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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职称论文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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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建设要充分尊重 并发挥教师的自主性

目前,不少教师对师德规范内容存在理解上的偏差,如将育人等同于思想教育,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言行对学生的示范和潜移默化的影响等。有关部门对基层教师教学工作的检查,大多变成文字的要求,使得教师的课余时间几乎都用于“按要求完成各项检查任务”。教师职称评定时,硬件的要求在教师间差距体现很小,关键看“小分”,即各项评优、获奖等“小分”的差距,成为决定教师职称晋升的关键所在。而教师评优受学校名额少的限制,并不能完全反映教师的实际差距,这必然会影响到教师个人的工作情绪。有的学校管理者,不鼓励甚至阻止教师独立探索,这也让教师倍感压抑。

当前,教师晋升职称除主要硬件标准外,实际决定教师职称晋升的是所谓“小分”的区别,即论文、获奖和“优秀”“先进”等各种荣誉,而对教师师德行为要求并不突出。所以我们常看到一些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师德素养并不高,教学水平也不突出。有的教师教学水平不错,但师德形象很差,动不动就发脾气、训学生,让学生产生畏惧心理,不敢问问题,担心被教师瞧不起。相反,有的教师为人厚道,师德素养高,教学水平也很高,是学生认可的好教师,却因不善写论文而丧失晋职机会。而发达国家和国际教育组织在20世纪末就明确提出:聘任未来教师的标准应该不仅仅注重申请者的知识基础,个人的素质如良好的道德责任感、积极的工作态度以及出众的交际能力等同样是必要的。基于此,建议教师职称晋升时应将师德行为表现放在重要的地位,甚或对师德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晋升职称的特优待遇,以激励教师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规范言行,不断提高道德修养。学校管理者要充分信任每一位教师,给他们一定的自,发挥教师教育创造的能力,使教师在自主、自觉的教育教学活动中成就自己的师德。

教师是师德建设的主体,师德建设要充分尊重并发挥教师的自主性,使师德建设真正成为教师的一种自我成长需要。师德既是客观、外在的规则和秩序,更是职业的内在要求。我们只有不断地加强师德修养,进行道德自律,才能获得教学的成功,赢得学生的信赖,也才能生发职业的幸福感。建议将教师道德自律纳入学校规范要求,让教师学会自律,做到自律。

(作者系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樊林小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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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高校教师学术道德缺失及解决途径

[摘要]

针对目前大量出现的高校教师的学术不端行为,各高校应该加强对高校教师的学术道德规范教育。文章首先提出了当前我国高校存在学术不端的表现形式及危害,进而分析了高校教师学术道德失范的原因,主要有五个方面,最后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从学术道德的规章制度、教育力度、评价体系、管理体制、 创新机制等方面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

高校教师;学术不端;学术道德规范;教育机制

一、学术不端的表现形式

学术不端是指学术界的一些弄虚作假、行为不良或失范的风气,或指某些人在学术方面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败坏学术风气,阻碍学术进步,违背科学精神和道德,抛弃科学实验数据的真实诚信原则,给科学和教育事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极大损害学术形象的丑恶现象。

(一)抄袭剽窃

近些年来各大高校爆出大量的抄袭剽窃的新闻,如2009年3月浙江大学贺海波论文造假,被撤销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不再续聘。2009年6月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在核心期刊发表的《何谓“理论”?》一文被爆涉嫌抄袭。随后辽宁大学校方表示,该论文第一署名人陆杰荣对此事并不知情,第二署名人、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外国哲学专业2006级在读博士生杨伦承认是自己抄袭,然后才拿给之前的老师陆杰荣署名。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徐志伟被举报其博士学位论文抄袭。其博士学位论文竟然在没有标明引用的情况下,将早一年毕业的敖海清博士的学位论文原文大段大段、甚至一连数页粘贴过来,直接把这些论述、分析和数据作为自己的博士学位论文内容,雷同文字数高达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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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师资队伍构建与管理的问题及解决途径

[摘要]高校的师资队伍构建关系到高校的教育质量和发展,但是目前我国许多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并不合理,青年教师人才严重流失。高校应当根据师资队伍的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师资培养方案,扩宽师资队伍的来源渠道,提高师资队伍来源的素质,引进教师竞争上岗机制,优化师资队伍的配置,完善教师职称评定制度,并加强教师培训,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水平,从而整体提升高校档次,更好地为国家培养高科技人才。

[关键词]高校 师资队伍 构建 管理

[作者简介]彭华(1978- ),女,河南南阳人,黄河科技学院教务处,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管理。(河南 郑州 450000)

