或切腰及废渣弃土随坡排放等问题,如遇暴雨,必将诱发不同程度的滑坡、泥石流灾害。地质灾害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国土资源所、村委会和有关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监测,加强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上报。

三、重点防范期

雨季是地质灾害多发季节,5至9月份全县降雨比较集中,是强降雨多发时期,也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时期。地质灾害的程度主要取决于降雨的范围与强度,地质灾害多发区与暴雨中心的迭加地区是地质灾害的重点灾区。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地质灾害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要求,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确保潜在的地质灾害得到及时治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范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健全工作责任制,落实责任人。同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专题知识讲座,开展全民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教育,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减灾防灾意识,减轻地质灾害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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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保护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质灾害,是指由自然或人为因素引发的滑坡、泥石流、山体崩塌、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裂缝等造成公民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危害的地质事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震灾害的防治管理工作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地质灾害防治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利、交通、建设、农业、林业、环保、土管,以及电力、铁路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督促、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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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地质灾害的预防与防治管理

摘 要:本文介绍了施工企业在地质灾害预防与防治方面的工作内容,阐述了其重要性和工作重点,对施工企业的灾害预防有一定参考价值。

关键词:施工企业地质灾害预防防治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地质灾害防治方针及基本概念

1.1保障责任体系

施工企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必须实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管的管理机制,并根据自身施工业务板块进行分类管理。管理工作做到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和制度化。同时,应实行各级法定代表人(行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度,按照“谁分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地质灾害防治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的实现。总部机关应成立由法定代表人为主任的地质灾害防治委员会,下设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所属单位应成立以各级法定代表人(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建设项目还应根据防治工作需要成立相关职责明确的工作小组。总部各部门按照分工履行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对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全面责任;各事业部全面负责管理企业或分管业务板块的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所属各单位(项目)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对负责区域及场所的地质灾害调查、预防、监测、报告和处置承担主要责任。并应结合所在地域特性,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实施细则,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人本单位(项目)安全生产的全过程管理。各单位应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人本单位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与灾害防治工作“五同时”。

1.2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应履行的职责

(1)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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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质量管理

摘要:地质灾害防治是采取人为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进行有效地防治,以达到减少损失,避免人员伤亡。所以防治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质量甚为重要,对灾害的防治起着决定作用。湖北省秭归县结合实际,探索出了一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控制和管理的思路和方法。

关键词:地质灾害;质量管理;防治效果

湖北省秭归县地处长江两岸的山区,地质灾害频发,地质灾害的危害严重。据调查,全县分布各类地质灾害747处,总体积38.2亿立方米。涉及12个乡镇的农村和乡镇,65175人,预评估直接经济损失18亿元。全县三峡库区分布地质灾害247处,总体积7.38亿立方米,受威胁人数29202人,经济损失11.2亿元。

库区地质灾害中,纳入国土资源部二期《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的地质灾害项目28个。按类型分为:滑坡项目24个,塌岸防护项目4个;按防治方式分为:治理23个,搬迁或监测5个。有来自全国15个省(市)的22家施工单位,5家监理单位,5家勘察单位,4家设计单位,2家检测机构,1家质量监督机构和1家监测单位参建。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分别于2003年1月至2006年5月全面完工,2004年6月前,并顺利通过县、省、国家级初步竣工验收,其中优良工程16个,合格工程3个,优良率达到84.21%。

一、理程序建制度,以制度促管理

三峡库区二期地质灾害防治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它的防治不仅可以保护库区数十万人民生命财产,巩固移民建设成果,更能有效地保证三峡工程的安全。工程质量关系到治理工程的成败,始终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用制度约束行为,杜绝任何质量事件的发生。

鉴于二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正式启动之初,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三峡库区秭归县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工程管理办法》、《三峡库区秭归县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工程实施细则》、《三峡库区秭归县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三峡库区秭归县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其中明确了市场准入条件,项目报建到正式开工的程序 (即规划批复以后,从勘查报告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开工报告竣工验收)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以及建设、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工程管理中的权力和义务。

正因为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建立了比较完善和系统的管理办法,才使二期地质灾害防治过程中的工程管理工作做得有理有节、有条不紊、忙而不乱、疏而不漏。从市场准入开始、招投标、各参建单位的选定、方案的论证、各个阶段的审查、开工报告以及开工后的管理一直到竣工验收,都能做到有章可循,并能在各自的岗位上很好的发挥其资源优势,严格工程管理,加强质量控制,得以最终取得初步竣工验收16个治理项目取得优良工程的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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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研究

【摘 要】随着全球气候环境的变化,世界各地地质灾害频繁发生,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地质灾害的发生与气候环境因素有关,但其主要的原因依然是不同区域的地质构造。我国地大物博,不同地区的自然环境与地质构造大不相同,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地域风情,其不同地区的地质灾害类型各异,因此必须以区域为单位建立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才能更好的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抑制其对居民生命安全的影响,减少对国民经济的影响。本文以重庆市地质灾害现状为切入点,对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的建议和对策,希望可以为重庆市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有效的参考。

【关键词】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问题;完善

在地质灾害频繁发生的背景之下,根据不同地区地质灾害的类型,建立相应的防治管理体系是有效缓解地质灾害损失的方法之一。目前,我国的地质灾害防治已经形成了以政府行政管理体系为主,辅以群测群防的协助体系和专业监测预警体系以及专项科研和治理体系、科普宣传教育体系的综合防治管理体系,其核心是政府的相关部门。建立市级单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能使灾害的损失有所降低,保障国民经济不受较大损失。

1 重庆市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随着全球气候环境的变化,地质灾害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对人们的生命安全产生了危害,严重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增长。了解地质灾害相关知识,做好防治管理是减少损失的有效方法之一。

