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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协议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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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多份离婚协议 哪个有效

【法律问题】 我和陶某是协议离婚,离婚前后总共有3份协议。在第一份离婚协议里,我们约定双方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股票份额折价平分:股票归他,他支付我10万元补偿款。在一个月后签订的第二份

【法律问题】 我和陶某是协议离婚,离婚前后总共有3份协议。在第一份离婚协议里,我们约定双方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股票份额折价平分:股票归他,他支付我10万元补偿款。在一个月后签订的第二份离婚协议中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股票份额折价平分。我俩拿这份协议在民政局作了离婚登记。离婚后陶某一直没按约定处理股份。5个多月后,因为股票行情不景气,我和陶某又达成了一份补充协议,内容是股票份额我不要,他自愿付给我10万元,30天内付清,也一直没有履行。现在他反悔了,说我们早就达成了离婚协议,在民政部门已经登记,折价平分又没有具体约定方法,想把这事情放放再说。我不知道我们在离婚前后达成的这些协议哪个才是有效的?我还能要来这10万元吗?

【律师建议】 你的问题也是很多协议离婚的朋友都会遇到的问题,协议离婚往往都要经历一个反复拉锯式的讨价还价过程,产生若干份离婚协议或是补充协议便不足为奇。根据法律规定,一般而言,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也就是你和陶某用以登记离婚的第二份离婚协议,应该是具有最强的效力的,但这也不能机械理解,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具体分析。 首先,在民政局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并不是一锤子买卖,离婚后双方可以通过另外的约定来改变它。所以,虽然你和陶某达成的补充协议与第二份离婚协议内容矛盾,仍然是有效的。 其次,即使没有补充协议,仅就前两份离婚协议来看,陶某所说的“没有具体约定折价平分的方法”也是不成立的。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如果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没有约定得十分清楚,而在之前的离婚协议中有详细的、可操作的具体描述,应该说以前的离婚协议的约定是有效的。你和陶某在第一份和第二份离婚协议中都对分割股票份额作出了约定,二者之间在内容上并没有根本的改变,只是第一份协议约定得更具有操作性,是有效的。 如果婚姻登记机关对你们的财产问题尚未执行,建议你向法院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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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欢迎WTO达成框架性协议

中国:中国常驻世界贸易组织大使孙振宇说:尽管发展中国家对本次会议的结果并不十分满意,但最新达成的框架性协议总体来说还不错,重新启动了多哈回合的谈判。孙振宇表示,中国在促进此次谈判过程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不过他说,谈判在周六显示出了和谐之音,但是却没有在周日达到完美的结果。

美国:美国政府对世界贸易谈判达成初步协议表示欢迎,并称如果达成最终协议,美国和其他国家将被要求进行史无前例的农业贸易改革。美国贸易官员说:“我们的看法是,对我们是双赢,对世贸组织、出口商、消费者与已开发及开发中国家都是双赢。”

美国总统乔治・布什周二欢迎WTO周日就全球贸易自由化达成框架协定,使被推延的多哈回合谈判重回轨道。“前几天,我们的贸易部长们在日内瓦不知疲倦地努力为WTO多哈谈判达成框架协定。此框架为那些正在进行的谈判提供了路线图。”布什在白宫的演讲中说。布什还特别对在农业贸易领域所取得的进展给予了高度评价。

欧盟成员:

欧盟欢迎达成新协议。欧盟农业专员称这是全球经济的一个好日子,这项框架性协议给欧盟,尤其是给广大发展中国家带来了好处。欧盟农业专员的发言人克罗伊茨伯尔表示,协议会给像布基纳法索和马里这样的穷国带来好处,这意味着他们会有更多的机会向发达国家销售农产品。

法国:法国农业部长盖马尔在对本国媒体的谈话中称这项协议是“巩固欧盟农业政策的平衡协议”。

英国:对于世界第四大经济体英国,贸工部长帕特西夏・休伊特称该协定“有益于我们所有人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是在贸易回合的道路上迈出的关键一步。

德国:德国经济部长沃尔夫冈克莱门特(Wolfgang.Clement)赞扬说:WTO147成员已抓住机会并“在世贸谈判的进程中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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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前达成婚内离婚协议效力

基本案情:2006年5月,吴杰雄与柳慧欲协议离婚,遂签订了一份离婚协议书,其中约定:孩子归女方柳慧抚养,吴杰雄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1000元,现住商品房一套归柳慧所有。签订该协议后,双方因 案例分析: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男女双方离婚诉讼前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效?

