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村居协会工作计划

村居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精选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十篇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居民诚信计生实施意见

井岗镇、各街道办事处、新产业园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落实计划生育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的方针,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现就我区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的指导思想

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是在社居委(村委会)党支部的指导下,由社居委(村委会)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协会和其他群众组织积极配合,村(居)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计划生育管理模式。这一管理模式的建立,使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与社居委(村委会)的领导、指导关系更多地建立在法律和契约之上,使党和政府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具体转化为由村(居)民认同并自觉遵守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使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心下移到村(居),实现计划生育工作“两个转变”,使低生育水平更稳定,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更满意。

二、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基本原则

实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必须把握以下原则:

1、依法自治的原则:依法制定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各项制度和工作措施,确保自治的合法性和严肃性。

2、民主管理的原则:育龄群众是计划生育的主人,要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发挥其在计划生育管理事务中的主人翁作用,在依法自治和有利于群众广泛参与的前提条件下,实现村(居)民的计划生育自治。

全文阅读

乡镇人口管理完善工作方案

为了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发挥政府推动、协会主唱、村民自治三者的积极作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热情,提高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根据《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区计划生育协会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先进村(居)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人口计生委〔〕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年到2014年期间在全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先进村(居)创建活动,创建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镇负责、村自治、户落实的工作机制,有机结合政府服务和村民自治,通过完善自治章程、自治制度、自治组织、自治形式,不断提高村级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学习、自我教育的能力,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引入到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有机统一的发展轨道,实现人口计生工作重心下移,促进全镇人口秘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进社会和谐。

二、主要目标。从年始,至2014年止,用5年时间,万顺村、治华村、三水村、新场社区创建为区级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先进村,龙泉村、合作村创建为区级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合格村,力争把万顺村创建为市级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示范村。建立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的长效机制,完善自治章程、自治制度、自治组织、自治形式,形成村级规范化管理、镇监督服务的工作格局,达到“两委负总责,协会唱角,村民搞自治,主生上水平”的目的。

三、自治内容

(一)进一步完善自治章程。自治章程是村民自治的“宪法”,自治制度、自治组织、自治形式都是基于章程衍生出来的。章程内容要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机结合,如依法行政、流动人口管理、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等,同时要充分体现群众意志。章程是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政策与群众意志的有机结合体。制定章程时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通过合法的程序,经过法定村民代表人数表决通过。

(二)进一步完善自治制度。自治制度是自治内容的具体表现。自治制度项目要有针对性,内容要具体有操作性,奖励和惩处有机结合并准确把握分寸。制度要经过法定村民代表人数表决通过,用文本固定。

(三)进一步完善自治形式。自治形式是落实自治制度的方式。自治形式要灵活多样,以达到自治效果为目的。可以采用与对象签定《协议书》、收取违约金等方式。

全文阅读

诚信计生工作通知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为中心,推动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方法的根本转变,强化诚信道德,强化服务意识,强化制度建设,扩大群众参与,增强社会自治能力,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实现以“政府诚信”推动“居民守信、群众互信”的目标。从而促进低生育水平稳定,推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资源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要深入了解群众的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需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让群众充分认识到诚信计生对自己和家庭的好处,在充分自愿、信任的基础上,通过组建诚信计生小组,签订诚信计生协议等形式,明确群众的权利义务和政府的职责,尊重和维护群众的避孕方法知情权、生殖健康权以及获得规定的奖励扶助待遇的权利,动员组织群众参与到诚信计生工作中来。

(二)坚持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社会诚信首先是政府诚信,政府诚信的关键是依法行政。镇和村(居)的计生工作人中要把依法行政作为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大力推进以人口计生政策及其执行情况为重点的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立信于民,方便群众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坚持分类指导,鼓励创新。要根据各村(居)不同计生工作基础采取不同的措施,重点是围绕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因地制宜、分阶段确定工作目标和重点,积极稳妥推进诚信计生工作。

(四)坚持政策引导,增强诚信计生吸引力。要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出台的各项利益导向政策,逐步建立诚信计生奖励制度;协调推动部门资源整合,制定有利于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可持续的引导措施以及便民利民的具体措施;着力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在组织分配体资产及收益时,依法落实独生子女和二女户多分一份的规定。

三、工作目标

全文阅读

市农村新民居建设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委七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农村新民居建设,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现制定全市农村新民居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省、市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要求,以新建改造农民新居为目标,以优化农村环境面貌为重点,积极引导农民转变生活居住方式,建设具有现代特色、方便农民、经济实用的新型住房;立足节约用地,加大旧村改造力度;坚持统筹协调,同步推进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逐步把全市农村建设改造成设施配套、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农村实施新民居建设,遵循以下原则:

(一)农民自愿,政府引导原则。建设农村新民居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不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通过政策支持,市场促动,引导农民自觉自愿建设、改善居住条件,改善农村环境。

(二)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原则。坚持规划先行,合理布局,新民居建设与村庄产业发展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相结合,与“空心村”改造和集约高效利用土地相结合。村庄建设、改造既适应不同地形地貌类型、经济发展水平和历史文化习俗,又经济、适用、安全、环保。

