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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社区治理业主角色定位
论文摘要:城市社区治理是实现和谐社区的基本途径。如何搞好社区治理,是当前学术研究的热点问题。随着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深入发展,社区治理主体也呈多元化的发展趋势。社区业主是构成社区的基本元素,在社区治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当今的业主与以往的居民并不相同,对他们的管理、组织等遇到了新问题。所以应根据新情况,给社区业主一个合理的角色定位并使业主主动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来,这样才能更好地进行社区治理。
近年来,我国的城市社区建设已初具规模。城市社区建设这一概念是在我国体制转轨的大背景下被提出来的,“努力促进新的社会结构和管理体制的形成,配合人们在思想文化、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等方面的进步,重塑‘以人为本’的现代社会”。[1](p2)在新形势下,对社区的管理不能沿袭以往的方法,由此产生了社区治理这一理念。社区治理强调的是治理主体多元化,这就把社区业主推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
一、社区治理主体多元化是发展趋势
“治理”这一提法有其独立的丰富内涵:“作为社会——控制论系统的治理,政策结果不是中央政府行为的产物,中央可以通过一种法律,但是在随后执行的过程中,它要与地方政府、保健机构、自愿部门、私人部门等发生互动关系,相应,后面这些制度间相互间也要发生互动。中央政府的凌驾地位不存在了,政治体系日益分化,我们生活在‘没有中心的社会’,即以多个中心为特征的多中心国家中。政府的任务是使社会——政治活动具有能动性,鼓励出现多种多样的解决问题和分配服务的安排。这种新的互动模式种类众多,例如自我管制和相互管制,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合作管理以及有企业家精神的合资企业。社会——控制论研究方法强调了处于中心的行动者进行管理时所受的限制,声称不再有单一的权威,替代它的是:每个政策领域特有的多种行动者;这些社会——政治——行政行动者之间的相互依存;共同的目标;界限模糊的公共部门、私人部门以及自愿行动部门;行动、干预以及控制方式的多样化和新出现的方式。治理成了互动式的社会——政治管理方式的结果。[2](p92-94)近年来席卷全球的新公共管理改革浪潮对政府职能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要求管理主体的多元化,不再是单一的政府管理。“公共管理不完全等于‘政府管理’,而意味着一种新治理。传统意义上的公共行政强调的是政府行政或政府管理(governmentadministrationorgovernmentmanagement)。而公共管理中的管理者,不一定完全是政府,私人部门、非营利部门、非政府组织等都是公共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强调的是治理(governance),即由众多行动者组成的一个关系网络,和众多行动者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3](p12)治理理论与新公共管理理念相结合,形成了公共治理理论。公共治理的主要特征有:“1.政府理念从统治到治理的转变;2.公共治理主体从一元到多元的转变;3.公共治理的研究对象有了巨大的扩展;4.公共治理机制和手段的巨大变革。”[4](p91-92)社区治理的理念来源于公共治理理念,以往是政府作为单一的社区管理主体,而现在由于政府理念的转变,使得治理主体呈多元化发展趋势,使除政府以外的非政府组织、企业、社区部门和社区居民都可以成为社区治理的主体。不同主体在对社区事务的管理中发挥各自的特点和优势,相互合作,共同为社区建设出力。如果这一套治理体系能够良好运作,必然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这一新治理模式起步晚,在实际操作中还要一边摸索一边前进,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各治理主体之间职责界限模糊,甚至对自身的角色定位认识不清。在这里要重点讨论的,是社区业主在社区治理中的角色定位问题。
二、社区业主的角色定位
(一)社区业主与以往的社区居民的比较。
我们现在所说的社区业主,主要是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住房商品化之后购买房屋全部产权的购房者。旧城改造是城市建设整体规划的重要部分,拆除旧房屋建造新房屋则是旧城改造的主要内容。新建的住房大都是商品住宅小区,城市里的社区基本上就是以这些商品住宅小区为主。小区业主与以往的社区居民相比,不同点主要表现在:
去年开始,*在*、*两区全面推行城市化,成为全国第一个没有镇和村的城市。这是*市委、市政府在综合考虑全市均衡发展的需要和*、*两区落后的上层建筑对经济发展的制约之后所作的一个重大抉择,值得认真加以研究。
一、体制制约了*、*的发展