所谓婚内离婚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解除婚姻关系为基本目的,并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的协议。目前,我国法律及司法解释对此类协议的效力未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对此类协议的效力认定亦颇多争议。笔者认为,婚内离婚协议是以双方协议离婚为前提,一方或者双方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可能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作出有条件的让步。在双方未能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情况下,该协议没有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其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不能当然作为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直接依据。

婚内离婚协议有如下特征:一是协议内容的复合性。离婚协议的内容是复合的,其内容大多涉及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既包括人身关系,也包括财产关系。二是生效条件的特别性。一般情况下,民事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可生效,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拘束力。离婚协议可归属于民事合同,但其生效条件却有特别之处。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协议离婚,除双方具有离婚合意之外,还必须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登记或者由人民法院以民事调解书的形式赋予其效力,否则即使当事人具有离婚的合意,也不发生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后果。三是婚姻关系解除效力的前置性。解除婚姻关系是离婚协议的基础目的,其他内容具有附随性,在婚姻关系未解除的情况下,附随内容不生效力,所以,离婚协议中解除婚姻关系部分未生效之前,分割财产和子女抚养部分也是不生效的。

有一种观点认为,本案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的内容可以视为双方对夫妻财产的约定,基于此,法院可以根据该约定作出分割财产的判决。笔者认为此种观点有失妥当,夫妻的婚内财产约定与离婚协议中分割财产的约定是有区别的,婚内财产约定是指男女双方就婚前或者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等作出的约定,而分割财产的约定是针对已经取得的现存财产的处置,两者并不能等同。

最终,法院经审理,未对柳慧基于诉前离婚协议的主张予以支持,并依法判决孩子归柳慧直接抚养,吴杰雄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商品房归柳慧所有,由柳慧给予吴杰雄20万元人民币作为补偿。后双方服判,没有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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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马服饰业绩微增 协议目标难达成

3月17日,森马服饰2013年年报,年报显示,2013年营收和净利润均有所增长。

但公司的成人休闲服饰营收下滑并未改变,中高端战略转型困境依旧。其收购中高端休闲男装品牌GXG的计划泡汤后,与德国高端休闲服饰品牌Marc O'Polo签订的协议目标也较难达成。

目前,森马服饰的童装业绩表现亮眼,童装业务将成为森马服饰的未来战略重点。

成人休闲服销售不佳

森马服饰2013 年实现营业收入72.9 亿元,同比增长3.3%。其中成人休闲服饰收入为46.8亿元,同比下滑4%,占比65%。

作为国内休闲服饰的领军企业,森马服饰于2011年3月上市,首发市值达449亿元,一举超过美邦服饰和雅戈尔,拿下国内服装行业市值第一宝座。

但上市后,森马服饰的业绩和股价却呈一路下滑的态势。上市前的三年(2008年~2010年),森马服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3.2亿元、42.5亿元和62.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2.3%、27.9%和47.9%;上市当年营收和净利润分别为77.6亿元和12.2亿元,增长率分别为23.4%和22.3%。随后,森马服饰的业绩一直在低谷徘徊,2012年~2013年营收仅分别为70.6亿元和72.9亿元,其中成人休闲服饰的营收仅分别为48.8亿元和46.8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2.6%和4%。

休闲服饰销售状况持续不佳,森马服饰开始大规模关闭低效店铺。2011年森马服饰门店净增1400余家;而到了2012年,森马服饰在全国的门店(休闲服饰)已经达到4420家,2013年,这一数量变为4029 家。也就是说,2013年,森马服饰关闭门店近4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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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勤:长大不容易,与宝宝达成“协议”

当宝宝成为幼儿园门口那个泪眼婆娑的“小可怜儿”,

或者是死活也不肯按时吃饭的调皮鬼……

你心中的底线是不是开始崩塌,忍不住想对宝宝妥协?

