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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经营权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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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出租车经营权政府管制分析

摘要:出租车是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市客运交通中占有重要地位。出租车经营权政府管制在一定时期对我国的出租车行业的发展起到了一些积极作用,但由此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如份子钱过高、经营权垄断、黑车过多等,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发展。而在出租车经营权政府管制低效甚至无效的现象之下,更多的折射出我国出租车经营权市场产权关系混乱。因此,明晰市场产权关系是提高出租车经营权政府管制绩效的关键。

关键词:出租车经营权;政府管制;市场产权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04.0048.02

1导言

出租车是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出租车营运在城市客运交通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第一,满足了特殊人群的出行需要,弥补了城市公交的不足。由于交通需求和城市空间的不断增大,致使城市的许多街道或巷道及郊区是公交车无法到达的,公交车无法满足人们特殊的出行需求,而出租车实行的是门到门式的服务,通达性高,因此可以较好的弥补城市公交的不足。同时,出租车以其“方便、准时、安全、舒适、快捷”的门到门式的运输服务,可以满足各种特殊人群的出行一般出行需求和一般人群的特殊出行需求。第二,抑制了私人和单位自备车辆的增长,缓解了道路交通拥挤和减轻了环境污染。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出行要求也相应提高,但是公交车无法满足这部分人的个性化需求,因此,这部分人开始转向私家车。但是相对于私家车和公务车而言,出租车在满足需求上具有某些相同的特性,但其长期成本却低得多,而且使用效率高。据测算,出租车的使用效率相当于私家车的10倍,公务车的6倍。因此,这样一来,出租车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私人和单位自备车辆的增长,从而避免城市道路无休止地被私家车和公务车占用,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机动车对城市环境的污染。第三,出租车也是推行改革开放和促进国际交往的城市纽带。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发展,国际地位的不断提高,我国旅游业蓬勃发展,来华参加政治、经济、文化活动以及商贸洽谈、观光旅游的外国友人不断增多。而这些外国友人在城市活动期间选择的主要代步工具即是出租车,他们与出租车司机频繁接触,因此司机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他们对该城市印象的好坏。所以说,出租车是城市“流动的风景线”,是城市对外开放的窗口。

但是,出租车的发展在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不少问题。如黑车过多严重干扰了合法出租车运营,司机份钱过重损害了司机积极性,寻租问题严重致使利益分配畸形化等等。如此之多的问题致使出租车市场矛盾不断,罢运连连,出租车“罢运”事件已成为中国城市多发性。有人曾这样形容出租车行业问题,出租车行业是“小行业出了大问题”,甚至有人认为出租车行业“乱象丛生”、“富了公司,穷了国家,苦了司机,坑了百姓”。而在出租车行业问题之中出租车经营权市场运营问题则成为矛盾和问题的焦点。因此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加强出租车市场管理,尤其是出租车经营权管理,理顺出租车经营权市场产权关系,提高出租车经营权政府管制绩效就成为亟代解决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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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出租车经营权市场的产权分析

【摘 要】石家庄出租车经营权市场上存在较多问题,表面上看是由于经营权的垄断,政府管制的不经济引起的,但是根本原因还在于经营权市场上的产权关系模糊不清,从而导致的政府、出租车公司、出租车司机和乘客之间利益关系的扭曲。因此应该完善政府管制,明确出租车市场政府和出租车公司的产权边界,完善出租车公司的治理结构;明确出租车司机和出租车公司的产权边界,提高政府管制的效率。

【关键词】出租车;经营权市场;产权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158(2013)02-0405-02

一、石家庄市出租车经营权市场上存在的问题分析

出租车经营权是指经营者依法取得的租车经营权利。出租车经营权作为一种专有的权利,是经营者取得从事出租车经营活动资格的最直接的反映。因此出租车经营权是一种稀缺资源。目前国内出租车经营权模式一共有四种。分别是政府无偿、无限期配置;政府无偿、有限期配置;政府有偿、无限期配置;政府有偿、有限期配置。