城市化之前,*、*两区已形成雄厚的经济基础,但行政管理体制却相对落后,严重制约了两区乃至全市的社会和经济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管理层级过多
城市是市政建设、经济发展与人口都高度集中的区域,具有面积小、聚集性强的特点。世界各大城市基本上都实行一级政府管理的体制,由职能部门对辖区实行集中、垂直和统一管理。但城市化之前,*却有三级政府:市政府、区政府、*、*两区还下辖镇政府,一级政府可以承担的职责由两级政府共同承担,延长了管理链条,形成了中间层。这种体制一方面容易出现各层级之间职责不清、互相扯皮,降低了行政效率;另一方面,大量财力被用于支撑区政府的运作,作为行政成本被消耗了,再加上镇政府的费用,致使行政成本长期居高不下。
区镇两级政府共存的体制,削弱了区域发展的后劲。对比*和东莞两市,这一结论十分明显。就整体而言,无论是综合实力,还是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乃至对周边地区的辐射能力等各方面,*都明显占优势。然而,具体到镇一级的发展,虽然**、*两区各镇更具有毗邻香港的地理优势,而且,行政级别较高,对人才更具吸引力,但是,除了布吉、龙华等主要借助与*市中心毗邻的地缘优势,取得较大的发展之外,其余许多镇与东莞的镇相比,可谓相形见绌。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实行市区镇三级政府架构,而东莞实行的是市镇两级政府体制。
(二)镇政府的行政体制不适应城市管理的需要
*和*两区无论在城市建设、产业结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规模,都呈现出较高的城市化特点,而属于农村行政架构的镇政府体制却远远落后于管理的需要,形成了体制。
【摘要】
社区参与是指社会主体依照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通过一定的组织或渠道,参与社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管理,影响社区公共权力运行,维护自身权益,增进社区福利的行为和过程。中国多数老人由于离开工作岗位,比其他社区居民,有更多的精力与闲暇时间去参加各种活动,有更多的热情去关注社区的内部公共事务,发挥余热。然而,因受人们的认识观念、基本素质等因素的影响,社区管理模式并没有达到良好的效果,亟待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本文以社区管理模式为研究对象,在深入解读我国老年人社区参与的现状的基础上,从规划社区未来发展方向,完善社区内部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城市社区管理模式优化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
社区管理;老年;社区参与
一、研究背景
随着计划生育的实施,中国正处于快速老龄化时期。城市社区离退休老人在智力、情绪和性格上都有不同程度的改变。大多数老年人活动参与的特点是:被动性、静态性、个体性、稳定性,参与的活动类型则以康体、消遣型为主,提高、发展型的休闲比较低。导致心理发生变化的原因可以追溯至因退休而来的角色转变、社会地位改变与收入减少和生活中的意外刺激打击等。针对以上变化,有效调节老人心理状态的方法为:退而不休、老有所为;量力而行、发挥余热;加强沟通、鼓励运动,使老年人选择适合自己的活动计划,充盈退休时光。
二、我国城市社区管理模式在改革与创新上的现实困境
(一)社区管理法律制度不健全,无管理保障
随着我国城市经济、政治和文化的迅猛发展,如何实施社区组织管理体制模式的革故鼎新,以强化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自治建设,成为一项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我国城市社区组织管理体制的旧有模式及其缺陷众所周知,我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城市社区组织管理体制是一种行政一体化的外制型模式。它的集中性便于统一分散的力量,它的超强行政性克服了特定社会发展阶段的无序状态,对于巩固和加强国家对城市基层行政区的建设和管理,稳定社会秩序,满足当地居民的需求,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必须指出,这一模式本身存在诸多缺陷:1.社区组织结构不合理旧经济体制下,城市基层社区的组织构架由相互联系的区、街、居三级组织构成。这种组织结构具有明显的不合理性。一是街、居组织机构过多而缺乏应有的权威性。二是社会团体和中介性社会组织发育不足,缺乏独立性。2.社区组织管理职能不明确这主要表现为街道办事处在社区管理中的职能不明确。街道办事处原本只履行一部分行政职能,但在社区管理中,行政、执法、街道经济发展等各项任务都下放到街道办事处,使它从一级基层政权的派出机构逐步演变为一个集行政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的综合性机构。市、区的各专业管理部门也存在职能相互混淆的情况。3.社区组织管理目标的设定不科学社区组织管理的工作目标是社区发展、人的发展以及城市化、文化与教育水准的提高等,而过去我国城市社区工作却把社区发展等同于经济发展来规划,过分注重社区物质与设施的建设,特别是街道经济的发展。