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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工商管理调查报告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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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广告整治方案

为严厉打击利用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商业欺诈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工作的任务和目标

(一)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惩治虚假违法广告为重点,严厉打击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商业欺诈行为,特别是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化妆品、美容服务虚假违法广告,以及利用互联网的虚假违法广告。重点查处下列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1.以新闻报道形式的广告。一是在广告版面不标明“广告”标记,而使用“专版”、“专题”、“企业形象”等非广告标记;二是以通讯、评论、消息、人物专访、专家访谈、纪实报道、报告文学、专家咨询、科普宣传等形式广告;三是在新闻报道中标明企业、事业单位的详细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等联系方式方法。

2.在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广告中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尤其是社会公众人物在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广告中以消费者、患者、专家的身份,向受众推荐商品服务或者介绍商品服务的优点、特点、性能、效果等。

3.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能。主要是在广告中把保健食品混同为药品,宣传治疗作用或者使用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超出核准的保健功能范围,宣传未经核准的功能。

4.药品广告夸大功能、保证疗效。主要是未经审批擅自和篡改审批内容药品广告,在广告中对药品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治疗效果进行夸大宣传或者做出承诺;广告中含有药品说明书以外的学术理论、观点等内容。

5.医疗广告夸大功能,宣传保证治愈。主要是在广告中保证或者变相保证治愈各种疑难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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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今年,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开展“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精神以及全国广告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云南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现将1-10月我省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积极行动,推动“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

我省在过去两年开展“诚信广告”行动的基础上,今年初,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工商广字[20__]第215号)精神,及时制定了符合我省实际的“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于20__年1月26日召开云南省“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号召广告经营单位积极参加、坚决配合工商部门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这一阶段的具体做法有:

(一)建立联合行动制度。各地工商局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部分地州还把商广、公平交易、法制、市场、经检、消保等处(科)室作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以“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为重点,工商系统内部其他处(科)室联合行动、统一部署的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的专项整治行动。

(二)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重点整治、重点规范。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和我省制定的实施方案,各州、市工商局严格按照要求,对保健食品、药品、医疗服务等三种商品或服务、以及五类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和规范。

(三)建立案件随查随报制度。要求凡适用一般程序查处的违法广告案件、上级部门交办案件、以及群众投诉案件,都要及时上报,随查随报。案件办结后必须连同行政处罚决定书及时上报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四)联合有关部门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开展专项行动中,各地工商局联合当地药监、卫生部门在一季度开展药品、医疗服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各部门统一协调、密切联合、形成合力,对药品、医疗服务广告市场进行综合治理。

(五)实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完善信用等级评价体系。根据日常监测和检查的情况,对辖区内广告企业划分为三个等级,按照“界定距离、分类监管、突出重点、强化效能”的原则,实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广告企业诚信档案,完善信用等级评价制度。曲靖市工商局制定了《关于在曲靖市广告行业建立信用监管体系和市场退出机制量化考核的通知》,将广告经营单位分为A、B、C、D四级,并实行百分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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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违法广告整治方案

为严厉打击利用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商业欺诈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21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工作的任务和目标

(一)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惩治虚假违法广告为重点,严厉打击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商业欺诈行为,特别是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化妆品、美容服务虚假违法广告,以及利用互联网的虚假违法广告。重点查处下列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1.以新闻报道形式的广告。一是在广告版面不标明“广告”标记,而使用“专版”、“专题”、“企业形象”等非广告标记;二是以通讯、评论、消息、人物专访、专家访谈、纪实报道、报告文学、专家咨询、科普宣传等形式广告;三是在新闻报道中标明企业、事业单位的详细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等联系方式方法。

2.在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广告中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尤其是社会公众人物在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广告中以消费者、患者、专家的身份,向受众推荐商品服务或者介绍商品服务的优点、特点、性能、效果等。

3.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能。主要是在广告中把保健食品混同为药品,宣传治疗作用或者使用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超出核准的保健功能范围,宣传未经核准的功能。

4.药品广告夸大功能、保证疗效。主要是未经审批擅自和篡改审批内容药品广告,在广告中对药品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治疗效果进行夸大宣传或者做出承诺;广告中含有药品说明书以外的学术理论、观点等内容。

5.医疗广告夸大功能,宣传保证治愈。主要是在广告中保证或者变相保证治愈各种疑难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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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速递 第12期

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亚太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