目前石家庄市出租车的经营权是通过审批的方式,由出租车经营者无偿、无限期的使用。此种经营权配置模式,由于缺乏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有效市场竞争机制,因此很难从制度上保证出租车经营权这一稀缺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因此把出租车经营权授予给经营者,事后进行的监督手段很难产生效用,出租车经营权市场暴露出很多问题,导致出租车行业发展受到阻碍。具体的老说,石家庄出租经营权市场上存在的问题有几下几个方面:

1、出租车市场上服务质量差,供给不足

由于审批前没有明确规定出租车经营权的使用期限,因此经营权的拥有着不必进入市场接受优胜劣汰。而审批制度本身也没有建立有效的市场退出机制,也没法让出租车经营者实现优胜劣汰。因此没有机制约束出租车市场的经营者,没有动力刺激出租车经营者加强内部管理和自身建设。从出租车数量上来看,石家庄市总体上存在供给不足。石家庄市总面积1584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966万人,其中市区面积456平方千米,市区人口243万。而石家庄市区共有25家出租汽车公司,拥有出租汽车6712辆,均为中档车型。其中,挂靠经营模式的公司有20家,车数占88%;合作经营模式公司有5家,车数占12%。近几年来,石家庄出租车数量基本维持稳定,没有新增运力,从而导致市场上出租车供给明显不足。因此导致市场上出现乘客打车难、等车时间过长、司机挑客、拒载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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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经营权市场产权界定及其成本分析

内容摘要:出租车经营权市场产权主要解决各市场权利主体在出租车经营权让渡交易过程中关于出租车经营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的权利规则和制度安排问题。出租车经营权市场产权的明确界定和有效实施同样需要考虑其成本问题。出租车经营权市场产权界定成本不仅包括具体成本和抽象成本,还应考虑出租车经营权市场上多种利益主体间的博弈成本。研究出租车经营权市场产权及其成本具有极其重要的经济学意义。

关键词:出租车经营权市场 市场产权 博弈成本

出租车经营权市场产权的界定

出租车经营权市场是出租车经营权的让渡市场。同其他市场一样,出租车经营权市场也存在一个产权界定问题。在出租车经营权市场上,市场权利主体主要解决各个经济主体之间关于出租车经营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规则与制度安排问题。

(一)市场产权含义的界定

关于市场产权的定义,目前国内学术界主要有三种学说:宏观层次市场产权(即“政府型”市场产权)、微观层次市场产权(即“股市型”市场产权)和中观层次市场产权(“交易型”市场产权)。

1.“政府型”市场产权。在国内最早提出市场产权概念的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曾繁华教授。在《论市场所有权》一文中,曾繁华教授提出,实际上,市场本身也有一个产权界定及其制度安排问题。在经济全球化及全球市场一体化的条件下,各市场产权主体不仅要解决国内市场各主体间在市场所有权、市场经营权、市场占有权及市场收益权等权利束上的契约关系,而且还要解决全球市场各主体间关于市场所有权、市场经营权、市场占有权及市场收益权等权利束的“游戏规则”。

因此,市场产权是一系列权利束的规则与制度安排的集合体。从产权的角度来看,市场产权是指一国中央政府对其构建、所有、运作、管理市场及从市场获益的一系列市场规则与制度安排(曾繁华等,2008)。市场产权在组成要素上包括市场所有权、市场经营权、市场占有权及市场收益权等四个权利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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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特许经营权改革迫在眉睫

交通运输部日前出台的《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明确,要完善运力投放机制,科学调节出租汽车总量,推进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等方式配置出租汽车的车辆经营权,完善出租汽车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发展多样化约车服务等多项原则性要求。在司机叫苦不干、消费者打车难的两头夹逼之下,该意见的出台,让出租车行业成为了舆论焦点。

根源在管理模式

老百姓打车难、出租车司机腰压弯、黑车屡打不绝、公司坐收渔利、腐败现象层出……出租车市场种种乱象的根源,就是目前的出租车运营管理模式。

所谓特许经营,就是政府部门核定城市出租车数量并发放牌照,出租车公司通过拍卖或划拨等方式取得,然后交给出租车司机驾驶,司机上交管理费。

然而,一旦核定数量发放牌照,牌照就会成为一种无形资产,出租车数量增加就会遭到持有牌照者的抵制。在一牌难求之下,出租车牌照的价格也在水涨船高。同时,由于准人数量限制,车少需求多,不愁没乘客;加上改进服务也不会带来收入上的任何改变,司机既没有制约,也没有激励,更没有提高服务质量的积极性,乘客成为这条利益链上最弱势的一环,牌照成为获得利益而不是服务乘客的一种手段。