许多组织的社区服务工作,都带有扶助经济的性质,而忽略了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忽略了人的建设,使社区内组织干部的素质提高不够,社区内人力资源的开发不够,社区居民的自助、互助和自治不够,社区的凝聚力不够。4.社区组织管理制度不健全一是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行政机构,对自身行政服务和管理的范围没有制定明确的制度规范,造成无权管理或越权管理。二是社区内的市、区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分别受各自条条的领导,按条条的指令行事,与街道办事处之间的关系缺乏有效的政策和法律依据,往往造成社区事务相互推托或相互扯皮。三是社区内的社会团体组织等没有形成有效的行为规范,让社区成员能共同遵守。对于社区行为越轨者,社区组织也缺乏行政上或法律上适当而有效的惩罚。
二、我国城市社区组织管理体制改革进程中的三种模式及其比较为了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摸索和总结城市社区建设的经验和规律,国家民政部于1999年在北京、上海、沈阳等10个城市确定了11个城区为“社区建设实验区”,一些社区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社区组织管理模式。笔者选取哈尔滨、上海和沈阳三个城市社区的改革为案例,对其不同的组织管理模式进行比较分析。1.行政主导型模式:以哈尔滨市南岗区为例哈尔滨市南岗区在改革中所建立的社区组织是以加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为核心,以强化民政部门的主管职能为重点,以增强各部门的协调和社会各界的参与为基础的行政主导型模式。南岗区社区组织管理体制从纵向分为区、街道、居委会三级。其改革重点放在区一级。在区一级,成立了南岗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区委书记任委员会主任。委员会是社区建设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南岗区社区建设的统筹规划、统一部署、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委员会下设“社区建设办公室”和“社区建设指导中心”,前者为协调机构,协调社区建设指导中心的工作和其他相关工作;后者为日常工作机构,由民政局长兼任中心领导。在指导中心内部,根据社区建设的内容,由相关的委、办、局组成7个工作指导部,它们均为实质性工作机构,其业务工作、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分别由相关的政府部门负责,同时这一管理工作系统自上而下延伸到居委会一级,以实现民政部门对社区工作强有力的领导和管理。2.半行政半自治型模式:以上海市卢湾区五里桥街道为例五里桥街道从社区不同的行政事务和目标出发,建立了三个层面的组织管理系统:(1)行政组织领导系统:街道办事处及城区管理委员会。街道办事处作为社区最基本的单元在社区行政管理中处于主导地位,行使领导、协调、监督等职责。城区管理委员会由街道办事处、派出所、房管所、环卫所、工商所、街道医院、房管办、市容监察分队等单位组成,其主要职能是商量、协调、督察城区管理的各项事务。(2)行政组织执行系统:四个工作委员会,即市政管理委员会、社区发展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市政管理委员会对辖区内市政市容工作实行综合管理;社区发展委员会负责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社区福利、劳动就业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要协助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治安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对街道企业负责,扶持和引导街道经济的发展。(3)社会组织支持系统:中介组织。这一组织系统由社区内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居民群众及其自治性组织构成。通过社区管理委员会、社区事务咨询委员会及各种居委会组织,对社区事务进行商议、协调、指导、监督和咨询,以对社区行政提供支持,并促进社区行政管理的社会化。
一、诸城市农村社区的现状