[基金项目]本文系教育部2011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基于WSR方法论的本科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研究”(项目编号:11YJC880051)和2012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河南地方高校人才培养协同创新机制研究”(项目批准号:2012-GH-18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3)20-0058-02

综合国力很大程度上依靠的是科学技术水平的进步和国家素质的提升,高校的任务不仅仅局限于传授知识,还肩负着培养高科技人才、提升全民族素质的重任。而高校主要的教育责任是由教师来承担的,所以高校的师资队伍构建关系着整体的教育质量和学校的长远发展,因此,提高高校的师资队伍水平,有利于高校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我国教育近些年来经过不断的改革,高校的师资力量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是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知识经济理念不断深入人心,科技快速发展,高校的改革需要向着更深层次推进。不可否认,我国高校在不断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其师资队伍建设出现了许多问题,目前我们需要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和改进,以期促进高校的改革与发展。

一、我国高校在师资队伍构建与管理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

1.师资队伍的素质不平均,高校教师的职称结构存在弊端。目前,我国很多高校的教师存在知识体系陈旧、课堂缺乏活跃气氛、教师的创新能力不足等现象。教师的素质也参差不齐,其整体素质都有待于提高。高校当中的支撑结构也存在很大的问题,在正常情况之下,高校师资队伍中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助教的构成比例要按照1∶2∶4∶3来构建,但是目前很多高校师资队伍的构建出现过分追求高职称人才的现象,高级职称的职务人员比例偏高,中间师资力量薄弱,这样对高校的学科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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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超联赛体育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剖析

中图分类号:G843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9328(2013)09-000-01

摘 要 运用文献资料、专家访谈等方法通过分析信息不对称理论,剖析中超联赛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问题,理清中超联赛中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之间的关系,以期对中超联赛的良好的发展有所帮助。

关键词 中超联赛 道德风险 逆向选择

一、前言

中超联赛在运行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参与各方不可能拥有完全相同的信息,由此造成了体育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进而中超市场不可能实现帕累托最优,严重破坏了中超联赛的职业化环境。

二、概念界定

中超联赛:中国足球超级联赛(Chinese Super League,简称为CSL)是由中国足球协会组织的,中国最优秀的职业足球俱乐部参加的全国最高水平的足球职业联赛,仿照英格兰足球超级联赛,简称为中超联赛。

中超联赛体育道德风险:中超联赛某些相关工作人员为获得自身利益,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做出不利于他人或其他团体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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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教师职称评定中的问题与对策

摘 要:高等职业教育的特殊性决定了对高职教师的素质要求有不同的特点。目前高职教师职称评审仍是与普通高校一起进行,存在着缺乏高职教师职称评审的合理机制和标准、科研要求过高和不注重育人标准等问题,给高职教育的发展造成了消极影响。必须加大改革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改革高职教师职称评审机制和评审办法,尽快出台新的评审政策和标准,突出高职教育的科研特色,强化高职教育的育人标准。

关键词:高职教师; 职称评定; 问题与对策

高职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一部分,和普通高等教育同属于高等教育范畴,但其类型特征是职业技术教育。它与普通高等教育在培养目标、教学模式、服务方向、生源质量等各方面都有着本质的区别,因而对作为高职教育教学实施者和高职教育特色体现者的高职教师的素质也有着与普通高校教师不同的要求。但是,作为主要评价手段的职称评定,却套用普通高校的标准和办法,显然与高职教育的性质不相适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师积极性、创造性和奉献精神的发挥,影响了高职教师队伍建设乃至高职院校的发展。

一、高职教师职务评定过程中的问题

1.高职教师职称评定套用普通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机制,忽视了高职教育的特殊性。

高等职业教育在培养目标、教学模式、办学层次、生源质量等很多方面具有与普通高等教育不同的特点。在培养目标上,高职教育的目标是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应用型人才,普通高校的目标是培养研究型、知识型人才;在教学要求上,高职教学突出实践性教学环节,注重操作技能的培养,普通本科教育注重理论知识传授的系统性与完整性;在专业设置上,高职教育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市场发展变化为信号,其实用性、针对性明显强于普通高校;在培养目标的实现途径上,产学结合是是高职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在学历层次和学制上,高职教育学历层次从整体上低于普通高等教育学,高职教育的主体是专科层次,学制一般2~3年,普通高校的主体是本科层次,学制4~5年;在生源质量上,高职生源的文化基础低于普通高校。高职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的差别,决定高职教师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及采用的教学方法等与普通高校教师也有差别,其职称评定的标准和方法也应有差别。可是,目前高职教师的职称评定却与普通高校一起进行,同一标准,忽视了高职教育的特殊性,没有突出高职教育的办学理念,也不利于形成正确的办学导向。