抓住改革契机

2015年刚开年,一些地方部分出租车停运引发各界关注,西安、上海两地出租车价格听证会也引来热议;去年内蒙古包头、广东清远、陕西宝鸡、安徽黄山等地的出租车“不拉活”事件似乎刚发生在眼前。各地出租车司机群体表达不满日趋频繁。纵观各地出租车司机的诉求,大多与燃油费调整、调价方案和黑车、“专车”有关。业内人士认为,出租车改革顶层设计应尽快提上议事日程。

如今的矛盾,是多年顽疾的爆发,同时也是行业改革的契机。近期湖北襄阳“取消份子钱,把司机收入与服务质量和社会评价挂钩”的模式;辽宁省在地方两会提出的“逐步实现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经营权无偿有限期使用”等举措,都具有积极的基层改革探索意义。与百姓出行息息相关的出租车行业,在民意期待和各方围观下,不应再拖延。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应该是改革的着眼点和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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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出租车行业政府管制经营权问题研究

【摘要】行业管理一直是出租车行业的难题。除了面临经营权归属、经营模式等难解问题外,各地出租车行业还面临着如何调配运力、如何建立退出机制、如何保障乘客和驾驶员权益等一系列问题。本文认为,出租车经营权投放制度,完善出租车企业及司机的评价考核办法,建立科学的经营权所有者和司机的准入和退出机制,才能成功走出一条科学、合理的服务性出租车行业之路。

【关键词】出租车;经营权;管理模式;政府管制

1.研究背景

1.1 出租车罢运事件及成因

近些年来,出租车行业管理被“份子钱”、油钱、工钱等困扰,出租车司机存在工作时间过长、劳动强度过大的问题,由此导致城市“打车难”,价格调整机制也不甚健全。

在南京这样的二线城市,“打车难”的问题也日益锐化,晚高峰打车成了一些经常打车的上班族最头痛的事之一。正如东方卫报日前的专题“打车事故多,充满喜与优”所述,上班族们常常因为要在傍晚五、六点打车,而在下午两、三时就开始提前焦虑。而一辆出租车常见的情况是,两位出租车师傅日夜轮班,从早晨7点一直工作到夜里2点。这样上一天班休息一天的生活,出租车师傅给了一个很形象的概括,“一天机器人,一天植物人”。的士司机的吃饭不定时,定点就显得特别重要。的士司机的休息时间也是自己调剂的,比如今天A师父休息,A就和B商量,B多开一个白天。大家协商一致就好。

出租车行业利润水平也比较低。一般的的士司机一个月的收入是4000多元,比较勤快的司机月收入能达到大几千。工资、燃油价格上涨,人力成本和油费推高了经营成本。但经营权高额的租赁转让费是经营成本高昂的根本原因。经营权逐步被作为一种投机工具拍卖,造成出租车经营链条过长,经营权费用攀升,温州等地一度甚至达到130万元。

经营权的投机,严重地扰乱了行业秩序,致使浙江整个出租车行业利润水平不断下降,企业、司机、乘客之间的矛盾愈发尖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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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承包经营合同研究基金项目:湖南工业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责任主体研究”

摘要:出租车承包经营合同是一种无名合同,对此缺乏相关的、较细致的法律规范;同时, 出租车承包经营合同又是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权利义务关系的证明性文件,是解决合同纠纷的依据,合同内容和条款、权利义务享有与负担、事故责任承担等是双方关注的焦点。