诸城市位于山东省东南部,隶属于潍坊市,是全国综合发展实力百强县(市)之一。现有人口107万,村庄1257个,其中农村人口70万,占总人口65%以上。改革开放以来,诸城市在谋求经济发展的同时,积极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以加速城镇化和提高农民福利作为社会建设的重点。由于农村的经济条件千差万别,一些村庄的地理位置偏远,有限的政府公共资源又大多集中在城区和乡镇(街道),造成了基本公共服务在城乡之间、村庄之间分配严重不均,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的生产生活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针对这一问题,为了给农民提供近距离的公共服务,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诸城市开始对农村进行一系列改革。2007年,为解决公共服务在农村缺乏的问题,诸城市在农村全面开展了社区化建设,创造性地开展了“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科学定位、贴近基层、服务农民”的农村社区化服务。该市先后将原来的23处乡镇(街道)撤并为13处,并将全市1249个村庄按照地域邻近、习俗相近的原则规划为208个农村社区。每个社区大约涵盖5个村庄、1500户左右,选择一个交通便利、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村庄,作为社区服务中心所在村,社区服务中心的辐射半径一般在2公里以内。在社区服务中心,村民可享受到医疗卫生、劳动保障、人口计生、文体娱乐等便民服务,形成了“多村一社区”的“诸城模式”。
二、诸城市农村社区化管理模式的特点
通过对四个典型社区的实地调研,诸城市农村社区的建设管理模式具有以下特点:
1、设立标准统一的服务机构。诸城市每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都设置了“一厅八站(室)”,即一个综合服务厅和社区警务室、医疗卫生室、计划生育服务站、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电子阅览室、远程教育播放室以及土地流转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服务中心八个服务站(室),为社区居民提供政务咨询、社会救助、农技咨询、计生咨询、社区治保、劳动就业、房产办理、农村养老保险、新农村合作医疗等服务多达十五项。为了方便对各社区服务情况的统一管理,诸城市民政局建立了市、镇、社区三级服务网络,通过信息服务后台进行集中管理,有效保障和监督社区服务的质量。以辛兴镇的辛兴社区为例。辛兴社区现服务于辛兴村、尧村、隋家沙岭、后齐沟和匡家沙岭5个行政村,共有居民1556户、5605人,社区服务半径1.7公里,服务中心在辛兴村。辛兴村的“一个综合服务厅,八个服务站(室)”,占地50亩,总投资480万元,管理人员现有12名,由从原街道办事处中选的有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和招聘的大学生村官组成,为社区居民提供事务咨询、业务办理等生活、保障、就业等各方面的服务。另外,社区内还增设幼儿园、农资超市、日用品超市、快餐店、老年公寓等服务机构,满足社区居民的全方面需求。
2、聚集村民向中心村融合。社区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都设立在中心村,其他村庄的村民要更好地享受到中心村的公共服务就要向中心村聚集融合。2009年4月7日,诸城市委《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化发展的意见》要求:“在农村社区中心村规划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影响和吸引本社区周边村群众向中心村聚集融合,加快形成新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由此,诸城市开始大规模“造城”,聘请专家对中心村进行中长期远景规划,兴建了许多住宅楼,这些住宅楼先用于安置本社区居民,剩余住宅楼在3-5年后进行市场化运作。为吸引农民迁入新楼,当地政府采取各项优惠政策来加以鼓励。如大杨家庄子社区为吸引非中心村村民到中心村聚集融合,对中心村进行规划,把整个村庄划分为服务区、娱乐区和居住区三大块,住宅楼进行集中开发、统一建设,集体供电、供水、供暖、供气。居住区现规划占地162亩,计划建设两层公寓及高层住宅楼87栋,建筑面积9.8万平方米,建成后可供767户村民入住,节约利用土地329亩,可用于发展二、三产业项目。
3、开展社区生产。为保证社区农业的持续发展,诸城市各社区针对当地的农业特色,引导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通过增强社区内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辐射带动作用,从而提高农民专业化、组织化程度,增强抵御市场波动的能力。土墙社区为发挥当地的农业特色,发起成立了龙翠园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起600亩的果品苗木产业园区,鼓励农民继续从事农业生产,保持他们与农业、与土地的联系,并进一步完善农业产业化链条,实现果品苗木的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种植。在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的同时,也提高了务农居民的收入。农业的持续发展除了有专业的合作社做依托,还需要以先进的科技做指导,为此,诸城市农业局投资5万元,建立了农业专家远程视频培训服务平台,每月举办3期座谈,农户可在社区服务中心的远程教育播放室与专家视频交流,及时解决生产上的难题。