本办法已于2008年9月27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2001年12月30日海关总署令第94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亚洲及太平洋经济和社会理事会发展中国家成员国关于贸易谈判的第一协定〉项下进口货物原产地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规范性文件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2008年商品归类决定(Ⅰ)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公布2008年商品归类决定(Ⅰ)。该批归类决定自2008年10月28日起执行。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日本王子制纸株式会社的铜版纸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自2008年11月5日起,对申报进口原产于日本王子制纸株式会社(OJI Paper Co.,Ltd.)的铜版纸,海关按照10.4%的反倾销税税率征收反倾销税。关于对原产于韩国和日本的进口铜版纸征收反倾销税的其他事项,仍按海关总署相关公告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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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广电监督管理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播影视局(厅)、信息产业主管部门:

自**年10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等七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各有关部门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加大对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的监管力度,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近一时期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安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现象又有所反弹,特别是一些网站公开有关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广告、非法销售电脑卫星电视接收卡、承接单位和个人卫星电视安装工程等等,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也严重危害了国家的政治安全、信息安全和社会稳定。因此,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并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现就加强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销售和广告监管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按照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外经贸部(现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年3月29日联合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意见》(广发外字[2002]254号)精神,认真履行职责,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继续深入开展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要重点清理整顿有关生产企业,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要立即报告信息产业部,由信息产业部取消其定点生产资格。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对市场的监督检查,严禁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进入市场流通,严厉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和安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对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协调,积极主动配合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整治工作。

二、除经批准的定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生产企业可以向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及其批准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企业定向提品信息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下列广告:

(一)卫星电视接收天线、卫星电视高频头、卫星电视接收机、境外电脑卫星电视接收卡及相关软件和境内卫星电视节目专用解码器以及相关安装服务;

(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专用解码器、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接收参数、接收方法及相关安装服务;

(三)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内容、境外卫星电视频道及其品牌和有关接收设施的推广和安装。

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大对在报刊杂志、居民住宅小区、互联网及移动电话信息上非法刊登、张贴、散发和设置有关推销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产品和安装服务广告行为的查处力度。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要依法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通过互联网和移动电话推销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产品和安装服务广告行为的查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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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电商并购财务尽职调查工作探讨

【摘要】随着“互联网+”的兴起和电商企业之间竞争日趋激烈,家居制造企业纵向并购和家居电商企业横向并购活动方兴未艾。财务尽职调查是并购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针对家居电商企业的财务特点,科学安排财务尽职调查流程,以期降低家居电商企业并购风险。

【关键词】家居 电商 并购 财务尽职调查

并购活动对企业而言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信息不对称是企业并购过程中最重要的风险之一,财务尽职调查是降低并购过程中信息不对称风险的主要手段之一,通过了解资产负债、内部控制、经营管理的真实情况和分析企业盈利能力、现金流,有利于充分揭示目标企业财务风险和危机,有利于确定收购价格和收购条件,有利于设计并购方案和合理构建整合方案。

一、财务尽职调查理论概述

财务尽职调查是指在并购企业与目标企业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经双方协商,并购企业对目标企业与本次收购有关的财务事项进行的一系列现场调查、资料分析等活动。财务尽职调查目的是为并购企业防范和减轻由于信息不对称或者信息欺诈所带来的风险或不确定性,应遵循独立性、专业性、谨慎性、全面性以及重要性的原则,包括制订财务尽职调查计划、组建财务尽职调查团队、经营以及财务数据的收集和研判和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的提交等工作流程。

财务尽职调查是通过对目标企业历史和现状的深入了解而对其未来进行预测,因此在调查过程中,财务专业人员需要运用以下方法:审阅,通过财务报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审阅,发现关键及重大财务因素;分析性程序,如趋势分析、结构分析等,对各种渠道取得资料的分析,发现异常及重大问题;访谈,与企业内部各层级、各职能人员,以及中介机构的充分沟通;小组内部沟通,调查小组成员来自不同背景及专业,相互沟通有利于全面了解目标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在财务尽职调查时,产业型横向或纵向并购方应当以目标企业的资产运营质量、净资产和增长率为核心重点,关注各项风险的同时兼顾投资后盈利水平和未来获取现金流情况等,以期保证并购方能实施对规模经济、开源节流的目标需求。

二、家居电商企业的财务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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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推行三维责任管理构建无照经营管理新模式

