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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合同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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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购代销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客户: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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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商超进货类)[适用各方]

甲方(供应商):

乙方(零售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代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可适用于乙方总部及其在北京行政区划范围内开设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就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授权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体包括:

一、代销商品

1、代销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代销商品清单》。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批发、进口及专项经营等许可或证明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双方确认的调价日期起生效,适用于该日期后的新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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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的协同发展

试论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的协同发展

钱英 (2004-6-14 10:11:08)

[摘要]:随着internet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也得到了迅速发展,然而物流对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也日益严重,如何使双方协同发展,成为当前一项重要的课题。本文正是基于此,从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的关系入手,剖析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协同发展的必然性,对协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协同发展的一些具体措施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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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必然性、问题、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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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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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与物流的协同发展透析

摘要:随着Internet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也得到了迅速发展,然而物流对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也日益严重,如何使双方协同发展,成为当前一项重要的课题。本文正是基于此,从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的关系入手,剖析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协同发展的必然性,对协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协同发展的一些具体措施和对策。

关键字: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必然性、问题、对策

1、引言

电子商务是指通过采用最新网络技术手段来解决商业交易问题,降低产、供、销成本,开拓新的市场,创造新的商机,从而增加企业利润的所有商业活动。

现代物流,是指产品从生产地到消费地之间的整个供应链,运用先进的组织方式和管理技术,进行高效率计划、管理、配送的新型服务业。它通过对运输、仓储、装卸、加工、整理、配送与信息等方面有机结合,形成完整的供应链,为用户提供多功能、一体化的综合,从而达到降低流通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增加企业利润。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企业获取生产资料的途径与产品营销的范围日趋扩大,同时,现代企业竞争的结果使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都进入了一个微利时代,产品的成本和利润变得非常透明。而电子商务的推广,加快了世界经济的一体化,在网上实现商流活动后,需要一个有效的现代物流对实物提供低成本、高效率、适时、适量的转移服务,这使现代物流在整个商务活动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电子商务带来对物流的巨大需求,而物流对电子商务发展的制约瓶颈也日益突出。这迫切需要一种新的模式来变革社会生产、物资流通、商品交易及其管理方式。现代物流和电子商务的协同发展正好顺应了这一要求。因此,研究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的协同发展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然而在具体实施方面,发现许多问题:协同发展的运作模式还处于探索、试验和发展中,由此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有待研究、协调和解决。而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有很重要的意义。

2、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

随着因特网的日益普及,电子商务的应用呈现迅猛增长之势,推动了现代物流的发展,而现代物流也在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可以说二者互相依存,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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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物流电子商务

[摘要]:随着Internet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也得到了迅速发展,然而物流对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也日益严重,如何使双方协同发展,成为当前一项重要的课题。本文正是基于此,从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的关系入手,剖析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协同发展的必然性,对协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协同发展的一些具体措施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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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必然性、问题、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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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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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是指通过采用最新网络技术手段来解决商业交易问题,降低产、供、销成本,开拓新的市场,创造新的商机,从而增加企业利润的所有商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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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与物流的协同走势

摘要:随着Internet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也得到了迅速发展,然而物流对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也日益严重,如何使双方协同发展,成为当前一项重要的课题。本文正是基于此,从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的关系入手,剖析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协同发展的必然性,对协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协同发展的一些具体措施和对策。