2.缺乏高职教师职称评定的单独标准,不能客观公正地体现高职教师的能力和水平,不利于充分发挥高职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才智。

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过程,是以职业岗位要求为主导、以应用技术和职业技能为核心、以产学研相结合为途径的教学过程。突出实践性教学环节,强化操作技能培训,在高职人才培养目标实现中起着关键作用。高职教育要求高职教师具备“双师”素质,尤其是专业课教师既要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又要具有职业技能证书。这就是说,作为教学组织者、指导者、实施者的高职教师,既要储备厚实的理论知识、宽泛的专业常识,更要有很强的操作技能,有解决技术问题和开发完成项目的能力。如果高职教师职称评定完全套用普通高校教师评定标准,忽视技能等级,显然不能整体地反映高职教师的能力和水平,起码没有承认他们的实践操作能力,甚至是人为地加重了高职教师的负担,拔高了高职教师的评定标准。高职教师的技术能力在关系到他们切身利益的职称评定中被忽视,就是其劳动付出和劳动成果得不到承认,不利于高职教师工作积极性和才智的发挥,特别是会挫伤他们提高业务水平尤其是实践水平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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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队伍建设是职教德育改革的关键

[摘要]:教师是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直接执行者,学生干部、团员的榜样作用是工作导向的集中体现。因此必须加强队伍建设,努力促发大德育工作态势,真正体现每个人都能获得有效指导的教育公平原则。

[关键词]:队伍建设 职教德育改革 学生

一、背景分析

1.信息时代背景对职教德育的影响

进入21世纪以来,信息时代的特点越发突显,未成年人接受信息的途径越发宽泛、信息内容越发丰富,文化元素的多元、价值导向的多元、兴趣形态的多元,影响着青少年的身心成长。主要表现在:

(1)文化元素的多元促使青少年表现出对个性表现的强烈愿望。对规范持抵触态度,对主流文化持怀疑眼光。

(2)价值导向的多元在价值观形成的关键阶段,使青少年显得无措和彷徨。

(3)趣味形态的多元使青少年拥有更丰富更快乐的生活形态,这对相对艰苦的学业成长造成的负迁移效应不可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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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下实训教师队伍的建设

摘要:结合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下对实训指导教师的要求以及当前实训教师队伍的现状,提出实训教师队伍建设的措施或途径,为实训教师队伍建设方案提供参考。

关键词:工学结合实训教师人才培养

教育部2006年16号文件《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明确了高职教育改革的方向,提出把工学结合作为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切入点,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点是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与职业性,实验、实训、实训是三个关键环节。高等职业教育要加强学生素质教育,强化学生职业道德,主要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与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高职院校实训教师是完成实验、实训教学环节的重要力量,这要求实训教师在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方面成为“双师型”或“双师素质”的教师,而且在道德修养方面也要为学生做出表率。本文针对国内高职院校实训教师队伍现状提出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下实训教师队伍的建设的几点建议以及相应的措施或途径,以供参考。

一、加强实训教师队伍思想道德建设

“国以教为本,教以师为本,师以德为本。”师德是教育乃至整个国家民族的根基,师德建设是高等教育的重要工作。何为师德?师德,即教师的职业道德,是教师在长期的教学实践过程中形成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品质的总和,是社会对教师职业行为提出的基本道德要求的概括,是教师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和精神面貌的集体体现。随着高职教育改革的深入,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观越来越为广大高职教师接受,使得高职教育教学在时间性、空间性和开放性上越来越不同于传统学科知识体系的教育教学。为此,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提出了不同于传统师德的要求,要求教师在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教学过程中身体力行,言行一致,不仅在课堂上做到为人师表,在课外和校园外也要做到为人师表。但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上出现了不良社会风气,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在对待奉献与索取、理想与实惠、奋斗与享受等方面的价值取向不同程度受到一定的影响。另外,高职实训教师没有相应的技术职称,仍沿用实验师、工程师等中专或企业职称系列,而且职称系列偏低,没有正高级职称。这样,实训教师队伍就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而且在很多高职院校,实训教师仍然还是“教辅人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引起实训教师的思想波动。因此,为了更好地履行实训教师的“教书育人”的职责,加强实训教师队伍思想道德建设势在必行。实训教师队伍思想道德建设主要对策如下:

1、领导深刻理会教育部2006年16号文件精神,转变高职院校实训教师“教辅人员”的身份,激发实训教师队伍的主动性。

2、结合目前高等院校定岗定编制度,根据学校具体情况,适度调整学校岗位聘任制度,延伸出实训教师“正高级职称”系列,并给与一定的校内津贴,提高实训教师队伍的积极性。

3、加大实训教师队伍教学评价力度,强化实训教师自身思想道德建设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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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基础教育定位思考

摘要:基础教育年是德国三年职业义务教育的第一年,其历史悠久、任务明确、定位合理、课程设置广泛。文章概述德国职业基础教育年的历史轨迹、课程设置、授课形式及其发展趋势,并作简略评价。

关键字:德国;职业教育;职业基础教育年

德国是世界职业教育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在世界享誉盛名。其职业教育体系结构完善,形式多样,效率较高。经职业教育培育的大批优秀人才为德国经济的繁荣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因此,职业教育被称为德国经济发展的“第二支柱”。职业基础教育年(Berufsgrundbildungsjahr)①是德国职业学校教育的第一年,其任务明确、定位合理、课程设置广泛、授课形式灵活,为学生未来的专业深造与职场就业奠定厚实的基础,并使学生对因技术升级、产业革新可能导致的职业变化有较强、较快的适应能力。在目前我国知识经济初现端倪、技术升级日新月异、产业革新风起云涌的大背景下,对德国职业基础教育年的研究,能对“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办学方针指导下的我国职业教育有借鉴意义。

一、历史轨迹

职业基础教育年的最初萌芽可追溯至19世纪初的进修学校。1816年北德意志联邦颁布工商条例,规定18岁以下的学徒必须接受进修学校教育,培养读、写、算等文化能力,对学生进行广泛的职业基础教育肇始于此。进修学校在此后一百多年的时间里,逐渐发展成为在职青少年接受教育的场所。1919年《魏玛宪法》第145条规定了普及进修学校义务教育至18岁的原则。1920年,德国全国学校大会将进修学校定名为“职业学校”。[1]1949年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成立后,职业技术教育有了很大发展,政府把职业学校作为法定的义务教育场所。

1958年起,德国在各州开始试设一年制职业基础学校,社会各界反映良好。1969年8月14日颁布的《职业教育法》对职业教育的第一年作了法律上的阐述:学制一年,属三年职业义务教育中的第一年,称为“职业基础教育年”。这是“职业基础教育年”第一次正式见诸法律条文。

进入20世纪70年代,德国开展了一场广泛、深入而持久的关于职业基础教育政策与理论方面的大讨论,教育界、工商界都普遍意识到要加强职业基础教育。1970年,联邦和各州共同委任的德国教育审议会制定了《教育结构计划》,就德国教育发展提出了“四个目标”、“七个建议”,其中第六条建议就是“在中等教育第一阶段后的第十一学级设职业基础教育年”。[2]1973年以后,德国又陆续颁布了《教育总体计划》、《联邦政府关于职业教育改革要点》以及《关于职业基础教育年的框架协定》这三个对后来德国职业教育产生深远影响的政策法规。其中《关于职业基础教育年的框架协定》对职业基础教育年的任务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1978年5月19日,德国政府通过修正协议,正式在全国实施职业基础教育年。同年,德国政府规定给已完成九年或十年义务教育的青年以全日制职业基础训练。职业基础教育年开始受到社会各界重视,并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渐发展成为德国职业教育系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阶段。

二、职业基础教育年的办学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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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学术道德规范“三层次对策”

摘 要:针对我国高校教师学术道德失范现象,分析了产生学术道德失范的原因,归纳起来有三点,一是社会转型期的价值标准唯物化;二是自我道德约束和监管机制缺失;三是互联网对学术道德失范产生的负影响。为此对学术研究的学术规范、道德约束和法律底线三个层次进行了剖析,并对三个层次提出了相应的具体对策。

关键词:价值标准唯物化;网络学术监督平台;他律;自律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12-0230-02

目前,我国高校教师学术失范现象较为普遍,教育部、科技部等部门对此非常重视,制定并下发了相应的文件和规定,许多高校也对教师学术道德失范行为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但是收效甚微,学术腐败和不端行为屡屡发生。为此,本文认真分析学术道德缺失的原因,加强高校教师学术道德规范建设,遏制学术不端行为,做到惩防并举,共同打造一个学术规范、道德约束、法律惩罚的三层监督诚信体系。