关键词:出租车;承包经营合同;发包方;承包方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出门办事讲求方便迅捷,往往以车代步,这为出租车客运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前景。目前,出租车运输业已成为第三产业中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出租车车主在无遐亲自经营的情况下,出租车承包经营也就应运而生了。而出租车承包经营合同是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权利义务关系的证明性文件,在出租车承包经营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出租车承包经营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签订的、采取由发包方将出租车交给承包方运营,承包方上交承包金给发包方的方式,由此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其中,发包方为享有出租车所有权的出租车车主,既可为出租车公司,也可为自然人;承包方为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自然人。由于出租车承包经营合同是一种无名合同,对此缺乏相关的、较细致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出租车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也不断发生。鉴于此,笔者在此对出租车承包经营合同作一略述,以期管窥之见有助于完善这一新型合同关系。

一、出租车承包经营合同的主要种类

在当前的出租车行业中,承包经营合同主要有两种形式:第一种是出租汽车公司与自然人之间签订的出租车承包经营合同,其中发包方为出租汽车公司,承包方多为非公司职工(若承包方为公司职工则按内部承包经营合同处理),承包方每月上交一定的利润给发包方,对外仍以公司的名义营业。

第二种是自然人之间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发包方为享有出租车所有权的自然人,承包方为经发包方允许的合格驾驶员。由于现行体制的原因,发包方所有的出租汽车都必须挂靠某一特定的出租汽车公司,其营运证由公司办理,每月向公司上交一定的管理费,对外以公司名义营业。当然,现行体制也受到了较多的批评。湖南省政协委员王义高就指出,“只有取消出租车公司,或将公司改造为‘非赢利性’机构,才能真正降低出租车业主的成本”。[1]

二、出租车承包经营合同的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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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的管理,维护客运出租汽车市场秩序,保护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范围内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的有偿使用管理。

第三条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有期限有偿使用。有偿使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鼓励规模经营。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管理的主管机关。*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实施本办法。

市工商、公安、质量技术监督、财政、价格、税务等部门应按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的有偿使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客运出租汽车应根据社会需求和城市道路交通状况,实行总量控制,有计划投放。新增车辆计划由市计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交通、公安等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第六条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通过以下方式取得:

(一)公开竞投或拍卖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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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出租车经营模式分析与发展方向

【摘 要】本文介绍了目前我国城市出租车的四种主要经营模式,深入剖析了它们的利弊,并提出了改革发展建议。

【关键词】出租车;经营模式;发展方向

出租车是现代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缺乏管理现代交通体系的经验,我国目前形成了多种出租车经营模式并存的局面。目前社会各界在出租车经营模式的选择上还存在争议与分歧,影响到出租企业行业的稳定与发展。因此,有必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深入剖析各种经营模式的利弊,进一步明确出租汽车经营模式的发展方向。

一、我国出租车经营模式现状分析

按照经营权、投资主体和管理权三个方面进行分类,我国出租车行业现行的经营模式主要有:承包经营模式、挂靠经营模式、个体经营模式和公车公营模式四种。

(一)承包经营模式

也称为租赁经营模式。这一模式是目前我国出租车行业最为普遍的经营方式。在该经营模式下,出租汽车经营权和车辆产权均为公司所有,公司正式雇佣司机,与司机同时签订一定期限的内部承包合同和劳动合同,司机一次性向公司交纳一定数额的抵押金,每月向公司交纳定额承包费(即通常所说的“车份钱”),并享有缴纳定额承包费以后的剩余部分。租赁承包经营的优点在于,其是一种正规企业经营方式,承租人不必承担购置车辆的费用及其它的一些税费,不需要很高的成本投入,这样就大大降低了他们的入行成本。没有较高的成本投入也就意味着不必承担较高的经营风险,当承租人不能完成规定指标时,出租车公司可以依照规定收回承包经营权。采用正规企业的管理模式来管理出租车行业,可以有效地将出租车的购置、装备和管理有机地统一起来,同时也可以实现对出租车的统一调度,使得出租车行业的服务质量、收费与安全得到保障。但是租赁承包经营模式也有自身的一些缺点,存在一些管理上的难题:一是由于司机收入和完成承包指标直接挂钩,虽然其不必承担较高的投资风险,但是其收入没有一定的保障。二是,出租车行业的这种承包并不是完全的劳资关系,因为按照劳资关系的要求,企业与个人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有货币形式的工资支付行为,有实际的劳动岗位工作,企业也要为职工交纳社会保险。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承包经营还不能完全达到这个要求。三是,这种经营模式带有明显的不平等性。因为按照法律的规定,承包属于一种合作关系,但是实际上出租车公司与司机之间建立的是一种经营权的出租关系,因此这种合作关系带有明显的不公平性。