4、设置服务人员保障机制。为满足社区居民尤其是社区弱势群体对服务多元化的需求,在为每个社区配备了基础服务人员之外,诸城市团委还整合各方团组织资源,深入开展社区志愿者服务,在全市广泛动员、组建起关心下一代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和少先队志愿者“三支队伍”,开展志愿者服务进社区活动,成为诸城农村社区的一项特色服务。目前诸城市每个社区的志愿者队伍都不少于100人,他们定期下社区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清扫社区垃圾,优化社区治安环境,并为社区孤寡老人、生活困难人员排忧解难,在社区内得到了很好的反响。
在社会学中,社区(community)是指若干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聚集在某一地域里形成一个在生活上相互关联的大集体。所谓社区消防是指利用现有社区的组织机构,建立社区消防网络,发挥管理服务功能,实现社会消防自治,共同预防火灾的发生,形成一个新的社会化消防管理格局。社区消防管理主要指一定的社区内部各种机构、团体或组织,为了维持社区消防的正常秩序,满足社区居民消防安全特定需要而进行的一系列的自我管理或消防行政管理的活动。社区消防管理通过各种体制、手段、方式等要素来落实管理社区消防的特定目的,这些要素的有机结合称为社区消防管理模式。中国论文联盟
据考证,人类用火最早的历史是在我国的元谋人和西候度人,距今大约170-180万年。人类学会用火,是跨入文明世界的一个重要标志。“消防”一词,是在我国清代光绪年间才出现的。中国历史上一般将同火灾作斗争称之为“火政”或“火禁”,防火与救火等。20世纪初,“消防”一词从日本引进我国,曾经泛指消灭与预防火灾、水灾等灾害,后来,约定成俗,“消防”一词才具有现在“火灾消防”的特定含意。而“社区消防”这个概念的产生是由于1986年民政部为配合城市经济体制改革,首先倡导在城市基层开展以民政对象为服务主体的社区服务,同时,把社区消防作为社区服务项目之一也推进了千家万户。如今,社区消防安全现在已经是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代中国,如何通过社区这一有效载休,发挥群众消防组织的作用,实现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无缝隙"覆盖,形成社区消防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运行机制,建立适合人们生存环境需要和现代城市发展的火灾预防及救助体系,提高全民消防素质和城市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推动城市的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已成为当前消防工作的重要课题。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社区居民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家庭环境现代化、家庭设施电气化、家庭装潢高档化、家庭生活燃气化,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而社区消防安全的管理、消防安全设施的建设已远远跟不上居民家庭的快速变化,致使居民家庭火灾持续高发。据统计,1990至1999年,仅上海市共发生居民火灾10953起,死亡327人,伤403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184.6万元。火灾起数、死亡人数、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占全市火灾总数的36.3%、63.2%、38.3%和15.4%。由此可见,居民火灾占相当大的比重。自从2000年以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各地普遍建立社区居委会,形成新的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把消防建设列入社区建设之中,建立起与社区建设相适应的社区消防管理和服务网络,是新形势下社区消防工作的新模式。
一、社区消防的特点和意义
(一)新形势下社区消防工作的特点
1、社区自主性。目前,社区建设是以居民委员会辖区为基本单元开展的,其基本特征是让社区居民自主管理自己的事务。居民委员会可以利用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按照群众的意愿自主发展,按国家政策法规做好相关工作,为依法行政、落实管理目标创造有利条件,实现国家管理与基层社会的良性互动。所以,公安消防机构在开展社区消防工作时,必须树立群众自治理念,依靠社区群众,尊重群众意愿,重视和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把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整合社区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强化社区消防功能,作为做好社区消防工作的重要基础。