一、学术研究中的三个层次

学术研究中有三个层次[1],如图1所示。本文把学术规范放第一个层次,学术规范,是指学术共同体内形成的进行学术活动的基本规范,或者根据学术发展规律制定的有关学术活动的基本准则。具体有:学术研究中的具体规则,如文献的合理使用规则,引证标注规则,立论阐述的逻辑规则等;高层次的规范,如学术制度规范、学风规范等。第二个层次是学术道德,是指学术共同体内形成的从事学术活动所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准则,是学术研究者应遵循的道德底线。学术道德的核心内容是学术道德规范。学术道德失范则是学术人用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的手段来实现自己的文化目标。学术道德失范表现为种种学术腐败行为,体现于学术活动的各个环节。申报课题中、投机钻营,研究过程中的弄虚作假、伪造数据、独占合作者的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专著写作中抄袭、剽窃他人的研究成果,学术评价中的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学术批评中的人身攻击、打击报复,一稿多投等都是学术道德失范的行为表现。第三个层次是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凡是学术不端行为触碰到法律规范就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和严惩。三个层次就如三个屏障,层层保护学术研究的纯洁性和科学性,在学术规范层一定要严格控制。依据科学研究的三个层次图,分别找出学术规范、道德约束、和法律防线三个方面没有很好地制约学术道德失范的原因。

二、高校教师学术失范的三个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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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基础教育

摘要:职业基础教育年是德国三年职业义务教育的第一年,其历史悠久、任务明确、定位合理、课程设置广泛。文章概述德国职业基础教育年的历史轨迹、课程设置、授课形式及其发展趋势,并作简略评价。

关键字:德国;职业教育;职业基础教育年

德国是世界职业教育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在世界享誉盛名。其职业教育体系结构完善,形式多样,效率较高。经职业教育培育的大批优秀人才为德国经济的繁荣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因此,职业教育被称为德国经济发展的“第二支柱”。职业基础教育年(Berufsgrundbildungsjahr)①是德国职业学校教育的第一年,其任务明确、定位合理、课程设置广泛、授课形式灵活,为学生未来的专业深造与职场就业奠定厚实的基础,并使学生对因技术升级、产业革新可能导致的职业变化有较强、较快的适应能力。在目前我国知识经济初现端倪、技术升级日新月异、产业革新风起云涌的大背景下,对德国职业基础教育年的研究,能对“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办学方针指导下的我国职业教育有借鉴意义。

一、历史轨迹

职业基础教育年的最初萌芽可追溯至19世纪初的进修学校。1816年北德意志联邦颁布工商条例,规定18岁以下的学徒必须接受进修学校教育,培养读、写、算等文化能力,对学生进行广泛的职业基础教育肇始于此。进修学校在此后一百多年的时间里,逐渐发展成为在职青少年接受教育的场所。1919年《魏玛宪法》第145条规定了普及进修学校义务教育至18岁的原则。1920年,德国全国学校大会将进修学校定名为“职业学校”。[1]1949年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成立后,职业技术教育有了很大发展,政府把职业学校作为法定的义务教育场所。

1958年起,德国在各州开始试设一年制职业基础学校,社会各界反映良好。1969年8月14日颁布的《职业教育法》对职业教育的第一年作了法律上的阐述:学制一年,属三年职业义务教育中的第一年,称为“职业基础教育年”。这是“职业基础教育年”第一次正式见诸法律条文。

进入20世纪70年代,德国开展了一场广泛、深入而持久的关于职业基础教育政策与理论方面的大讨论,教育界、工商界都普遍意识到要加强职业基础教育。1970年,联邦和各州共同委任的德国教育审议会制定了《教育结构计划》,就德国教育发展提出了“四个目标”、“七个建议”,其中第六条建议就是“在中等教育第一阶段后的第十一学级设职业基础教育年”。[2]1973年以后,德国又陆续颁布了《教育总体计划》、《联邦政府关于职业教育改革要点》以及《关于职业基础教育年的框架协定》这三个对后来德国职业教育产生深远影响的政策法规。其中《关于职业基础教育年的框架协定》对职业基础教育年的任务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1978年5月19日,德国政府通过修正协议,正式在全国实施职业基础教育年。同年,德国政府规定给已完成九年或十年义务教育的青年以全日制职业基础训练。职业基础教育年开始受到社会各界重视,并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渐发展成为德国职业教育系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阶段。

二、职业基础教育年的办学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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