(二)挂靠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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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情况汇报

根据福建省交通厅《关于报送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进展情况的函》(闽交办发明电[2005]35号)的要求,现将我局贯彻落实[2004]8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闽政办[2005]79号通知精神,开展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基本情况

我市市区出租汽车运营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起步,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现有出租汽车133辆(其中:面的120辆,轿的13辆),车辆产权、经营权全部归私人所有,分别挂靠在4家客运企业运营。其中:挂靠在市出租车服务公司的车辆113辆(面的101辆,轿的12辆);其他三个公司20辆。由于我市严把出租车运输市场准入关,采取控制总量,适度发展的措施,出租车经营环境看好,私下倒卖许可证的问题突出,即使是即将报废的出租车面的,也存在私下高价倒卖现象。为制止变相倒卖出租汽车经营权的行为,使社会公共资源分配公开、公平、公正,我市参照其他地区做法,改行政审批为市场化运作。1999年,市政府以邵政[1999]综159号文件印发《邵武市客运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及其管理暂行规定》,并先后两次组织对客运出租车经营权实行有偿出让,有38位业主通过竞标获得出租车经营权(其中:第二次拍卖13辆为报废更新车辆),经营期限为10年,拍卖所得价款320万元(平均每辆车8.6万元),全部上交财政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2001年初,原通过行政审批的82辆老出租车业主集体到省政府上访,要求报废更新车辆,当时正值两会召开期间,考虑到稳定,市政府决定,对原有的82辆老面的使用期满后,每辆车向市政府上缴4万元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即可更新车辆并取得10年出租车经营权(也可每5年上交2万元,分两次交付)。市政府为此专门下发了文件。文件下发后,原通过竞标取得10年出租车经营权的38位业主不断地上访,认为82辆老面的的报废更新办法与其存在不公平竞争,要求市政府退还竞标应价款。经多次协商,市政府于当年10月底前退还38位竞标车主40%的竞标应价款,同时经营期限顺延一年,由原来核定10年改为11年。

为确保出租车经营权实行有偿使用政策的连续性,邵武市政府又于2001年以邵政[2001]综55号《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邵武市区出租车经营权继续实行有偿出让和转让的请示》上报南平市政府转报省政府,但未获批准。

二、我市开展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基本情况

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我市加大了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力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做法有:

1、抓出租汽车总量控制。认真做好出租车市场需求与运力供给的调查。根据我市1999年出租汽车有偿使用及管理办法,在原车辆数的基础上每年可递增6%,考虑到出租车的市场状况和社会稳定,2000年后未增加一辆出租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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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报废指导意见

为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促进出租汽车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关于促进和规范全省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的意见》(皖交运[2006]2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出租汽车经营权陆续期满的实际,现就出租汽车报废更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出租汽车经营权的确定

(一)出租汽车经营权是公共资源,实行有限期使用、特许经营制度。根据现行有关规定,出租汽车经营权和车辆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8年,对本县2008年底前许可的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期限一律确定为8年,从其车辆初次注册登记之日起计算(车辆因特殊情况损毁的除外)。凡营运的出租汽车在车主申请报废更新,按规定车辆解体报废后,原经营权视为使用期满。报废更新后新一轮的经营权使用期限仍确定为8年,从每台更新后的出租汽车注册登记之日起独立计算。经营期满后,经营权处置按经营权期满时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严禁私下转让出租汽车经营权。对擅自转让或倒买、倒卖出租汽车经营权的,由出租汽车行业主管部门没收其非法所得、吊销经营权证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报废更新出租汽车的办理

(三)此次报废以1:1的比率更新,轿的一台报废更新一台轿的,面的一台报废更新一台面的。

面的车辆所有人也可以经申请批准,在下列条件中选择一种需求:

1.两台面的报废后更新一台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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