(三)改造为主,新建为辅原则。根据村庄实际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新建或改造思路,不加重农民负担。坚持因地制宜,一村一策、多户多型,避免千村一面、千户一型,满足不同村庄、不同收入阶层群众的实际需要。

全文阅读

计生帮扶工作方案

各村(居)、镇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适应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真正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融入新农村、新农民、新家庭建设之中,全面提升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为抓手,以帮助计生困难家庭脱贫,帮扶计划生育家庭上项目、快致富为目的,开拓人口和计划生育创新之路,真正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融入新型农村和幸福家园建设之中,全方位地提升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和内涵质量。

二、工作目标

1、开展计生协会志愿者与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帮扶结对活动,全年帮扶60个(每个村4-5个)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脱贫。

2、推进计划生育家庭上项目、快致富工作。在镇计生协会和西城居委会计生协会继续帮扶白马湖羊业专业合作社扩大经营规模基础上,唐圩、滨河、岔河、幸福、东陈、其虎等村每村创建一个计划生育家庭帮扶致富项目基地。

三、工作步骤

全文阅读

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民委员会、乡级各单位:

为让诚信计划生育工作理念能在群众思想上和谐、顺利地开展,更快更好地推动和落实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稳定低生育水平、建立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和实行计划生育的基层群众自治长效机制为重点,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的进程,创建诚信型计划生育基础,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构建乡与村(居)委、村(居)委与居民,居民和居民之间的和谐氛围。开展诚信计生工作,以促进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的根本转变,实现人口计生工作重心下移,形成多数人做少数人工作,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计划生育工作格局。

今年全面开展诚信计生工作,全乡有90%的村(居)开展诚信计生工作。通过开展诚信计生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培育和树立一批诚信计生示范村(社区),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在全乡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新格局。

(一)制定工作方案。我乡结合实际,一是成立了领导班子。乡上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诚信计生工作领导小组。五个行政村和一个社区也相应成立了诚信计生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乡诚信计生办公室同志负责制作专门标语大型3幅;书写标语每村20幅共120幅;发宣传单全乡每户1张共1160张;每个月各村民小组分别开院坝会一次,小组长将会议记录交到各村诚信计生工作办公室存档。三是乡诚信计生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全乡六个小组的诚信计生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向党委汇报阶段性地工作进展状况。四是各村要将诚信计生工作与“阳光计生”、创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争创国家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确保诚信计生工作开展达90%,并取得实效。五是建立诚信计生档案,实现一组一卷。

(二)建立完善各项制度。一是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结合群众需求,按照程序,组织修改、各村分别制订《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在充分自愿的情况下,目前和育龄群众签定了《诚信计生双向承诺》和《诚信计生承诺协议书》共880份,并保证今后每新增户一户新签定一份协议书。二是履行承诺,乡计生办和村(居)民委员会向已婚育龄群众承诺依法兑现实行计划生育的相关权利;已婚育龄群众承诺自觉按政策生育,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不违反诚信协议。三是明确村“两委”工作职责、群众实行计生的权利义务及其待遇,建立健全计生服务与管理工作制度。四是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诚信计生小组每个成员自觉履行《协议书》中规定的义务。参加诚信小组并守约的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有关奖励优惠政策及协议中政府、村(居)委承诺的激励措施,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运行机制。

(三)开展诚信计生的基本原则。一是乡主指导,村(居)为主。乡党委、政府要加强对诚信计生工作的指导,建立“村(居)支部书记、村(居)委主任负总责,村(居)计生专干具体抓,村民小组配合抓”的村级计生层级管理机制。加强对村级计生干部的业务培训和学习,履行好宣传员、服务员、信息员、管理员的职责。二是兑现政策,落实奖扶。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和各级政府制定的奖励、扶助、救助政策,政府和村(居)委要带头讲诚信,落实对诚信计生户优先、优惠、扶待等激励政策,确保诚信计生户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带头兑现承诺,以政府的公信力推进诚信计生工作。三是阳光政务,村务公开。即:服务事务公开、优惠政策公开,村(居)委会事务公开、监督电话公开,要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居)规民约、诚信计生三方承诺内容、诚信协会(小组)网络等上墙,接受群众监督。

总之,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加强对诚信计生工作的指导,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诚信计生工作及日常工作的开展。明确职责

全文阅读

做好民族特色村寨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

特色村寨和特色民居是一个地方民族历史文化的符号,是传承民族建筑文化的有效载体,是发展民族文化旅游、乡村旅游等特色经济的宝贵资源和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保护价值。为抢救、保护本县民族特色村寨和特色民居,传承、丰富和拓展民族建筑文化内涵,彰显地域特色民族建筑文化,根据《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历史文化名村(寨)及特色民居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自治州“百千万”特色民居保护工程实施方案》、《自治州大通道特色民居保护整治工程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特作如下通知:

一、凤凰县特色民居保护范围

凤大高速公路沿线、凤大二级公路沿线、吉怀高速公路沿线可视范围的自然村寨的民居,凤凰至山江旅游公路沿线自然村寨及山江、千工坪景点圈内的特色村寨的民居,县人民政府已纳入民居保护整治计划或已统一实施的其他特色村寨,为近三年内重点保护范围,其他村寨及其民居分期分批实行保护管理。

二、保护原则

按照“整体规划、分布实施、办点示范、整合资源、三级联动”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作用;突出长远规划,因地制宜搞好点面结合,分步实施;做到以人为本,先易后难,务求实效。

(一)由县人民政府制定民族特色村寨保护规划,明确特色村寨民居保护范围。主要包括村落民居建筑形式、建筑风貌,村落内部环境和周边风貌。

(二)确定保护风格,民居建筑必须以地方传统建筑形式为保护基调进行保护、维修和建设,严防出现新的不协调建筑。

全文阅读

自治村计生基层管理方案

各村(社区):

根据县5月20日县人口计生委召开的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百村示范活动启动会的要求,我镇结合实际,认真贯彻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市、县委《意见》精神,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民政部、中国计生协《关于加强和完善村级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意见》,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计生协《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规范》要求,将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纳入到整体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之中,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基层协会的优势,实行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进一步加强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络建设和阵地建设,加强村(居)自治制度及自治能力建设,在全镇范围内培育、树立一批人口和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促进全镇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全面、健康推进,促进人口计生长效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增强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和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和完善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的相关制度和指导意见。研究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先进、合格村(居)的标准。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措施。

全文阅读

市农村新民居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委七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农村新民居建设,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现制定全市农村新民居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省、市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要求,以新建改造农民新居为目标,以优化农村环境面貌为重点,积极引导农民转变生活居住方式,建设具有现代特色、方便农民、经济实用的新型住房;立足节约用地,加大旧村改造力度;坚持统筹协调,同步推进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逐步把全市农村建设改造成设施配套、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农村实施新民居建设,遵循以下原则:

(一)农民自愿,政府引导原则。建设农村新民居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不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通过政策支持,市场促动,引导农民自觉自愿建设、改善居住条件,改善农村环境。

(二)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原则。坚持规划先行,合理布局,新民居建设与村庄产业发展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相结合,与“空心村”改造和集约高效利用土地相结合。村庄建设、改造既适应不同地形地貌类型、经济发展水平和历史文化习俗,又经济、适用、安全、环保。

(三)改造为主,新建为辅原则。根据村庄实际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新建或改造思路,不加重农民负担。坚持因地制宜,一村一策、多户多型,避免千村一面、千户一型,满足不同村庄、不同收入阶层群众的实际需要。

全文阅读

诚信计生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不断创新我镇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机制,切实维护广大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推动全镇人口计生工作在新起点实现新跨越,镇委、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根据《市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为中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创新我镇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机制,强化诚信道德,强化服务意识,强化制度建设,扩大群众参与,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推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资源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目标任务

2012年,根据市局提出的实现诚信计生的目标,我镇必须坚持稳步推进,注重质量,既考虑政府和群众的承受能力,又不能走过场搞“一刀切”。要根据我镇各村的人口计生工作的实际,制定不同的工作目标,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寻求适合各村(场、居)的诚信计生工作模式。全镇基本建成诚信计生模式,全镇28个村(场、居)基本实现诚信计生。落实以长效节育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实现镇、村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便民利民,落实国家、省、宜昌市、市人口计生各项免费、扶助、奖励及优先优待政策,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数据真实准确,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适应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要求。

三、工作模式和程序

要建立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场、居)民互信的“双向承诺、充分自愿、依法自治”的工作模式。一是双向承诺。镇人口计生部门和村(场、居)民委员会向已婚育龄群众承诺,依法保障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相关权利,实现群众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的愿望;已婚育龄群众承诺自愿按政策生育,按照知情选择要求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不违反诚信协议。二是充分自愿。已婚育龄群众在互相信任的前提下,自愿组成诚信计生小组,民主选举产生诚信小组长,小组成员协商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运行机制。三是依法自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诚信计生小组每个成员自觉履行《协议书》规定的义务。参加诚信计生小组并守约的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有关奖励优惠政策及《协议书》中镇人口计生部门、村(场、居)民委员会承诺的激励措施。

诚信计生工作基本程序:一是召开村(场、居)民代表会议,宣传诚信计生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组织村(场、居)民讨论制定《协议书》。二是育龄群众在相互信任的前提下,通过双向选择,自愿组合成立诚信计生小组,民主选择诚信计生小组长。三是镇人口计生部门和村(场、居)民委员会与诚信计生小组长及计生诚信小组全体成员共同签订《协议书》,明确镇、村(场、居)民委员会和村(场、居)民的职责、权利、义务,使《协议书》成为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四是镇计生办和村(场、居)民委员会要带头讲诚信,兑现承诺,严格落实法规规定和各级制定的奖励、扶助、救助政策。五是村(场、居)民委员会健全村(场、居)务公开等相关制度,监督政府和群众履行《协议书》约定的承诺事项。六是村(场、居)民委员会建立诚信计生档案,实行一组一卷。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