但知心姐姐告诉你,长大不容易,

聪明的妈妈,在不放弃底线的情况下,应该懂得如何和宝宝达成“协议”!

现在的妈妈能力普遍很强,很多妈妈在有宝宝的时候已经是职场精英;可是问题一出在和宝宝之间,妈妈就乱了阵脚,不是因为过分疼爱而一味纵容,就是对着不懂事的宝宝大喊大叫,抑或是硬起心肠置之不理。但是,从事教育行业30多年、刚刚荣升奶奶的“知心姐姐”告诉你:妈妈们注意,如果出现以下4种情况,妈妈是时候和宝宝达成“协议”了!

送宝宝上幼儿园的妈妈成了哈姆雷特

刚上幼儿园的宝宝难免爱哭,只要一哭,妈妈就会担心、伤心得不得了,甚至全家几代人都乱成一团,“送,还是不送”成了哈姆雷特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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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元区达成新一轮援助希腊协议

《金融时报》2月21日报道,欧元区财政部长会议日前达成新一轮1300亿欧元(约合1726亿美元)援助希腊协议。根据最新协议,希腊债券私有债权人同意承担更高份额的损失,进一步减记希腊国债,使希腊债务水平有望到2020年降至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GDP)的120.5%,接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认可的希腊债务可持续目标。希腊债权人将“自愿”减记希腊债务53.5%。而在2011年10月与法国总统尼古拉・萨科齐(Nicolas Sarkozy)和德国总理安格拉・默克尔(Angela Merkel)的面谈中,债权人同意的减记比例仅为50%。

希腊总理卢卡斯・帕帕季莫斯(Lucas Papademos)将该协议称为“历史性的决定”。为了获得援助贷款,希腊国会早些时候不顾公众反对,通过了规模庞大的财政紧缩计划,大规模削减财政支出。其中包括13亿美元的医药支出、660万美元的医生加班费、3.96亿美元的军事采购以及400万美元的公务员支出。同时,希腊接受贷款援助还必须履行严格苛刻的条件,包括专门负责监督贷款使用状况的欧盟工作组以及建立援助贷款拨付账户确保资金优先用来偿债。

《纽约时报》的文章认为,尽管希腊暂时避免了债务违约风险,但对其是否能够按时归还数额庞大债务的质疑依然存在。IMF的一份研究显示,由于经济衰退和改革不力,2015年希腊债务规模占GDP的比重将达到178%。若果真如此,那么除了债务违约,希腊别无他路可走。通过援助方案仅仅是为希腊赢得了喘息之机,而不是解决希腊危机的根本之道。目前希腊迫切需要重新回到经济增长的轨道上来,而不是出台大量以经济倒退为代价的紧缩计划。

主持者言:经过几个月的商讨,新一轮援助希腊方案终于达成一致协议。尽管存在种种缺陷和不足,但至少为希腊赢得了喘息的机会,短期内希腊可以暂时避免债务违约。但是,根据协议内容,援助希腊的贷款主要用于偿还债务,无法解决希腊经济的真正问题,也不能使希腊摆脱债务缠身的恶性循环,改革希腊经济模式的任务无限期延迟下去。

新一轮援助计划不能有效的控制希腊的债务规模。虽然,2020年希腊债务占GDP比重降至120.5%的目标与当前的160%相比已经有较大改善,但是仍然相当高,与今天意大利的债务水平相当。经济不景气致使希腊未来的偿债能力依然是个未知数。希腊债务的债务规模难以控制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欧元区国家要求希腊进行的财政紧缩改革令希腊经济增长的前景十分暗淡。控制赤字与减少债务变得十分困难。

从经济增长的角度来看,财政紧缩不利于经济增长。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给接受援助的国家开出财政紧缩的药方,在很大程度上导致这些国家的经济多年难以恢复增长,至今仍深受诟病。希腊的财政紧缩之路,同样充满争议。有观点认为,希腊的财政紧缩计划恰恰扼杀了希腊通过外界援助解决债务危机的机会。在可预见的未来,希腊的债务规模会持续高企,政府的财政紧缩改革会继续受到公众抵制,希腊的经济状况和人民生活水平会继续恶化。总之,希腊的债务危机远未结束,其对欧元的威胁亦将长期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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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经贸往来还需达成更多协议