1.1 地质灾害的定义

所谓地质灾害就是由于外部环境中的自然因素以及人类活动的破坏而导致危害人民的财产生命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相关的灾害[1]。我国是世界上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灾情严重、分布面积广,给人们的日常生活以及社会经济发展都带来较大的损害。

1.2 重庆市地质灾害情况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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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产生和人为诱发的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地质现象,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质灾害的防治管理,适用于本办法。但地震灾害的防御管理除外。

第四条防治地质灾害,实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第六条从事生产、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诱发或者加重地质灾害。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鼓励在地质灾害防治中运用先进适用科学技术,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防治地质灾害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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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广东省十届人大第14号公告)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粤府〔*〕68号),切实做好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结合《*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制定本方案。

一、*年全市地质灾害概况

*年全市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共310宗,受威胁房屋1831间,受威胁群众1568户9385人,损毁房屋191间,安全撤离6379人,直接经济损失1059.4万元,没有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与*年相比,发生宗数增加145宗,但经济损失下降了42%。主要原因有: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精心组织,科学部署,靠前指挥,做到领导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二是地质灾害重要预防区域划定比较准确,预防措施有力;三是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及时和比较准确;四是地质灾害易发区广大干部群众通过地质灾害预防知识宣传与培训,防灾、减灾意识得到加强。

二、2009年地质灾害类型及重点防范期

我市是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多发区,是广东省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区,地质灾害多以中、小规模为主,呈点多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等特点。今年,极端气候因素仍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原因。根据市气象局初步预测结果分析,2009年登陆和严重影响我市的台风有3~4个,与常年同期相比,全市大部分地区降雨量略偏多。地质灾害的发生类型,仍将以山区风化残坡积土层和各种因素的劈坡导致岩土体失衡而诱发的边坡崩塌、滑坡和泥石流为主,以及石灰岩分布地区由于气候干旱、地下水变化,易造成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期为4月15日至10月15日,其他时期应加强人为工程活动诱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及冰雪融化和地震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和研究工作。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分布情况

今年,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的区段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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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研究

摘 要:《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作为“十二五”时期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已经出台,《规划》提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力防灾,要加大投入,加强监管,加强宣传,增强意识,营造全社会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新局面。这为我们十二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了一个新方向。

关键词:建设项目 地质灾害 防治

1.长兴县近几年来地质灾害事件趋势

近几年来,长兴县通过对《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度计划的实施,就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压力已大大减轻,但是纵观这几年来长兴县发生的地质灾害事件,我们可以发现一个现象:所有地质灾害事件都不是规划中确定的隐患点,而且都是由于建设引发。

为什么发生的地质灾害都不在规划确定的隐患点上?这个问题曾一度困扰着我们。在认真反复思考过这个问题后,我们得出一个结论:这是由于《规划》确定隐患点后,建立了群测群防网络,加强巡查和监测,隐患点附近禁止建设,从而使隐患点处于稳定状态。而新发生的地质灾害都是在建设过程中或建设后产生的,由于建设过程中没有重视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落实,从而引发了新的地质灾害。如何把地质灾害监测防范的重点从静态的隐患点转移到动态的建设项目上,是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应予以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

2.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这些年来,国土部门开展多项工作加强对建设项目地质灾害的管理,尤其是《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对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予以了更多的重视。然而,目前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还存在很大空缺。

一是评估后的防治措施没着落。由于评估报告只评定危险程度,对需要进一步做治理的项目,只提出了编制治理报告的建议,而没有强制性的要求。由于业主出于对地质灾害防治危险性的认识不足,出于降低工程成本、赶工期或者抱侥幸心理等多种原因,在没有强制要求的情况下,往往对评估结论不予理睬,或者没有从地质灾害防治的要求进行治理,只做了些花拳秀腿。例如,2007年长兴雉城太傅变电所后山滑坡,当前供电局也是按照要求做了治理方案,并付诸实施。问题是,没有按要求做到位,治理方案要求边坡的锚杆要打入6米打到基岩上,治理中只打了4米,打在泥质边坡上,没有起到固定作用。后来这个工程在坡脚设置了43个抗滑桩进行固定,取得了良好效果,治理总投入200万。应该说象供电局能做到治理已经很不错了,很多项目拿到批复后根本就没地灾防治这根弦了。一些建设单位甚至认为国土部门要求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他们部门要求的一些边坡绿色、简单固定处理是一回事,没什么差别,对地质灾害基础调查评价不以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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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地质灾害特征及其防治管理措施

[摘 要]我国人口众多,自然地理条件复杂,受地质灾害影响严重。根据地质灾害种类,分别介绍了其基本特征,并提出了地质灾害的相关防治管理措施。防灾减灾工作具有超前性,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将地质灾害损失降到最低,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

[关键词]地质灾害;特征;防治;措施

[中图分类号]P64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4)09 ― 0069 ― 02

我国地大物博,资源丰富,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地质灾害也不断发生,而且地质灾害种类繁多,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不计其数。据有关部门的统计资料显示,近十年来,我国每年因地质灾害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多达几十亿元。因此,掌握地质灾害及其防治管理措施的相关理论知识,对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防灾减灾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而且对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具有促进作用。

一、地质灾害的基本概念

地质灾害是指由地质作用或者地质条件恶化、人类活动破坏而导致的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地震、火山、滑坡、泥石流、崩塌、地裂缝、地面塌陷、地面沉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盐渍化等〔1〕。我国地质灾害分布广泛,活动频繁,带来的危害严重。根据我国自然灾害管理体系和统计调查,崩塌、泥石流、地面变形、滑坡等类型的地质灾害发生频率较高。

二、我国地质灾害的主要类型及其特征

(一)地震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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