2、政府指导性。作为政府机构的公安消防机构,随着社区消防工作的迅速发展,引起公安消防机构在社区消防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发生了相应地变化,公安消防机构不再扮演包办、管理的领导角色,而是处于指导、协助、服务社区消防建设的地位。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在社区消防建设中既要看到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发展方向是消防工作自治,在具体工作中充分尊重和考虑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避免短期行为,又要防止片面强调社区自治,单纯认为社区消防工作是社区的事情,社区居民愿意怎么搞就怎么搞,不积极履行推动和参与社区消防建设的职能。
3、工作群众性。社区建设作为我国推进城市基层社会民主化进程的重要途径,其发展目标就是要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单位的积极性,依靠自身力量,对社区公共事务实施自我管理。而这一目标也正是消防工作社会化的内涵所在,即组织和动员社区单位、群众广泛参与,挖掘社区资源,整合社区力量,自己管理自己的消防事务,维护消防安全,实现社区消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达到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的目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本质特征仍然是群防群治。
(二)推进社区消防的重要意义
摘要:转型时期特定的国情和社会背景,决定了我国城市社区管理必须选择“政府主导”的模式。社区管理中的政府主导,主要体现在政府必须扮演多种角色、行使多样职能,更好地培育和扶持社区的持续发展。但是,政府角色的不当和政府行为的“越位”、“缺位”和“错位”,容易导致社区管理中的“政府失灵”现象。因此要推进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的稳步、健康发展,就必须解决政府在社区管理中如何进行功能定位的问题。
关键词:政府;社区;社区管理;功能定位
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社会共同体。社区管理是指在党和政府的主导下,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健康发展的过程,是对社区工作的总体概括。[1]社区管理靠两种力量的推动,一是社区组织与社区居民的力量,二是政府的力量。从目前的实践看,随着城市社区建设的开展,政府支持不力或包办过多(行政化倾向),是城市社区管理中的普遍的现象,而这一问题的存在,相当程度上已影响了社区建设走向深入。因此,笔者认为,要真正找到社区管理的出路,推动社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前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是:政府在社区管理中如何进行功能定位的问题。
一、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的主导作用以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的主导作用
中国城市社区管理所取得的显著成效,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功不可没,首先表现为社区建设运动是由政府发起和组织的。政府还通过制定社区发展的相关政策,引导社区建设、规范社区行为,对社区建设进行宏观指导;其次,政府均有专门的机构和组织来具体负责社区管理工作,为社区提供管理和服务;第三政府为社区建设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政府运用国家财政资金投入社区建设,不断提高社区硬件建设水平,在政府强有力地推动下,社区改造,尤其是硬件设施建设在短期内得到推进和改善;最后,政府是社区建设的协调者和控制者。在改革开放后,政府在中国城市社区发展过程中渐渐让渡出部分权力,其改革目标是扮演规划者角色。这里说的协调者,是指政府对于中国城市社区的发展方向和目标进行引导和监管,逐渐由过去的政府机构直接管理,向总体规划协调的间接调控方式过渡。
(二)政府在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毋庸置疑,政府在社区建设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但是,从现阶段社区管理的实际来看,政府在其角色的扮演和行政职能的行使中,也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现象和问题。总体来说,这些现象和问题可以概括为政府职能的越位、缺位和错位。政府职能的越位是指政府在行政过程中超越了其本来的职能和权限,是超职责、超权限的行政过程。[2]
一,社区服务的建构
解决这一难题的根本途径在于将市场机制引入社区服务,由居民自主选择和购买所需的社区服务。依照性质、运作方式的不同,将社区服务划分为社区服务产业和社区服务事业。