2008年至今两岸关系发展平稳,贸易和投资金额不断上升,2012年达到了1689.6亿元,比上一年增长了5.6%,经贸关系发展势态良好。6月21日《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以下简称服务贸易协议)在上海签署,在胡石青看来该协议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成为两岸经贸关系的一个亮点。他指出,因为以前所说的两岸贸易往来基本上谈的都是货物贸易,近年来货物贸易年增长率都在5%左右,差不多已经达到了“高原期”,在未来很难会有两位数以上的增长。而服务贸易协议涵盖的内容则属于两岸往来的全新范畴,将给两岸的双向投资和贸易关系提供更多的机会,在其推动下,两岸的经贸合作将向更深更广的方向发展。

但是两岸经贸关系依然面临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局面。大陆利用台资的数额连续五六年一直在下降,直到去年才有所上升,上升了30.4%。“从某些角度来说,大陆和台湾错过了产业合作的最佳十年。”胡石青告诉《经济》记者。因为十年前大陆刚加入WTO,两岸之间的产业存在着明显的代差关系,当时大陆主要发展的是劳动密集型产业,而这恰恰是在台湾被淘汰的“夕阳产业”。

随着大陆人口红利的减少,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大陆已经开始从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技术密集型产业过渡发展,也就是所谓的产业转型升级,这时候就会跟台湾的产业发展产生冲突。液晶面板产业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十年前台湾当局禁止岛内面板企业来大陆投资建厂,即使允许来大陆投资其技术含量也必须比岛内产品低一代半。那时候大陆十分希望台湾企业过来投资面板产业,而台湾却坐失良机。如今,ECFA(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等协议的不断落实执行,为两岸的经贸合作扫清了诸多障碍,而且两岸产业之间的竞争与合作并存局面,已经隐然浮现。

“现在货物贸易的协议双方正在商谈,最乐观估计年底可以谈完,但根据服务贸易的谈判过程来看,货物贸易的阻力将会更大。”胡石青说。因为双方已经错过了十年前的最佳合作期,这十年间大陆的产业不断地升级追赶,于是产生了很多利益上的纠葛和交叉。大陆的产业要发展,台湾的产业也要发展,达成协议就意味着减少对产品和市场的保护,削减贸易壁垒。这对于两岸的产业,尤其是“夕阳产业”将会产生很大的冲击,因此达成货物贸易协议的周折肯定会多一点。

两岸之间的贸易尤其是货物贸易,还面临着外在环境的冲击。因为两岸贸易中有65%是转口贸易,也就是台湾的零部件在大陆加工成成品,而产品的最终消费地都在欧美。2008年以后随着欧美市场的衰退,本应给两岸贸易带来明显拉动的ECFA,却因为欧美市场的大幅缩水,实际效益不如预期。现阶段我们还看不出来欧美市场什么时候才能走出低谷,大陆为了把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提出了发展内需产业扩大国内市场的策略。这将给两岸经贸关系带来双重影响,既增加了新的合作可能,也为两岸旧的合作型态带来了挑战。

日益凸显的产业替代和被替代,产业追赶和被追赶已成为两岸经贸关系的一个特征,两岸产业利害关系的不一致性日趋明显,大陆和台湾的一些产品已经在海外市场开始竞争,从产业发展的角度来说,一些冲突难以避免。这直接导致了部分台商认为大陆对台让利的程度不大,甚至还有一些台湾的悲观人士认为,两岸的经贸关系已经从合作走向了竞争。

“谈到两岸经贸关系,民间交流不容忽视。可以说两岸经贸关系能走到今天,民间交流是最基本的动力,也是维系两岸之间能够持续发展的纽带。”胡石青告诉《经济》记者。两岸之间经过了几十年的隔阂,大陆能够成为台湾第一大贸易伙伴,台湾能够成为大陆第五大贸易伙伴,民间交流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两岸一家亲的局面就是在民间交流的过程中产生的。