今年,××区工商局创新工作管理模式,制定出台了《××区工商局三维责任管理工作意见》,以无照经营管理为载体,推行三维责任管理。通过建立岗位责任、运作流程、效能管理等三维责任管理机制,构建了以网格化监管为基础,以岗位职责为核心,以信息化为支撑,以目标任务管理为手段,以效能管理为抓手的无照经营管理新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_至_月,督促引导___个无照经营户转办营业执照,占全区经济主体总数的__._%,抄告相关部门__户,立案查处无照经营案件__起,案值__万元,罚没__.____万元。

一、建立责任机制

_.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区工商局无照经营监管制度》,将无照经营监管工作细化、流程化。一是分工负责。在明确工商所主要监管职责的同时,按照各股室职能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各股室的配合监管职责,做到分工合理,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如:注册股负责全局无照经营监管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负责抄告文书的汇总转送和分流督办;检查大队负责查处区局交办的重大无照经营案件,对工商所在无照经营监管中遭遇的阻力给予支持协助;信息技术部门负责无照经营监管软件的培训,网络及数据库建设、维护,做好技术保障工作等。二是规范流程。明确无照经营管理工作流程,包括巡查、发现处理、信息采集录入、分类处置、复查、抄告、查处、反馈等环节,根据职责分工,分别明确各流程环节的工作内容、具体要求及期限,实现无照经营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流程化。

_.推行网格化监管。一是辖区网格化。各工商所对辖区开展调查摸底,按照“大小适中、边界清晰”的原则,结合区域特点,合理调整原片、段区,以道路中央等没有经济主体存在的“线”为分界线,将辖区重新划分为__个界线清晰的独立的网格。二是定岗定责。将网格合理的分配给工商所巡查监管员,每个巡查监管员负责若干个网格。实行网格责任人制度,巡查监管人员为网格的责任人,明确每一个网格的监管人员、监管职责、监管要求、监管目标。三是巡办分离。建立综合组、巡查监管组、执法组三组并行的工商所工作运行模式,实行巡查监管和执法办案职能分离制度,专门成立一支执法队伍,增强基层执法办案力量,强化对无照经营户巡查的后续监管执法,保障巡查有质量,查处有力度。

完善综合治理机制。加强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协调,按照“谁审批、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抓好政府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机制的落实。同时,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机制。促使区政府将无照经营整治工作作为一项常规的长期的工作来抓,专门下文成立××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执法队。综合执法队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牵头领导,工商、卫生、环保、公安、交通、文体、城监等联席会成员和各乡镇、街道派人组成,并各设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综合执法队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经成员单位书面申请,开展执法行动。负责查处行业性的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社会危害严重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切实实现政府统一领导,工商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乡镇、街道以及居委会、村委会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运作机制

开发三维责任管理平台。专门成立由信息技术股、监察室、业务股、工商所相关人员组成的项目小组。项目组人员分工负责开展软件需求调查、设计开发,建立起集网格电子地图、综合业务系统、工作部署、落实反馈、工作督查等功能的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网格、市场主体、责任人的准确定位和对各项工作任务的电子化操作管理。一是建立网格电子地图。将辖区网格按照“工商所代码+网格编码+经济户口序列码”的原则进行统一编码,并制作电子地图,在电子地图上准确定位每个网格和网格内的经济主体。二是建立工作项目模块。确立无照经营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农资管理等工作项目,并为每个工作项目制定具体的目标任务、操作流程、执行要求、统计报表等工作规范,按照工作规范要求,开发具备工作部署、操作执行、报送反馈、督促检查等流程的软件管理模块。目前,已根据无照经营管理制度等工作规范开发试用了无照经营管理模块,实现了无照经营管理各环节的有机链接,搭建了信息化管理操作平台。

建立动态无照经营户口。网格责任人通过巡查摸底,将无照经营户基本信息,包括经营者姓名、经营范围、经营地址、开业日期、前置情况、处置情况等,录入三维责任管理平台系统无照经营管理模块,建立无照经营电子监管台账。网格责任人根据电子台账信息,对无照经营户实施跟踪监管,并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及时更新电子台账信息,形成一个适时动态的无照经营“经济户口”,做到对辖区无照经营户一目了然,对无照经营户变化情况了如指掌,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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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产品质量监管协作平台的构建的研究