社区服务产业是以市场为导向,以满足社区居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水平需求为目的,通过以居民组织体系为载体的盈利性质的社会服务业,是城市第三产业的组成部分;社区服务事业则是指在政府倡导和扶持下,为满足社区成员的各种需求,依托街道和居委会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的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居民服务业,是社会保障的一部分。
从大的方向上讲,社区服务产业与社区服务事业都围绕居民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展开,其服务范围和目的是一致的。但社区服务事业与社区服务产业又有明显区别:一是服务的性质,社区服务产业以盈利为目的,社区服务事业则具有明显的福利性;二是服务的主体,社区服务产业的服务主体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按市场规则运作。社区服务事业的组织者则主要是政府;三是服务的对象和重点,社区服务产业趋向于选择盈利较高的行业,主要的服务对象是社区中收入较高的群体,更加关注人们在文化、娱乐等精神方面的需求。社区服务事业的社会保障功能则决定了社区服务事业主要针对社区中的弱势群体展开,主要是给予居民物质生活方面的保障;四在变动性上。社区服务产业的服务内容与社区服务需求间存在互动关系,随着社会需求的变化而变化,服务的内容和形式更加多样。
这样,社区服务的对象从“三无”人员扩大到社区全体居民,服务内容从单一的生活服务扩大到包括精神关怀等多元化服务,服务质量和水平由低到高,服务组织方式由零散的便民利民服务到连锁化网络化服务。两类社区服务各司其职,各展所长,并行不悖,相辅相成,统一于社区服务业中。
二,社区服务企业面临的困境
目前,社区服务企业在我国不少大中城市相继出现,其中不少正向网络化、规模化方向积极延伸,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如北京力迈、上海百帮、江苏正章等。但在社区服务企业进行空间拓展和规模扩张的同时,资金、组织、教育、舆论又成为企业成长的“瓶颈”因素,具体表现在:
1,资金不足。尽管社区服务有广阔的市场空间,但由于利润率较低、管理难度较大,多数大企业不愿进入,故社区服务产业资金匮乏;其次是目前银行风险意识增强,贷款发放的条件更加严格;另外,在社区服务产业发展的初期,企业间的直接融资渠道一时难以建立。资金不足不仅直接影响社区服务产业的规模扩展,还可能促使企业采取不规范的融资方式,容易引发法律纠纷,导致资金成本上升。为缓解资金不足的状况,可考虑设立社区服务发展基金,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扶持社区服务企业,同时鼓励风险投资等多种投资方式或投资渠道。
[论文关键词]单位;功能;社区文化
[论文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改革的推进,社区文化建设出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同时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对此,驻区单位如果能融入到社区文化建设中,将发挥积极的促进功能,在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中应积极探讨发挥驻区单位作用的对策和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改革的推进,社区文化建设已经出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特别是在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一起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指导下,我们在文化设施的建造方面、在保存社区文物、民俗方面、在丰富群众的生活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我们必须清楚地意识到,我国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实践和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着许多问题。驻区单位如果能融入到社区文化建设中,将对社区文化建设中问题的解决以及整个社区文化建设发挥巨大促进作用。
一、驻区单位对城市社区文化的促进功能
第一,引导功能。企事业单位所营造的文化氛围,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底蕴、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科学精神,是社会文化传播的主导力量和“文化示范者”,具有更强的感染力和深广度。这些对于其所在社区而言,是一种客观的、实际的榜样力量,是一种强大的“文化定势”和“文化航标”。企事业单位文化发展和活动过程中能够通过多种途径把社区文化发展引导到企事业单位文化所蕴含的主流目标上来,这在一定程度上对社区文化建设产生引导作用。置身企事业单位文化环境中的员工,同时也是社区的成员,生活、学习、工作在社区居民之中,他们通过家庭、亲属、同学、朋友,与社会各个层面保持广泛而又密切的联系,他们的道德修养、价值观念、审美情趣、生活方式等都会在潜移默化之中对周围居民产生示范效应。