虽说两岸之间有历史、文化的共通血脉,但离开了民间交流,这种血脉关系将难以维系,民间交流的方式使两岸之间的亲情和友情得到了不断地稳固和发展。从1979年到2008年,大陆一直为实现两岸“三通”而不懈努力,当时很多人都不理解“三通”的历史意义。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的数据显示,2008年大陆去台湾的人次仅有30多万,与台湾到大陆的人次相差10倍以上,到了2012年大陆去台湾的人次超过200万,台湾来大陆的人次突破500万。两岸往来人次的逐年激增,不但加快了两岸旅游观光业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加强了两岸的民间交流和文化认同,为两岸关系的发展提供了更加坚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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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P谈判达成基本协议对中国影响几何

张嗣兴

本刊特约专栏作家,原国网北京电力建设研究院院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高级经济师,华北电力大学客座教授。

当地时间10月5日上午,《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议》(TPP)12个谈判国在美国佐治亚州亚特兰大举行的部长会议上达成基本协议。

TPP谈判最早于5年前启动。经过一系列旷日持久的拉锯之后,基本协议终于在10月5日达成。12个谈判国同意进行自由贸易,并在投资及知识产权等广泛领域统一规范。规模占全球4成的巨大经济圈将应运而生。

TPP协议由美国主导。TPP谈判由两大部分构成:一是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等所有12个参与谈判国一起决定的领域;二是诸如某种物品税减免等双边磋商领域。在12个参与谈判国中,美国和日本经济总量巨大。中国没有受邀请,也没有申请加入TPP。

近年来,随着亚太地区成为全球经济的新增长极,中国的自由贸易区(FTA)也实现了快速的发展和突破。现在亚太形成了以“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议”(TPP)为载体的“亚太轨道”和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ECP)为载体的“东亚轨道”之间的竞争与博弈。去年北京APEC峰会上,构建亚太自由贸易区(FTAAP)的倡议再次被激活,这进一步激发了人们对亚太经济区域合作的憧憬。目前,中国已签署生效的FTA已达12个,正在商讨和谈判的有9个,涉及32个国家和地区。自贸区的发展一方面反映了最近几年亚太地区经济增长与地缘政治所导致的区域格局演变,使得亚太经济体对各自国家商业联盟重新作出调整。而另一方面,美国主导的TPP和《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TTIP)谈判正力图将美国范式推向全球,成为新贸易规则的主导者,对发展中国家的制度规范和改革形成了外部压力。

美国总统奥巴马在TPP达成基本协议后当日发表声明表示:美国不能让中国等国家书写全球贸易规则。声明指出,奥巴马处理贸易依据一致原则,包括提升美国劳工与企业的经贸范围,向全球出口更多的美国制造的产品,并支持国内更多及更高薪资的工作职位。呼吁国会两党支持通过该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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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协议达成日 正是烟花绽放时

这里不是兵火交接的战场,但进行的同样是捍卫国家利益的战斗。象征和平的绚烂烟花,难掩谈判中的激烈交锋。

瑞士日内瓦作为一个国际组织云集的城市而闻名世界。大街上外交牌照的车辆来来往往,这里几乎每周都有国际会议举行。2004年7月27日至29日,WTO在此召开总理事会会议,试图完成“多哈回合”坎昆会议的未竟之业。7月中下旬,各国代表团陆续抵达日内瓦。由商务部易小准部长助理率领的中国代表团也于7月20日晚到达了日内瓦。笔者因参与WTO贸易便利化议题的谈判,有幸成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参与并见证了这次历史性的会议和谈判。

以孙振宇大使为首的中国常驻世贸组织代表团热情欢迎我们的到来,并立即召开了情况通报会,安排布置工作。根据会议的分工,各议题谈判小组分头组织研究对案,大家立即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

会前气氛就已十分紧张,各个集团密集地磋商,不同的立场、观点交锋激烈,磋商常常持续到深夜。我们负责的贸易便利化议题谈判中,“核心集团”和“科罗拉多集团”各支持一个案文,争论不休。几乎每天,代表团都要召开情况通报会。总的来看,以农业谈判为首的各议题分歧依然巨大,坎昆会议的阴影笼罩在每一个人的心头。