关键字: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必然性、问题、对策

1、引言

电子商务是指通过采用最新网络技术手段来解决商业交易问题,降低产、供、销成本,开拓新的市场,创造新的商机,从而增加企业利润的所有商业活动。

现代物流,是指产品从生产地到消费地之间的整个供应链,运用先进的组织方式和管理技术,进行高效率计划、管理、配送的新型服务业。它通过对运输、仓储、装卸、加工、整理、配送与信息等方面有机结合,形成完整的供应链,为用户提供多功能、一体化的综合,从而达到降低流通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增加企业利润。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企业获取生产资料的途径与产品营销的范围日趋扩大,同时,现代企业竞争的结果使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都进入了一个微利时代,产品的成本和利润变得非常透明。而电子商务的推广,加快了世界经济的一体化,在网上实现商流活动后,需要一个有效的现代物流对实物提供低成本、高效率、适时、适量的转移服务,这使现代物流在整个商务活动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电子商务带来对物流的巨大需求,而物流对电子商务发展的制约瓶颈也日益突出。这迫切需要一种新的模式来变革社会生产、物资流通、商品交易及其管理方式。现代物流和电子商务的协同发展正好顺应了这一要求。因此,研究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的协同发展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然而在具体实施方面,发现许多问题:协同发展的运作模式还处于探索、试验和发展中,由此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有待研究、协调和解决。而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有很重要的意义。

2、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

随着因特网的日益普及,电子商务的应用呈现迅猛增长之势,推动了现代物流的发展,而现代物流也在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可以说二者互相依存,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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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物流发展论文

[摘要]:随着Internet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也得到了迅速发展,然而物流对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也日益严重,如何使双方协同发展,成为当前一项重要的课题。本文正是基于此,从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的关系入手,剖析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协同发展的必然性,对协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协同发展的一些具体措施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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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必然性、问题、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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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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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是指通过采用最新网络技术手段来解决商业交易问题,降低产、供、销成本,开拓新的市场,创造新的商机,从而增加企业利润的所有商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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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内商法的形式研究论文

一、商法的现代化问题

要回答这一问题,首先必须明确什么是现代化。有人认为,“现代化是一个包含了人们思想和行为各个领域变化的多方面进程”[1].还有人认为,“现代化指的是在一个传统的前工业社会向工业化、城市化转化的过程中发生的主要的内部社会变革”[2].20世纪60年代,许多学者已不单纯从经济发展角度进行分析,而是从社会结构的各个方面对现代化的普遍条件、过程和表征进行归纳和探讨。有的学者从绝对和相对两个侧面分析了现代化的涵义,认为“绝对意义上的现代化概念是指社会政治、经济、教育、文化、心理等各方面实现整体的转变,达到一个共同的指标;相对意义上的现代化概念则指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每一个过程和步骤,包括人们从心理、思想、政治、文化等各方面摆脱陈腐旧事物的束缚,追求新的变化和发展,作出新的探索和选择”[3].一般人们从相对概念理解,把现代化解释为“一个发展的动态过程和现实活动,相对于传统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差异”[4].法制现代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从法的精神(或观念、意识)到法的制度的整个法制体系逐渐反映、适应和推动现代文明发展趋向的历史过程”[5].法制现代化有内源性和外源性两种模式。“内源的现代化,是由社会自身力量的内部创新,经历漫长过程的社会变革的道路,又称内源性变迁,其外来的影响居于次要地位。”“外源或外诱的现代化,是在国际环境影响下,社会受外部冲击而引起内部的思想和政治变革并进而推动经济变革的道路,又称外诱变迁,其内部创新居于次要地位。”[6]法制的基本要素是法律规范、法律程序和法律意识形态,法制现代化即包括这些基本要素的现代化,并且内源性和外源性的不同模式,“在推进力量的性质、变革进程的次序和实际演化的程度”上是有差别的[7].例如,内源性模式的推进力量来源于社会内部,其变革是“沿着法律意识形态-法律规范-法律程序的次序发生”[8];外源性的推进力量来自社会外部,其变革是“沿着法律程序-法律规范-社会法律意识形态的次序进行”[9].有的学者认为:“法制的借鉴是法制现代化的基本规律之一。”[10]认为借鉴包括“现代法的精神(观念、意识)的借鉴和具体法律制度的借鉴。其中,现代法的精神的借鉴更为根本,更具实质意义,它是整个法制借鉴的基础,当然也是最为艰难而持久的一种法制借鉴形式”[11].并且明确提出:“如果法制的借鉴根本不涉及法的精神而只在具体法律制度与法律体系展开……传统的法的精神很容易对其进行拒斥、侵蚀、解构和破坏”[12].“具体法律制度的借鉴则要看其相应的法的精神是否同时导入以及它们与传统的法的精神的整合情况怎样。”[13]认为“具体法律制度的借鉴一般在两个方面进行:一是法的概念、术语、单个法律规范或制度的借鉴……;二是法律的移植,即对调整某一类社会关系的,以法典形式存在的完整的法律制度的借鉴……应当大量地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充分反映现代经济发展要求与运作规律的成功的法制建设经验。对于那些直接反映现代市场经济的共同特点的、实际操作性强、专业技术色彩浓厚的法律、法规完全可以大胆地直接移植”。[14]