摘 要:该文通过建立产品质量风险监测网络化信息服务平台,构建消费者产品质量警示信息服务系统、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协作服务系统和电子商务企业产品质量风险报告服务系统,形成了集网上产品的质量预警、电商企业的监管协作、产品质量的风险报告于一体的综合系统。

关键词:产品质量警示信息服务系统 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协作服务系统 电子商务企业产品质量风险报告服务系统

中图分类号:F72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6)09(b)-0088-02

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子商务逐渐成为主流的产品购买途径,电子商务凭借其不可替代的优势,获得越来越多人的认可和广泛应用。随着我国电子商务行业进入白热化的竞争状态,许多电商企业为抢夺市场,大打价格战,而这个时候它们往往会忽视另外一个重要方面,那就是产品质量,屡遭曝光的网购产品“质量门”事件开始动摇消费者对这个市场的信心。为维护商品品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期在电子商务市场占据一席之地,各电商网站纷纷加大对平台商家及产品的监管力度。但是,仅依靠网站平台自身的力量还远远不够,建立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体系,提高行业自律性,才能从根本上规范电子商务中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等行为,提高网络交易信誉度,使人们放心享受网络交易的快捷和便利。

1 产品质量风险监测网络化信息服务平台

产品质量风险监测网络化信息服务平台主要包括消费者产品质量警示信息服务系统、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协作服务系统以及电子商务企业产品质量风险报告服务系统三部分内容。

消费者产品质量警示信息服务系统,是基于网络智能词库监控系统,利用海量数据分析技术、深度数据挖掘技术建立起的,面向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的风险预警体系。根据系统所制定的产品质量风险监测预警标准,在系统内生成实时风险监测预警信息,消费者可自行查询预警信息,并且系y也将对产品质量监管部门进行产品质量分析的提示。

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协作服务系统,是各系统间有效互联互通、协同运作的支撑系统,它是网上产品质量监管协作机制的纽带。该系统能够实现多种协作监管模式和公共服务模式,包括与全国各地质监部门、全国各地其他监管职能部门、全国各电商平台、质检机构业务的对接和协同办公,以及实现在线抽检、风险报告、处理和结果反馈、投诉受理和结果答复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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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电子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措施

摘 要:银行业传统的经营模式和服务方式伴随着电子银行在互联网不断普及和电子商务迅速兴起的推动下,发生了巨大的改变。电子银行业务相对于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来说具有很多吸引人的优势和特点,但在风险方面也存在诸多隐患。无论从理论研究的视角,还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实践的角度,都对电子银行风险管理的进一步研究提出了紧迫的需求。

关键词:商业银行;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

近年来,随着银行之间竞争程度的不断加强,商业银行在面对国内经营环境与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双重压力下,面临着更多的风险与挑战。其中,电子银行的相关业务风险近年来也受到广泛关注,关于商业银行电子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研究也亟待提上日程、亟待解决。

一、商业银行电子银行业务的风险类型

根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认为银行业面临的非传统性风险主要包含操作风险、声誉风险、法律风险和信息科技风险四大类。

(一)操作风险。银行的操作风险大多体现在员工的欺诈和客户的操作两个角度上。一方面是员工的欺诈风险,例如职员更改信息、在银行账户里面提出资金等。另一方面是客户的操作风险,若是商品设计自身安全指数低,用户还未能自如掌握如何安全使用网上银行的方法,这就会让犯罪人员能够轻易进行欺骗,或窃取事件将更易发生。

(二)声誉风险。声誉风险是指企业的名声受到不良方面影响的风险。声誉风险出现的负面风险将更大,或许会致使企业发展陷进严重倒退的局面,特殊状况下还能够致使公司被并购或倒闭。

(三)法律风险。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其所面临的法律风险是没有完全秉承依照法律的经营管理理念,未能严格自律,未能严格要求自己依照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制度进行法律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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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张贴整治工作管理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成立区乱张贴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区城管执法局局长董舒佳担任组长,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环卫处主任,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区工商局副局长以及各乡镇(街道)、火车站地区综管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区城管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委宣传部、区工商局等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城管执法局(市容科),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各乡镇(街道)应相应成立乱张贴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职责范围内乱张贴专项整治具体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区城管执法局

1、牵头组织开展乱张贴专项整治行动,承办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2、负责督促、指导临街店面、墙体、卷帘门及公共设施上乱张贴的查处和清洗工作。

3、负责将乱张贴涉及有关的通信号码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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