7月27日,WTO总理事会正式开始。虽然WTO总部大楼前设置了护栏,站满了警察,但这天出人意料地平静,没有发生在坎昆有过的游行示威和类似韩国农民自杀的事件。会场内,磋商在白热化地进行。由于这次谈判将对各国贸易产生重大影响,有30多个国家的贸易部长亲自赶来参加谈判。7月29日,按照原定日程,会议本应当结束,但是因协议没有达成,只好延期。我们接到通知,新的案文随时(包括在半夜)可能出台,一旦出台将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研究。我们在等待中渡过了两个晚上,而孙振宇大使、易小准助理等人则通宵达旦奋战在会场。

7月30日早上,案文第二稿终于出来了,大家迫不及待地研读。然而,过了约20分钟,没有一个人说话,似乎在用沉默表达:我们对案文不满意!案文倾向于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和最不发达成员的关注考虑得很少。

10点,WTO总理事会召开大会讨论案文,笔者见到了有生以来最激烈的“反对者之声”!整个上午,近40个成员(主要是发展中成员和最不发达成员)的代表相继发言,对新案文表示了强烈的不满。其中多米尼加共和国代表言辞痛切,对发达国家操纵谈判,无视发展中、最不发达成员的利益和关注,表达了强烈的愤慨。他说:“7年以前(1997年)你们(指发达成员)就要求我们让步,现在你们还是要求我们让步。都说多哈回合是‘发展的回合’,可是发达国家只考虑自己的利益,不接受发展中成员的意见。发达国家要求发展中成员降低关税,可自己却维持水平很高的国内补贴,编出什么‘新蓝箱’、‘敏感产品’之类的新名词,这对发展中成员完全是不公平、不公正的,这哪里是什么‘发展的回合’!”在一片反对声中,秘书处宣布将进一步修改案文,熬了数个通宵的代表们带着疲惫,黯然离开了会场。

7月底到8月初是日内瓦节。7月30日晚10点,一束束美丽的烟花在天空盛开,把这座花园般的城市装点得更加绚烂多彩。可是在紧张谈判中的我们,谁也没有心思去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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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达成协议离婚之后一方想改变离婚协议可以吗

夫妻双方达成协议离婚之后一方想改变离婚协议可以吗-法律快车 【律师解答】 律师告诉他,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时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属于民事合同。根据法律的规定 夫妻双方达成协议离婚之后一方想改变离婚协议可以吗-法律快车

【律师解答】

律师告诉他,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时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属于民事合同。根据法律的规定,民事行为具备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这三个要件,即依法成立生效,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五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民事合同时如果意思表示不真实,在一年内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该合同。由此可见,如当事人协议离婚后,一方以订立协议时意思表示不真实,可在一年之内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对财产进行重新分割。但是,根据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提出请求的当事人此时应负举证责任,必须拿出充分证据证明离婚分割财产时因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行为,使自己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了协议,才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否则,其诉讼请求只会被法院依法驳回。

【案例】

周先生与前妻因感情不和,今年初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属于夫妻共有的房屋和财产全部归女方所有,男方除个人生活用品外,其余财产一律不要。但离婚后不久,周先生开始感受到居无定所带来的不便,他对离婚时做出的放弃财产的决定十分后悔。于是,咨询律师,“离婚时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还能改变吗?子女扶养关系变更或者增减子女扶养费、经济帮助金额可以吗?”

领取离婚证后,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以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子女扶养关系或者增减子女扶养费、经济帮助金额的,可向原受理离婚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协议,填写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审查属实的,应当准予变更,并在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上加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专用盖。 协议限定受理一次。再次要求变更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当事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回体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消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你因协议离婚中的财产分割问题反悔,是可以提讼要求法院变更或者撤消该财产分割协议的。但如果想最终达到撤消当时签订的离婚协议的目的,你必须提供证据证实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对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人民法院是不可能支持你的诉讼请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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