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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0年,恩施地质灾害频繁,对人民生命财产构成了极严重的威胁,对生产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影响。作者所在公司湖北输变电运行检修公司鄂西总站运行维护恩施地区500kV以上高压电力线路,恩施地区位于湘、鄂、渝三地高山大岭之中,地质灾害分布广泛,种类繁多。地质灾害对高压电力线路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对地质灾害进行专项调查研究和总结经验对恩施地区高压电力线路安全稳定运行是十分之必要的。
【关 键 词】高压电力线路;地质灾害;安全危害
中图分类号: TM726.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恩施地区地理环境及主要地质灾害
1.1恩施地区地理环境概况:
恩施自治州属于鄂西南山地,主要由巫山、武陵山、大娄山等山脉组成。地理坐标:东经108021'37"—110038'21",北纬29007'11"—31024'03",总面积24061平方公里。地处我国第二阶梯东缘,属云贵高原东部延伸部分。州内最高海拔3032米,平均海拔1000米以上。气候属亚热带山地季风性湿润气候,雾多湿重,雨量充沛,小气候特征突出,有阴雨、洪涝、低温冷害、冰雹、大风等气象灾害。
1.2恩施地区主要地质灾害:
2009年由于多次强降水和部分人类工程活动影响,恩施地区共发生各类地质灾害121起(达到统计标准的46起),其中:滑坡95起,崩塌16起,地面塌陷6起,地裂缝3起,泥石流1起,主要集中发生在巴东、建始、恩施及宣恩四县(市)境内。灾害共涉及88户298人,受损房屋436间,损毁耕地63亩,直接经济损失1532万元。2009年群测群防成功预报3次,避免人员伤亡173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510万元。全州177个省、州、县三级监测点和三峡库区及水布垭库区由于监测预防责任落实,未出现人员伤亡事故。
摘要: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位于辽宁省东部,行政区划隶属抚顺市管辖。随着经济和交通事业的发展,人类工程经济活动日趋强烈,自然生态环境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较大损失。同时,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潜在地质灾害隐患,已对当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较严重威胁,必将影响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而,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正确认识地质灾害现状,摸清区内地质灾害的发生和发展现状,掌握其分布规律、研究其成因及危害特征,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和危害,为全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将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 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质灾害、设计
中图分类号: S611 文献标识码: A
一、目的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位于辽宁省东部,行政区划隶属抚顺市管辖。该区山清水秀,气候温和,自然环境优越,交通便利,矿藏、森林、水利等资源丰富,经济与交通发展迅速。
随着经济和交通事业的发展,人类工程经济活动日趋强烈,自然生态环境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较大损失。同时,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潜在地质灾害隐患,已对当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较严重威胁,必将影响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而,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正确认识地质灾害现状,摸清区内地质灾害的发生和发展现状,掌握其分布规律、研究其成因及危害特征,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和危害,为全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将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任务
按照《实施细则》及其《空间数据库系统建设技术要求》的基本要求,本项工作的主要任务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预防为主”的方针,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凤凰路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地质灾害处置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灾害。
第三条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办事处有关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抢险的准备工作。
第四条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险情,应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在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第二章地质灾害等级和灾情报告
第五条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一、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为了做好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宗旨,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合理避让、重点整治、保障安全”的思路,以“群测群防为主线,以搬迁治理为重点,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创新思路、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确保地质灾害隐患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力促进*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省政府第71号令)和《*省防御与减轻滑坡灾害办法》(省政府第57号令),结合我县实际,特编制本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地质灾害按其危害程度划分为四个等级:
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大型:因灾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中型:因灾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摘 要:本文介绍了施工企业在地质灾害预防与防治方面的工作内容,阐述了其重要性和工作重点,对施工企业的灾害预防有一定参考价值。
关键词:施工企业地质灾害预防防治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地质灾害防治方针及基本概念
1.1保障责任体系
施工企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必须实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管的管理机制,并根据自身施工业务板块进行分类管理。管理工作做到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和制度化。同时,应实行各级法定代表人(行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度,按照“谁分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地质灾害防治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的实现。总部机关应成立由法定代表人为主任的地质灾害防治委员会,下设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所属单位应成立以各级法定代表人(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建设项目还应根据防治工作需要成立相关职责明确的工作小组。总部各部门按照分工履行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对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全面责任;各事业部全面负责管理企业或分管业务板块的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所属各单位(项目)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对负责区域及场所的地质灾害调查、预防、监测、报告和处置承担主要责任。并应结合所在地域特性,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实施细则,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人本单位(项目)安全生产的全过程管理。各单位应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人本单位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与灾害防治工作“五同时”。