商法作为一国法律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也包括商法法律规范、商法的法律程序和商法的法律意识形态。同样也存在内源与外源的模式问题以及借鉴与移植的问题。分析我国商法现代化显然也要从这些方面入手。

1.我国商法现代化的模式。我国商法最早出现在清末光绪皇帝变法维新时,具有外源性模式的显著特征,是在外力推动下匆忙地颁布了单行的商事法律,接着又请外国人帮助拟出了《大清商律草案》。在当时超稳定的经济结构和超厚度的文化沉积面前,外力推动显得力不从心。统治时期按传统法的意识,对刚刚传入的商法制度加以拒斥、侵蚀、解构和破坏,推行所谓的“民商划一”。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定位,从商法现代化模式上表现为外力和内力的共同推进,短时期内颁布了相当数量的商事法律和法规,使商事法律制度在形式上具备了现代特征。一方面,应当看到这些商事法律规范蕴含着现代商法的法律程序和法律意识,它将促使人们重新审视我国商法现代化问题;另一方面,也应当看到在商法领域内法律程序和法律意识并未发生实质性变化,我国商法现代化任重而道远。

2.我国商法对现代商法的借鉴与移植。我国商法在借鉴、移植中有个目标、重点和选择的问题。首先应当把借鉴和移植定位在加快我国商法现代化步伐的基础上,借鉴和移植那些能充分反映现代经济发展要求的商法理念和具体商法制度,而绝对不能借鉴、移植实践已经证明是落后的、陈旧的商法制度。其次,在具体商法制度和商法理念上,重点应放在对现代商法理念的借鉴,这是创新我国商法的关键。再次,选择涉及的内容很丰盛,既有具体商法制度、程序,也有商法理念,我们应当选择代表商法发展时代趋势和能与国际衔接的商法制度、程序和理念。借鉴是一个分析、比较的过程,也是一个创新的过程,否则只会停留在原有水平上,不可能有所发展和进步。从这个意义上说,商法现代化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概念。我们讲的选择内容丰富,甚至于包括建议、人才、专家等方面的选择。

3.关于商事法律规范、法律程序和法律意识。我国的商事法律规范为市场主体提供了一套市场行为准则,某种意义上取代了这方面的传统法律规范,尽管这些商事法律规范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缺点和不足,但它标志着我国商法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已大大地向前迈进了一步。商法的法律程序,从立法的角度来看,已有别于传统的立法程序,采取了一系列的民主、科学的立法措施;从司法的角度来看,通过一系列措施,促进着商法的现代化,如对我国《票据法》有违无因性的规定,司法实践中坚持了票据的无因性,认为“无因性是票据的重要特征”,“票据关系与其原因关系各自相对独立”,从而维护了商法的现代性。商法意识形态是商法现代化的灵魂,它既影响立法、司法,也影响商法的实施。我国已颁布的商法单行法,如《票据法》、《担保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人们都能指出这样那样的一些问题,有的单行商事法律实施效果欠佳,都是与缺乏现代商法意识形态有关。

总之,商法的现代化和现代商法理论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我国在短时间出台了相当数量的商事法律,已经有了较为丰富的商法实践。在实践的基础上,我们再来进行商法现代化的理论研究,从实践到理论再到实践,实现我国商法现代化是完全有条件的。