第二,创造功能。企事业单位文化是在其自身存在和发展中形成的具有独特气质的精神形式和文明成果的一种浓缩,具有民主、开放、创新、进取的特性,具有更新和再创造文化的活力和条件,它既是社会潮流的追逐者,又是时代潮流的开创者。这是因为企事业单位的重要主体是最富活力的中青年,企事业单位文化是一个与时俱进的开放系统,具有相对敏感的特性,对于社会文化变迁的反应十分迅速。企事业单位对这种变迁进行筛选、过滤、扬弃乃至超越之后,实现自身的创造和更新,同时传导给所处社区,促使社区文化实现发展。
第三,传承功能。文化的形成是一个动态发展过程,它既是一定社会和时代的特定产物,又是一个连续不断的积累过程。每一个社区特别是历史悠久的社区,居民的价值观念、社会心理、风俗习惯经过祖祖辈辈的创造、筛选、加工、充实和发展,形成了社区的文化传统。这些传统由于社区对环境的作用传给企事业单位,使他们继承下来(当然,这不是继承社区文化传统的唯一途径),从而实现文化的传承。
第四,整合功能。由于文化的渗透性,不同文化既可能交相融合,又可能产生相互冲突。特别是随着全球化趋势和社会信息化的发展,社区文化趋于多样化,文化碰撞现象日益增多,尤其是人们面临的价值冲突与适应问题十分尖锐。所有这些也必然反映到企事业单位中来。企事业单位文化因其突出的引导性、计划性、整合性等特点,对文化冲突的协调、平衡、化解、融合相对社区而言具有明显的优势。企事业单位将上述“整合成果”辐射、传达到社区,能够促进社区多样性文化的发展趋向同社会主流文化保持良性关系,从而对社区文化发挥整合作用。企事业单位与所在社区是互为环境的,企事业单位文化的氛围及其内涵必然对社区成员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时刻辐射、影响着社区居民。正因为如此,企事业单位往往成为社区文化的亮点乃至制高点之一。
一、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的主导作用以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的主导作用
中国城市社区管理所取得的显著成效,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功不可没,首先表现为社区建设运动是由政府发起和组织的。政府还通过制定社区发展的相关政策,引导社区建设、规范社区行为,对社区建设进行宏观指导;其次,政府均有专门的机构和组织来具体负责社区管理工作,为社区提供管理和服务;第三政府为社区建设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政府运用国家财政资金投入社区建设,不断提高社区硬件建设水平,在政府强有力地推动下,社区改造,尤其是硬件设施建设在短期内得到推进和改善;最后,政府是社区建设的协调者和控制者。在改革开放后,政府在中国城市社区发展过程中渐渐让渡出部分权力,其改革目标是扮演规划者角色。这里说的协调者,是指政府对于中国城市社区的发展方向和目标进行引导和监管,逐渐由过去的政府机构直接管理,向总体规划协调的间接调控方式过渡。
(二)政府在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毋庸置疑,政府在社区建设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但是,从现阶段社区管理的实际来看,政府在其角色的扮演和行政职能的行使中,也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现象和问题。总体来说,这些现象和问题可以概括为政府职能的越位、缺位和错位。政府职能的越位是指政府在行政过程中超越了其本来的职能和权限,是超职责、超权限的行政过程。[2]
政府越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行政因素向社区弥漫式渗透,使自组织力量和机制难以发挥作用;政府包揽社区事务必然导致政府承担所有的成本;社区行政化,政府成为社区的惟一资源来源,社区居民没有形成对社区的认同感和责任感。政府的无限责任诱发了社区的道德风险,不利于社区自组织的培育、本地社区内资源的聚集。
政府职能的缺位主要表现在对非政府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等第三部门社会组织培育不到位,对社区内的非政府专业性社团资金投入不够,导致这些非盈利的服务性机构发展比较缓慢;政府缺位主要表现在:政府投入少。有些地方也出现了由于过分强调经济效益,而出现一些违章建筑、马路市场以及乱收费、乱罚款等屡禁不止的问题;宣传力度不够,地域发展不平衡,社区成员的认可和参与程度不高。
政府行为的“错位”主要是指政府混淆了工作的主次和轻重,特别是把社区的社会建设当做经济建设来抓,既当“裁判员”又做“运动员”。政府错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重管理、轻服务”现象相当普遍;社区组织的职能错位。我国现行社区组织中除了政府机构、居委会以外,还包括社区内的各类单位组织,他们往往隶属于各自不同的上级单位,社区内的许多单位处于半封闭状态,“单位办社会”现象十分严重。