1.2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应履行的职责
(1)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和标准。
为保障我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我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为灵宝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发生灾害后为抢险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专业组,办公室设在市地质矿产局。
*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的职责:接受市委、市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指令;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对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提出论证意见,领导、指挥、部署、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部署组织各防灾救灾专业组实施救灾行动。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各专业组主要职责分别为:
(一)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组
市人武部负责调集部队赶赴灾区,抢救受灾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二)特种工程抢险组
市公安局、建设局、水利局、电业局、物资总公司、石油公司等部门负责特种工程抗灾抢险,包括地质灾害发生时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和其它严重灾害的抢险任务。
为保障我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我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为灵宝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发生灾害后为抢险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专业组,办公室设在市地质矿产局。
*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的职责:接受市委、市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指令;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对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提出论证意见,领导、指挥、部署、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部署组织各防灾救灾专业组实施救灾行动。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各专业组主要职责分别为:
(一)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组
市人武部负责调集部队赶赴灾区,抢救受灾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二)特种工程抢险组
市公安局、建设局、水利局、电业局、物资总公司、石油公司等部门负责特种工程抗灾抢险,包括地质灾害发生时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和其它严重灾害的抢险任务。
【摘 要】自然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良好的自然环境为人类的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世界各地部分地区为追求一时的发展,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当年微量的经济增长,换来今天大笔的资金投入来治理环境,到头来真是得不偿失。当然地质灾害不是洪水猛兽,只要我们注意保护环境,做好地质灾害的调查与区划及详查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防灾减灾,是可以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的。
【关键词】地质灾害;信息系统;监测网络;调查;区划
我们知道广义的地质灾害是指地震灾害、火山灾害、海啸灾害、滑坡灾害、泥石流灾害等五大类;狭义的地质灾害是指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五类。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世界人口密度的进一步增加,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受到来自人类自身的压力也进一步扩大。我们不得不承认在经济落后的许多国家,为了一时的经济发展,对自然资源的无序开发及自然环境的掠夺式开采,终将受到自然界的惩罚。当然发展中国家及发达国家也不例外,我们应该引以为戒。
在地质灾害频发的今天,人类在自然灾害面前是那样的渺小与恐惧,我们应该深刻反思一下,是谁导演了这场“杯具”。信守翻翻过往的历史,自然界对人类的惩罚随处可见。
以上自然灾害举不胜举,这些灾害,如今我们不可能阻止它突变的发生,但我们能以人类的智慧去认识它,探索它的奥秘,通过科学的手段预知它爆发的时间及频率,最大限度的预防或减轻这些自然地质所造成的灾害。
为了查明我国地质灾害严重县(市)的灾害隐患,划出地质灾害易发区、建立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健全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减少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开展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
1 任务
为了进一步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基础,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规范各街镇、各部门以及防灾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整体水平,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真正做到监管不留死角,防治不留真空,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市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规范化建设设施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
(一)县国土房管局职责
1.负责县境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承担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监督检查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2.会同县建委、水务局、交通局、市政局等部门和各街镇开展全县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度防灾方案和应急预案。
3.指导各街镇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和群测群防人员培训,指导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
4.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及时赶赴现场进行灾害调查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意见。
5.组织专家对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进行责任鉴定,认定责任单位。
为有效防止我镇山地自然灾害,提高地质灾害反应应急能力、救灾整体水平,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镇行政区域范围内危岩、滑坡等国家规定的地质灾害。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镇人民政府成立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党委书记任指挥长,镇长、分管领导为副指挥长,成员单位由国土资源所、民政所、安办、经发办、农技站、卫生院、水保站、派出所、党政办、各社区居委会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镇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
指挥部主要职责: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执行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其他关于地质灾害防灾救灾任务;发生中型及以上的地质灾害后,应立即向县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县应急工作组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根据指挥部的各项指示、命令,督促、检查各部门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