在商法发展的时代划分上,把《美国统一商法典》作为现代商法的标志,可以从商法立法模式的选择、程序、指导思想、原则、特征,直到具体法律制度,作一些比较研究,提出一些有开创性的我国商法现代化的理论或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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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湖北工资集体协商“操作指南”要点

《湖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标准》由湖北省总工会、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企业联合会等联合制定。在完善企业职工工资分配共决机制、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机制方面有新的突破。比如,对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的权利与义务,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内容和重点,工资集体合同的审查程序、变更、解除、争议处理及监督检查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还详细制定了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工资集体协商专项集体合同等参考文本,企业职工照着这些标准和参考文本的指导就可以直接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有力的缓解了职工不会谈、不敢谈的局面。

1. 把推动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工会维权核心

近年来,湖北省各级工会着眼于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以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为突破口,以实施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为抓手,把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作为工会维权机制建设的核心内容,不断扩大覆盖面,切实增强实效性,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深入发展。

为指导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早在2006年,湖北省总工会就研究出台了《湖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操作规范》,为企业开展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2009年,为进一步规范集体协商内容,提高集体合同文本质量,湖北省劳动关系三方联合出台了《湖北省集体合同指导文本》、《湖北省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指导文本》,以指导规范和推动建立职工工资的共决机制、增长调整机制、支付保障机制,切实落实职工在工资分配上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年,湖北省三方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通知》,明确每年的9月份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主要针对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没有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集体合同已经到期需要续签或者重新签订的企业,集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并将小企业相对集中或者行业聚集地区作为实施要约行动的重点,通过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开展协商要约,推动建立企业职工工资共同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2010年,湖北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对《湖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操作规范》进行了重新修订,旨在突出强化实际操作指导,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行为。2011年湖北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要适时调整并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加强对企业工资收入的指导和监督,重点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扭转部分职工工资偏低、增长缓慢的状况。

2011年4月2日,《湖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标准》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湖北省职工与企业进行工资平等协商有了“操作手册”。《标准》对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的权利与义务,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内容和重点,工资集体合同的审查程序、变更、解除、争议处理及监督检查等作出了明文规定,还详细制定了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工资集体协商专项集体合同等12个参考文本,企业职工参照这些标准和参考文本的指导,可以直接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此外,湖北省还明确提出:从今年起,用3年时间实现全省已建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85%以上,基本实现已建工会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据统计,截至2011年4月,湖北省各类企业已签订集体合同5.3万份,覆盖企业6.7万家,覆盖职工670万人,覆盖全省75%的已建会企业。共有5.8万家企业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覆盖全省65%的已建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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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销商品增值税涉税账务处理

对于企业在委托代销方式下的销售收入,会计上是以收到受托代销方开具的代销清单为确认时点。即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开具的代销清单之前的任何时点或收到与此代销业务相关的任何款项时,都不能确认此委托代销业务的销售收入。但对于委托代销方式下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新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对会计上暂时不能确认商品销售收入,而税法上应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时如何进行账务处理,以及在委托代销最终全部或部分不能确认销售收入时,已交的增值税款如何进行处理,现行准则及会计教材均没有给出参照性的账务处理方法;而在实务中,根据合同双方的约定,委托代销又可分为买断式代销、可退回式代销、支付手续费式代销、以上方法的综合式代销等。

[例]2007年7月3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代销协议,委托乙公司代销A商品100件,甲公司账面上A商品的实际成本为120元/件。

一、买断式代销

买断式代销,是指代销协议明确标明,受托方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委托方无关。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代销货款,实际售价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此时,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此类代销商品交易,与委托方直接销售商品给受托方没有实质区别,符合商品销售收入确认条件,委托方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相关商品的销售收入。假设根据协议约定,本次代销方式为上述的买断式代销,乙公司代销A商品与甲公司的协议结算价格为200元/件(不含税。下同)。此时,甲公司应在发出商品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

23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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